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局长民爆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站内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
          更新时间:
           点击率:
为提高江西省炸药生产线视频监控操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视频监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安全保障作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期,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组织了全省工业炸药生产企业在江西赣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召开江西省工业炸药生产线视频监控操作人员培训暨经验交流会。江西省民爆局局长甘增海、调研员刘金根,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胡桂根,江西省工业炸药生产企业代表及受邀的相关设备提供方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交流会上,相关设备提供方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炸药生产线视频监控原理、实践操作和维护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与会的生产企业代表介绍了本单位生产线视频监控基本情况;结合工作实践交流了视频监控系统在安全管理和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分享了解决问题和应对举措等相关经验。与会代表踊跃发言、积极互动、真诚交流、共同探讨;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
江西省民爆局局长甘增海在交流会上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视频监控岗位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进一步提高视频监控岗位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视频监控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赖厚有 周文贤)
 |  |  |  | 
版权所有: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赣B2-号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昌东大道8699号国防科技大厦12楼、13楼&& 投稿邮箱:yzyxwzx@
您是本站第
手机扫描二维码 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微博江西发布一批省属企业高层人事任免名单_中国江西网_金融·理财 | 稀饭网
&>&&>& > 中国江西网 && > 正文
江西发布一批省属企业高层人事任免名单
提示:点上方"江西政读"免费订阅本刊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微信号:xxrbszb)获悉,近日,国资委发布了一批省属企业高层人事任免名单,看看都有谁?经研究决定:陈文胜同志任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车晖同志任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委委员、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总经理;金卫平同志任江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提名为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辛仲平同志任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提名为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郭晓明同志任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提名郭晓明同志为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顺恩同志任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提名吴顺恩同志为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兼法同志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其在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务自然免除,提名谢兼法同志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赖崇平同志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其在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务自然免除,赖崇平同志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提名汪波同志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吴育能同志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聘用金平同志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聘期一年(日至日);聘用徐正华同志为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日至日);提名聘用喻君龙同志为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日至日);聘用罗敏同志为江西南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日至日);提名聘用黄苏锦同志为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日至日);提名聘用龙江同志为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日至日);聘用余彤同志为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聘期三年(日至日)。免去张慎勇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职务、免去张慎勇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去单津辉省建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职务,免去单津辉省建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去袁小桥同志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职务,其所兼任的职务一并免去,退休;免去房克宁同志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房克宁同志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职务。其所兼任的职务一并免去,退休;提名免去杨震球同志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去邹爱国同志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去刘同志省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吴金星同志不再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施嘉良同志不再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方云同志不再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甘成久同志不再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金良同志不再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万素娟同志不再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如果觉得不错,就请点击关注“江西政读”江西政读用专业视角解读党政信息用通俗语言融汇读者需求扫一扫,关注“江西政读”微??
网友问网友:
副省长有人事任免权吗?可以任命什么级别的干部
@zzw:副省长进常委的话 在人事任命上有一定的话语权 一个省的人事任命权理论上省委书记都可以直接拍板 但是这样会让中央认为是一言堂 是高层政治生活的大忌 所以一般人事任命都是省委常委会上讨论决定的{其实最主要的就是4个人的意见 省委书记 省长 专职副书记 组织部长} 副省长如果想搞一个人上来 和政府这边的省长通个气{畅孩扳绞殖悸帮溪爆娄取得省长支持} 搞个正处没问题的 再高就要通过省委书记了 省委书记抓人事权一般是抓大放小{副厅一下职位变动省委书记一般会放手} 副省长没有任免权,只有人事建议权。 职务都有党委决定,并根据职务性质有相应部门发文任免。 副省长就人事任畅孩扳绞殖悸帮溪爆娄免上,只能影响到分管厅局的处级干部。也就是发挥他自己的影响力,影响分管厅局党委或党组任免本单位处室的领导。 人事建议,也就是只能建议省委或省政府任免自己所分管厅局的领导,也只能在副职上建议。 厅局正职往往都是省委和省政府直接任免的。 如果是省委常委,还有发言权,一般的副省长没有发言权。 人事权是集体掌握的,省政府内部的人事任免通过省政府党组会议上报省委常委会决定。 你好:任命干部都是以组织任命,两一把手实施的,副省长没有直接任命干部的畅孩扳绞殖悸帮溪爆娄权利,但是,对于他分管工作内的干部使用有建议权利。 没有人事任命权,只有建议权 按规定没有 厅局及地市级。
江西发布一批省属企业高层人事任免名单中国·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靖安县地处江西省西北部,总面积1377.49平方公里,辖5镇6乡,总人口15万。经昌铜高速,距南昌仅37公里,距昌北机场56公里,属南昌半小时经济圈内。
2013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0.85亿元,增长9.4%;实现财政总收入6.2亿元,增长14.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8亿元,增长16.9%规模以上工业加值12亿元,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29.6亿元,增长29.9%;工业用电量1.37亿千瓦时,增长14.2%。一是人文厚重底蕴深。靖安始建于公元937年,至今已有1076年.....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审批
受理事件办件状态
本月收件:7件本月办结:5件
累计收件:422件累计办结:397件
访谈主题:开展“两转三争”大竞赛,五年决战同步小康
访谈时间: 日 17时(星期五)
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杨圣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杨圣琦同志为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余爱民同志为县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陈真华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
  余华武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光立同志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涂斌同志为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陈朝云同志为县财政绩效评价管理中心主任;
