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在俄共二大强调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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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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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部​分​论​述​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问​题​是​,​作​为​人​数​众​多​的​阶​级​,​无​产​阶​级​如​何​专​政​?​列​宁​在91​年​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是​这​样​强​调​的​:​“​无​产​阶​级​专​政​不​通​过​共​产​党​不​能​工​作​”​,​“​我​国​国​家​政​权​的​全​部​政​治​经​济​工​作​,​都​是​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的​”​,​“​我​们​所​依​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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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时期俄共(布)党内关于苏维埃建设问题的几次民主争论
高晓惠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年第6期
  [内容提要] 苏维埃政权成立初期,对社会主义的具体认识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非常现实地摆在了列宁和俄共(布)面前。当时,党内就布列斯特和约的签订、国家资本主义、官僚主义和工会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民主争论。党内争论不仅解决了苏维埃政权成立之初亟待解决的许多问题,而且体现了列宁一直坚持的党内民主原则。
  [关键词] 列宁 俄共(布) 社会主义建设 党内民主
  [分类号] D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9)06-0168-06列宁及俄共(布)在苏维埃政权成立初期的实践中,不断遇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对这些新问题, 俄共(布)内部有不少的讨论,甚至争论。经过争论和探索,列宁和俄共(布)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也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布尔什维克执政后,首先面临的还不是即刻着手建设问题,而是和平问题。这在当时的俄共(布)内达成了共识,而由此引发的签订布列斯特和约的问题却在俄共(布)党内引起了一场大争论。这场争论实际上涉及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能否以及如何生存的问题。争论主要在列宁与俄共(布)党内以布哈林为代表的“左派共产主义者”之间展开。“左派共产主义者”集团是因反对签订布列斯特和约于1918年1月形成的,其核心人物有布哈林、奥新斯基、拉狄克、斯米尔诺夫等。
  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即向交战双方各国提出和谈建议,在遭到英、法等国拒绝后决定同德奥集团进行谈判。俄共(布)党内并不反对进行和谈,并天真地认为可以利用和谈进行反对帝国主义的和平宣传,希望欧洲也能如俄国一样,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实现革命,因此在谈判中采取拖延策略。但现实表明这个愿望纯属空想,拖延策略使战争持续进行,有使苏维埃政权灭亡的危险。列宁最先认识到这个问题,建议同德国缔结和约,答应德国提出的割让土地和赔款的苛刻 条件。列宁的建议一经提出即在党内引起轩然大波,激烈争论由此而生,而列宁在党内一度处于少数。
  “左派共产主义者”坚决反对同德国签订和约,认为无产阶级政权同帝国主义集团签订和约是不能接受的,这会葬送世界社会主义革命,使欧洲的革命人民失去对苏维埃政权的信任,失去对革命的信心;反过来,如果没有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支持,苏维埃政权也是保不住的。布哈林认为:“俄国革命或者是为国际革命所拯救,或者是在国际资本的打击下毁灭。”[1]他们相信社会主义革命共同胜利的理论,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唤起世界革命,甚至宁愿冒丧失苏维埃政权的风险。拉狄克认为:“如果俄国革命被资产阶级反动势力用暴力镇压下去的话,那么它仍会像不死鸟一样再次兴起;如果它真的丧失了社会主义性质并因而使劳动群众感到失望的话,那么这种打击对俄国和国际革命来说会产生十分可怕的后果。”[2]拉狄克的说法表现出“左派共产主义者”的革命理想主义。他们认为,如果苏维埃政权接受和约,就是放弃革命原则,就会改变无产阶级革命的性质,导致整个世界革命的失败。而列宁却清醒地看到,十月革命胜利后,虽然在德国等国家出现过可能的革命形势,但社会主义在欧洲其他国家获得胜利 的前景非常渺茫。