被实体店商家威胁要报警?

买家给差评而被卖家骚扰

郑州女子小蝶投诉遭淘宝卖家被千里追打

导致全身多处软组织钝挫伤、脑震荡

小蝶被打伤 图据郑州晚报

遭卖家威胁“血洗全家”

4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消费者李海峰(化名)向媒体爆料,他在淘宝网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购买了几包干果,发现缺斤短两和瑕疵,在和商家沟通中产生了分歧,几番交涉,对方火气越来越大竟然威胁他“如果差评,立马买机票,血洗你全家。”

此后,对方给李海峰发来了购买的机票订单截图,并且发来信息,不断地威胁他,下跪都没有用。李海峰选择了向商家所在地阿克苏市警方报警。

给差评被威胁“血洗全家”

4月25日上午,50岁的李海峰向记者讲述了经过。

4月15日,李海峰在淘宝网一家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上,购买了两单巴旦木、葡萄干等干果。在收到货物后,他发现,几样产品都有不同程度上的“缺斤少两”,此外还有一些次品。

李海峰说,他联系商家,提出了自己的疑虑,没想到对方态度恶劣,并开始不断威胁。

记者从李海峰提供的淘宝网聊天记录中看到,刚开始,双方都比较克制。李海峰对商品质量提出质疑,没想到,商家发来一个充满威胁的“案例”:“前天有个学生,收到我这里的蓝莓,说是假的。我给她解释她不听,把之前买的,一起给了三个差评,然后我买了别的3家店铺的同款,寄到了他们学校的政教处。”

感受到威胁的李海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觉得这样的情况,我要给商家差评。”李海峰说。

在李海峰提出全部差评后,商家表示,“你这边差评,我立马(买)机票”。此后,是“想死的东西”“河南狗”“跟你客气 把自己当个人”“快点蠢货”的谩骂

令李海峰没想到的一幕出现了:商家在聊天中催促李海峰去给差评,然后说出一句“血洗你全家”。

商家在聊天中还留下了一句话:你们这种买家,不弄死几个,还真不行。

商家买机票致威胁不断升级

只是因为给差评就被商家威胁“血洗全家”。气不过的李海峰还是给了商家差评。仅仅2分钟后,对方就发来了4月29日下午13点10分,“阿克苏—郑州”的机票订单截图,并贴出了李海峰的收货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

记者在李海峰提供的双方对话记录中看到,商家还提醒李海峰别忘了报警,并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别忘了报警。我叫左X,身份证号码XXXXXXX”。

4月24日上午10点33分,李海峰的手机收到两条短信“希望你不要尿裤子。你删差评都不行,给我下跪都不行。”

4月24日上午10点37分,感受到威胁的李海峰决定向淘宝网反映问题,并向店铺所在地,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

4月24日下午13点56分,淘宝网消费者热线的员工打电话告诉李海峰,根据他的反馈情况,已经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将根据调查结果向他进行反馈。

李海峰说,他现在战战兢兢,家里有老人,还有孩子,现在有人敲门都觉得害怕。“我向淘宝网反映了问题,他们要了截图,现在24小时过去了还没有回复。”李海峰说,经过多方联系,他几次将遭受“死亡威胁”的事情,向阿克苏警方进行了详细的讲述。

4月24日下午17点58分,一名自称阿克苏警方的侯姓警官联系了李海峰。记者在李海峰提供的对话录音中了解到,当地警方已经找到当事人,并且确认对方确实声称要“血洗全家”的威胁,同时,也确认左某确实购买了机票

李海峰对警方的处理并不满意。“警方说只是通过文字威胁,并没有当面口头威胁,所以根据规定,够不上行政拘留处罚等。”李海峰告诉记者说,警方还告诉他,左某之所以定5天后的机票,是留有周旋的余地。

记者从双方的录音对话中还了解到,候警官表示,此次通话只是初步通报,将向有关法治部门咨询如何定性,将进一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办理。

4月25日中午12点58分,记者就李海峰反映的问题,向新疆阿克苏市警方求证。此前,曾给李海峰打电话的阿克苏侯姓警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现在不方便透露任何事情,如果有需要,可以向阿克苏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咨询。

4月25日下午17点20分,李海峰告诉记者,阿克苏警方下午2次联系他进行沟通。

4月25日下午17点31分,记者致电淘宝网消费者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记者确认:“根据投诉工单记录,显示商家谩骂、骚扰买家,并且威胁杀死他。”

店铺已被关闭 警方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根据淘宝网平台规则,卖家恶意骚扰成立,一次记12分处理,情节严重可直接封店。4月26日中午,记者登录淘宝网查看,该店铺已无法打开,搜索相关关键词也无法显示。

