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私分租金隐藏地租收入,私分地租,怎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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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名村干部低价出租土地私分1600万
来源: 南方都市报作者:
2012年6月在白云区一家酒店里,经人介绍,原广东申通公司的董事长认识了人和镇4条村的4名村干部,4人在各自村里或是党支部书记或是村委会主任。没法“摆平”村两委会委员,梁锡全请高增村村委会主任戴敏智从中斡旋,因为戴与明星村的村委会委员梁浩辉关系密切。
  2012年6月在白云区一家酒店里,经人介绍,原广东申通公司的董事长认识了人和镇4条村的4名村干部,4人在各自村里或是党支部书记或是村委会主任。几次饭局后,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同意将各自村中的土地低价租给广东申通,并承诺回村后尽力促成此事。作为回报,每名村干部有400万元的好处费,供他们“打点”其余人。最终4个村的“事”都办成了,其中有的村干部独吞400万元,有的则“惠及”了下面大大小小20多个村干部,形成碉堡式受贿,无论职务大小,收受贿金时人手一份。
  白云区共有18个街道和4个镇,包含166个村,其中人和、太和、钟落潭和江高4个镇就有118个村,可以说农村问题是白云区的一个重头。而农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随着城市化进程,集体土地的价值日益凸显,附着其上的厂房、门面等都能产生经济价值。征地、招标、拆迁、安置、出租等,用土地“换”钱的现象越来越多,而同时农村的民主程序落实不到位,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委的委员就能决定整条村的重大事宜,由此衍生出的贪污、受贿、灰色收入等情况也层出不穷。
  饭桌上的协议
  2012年6月的一天,在白云区一间酒店里,时任广东申通公司董事长的高汤根与李瑞陶、戴敏智、周本财、梁锡全坐到了一张桌子上,后四者当时分别担任白云区人和镇汉塘村村委会主任、高增村村委会主任、东华村村委会主任、明星村党支部书记。
  当时广东申通因为业务发展,急着找一块场地建新的分拨中心,高汤根看中了人和镇一块约70亩的土地。土地分属于汉塘村、高增村、东华村和明星村,这就是五人见面的原因。
  这块70亩的土地原是人和镇政府复建安置用地的一部分,位于人和镇以西、广花公路以南、方华路北侧窝西地段,属国有建设工业用地。2010年10月,白云区政府将这70亩土地按一定比例分配,其中明星村20
.08亩、东华村22.8亩、高增村15 .17亩、汉塘村11.95亩。
  饭局由李瑞陶从中牵线组织,戴、周、梁等人都是他介绍来的。在桌上,李瑞陶提出土地只租不卖,愿意以每平方米每月8元的价格出租30年,另外高汤根还需给每条村600万元,作为村民的拆迁补偿和村干部的协调费用。高汤根认为开价太高,当场没有应承。
  过了十多天,几人又在同一家酒店见面,李瑞陶对价格作了让步,租金降到每平方米每月6元,但每村600万元的补偿不变。高汤根依旧嫌价高。又过了近半个月,高汤根一方主动开价———每平方米每月5元的租金,每三年涨10%,另给每村400万元补偿。
  几天后,还是相同的酒店,五人就上述价格达成协议。只不过,400万元的补偿款一项不写进合同,且划入几名村干部指定的账户。
  几名村干部也承诺,回到各自的村后,尽力促成此事、“摆平”各村两委。“摆平”的意思是,要让村两委同意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租金。4人认为,只要村两委会议同意就行,不需要召开村民大会,也没想过分钱给村民。
  东华村:村两委“全军覆没”
  回去后,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本财在8月底召开了两委会议,讨论将地块出租给广东申通,包括党支部书记黄树溪在内,全部两委委员和村聘干部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周本财非常露骨地告知,事后广东申通方面会给予好处费。出租方案自然是通过了。
  但东华村的这块土地不仅涉及到村两委,还牵扯到村里的南兴片区。根据安排,会后由村支书黄树溪去与南兴片区商议,为此黄树溪做了大量“工作”,他分别找了12个人“沟通”,包括南兴片区的正副片长、第一至第五经济合作社正副社长。最后商定,签了合同后,南兴片区总共会获得好处费70万元,由片长钟灿基去分派。黄树溪在此过程中还做了个小手脚,他与钟灿基私下商量,到时自己再从这70万元里抽3万元。
  最终,2012年10月底,东华村委会、南兴片联社、南兴一、二、三、五社签订了“工业用地合作开发确认书”,按照事先商量好的价格,将土地租给广东申通。
  当年11月左右,周本财收到了分两次转账的400万元,他将钱分给村里24人,其中自己拿了200多万元,党支部书记黄树溪和负责合同工作的党支部委员黄汉文分别拿了20多万元,其余村干部多是3万元至12万元不等。
  高增村:村主任独吞400万
  与东华村不同,高增村400万元的好处费被村委会主任戴敏智一人独得。今年39岁的戴敏智曾在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两个月,2007年7月被假释。这没有影响到他在2011年成为村委会主任。
  根据村委会在2012年10月底的一次“会议记录”,当天戴敏智召开村两委会,宣读有关文件及与广东申通的租赁合同,两委干部都表示同意,7名干部都签名确认。
