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6年宅基地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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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宅基地制度到底怎么改?!
2016年宅基地制度到底怎么改?!
发布时间:&&&作者:易建房&&&
  日,时值元旦佳节,方洞镇组织了一次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活动。
  元旦当天适逢方洞场赶场,宣传活动场地有针对性地设置在了人流量相对较为密集的镇中心小学门口。
  &老辈子,过来了解一下国家的新政策嘛!拆旧房子有补助,建新房子有规划!&声音甜美的工作员正拿着麦克风向一名赶场的老大爷做着介绍,老大爷来到了宣传桌前,国土所工作人员对老大爷进行了详尽的政策宣传,对老大爷的一些疑问进行了解释,老大爷心中没有疑惑了,乐呵呵的说&现在政策好了,这是让我们农村人也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啊!我回去就给我儿子说,一定让他们参与这个事情。&
  那边,国土所长谢邦文指着新规划的农民社区规划图对一名中年大姐介绍到:&大姐,你看下,这是政府为你们新规划的房子,有大有小,户型随你选!&大姐笑哈哈的说到:&我家正准备修新房呢,有了这个政策,还是到农民社区修划算,我家修房子得省一大笔钱,现在的政府真是真心让农村群众脱贫致富啊!&&大姐你说得好!政府就是这个意思!&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政府出动宣传车辆2台,宣传人员15人,印发宣传传单、宣传新年挂历各1000份,均已现场发放完毕。宣传现场布置了宣传台、宣传标语、音响设备,力争将此次宣传活动做到最好。方洞镇此次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全镇,由增湾村、石牌坊村、陈田村3个村作为试点村先行铺开。方洞镇规划了龙源农民社区作为第一个解决全镇农民退出原宅基地后集中新建宅基地社区。
  方洞镇龙源农民社区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城镇化的精神指引下,结合本次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而统一规划的一个新型农民社区。社区位于方洞镇陈田村(白鹤林),地处方洞镇上场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本社区规划面积113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社区建成后,将入住农户180户。方洞镇陈田村村民委员会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下,遵循&农村新社区纳入城镇化、社区实现园林化&的指导思想,实现公共服务到位、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努力将龙源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清洁宜居、低碳环保的新型农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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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即刻与小易亲密互动,还有劲爆惊喜等你来!2016农村宅基地政策:“去库存”可进一步放开宅基地流转限制吗?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日期: 09:53:36
前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我认为,据此还应进一步放开农村宅基地流转限制。  农民无法购买城镇房产,除户籍限制外,相当一部分原因是缺乏购买力。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业中释放,却不具备购买城市住房的能力和条件,处于“漂泊”状态。因此,放开农村宅基地流转限制,让农民享受土地流转增值的收益,是提高农民购买力的一项适时举措。实际上我国早已出现了农村私自出卖宅基地的需求,有必要尽快释放。如果集约利用,可弥补我国农业生产不足。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获取方式是无偿使用、划拨,类似于上世纪90年代之前的城镇住房由单位和国家提供的形式。农村宅基地没有市场价,应赋予宅基地商品属性,让农村人与城里人一样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处置权,获得土地流转升值的财产价值。农村人口进城购买二手房,也带动城镇居民住房改善,促进房产尽快去库存化。土地是供给有限商品,无法持续为农村人口分配宅基地,这种解决方式也让拥有宅基地的人口承担了土地使用权成本,合理反映土地稀缺价值。  去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并确立了改革的基本思路包括“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我认为,在探索转让宅基地的过程中,可以考虑设置专门的土地基层出让金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设指导价格,防止宅基地被炒作,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最为关键的是要配合户籍制度改革,例如放开人口500万及以下大中城市的落户限制等。  当前,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如果按照户籍人口,我国城镇化率仅有30%多。去年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这一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促进1亿人口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如果不放开宅基地的流转,这一目标恐难以实现。(作者是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主任)
(责任编辑:胡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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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三证办理流程?
请问余杭区房产三证如果个人去办理的话,是到哪里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要走哪些流程?另外我是组合贷款购房,房子已交付,但开发商没有开具全额购房发票,请问开发商获得贷款并且交房后是否有义务开具购房全额发票,还是须等到贷款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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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尊敬的网友您好!&&&&一、房产证要去房屋属地登记部门办理,具体如下:&&&1、临平市民之家房产办证窗口&&&地址:临平南大街265号,咨询电话:&&&2、余杭组团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500号,咨询电话:&&&3、瓶窑市民之家房产办证窗口&&&地址:瓶窑前程路20号,咨询电话:&&&4、良渚组团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地址:良渚街道吴家门路8号,咨询电话:&&&5、塘栖市民之家房产办证窗口&&&地址:塘栖镇人民路183号,咨询电话:&&&二、办证时须提交的资料(7-11项抵押资料请联系按揭银行):&&&1&、余杭区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申请时在办证窗口领取空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盖章);&&&2&、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含收房时的交接书);&&&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房产交付联)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指开发商已领取分证的);&&&5&、提交个人身份证(包括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及结婚证明,如为婚后购买的房产,夫妻双方共同申请;&&&6、契证(复印件校验原件)&&&7&、杭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8&、房地产抵押合同;&&&9、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10&、抵押变更情况说明&&&11、房屋预告登记证明&&&12、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关于发票问题,请联系开发商,交房后应该要开具给购房人。财政局反馈:您好!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2012年第14号)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形的房地产权属转移行为提交以下资料:&一、购买增量房(承受方)&(1)购房合同及发票,法院拍卖、裁决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申报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或单身证明、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承受方的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纳税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购买经济适用房(承受方)&(1)经济适用房准购证、购买合同及发票。&(2)申报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或单身证明、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承受方的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纳税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您可凭以上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民之家”地税契证窗口办理纳税申报并领取契证。相关资料纳税人凡提交原件供征收机关留存的,无需再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留存的,纳税人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章,并出示原件供征收机关核对。关于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地址及流程,建议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一般情况下,商品房在确认正式交付后,开发商应全额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国土分局反馈:办理房产三证,需先在市民之家地税窗口和房管窗口分别办理契证和房产证后,到国土窗口办理土地证。办理土地证需提供以下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可在大厅窗口、当地国土所领取或在&www.网站下载)2、申请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原件需在窗口核对),如办理夫妻双方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原件需在窗口核对);3、房产证1份(复印件,原件需在窗口核对);4、契证及契税缴款书1份(复印件,原件需在窗口核对);5、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1份&(复印件,如有面积差异需提供商品房交接书或补充协议),房改房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6、宗地图2份(复印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需提供相对应材料: 1、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1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原件需在窗口核对);2、地名有变动的,提供地名办出具的门牌证或地名证明1&份(复印件);3、商品房登记有分割证的,需提供分割登记许可证1份(原件,开发商提供);4、商品房登记无分割证的,需提供:①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1份(原件,市民之家国土窗口领取或在www.网站下载);②国有土地使用证1份(复印件,开发商提供)。特殊情况的另需提供相关办证资料。以上资料齐全后,可就近选择市民之家国土窗口办理土地证。文档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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