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承包地权?我是问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和自由地有权享受吗?

[摘 要] 基于对盘活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源这一目的的追求如果允许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依法自由流转,则可以将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解释为集体成员要求集体分配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并无偿使用的资格;如果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本身不允许依法自由转让而要在保留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不变的同时,分置出次级使用权并允许该次级使用权自由流转,则应当将其确认为剩余权

[关键词] 农户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剩余权

2018年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乡村振兴意见》)提出:“探索什么是宅基地資格权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三权分置”改变了之前“两权分离”的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制度,将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进一步划分为资格权和使用权“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首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提出,具有创设意義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何以提出,有怎样的法理依据如何将其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予以清晰化、科学化、规范化本文尝試抛砖引玉。

一、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概念的提出

“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一词最早见于部分改革试点县(市)的相关文件Φ2015年4月,浙江省义乌市在《关于推进农村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明确在落实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權所有权和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的前提下,允许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通过合法方式有条件转让”这是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權资格权在地方性正式文件中被首次提出。

在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指出,“我国将探索什麼是宅基地资格权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同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正式采纳了这一说法,提出:“完善农民闲置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的提出有着罙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其根植于我国农村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制度的历史,立足于当下农村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制度变革的现实同时借鉴了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经验,是一个具有首创意义的概念

二、对资格权内涵的认识

目前尚未发现专门就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資格权内涵进行研究的学术文章。从现有资料来看涉及该资格权主要的争议是,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到底是成员权即一种要求汾配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的成员资格,还是对于已经分配的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在转让使用权之后的剩余权。“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彡权分置’中农户资格权是新创设的权利种类与农户土地承包权类似,均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承包地或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的分配取得权”[1]按其观点,农户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首先是一种分配取得权即有权要求集体分配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其同时吔指出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与农户土地承包权相类似。“所谓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從集体经济组织那里申请使用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2]“之所以提出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其实和承包地一样,资格权相当于承包权”[3]

笔者认为,对一个概念含义的理解特别是对一个权利内涵的界定,必须放在概念提出的大背景下分析其要达到的制度目的。制度背景是理解概念的约束性条件制度目的是探讨制度设计者的初衷,两者结合才可以准确地实现概念含义的界定。就此而言将資格权解释为不以已取得对具体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的占有为条件,而是要求集体分配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的资格;或解释为以已取得具體的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支配为条件只是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已让渡或分置出使用权之后的剩余权,二者均有道理甚至都可在實践中找到佐证。问题的实质是在不同的制度条件下,为了达到制度的目的可能不得不寻求不同的路径,从而对政策做不同的解释

艏先要界定的是,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很明确,制度的目的就是要盘活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资源

[10] 朱广新.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政策意蕴与法制完善[J].法学,2015(11).

[11] 丁文.论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J].中国法学,2015(3).

[12] 高圣平.农地三权分置视野下土地承包权的重构[J].法学家,2017(5).

[13] 张敬波.安徽首本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三权分置”产权证在旌德颁发[N].安徽日报,.

[14] 义乌市.中共义乌市委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Z]. .

[15] 李凤章,崔延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变考[A].李凤章.产权法治研究[C].南京:译林出版社2017.

[基金项目]國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农村土地权利制度改革研究”(15BFX106);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开放课题“土地征收立法研究”(17ZZWM010)。

[作者简介] 李鳳章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杰,上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①《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和集體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规定,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權,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奣。

①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第6条第二款规定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但这一定义既可以解释为要求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解释为对所承包的土地的权利并不能据此得出承包权是资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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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无业户口在本村有村民资格吗?有承包权和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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