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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2013年第12期
来源:高明区人民政府&&时间:
明常字〔2013〕28号
免去林艳红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明组干〔2013〕108号
赖焕明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麦志航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李文生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管雪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欧德坚同志兼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肖辉强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何锦华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林艳红同志兼任的区委秘书长职务。
明组干〔2013〕109号
免去周殿勇、钟帼祯同志的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陈永杰、李小翔、周婉文同志的杨和镇镇长助理职务;
免去吴琦、李海斌同志的明城镇镇长助理职务;
免去陈健、杨楠同志的更合镇镇长助理职务;
免去吴颖欣同志的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邓勇初同志的区信访局局长助理职务。
明组干〔2013〕110号
廖建雄同志任更合镇副科级干部,免去其更合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李华驹同志任更合镇副科级干部,免去其更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明组干〔2013〕111号
蔡定华同志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曹正伟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主任科员;
叶振洪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副主任科员;
刘健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主任科员;
区美华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主任科员。
明组干〔2013〕112号
陈新文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书记;
李赛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文明分党组书记;
肖伟波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体育旅游分党组书记;
仇艳芳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新闻宣传分党组书记;
黄惠玲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新闻宣传分党组成员、文化文明分党组成员、体育旅游分党组成员;
邱军平、钟伯钧、吴伟强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文明分党组成员;
李冠雄、梁建辉、李梅玲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体育旅游分党组成员;
赵洪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新闻宣传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3号
江苏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统战外侨(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分党组书记;
梁子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残联)分党组书记;
谭国雄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总工会分党组书记;
谢天山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共青团分党组书记;
杜颖梅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妇联分党组书记;
何柱生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残联)分党组成员、统战外侨(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分党组成员、总工会分党组成员、共青团分党组成员、妇联分党组成员;
罗紫雄、梁永芳、陈文芳、黎耀芳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统战外侨(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分党组成员;
李洪发、李福兴、黄幼勤、杜卫东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残联)分党组成员;
程润超、傅建英、谭汝方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总工会分党组成员;
陈文龙、罗兆初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共青团分党组成员;
罗少华、仇月华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妇联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4号
谢志强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分党组书记;
黄伟盛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粮储分党组书记;
廖冠明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物价)分党组书记;
潘海洋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分党组书记;
区玉珍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物价)分党组成员、粮储分党组成员、统计分党组成员、规划分党组成员;
黄颖宇、彭伟雄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物价)分党组成员;
黄小玲、李定国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分党组成员;
杨航军、王绍信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分党组成员;
黄永文、谭昶荣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粮储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5号
廖冠明同志兼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肖国辉同志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投标科科长职务;
李学源同志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职务。
明组干〔2013〕116号
杨泽良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信分党组书记;
罗乃谦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招商分党组书记;
谭志东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分党组书记;
欧亚非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企业服务分党组书记;
黄泽胜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信分党组成员、招商分党组成员、科技分党组成员、企业服务分党组成员;
李伟明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分党组成员;
古博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信分党组成员;
陈伟光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招商分党组成员;
黄婉明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企业服务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7号
谢剑文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副书记、农业分党组书记;
李超雄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分党组书记;
李荣汉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林业分党组书记;
黎志高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分党组成员、农业分党组成员、林业分党组成员;
周文峰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分党组成员;
李冠池、李柏青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分党组成员;
李日和、李海飞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林业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8号
黎卓升同志任荷城街道宣传文体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
宗黎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荷城分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
黄兰芬同志任杨和镇财政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杨和镇镇长助理职务;
陈建红同志任明城镇党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人大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明城镇镇长助理职务;
陈文清同志任明城镇财政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明城镇镇长助理职务;
李海球同志任更合镇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更合镇镇长助理职务;
吴汝诚同志任更合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更合镇镇长助理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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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干部任免
来源:高明区人民政府&&时间:
明常字〔2013〕28号
免去林艳红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明组干〔2013〕108号
赖焕明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麦志航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李文生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管雪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欧德坚同志兼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肖辉强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何锦华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林艳红同志兼任的区委秘书长职务。
明组干〔2013〕109号
免去周殿勇、钟帼祯同志的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陈永杰、李小翔、周婉文同志的杨和镇镇长助理职务;
免去吴琦、李海斌同志的明城镇镇长助理职务;
免去陈健、杨楠同志的更合镇镇长助理职务;
免去吴颖欣同志的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邓勇初同志的区信访局局长助理职务。
明组干〔2013〕110号
廖建雄同志任更合镇副科级干部,免去其更合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李华驹同志任更合镇副科级干部,免去其更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明组干〔2013〕111号
蔡定华同志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曹正伟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主任科员;
叶振洪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副主任科员;
刘健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主任科员;
区美华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主任科员。
明组干〔2013〕112号
陈新文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书记;
李赛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文明分党组书记;
肖伟波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体育旅游分党组书记;
仇艳芳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新闻宣传分党组书记;
黄惠玲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新闻宣传分党组成员、文化文明分党组成员、体育旅游分党组成员;
