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北京市教委主任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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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登记表
六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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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以新桥国际产业园为龙头,积极推进“炎刘—安丰—三觉”金三角地区发展的议案
关于整合资源、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议案
关于在瓦埠湖上游(双庙集镇和安丰镇之间)修建跨湖大桥的议案
关于要求将新农合与城镇医疗保险并轨实施、整合工作机构的议案
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的议案
关于要求解决新农合村级垫资负担过重问题的议案
关于市水利部门出台《水利工程维护、养护和管理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大力发展皖西白鹅产业,打造国际羽绒大市场的议案
关于争取红色旅游项目资金,请求市政府给予帮助上报的议案
关于重视人才、留住人才的议案
关于要求对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霍邱铁矿深加工项目能耗指标实行单列的议案
关于加大对贫困县(区)保障房建设支持力度的议案
关于建设蚌(埠)淮(南)武(汉)高速公路连接线的议案
关于加大通村道路建设力度的议案
关于将铁矿开采权审批与用地指标直接挂钩、增加霍邱县建设用地指标的议案
关于要求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实行分级调配的议案
关于修建临淮岗1500吨级船闸、提升淮河通航能力的议案
关于省道S310(叶集段)改建的议案
关于整合医疗资源,做好城区医院规划布局的议案
关于要求尽快确认和恢复G312叶集段线路的议案
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学的建议
关于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加强基地基础教育建设的议案
关于加大对农业生产大县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的议案
关于加大对沿淮行蓄洪区农业生产专用电力线路设备维护投入的议案
关于逐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费用标准的议案
关于引入社工人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议案
关于提高基层医务工作者工资待遇的议案
关于要求对金寨旅游扶贫工作给予支持的议案
关于加快建设合肥至金寨南部快速通道的议案
关于要求市政府对金寨县丁青路的维修和改造的议案
关于加强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农业全面协调均衡发展的议案
关于进一步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议案
关于尽快建立大别山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的议案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议案
关于统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管理工作的议案
关于村村通工程延伸的议案
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
关于加快启动206国道舒城段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关于进一步强化毛坦厂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议案
关于除险加固维修杭淠干渠舒城段的议案
关于支持重视公安保障能力建设问题的议案
关于加强城区建设工程管理的议案
关于要求高度重视淠绿新村等安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强化自我服务与管理的议案
关于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议案
关于高度重视小街巷环境综合整治的议案
关于在中市街道辖区新建小南海派出所的议案
关于制定《六安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关于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工作的“五公开”的议案
关于尽快将301公交线路延伸到金安区四十铺与合肥交界处的议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六安城区公厕改造工作的议案
关于加大治理力度,强力推进停车场建设,缓解我市交通拥堵现状的议案
关于尽快兴建新皖西大戏院的议案
关于加快六安城区幼儿园建设的议案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益的议案
关于壮大皖西白鹅产业,打造国际羽绒大市场的议案
关于加强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管理,努力打造一批新型农村社区的议案
关于要求加大投入完善淠史杭灌溉渠道及其配套设施的议案
关于切实加强社区敬老设施建设,不断增进社区老龄人口福祉的议案
关于新建裕安区老年公寓的议案
关于加快六安旅游设施建设,强化旅游市场营销的议案
关于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机制,提高养老保险金补助标准的议案
关于切出土地出让金10%,建立政府教育专项资金的议案
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弘扬皋陶、淠史杭等六安区域文化的议案
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议案
关于加快裕安现代物流园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议案
关于加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干混砂浆推广力度的议案
