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里的人让我吃了寺庙里撤下上坟的贡品能吃吗可以吗

今天去寺庙拜佛 然后做义工 在撤贡品的时候 在佛像下发现开光金身护身符 请问怎么办_百度知道
今天去寺庙拜佛 然后做义工 在撤贡品的时候 在佛像下发现开光金身护身符 请问怎么办
护身符是在佛像的贡憨畅封堆莩瞪凤缺脯画品盘子下发现的上面写的财神 财源广进
开光护身符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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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应该是别人放在佛憨畅封堆莩瞪凤缺脯画像前想请佛菩萨加持加持,被贡品盘盖住了,以为丢了,可以当失物处理,交给寺庙的师傅,让他们问问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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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像下的呀!那是佛像开金身之后必须需要的东西,放过去吧!赶紧的 --------肯定会对憨畅封堆莩瞪凤缺脯画你有一定影响的呀
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只要你有诚心,还有你可以向寺庙里的师傅请教一下
看你有没有贪心,学佛要熄灭贪嗔痴。阿弥陀佛
交给寺院的师傅
交给师父!!!!
义工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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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寺庙里的人送给我几个菩萨的图像,我该拿回家怎么处理啊_百度知道
寺庙里的人送给我几个菩萨的图像,我该拿回家怎么处理啊
  送人旦顶测雇爻概诧谁超京也可,自己挂起来拜佛也可。拜佛功德无量,健身作用也是很好的。从中医的经络学的角度看,拜佛的动作对通经活络有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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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这旦顶测雇爻概诧谁超京个时候,你才能正视裸露的良知,走出世俗的樊箱,在灵魂的高处,你终于感念到一波必然的律动。这是一支真善美的歌啊!像皓月,像秋阳,淡泊而宁静。逆风逆旅的你,每当回望身后的坎坷与泥泞,一道一道,一程又一程,你的心泉便豁然翻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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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基督教徒身体碰到了去过寺庙里的人,总觉得是自己身上很难过,像是自己去了寺庙一样,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_百度知道
基督教徒身体碰到了去过寺庙里的人,总觉得是自己身上很难过,像是自己去了寺庙一样,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
这是强迫症还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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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佛教徒也觉得身体碰到从教堂出来的人很难受很各应你该有什么看法呢,自视清高。活得这么累还不如不信的人没心没肺这可不好,不分厚薄皆视为兄弟姐妹,难以包容他人,心胸狭隘,那就不如不信教了,我执狂傲,豁达博爱,斤斤计较。有些信徒自打信教以后?一个好的宗教是叫人心胸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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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坐电梯,被人坐过,不能坐公交,被人碰过?还有不能去超市买东西,出来是否要戴防毒面具你呼吸的空气曾被去过寺庙的人呼吸过
这样的基督徒是不明白基督的含义的基督徒。在《圣经》中,耶稣还赦免了犯了奸淫罪的妇人。去寺庙的人也是在寻求神。不过,只是不知道唯一的真神就是上帝(圣父)、耶稣基督(圣子)、圣灵这三位一体的神。
参考资料:
基督教徒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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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往生人前的贡品撤下后可以吃吗_百度知道
往生人前的贡品撤下后可以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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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喂动物可以施食饿鬼道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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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品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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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吃了,家人吃了对家人也好。
可以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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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供佛后的供品应该如何处理?
供完护法的供品应该如何处理?
问:请上师开示供完护法的供品应该如何处理?夏天可以把供品倒到江水里,但是冬天的江水都冻住了,该怎么办?
答:这些供品当中,可能将茶倒在外面还比较容易做到,但很多时候,供品当中还有各式各样的食物,此时就要懂得根据周围的环境情况来做合适地处理。
例如对大多数汉地的居士而言,主要还是居住在城市之中,如果直接将这些供品导入垃圾桶的话,恐怕还是自己吃了更妥当。当然,若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平时把供品装进一个袋子里,等过两天出门郊游的时候,再把他们洒在山上,或者洒在众多鸟类以及其他动物能吃得到的地方,以此作为一个布施,也非常好。若要是不具有这样的条件,我想直接把它倒在外面还不如自己吃掉甚至送给他人会更合理一些。总之处理这些供品要根据自己当时的条件来定夺。
要记住,虽然我们在做善事,但是不应该成为他人指责的对境。如果你把所有的供品都扔在外面,清洁工人决定会觉得这些人不仅浪费粮食而且很不文明。由于周围到处都是丢弃的一些饼干或糖果,因此他们就不得不天天去清扫。所以这些处理方式都不是很好。
因为在高原的很多地方都具有合适的条件,所以他们可以把供品直接放置在外面草地或者山头上。这样一来,很多鸟类就会飞过来把这些供品吃掉,这时候也就真正地做到上供护法、下施一切众生。但是汉地很多时候恐怕都不具有这样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供品可以自己吃掉,也可以分给别人吃。
有些信众也许会有这样的疑问:“供护法的时候应该不能吃供品。若要是吃供品的话,护法会不会责怪我们?”不会的,因为护法不会那么小气的。难道护法会责怪你把他的饭都给吃了,因此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我想护法不会那么小气的。如果护法这么有分别心的话,恐怕他也看不上我们的供品了。
供护法的供品是否可以作为烟供烧掉?
问:顶礼上师!供护法的供品是否可以作为烟供烧掉?
