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住建局2015年招聘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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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20日全国各省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3月18-20日全国各省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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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公课堂 成就事业辉煌网站关停通知
关于网站关停的公告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2号)要求:“县级政府要在2015年底前有序地组织关闭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经逐级审批,本网站自即日起关闭。为此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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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25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办理情况汇总表
发布时间: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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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反映内容办理单位办理结果0庐江县白山镇白山社区居民反映,2015年2月下旬来电人买菜时与他人发生纠纷,来电人被打伤,手机也被对方摔坏。报警后白山派出所民警处理后告知来电人将手机修好后,将收费发票带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帮助协调对方给予赔偿,打人者也同意。现来电人的手机修了280元,早已将发票送到白山派出所,但至今派出所没有给予协调,要求督促白山派出所尽快给予协调处理。白山镇回复如下:派出所找到肇事者,由于肇事者得了癌症住院不在家,派出所拿了280元补偿了你。9庐江县白山镇白山社区街道沿线住户反映,当地的自来水中有混浊物,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用水,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望帮助督促当地自来水公司尽快处理。庐江县政府于7月28日回复:“我镇联系了县卫生监督所,对庐江县白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县疾控中心现场多点采取水样,目前正在检测之中。”来电人称,该社区街道上所有的住户家中的自来水均有混浊物,请督促当地自来水公司尽快提出解决方案解决居民用水的问题。白山镇答复如下:你所反映的投诉件已收悉,我镇立即联系了县卫生监督所,对庐江县白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县卫生监督所现场进行水样提取、制水工艺检查、净水添加剂检测,所检查结果均由县卫生监督所反馈。县卫生局表示今后将定期加强对自来水水质安全监管,确保自来水水质安全。同时,我镇也将加大对自来水厂的监督与检查。欢迎广大用户对自来水水质问题进行监督,如发现水质问题,请直接向庐江县卫生监督所咨询或投诉:联系电话:。6庐江县白山镇五爱村石庄村民组村民石文军反映,2006年因为修路征收其家不到0.1亩的承包地,但至今未给予补偿,多次向村里反映未果。来电人对此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给予补偿。白山镇回复如下:你所反映的2006年因修路征收土地其实是原代桥乡2005年进行征收的,是庐江县进行的绿色长廊工程。现村委会已向镇政府汇报相关情况,正在处理此事。0庐江县白山镇觉海村陈田埠组村民反映,目前环湖大道正在修建,道路距离其家住房仅有2米,施工时房屋震动严重,要求核实其家是否在安全范围内。白山镇答复如下:目前,正在实施的环湖连接线一期工程全长5.8公里,途经觉海村,前期已完成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现正在进行道路工程的施工。您反映的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但鉴于您提出的房屋离道路近、房屋质量等问题,我们镇村干部已到现场进行了察看,并上报县有关部门。根据研究的意见,将请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后,根据结果,对照拆迁等相关政策妥善处理。7庐江县白山镇白山社区白石中路139#住户反映,2010年左右某开发商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对此处进行拆迁,但到现在为止只拆一半,还有一半未拆迁,因开发商未办理任何手续而停止。现被拆迁的废墟上杂草丛生,里面有许多蛇,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此处没有路灯,居民通行不便。其向镇政府反映未果,要求:1、尽快安排清理杂草;2、安装路灯。白山镇回复如下:沿河街部分住户是在2010年至2012年间自愿与舜泽置业公司原法人夏立普协商拆除老房,由夏立普代为统一建设。后因舜泽置业公司未办理任何手续,房屋拆迁过后一直无法进行重建,致使该块土地一直荒废。镇政府已责令舜泽置业公司尽快对该地块上的杂草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安排镇城管中队维修好路灯,改善居民通行环境。1本户是因环巢湖路于日被拆没迁,无处居住,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在路北本户老宅基地,自建约150平方的民宅,在施工期4月至10月间,一直无人过问,也从没下过什么违建书,可查存根为证,在落成后,由镇城建局人员前来说要拆除,后在我据理力挣下,他们才人性化停止了强拆。时距近3年,今年的强拆风波又起,由1月9日镇下文在第2次上门做我工作时,我表态说,我户在中间,而且位置与路一点关系都没有,距路有50米之远,比路低于10米,无碍于什么,我是为了要生存,实际情况你们可以了解,如果确实全线所谓违建都拆,轮到我这绝不给你为难,但你们不能说是强制拆除,要干顺理成章的事,老百姓是善良的,人人都要做合法的公民。当时有徐委员,高主任,许局长,盛家峰等许多人在场。令人意外的强拆在2月6日中午,在无任何人通知的情况下约有两百人几十辆车和重型挖掘机的现代设备下,干着不是共产党干的横行霸道的欺压合法公民的反动行为。完全能称之为一片乌云密布,对被拆迁户人员进行威逼,强制人身自由,不让拍照(但有暗下偷拍的照片证据)。本户民宅和室内大多物品立刻化为乌有惨不忍睹,太令一个有良知者痛心,在这光天华日之下,在这繁华昌盛的中华大地上居然有这么一群胆大妄为的盛桥镇政府视安居乐业的公民为敌,干出了这么一件惊天地和中央依法治国的反动之举的蠢事,名副其实的成为建立和谐社会的矛盾制造者。连我等百姓都深知得人心者才有天下。镇政府的领导知法犯法,应该是出于反对习主席的宗旨而做出的实际回应和有力的对着干的反共行为,行为是无能的,道德败坏,影响极为恶劣,是人心所向的共产党的败类,选择性的将要农历春节的到来(腊月十八日)把我们这些被拆户破坏的支离破碎无法生活,可想手段的残忍性和建立和谐社会是多么的鲜明对照,所以本户强烈要求伟大的执政党,将全国类似我处坏领导全部罢免,还合法公民的正当实际需求,将这些官僚和腐败分子核查后,承担一切责任。本人再次如实举报:1盛桥镇所提的什么违建我孙河自然村不下于几十户,每家开工都有镇政府人员派人到过现场,本人被拆房例外,没有一户未建成,那就是没有一户花钱打点他们,本人也代人请过他们吃喝,吃好了烟到位了就行了。2盛桥镇在环巢湖路绿化用的田地很少有人签字同意,但是已将大批树苗都栽上了,特此再次要求上级领导将盛桥镇政府无能的行为民办事实,欺压老百姓,就能大显身手,无视法律,随心所遇知法犯法之举一查到底!本人已经上访反映多次,但至今都没有给我满意的解决。一直拖延向上级汇报的时间。意图掩盖事实。往此信能传到给合肥市领导或者省政府领导!谢谢!白山镇回复如下:一、关于镇干部有关承诺问题。2014年为顺利实施环巢湖旅游大道建设,镇政府工作人员丁长顺和县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陈军一起到盛陆荣家洽谈拆迁事宜,没有承诺拆迁后可以划地建房,分管负责人张安东那天并不在场,因此不存在张安东、丁长顺等二人承诺问题。二、关于镇政府选择性强拆问题。2012年4月,盛陆荣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环巢湖旅游大道北侧建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属违法建设。