关于城区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整顿的议案
关于开通六安至裕安区石板冲乡农班公交车的议案
关于清理人行道乱停乱放,保证行人安全的议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设施建设和交通秩序管理的议案
关于将将军路至312国道入口打通、修好的议案
关于加快六安一中、二中分校建设,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区高中合理布局的议案
关于六安母亲河应该叫作淠河的议案
关于留守青少年的关心教育问题的议案
关于将“老皖西博物馆”改建成“六安瓜片”茶文化博物馆的议案
关于要求对纳入全市千亿农产品现代加工168工程项目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的议案
关于大力发展皖西白鹅产业,打造国际羽绒大市场的议案
关于结合农业科技推广在农村培养职业农民和增加土地流转奖补资金的议案
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监管的议案
关于请求增加失地农民养老金生活补助标准的议案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建议
关于要求批准寿县信达信用担保公司加入市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
关于积极扶持涉旅企业做大做强的建议
关于要求尽快设立徽商银行寿县分支机构的建议
关于请求市政府在项目申报上进一步向寿县倾斜的建议
关于请求支持将六安市至少是寿县、霍邱列入国家中原经济区规划的建议
关于要求市投资担保公司在全市统一贷款利率的建议
关于请求市政府支持寿县李石路(安丰镇到隐贤段)修复的建议
关于要求提前实施S203寿县至六安一级公路拓宽改建项目的建议
关于加快李石路升级改造的建议
关于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投向的建议
关于修建济祁高速与合淮阜高速连接线形成“两纵”高速贯通的建议
关于督促政府部门切实抓好公路治超的建议
关于尽快成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建议
关于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市级农业科研机构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寿县迎河现代农业示范区支持的建议
关于要求修建安丰塘环塘路及坡面整修的建议
关于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改为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的建议
关于尽快完成淠河(张马淠堤段)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
关于恳请市政府给予加大村级转移支付,提高村级干部待遇的建议
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宣传工作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推进无线城市和电子政务建设的建议
关于基层涉农部门作用发挥的建议
关于加大机动车遮(隐)牌检查和处罚力度的建议
关于高度关注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关于政府加大对政法机关基本建设投入的建议
关于规范六安市区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关于搬迁自来水厂的建议
关于在城区建设立交桥与人行天桥的建议
关于做好重点民生工程工作,应着力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的建议
关于开发马宗岭,带动金寨中部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的建议
关于加大六安市茶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力度的建议
关于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建议
关于开展争创国家级生态市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学前教育的建议
关于设立我市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建议
关于要求妥善贯彻皖政[号文件,维护城区社会稳定的建议
关于统一全市“新农合”保险补偿方案的建议
关于加大山区、丘陵地带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关于“原机床厂”内生产污染环境的建议
关于在月亮岛环岛路景观带建设公厕的建议
关于提升六安和顺名都城邻近新河景观带亮化工程的建议
关于要求尽快开通六安至新安镇区城市公交的建议
关于城区公交车向外延伸的建议
关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关于自来水公司对居民水费收缴必须规范化的建议
关于增加环卫工人工资的建议
关于加强城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引进民资兴办教育,迅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建议
关于尽快在月亮岛上建立公办幼儿园的建议
关于强化六安市动漫城的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偏远农村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建设的建议
关于要求将清流寺分干渠渠道进行配套硬化的建议
关于非节日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关于打响红色旅游品牌的建议当前位置:
“基本解决执行难”
金安区法院打响第一枪
  安徽法院网讯& 6月7日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加强执行工作,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会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周密布置,于6月8日上午到辖区内三十铺镇强制执行一服装企业长期拖欠员工工资的非诉执行案件,并以此作为打响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第一枪,正式向执行难宣战!
