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浙江人看病有了最大的变化——可以开通“家庭共济”了,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医保历年账户有结余,全家看病可以花了。
2016年8月,浙江省级医保率先实行家庭共济,到2017年初,全省各地陆续开始实行,杭州市于2017年3月开始实行。
这项政策福利,你享受了吗?如果你不懂得怎么使用,或是想用还没用的,可以细细阅读以下内容,这些都是记者为大家特别整理的医保看病服务手册。
共支出),使用个人用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需要社保办事窗口申请-在上方菜单中找到“业务经办”菜单并点击进入-在左侧菜单中找到“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模块并点击进入-阅读免责条款并“同意”再点击“确认”-录入转入人员的信息再点击“下一步”-录入转入人员与本人关系、转移金额,点击“获取验证码”-录入短信校验码,点击“确认转移”,待系统提示“转移成功”后完成转移。
浙江省级医保用户操作可以通过登录“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登录“浙江人社”APP、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或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自助办理。
接下来,关于“家庭共济”大家还想知道的这些问题,我们也帮忙咨询并进行了梳理:
答:以杭州市级医保为例,参保人员可通过“杭州人力社保”微信、下载杭州医保APP、支付宝的城市服务、拨打12333咨询热线等方式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也可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浙江省级医保则可以通过登录“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登录“浙江人社”APP、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或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自助办理家庭共济绑定操作。
答:不包括参保人员配偶的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所以只要是法律上认可的子女(包括领养的子女),也都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范围内。
目前,杭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只能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中的一人或多人,具体划入金额由参保人员自己决定;省级医保参保人员只能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绑定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中的一人或多人,在近亲属刷卡就诊时直接结算。
3、我参保省级医保,父母参保杭州市级医保,余额可以共济给他们吗?
答:省级医保与杭州市医保,以及不同医保统筹区暂不能直接共济,不过省级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将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票据拿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的医保窗口手工核销,虽然不能进行方便的家庭共济操作,不过也能使用历年账户金额。
4、我参保省级医保,父母参保外省医保,可以通过服务大厅做票据核销吗?
答:只要他们的医保账户为省内在保状态,就可以接受共济,以杭州市医保为例,杭州市主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同样参加杭州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子女;如果账户没有保留,则无法接受共济。省级医保也是如此。
6、共济过程中如何来保障转出人与转入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
答: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责任由授权人承担。也就是不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
(2)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4)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在本统筹地购买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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