2012年9月和2015年1月盛桥镇政府两次下达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因盛陆荣在规定期限内均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镇政府于2015年元月对盛陆荣违法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2015年元月和2015年4月镇政府对滨湖大道以北违章建筑物一律拆除,对以南离滨湖大道较近的违章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共拆除47户,因此,不存在有选择性执法问题。三、关于镇政府干部不作为问题。如存在镇政府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纪委有关部门反映。8来电人曾是庐江县白山镇戴桥民政办聘用人员(夏则付),现反映:1、近两个月以来,庐江县白山镇镇政府党委胡书记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群众无法联系反映问题。现对此表示不满,烦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2、来电人于2009年与镇政府签订了一份建房协议,镇政府同意其建房,协议签订好之后,工作人员借口暂时收回,之后就再也没有给其,导致其无法办理后续的审批手续。要求镇政府尽快将协议给其。白山镇回复如下:1.关于书记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情况:白山镇党委书记办公室电话为8,只要胡书记不出差、下村或到单位了解情况,一般情况都在办公室,并且胡书记接过你几次电话,有可能是你打电话时书记不在办公室,特别提醒:9月份胡书记有一段时间出差在外,你打电话到镇党政办咨询时,党政办工作人员已告知你胡书记出差,但你一直不相信。2.关于建房协议事项,经查:2009年,白山镇政府将原代桥停车场部分土地转让给你,转让范围为四界西南面以原停车场围墙为界,东以西围墙前沿内墙向东14.24米处90度角向南为界,北以政府放样为准。乙方申报建房手续,甲方审批后,方可动工,并一次性交清四万元土地款。但你一直没有交政府土地款,故协议你一直没得到。1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庐江中心城商铺业主,中心城商铺即将交铺使用。但是男人街商铺由城中路通往文明路主路上有面馆在已经被拆迁的房屋里继续经营,还有若干户在文明路主路上医药公司第二门市部里经营大排档,与现代化的中心城格格不入,对我们商铺后期招商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这样的情况简直就是匪夷所思。为什么已经被拆迁还能堂而皇之的在里面做生意,安全问题起码就不能过关,旁边就是建筑工地,车来车往,不知道是城管局不作为还是开发公司有意而为之。城管局答复如下: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确实有若干户摊点在医药公司二门市部前经营,这些摊点是原老城中路改造拆迁后遗留下来的少量几户,近期,我局正在组织实施牌楼北路摊群点入点经营方案,待时机成熟,将引导这部分摊点入点规范经营。另你反映有面馆在此继续经营,根据职能,在门面内经营不属于我们的管理范围,建议工商部门调查在室内经营的经营户是否有营业执照。今后,我局将加大此处摊点的巡查管理力度,力争早日将摊点迁移。7合肥到安庆的城际铁路即将动工了,铁路从我们庐江县郭河镇龙庙村村庄穿过,不知道铁路周围多少范围内是拆迁的范围?拆迁补助又是如何?拆迁时一次性补助还是回迁安置?发改委答复如下:合安客专是国家重点工程,计划于今年年底动工。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推进,线路走向及拆迁范围尚未具体确定,因此,目前尚不能准确界定拆迁范围,一旦征地拆迁启动,将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制订征地拆迁实施方案,以明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3尊敬的市长:本人是合肥庐江县庐城镇申山村人。作为农民工从1998年开始一直在黑龙江省抚远县打工,抚远县是个边境县城,当时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相当苛刻,要办理各种证件和交纳费用,为了生存方便和小孩能入学,在此客观条件的压迫下我只能将一家三口的户口迁至抚远县,像所有打工者一样每年的春节回来和父母相聚。而今,父母老了,这边的经济不景气,我们做装潢打工为业的更是举步艰难,而家乡的发展那么快,想回老家就业创业。于是我从2006年开始就想把户口回迁,2008年.2010年.2013年多次回迁经办部门以各种理由阻拦至今没有迁回去,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都同意我迁回的,这都未能如愿。作为农民工,靠体力挣钱,而随年龄的增大,在外挣钱生存不易,家乡有我的土地,有我的年迈的父母,想回来。为了方便农民工在外打工,国家出台了多个政策。为什么我们这些为了生存出去打工,现在想回到土生土长的地方为什么不允许,难道在外务工几年家乡就要抛弃我们这此打工者吗?请市长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来替我们这些低层的农民工说句话,让我们进退不能两难,让我一家把户口迁回,让我们回到庐江来尽孝,创业打拼!公安局答复如下:看到你们一家人为了生计在外奔波,确实不易!作为公安机关非常能够理解你们的需求,但是户籍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根据合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规范第三十条规定:除婚迁,毕业分配外,禁止以任何理由将户口迁往农村地区。并且,你的原籍庐城镇申山村目前涉及“引江济淮”工程,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引江济淮的工程的通告上明确规定: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以及婚嫁、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回原籍、劳改劳教期满回原籍等人员外,禁止向涉及该工程的区域迁入人口。关于你说想回乡尽孝,这很好!但并非只有户口在这里才可以尽孝,你说是不是?并且户口跟你的土地也没有必然的关系,你在村里的土地依然是你的土地。至于你说涉及拆迁的问题,其实,每个村民组都有各自的分配办法,你既然在申山村有土地,建议你可以与你们村民组协商是否可以享受相关拆迁政策。不同时期,不同地域都有它的现实情况,相关部门会出台相应的户籍政策,因而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望你谅解!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拨打我们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的咨询电话0551---。3庐江县庐城镇附城社区张园居民组居民王丹反映,2015年4月份该居民组内修建了一条四牌楼南路,距离来电人家不足1米,施工单位在修建道路时没有埋设下水管道,导致每逢雨天,雨水就会倒灌至来电人家中,望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在该处道路埋设下水管道。公路局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路段是属于庐枞路,该横向排水已向合肥市公路局申请变更,手续已完善;沿线纵向排水图纸已有设计,目前正在请路政部门对沿线管线、光缆进行沟通协调,庐江公路分局项目管理办公室会进行督促,近日就会安排施工。2反映庐江县合铜路(城西污水处理厂附近)正在施工,施工单位使用石灰铺路时,造成现场灰尘非常大,方圆几公里都是白茫茫的一片,要求道路责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降尘和防护措施。公路局答复如下:我国现行的《公路法》中没有明确条款规定公路在改(扩)建过程中,现居房与公路的安全距离问题;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不少于15米的法律规定,其目的是将这一部分控制区域作为将来公路拓宽的预留地,而并非安全距离。至于该房是否需要拆迁,主要是依据改建工程设计图纸中所明确的公路征地拆迁红线来确定。2反映日,庐江县郭河镇三畈村村民刁月强扛着鱼杆经过徐户组,鱼杆触碰到1万伏的高压线,导致刁月强触电身亡。来电人称按国家规定高压线离地应有5.5米,但这根高压线离地却只有3.9M,认为安全距离不够导致刁月强触电身亡。要求调查高压线离地的安全距离。供电公司答复如下:日,庐江县郭河镇三畈村烟岗移动基站线路,发生一起钓鱼触电死亡事件,经调查核实触电线路其产权归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庐江县分公司。庐江县供电公司接到郭河镇政府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配合镇政府和移动公司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触电地点为烟岗移动基站10千伏线路下方,经专业人员用测高仪测量,该处导线最低点与地面(塘埂)垂直距离为4米,不满足《配电网运行规程》非居民区10kV架空线路最小对地垂直距离5.5米的规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来信。