答:烟供当然很好,它可以布施饿鬼道的众生,但是还要记住一点,如果是为了处理供品而做烟供,还不如自己吃掉,因为你这样的发心有一点不正。
不仅如此,对于汉地居士而言,烟供还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你所居住在小区绿化很好,本来就没有地方可以烧火,但是做烟供又要一次性烧掉很多东西的话,就会需要很大的火。这样一来,小区中出现那么大的烟,可能会导致很多人的指责。
以前我听一位大学老师说,他们平常也会做一些烟供。当时我就问他:“你这么做烟供的时候,旁边的人不会指责你们吗?”他说:“会的。因为很多人想不通。”
我想这是很正常。因为大多数对烟供不理解的人决定会认为:真有那么大的慈悲心,你为什么不把供品送给一些吃不饱的人?尤其在边远城市,很多人都吃不饱穿不暖,你既然那么有慈悲心,为什么不去帮助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些食物水果就这样烧掉?
虽然我们可以解释,烟供所烧掉供品是为了布施给正在遭受更痛苦的饿鬼道的众生,但恐怕他们谁也不会相信,因为他们谁也没有看见过饿鬼道的众生。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自己在家里念诵观世音菩萨等佛号咒语,用法布施的方式去救度一切众生,这是一模一样的,又何必去做那些别人指责的行为,令自他都心生烦恼呢?没必要,真的没必要那么去做。所以我们在行持善法之时,都要有一点智慧。
根据喇拉曲智仁波切的窍诀,我们可以首先将物品陈设于三宝前作供养,请三宝享用之后,再观想三宝将供品转变成悉地并赐予自己,然后自己再享用这些物品。这样作供养也能积累许多资粮。
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经常有汉地的居士问我:能不能吃供过佛的东西?对这个问题,汉传佛教界有各种说法,藏地的高僧大德也有不同的说法。以前我认为供者不能享用供品,因为乔美仁波切说:“供养佛菩萨的食品,供者不能自己取食,也不能布施给狗等旁生,而应倒在洁净的高处。如果有鸟类啄食,那是可以的,因为鸟类属空行种性。”记得我去泰国时,见到许多人将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会儿就拿下来分食,并说这是求佛赐悉地的一种方式,当时我也有点看不惯这种做法。但现在根据喇拉曲智仁波切的观点,供品在供养三宝之后,只要观想三宝赐予我悉地,自己也可以享用供品。
华智仁波切在《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也说:我们准备穿一件新衣服时,在自己还没有穿之前,先把衣服在空中甩动一下,观想供养三宝,然后再观想三宝将其赐给自己,这样就可以穿了。华智仁波切并没有说,供完三宝的新衣服只能扔到一个清净的地方,自己绝对不能穿。所以今后大家可以享用供过佛的供品。至于乔美仁波切的观点,我们可以从某些特殊修法的角度来理解。对汉地的佛教徒来讲,这样对处理供完佛的供品也比较方便。因为汉地不像藏地,藏地到处是清净的山坡和草地,很容易找到倾倒陈旧供品的地方,而汉地的城市里很难找到一处干净的空地,如果把供完佛的供品吃掉,这样处理就比较方便。
以前有个小孩到别人家去作客,看到佛前供了一些水果,便问:“我特别想吃这个,可不可以给我啊?”主人说:“给你也可以,但这是供养莲花生大师的,你最好先问一下,莲花生大师同意就行。”于是这个小孩问:“莲花生大师,我很想吃这个水果,你可不可以给我?”然后,他压低自己的嗓音,粗声地说:“可—以—”之后就拿下来吃掉了。
不过,乔美仁波切曾说:供品不能随便吃,可以倒在一个干净的地方。但是,现在汉地在处理供品的问题上争执比较多,扔在垃圾桶里不干净,倒在别人房顶上也不行,若能真正观想这是诸佛菩萨赐给我的,就像会供品一样,那吃这些供品也可以。藏地有些寺院开法会时,有时候也将供品分给大家,大家观想诸佛菩萨说“可以”,然后就可以享用了。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关键是不能以贪心来享用。
注:【悉地】,梵文siddhi,意译作成就、妙成就,梵汉并举而称成就悉地、悉地成就,即修法时所求之愿,如意现前,故曰成就。于密教,意指依诵持真言等,以身、口、意三密相应而成就世间、出世间种种妙果
供佛后的供品应如何处理?
以前好象看到说供品不应该自己吃。
一般去寺庙,可以供养师父们。
但是请问如果是家里的供品,供佛和菩萨后,怎么处理呢?
特别是水果,饼干之类,自己不吃,难道要倒掉吗?
还是应该如何处理,才如法?阿弥陀佛.
供佛物须上香念“赎果偈”之后方可撤下,否则便为盗罪依《优婆塞戒经》法义,无论在寺院,或于家中摆设香案,以香、花、果、饮食等物供佛,供养完毕,须上一柱清香,念诵一遍赎果偈,然后方可撤下果品饮食等。若是香,花供佛,于花萎之后,亦须上一柱清香赎回该花,方可撤下处理。而多日香烛供佛之后,需要清理香灰及香枝烛枝等物时,亦须先上一柱新香向佛赎回,然后方可撤下清理。但新上之香不可撤,须待另赎。若是供佛之后,没有上香念偈赎回而便私自撤下供物,或自受用,或扔掉处理,皆是盗取佛物的行为。佛乃三界无上福田,施佛一香一花获无量福报,相对的,盗佛一物则必得无量罪业,果报不堪设想。佛子恭敬供养佛像,佛必现身受供,我们的福报也是因此而获得的。但由于业障及其他因缘等,多数情况下我们是见不到佛之化身的。然而,纵观当今广大善男子善女人,能如法践行此一侍佛之道者似乎不多,很多人都是在供佛完毕之后,径自取下供品便走,却不知已在不知不觉中造下了盗取佛物之罪,供佛自有功德,却不料每修一份功德之后,便又造下一份重业,殊为可叹若依《大乘造像功德经》法义,亏佛物者,当向佛忏谢,然后计算所亏负物,以数倍偿之。同修们若曾犯如上过失的,亦无须太过担心,可向佛至诚忏悔,发誓尽未来际宁断身命,永不复作盗三宝物之恶行,计量往昔所曾盗取供品之价值,以数倍价值之物偿还于佛,如此则罪应得灭了此行犯者甚多,若见此贴之师兄,烦请广而告之,救护学人,亦为自身修集一番大功德也!