  该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许某,身患四级伤残,于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受雇于六安某服饰有限公司,从事装箱、收货工作。2015年7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开始拖欠工资,8月许某向六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决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10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许某的诉请。因服装公司未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同年12月,许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为公司早已停产,其单位帐户没有资金可供执行,执行法官最后决定查封其厂房内闲置的空调、压胶机等财物,并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了评估,拍卖,经两次流拍后,法院裁定以上述查封物品抵偿申请人许某的工资债权。
  为求“首战告捷”,金安法院对此次执行活动高度重视,由分管执行副院长亲自布置,主动联系三十铺镇党委、政府,向其通报案情,积极争取地方支持配合;同时加强内部人力调配,要求办公室保障警务用车,法警队配合安保,研究室跟进宣传;此外,为规范本次执行活动,保证执行行为的公开公正,该院还提前联络了企业所在基层社区两委负责人、人大代表到场见证,对整个执行活动全程监督。
  由于事先准备充分,组织得力,措施到位,执行现场干警和搬运工按照预定的执行方案有序进行,从上午8:30持续到中午12:00顺利结束,一起困扰当事人多时的执行案件在农历端午节前得以圆满执结。 您现在的位置: &
(2015年)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省直及中央驻皖部门(单位),各市、县财政局:
  为做好2015年度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和《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日前,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及2015年调转我省未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重点内容
  (一)综合类:会计职业道德;安徽财政改革发展情况;地方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新预算法;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会计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等。
  (二)企业类: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解读及应用指南;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小企业会计准则;营业税改增值税解读及会计处理规定等。
  (三)行政事业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
  (四)农村集体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财政支农政策等。
  三、继续教育时间和形式
  日至日。根据《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的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请登录安徽会计网(www./),从8家网校中自主选择一家网校进行学习,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方式,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参加面授学习的学员,自主选择经备案公示的面授培训机构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
  四、培训收费
  网络教育培训价格为每人每年20元。面授培训收费须严格执行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五、相关要求
  (一)会计人员。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一年度开始,应积极主动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增加胜任本职岗位的能力。会计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应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在本年度内,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视同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督促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省直部门及中央驻皖单位。有条件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省级主管部门、省级垂直管理单位、中央驻皖单位、省属企业(集团)等,应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经备案同意后可组织本部门(系统)、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备案资料包括申请函、组织继续教育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后提交)。
  (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安排的培训课程内容须经过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年补学继续教育及2015年度继续教育内容必须有新《预算法》解读、《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徽财政工作纪实》。网络教育课件和省直面授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内容由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其他面授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内容由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培训机构应针对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提供补学服务,补学年度截止到2011年。
  1.网络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循《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条件》和《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合作协议》各项规定,及时更新培训内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2.面授培训机构。应在开班前一周(7日),将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师资情况等)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并在培训结束一周(7日)内将有关情况(实名签到表、测试试卷、合格学员名册等)报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同时在安徽会计网申报继续教育完成人员学分。未经申请备案的培训,不予确认学分;严格禁止只收费不培训。