  周星同志为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学英同志为县第一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波同志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魏永利同志的县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朝云同志的县财政周转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围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漆毛毛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喻雪刚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礼龙同志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吴来刚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人进同志的县机关事务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周大任同志的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涂条道同志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唐劲菁同志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晓泉同志的县果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修春同志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光烈同志的县职业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徐修林同志的县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舒清同志的县民爆行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童媚同志的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11日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日
名&&&&称:南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南昌市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洪安字〔2014〕8号
所属主题:
进贤县、新建县、安义县人民政府:
按照《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局、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14]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昌市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8月18日
南昌市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我市小型露天采石场整顿关闭工作,加快金属非金属矿山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彻底改变露天采石场小、散、乱、差的现状,防范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开采秩序,提升露天采石场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新建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条件
(一)对露天采石场实现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1、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209号)要求,露天采石场的数量在2012年底基数上减少20%。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按照经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露天采石场采矿权;
2、每个县域范围内须由县级政府在现在的采石场中优选一家,作为储备抗洪抢险用等应急处置;
3、露天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发放按照矿山建设规模,大型10年至30年、中型5年至20年、小型3年至10年。
进贤县:在2012年底8家的基础上,关闭2家,保留6家。
确定为全县储备抗洪抢险用的矿山:池溪矿山有限公司。
新建县:在2012年底4家的基础上,关闭1家,保留3家。
确定为全县储备抗洪抢险用的矿山:汇东石料有限公司。
安义县:在2012年底1家的基础上,保留1家。
确定为全县储备抗洪抢险用的矿山:乔乐乡新乐采石场
(二)属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建露天采石场一律不予批准:
1、最低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年生产规模的;
2、矿区范围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各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
3、与周边人员居住场所、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
4、相邻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  5、两个以上(含两个)露天采石场开采同一独立山头的;
6、以自然山脊为采矿边界,不能满足修路上顶、超前剥离要求的;
7、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二、切实加大现有露天采石场整治工作力度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产业聚集、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对辖区内采石场进行整合整治。
对属下列情形的露天采石场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1、开采规模小于10万吨/年生产规模的;
2、同一独立山头存在二个(含)以上采石场开采的;
3、采石场与周边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的;
4、无正规设计或未按设计要求开采的;
5、未形成分台阶开采以及台阶高度、最终边坡角不符合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的;
6、未实现修路上顶、超前剥离的;
7、未实现平台上采掘、装载、运输作业的;
8、未遵循自上而下开采顺序的;
9、未实现中深孔爆破的;
10、未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的;
11、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的;
12、采用分层开采未经安监、国土联合审查批准的;
13、其他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违规建设行为
要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安委办综合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对以下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开采的;
2、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
4、未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
5、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
四、切实强化爆破作业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爆破作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存储和爆破作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决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止爆破作业事故和涉爆案件的发生。露天采石场企业应依法申办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鼓励未取得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露天采石场自主选择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供竞争性爆破服务,切实提升爆破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
(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审批民爆物品:
1、露天采石场证照不全或失效的;
2、新建、改建、扩建、整改工程未取得安全监管部门安全设施设计或整改设计批复的;
3、安监、国土部门责令停产并函告公安机关的;
4、未制定矿山爆破作业技术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书的;
5、爆破作业技术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书的有关参数涉及开采范围超过、台阶高度大于、平台宽度小于、边坡角陡于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矿山整体安全开采设计的;
6、爆破项目未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的;
7、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未与矿山企业签订规范格式爆破服务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及报县级安监部门登记的。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1、未按规定建立民爆物品领用、发放、清退登记制度、保存领取清退登记记录的;
2、未如实填写爆破现场记录或爆破日志的;
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未在爆破作业现场认真履行职责的;
4、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供爆破服务存在资质挂靠、变相“卖炸药”、转包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5、爆破作业现场民爆物品临时存放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违规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落后爆破工艺的;
7、非法制贩民爆物品或使用非法爆炸物品的。
五、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整合整治责任落实
露天采石场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露天采石场安全整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级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矿管)、公安等部门切实履职,共把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及整合整治关,切实强化露天采石场专项整合整治工作。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露天采石场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2号令)要求,严格外包采掘施工单位安全准入,签订规范格式的外包工程承包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切实强化外包采掘施工单位及外包工程管理。