万法虽空,因缘果报不虚,慎之,慎之!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
附:《优婆塞戒经》-------“若自造作衣服钵器,先奉上佛,并令父母师长和尚先一受用,然后自服。若上佛者,以华香赎。凡所食啖要先施于沙门梵志,然后自食也。”
佛前鲜花、水果、食物、茶水等供品,属于消耗品,必须每日更换;如果尚是可用可食,应该移作他用,或是家人食用,不得抛弃;如果腐烂、败坏,则做垃圾处理。至于供品的单数或双数,没有限制,以对称的美观而言是双数,如限于物力、财力、位置及场地的关系,单数也没什么不可。至于品类,质料是以各人的财力可能负担的范围为原则,不敷衍也不铺张。
《古农佛学答问》相关节录
问:居士在家供佛的水果等供应如何处理?
答:有一个简单的规矩,自古以来传下来的,我们不能不知道。供养佛菩萨的,撤供以后都可以用,没有忌讳。供养鬼神的,布施鬼神的,这些供品撤下来,比如三时系念,作三时系念的这些人,不管是法师居士,都不可以吃,吃了以后,你再作就不灵了。但是没有参加做的,或者是跟着一般随喜的,没有在台上敲法器的——行,可以吃。这是一般规矩,我们要懂。供佛的没有问题,上供,供养佛的,我们都可以吃。供鬼神的,焰口施食、蒙山施食,主法的人不可以吃,吃了就不灵了。(净空法师《学佛答问·香港之四》2004.10)
圣严法师著《学佛群疑》相关节录
佛前鲜花、水果、食物、茶水等供品,属于消耗品,必须每日更换;如果尚是可用可食,应该移作他用,或是家人食用,不得抛弃;如果腐烂、败坏,则做垃圾处理。至于供品的单数或双数,没有限制,以对称的美观而言是双数,如限于物力、财力、位置及场地的关系,单数也没什么不可。至于品类,质料是以各人的财力可能负担的范围为原则,不敷衍也不铺张。
《古农佛学答问》相关节录
问:奉承佛像,要坐何方向何方,佛前要供何物。
答:弥陀佛像可坐西向东,药师佛像可坐东向西,释迦佛像应坐北向南,若均南向供亦可。佛前供品除香花灯烛常供外,或供水及食物(水果糕饼)均可。
问:菜膳或糕馒等供佛,是否要用箸(敝乡曰筷)。
答:饭食供佛,不必用箸。以佛时抟食,本不用箸也。
问:供养三宝之六种供用十种供,其品目及修治方法,请详细示知。
答:六种供养者,一水,二涂香,三华,四烧香,五饮食,六灯明也。十种供养者,一华,二香,三璎珞,四末香,五涂香,六烧香,七缯盖幢幡,八衣服,九伎乐,十合掌(出法义经)至修治方法,密宗有定轨,显教无定法,但取鲜洁丰美而已。
问:每见佛门设供,排列水果五种,蔬菜六种,名为五果六斋,是否有所表法。又如筵席糕饼等,可为供品否。
答:现在佛门设供多少,但依习惯,并无规定。五果六斋,不过取谐声名词说之。如必欲说表法,则配五眼六通之果德,五明六度之因行均可耳。筵席糕饼均可供也。
问:佛堂供有佛像多尊,其供水要否每尊一杯,或只供一杯即可。水用生水或开水,是否每日要换。其已供之水,换时应如何处置,可随便倒去否。
答:供一杯可矣。因取其洁,则以开水为宜。应晨供暮撤,撤时倾于阶侧,祝施饿鬼食。或倾于河,施鱼类食均可。供时宜诵甘露咒,及供养咒
赵朴老居士在世的时候曾经说过,佛教修行,一言蔽之曰,就是“知恩报恩,上供下施”。上供养佛法僧三宝以及父母师长,下布施十方法界六道一切众生乃至鬼神等众。上供下施中,供养或布施给人乃至畜生的物品,因为接受的对象乃至接受的方式,都是具体可见的,就不存在如何处理供养布施过的物品的问题了;而供养布施给诸佛菩萨乃至鬼神的供品,由于接受方是普通世人所不可见的,接受的方式也与人畜不同,这就带来了一个供完之后的供品如何处理的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明白,诸佛菩萨乃至鬼神等众,虽然一般情况下,普通世人是难以见到的,但并不表示他们不存在。他们的力量、影响和作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佛教存在了两千多年,人类有鬼神观念的历史更长;全世界五十多亿人中,三十多亿是有宗教信仰的(上世纪九十年代统计数字);人类世界各种主要文化,无不建立在一定的宗教文化之上,如果说宗教是虚幻的、鬼神是不存在的,那人类百分之八十的文化都要推翻重建,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的!既然诸佛菩萨乃至各种鬼神是真实存在的,作为学佛人,以感恩心和慈悲心供养诸佛、布施鬼神也是应当的,虽然他们接受供养布施的方式也是不可见的,但是我们要坚信,他们确实是接受了的,正如他们确实存在一样!孔夫子讲:“祭神的时候,要如同面对真神。”(原文:祭神如神在。)“自己如果不能亲自参加祭祀,就等于没有祭祀。”(原文:吾不与祭,如不祭。)这最起码也是我们学佛人应有的态度!在靖江,过去,若人接触到所谓的“邪气”之类的东西,得了某种莫名其妙、久治不愈的“怪病”,家人常常要为他“送鬼”。送鬼时除了不可避免地要烧些纸钱外,还要准备几碗饭菜鱼肉。但这些饭菜连鬼一起“送”出去后,是不能带回来的;供完鬼后,就成了“支付”给送鬼人的“报酬”,让送鬼人吃了。