  (四)财政部门
  1.加强宣传。一要加大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按时取得规定学分,鼓励所属会计人员参加网络教育,不断提高网络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要发挥会计人员对财政宣传的窗口作用,使广大会计人员加深对我省财政改革发展情况的认识,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财政会计良性互动和理财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2.加强监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属面授培训机构的教学和服务质量,对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进行恶意市场竞争、滥收费、只收费不培训、多收费少培训、只培训不考试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应立即取缔其备案资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3.加强服务。要为所属会计人员办理调转登记、档案信息变更、视同继续教育等业务及面授培训机构开展教学培训工作提供便捷服务,创造便利条件。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
  附件:1.安徽省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名单
  2.安徽省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名单
培训机构名称
合肥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五河路241号
合肥职工科技职业培训学校
胜利路10号
合肥兴业职业培训学校
蒙城路87号市委老干局综合楼
百花井操兵巷11号合肥老年大学一楼
徽州大道447号南空房管处合肥办事处二楼
合肥天择职业培训学校
长江中路328号(长江饭店西100米)
包河大道268号(包河大道贾小郢站牌)
望江路与潜山路交口(港汇广场A座12楼)
长江西路490号(牙膏厂西100米)
合肥宇杰会计培训学校
庐江路127号
合肥金算盘职业培训
合肥市阜阳路95号百花井政通大厦四楼
合肥市长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向西100米BOSS中心807-813室
合肥市南七金江大厦507室
合肥市周谷堆远大家园204室
合肥市职工大学
滁州路87号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
合肥市阜南路15号
合肥科教职业培训学校
徽州大道636号东陈岗公交站牌(九华山路与徽州大道交口)
合肥市东方书院
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楼附楼
肥西智澳职业培训学校
肥西县上派镇肥西中学站牌处四楼
合经区大学城耕耘路151-153号
合肥商联职业培训学校
合肥市阜南路47号六楼
培训机构名称
合肥兴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
卫岗英华大厦703室
合肥步步升职业培训学校
徽州大道396号东方4号楼七楼
肥西元太职业培训学校
肥西元太职业培训学校教学楼
淮北市广惠职业培训
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北路60-7号财体楼5、6楼
淮北市凤凰山职业培训学校
淮北市孟山北路和协大厦十楼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中路265号(西区)
亳州市金财税职业培训学校
亳州市谯城区利辛路291号
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宿州学院西校区
安徽安泰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砀山县实验小学
萧县萧淮会计师事务所
萧县财政局
灵璧县新灵光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灵璧县北关太平街
安徽省晓娣中小企业财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灵璧县建设中路49号
泗县县委党校
泗县中城街13号
宿州同信会计师事务所
宿州市胜利路596号
蚌埠财会培训中心
蚌埠市中荣街146号天源大厦三楼
怀远县荆涂职教会计中心
怀远党校五楼
固镇县财政会计学会
固镇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五河县财政会计学会
五河县财政局五楼
五河县云计算职业培训学校
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老地税局五楼
培训机构名称
阜阳工业经济学校
阜阳市顺昌路
阜阳技师学院(原行政学院校区)
阜阳技师学院(原行政学院校区)
安徽省阜阳商业学校
颍州区沙河路34号
安徽正诚会计师事务所
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阜南众诚会计师事务所
阜南县城关焦阳路34号
阜南永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阜南县城关镇三塔北路(县供销社四楼)
安徽联城会计师事务所
阜南县城关镇地城北路45号
颍上县财政学会
颍上县财政局六楼
太和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太和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报告厅
临泉县恒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临泉县城关镇鲖阳路南侧卫生局院内四楼
界首市财政局会计函授站
界首市财政局南楼六楼
淮南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淮南师范学院经管学院)
淮南市洞山西路淮南师范学院
滁州学院琅琊校区
滁州市总工会职业培训学校
滁州市总工会
滁州市诚信软件有限公司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老一职高院内)
天长市石梁路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安县农委
全椒县职高
定远县党校
凤阳县党校
明光市党校
天长市诚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天长市永福西路
天长市金穗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天长市建设西路172号新华书店三楼
天长市永诚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长市学府路18号
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天长分校
天长市建设东路277-10
培训机构名称
来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来安县高级职业中学
六安市财政税务干部学校
六安市三里桥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党校