邱军平、钟伯钧、吴伟强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文明分党组成员;
李冠雄、梁建辉、李梅玲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体育旅游分党组成员;
赵洪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新闻宣传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3号
江苏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统战外侨(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分党组书记;
梁子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残联)分党组书记;
谭国雄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总工会分党组书记;
谢天山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共青团分党组书记;
杜颖梅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妇联分党组书记;
何柱生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残联)分党组成员、统战外侨(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分党组成员、总工会分党组成员、共青团分党组成员、妇联分党组成员;
罗紫雄、梁永芳、陈文芳、黎耀芳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统战外侨(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分党组成员;
李洪发、李福兴、黄幼勤、杜卫东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残联)分党组成员;
程润超、傅建英、谭汝方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总工会分党组成员;
陈文龙、罗兆初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共青团分党组成员;
罗少华、仇月华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妇联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4号
谢志强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分党组书记;
黄伟盛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粮储分党组书记;
廖冠明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物价)分党组书记;
潘海洋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分党组书记;
区玉珍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物价)分党组成员、粮储分党组成员、统计分党组成员、规划分党组成员;
黄颖宇、彭伟雄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物价)分党组成员;
黄小玲、李定国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分党组成员;
杨航军、王绍信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分党组成员;
黄永文、谭昶荣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粮储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5号
廖冠明同志兼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肖国辉同志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投标科科长职务;
李学源同志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职务。
明组干〔2013〕116号
杨泽良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信分党组书记;
罗乃谦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招商分党组书记;
谭志东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分党组书记;
欧亚非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企业服务分党组书记;
黄泽胜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信分党组成员、招商分党组成员、科技分党组成员、企业服务分党组成员;
李伟明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分党组成员;
古博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信分党组成员;
陈伟光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招商分党组成员;
黄婉明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企业服务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7号
谢剑文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副书记、农业分党组书记;
李超雄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分党组书记;
李荣汉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林业分党组书记;
黎志高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分党组成员、农业分党组成员、林业分党组成员;
周文峰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分党组成员;
李冠池、李柏青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分党组成员;
李日和、李海飞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林业分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3〕118号
黎卓升同志任荷城街道宣传文体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
宗黎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荷城分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
黄兰芬同志任杨和镇财政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杨和镇镇长助理职务;
陈建红同志任明城镇党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人大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明城镇镇长助理职务;
陈文清同志任明城镇财政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明城镇镇长助理职务;
李海球同志任更合镇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更合镇镇长助理职务;
吴汝诚同志任更合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更合镇镇长助理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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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2016年第4期
来源:高明区府办电子政务科&&时间:
明常字〔2016〕15号
任命李泰霖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明府字〔2016〕10号
免去李志权同志的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明组干〔2016〕61号
免去李志权同志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职务(保留副科级)。
明组干〔2016〕62号
黄国桥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李莉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职务;
郑壮文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政工室副主任职务;
廖华新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宣教交管室主任,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明城中队指导员职务;
何相忠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职务;
严学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安中队中队长职务;
陈小东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严冠超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人和中队中队长职务;
陈巧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荷城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明城中队中队长职务;
梁水生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安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室主任职务;
崔启源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安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合水中队中队长职务;
程伟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三洲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林细强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人和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荷城中队中队长职务;
樊江洪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明城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宣教交管室主任职务;
刘良修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明城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指导员职务;
吴健强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合水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职务;
罗海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国强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江川源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赖勋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西安社区民警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明组干〔2016〕63号
冯保军同志兼任区农林渔业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区农林渔业局行政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梁灿桃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麦海洲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明组干〔2016〕64号
蔡定华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组长(保留正科级)、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党组成员、住建分党组成员、国土资源分党组成员、水务分党组成员、重建代建分党组成员、综合分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黎志高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组长、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组长、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农业农村分党组成员、林业分党组成员职务;
谭一明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组长、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农业农村分党组成员、林业分党组成员,免去其西江新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李燕冰同志任西江新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颜潘隆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组长、区教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蔡传玲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副组长、区监察局派驻第七分局局长,免去其西江新城纪工委副书记、区监察局西江新城分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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