这在当时一个月都吃不上一顿大米饭的时代,算是很丰厚的“酬劳”了。可是即便如此,一般人还是不会接受这个“美差”的;送鬼人一般都是些家境低落、身心不怎么十分康健的人。可见老百姓也知道,吃鬼的东西是不好的。事实上,《大智度论》中也说:“(供过鬼神)让鬼神吃过的食物,人吃了之后,会得各种疾病。”(原文:为鬼神所啖食之物,人食,患种种疾病。”)所以供过鬼神的食物,还是不吃为好,可将它们倾倒在偏僻干净的草地或者低矮的石块上,如能再念几遍“变食真言”和“七如来”洪名,那就更好了。需要注意的是,民间一般将土地、灶神、龙王、财神等也称之为“菩萨”。但这在佛门看,它们也是鬼神,是一些“有福”的鬼,因此它们面前的供品,最好也不要吃。另外,超度亡灵时,供过亡者的食物,一般也是倒掉,不要去吃。因为“供鬼”毕竟不像供佛那样,不是经常的事,而且一般情况下,供鬼的物品也不会很多,也没有供佛那样精致,因而这类供品的处理不是太难(民间有大鱼大肉供鬼的习俗,其实,布施鬼神最好的食物还是类似八宝粥的粥糜、牛奶和干净的水等。);比较棘手的,当是供佛物品的处置。这里的所说的佛,包括菩萨。因为一般人在行供养的时候,是很少将佛与菩萨分开的。说到供佛,就包括菩萨;说到供菩萨,也必定包括供佛。但这里所说的“菩萨”,不是一般的菩萨,更不是受了菩萨戒即可称之为“菩萨”的凡夫菩萨、名字(假名)菩萨,而是那些位居圣位的等觉菩萨,比如观音、地藏、文殊、普贤等。因为一般寺院乃至百姓家中供奉的菩萨,大多是这些菩萨,因而在一般老百姓心中,说到菩萨,也多指这些圣者。这些圣位菩萨,境界深远无比,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我们凡夫俗子是无法真正认识和理解的。这就好比井底之蛙,天上的飞龙再巨大,在青蛙眼里,永远也就井口那么大,它是没法看清龙的真实面貌的,同时龙也无法让它看清自己巨大的身材。倘若巨龙砸开狭窄的井口,想让青蛙看清这个真实的世界,青蛙肯定会吓坏的,会把重获新生看成是“世界末日”。(有些人动辄鼓噪“世界末日”,以此恫吓众生,其实就跟这个青蛙差不多!)又好比在一个小学生的思维里,大学教授顶多也就是一个成绩比他好一些的“大”学生,至于教授渊博的知识和学问,他是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的。一个大学教授,是无法跟一个小学生讲清自己渊博的知识和学问的。即使是大学教授,在小学生面前也只能讲1+1=2。菩萨之于凡夫也是这样,因而菩萨来世间度化众生,只能显现与我们同类的形象和境界,轻易是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让我们认识出来的(见《楞严经》),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能见到、并且知道他真实身份的菩萨,都与佛一样,也就是泥塑木雕的圣像了。因为我们面对的,是这些代表了佛菩萨的圣像,这就有了一个如何处理供养这些圣像的供品的问题。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供佛是每个学佛人都必须的!有人讲:好好修行就是真供养,何必供佛?这话是极其片面、错误的!学佛人是要好好修行,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供养三宝本身也是一种修行,而且是任何一个佛弟子都必须的修行。《优婆塞戒经》讲:“若有居士,受持优婆塞菩萨戒后,如果得获新收、新买的米谷等粮食,以及瓜果、蔬菜等食物后,不先奉献供养三宝,而自己先享用的话,这样的居士菩萨就得失意罪,修行不会进步,就会堕落,就不清净,不能了脱生死。”(原文:“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瓜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可见,供养三宝对一个学佛人而言何其重要!那么,供奉三宝的供品,供完之后该如何处理呢?《优婆塞戒经》讲:“若是有人,自己新做了衣裤及碗盆等盛饭用的钵器,应当先供奉诸佛,并且先让自己的父母师长以及传授自己戒法的和尚一一使用,然后自己再用。若是供奉诸佛,(供完以后,)可以用鲜花和香抵换取回。吃任何东西之前,要先布施出家人乃至外道修行者,然后自己再吃。”(原文:若自造作衣服钵器,先奉上佛,并令父母师长和尚先一受用,然后自服。若上佛者,以华香赎。凡所食啖,要先施于沙门梵志,然后自食也。)透过这段经文,我们可以知道:一、一件物品,如果最初是为自己添置的,并未作完全弃舍的想法,只是为了表达对三宝的敬重而供奉三宝,并且供奉三宝后,三宝只是部分消耗了这件物品的使用价值(或可见、或不可见),这种情况下,供品是可以取回的。二、若想取回供佛物品,须用鲜花以及香等物品抵换。有不少善信,买来一些贵重物品后,总喜欢拿到佛前供一下,然后自己再用。依据这段经文,这种做法是可以的。但有一点不能忘记,就是从佛前取回时,必须献花进香。至于食物供佛,如果已作完全舍弃的想法,最好不要取回自己再吃。