六安市华山南路5号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党校
六安市月亮岛
霍山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干校巷1号
金寨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教研室、电大)
金寨县梅山镇(原金寨县一中西区)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马鞍山分校
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北庄89栋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当涂县函授站
当涂县财政局(振兴中路57号南教学楼)
芜湖市职业教育中心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2号
安徽农业广播学校南陵县分校
南陵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
芜湖县聚丰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芜湖县委党校
安徽春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繁昌县繁阳镇金峨南路291号
无为华洲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无为县无城镇坝埂头向东100米龙凤宾馆二楼
铜陵市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
铜陵市义安路财富广场B座2306室
铜陵力天科教培训中心
铜陵长江中路951号工会大厦五楼
安庆市经中会计职业培训
安庆市集贤南路14号(柏子桥)
培训机构名称
安庆市职工学校
安庆市孝肃路167号
安庆市雷博会计职业培训学校
安庆市开发区中兴大街138号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
安庆市北部新城稼先大道学院路2号
安庆枞川经济技学校
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90号
黄山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白石路24号
安徽省财政干部教育
合肥市阜阳路10号合肥科技咨询大楼四楼
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可同时承担省直、市直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
  安徽省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
  1.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
  2.北京东奥华宇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奥会计在线)
  3.东北财经大学
  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6.中国财经出版社培训中心
  7.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华夏会计网)
  8.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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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来源:基础教育科   作者:龚改
&&&&&&&&&&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制学生流失”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经过近两个月自下而上的评选、推荐,现已完成市级审查工作,经研究拟批准寿县等4个县区为先进县区、金安区施桥镇中心学校等15个单位为“控流”先进中心校(学区管委会)、金安区孙岗镇五十铺小学等32个单位为“控流”先进学校、金安区东桥镇六岗小学梁昌瑞等48位同志为“控流”先进个人(具体名单附后)。按评选文件规定现予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2015年5月6日至5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教育局以下电话联系:
3379244(基础教育科)、3379849(监察室)。
& & & & & &六安市教育局
& & & & & & 2015年5月5日&&
2014年六安市“控流”工作拟表彰先进单位名单
先进县区(4个)
单位负责人
寿县教育局&
舒城县教育局
霍山县教育局
叶集试验区教育和体育局
先进中心校、学区管委会(15个)
单位负责人
金安区施桥镇中心学校
金安区淠东乡中心学校
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学校
裕安区固镇镇中心学校
舒城县杭埠中心学校
舒城县城关中心学校
霍山县开发区中心学校
霍山县漫水河中心学校
金寨县长岭乡中心学校
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学校
叶集试验区孙岗中心校
霍邱县乌龙镇中心学校&
霍邱县白莲乡中心学校
寿县保义学区管委会
寿县大顺学区管委会
先进学校(32个)
单位负责人
金安区孙岗镇五十铺小学
金安区三十铺镇枣树民族小学
金安区椿树镇椿树初中
金安区马头镇陈台小学
裕安区石板冲乡第二小学
裕安区青山乡陶洪集学校
裕安区分路口镇分路口初中
裕安区新安镇新圣学校
舒城县南港中心校
舒城县桃溪中心校
舒城师范附小
舒城县孔集中心学校
霍山县白莲岩中心小学
霍山县西石门小学
&霍山县大化坪小学
霍山县与儿街中学
金寨县三合初级中学
金寨现沙河乡中心学校
金寨县天堂寨镇中心小学
金寨县黄龙中心小学
叶集试验区三元中学
叶集试验区三元实验学校
霍邱县王截流乡陈郢学校&
霍邱县户胡镇高镇初级中学&
霍邱县临水镇李集学校&
霍邱县孟集镇中心店初级中学&
寿县安丰镇荆塘小学
寿县堰口镇十字路小学
寿县梨树初中&
寿县瓦埠镇国吕小学
六安皋城中学
六安经济开发区皋陶学校
2014年“控流”工作拟表彰先进个人名单(48名)
金安区东桥镇六岗小学
金安区城北乡八里滩小学
金安区木厂镇新河小学
金安区横塘岗乡古城寺小学
金安区东河口镇南官亭小学
金安区先生店乡青峰小学
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学校
裕安区城南镇桃湾小学
裕安区江家店镇中心学校
裕安区顺河镇平安希望小学
裕安区教育局人事股
裕安区教育局基教股
舒城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舒城县查湾中心校
舒城县孔集小学
舒城县万佛湖中心校
舒城县千人桥三汊河中学
舒城县汤池镇三里小学
霍山县城东小学
霍山县三尖铺德仁希望小学
霍山县黑石渡中心学校
霍山县磨子潭镇中心小学
霍山县落儿岭中心学校
霍山县马场小学
金寨县沙河乡中心学校
金寨县双河中心学校
金寨县长岭中心学校
金寨县开顺初级中学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中心小学
金寨县双石中心小学
叶集试验区孙岗初中
叶集试验区三元乡四林小学
叶集试验区桥店初中
霍邱县临水镇李集学校&
霍邱县王截流乡陈郢学校
霍邱县白莲乡牛集初级中学
霍邱县户胡镇高镇初级中学
霍邱县孟集镇中心店初级中学
霍邱县岔路镇周店学校
寿县安丰镇荆塘小学
寿县江黄民族希望小学
寿县陶店中心学校&
寿县安丰塘镇戈北小学
寿县真武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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