8庐江县郭河镇乐庄村雁下村民组村民反映,村委会目前正在帮助雁上、雁中、雁下、钢嘴等几个村民组的村民拓宽出行道路,施工过程中需要移除沿线金牛镇古城社区梁桥村民组村民栽种的树木,因赔偿条件未谈好,现梁桥村民组村民阻挠工程施工,村民向村委会反映后被要求自行协调。来电人对不满,要求属地政府牵头帮助协调解决。郭河镇答复如下:经查,您所反映的路段全长2公里,涉及郭河镇乐庄村4个村民组近400人口的出行,现镇村拟将该路段铺上水泥路面,需经过金牛镇古城社区梁桥村民组境内近200米,系原通行道路。目前路面已经铺上石子,准备铺混凝土。镇村已经和金牛镇及古城社区联系帮助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0庐江县郭河镇乐庄村前张村民组村民反映,该村民组通往县道S008的道路一直为泥土路,且路面较窄,影响村民组内车辆正常出行,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未果,要求督促村委会尽快修建此路。郭河镇答复如下:经查,前张村民组该段道路约1公里,已纳入2016年村一事一议项目,于明年修为3.5米宽水泥路面,现督促村委会予以整修保证通行。5反映每天晚上,均有人在庐江县白湖镇境内的“东二十埠山”上非法开采矿石,要求查处。国土局信访人:你好!接信后高度重视。2015年9月以来,县打非办卢正严等同志在例行巡查中发现白湖镇境内东二十埠山有机械施工作业,县打非办将巡查情况向白湖镇政府进行了反馈。日,县打非办会同白湖镇政府将东二十埠山正在进行未经批准开采矿石作业的一台机械进行了异地查扣,目前正在进行案件调查处理。日用与白湖东二十埠信访人电话联系,当事人所述与查扣机械一致,当事人对信访答复口头表示满意。我局将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力度,一经发现非法采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感谢你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评指正。日1反映庐江县军坝路四标段正在修建的排水沟,施工单位使用的水泥黄沙质量不达标(混合物一捏就粉碎),属于豆腐渣工程。要求相关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管。交通局答复如下:你所反应的问题二军指挥部已通知整改,对整改后的有问题欢迎监督。指挥部会同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第四合同段浆砌片石边沟、混凝土边沟质量进行全面复检,对发现砂浆不饱和边口党破损要求进行返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来信。9庐江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郭河养护中心,供养着十几个闲人,他们常年不上班,什么事也不要干,有的在家务农,有的在外打工…,中心院内,杂草从生,一派凄凉!可他们照样领着工资,享受着福利,什么保障都有,这些人真幸福!我们当地农民都想不通啊!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吃空响,单位却无人管呢?有次如这里一个闲人聊天,他说:“农村公路管理局机关也一样,也有许多人不上班,领导不管的,分管人事的更不管!”(如果有什么单位去查,请去暗查,若听汇报,这些人也许还成了功臣,领导会得到提升。)交通局答复如下:郭河养护中心是在原巢湖市时组建的,当时要求各县皆成立养护中心,专职从事县道养护工作,并给予专项资金建设养护中心,同时每个县分配十名养护人员指标,属于临时聘用的性质,据此我县招用了十名养护人员,工资每月仅有900多元,并交纳社保。从2009年开始,这些人员确实发挥了一线养护的作用,曾得到原巢湖市交通运输局的高度评价。但是从2013年开始,所有养护工程全部进入市场化,这些养护人员暂时不能直接从事一线养护工作,为此,我们采取了三种方式对这些人员进行处置,一是对文化水平高的三位养护人员抽调到局机关,放到统计和养护工程前期工作的岗位上,二是将两名人员进行郭河养护中心的资产管理,三是对其余人员在养护工程实施时抽调到工程一线进行现场管理(主要是工程计量等)。并非网友所反映“供养闲人”现象。7目前合界高速庐江到方兴大道路段很拥堵,听说马上高速要扩建成双向八车道的,但是庐江县郭河镇一直没有出口,不知在改造的时候合界高速庐江县金牛或者郭河会留有道口?交运局答复如下:合界高速四改八项目已启动,我们正在积极向有关争取庐江县郭河开通道口,目前尚无准确时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来信。5反映每天下午17点30分至18点,均有很多面包车在庐江县泥河镇东门大桥附近非法营运,要求查处。交运局答复如下: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我们从未间断,但受利益的驱使,仍有部分车主继续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由于这些车主对路线非常熟悉,乘客也不愿意配合取证,导致查处难度越来越大。我们对“黑头车”的打击从未放松,已形成一种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保障群众的安全出行。同时也呼吁当地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不要乘坐没有标识的非法营运的“黑头车”。1庐江县裴岗中学在现任校长的领导下管理混乱,极大地挫伤了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结果造成学校班主任工作没有人去做,教务处安排的课按不下去,广大教职工对工作是消极和怠慢。现在在学校有一句非常流行的话是:前任校长把学校搞乱了,现任校长把学校给搞散了。这次学校高一新生军训,时间是已经开学了,学生不足200人,结果学校是20多人发了补助,每人200元,更可笑的是学校少数领导平时根本就看不见,军训也没有参加,尽然也都领了补助。裴岗中学教务处一直私设小金库,小金库的资金主要来源是高一至高三年级双休日的补课费、高一至高三年级订复习资料的回扣款、还有学生补缴的学费(补缴的学费只是学校教务处开据收据)。在以上收费中除了发给教师双休日的补课费以外,余下的资金主要用在用车、招待、部分领导人员平时发放补助等。等到学期结束了校长叫上几个人算一下账,然后将账目销毁。以上所述属实,望领导给予明查。教育局答复如下:1、关于裴岗中学管理混乱问题。经查,今年暑期,裴岗中学将原白湖镇中、邓湖学校初中部1000名学生、103名教师并入裴岗中学,在今年全县11个镇学校布局调整中,裴岗中学克服时间紧、校舍不足等困难,经过紧张工作,并校工作平稳进行,高中部、初中部都于9月1日正式上课。目前教学管理正常有序。2、关于新生军训发补助问题。经查,裴岗中学高一新生军训自8月31日开始至9月6日结束,为搞好军训工作,裴岗中学在假期提前谋划,制订了军训工作方案,成立了军训工作领导组及军训工作指导组。根据教官要求,晚间学生也进行军训活动。为了做好军训期间学生及教官的后勤服务,确保学生安全,提高军训质量,保证军训平稳有序开展,裴岗中学要求军训工作领导组及军训工作指导组全体成员在晚间、节假日(8月31日、9月3-5日)坚守岗位。9月6日军训顺利闭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军训工作领导组及军训工作指导组全体成员每人200元作为晚间、节假日坚守岗位的补助。3、关于“小金库”问题。经查,裴岗中学为提高教学质量,每学期除在新华书店订购1套评议外教辅外,在新华书店订购了1套《三维设计》,新华书店每学期给予学校一定教辅返还款,学校均作为收入入账。该校每学期都开展学费清缴工作,对查出的没有缴费的学生,学校责令他们补交学费,由学校会计室出具正式非税收入收据,补缴学费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并不存在教务处开收据现象。同时,该校针对生源质量差的问题,召开了家长委员会,学校应家长要求,同意星期六开展研究性学习、学科讲座、社团活动等。家长委员会向自愿参与星期六相关活动的学生收取少量费用,由家长委员会成员管理使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来信。7领导您好!我是一名裴岗中学高一新生的家长,由于周知的原因我不能使用实名。据我孩子回来说,裴岗中学现在滥收本地借读生,班级有很严重的超员现象。我孩子所在的班级学生人数已达76人之多,这么多学生拥挤在一个狭小的班级内,严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据说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每班的学生数在50内,想就这一问题提请上级有关部门督促裴岗中学规范办学,给我的孩子创造一个正常的学习环境。教育局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裴岗中学滥收借读生现象,我局第一时间到裴岗中学核实班级人数。该校近几年生源较差,各班级学生数均在60人左右(高中标准班额是56人),没有发现大面积借读现象。4报告尊敬的领导:我原是安徽省庐江县石头镇笏山小学的一名代课教师洪作良。大专学历,已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在教育战线上已默默地奋斗了22个春秋,每年教学成绩硕果累累。