另外,以苏维埃政权的一国之力来争取世界革命胜利的可能性也很小。列宁论述道:“既然事物的发展和书上写的不一样……既然我们孤立无援,我们的任务就是在其他国家的革命到来之前,在其他部队到达之前把革命坚持下来,哪怕为革命保持一座不够坚固的规模不大的社会主义堡垒也好。相反,期待历史严格地按部就班和按照计划推动各国的社会主义部队,那就是不懂得革命,或者是由于自己的愚蠢而拒绝支持社会主义革命。”[3]列宁在这里实际上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共同胜利的理论作了重大修正,并提出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首先胜利的思想。对比一下,列宁保留革命堡垒的说法更现实一些,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指望革命的“不死鸟”再生却更多的是革命的浪漫和理想,也就如列宁所说的,这实际上是不懂革命。历史已经证明,如果选择“左派共产主义者”的道路,以牺牲弱小的苏维埃政权为世界革命开路,则无异于以卵击石,注定要葬送革命,社会主义也就没有今天了。
  这场争论实际上还引申出了另一个问题,即新出现的社会主义如何在世界体系中生存,如何处理同世界资本主义的关系。社会主义国家为了保持自己的纯洁性是拒绝与其他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建立联系,还是可以与资本主义打交道,甚至合作。在这一时期,列宁尚未提出与其他资本主义和平共处的思想。他此时认为,“国际帝国主义拥有雄厚的资本,拥有非常先进而成为国际资本真正实力和真正堡垒的军事技术装备,它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和苏维埃共和国和睦相处……在这方面,冲突是不可避免的。”[4]列宁认为两种制度的冲突是必然的,他也始终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将战胜资本主义并在全世界取得胜利。对此,“左派共产主义者”与列宁是一致的,但不同的是,列宁并不认为苏俄社会主义 国家不能同帝国主义国家打交道,在这一点上列宁与“左派共产主义者”产生了本质的分歧。
  “左派共产主义者”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能同帝国主义国家签订和约及经济和约。而列宁针锋相对地指出,如果按照“左派共产主义者”的观点,处在帝国主义列强中间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如果不飞到月球上去,那就无法生存”。[5]同时,列宁也不反对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接受另一个帝国主义集团的援助,不反对利用资产阶级专家来帮助苏维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而“左派共产主义者”则坚决反对这样做,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会改变革命的性质。列宁的这种开放态度为他进一步提出可以与资本主义和平共处的思想打下了基础。列宁早在日《致美国工人》一文中就表示,俄国劳动群众希望得到持久和平,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共存的时期,我们也愿意在合理的条件下给予承租权,作为俄国从技术先进的国家取得技术帮助的一种手段”[6]。在改行新经济政策后,列宁的思想又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他认识到经济关系可以超越意识形态,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共同的经济利益是它们之间建立正常国家关系的基础。列宁说:“有一种力量胜过任何一个我们敌对的政府或阶级的愿 望、意志和决定,这种力量就是世界共同的经济关系。正是这种关系迫使它们走上这条同我们往来的道路。”[7]列宁的这些思想为社会主义在存在着不同社会制度的国际环境中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和发展方向。
  布列斯特和约签订后,苏维埃俄国终于赢得了宝贵的喘息时机。列宁认为这是恢复经济、从事经济建设和管理国家任务的开始。这期间他提出了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重要思想,因此有学者把俄国的1918年称为“国家资本主义年”[8]。国家资本主义问题的提出,实质上就是回答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 列宁继续同“左派共产主义者”进行争论。
  列宁抓住短暂的和平喘息时机适时地提出了转变苏维埃俄国战略目标的任务。在这一时期的主要著作和讲话中,他强调“不是政治而是经济具有主要的意义”[9]。列宁认识到:“我们建立了……苏维埃类型的国家,这还只是解决了困难任务的一小部分”,“主要的困难是在经济方面”。[10]为了解决经济方面的困难,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等著作中提出了一个新的办法,即先“暂停”向资本进攻,暂停前一阶段“剥夺剥夺者”的任务,而采取妥协的办法,也就是苏维埃国家政权后退一步的办法把“在资本家已被剥夺的那些企业和其余一切企业中组织计算和监督”的工作提到首位。[11]