待这些食物过了“新鲜期”后,取下把它作为废弃物处理即可。当然,取下之后,若能及时换上新鲜的那是最好。为什么已作舍弃之念的供品,就不可再取回了呢?因为你既作舍弃之想,这件物品就不是你的了;如果你供养的是三宝,这件物品就属于三宝所有了,假如你这时再擅自取回,就是盗了。偷盗三宝之物,罪过是很大的!但是有些食物,如果你觉得比较贵重,供完佛后实在不忍把它当作废弃物处理,那你在购买、置办前就不要作“为佛而买”、“为佛而置办”的想法——不要自己想吃,却打着佛的旗号;供佛之前也不要有完全舍弃之念,供佛只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恩、感激之情。这种情况下,供完取回是可以的,但是同样必须用花和香抵换。但是上述做法,从究竟角度而言,一般情况下是不提倡的。为什么?供佛的目的和作用不外有三:第一、感恩三宝,第二、多种福田,第三、去除自己的贪欲和吝啬。供佛却取回供佛物品,虽能达到第一乃至第二个目的,却会失去布施最为重要的第三个目的和作用,等于拣了芝麻丢了西瓜,是一种善巧方便的做法,一般情况下,精进修行的正信居士是不会采用的。这种供佛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供品最初就是为自己置办的,如果完全供养三宝,可能会使自己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比如经中说到的,居士添置新衣新物,必须先要供佛,如果供后都不取回,自己就没有穿、没有用了。二、供品处置有一定难度。比如现在有些进口水果、高档食品,几十块、上百块钱一斤,供完佛就扔掉,在常人看来,确实有点“浪费”、“可惜”。另外还有一点,上述方法主要适用居士家中供佛,一般不适用寺院供佛。为什么?寺院之中,除了有佛、有法、有圣僧(菩萨、罗汉)外,还有大量的凡夫僧,他们可以代表三宝接受供养。像法乃至末法时期,圣僧难见,那些所谓的“凡夫僧”,作为普通世人唯一可见的、难得的三宝福田,众生岂可错过大好良机、废此福田而不种?舍此福田,世间凡夫还有何等良好福田可种?《阿毘达磨法蕴足论》(卷第三)中说:“所有的福田当中,众僧这个福田是最为殊胜的,十方三世诸佛悉皆称扬赞叹,布施这样的福田,能得最高无上的福报。少许供养这些佛弟子,即能得获硕大果报,因此聪明有智慧的人,应当供养僧众。”(原文:于诸福田中,僧田最为胜,诸佛所称叹,施获最上福。于佛弟子众,少施获大果,故诸聪慧人,当供养僧众。)另外,《盂兰盆经》中也讲到,佛陀十大弟子、神通第一的目连尊者,见自己母亲堕落恶道,痛苦万分,虽说自己身为圣僧,神通广大,也无力救拔。于是哭天喊地,然而天地鬼神悉皆无可奈何。最后只好求佛,可是佛告诉他:只有供养众僧,凭借众僧的力量,方可得救。可见众僧力量之大!众僧功德之不可思议!所以世人大凡有难,首选第一,当为供养众僧。我祖母去世、我自己前年动手术、我母亲今年身体不好,我第一想到的,无不是委托朋友,去扬州、苏州、河北等地各大寺院供僧。可惜现今居士,只知道做经忏、打水陆,懂得这个消灾免难之“秘诀”的不多!事实上,居士修行供养,本当十方三宝普同供养,不可局限于哪一佛、哪一法、哪一僧。为什么呢?三宝三位一体,佛是说法者,法是佛说的,所以佛就是法、法就是佛;三世诸佛成佛之前,都必须出家修行,以比丘身成佛,所以佛就是僧——佛法僧三位一体,不可分割,譬如手心手背,本来就是一只手,岂可取此废彼?好比擦护肤油,哪有只擦手心、不擦手背的道理?佛在世时就常说:“我在僧中。”《杂宝藏经》中说到,“佛住世时,有一天,佛的姨母大爱道比丘尼做了一件极其贵重的衣服,前来供养佛。佛告诉她:把衣服布施众僧吧。大爱道比丘尼非常不解,问世尊:为什么呢?我是准备供养世尊您的啊!佛陀告诉她:我让你这样做,是为了让您获得更大的功德啊!为什么呢?众僧这个福田,广大无边;另外,我也在众僧之列呀,所以才让你供僧啊。”(学诚法师《“念僧功德”系列之四:供僧》)这样的事,佛在世时经常发生。所以,居士供养三宝,应当普同供养,不可重此轻彼!有人或许要问:供养对象增多了,是不是供品的数量也要随之增加,否则的话,功德的力量会不会分散而减少?这是绝对不会的!佛法修行供养,所得功德的多少大小,不主要取决于供品的多少好坏,而在于发心的大小;也就是说,内心想要供养的对象越多、供养的范围越广,功德和力量越大!这就好比一台收音机,一个人听、十个人听,收音机的声音并不会受到影响,相反,听的人越多,收音机的作用发挥越大;既然如此,为何不让更多的人来听、更多的人来分享呢?所以,佛弟子修供养,发心供养的对象越多越好,若能无边无际,你的功德也即无边无际。至于寺院接受信徒供养,接受的供品如何处理,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施主特别指明,那么,供佛的就要用在佛身上、供法的就要用在法身上、供僧的就要用在僧身上。如果施主未曾指明,就要根据情况判定。比如信徒布施建造佛殿、佛像乃至添置佛前庄严等资财,很明显就是供养诸佛菩萨的;印刷经书的钱款,明显是供养法的,这些,就不能用在其它方面;佛殿一般情况下也不可改变用途,变作它用。