  同年11月,高汤根向戴敏智转账400万元,戴敏智全部据为己有。
  明星村:村两委未达成一致
  相比东华村、高增村的“顺利”,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锡全却遭遇了阻力。他多次召开村两委会讨论租地事宜,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原因是党支部副书记梁某明和村委会委员梁浩辉、曹某玲持反对态度,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据梁锡全对检察机关称,这三人与自己向来不合。
  没法“摆平”村两委会委员,梁锡全请高增村村委会主任戴敏智从中斡旋,因为戴与明星村的村委会委员梁浩辉关系密切。2012年9月底,戴敏智组织高汤根同明星村两委会委员吃饭,高汤根明确表示事成之后有好处,加上戴敏智对梁浩辉进行游说,事情大体谈妥。
  此后,梁锡全制作了一份村两委会“会议纪要”,内容为村两委会同意与广东申通签订承包合同,除了梁某明和曹某琼外,其余村两委会委员都签了字。曹某琼事后称,当时梁锡全说其余三个村都已出租,所以自己最后还是签了名。而梁某明则坚决要求按照明星村“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一直没有签字。
  一个多月后,高汤根给梁锡全的好处费到账,梁锡全分得344万元,其余4名村官分得2万元至14万元不等。其中,梁锡全通过戴敏智将30万元交给与自己不合的梁浩辉,梁浩辉拿了10万元,剩下的20万元原本打算分给梁某明和曹某琼,遭两人拒绝,梁浩辉遂将这20万元留在自己手中。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梁某明为现任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曹某琼现在仍担任村委会委员。
  四名村干部一人出逃三人获刑
  然而事情很快败露,2013年1月底至4月间,除了汉塘村村委会主任李瑞陶出逃外,其余三个村中,包括戴敏智、周本财、梁锡全在内的几乎所有受贿村干部,都向检察机关自首。
  经过法院审理,戴敏智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梁锡全和周本财以同样的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余人员被判刑六个月至两年半不等,均为缓刑。
  “三资”平台晒家底遭遇尴尬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交易行为,广州市纪委一度打造了“三资”平台,大体说来,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交易行为要在纪委主办的网站上公开。如某村要出租一间门面房,则可以放到平台上竞价,符合条件且高价者得,相当于“三资”平台是一个桌子,将交易过程摆到台面上。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主任解刚认为,“三资”平台推动了村里的民主程序,使得村干部没法暗箱操作,客观上起到保护村干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将村产卖或租给好价钱,受惠的是村民。
  以三元里村去年挂出的一单物业为例,挂出的门面位于三元里地铁站出口处,以竞价的方式每平方米每月170元的价格出租。在三元里的旺地,这本是一个正常价格,然而事实上,这个租金竟是村中类似门面的三倍。
  在与该单位大致相同的地方,一栋约400平方米的门面楼的租金是每平方米每月30多元。围绕这栋门面楼,还产生了一宗官司。该门面楼是三元里村第一经济社前任社长于2009年时出租,根据当年的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租金参考价为每平方米每月81元。
  由于选举换届,产生了新的经济社领导班子,新班子不承认租户与前社长的合同,原因是前任社长出租该物业时的租金太低,且当时的四名社委中有两人并不知情。而在法庭上,前任社长为租户证言,使得租户赢下官司。
  市纪委正在推广“三资”平台,也遭遇了一些现实问题,例如农村有大量没有“产权”的房子是无法上平台的。此外被迫上平台的村子也有对策,例如公开设定准入门槛,某些行业不让进,使得没人敢来竞拍,暗箱操作给利益相关方。
  解刚说,目前他接触的村干部里,几乎所有人都很抵触“三资”平台。“三资”平台让经济行为更透明公开,肯定是个好东西,但会触碰很多村干部的个人利益,怎么推行下去值得探讨。
  村干部独掌大权易衍生土地腐败
  土地和小圈子话事
  除了人和镇汉塘村村委会主任李瑞陶因外逃暂不明晰其案情,广东申通1200万元好处费放倒了3个村29名村干部。案件中的两个关键词———“土地”和“小圈子话事”,显示了白云区农村层面的关键问题。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郭巍青曾对南都记者表示,目前来看落马村干部最主要是经济问题,那是因为土地突然值钱了,在土地的征收、招标等项目中,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的现象就会出现。
  鲁明(化名)及其团队长期接触和观察白云区的村干部,也经常性地参与农村的法律事务。他将目前的白云农村按照地理位置大致划分为三块。第一块以三元里街道三元里村为代表,贴近市中心,村里几乎没有闲置土地,由土地而产生巨大经济利益的机会不多。加上村民与市区的互动多,文化水平略高、见识也较广,所以诸如贿选、村干部暗箱操作等情况就相对少一点。但并不代表完全没有乱象,因为村里还有对外出租的门面房等,都有经济利益。