  而“左派共产主义者”的观点与列宁截然不同。这一时期,他们起草了《关于目前形势的提纲》。提纲一方面继续为他们在签订布列斯特和约时所持的立场进行辩护,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提出了他们对国内形势和政策的看法。
  “左派共产主义者”首先否认战略转变的必要性。他们认为,不能“以国内战争的‘尖锐时期’已经结束为理由而振振有词地向进行有机的国内工作过渡”。其次,他们反对列宁提出的让步方法,认为无产阶级国家必须采取另一条政策路线,这条路线“不是依靠让步”,不是“同资产阶级的残余势力相勾结”,而是“靠无产阶级本身的力量来完成”有机的建设,因此在国内政策上必须加速实现生产资料的“最坚决的社会化”,从而“彻底消灭生产关系中的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残余”,“完全打倒资产阶级和彻底粉碎怠工”等。他们认为利用列宁提出的方法会带来可怕的后果,指出同“工业界巨头”达成协议是恢复资本家在生产中的领导地位,会使苏维埃国家蜕化为国家资本主义和小资产阶级的国家等。[12]
  列宁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等文章中对他们进行了严肃而充满说服力的批评,提出了不少精辟的观点。他批评道:“他们的坚决性那么多……而思考力却那么少。”列宁认为,“在国有化问题和没收问题上,可以有坚决的或者是不坚决的态度。关键却在于:要从国有化和没收过渡到社会化,即使有世界上最大的‘坚决性’也是不够的。”他以此表明,实现社会化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单靠所谓“坚决性”这种革命精神是不行的。他还在这篇文章中第一次较系统地提出并从理论上阐述了国家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作用问题。
  列宁说:“国家资本主义较之我们苏维埃共和国目前的情况,将是一个进步。”“国家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大大高于我国现时的经济。”[13]因此,列宁认为,“左派共产主义者”把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说成是“罪恶”,说成是“我们必须与之斗争的敌人”,这是“用国家资本主义来吓唬”人,是“十分荒谬的”,因为国家资本主义“是集中的,有计算和监督的,社会化的”,而这恰恰提供了目前苏俄所缺少的东西,也是“左派共产主义者”要最坚决地得到的东西。[14]列宁还指出,国家资本主义之所以不可怕,还有一个政治上的保证,即苏维埃政权是工农政权已经得到保障的国家。
  列宁对于国家资本主义在目前苏俄情形下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并不是毫无根据的。他以对俄国经济和社会状况的了解,对俄国的经济状况作出了令人信服的分析。他指出,当时俄国存在五种经济形式,这就是宗法式的农民自然经济、小商品生产、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列宁分析说,在一个小农国家内,占优势的是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因此,不是国家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作斗争,而是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合在一起,既同国家资本主义又同社会主义作斗争。所以列宁说,相比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来说,国家资本主义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工人阶级一经学会了怎样保卫国家秩序来反对小私有者的无政府性,一经学会了怎样根据国家资本主义原则来整顿好全国性的大生产组织,就会掌握全副王牌,社会主义的巩固就有了保证。[15]
  列宁在1918年春提出的关于利用国家资本主义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不仅在当时而且对苏俄的未来、对整个社会主义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其一,就是如何认识资本主义、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问题。列宁认识到,社会主义不是简单地否定资本主义的一切东西,而是应该利用资本主义优秀的、先进的遗产。他多次说道,“没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技术,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16]其二,这一时期的思想为列宁后来新经济政策的实践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十月革命后,列宁很快就提出了管理俄国的任务。但管理国家对于列宁和俄共(布)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任务,而且很快国家陷入内战,苏维埃国家开始在经济上推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国家管理上实行高度集中制和战斗命令制。这一整套措施在集中力量抵抗国内外反革命的斗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在国家管理上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官僚主义问题。