今年9月份,笏山小学被撤并到芮岗学校。因此,我被迫辞退。石头镇中心学校一不给我待遇,二不给我安排工作。像我这样已有50多岁的年纪的人,身体也不好,什么也不会,什么重体力活都不能干,到哪里去找工作呢?只能一天到晚闷在家里以泪洗面过日子。家中还有3个年幼的孩子要养活,我拿什么来养活他们呢?现在的我一无工作,二身无分文,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也不应啊,简直是死路一条。为此我特向领导求救。石头镇中心学校的校长陈辉不但不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反而对我是态度蛮横,千方打击万方刁难,让问题一再极端化,他的心好歹毒,哪管人死活.我一个小小的代课教师怎奈何得了他,任他摆布。他在领导面前以给我安排工作为借口而欺骗领导。其实,2010年他私自要求我以帮助村里整理人口普查资料为名,硬把我塞进村里,村镇领导都没安排我工作;二是2014年他说要我去芮岗学校当门卫,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并没有让我去担任。22年间只签过两次协议,其余20年没签过任何协议,而协议的内容只是约定工资,没有什么内容。这22年来,是中心校和我所在的学校及学生家长一再恳求我代课的,因为我教学成绩好,工作负责认真,所以他们根本没有和我说过辞退的事.2014年的民师教龄补贴,我有22年教龄,只给申报9年,还有13年怎么办呢?我能申报吗?现在他们依然只给申报9年,还有13年始终无法解决。他们一骗再骗,他们的心比毒蛇还要毒。陈辉现在还说,领导批示什么,他就怎么做。因此,我对他毫无办法,只有跪地向领导求救。要求石头镇中心学校给我安排工作,给我教龄补偿,并给以我办理好各种保险。否则,我一家5口怎么能活下去呢?请求领导为我主持公道,尽快解决问题。救救我吧,敬爱的领导。报告人:安徽省庐江县石头镇笏山村洪庄组:洪作良()教育局答复如下:您于1994年2月起,相继在石头镇湾树小学、石头村小学、笏山小学湾树教学点、笏山小学代课。国家劳动保障法和就业促进法(两法)出台后,镇中心学校根据规定,曾多次与您协商辞退事宜,但都没有达成共识。2010年暑假,镇中心学校特地向镇政府汇报,由镇政府和笏山村协商,拟安排您担任村干部,但您没有答应。2014年春,镇中心学校拟推荐、安排您担任芮岗学校校警,您也没有答应。2014年,镇中心学校曾两次书面通知您申报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您没有申报,并当场撕了中心校的书面通知。鉴于目前的情况,县教育局还是建议您根据文件规定,尽快申报教龄补助。0反映庐江县白山镇白山中学安排全体高三学生10日3日至10月7日在校内补课,并且在学期末收取补课费,要求查处。教育局答复如下:白山中学是一所农村高中寄宿制学校,招收的学生基础差,底子薄,短腿学科多。因2016年安徽高考改用全国卷,考试内容及范围都有变化,各学科的选修部分需要补上,造成时间上的不足,需要加班加点赶进度,在家长委员会部分家长的要求下,为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增加学生高考应试能力,安排10月3日-7日给学生进行补缺补差,学校没有收费。针对高三学生即将参加高考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补课也是广大学生家长的迫切要求。但我们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补课,更不得强制收费。否则将追究校长责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来信。9庐江县城北小学本来班级人就多,这学期班上又转来大量学生,校园黑压压的一片,刚刚发生了天津大爆炸,这些学生的安全有保障吗?教育主管部门难道不监管吗?据知情人透露,城北小学招生违规,转学违规,特别是校长、一个霸道的女校长狼狈为奸,打着领导的旗子、弄虚作假材料违规招生、转学,转学和招生都明码标价,导致人满为患。希望有关部门管管,多为孩子考虑考虑,不要不负责任的回复,草草了事,很多家长都在密切关注处理结果,若不解决,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教育局答复如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之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大量农民工及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工作、生活。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庐城城区仅2015年就比2014年新增学生1600余名。城北小学招生区域虽未变动,但帮城东小学代招部分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原庐白路以东新建的13个小区),加之大量的安置房住户入住,同时原朱墩小学撤并,朱墩村学生均就读于该校,今年该村进入该校就读一年级的就有50余人。加上每年为城东小学代招新生,城北小学每年学区外的招生人数就达到250人左右。城北小学因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去年在校园内动工新建了一栋教学楼,不仅没有去掉功能室,反而增加了图书室、美术室、舞蹈房、两个微机室、一个乒乓球活动室和棋艺室。为了进一步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汤池路与方塔路东南角兴建城北第二小学,前期规划、征地、拆迁工作已结束。现进入工程量清单预算阶段,即将招标,10月底或11月初进行施工,2016年秋季开始招生。届时将有效缓解少数年级大班额现象。城北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庐江县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无违规招生行为。信中反映城北小学有关领导班子其他情况,经查不实。2徐静平局长:暑期向领导反映庐江县泥河镇沙溪小学教师汪**,张**违规补课问题,领导你过问了吗,作为一局之长,为教育问题姑息养奸,纸里包得住火吗?如果领导不明察暗访(现在星期六上午进行时),作为学生家长,我将问题直接反映给省教育厅。教育局答复如下:我们通过走访汪**和张**所教的五年级和四年级部分学生,有不少学生反映汪**老师给他们补过课,只有几个学生反映张**老师给他们补课。继而我们分别约谈了汪**和张**老师。汪**老师承认了自己的补课行为。原因是本学期开始,有几个学生家长找到她要求给孩子辅导功课,她不好推辞就答应了,后来陆续有其他学生也要求参与补课。目前,共有10名学生补课,但没有收费。张**老师家住学校附近,本村邻里因为平时农活较忙,要求张**老师在学生放学后代为看管,所以,本村有6名学生放学后在她家做作业或为他们辅导,没有收费。对此,我们已经要求两位教师立即停止补课行为,写出深刻书面检查,泥河镇中心校根据《泥河镇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处理。同时要求沙溪小学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师风师德教育,加强对教师管理,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来信。7关于庐江裴岗中学拖欠教职工借款的第三次请求尊敬的市长:您好!我们是裴岗中学教职工,学校在过去几年发展中,由于缺乏资金,向本校部分教职工集资,涉及60多人,先后集资款额达500多万元,并出具了财政正式收据。当时学校主要负责人在学校教师会上承诺,此项借贷由县财政备案并负责担保,按法定银行利息计付息。广大教职工本着对政府和学校的信任,支持学校建设纷纷筹款,为学校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几年都过去了,学校不仅不还本金,而且利息仅付至2011年9月(到目前为止4整年了,拖欠应付未付的利息已有100多万元)。尽管教职工们多次向学校讨要,也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至今未果,造成许多教职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引发家庭矛盾,同时也造成了教职员工与学校本不该有的矛盾,严重挫伤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我们认为学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教职工的权益,也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在学校及周边群众中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绝不会容忍这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长期存在下去,特请求张市长能在百忙中再一次亲自过问此事,帮助解决裴岗中学教职工的困难,替裴岗中学教职工做主,帮助我们尽早要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而其他四个兄弟学校庐江二中、泥河中学、盛桥中学、矾山中学等四校已在2014年6月全部清退以往年度项目建设的集资,唯独裴岗中学被边缘化。见后面附文)。此致敬礼!