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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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探讨
2011年第7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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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1)07-000-02 中国论文网 /3/view-1381918.htm  摘 要 大学生兼职中,存在着权益受侵害而制度保障不足的问题,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得出其原因包括了法律法规对兼职大学生的身份界定模糊,兼职关系界定不清,兼职信息的不对称,学生间交流愿望的不足这些方面。并且通过寻得问题的症结而试图研究得出应对措施,得出关于大学生权益保障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完善路径。   关键词 兼职问题 原因 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 对策      背景:当代大学生面临着一个激烈的竞争环境,为了锻炼自己交流、组织能力,丰富社会工作经验,增加自己的不可替代性,同时补贴自己的生活费用,很多大学生选择走出校园,接触社会。随着兼职学生不断增加,兼职学生权益受侵害的问题越来越多,已经不再是小范围的,少数人的问题,而成为牵涉到很大部分高校学生利益的普遍性问题了。   问题:大学生兼职现象日趋普遍,而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害比例高。在本次问卷调查中,就发现54.59%人有受骗经历。超过一半大学生有过兼职受骗经历,而受骗的感知可能来自于兼职中遇到的问题,比如“被骗中介费后没有得到兼职信息”、“工作内容与宣传不同”、“工作之前要求先交培训费等费用”等等。这些都导致了兼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另外,由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在维护大学生兼职权益方面的保障力不足,从而使得这些权益受侵害的学生的维权之路很曲折模糊。   一、兼职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正式制度探究   1.劳动者概念界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两部专门针对劳动的单行法典,它们是: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从两部法典的立法规范来看,调整对象均是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法》在第二条适用范围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适用本法。”但对于“劳动者”这个概念,应该如何界定?兼职大学生是否属于劳动者的范畴?   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概念的核心要素是:一是从事劳动的人,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二是,必须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此外,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还强调劳动主体的法律资质――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 和劳动的合法性。原则上来讲,兼职大学生具备了年龄和劳动能力条件,但是他们并不以兼职收入作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故兼职大学生不是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兼职关系 ”是不受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的。   2.兼职关系性质界定   非标准劳动关系是相对于传统劳动法所构建的标准劳动关系或者说典型劳动关系而言,是对民事关系的特别规定。这种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表现为“有劳动,没关系”,提供劳动的人与用人单位间的从属性,无论是组织上的从属性还是财产上的从属性,都大大减弱。从其主体的特殊性分析,主要包括临时工、派遣工、非全日制工等。非标准劳动关系作为一个理论上的概念,还处于争鸣、不确定之中,更未上升至法律层面受法律保护。因为,非标准劳动关系也意味着劳动关系认定的难度加大,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实施出现障碍,劳动者权利实现障碍增多等。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讲,笔者认为,兼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构建的兼职关系在性质上被认定为民事关系更为合适。将兼职关系定位为民事关系,那么相应的救济就应该参考《民法通则》等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一救济在实际中很难操作。正所谓“法规范,不等于法现实”。   (二)非正式制度探究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 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参与者,由于对相关信息的掌握不对等,导致的交易地位的不平等。信息不对称理论还可理解为某些参与者拥有但另一些参与者不拥有信息,从而导致利益单方倾斜,产生不公平,妨碍公正进程 。   在兼职信息获取中,大学生对于兼职中介机构及其服务与兼职工作信息的掌握量明显处于不利地位,使得很多学生“受骗”,而“受骗”主要就在于兼职招聘信息真实性,中介机构提供的广告信息,以及学生非正式组织内部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得的信息都存在着真实性不可靠的风险。而为了牟取更多利益,很多相关公司、中介机构却更倾向于利用信息不对等来欺骗学生,致使学生利益受损。   2.学生交流兼职的愿望不足   人际关系的展开和发展,都离不开交流沟通。交流愿望的程度影响着信息的畅通与否。大学生兼职信息的交流,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沟通方式,可以使信息得到最大化的集中与利用,便于识别信息的真伪,有利于在大学生中形成自我保护系统。但是,调查问卷显示,68.64%大学生兼职信息交流愿望不足。交流愿望不足,缺乏有效信息,使得大学生在兼职中易受侵害。且在兼职大学生权益受侵害后,他们间的交流沟通更加稀少,从而不利于形成维权的信心。   二、兼职问题对策探讨   (一)正式制度的完善   现实情况要求我们将此类法律制度有效扩张以适用于大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一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是需要一定的成本。理论上讲,制定一部新的关于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成本要高于对现有法律制度的修改扩张。在《劳动合同法》中已经规定了劳动关系保障等等方面的内容,只需把兼职大学生纳入其劳动关系中即可,所以对既有法律法规的修缮和扩展性解释以其相对的低成本而应该被采用。   1.“劳动者”概念延展   随着兼职日益普遍,为了构建和谐的兼职环境,现行法律中的“劳动者”应作适当的扩张性解释,将兼职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纳入其中,这样既能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也能很好地鼓励在校大学生去做兼职,积累丰富的经验,开拓他们的就业、创业的思维,对改善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有良好的社会意义。   2.“劳动关系”概念延展   通过立法、司法解释等方式延展《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关系”的概念,这样既能维护法律的一体性,也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与需要。   (二)非正式制度的改善   1.