  十月革命前,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曾设想“工人在夺得政权之后,就会把旧的官僚机构打碎”,而“用仍然由这些工人和职员组成的新机构来代替它”,而且列宁坚信,“我们就一定能彻底破坏官僚制”。[17]然而,不幸的是,官僚及官僚主义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不久即在党和国家机关中出现了。当时,不仅列宁,而且党内反对派,如当时被称为“民主集中派”的一些代表人物也都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民主集中派”把官僚主义的起源主要归于政治体制。其代表人物奥新斯基指出,官僚主义的复活不仅有“无产阶级专政所依靠的觉悟工人人数不多,他们的文化程度又不高”及“必需利用世界上更坏的旧官吏”等原因,而且他还质疑苏维埃机器、苏维埃机构的“草图、图纸本身”有缺点,缺点就在于权力的集中,苏维埃共和国的“立法权力越来越集中于各执行委员会(机构)中,或者甚至集中于拥有无限权力的个别人手中”。[18]“民主集中派”尖锐地指出了党的机关取代苏维埃权力的现象。奥新斯基在俄共(布)八大上说,在1917年11月到1918年1月他当人民委员时,基本政策大多数在人民委员会中讨论,但如今这种情况不见了。[19]伊格纳托夫也说:我们开始时用的口号是一切权力归苏维埃,而后来我们的建设却有点走样了。我们偏离了最初的道路……不能容许党的组织把苏维埃的职权攫为己有。[30]
  列宁也注意到了集中制问题对官僚主义产生的影响。他认为,虽然苏维埃国家的建立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和官僚机构,但苏维埃国家存在着产生官僚主义的经济根源。他还认为,苏维埃俄国文化上的落后,使劳动者人人参加国家管理的理想不能实现,这限制了劳动人民的苏维埃政权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使官僚制度复活等。列宁看到,尽管人民代表苏维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但实际上,国家的最高权力中心却集中到堪称“寡头政治”的“政治局”手中了,因此,“官僚主义这一祸害,自然是集中在中央”[21]。
  针对党内提出的扩大苏维埃权力等要求,1919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八大作出了回应。八大决议指出:“无论如何不应当把党组织的职能和国家机关即苏维埃的职能混淆起来……党应当通过苏维埃机关在苏维埃宪法的范围内来贯彻自己的决定。党努力领导苏维埃的工作,但不是代替苏维埃……党组织决不应当对苏维埃进行琐碎的监督。”[22]列宁也多次指出,“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23]。
  列宁时期,党集中权力的问题不仅表现为党过多地干预了苏维埃国家的行政事务,而且还表现为党的中央、党的上层集中了过多的权力。列宁承认是“中央委员会领导全党”,而且“在莫斯科主持日常工作的则是更小的集体,即由中央全会选出的所谓‘组织局’和‘政治局’”。[24]“民主集中派”的代表萨普龙诺夫警告这种权力集中于中央上层的情况,造成“高高在上的同志”轻视下层……党内形成了一种不平等的气氛。这种党内的不平等,可以视为党脱离基层党的实践,脱离群众。而脱离群众是官僚主义的主要危险。因此, 奥新斯基提出,一切经选举产生的机构都要吸引群众参加实际工作,要同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政权机关要接受工农舆论的监督。[25]列宁也早就指出过:“正是苏维埃与劳动‘人民’的亲密关系,造成一些特殊的罢免形式和另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这些现在应该大力发展……以便消除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发生的弊病,反复地不倦地铲除官僚主义的莠草。”[26]他相信,加强苏维埃与人民之间,实际上也包括党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是消除官僚主义的主要方法之一。
  这里,官僚主义问题只是一个切入点,它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实际上它涉及苏维埃政权的权 力体系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党内对于官僚主义问题的尖锐批评及其思考,从某种意义上对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建设、共产党如何执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以后的苏联实践实际上却给历史留下了不少经验教训。
  1920年下半年,在管理国家的问题上发生了俄共(布)历史上著名的“关于工会问题”的争论。这是一场在后人乍看起来非常困惑不解的争论。人们不禁要问,“小小的”工会问题为什么能在俄共(布)党内引起列宁所说的“热病”般的波澜。事实上,工会争论所涉及的并非单纯的工会问题,它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