庐江县裴岗中学部分教职工:蔡胜法陈翠兰丁家祥高元生芮章云方跃年吴纳勤谷朝水余巧云何晓静柯显兰孔垂能顾大宽顾大正马昌云唐承勇王金荣胡逢春郭孝田杨鹏张静许光报张琼花张翼朱桂闩等日星期五附:关于要求解决庐江二中等四所普通高中贷款担保的请示庐江县人民政府:根据日县政府债务审计整改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6月底前,庐江二中、泥河中学、盛桥中学、矾山中学等四校需全部清退以往年度项目建设集资。为确保清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会商县金融办,并积极与相关银行对接,拟通过申请贷款1000万元(其中:庐江二中450万元、泥河中学210万元、盛桥中学300万元、矾山中学40万元),筹集清退资金。现按贷款有关要求,需提供第三方担保。为此,特请求县政府同意县城投公司对上述四校贷款给予担保,且今后每年举新债还旧债时仍由县城投公司提供担保。妥否,请批示。庐江县教育局索引号test-0000425信息分类11B/09/test50002/01发布机构庐江县教育局生成日期联合发布机构关键词庐江二中等普通高中贷款担保请示主题分类教育服务对象分类公民体裁分类请示生命周期分类其他文号庐教计〔2014〕78号信息格式/语种DOC/ZH_CN信息名称关于要求解决庐江二中等四所普通高中贷款担保的请示内容概述关于要求解决庐江二中等四所普通高中贷款担保的请示相关信息教育局答复如下:2000年至2009年间,裴岗中学为了改善办学条件,争创市级示范高中,形成了较多债务,其中有部分是教职工集资,这些集资款在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申报市级示范高中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学生数的大幅减少和教育布局调整深入推进,2015年裴岗中学高一年级仅招收新生200人,学校收入来源随之大大下降。为了尽早偿还教职工集资款,缓解矛盾,县教育局要求裴岗中学不断加强支出管理,压缩开支,一是在每年预算中安排60至70万元用于偿还职工集资利息,二是提高学生宿舍、学生餐厅等生活用房使用效率等增加学校收入,提高偿债能力。随着全县教育布局调整深入推进,裴岗中学2015年秋学期开始招收初中学生,考虑到裴岗中学历史形成的债务,现因布局调整,学校收入来源大幅减少,无法偿还债务,且资产已用于义务教育,县教育局正在报告建议政府对学校债务进行偿还。另外县教育局向县政府建议将裴岗中学、庐江三中、汤池中学等校教职工集资-其他集资通过政府担保向银行贷款置换,以减少教职工和学校的矛盾。4领导好:庐江县几个乡镇人数不多的学校新建厕所要19-27万,改建厕所要11万;以下信息在庐江招投标网上看到的;太让人气愤了,不禁想起其中的问题了;要么是价格虚高有人牟利,要么就是铺张浪费,恳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查查;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初级中学新建厕所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15LJGB2295预算金额:27.0万元专业类别:房建(50万以下项目)建设单位:庐江县汤池镇初级中学中签单位:安徽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定签时间:日请中签单位按庐江县年工程施工(房建)定点单位招标文件规定,于两个工作日内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工程交易费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尽快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1。特此公告。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日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金桥小学厕所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15LJGB2306预算金额:11.0万元专业类别:房建(50万以下项目)建设单位:庐江县乐桥镇中心学校中签单位: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定签时间:日请中签单位按庐江县年工程施工(房建)定点单位招标文件规定,于两个工作日内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工程交易费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尽快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1。特此公告。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日项目名称:庐江县柯坦镇小墩小学新建厕所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15LJGB2309预算金额:19.0万元专业类别:房建(50万以下项目)建设单位:庐江县柯坦镇小墩小学中签单位:庐江县第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定签时间:日请中签单位按庐江县年工程施工(房建)定点单位招标文件规定,于两个工作日内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工程交易费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尽快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1。特此公告。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日教育局答复如下:为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旱厕,合肥市教育局、财政局于2015年3月下旬来庐江、肥西等县进行专项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印发了《关于编制合肥市农村中小学旱厕和运动场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将2015年作为合肥市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旱厕年度,在全市农村中小学进行旱厕改造。由于我县大部分农村中小学使用旱厕,卫生条件差,存在疾病交叉传染的隐患,亟需改造。我县在前期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汤池镇初级中学等教育布局调整保留学校,按照“一校一方案”原则,科学制定旱厕改造方案,根据学校实际,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消除旱厕,并按照市局改造旱厕2500元/m2、拆除重建旱厕3000元/m2的标准测算、安排资金,改造内容包括主体新建(改建)以及排水实施等附属工程。所需改造资金均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由清单编制单位按照图纸规范制作清单控制价,不存在价格虚高和铺张浪费等问题。7反映庐江县乐桥镇金桥村至乐桥村之间有一段乡村公路涵管两边的水泥被大水冲空(金桥村叶老组李益付家门口),存在安全隐患,望相关部门尽快维修。乐桥镇答复如下:经现场查看和核实,金桥村叶老组确实存在一处安全隐患,位于李益付家门口。属于村村通公路,现场已责令金桥村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并清理好路障。镇将近期安排研究具体隐患排除方案,组织实施。6庐江县乐桥镇桂元村大炮组村民反映,2015年5月该村土地被征收,该村民组在未召开村民会议,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直接按土地田亩(不按户口)分配土地补偿款,村民意见较大。来电人称村里大部分村民不同意此分配方案,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无人处理,请贵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做好市民的沟通解释工作。乐桥镇答复如下:一、概况大炮组总人口135人,其中有田人口114人,无田人口21人,庐桐铁路征地款为84.8万元。二、村民组会议经过该组于9月9日及9月11日两次召开村民会议,第一次会议于9月9日召开,并初步形成意向,征地款按三:七分成,即有田地人口为70%,无田人口得30%,遭到无田人口强烈反对。会议无果而终。9月11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大炮组总户数为31户,25户同意按田亩分配,6户反对。其结果形成按田亩分配征地款的意见。三、镇村协调情况9月29日上午,大炮组6户村民将分配方案反映到镇村后,当日上午镇村工作组立即召集该组长及按田亩分配征地款的部分代表,了解情况,并与组长和部分代表协商后,确定按原先的人口田亩三七开原则分配征地款。中午村召集6户代表到村协调反复做工作,6户最后同意按三:七分成分配征地款。但当日下午,组长及代表以征地款已取回,无人看管以及80%以上农户同意按田亩分配征地款为由,将征地款70万元分配给同意接收的农户,其余14.8万元仍在存折上未取回。