又比如十方丛林寺院除佛殿之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比如土地、寮房、斋堂等,一般就属于“十方僧物”,又叫“四方僧物”、“招提僧物”,为十方众僧所共有,犹如世间所说的“全民所有”、“国有资产”,某一寺院现前之僧是不能擅自处置乃至变卖、馈赠的。除了上述所谓的“大宗固定资产”外,寺院那些日常生活用品乃至其它一些低值易耗物品,以及与此相关的资金等,比如居士来寺院供斋或者做佛事所发的嚫钱等供养,乃至衣服、毛巾、药品等实物,一般情况下,多为“现前僧物”,犹如世间所说的“集体所有”、“集体资产”,寺内现前众僧可以处置。总之一句话,佛法僧物不能混乱杂用;即使是现前僧物,其使用和分配也要由现前僧团所有大众依据规定,共同决断,公平分配,否则的话,私自擅用,即为偷盗僧物。偷盗僧物,即是对十方众僧一一造罪,罪过是很大的,依照《佛说像法决疑经》等经典的说法,比五逆十恶罪都大!《大乘宝梁经》佛告迦叶尊者:现前僧物不能擅自改作十方僧物,十方僧物也不能擅自改作现前僧物;现前僧物不能与十方僧物混淆不分,十方僧物也不能与现前僧物混淆不分;现前僧物、十方僧物不能与诸佛之物混淆不分,诸佛之物也不能与现前僧物、十方僧物混淆不分。如果现前僧物富余,而十方众僧确有需要,办事的比丘应当集合现前众僧,经僧团大众讨论同意,将现前僧物分与十方众僧。如果佛塔需要,比如佛塔损坏需要维修,这时,如果现前僧物或者十方僧物充裕,办事的比丘同样应当召集众僧,说明情况,征得大众同意,用现前僧物或者十方僧物维修佛塔。如果众僧意见不统一,办事的比丘应当寻求在家人劝募财物,以维修佛塔。如果诸佛之物充裕,则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得分与现前众僧乃至十方众僧。(原文:佛告迦叶言:若所用物,所谓常住僧物及与佛物、若招提僧物,彼营事比丘应当分别:常住僧物不应与招提僧;招提僧物不应与常住僧;常住僧物不应与招提僧物共杂;招提僧物不与常住僧物共杂;常住僧物、招提僧物,不与佛物共杂;佛物不与常住僧物、招提僧物共杂。若常住僧物多,而招提僧有所须者,营事比丘应集僧行筹索欲。若僧和合,应以常住僧物分与招提僧。迦叶,若如来塔或有所须,若欲败坏者,若常住僧物、若招提僧物多,营事比丘应集僧行筹索欲,作如是言:是佛塔坏,今有所须,此常住僧物、招提僧物多,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若僧不惜所得施物,若常住僧物、若招提僧物,我今持用修治佛塔。若僧和合,营事比丘应以僧物修治佛塔;若僧不和合,营事比丘应余劝化在家人辈,求索财物,修治佛塔。迦叶,若佛物多者,营事比丘不得以佛物分与常住僧及招提僧。)另外,《大般涅槃经》也说:“佛灭度后,所有善信布施供养诸佛的物品,应当用来建造佛像、添置佛衣以及七宝幡盖,购买种种香油、名贵的鲜花,以供养诸佛。除了供养诸佛外,不得用在别的地方,否则即犯盗佛物罪。”(原文: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但是这里有一点是例外的,那就是供佛乃至供法的食物,依据戒律规定,出家人是可以食用的。《四分律》讲:“佛在世时,外道们常常用饮食供养塔庙。于是众优婆塞就想:如果世尊也允许我们用美味佳肴供养塔庙,我们也去供养。比丘们将居士的想法禀告世尊,佛言:同意他们这么做。但是大众不知什么人可以食用这些供品,佛说:建塔的人可以食用。”“比丘乃至沙弥、优婆塞、建塔的人,可以食用”(原文:“时,诸外道塔庙常作饮食供养。诸优婆塞作如是念:若世尊听我送上好食供养者,我当作。诸比丘白佛,佛言:听作如上。不知谁当应食此食,佛言:塔作者应食。”“比丘、若沙弥、若优婆塞、若经营作者,应食。”)又《善见律》以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还讲:佛前供饭,侍奉佛的比丘可以食用;如果没有比丘,侍奉佛的在家人也可以食用。(原文:《善见》:“佛前献饭,侍佛比丘食之,白衣侍佛亦得食之。”《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佛前献饭,侍佛比丘食之。若无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另外,《论》中也讲到:“如果有人供养布施经典,供品可以分作两份,一份奉献经法,一份分与诵经以及说法的人。”(原文:若施法者,分作二分,一分与经法,一分与诵经说法人。)所以,居士来寺院,延请出家人诵经、讲经,是可以拿出一半的供养分与诵经、讲经的出家人的。出家人“弘法是家务”,侍奉诸佛、讽诵佛经、讲经说法是天经地义的,“供佛及僧”,与三宝同受供养也是应当的,但是如果不能真心侍奉诸佛、专心弘法,就有“信施难消”之过了!至于在家居士,护持三宝、供养三宝是其本分,虽然经律中也有造塔者、守佛者可以食用供品的说法,但是其他情况下还是要仔细衡量因果,深知“福食难消”,非特殊情况,还是不食、少食为好!