  工会争论不是在1920年下半年突然爆发的,它与十月革命的胜利紧密相关。从传统意义上说,工会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争取工人对资本的经济利益的组织,它在劳资对立的情况下保持着对国家政权和任何政党、任何组织的独立性。十月革命后,还未完全退出政治舞台的孟什维克和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就持这种观点。而布尔什维克党则表示反对。季诺维也夫在1918年1月召开的全俄工会一大上代表布尔什维克党团作报告时说:“请问,现在,(工会)需要在什么条件下独立于谁?独立于你们自己的政府?独立于工人士兵代表苏维埃?当然,我们也赞成独立,但是独立于 资产阶级。”现在,当“政权转到工人阶级手里,当工会成为政权的一部分的时候,独立还有什么实际意义”[27]。这也就是说,十月革命后,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无产阶级成了社会的主人。工会作为工业无产阶级的组织,其利益同无产阶级国家的利益趋于一致,因此工会不必维护工人阶级国家中自己阶级的利益,也不应该独立于属于无产阶级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政党,而应被纳入到苏维埃政权的结构中来,因此工会的作用和任务应该作出相应的改变。俄共(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工会的新任务:工会不仅应该积极支持新政权,而且应 该成为新国家的建设者,工会应履行国家职能,这也就是后来工会国家化问题的起源。
  同时,苏维埃政权初创时期的国内经济状况也在实际上回应了布尔什维克党对工会提出的新任务。由于工会拥有一定的干部力量和组织力量,因此工会积极参加了苏维埃政权初期几乎所有的经济建设方面的活动,如组织工人监督、恢复工业、同怠工作斗争、建设人民委员会机构、建立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及其地方机关等。工会的这种作用在内战时期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的工会领导人托姆斯基回忆道:“如果要问,工会在我国革命最初那些困难的岁月中做了什么,那就不得不回答说:做了一切。”[28]由此看来,工会履行国家职能也是一种客观需要。
  毋庸讳言,列宁在当时也支持工会履行国家职能的观点和实践。1919年1月,他在全俄工会二大上指出:“工会必定要国家化,工会必定要和国家政权机关合并起来,建设大生产的任务必定要完全转到工会的手里。”[29]但列宁同时也告诫说,工会国家化不能一蹴而就。
  然而,工会履行国家职能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矛盾。首先,随着国家管理机关的建立和完善,不可避免地与工会履行国家职能发生冲突。工会和国家机关有些机构的作用发生重叠,进而引发工会和国家机关孰主孰次的问题。其次,由于苏维埃政权处于初创时期,又经历了内战,工人的生活和劳动条件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有恶化的趋势,工人中间出现不满情绪,甚至引发罢工。但工会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计出发,反对罢工并逮捕罢工工人。因此,在俄共(布)党内和工会工作者中间出现了工会要不要保护工人利益的讨论。由于当时存在这样那样没有解决的矛盾,又由于工会的作用和地位问题同苏维埃政权建设息息相关,由此在俄布(布)党内爆发了关于工会的争论。
  俄共(布)党从中央到基层无不卷入这场争论当中。在中央有挑起争论的托洛茨基派及倾向其观点的以布哈林为代表的缓冲派,有以列宁为代表的、后来提出“十人纲领”的列宁派,工会领导人鲁祖塔克派倾向于列宁派,还有以“工人反对派”为代表的党内派别集团,包括“民主集中派”、伊格纳托夫派、诺根派等。当时,参加争论的人数之多、提出的各种提纲之多是前提未有的,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代表性观点:
  首先是托洛茨基“工会国家化”的观点。这一观点比较完备地反映在他和布哈林向俄共(布)十大提交的《关于工会的地位和作用》的提纲中。托洛茨基认为:“党纲提出的把生产的全部管理逐步集中到工会手中,也就是有计划地把工会变成工人国家的机关,即逐渐使工会机关和苏维埃机关融合起来”。[30]这种观点被认为是剥夺了工会的自主权,工会并入国家机关,从而失去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的职能。
  在争论中处于另一极端的是“工人反对派”提出的提纲。“工人反对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多是直接从事工会运动的领导人。他们坚决反对所谓工会同国家机关融合的观点。他们根据党纲中把生产的全部管理逐步集中到工会手中的说法,提出国民经济的管理应当由联合在各种产业工会中的生产者的全俄代表大会来组织,应当由他们选出中央机关来管理共和国的整个国民经济。[31]列宁称其观点为国家工会化,工会取代国家机关,这实际上也使工会成为变相的国家机关,同样会失去其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的性质。
  按照这两种观点,由于工会在实际上都已不复存在,因此关于工会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以工会促进企业的民主管理等问题也就失去了意义。
  针对工会国家化或取代国家组织的观点,列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这个复杂的体系中,工会组织是不可缺少的,它应该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是一个中间环节。因此,目前工会的任务主要在教育方面,从事的是说服工作。列宁说:“工会却不是国家组织,不是实行强制的组织,它是一个教育的组织,是吸引和训练的组织,它是一所学校,是学习管理的学校,是学习主持经济的学校,是共产主义的学校。”[32]