四、下一步意见镇安排桂元村干部与大炮村民组组长及部分农户协商,大炮组铁路征地补偿款没有领完,在下次补偿款分配时,按原先商定的三七比例重新分配。如果6户群众对本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有异议,也可申请法律途径解决。9你好,市领导,庐江乐桥汽车站西侧,有一排瓦房,已年久失修,摇摇欲坠,望领导实地考察,此处极大的影响乐桥交通,住在此片的居民,安全受到很大影响,望领导解决!乐桥镇答复如下:一、该地段的房屋(三排40间)建于1972年,产权最初归乐桥供销社,此地块面积约3.1亩,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拨土地。在2003年乐桥供销社改制期间,将前面一排19间房屋(来信反映的汽车站西侧供销社一排瓦房)进行了内部拍卖,有13户拍得该幢19间房屋。2009年13户办理了过户手续。如马兰飞户(原供销社职工)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证号分别为:土地使用权证号:庐国用(2009)第16001号、面积:89.76㎡、发证日期:日、终止日期:日;房产证号:房地权庐字第28908号、发证日期:日。后面二排、三排情况分别为:第二排共有12间12户、第三排共有9间9户。该地段的土地总证在县供销总社。二、该地段的房屋已有30年历史,为砖瓦结构;同时房屋的前檐滴水离街道主路面不足1米,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根据集镇规划和目前集镇建设的现状,该地段的房屋需重建时,必须留出8米的附车道。房屋改建后只有5.2米深,面积18.2㎡,如果房屋深度达10米,这就意味着新建的房屋要后退,涉及到第二排、第三排21户房屋的拆迁。因此,前面一排19间房屋的重建,必须牵涉到该地段3.1亩地块的整体开发。三、该宗地如须开发必须由县供销总社报告申请、对象户统一意见,将该宗地按规定依据集镇总体规划履行招拍挂程序,先批后建,同时做好拆迁安置工作。3尊敬的领导:我公司中标后,建设庐城镇高建社区下屯安置房工程,但由于下屯小组内部安置矛盾,当事人陶选富户组织人员,到工地阻挠我公司施工,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我多次找下屯组、高建社区、庐城镇政府、派出所,但镇书记拒收我的报告,请求重视处理,假造安全生产环境。谢谢!附:【关于要求调处纠纷的报告】庐城镇人民政府:具报告人:安徽满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立满,职务,经理。地址:庐江县白山镇上街。联系电话我公司于日,经高建社区主持,实行竞标后,县招管局于日向我公司下发【直接发包通知书】,我方便与该社区下屯村民组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下屯村民组安置房、商住楼工程由我公司包工包料承建。下屯村民组内部的各户安置问题、安置房位置、面积、大小,以及哪些人享有分配到安置等,均由该村民组自行决定,与我公司没有关系。然而,我公司施工过程中,该村民组村民陶选富(男,72岁)一户,因本村民组安置问题内部矛盾,多次组织家人(儿子、女儿、兄弟)到我公司施工现场阻挠施工。造成了如下问题: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延误了工程工期;3、造成我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内、外墙脚手架超期租金损失;机械设备超期;钢材生锈;水泥失效;工人停工误工损失等。4、我公司承接该工程,系垫资(已经垫资400万),筹资利息(一般为月息2%)损失。该户的非法、无理取闹,下屯组不管;社区未组织有效调解。长此下去,矛盾会越积越多,影响稳定和安全,也造成我公司重大损失。为此,特具申请前来,请求尽快协调处理。以便尽快复工。谢谢。此致庐城镇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高建社区下屯村民组于日前该组被政府征用土地78.052亩,按县政府[2006]11号文件规定,给予下屯村民组留地安置6.244亩,并根据该组现有人口给予每人发放安置补助费6491.1元。经县规划局规划设计,给予该组在三环路东、金坝路南留地安置4.33亩,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日村民组取得了留地安置“一书一证”。自2008年下半年至2010年底社区牵头,就安置房建设、分配工作召开数十次下屯组代表、户代表会议,并组织安置房3次开工建设,均因组内分配问题而被迫中止,导致所有证件全部过期。2013年4月,在村民组代表的要求下,社区确定专人与村民代表一起,重新办理了留地安置房建设各项证件手续。村民组于日召开下屯组户代表会议,就安置房分配事宜交户代表会议讨论,经大多数户代表一致意见,初步以日当日(即留地安置房“一书两证”签发时间)组内常住人口123人进行分配,外嫁女、空挂户一律不予享受。经大多数户代表讨论并经代表逐户户口审核后,将享受人口制成表格,打印发放到本组每个农户,征求每户意见,接受群众监督。2014年6月,下屯村民组通过招投标方式,将安置房建设公开对外招标,按照程序,由满意建安公司承建下屯村民组安置房工程。村民组于2014年7月与安徽省满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由满意建筑安装公司组织施工。2015年8月满意建筑安装公司因工程款未及时到位,导致停止施工。目前,工程五层主体已竣工,整体安置房仅剩六层未封顶。为使安置房建设正常有序进行,村民组多次召开户代表、代表会议,就安置房建设上款事宜协商、讨论,但村民筹资进度缓慢,截止目前,村民总筹资135万元,加之村民组集体资金80万元,已支付满意公司工程款215万元。日,为不影响安置房正常施工,村民组又以16套商住房(每套作价265780元)抵作安置房建设资金,村民组与施工方(满意公司)就以房抵工程款事宜达成专项协议。2015年9月,满意公司施工中,多次受到陶伟伟户阻扰而被迫停工,其理由是按村民组初定分配方案陶伟伟户享受人口为4人份,分别为:陶伟伟本人、其父陶选付、其母张春香、其祖母段吉兰(已去世)。其两个姐姐陶海霞、陶莉已婚出,户口一直在下屯村民组陶伟伟户。陶伟伟于2009年12月与曹建娅恋爱结婚,婚后,分别于2009年6月、2011年6月生育两个孩子,按照日户代表会议,该5人不属本次留地安置房分配人口。而该户一再要求村民组给予6人安置,否则绝不允许施工。在施工中,施工方多次报警,派出所也多次到场,但无济于事。日晚,高建社区组织下屯村民组全体代表、满意建安公司以及陶伟伟户在社区会议室,就安置房建设、分配等事宜进行协调,但因多种因素,三方未能达成一致。由于社区工作头绪多,为妥善解决陶伟伟户阻扰安置房施工问题,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利用国庆假期,于10月1-2日连续两天两晚召开代表及陶伟伟户会议,最终达成:视陶伟伟三姐(陶莉、离婚户口在下屯)离婚证时间,如离婚证时间在征地协议日期前,将其是否享受安置房分配问题提交户代表会议表决,如户代表达半数同意给其享受,就给予其一人份安置房分配权。对于该户要求除陶莉外另增加一个安置人口问题,代表们认为:考虑到有攀比性,不作讨论。日上午,在安置房工地,社区、下屯村民组、建设方以及陶选富亲房弟兄参加,就安置房建设进行协调,但陶选富户要求:村民组不给我满意答复就不准动工而未能达成一致。二、社区意见1、对于下屯村民组内部分配矛盾,社区建议陶选富户依法解决;2、对于下屯安置房建设中陶选富户阻扰施工,社区已作无数次协调,并利用国庆假期将三方召集到社区进行协调,但,陶选富户以及村民组各执己见,未能达成一直,社区建议:满意建安公司尽快寻找法律途径依法维权。9庐江县庐城镇申山村黄庄村民组村民反映,该村民组内共有20多户村民,都是一个大家族的人,整个村民组内的村民都姓黄,现村民组内的土地还没有分配完毕,但辖区派出所无故将该村民组内的黄俊、黄家绕、黄原生、黄国所、黄家胜、黄辉家的户口迁至了金庄村民组中,未征得村民组的同意,导致现整个村民组针对土地分配的事宜有很大的纠纷,望相关部门针对未征得村民组同意便将这几户村民土地迁出的行为予以合理解释。庐城镇答复如下:1、黄庄、金庄原属一个村民组,在分队时上述8户分到金庄村民组,这是自愿的,现在他们还是自愿在金庄组。2、对土地纠纷问题,经调差暂无纠纷。以后征地时若有纠纷,村派工作组共议。上述情况已经通过金庄、黄庄两组代表同意了。2反映庐江县黄山南路“阳光花园小区”业主私自破坏小区绿化带铺设停车位(如:16号楼、11号楼之间),物业公司多次制止无效。4月29日庐江县政府答复:阳光花园小区于2007年交付使用,由于当时规划赶不上个人购置小车的节奏,因此停车位较少,阳光花园小区部分业主破坏绿化带,铺设停车位,是经过该小区业主代表会议的确认,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根据物业管理政策,此项内容属于市容局的管理职责,社区只能采取教育引导和向相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对于来信内容我社区将协调业委会到规划部门如实反映,在没有获得规划部门的同意情况下,我社区责成业委会和物业共同处理好,恢复绿化带、严禁毁绿私自设置停车位。来电人称,此情况未得到任何改善,且其已咨询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均表示未同意私人设置停车位。来电人对此答复不认可,要求帮助协调尽快恢复绿化。庐城镇答复如下:社区于10月21日上午派人和徐女士联系并到小区现场堪验。