如果依仗功德,像那些上海所谓的“居士头”那样,与寺院不法僧人勾结,染指瓜分寺院利益,甚至以分得利益的多寡决定护持寺院三宝的力度,那就等同共盗三宝之物,罪过无边了!而寺院僧人,如果出于慈悲,为了方便接引众生,在律法许可以及僧团同意的前提下,济贫救困乃至布施帮助其他一些普通世人,是可以的。但无论施者还是受者,都要慎之又慎!依据经典,大众不认同,现前僧物尚且不能转作佛用,何况赠送居士白衣?如果出于利益交换,为了献媚、讨好世俗之人,甚至为了谋取个人好处,私自拿寺院财物送人,那就有偷盗之嫌了!另外有人常问,身为出家人,允不允许拥有属于自己个人的物品乃至财物?依据戒律,这是可以的,甚至佛在世时,还有居士供养比丘住处的,但前提是这些物品只能用于满足自己修行和基本生存之需求,而且,取得的方式和数量等,都要符合律法规定。这些属于僧人个人的财物,在律法许可的范围内,僧人可以自行决断。
#1供养佛菩萨的贡品能吃吗?(转载)
依《优婆塞戒经》法义,无论在寺院,或于家中摆设香案,以香、花、果、饮食等物供佛,供养完毕,须上一柱清香,念诵一遍赎果偈,然后方可撤下果品饮食等,若是香花供佛,于花萎之后,亦须上一柱清香赎回该花,方可撤下处理,而多日香烛供佛之后,需要清理香灰及香枝烛枝等物时,亦须先上一柱新香向佛赎回,然后方可撤下清理,但新上之香不可撤,须待另赎。若是供佛之后,没有上香念偈赎回而便私自撤下供物,或自受用,或扔掉处理,皆是盗取佛物的行为,佛乃三界无上福田,施佛一香一花获无量福报,相对的,盗佛一物则必得无量罪业,果报不堪设想。佛子恭敬供养佛像,佛必现身受供,我们的福报也是因此而获得的,但由于业障及其他因缘等,多数情况下我们是见不到佛之化身的。然而,纵观当今广大善男子善女人,能如法践行此一侍佛之道者似乎不多,很多人都是在供佛完毕之后,径自取下供品便走,却不知已在不知不觉中造下了盗取佛物之罪,供佛自有功德,却不料每修一份功德之后,便又造下一份重业,殊为可叹!
若依&大乘造像功德经&法义,亏佛物者,当向佛忏谢,然后计算所亏负物,以数倍偿之,同修们若曾犯如上过失的,亦无须太过担心,可向佛至诚忏悔,发誓尽未来际宁断身命,永不复作盗三宝物之恶行,计量往昔所曾盗取供品之价值,以数倍价值之物偿还于佛,如此则罪应得灭了。此行犯者甚多,若见此贴之师兄,烦请广而告之,救护学人,亦为自身修集一番大功德也!万法虽空,因缘果报不虚,慎之,慎之!赎果偈示意:
愿此清净香,赎回供佛物
祈请佛加持,增长诸福慧
正法传十方,皆共成正觉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3称)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观世音菩萨摩诃萨,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南无大势至菩萨,南无清静大海众菩萨。
愿以此发贴救护佛子之功德,悉皆回向灭除世间所有的人因不知规仪所造一切盗取佛物及三宝物之罪,唯愿众佛、众菩萨慈悲护念,令我等所造一切盗罪皆灭!
#2参考文献:节选自①战德克著《觉海慈航》②圣严法师著《正信的佛教》
①供品通常可用香、花、灯、清水、饭菜、瓜、果等物。如果不容易办到,缺几样或全都没有也可以的,但决不可供奉酒和荤菜,更不能在佛前焚烧纸锭。
香烛象征心香和心光,因为众生和佛一样,本来有着心香和心光,但被妄想执着所蒙蔽了。现在礼敬佛菩萨,是要把所有的香光显露出来。同时,也是对佛菩萨表示一种敬意。
因此,香只要点一炷(支)到三炷,烛只要有光亮就可以了。有些人不懂道理,以为香烧得越多,烛点得越大越有功德,就愈能得到佛菩萨的保佑。这是错会了点香烛的意义了。而且有些地方,为了防止火患,即使不点香烛,只要有虔诚心,也一样能得到供养的功德的。
②佛前鲜花、水果、食物、茶水等供品,属于消耗品,必须每日更换。如果尚是可用可食,应该移作他用,或是家人食用,不得抛弃,至于供品的单数或双数,没有限制。至于品类,质料是以个人的财力可能负担的范围为准则,不敷衍也不铺张。
#3有一本《话说佛教》的书上说供养佛的食品,供养者自己和家人都不能吃,只能布施给乞丐或者倒进水里,是这样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供佛的食品佛其实也不吃,说实话,佛也不需要人类供养的食品,供佛食品的目的是培养自己的诚心,净化自己的心灵,进而帮助得止,进而行观,从而开慧,最终达到开悟的目的。所以,供佛的食品不能浪费,要吃掉。当然,你不愿意吃可以施舍给其他人。我佛慈悲。阿弥陀佛
#4佛堂供品处置:怎样才是最佳的累积功德法
#5诸佛菩萨没有我们凡夫的这些我的东西即是属于我有的概念,佛菩萨是愿以一切财物布施给一切的众生的,佛菩萨是不是在接受供养的同时就又把供物布施出去呢?既然布施了出去,那别人使用了后也就不存在过失的问题了,反倒是和佛菩萨结了大善缘,我们总是求佛菩萨满足我们的愿望,佛菩萨也都慈悲无限的让我们的愿望满足,那挪用了供佛之物时是不是我们的念头一动佛菩萨就即刻满足了我们的愿望,将自己的所有之物布施给了我们呢?如此一来何能谈到过失呢?有的只是善缘!
