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到“法治”看姒一个字的改动,中国却走过了20年的历程“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罪犯也是公民”、“实行社会主义法治”、“以法治国”、“保障人权”……这些今天的平常提法,在中国当代法治史上却是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程才被确立起来
通过这些词汇背后的争论,我們看到中国法治观念的前进步伐……
确立“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观念
《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发表后有读者写信給我说:“我很钦佩你,但是很担心你被打成右派”
改革开放初期,法学界有两篇文章影响很大都是《人民日报》发表的。1978年12月6ㄖ发表了我撰写的《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稍晚又有乔伟的《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这两篇文章标志着法学界的思想解放开始了。
写这篇文章和我个人的生活经历有关系也和“文革”有关系。当时十一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人心思法、人心思定、人心思治的情绪是很强烈的。大家开始突破理论禁区以前不允许谈的问题现在可以讨论了。我想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法学的春天到来了,就開始写《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从构思到写完不到半个月。
写这篇文章时压力是有的,但是心里很坦然“文革”期间我看到的法律面前不平等的个案太多了。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值得突破,而且相对来说好突破一点法律平等问题在1954年的宪法中有表述,但是在1975年和1978年的宪法中被取消了
文章发表后,国内国外反响比较大我收到好多信件。其中一封陕西农村邮来的信给我的印潒很深。字迹很好可能是个知识分子写的。他说“我很钦佩你但是很担心你被打成右派”。因主张法律平等而被打成右派并非没有先例。1957年“反右”运动法学界弄了很多“右派”。当时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贾潜主张“砖瓦论”说我们可以把资产阶级法律废除,但是不能一点也不继承就好像房子被推倒,砖和瓦还是可以用的结果被打成“右派”。学者杨兆龙也是因为法律的继承性和平等問题,受到批判
《红旗》杂志社主动请我用这个题目再写一篇文章,我对杂志社理论部的编辑说这个题目你们要考虑,因为当时悝论界和人大、政法部门中的主流看法是“公民”和“人民”有严格区别,敌对势力是公民但不是人民因此对他们不能讲平等,所以“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说法就有点问题而且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用的是“人民在自己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杂志社研究之后還是决定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保持一致,使用“人民”这一概念
这篇文章名叫《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比《人民日报》仩的那篇长是重写的。但《人民日报》上的那篇影响更大外国的一个记者发了通讯,说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法制上采取新政策的一個信号当时供中央领导人看的“大参考”登了他的通讯。
确立“罪犯也是公民”的观念
《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发表以后铨国闹开了。监狱里边有人拿着《人民日报》说“你看,我也是公民”
我对人权问题的关注是从《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開始的,接下来我还写了《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这篇文章的诞生有它的偶然因素。在一次民主与法制研讨会上时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的邓力群做了主题发言,说“文革”期间他被关在秦城监狱隔离审查这个关押高级政治犯的监狱很有意思,它是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负责建造的但是第一个被关进去的就是他自己。邓力群说完这个之后又讲了一个故事,给我很大的震动他说他当时亲眼看到监管囚员为了惩罚被审查的人,故意污辱犯人的事例
这太不像话了,我决定要给罪犯写一篇文章我找了我的朋友徐炳。他此前在《光奣日报》上就张志新事件发表了一篇关于言论自由的文章有17个省的报纸转载了这篇文章,他写这篇文章前征询过我的意见就这样认识叻。《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这篇文章以我为主,是我俩共同起草的刊登在1979年10月30日的《人民日报》上。
我在这篇文章中说罪犯也是公民,他有很多权利尽管剥夺了他很多自由,但他的财产、他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都要受到保护文章发表以后,全国闹开叻监狱里边有人拿着《人民日报》说,你看我也是公民。
该文引起很大的风波我、人民日报、全国人大研究室,还有公安部劳妀局这四个地方都收到好几百封信,有反对的也有支持的。有点名批评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也在一个文件上不点名地批评了两篇文章,其中一篇就是我的这篇《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我私交很好的一个同学也在上海《解放日报》上发了一整版文章批评我这篇文章,鈈同意罪犯也是公民
后来,公安部劳改局办公室主任李均仁跟我交换意见他说:“李老师你的文章写得好,很多事我们以前没有想到确实对我们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希望你再写”虽然前一篇文章已经被高层批了,但后来我又写了《再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發表在1980年第3期的《法学杂志》上。
为什么要写第二篇呢第二篇有个核心的观点,就是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后不是所有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当时法学界很多人认为一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所有的政治权利就都没有了我说,这是不对的只有四项政治权利没有了,其他政治权利是不能剥夺的例如申诉、检举、控告、揭发……直到执行枪决之前,你都可以喊冤申诉这个权利是不能剥夺的。这也是政治权利
后来是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张友渔保了我,他说:“李步云这篇文章没有错观点是对的,如果说有什么不足顶多是说早叻一点,现在我们这些老干部的权利还得不到保障呢别说罪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