学校提供更多服务   加强出于安全等因素考虑,很多学校虽然不鼓励大学生出校兼职,但目前大学生校外兼职大军不断增长,其发展趋势不是学校所能遏制的。所以学校不能仅依靠提供勤工俭学、不鼓励校外兼职来保护大学生。而应该为学生提供维权的帮助服务。例如加强兼职工作安全教育。允许学生组织兼职服务团体,使得学生组织自身发挥作用,使大学生能够获取更多真实的兼职信息。且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以及维权信心,使得他们之间的沟通不仅停留于信息的传播,还可以是维权的帮助,提高非正式制度在维护大学生兼职权益中的作用,使他们在与企业、中介机构的博弈中,以团体力量获得更高的谈判力。   2.拓宽大学生兼职交流沟通渠道,提高大学生兼职交流愿望。   大学生兼职愿望会受到交流渠道和交流方式等媒介的限制,以及自身个性的影响。针对目前大学生兼职愿望不足的现状。一方面,拓宽大学生兼职交流沟通渠道。传统的大学生交流渠道很少,只局限在兼职过程中少之又少的交流,而那却只是针对当时具体兼职的交流,不具有广泛适用性。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互联网成为大学生生活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建立网上信息交流论坛、贴吧或者其他形式的媒介,拓宽大学生兼职交流渠道,建立更多的非正式沟通渠道,有利于大学生兼职信息沟通与交流。另一方面,提高大学生兼职交流愿望。大学生作为兼职的主体,必须发挥其主体的作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学生自身提高防范意识   1.抵制“黑中介”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中介管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违反职业介绍规定和当地劳动力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在职业中介活动中利用虚假信息,或与用人单位相互勾结进行欺诈,以及出租、出借、转让、涂改职业中介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的,一律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同时有关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正式给求职者推荐工作之前只能收取10元钱的建档费,并在一年内为其提供求职机会。职业中介机构在从事中介服务构成中应当遵循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如遇到此种“黑中介”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追讨自己的损失。   2.防范滥收费用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培训和考试。”除此之外,如果缴纳服装费、押金等,金额过高,应心生警惕,签订协议或索要收据。大学生求职心切,易被优厚的待遇吸引,往往被一些用人单位所欺骗、利用,因此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凡事做到三思而后行。   3.签订协议   我国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不必须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大学生校外兼职时要应尽可能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以免需要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无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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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现象”原因探究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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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为什么有些大学生就是找不到工作的真实原因
在中国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大学生哭着喊着说找不到工作,而企业也抱怨无法招到合适的人才。这到底是怎么了?兼职猫认为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根源在于,我们目前的大部分大学与社会真实的需要严重脱节。兼职猫小编在本篇文章中总结了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企业找不到合适的人才的原因,希望对各位大学生有所启发。
1、你不了解自己,更不了解企业。目前的大学生很少会在读书期间关注自己心仪的公司,花时间去研究这类公司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平时大多宅在宿舍打机看视频,很少走出社会去做等一些有意义的事。学者Gyorgyi&曾经说过:‘Discovery&consists&of&seeing&what&everybody&has&seen,&andthinking&what&nobody&has&thought’。&无论是在自然科学还是具体到找工作机会只寻找那些比别人想法多一点的人。
2、三流的人才看眼前,二流的人才看三年,一流的人才看十年。这与我们古人的说法基本一致,我们的古人教导我们说人为三品:上品之人,不教而明,属于圣人一流;中品之人,教而后益,多数人都在此类;下品之人,虽教而无益。关于薪水是第一个月重要还是三年、五年后重要,这个需要读者自己的悟道。
3、职业规划规划的核心是如何不断自我升值,自己升值了薪水升值便是个再自然不过的结果。你是想当计件工还是想当升值工决定了你的职业规划的方向。
4、你眼高手低,总是胸怀着征服改变全人类的雄心却不肯具体去执行任何一个细节。不想当将军的士兵确实有可能不是好士兵,但当不了士兵的将军一定是冒牌将军。古人讲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老板最喜欢的人永远是那种有将军的胆略,但更有士兵的一流的执行能力的员工。一个执行力一流但智力有可能三流的人永远比一个执行力三流但智力一流的人更受欢迎。
5、你总是觉得怀才不遇,你不懂所有的老板都喜欢不抱怨,先把活干好的下属。坏话传千里和坏事传千里一样。你的抱怨会最终传到你老板的耳朵里,没有一个老板会喜欢毫无建设性的纯抱怨型员工。Actions&speak&louder&thanwords.&在这里这句话最经典不过了。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工作,真真实实做人,机会不是抱怨来的,是靠行动争取来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不公平,你不能把自己的成功或者失败倚靠在那些你无法掌控的事情上,你唯一能掌控的就是你自己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
6、你不懂要证明自己靠的不是口活,是活。你总有一套说辞来为自己自圆其说。你从来不闭上你的嘴巴用行动来证明自己。你总觉得语言上的失败就是失败,因此你总要在与人的辩论中胜出。你很享受别人哑口无言时给你带来的那种瞬间的快感。你不懂嘴巴能解决的问题大部分都是小问题,真正的问题是需要实干的。
7、你不懂树能长多高多大倚靠的是你的根扎入土地的深度和广度,你总是飘在天上做神仙一样的梦,没有根的树,你死定了。很多大学生一毕业就恨不得自己马上就当董事长,在他们眼里别人全是弱智。还没工作几年就概叹人生迷茫,报国无门。我经常观察那些长的又高又大的树,发现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他们的根都深深的扎在泥土里,不吭声地成长、成熟、强大。
8、某些大学生不懂什么是独立思考。别人考研了,你也考,别人出国了,你也出。你不知道自己是谁,要什么,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你活着但也死着。一个思想不独立的人其实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你就是你,你是独特的。这个世界上可能没有绝对的公平,但你和其他人都不一样却是上帝赋予你的最大的公平。那么你为什么还要按照别人的想法去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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