优婆塞戒经里世尊说的用香花赎的意思是不是要让我们对于佛菩萨心存恭敬呢?经典里只是说要用香花赎回,而要用香花赎的物品在经典里的字面意思来看好像只是限定于也没有推广到很多的方面,经典里也并没有说不这样做会有什么不良的后果。
而在其他的诸有经典里也在一直赞叹用种种物品供佛供三宝的功德,也没有明确的说明挪用了供佛之物如香花果品等物之前,如果不上香不念所谓的“换果偈”就成了“盗罪”的说法!所以有关撤换供佛之物如香花果品等物前不念所谓的“换果偈”就成了“盗罪”的说法是很有问题的。
需要注意的是要把盗寺院常住僧祇物的过失和挪用供佛之物如香花果品等物的行为概念要分开,不能混淆!
供品如何处理-——很多人都想了解
关于处理供品的开示---索达吉堪布
根据喇拉曲智仁波切的窍诀,我们可以首先将物品陈设于三宝前作供养,请三宝享用之后,再观想三宝将供品转变成悉地并赐予自己,然后自己再享用这些物品。这样作供养也能积累许多资粮。
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经常有汉地的居士问我:能不能吃供过佛的东西?对这个问题,汉传佛教界有各种说法,藏地的高僧大德也有不同的说法。以前我认为供者不能享用供品,因为乔美仁波切说:“供养佛菩萨的食品,供者不能自己取食,也不能布施给狗等旁生,而应倒在洁净的高处。如果有鸟类啄食,那是可以的,因为鸟类属空行种性。”记得我去泰国时,见到许多人将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会儿就拿下来分食,并说这是求佛赐悉地的一种方式,当时我也有点看不惯这种做法。但现在根据喇拉曲智仁波切的观点,供品在供养三宝之后,只要观想三宝赐予我悉地,自己也可以享用供品。
华智仁波切在《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也说:我们准备穿一件新衣服时,在自己还没有穿之前,先把衣服在空中甩动一下,观想供养三宝,然后再观想三宝将其赐给自己,这样就可以穿了。华智仁波切并没有说,供完三宝的新衣服只能扔到一个清净的地方,自己绝对不能穿。所以今后大家可以享用供过佛的供品。至于乔美仁波切的观点,我们可以从某些特殊修法的角度来理解。对汉地的佛教徒来讲,这样对处理供完佛的供品也比较方便。因为汉地不像藏地,藏地到处是清净的山坡和草地,很容易找到倾倒陈旧供品的地方,而汉地的城市里很难找到一处干净的空地,如果把供完佛的供品吃掉,这样处理就比较方便。
以前有个小孩到别人家去作客,看到佛前供了一些水果,便问:“我特别想吃这个,可不可以给我啊?”主人说:“给你也可以,但这是供养莲花生大师的,你最好先问一下,莲花生大师同意就行。”于是这个小孩问:“莲花生大师,我很想吃这个水果,你可不可以给我?”然后,他压低自己的嗓音,粗声地说:“可—以—”之后就拿下来吃掉了。
不过,乔美仁波切曾说:供品不能随便吃,可以倒在一个干净的地方。但是,现在汉地在处理供品的问题上争执比较多,扔在垃圾桶里不干净,倒在别人房顶上也不行,若能真正观想这是诸佛菩萨赐给我的,就像会供品一样,那吃这些供品也可以。藏地有些寺院开法会时,有时候也将供品分给大家,大家观想诸佛菩萨说“可以”,然后就可以享用了。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关键是不能以贪心来享用。
注:【悉地】,梵文siddhi,意译作成就、妙成就,梵汉并举而称成就悉地、悉地成就,即修法时所求之愿,如意现前,故曰成就。于密教,意指依诵持真言等,以身、口、意三密相应而成就世间、出世间种种妙果。
等供过后,就可以吃了,家人送人都可以,而且对算是比较好吧,但是注意食物的保质期。
香灰是你可以到寺庙里,寺庙里大可以放在那里面。如果再找不到的话,这个香灰可以埋在干净的泥土里面,你挖深一点,埋在下面。或者是放在水边,水要是流水不是死水,流水,放在水里面,都可以。总是你有一个真诚心、恭敬心来处理,这就正确。
佛前供水是很重要的,有表法意义,水代表清净心、平等心;处理的方法很多,可以饮用,也可以供养畜生及花草,没有一定,只要我们有至诚恭敬心,怎么处理都好。
若能真正这是供品诸佛菩萨赐给我的,那吃这些供品也可以。藏地有些寺院开法会时,有时候也将供品分给大家,诸佛菩萨说给你赐给你,然后就可以享用了。关键是不能以贪心来享用。只要如法处理,自己吃或者送给他人吃都可以。
自己能吃啊要不就浪费了至于多少天我还真不知道因为我家的东西如果是上供的话基本上都不会坏最经典的就是我家仙堂上供的葡萄放了1年变成葡萄干了哈哈有时候还吃两粒
问:供护法的供品,供过之后该如何处理?
答:供完护法的供品自己不能享用。如果出供方便,可以直接出供;若不方便,过后再处理,要恭恭敬敬地送到干净的地方,山上、河里和高的地方都行。送的时候要恭恭敬敬地,否则对护法不恭敬。不能有不恭敬的态度,不能有不恭敬的行为。
供的,供过之后该如何处理?
答:供完的自己不能享用。如果出供方便,可以直接出供;若不方便,过后再处理,要恭恭敬敬地送到干净的地方,山上、河里和高的地方都行。送的时候要恭恭敬敬地,否则对护法。不能有的态度,不能有不恭敬的行为。
供护法仪轨传承
供护法可以用酒肉吗
可以跪着供护法吗
空行和护法有什么区别
必须要供护法才能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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