李海峰告诉记者,阿克苏和郑州警方已经分别联系他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了解情况。阿克苏公安局两次约谈卖家,但卖家态度比较嚣张,警方对其予以口头告诫。

4月26日下午3点多,李海峰根据阿克苏新城派出所的要求,将报案材料传真给阿克苏新城派出所。当地警方告诉他,阿克苏警方对此非常重视,已经介入调查。

4月26日17点17分,阿克苏发布官方微博公布消息:

4月25日,河南郑州消费者李海峰因网购与商家产生矛盾一事,阿克苏市场监管局、阿克苏电子商务协会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已协调关闭了其在淘宝网经营的网店,查封了其在属地开设的实体店。针对其涉嫌违法的言行,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并将依法处理。

4月26日下午18点50分,记者了解到,李海峰正在按照郑州当地警方的要求在派出所做笔录。另外,淘宝网方面回复李海峰,根据淘宝网相关规定,涉案店铺已经被查封。此外已经派专人赶赴郑州协助李海峰处理后续事宜。

差评就被威胁 该如何定性?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对此事进行点评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来惩处”进行处罚。“商家的威胁行为已经触犯法规,但刑事犯罪是否成立,可能还有争议。”朱巍说。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对于这种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威胁要及时报警,公安部门应及时作为,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同时,需要交易平台建立制度,对于因差评威胁消费者的商户予以一定的处理。“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这类商户受不到处罚。”

大家在网购中遇到过类似的事儿吗?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郑州晚报

(昨日,太阳偷偷地露了一把脸,有市民迫不及待地换上了夏装出行 刘震 摄 )

昨日,难得的晴天突如其来,让人竟然有点不太适应。这么美好的天,真想假期提前一点点,因为,五一小长假的天气没这么好了。

从目前的预报来看,今日多云,假期第一天就是阵雨转中雨,第二天开始就转为阵雨了。乐观点看,说不定下雨真的只有一阵,其余时间是天晴也说不定。所以,准备充分点,出行还是可以的。

考虑到五一假期大伙估计也会按捺不住在省内转转,省内其他地区的天气,还是要提醒一下大家。根据省气象台预计,未来一周有两次降雨过程。今晚至明日白天,全省自西向东有一次小到中雨天气过程,其中湘中、湘东北局地大雨;4月30日晚至5月2日,省内自北向南有一次较强降雨天气过程,其中1日湘中、湘东北局地暴雨,2日湘南局地大雨;28日晚至29日、5月1至2日要防范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对流性天气。

发现没?这次假期,省内其他地区降雨还是挺强的,计划只是玩转株洲的朋友就偷着乐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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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电动车有两种方式:线上购买和线下购买。但由于网上购买无法真正看到车辆,售后也没有保障,很多消费者会选择在实体店购买。毕竟实体店真的可以看到车辆,不用担心售后。但是实体店买车有很多套路,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入坑。

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车行业走上了标准化的道路,但目前劣质产品和推广套路依然存在。“以旧换新”作为最常用的促销手段,有不法家在这里大做文章。比如一辆新车,原价明明是1800元。以旧换新时,商家干脆出价2800元,旧的到了1000元。消费者不仅没成交,还赔了一辆车进去。

“丢车包赔偿”也是很多商家惯用的促销手段,很多消费者看到电动车的广告说“丢车包赔偿”买一辆电动车要几千块钱,但是电动车被偷了,是赔不了的。“丢车包赔偿”是商家的一个噱头,主要是吸引消费者购买车辆,其中隐含了很多附加条件,比如需要车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发票、三把万能锁钥匙、身份证复印件、报警证明等信息。信息不全的,不予补偿。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实体店买电动车还有很多其他的招数。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多加注意。买电动车前最好多了解一下,或者买的时候带上懂车的朋友,让他们帮忙挑选,以免被商家抓住把柄造成损失。这里有一些购买电动车的技巧。

1.看电动车的电池:电池是电动车的核心部件,买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电池是否原装。如果不是原装的,买不到最便宜的电动车。不要买劣质产品。买车时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产品;

2.看电动车品牌:买电动车的时候,注意电动车的品牌。一般大品牌的电动车质量会更好,售后有保障;

3.看是否是新国标电动车:购买电动车前,询问商家是否符合新国标,是否取得3C认证,是否列入户籍所在地XXX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因为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动车才能上牌和上路行驶;

4.再看电动车的电机:一般车辆有的是全盘式电机,有的是半盘式电机。全盘式电机和半盘式电机成本相差200元左右,半盘式电机转矩小,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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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1、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2、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3、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用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其约定无效。4、协议管辖只限于因一般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5、约定法院必须是特定的、唯一的、具体的。

  • 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每件案事收取500元至5000元的基本代理费,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取: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每件按0.5%~3.5%收费。

  • 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 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因此欠款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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