经了解:徐女士居住的阳光花园小区16-104室右侧被相关业主在没有规划等相关单位许可下、私自填倒渣土欲建停车位,业委会及物业管理没有及时制止,徐女士自己也准备建停车位,但苦于无场地,出于需求拔打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社区工作人员现场给予解答:将徐女士反应情况反馈给规划、市容、住建、房产等部门,请求给予解决。要求物业、业委会在没有以上部门的许可下杜绝业主私自建停车位。准备10月24日召开业主代表听证会,协调出停车场所,报以上部门审核。4庐江县庐城镇申山村金庄村民组村民反映,现申山村任名了18位“片长”,“片长”的职务高于村民组组长,来电人要求了解:1、“片长”职务设立的依据;2、“片长”工资的来源。庐城镇答复如下:庐江县庐城镇申山村根据庐城办[2014]36)号文件精神,根据庐城镇《关于完善镇网格管理员“以钱养事”办法的通知》精神,申山村现有79个村民组,共划分为17个网格,聘请退职老干部,村民代表担任网格管理员,每个网格300-400人口,4-5个村民组小组,工资报酬由镇统一按照人口数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为每人口3元,每月考核一次,工资由镇政府对照考核结果按月打卡发放,来信人放映的“片长”应是网格管理员。村民小组长工资按本组总人口人均年补助1元由村委会拨付。9庐江县罗河镇桥东村村民周华先反映,1973年至1995年期间其担任罗河镇的拖拉机手,因政府对老拖位机手有工龄补助,现由于来电人无拖拉机驾驶证,无法获得补助。9月8日庐江县政府答复:现确有对老农机手补贴政策,但需要老农机手提供档案、文件或农机证等原件,由于您未能提供以上原件证明,故暂时无法获得补助。泥河、罗河两镇和您相同情况的有十几人,泥河农机站已将你们的具体情况上报了县农机局,正等待农机局的进一步批示。来电人称答复不属实,9月25日其已联系泥河农机站站长许春林,许春林告知其资料并未上报,请贵部门认真调查并做好市民的解释沟通工作。罗河镇答复如下:经查:1、2014年周华先递交了老拖拉机手身份及其工龄认定的申报材料,但未提供任何原始物证及其影印件,对照《安徽省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三条“以物证为认定的第一依据”。“物证是指组织上保存的档案或个人持有的有效资料等,如:农村老拖拉机手的人事档案、业务档案、录用文件、会议记录、花名册、登记表、资格证书、聘用证书、荣誉证书、工资条、考核考勤记录、辞退文件等可以证明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无物证仅有人证不作认定,可查找原始物证后可继续申报,在受理申报时即已告知。2、该老同志电话咨询时,也按政策解释到位。3、日下午,罗河镇政府安排带领农机站工作人员到该户调查了解情况,进一步作了政策宣传和相关工作流程解释。该老同志对我们的工作表示理解,误会消除,但对政策关于“以物证为认定的第一依据”的相关规定有意见,认为当时政府的档案保存不当,无从查找,时长日久,个人证据保存难。4、对照《安徽省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工作政策问答》第31问答,“如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认定后又找到新的证据的,可以进行再次认定”,已告知该老同志。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再次来信。6庐江县罗河镇大包庄村中塘村民组村民反映,其父亲吴礼信原是老拖拉机手,因进行老农机手认定工作,其父亲按照要求递交了相关材料(例如:工作证,发证时间日),但农机站工作人员还要求其父亲提供工资条。因其父亲无法提供当年的工资条,故未能认定为老农机手。来电人认为不合理,为此要求投诉,请贵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罗河镇答复如下:经查:1、2014年吴礼信委托他人递交了老拖拉机手身份及其工龄认定的申报材料,但未提供任何原始物证及其影印件,对照《安徽省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三条“以物证为认定的第一依据”。“物证是指组织上保存的档案或个人持有的有效资料等,如:农村老拖拉机手的人事档案、业务档案、录用文件、会议记录、花名册、登记表、资格证书、聘用证书、荣誉证书、工资条、考核考勤记录、辞退文件等可以证明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无物证仅有人证不作认定,可查找原始物证后可继续申报,在受理申报时即已告知。2、该老同志的亲属电话咨询时,也按政策解释到位。3、日下午,罗河镇政府安排带领我站工作人员到该户调查了解情况,当问到有什么证件的时候,该老同志仍坚持驾驶证已经损毁,无其他物证,在工作人员的细致开导下,在另一本被老同志认为是汽车驾驶证的证件里发现了有关农机驾驶信息,可作为该老同志曾经驾驶过拖拉机的辅助证明,现已带回并上报。4来电人的弟弟早期已离婚,弟媳后不知去向,弟弟也于2014年去世。现需为侄子杨徐闩办理《孤儿证》,户籍所属的庐江县白湖镇民政办要求公安部门出具侄子属孤儿的证明。其表示公安部门明确表示不再开具,烦请民政部门帮助协调,并做好来电人的沟通、解释工作。民政局答复如下:徐杨闩为白湖镇吴渡村人,17岁,上中专,父母离异,父亲于2015年5月份死亡,母亲外出务工,据其亲属反映无法联系,不尽抚养义务。徐杨闩这种情况属于困境儿童,不属于孤儿。由于您在为其办理相关救助手续时,并未经过镇村两级,未能理清相关工作流程,导致沟通不畅,对此,我们正在积极帮您沟通协调,也请您配合,徐杨闩相关救助手续已在依法依规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0庐江县白湖镇白湖村段屋村民组村民高延胜今年63岁,至今未婚,无儿无女,有视力残疾(有残疾证),现又患中风卧床不起。多次向村里申请欲享受五保待遇,但被告知,每个村只有五名五保名额,如需申请,需要等其他五保户去世后才能按排队顺序享受相关待遇。来电人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给予核实处理。(来电人是高延胜侄子)民政局答复如下:高延胜,男,62周岁,白湖村宋屋人,一直在享受农村A类低保,年享受金额2640元,五保标准为2650元。因五保资金按季打卡发放,为方便工作,村(居)按季度为符合五保条件人员集中申请享受五保政策,白湖村工作人员在接受高延胜咨询时,详细向其解释过有关政策,建议其等候集中办理。现已在为其申请享受五保待遇。手续审批完毕后,停发低保资金,发放五保资金(按政策规定,低保、五保不能同时享受)。接到来信后,白湖镇民政办主任彭云龙和白湖村干部试图与您联系,多次拨打电话,均为关机状态。0庐江县泥河镇月形村总支书记邢***,在村里一言堂,村里各行各事他说了算,谁不送礼谁办不好,情况如下。1;2011年做村部,泥河有一个工程队每平米出560元,他不给这个工程队做,他每平米860元给吴多斌做,总面积660平米,直接给村里经济损失近20万元,安规定村里5万元以上工程都要进行招投标,在月形村邢***一言堂,不输要。2;月形村是四个小村合并的村,邢***将原古寺村近300亩林场,仅16000元承包给邢福和50年,当时山上竹木价值都值2万多元,安最低价格每亩每年100元承包给人家,直接给村里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3;他霸站原古寺小学开设赌厂。4;他利用职权,做假帐,如村干垫税,集资建校套处国家资金做为己用。5;他利用职权,为了减少招待费,他用柴油发票,水泥发票,村里小工等手段,导致村级帐务混乱,来侵占集体资金为己。如上事例还有很多,我多次反应到县镇,都杳无音信,草草了事,希望市长大人,还村民一个公道,将腐败分子,审之如法,减少村级财产流失。泥河镇回复如下:邢**,男,50岁,高中文化,系1988年参加工作至今,于2008年任月形村书记、主任一人兼。1、2011年之前,月形村没有村部(以前的村部属危房,其面积过小,党员、村民组长开会等活动无场地)。在一群众家租用房屋3间办公,时间达三年之久。后经本村党员多次提议,村里需建新村部,以便党员正常活动和为民办事。故于2010年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新建月形村村部,此间,村两委已向社会招标公示,一直没有任何工程队提出承建,因为都知道,月形村一穷二白,承建村部需要全部垫资。后来,吴**以960元/m2的价格提出要求承建(此前,该村一水泥路由其承建)。后经村两委多次研究与吴商谈,最终以860元/m2的价格议标,由吴承建,且资金均由吴先垫付,工程款在后续5年付清,故达成协议。该村村部工程款已于2014年11月由庐江县中信审计事务所审计。2、原古寺林场25亩,于70年代栽上杉树,在1994年全部解伐,后期,由于管理困难,一直未补栽树木,形成荒地(仅有一亩毛竹、无人看管,所剩无几)。2004年经原古寺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以2万元对外租赁,并向社会公示。到了2006年本村孙屋村民组邢福和提出以1.6万元价格要求承租此荒山后栽上樟树。3、原古寺小学共有3间教室,属于D级危房,故于2002年合并到月形小学,3间教室门窗破损,屋面多处漏雨,后经人修缮,教室才保存下来,现仍闲置。4、教育集资债务化解和农业税村干垫税化解,均按规定,手续程序到位,分别入账,农业税垫税列支到村干个人。5、水泥发票和柴油发票及小工工资表系年村一事一议项目,当时在入帐时,财政部门要求村出纳员可以此代为入帐。由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停机,我们无法对您沟通和回访。