  第二块以石井街和白云湖街等下辖的村为典型,与市中心有一段距离,但目前城市发展进程正好到了那里,村里的土地正是发挥巨大价值的时候。有利益,自然有人追逐,从中产生的各种违法、违规事件就会多。
  第三块包括钟落潭镇和江高镇等,距市中心地理位置最远,尤其是那些不通地铁、不临主干道等交通不方便的村,土地虽然较多,但暂时发挥不出较大的经济价值。
  鲁明分析,村干部的选举、违法、落马等都是围绕着土地及土地产生的经济利益,“村官又不属于公务员,没有经济利益谁愿意去当这个官”。
  “文武”选举
  想在村里选举中“上位”的人不少,部分选举过程就出现了违法现象。有的是靠“打上去”,恐吓、暴力,让村民不敢不给己方投票;有的是靠“买上去”,用金钱换取村民手中的选票,有人花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还选不上。“违规选举中,两种手段会结合使用”,鲁明认为,一般来说,竞选人的家族得有一定人数或势力,白云湖街某村在一次选举中,花了200万元的输给了花80万元的,因为后者的家族在村中人缘好、有威望。
  曾担任钟落潭村村委会主任十年之久的朱健康,在2012年被检察机关指控,通过暴力、恐吓、贿选等手段干扰基层选举。据许多村民反映,朱健康当初当选村主任时,大部分选票都“来路不正”。一名曾姓村民说,他曾将自己的选票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朱健康的手下,“空白的,连名字都没写”,“早些年1袋大米就换了”。尽管在此后的几次选举中,有些村民们对朱健康颇有微词,但是他们依然将选票卖给朱健康,“大家都卖,你一个人不卖有什么用,也不敢不卖”。
  此后朱健康还将自己的人扶持为村党支部书记、治保会主任,他还插手各个经济社社长选举,在八社的一次选举中,前前后后共投了6次票,只要当选者不是朱健康等人心目中的人选,就会宣布选举无效并重新选举。
  贿选还有另一种手段,即安排工作领空饷,石门街一名人士称,有的村在临近选举时,会放出大量空余职位,多是清闲职位,不少人为了谋求一职,将全家的票都投给某个竞选人。
  村两委闭门表决
  被选上村干部,掌握了“笔”和“公章”,而白云区部分村的两委都是交叉任职,十个人左右往往就能决定全村事务。例如广东申通向人和镇四个村村干部行贿的案件中,对外出租土地的决定都没有经过村民。而严格说来,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应当有具有选举权的成员半数参加、参加的成员中半数通过,或者有2/3的成员代表参加、参加的代表中2/3通过。此外还需公示5天,若有1/10以上具有选举权的成员提出异议,则当重新表决。
  “白云农村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做不到,很多都是两委成员就把事给定了。”鲁明说,许多村里对外出租物业的合同,别说公示,村民到村委去看都看不到。
  有些村有自己的《村规民约》,只要不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村规民约》也是有约束效力的。有的村在重大事项上,会实现所谓的“大民主”,委员、党员、理财小组成员等人员参与表决。“也是小圈子,但总比两委关着门就把事定了要好。”鲁明介绍。
  由于许多决议都是闭门做出,使得村里换届时前任村干部往往不愿或者不敢交齐账本。石井街道红星村原村干部黄少英案中曾披露这样一个细节:当年担任村委会副主任的黄少英,因为前任村委会主任拒交出财政大权,一度无法开展工作。多年以后,黄少英也卷入涉黑案中。在有的村,第三任村干部都要上任了,第一任的账目还没交齐。
  然而,无论两委内部是否搞小圈子,他们都要看村民手中的选票。在部分村里,村民无法管理村中事务,与村民关系最大的经济事宜就是分红,只要分红少了,下一届可能就不选他了,“给钱(贿选)都没用”,鲁明说,社长里几乎没有不重视村民分红的,有的宁愿打白条也少不了村民的分红。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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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集体伸黑手 私分租金身陷囹圄
通讯员 袁相坤
商丘网讯 近日,睢阳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各判处被告人袁某和闫甲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3年11月份,睢阳区某镇政府为建设产业孵化园,采取以租代征的形式,征用了该镇某村委会175亩土地,费用由镇政府承担。镇政府将其中没有使用的108亩土地,交由该村委会协助管理。2014年10月份,经该村委会研究决定,将108亩土地以每亩每年500元的价格交由村民闫乙承包,闫乙交租金5.4万元。时任村支部书记的被告人闫甲和时任村委会主任兼会计的被告人袁某预谋后,利用协助镇政府管理该征用土地职务的便利,将5.4万元土地租金与该村委会干部闫丙、闫丁(二人另案处理)私分。其中被告人闫甲得款1.5万元,袁某和闫丙、闫丁各分得1.3万元。案发后,袁某、闫甲和村委会干部闫丙所分赃款共计4.1万元被追回并上缴国库,闫丁所分赃款于日以村委会的名义捐给睢阳区某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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