2、露天采石场企业要对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一律立即停止生产并报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同时,严格按照设计或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明确整改各阶段责任人员、内容、资金、时限、措施。
3、对1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含2起)死亡1至2人事故或发生1起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场,一律限期停产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4、对经整合整治验收合格后,再次出现破坏分层分台阶开采、上顶公路、台阶高度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露天采石场,由县安监局、县国土局直接吊销其相关证照,函告公安部门停止审批民爆物品,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5、进入露天采石场从事爆破作业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和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严格依法依规提供爆破作业服务,配备相应的人员。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一律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公安局。
6、凡未对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同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上限实施经济处罚。对露天采石场要撤销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违法情节严重的爆破作业单位要吊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二)严格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共把安全准入及监管关。
1、地方人民政府。(1)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露天采石场安全整合整治工作的领导。(2)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开展露天采石场安全整合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露天采石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处置。(3)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县级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对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本县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合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将明确辖区内整合整治采石场的数量及存在的问题,整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及责任人,整合整治期限等内容。(4)乡镇政府要将本乡镇露天采石场安全整合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对列入整合整治范畴的露天采石场要明确专人负责抓整合整治工作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安全监管部门。(1)严把新建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关,对不符合安全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2)对本通知第二点4至12条等问题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3)指导露天采石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实施整改。(4)对露天采石场企业与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爆破服务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进行登记。
3、国土资源部门。(1)在总量控制、布局合理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严把新建露天采石场准入关。(2)对因采矿权设置问题(安全距离不足、一个山头多个开采主体、以自然山脊为界开采等)影响安全生产,被列入需整合整治范畴的现有露天采石场,责令矿山停止开采进行整治,符合条件的,积极引导业主实施整合,未达到安全标准前不得开采。(3)对超层越界开采的,立即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依法按上限查处。(4)指导露天采石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求实施整改。(5)对未设立界桩的露天采石场,一律责令限期设立界桩。(6)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露天采石场,安监部门函告采矿许可证发证机关不予采矿许可证延续换证。
4、公安部门。(1)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2)对照本通知第四点第(一)项中的7类要求,严把民爆物品审批关。(3)对本通知第四点第(二)项中7类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执法文书,并依法查处。(4)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照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依法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情节严重的,或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依法撤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六、迅速组织开展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迅速行动部署。县级人民政府要迅速开展露天采石场安全整合整治工作,编制本辖区露天采石场布局规划和整合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内容必须落实整合整治目标、资金、时限、责任人、举措,并报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二)明确工作原则。按照“先停产、后整合”的原则,对于被列为整合整治范围的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部门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要暂扣其采矿许可证,公安部门要停止审批民爆物品。严禁边整改、边生产。凡拒不整合整治或者期限内未整合整治到位的,一律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三)明确工作要求。
1、整治工作要求。(1)编制整改设计。对列入整改范畴的露天采石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整改方案设计,经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准的设计实施整改。(2)限供民爆物品。整改期间,公安部门要根据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整改设计批复,对其限供民爆物品,严禁边整改,边生产。(3)现场竣工验收。整治工程竣工后,整治主体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经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进行整治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2、整合工作要求。(1)对列入整合范畴的露天采石场,拟整合的各方签订整合协议后,县国土资源部门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调整矿业权设置方案,省国土资源厅根据调整后的设置方案批准整合矿区空白区范围的协议出让。在完成储量地质报告编制及评审备案、采矿权价款有偿处置、安全预评价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后,申请核发新的采矿许可证。(2)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依法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3)颁发整合后的采矿许可证前,矿山应停止开采,停供民爆物品。整合后的安全整治期间,公安部门要根据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整改设计批复,对其限供民爆物品,严禁边整改,边生产。
3、工作时限要求。(1)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将制定好的露天采石场布局规划和整合整治工作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于8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2)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时限要求,按期完成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合整治。(3)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国土、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工作,于11月底前进行全面督查。 
(四)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1、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制度。
2、各级地方政府要定期组织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矿管)、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商、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共同加大对露天采石场的监管工作。
3、各级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矿管)、公安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尤其要对非法违法生产、违规建设、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露天采石场实施严厉打击。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整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区和乡镇,将在全市范围通报,并向市政府报告。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厉查处,追究责任。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南昌市人民政府主办 南昌市经济信息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中国南昌网站 赣洪备 2-4-3-2002065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江西省成立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江西省安监局局长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