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次来电!泥河镇人民政府日6中国人寿庐江支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1、简直就是黑工厂,强迫员工超负荷劳动。早上7点多上班,晚上干到八九点是家常便饭,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0多小时,周六就是正常工作日,周日也基本不休息。平均每月休息1天左右,每月工作长达300小时以上。2、国家“法”定假日,从没当回事,照常上班,你以为有3倍工资啊,从没有过。过年,三天假吧。3、员工结婚,生病,等,一天假够了吧,什么婚假,晚婚,产假,都不管!!黑工厂啊。4、法定假日无论法律规定是3天、7天、23天、他说一天就一天,你多请一天就开始扣工资!天理何在?5、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明确说每天8小时,每周五天,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公司全没当回事,欺负我们基层苦命劳动者啊!6、听说我们公司是央企、有党组织,有工会、有团委,还有。。。。。有的可多了!?笑话啊7、请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要求公司整改,保障劳动者权益。盼复人社局回复如下:收到你的来信后,我单位于10月9日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经查中国人寿庐江支公司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随到随签现象;2、在任务节点冲刺阶段,有超时加班现象;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存在调休现象,没有依法支付加班费;4、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加班费没有体现出来,部分在绩效工资中发放。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要求中国人寿庐江支公司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正:1、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讨论规章制度,征询意见加以修改,并经全体员工通过;2、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上午工作时间为8:00—11:30,下午工作时间为14:30—17:30,上班时间可以提前30分钟打卡,下班时间可以延时30分钟打卡;3、必须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报人社部门审批实行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员工休息时间。4、对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不得安排调休,依法支付加班费;5、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报行政主管审批确认,在不能安排调休的情况下,依法支付加班费;6、将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纳入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人寿保险代理员与中国人寿庐江支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在此规定范围。0庐江县盛桥镇苍头村大张村民组村民张鹏生反映,其是残疾人,也是低保户。每年政府会在6月份一次性向其发放当年的残疾补贴(约6000元),但至今2015年的残疾补贴未发放,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发放残疾补贴。盛桥镇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张棚生的户主为张民树,一卡通号码:007,财政局于日打卡发放“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1000元,于2015年打卡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800元。其所反应要求给予的残疾人补贴(约6000元)暂时没有政策。2庐江县同大镇魏荡村魏荡村民组村民沈红星反映,该村土地并未纳入征收范围,现因征地补偿款标准上调,故镇政府准备提前征收,但无法提供征地批文。来电人称目前镇政府已将补偿款打至村民的银行账户内,村民对此十分不满,多次向村委会以及镇政府反映未果,烦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同大镇答复如下:同大江淮改装车项目用地属安徽省政府建设用地,用地批复时间是日,批复号为皖政地〔号.征地时间是2014年4月,征地标准为31500元/亩,扣除10%失地农民保险3150元,实发标准为28350元/亩,青苗补偿标准为元/亩;改组村名除沈红星户外,全部同意征收,镇政府按照标准足额将补偿打至该户银行账户内.3庐江县同大镇南闸村村民反映,其妻子(李洒洒)于日在白山镇医院生育,现来电人接到庐江县妇幼保健所的短信建议其到白山镇医院领取生育补贴。但白山镇医院工作人员均称:其妻子于2014年生育,现在无法报销。来电人对此不理解,要求核实此情况是否有补贴。卫计委答复如下:县妇幼保健所已联系了白山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工作人员已电话通知你妻子本人,去“白山中心卫生院住院分娩补助窗口”领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00元。5合肥中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反映,10月9月在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参加庐城镇垃圾填埋场市场化运营投标,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出价最低,但该公司却没有中标。来电人对此有疑问,请贵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招管局答复如下:庐江县庐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市场化运行管理总承包服务采购于日开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合肥中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生产区日常化管理及维护》和《合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过度性封场膜采购》的业绩存疑进行了询标并最后得出评标意见该公司业绩中未发现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未发现生活垃圾渗滤站运行处理的业绩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初审不予通过。9庐江县庐巢路38号塔山新天地小区5栋405室住户反映,水表已出户,因其欠水费,其家水表被拆掉。现所欠水费已缴清,联系水厂要求恢复供水,工作人员表示恢复水表,需要收取16元费用,但又不能提供收费票据。来电人对水厂工作人员收取16元费用有疑问,要求核实该收费是否违规。住建局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您户自今年5月份起开始欠缴水费,在此期间,县自来水厂分别于6、7月份两次对您所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催缴短信,在催缴无果的情况下,县水厂根据《合肥市供水条例》规定,于9月24日对您户暂停供水。9月24日当天傍晚,您致电县水厂客服热线,要求立即恢复供水并承诺次日交清所欠水费,为不影响您正常生活,在没有结清水费的情况下,县水厂当晚派遣维修人员为您恢复供水,所收取的16元工程费用是依据安徽省市政工程定额所测算的水表安装清洗等人工费用。7尊敬的领导,芜湖石油液化气爆炸事故再一次严厉的证明了钢瓶石油液化气使用所带来的危险和隐患。而庐江县盛桥镇因为不通天然气,成千上万个家庭都在使用这种东西,且当地没有消防队,消防设施不完善,隐患巨大。强烈要求领导关注一下,尽快开通盛桥镇的天然气供应,让每个居民家庭都能用上安全、清洁的天然气,谢谢!住建局答复如下:居民使用液化石油气,只要做到钢瓶定期检验合格,厨房内“一开三关”,掌握用气使用常识和简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液化石油气使用相对比较安全。同时,我县结合合铜公路升级改造项目,正在建设合肥至庐江燃气连通管道,届时将辐射带动沿线镇天然气的利用发展,并根据乡镇区域条件以及用户整体需求建设燃气管网。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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