  但列宁并未停留在这一认识上,他在分析了苏维埃国家当时的现实后认识到,工会应该承担起一个重要的职能,即保护职能。列宁说:“我们现在的国家是这样的:组织起来的全体无产阶级应当保护自己,而我们则应当利用这些工人组织来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这些工人组织来组织工人保护我们的国家。”这一认识与苏维埃政权之初认为无产阶级国家不会侵犯自己阶级利益的观点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这是因为,列宁首先认识到,苏维埃俄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小资产阶级、小生产的影响还到处存在;其次,由于改行新经济政策,一方面国营企业需要经济核算,另一方面允许私营工业存在,这都引起了工人在物质利益上的冲突。列宁指出,在新经济政策实施的条件下,亦即存在国家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劳资之间阶级利益的对立无疑还是存在的。因此,今后工会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在无产阶级同资本作斗争时从各方面全力维护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这项任务应当公开提到一个极重要的地位,工会的机构应当作相应的改组、改变或扩充,应当设立,或确切些说,应当着手设立罢工基金等等”[33]。
  这场争论的结果实际上给工会确定了一个较为现实的定位。首先,工会国家化的思想超越了当时的历史现实,是不切实际的。工会仍是一个群众性的团体和组织,应保持一定的自主性。其次,把工会当作联系共产党和群众的纽带,当作共产主义的学校,这赋予了工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挥作用的新的历史使命。再次,仍然重申工会的保护职能是工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任务之一。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会既应该受党和国家的领导和监督,维护国家的总体利益;也必须代表工人的利益,满足工人的需要。这一点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对当时经济落后的苏维埃俄国适用,而且对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也是适用的。
  苏维埃俄国的列宁时期是世界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现实的开创时期。新的时代提供了一个大舞台。的确,列宁时期是俄共(布)党内思想异常活跃的时期。党内展开的上述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争论,有时甚为激烈,但由于列宁巨大的民主精神和人格魅力没有使这些争论演变成列宁患病和逝世后表现出来的党内权力斗争,列宁对与他观点相左的党内同志,在争论时据理力争,在工作中仍一起共事与合作。通过党内争论,许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社会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得以解决,同时也升华了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因此,这样的党内民主争论和列宁对待争论的态度是非常值得借鉴的。
  注释:
  [1]《布哈林言论》三联书店1976年版第28页。
  [2]参见《革命的良心》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132页。
  [3][9][14]《列宁全集》第2版第34卷第232页,第122―123页,第236―237页。
  [5][6][10][11][13][15][16][17][26]《列宁选集》第3版第3卷第439页,第423页,第476页,第479―487页,第521、525页,第522―525页,第525―526页,第210、218页,第506―507页。
  [6]《列宁全集》第2版第37卷第188页。
  [7]《列宁全集》第2版第42卷第332页。
  [8]马尔金?马里亚《如何理解俄国革命》1985年伦敦俄文版第145页。
  [12]年版第229―242页。
  [18][25][31]《“民主集中派”和“工人反对派”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页,第83、101页,第183―232页。
  [19][20][21]转引自《苏共野史》上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73页,第373―374页,第157、515页。
  [22]《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1分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571页。
  [23]《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64页。
  [24][32][33]《列宁选集》第3版第4卷第157页,第368页,第373、620页。
  [27][28]转引自吉姆佩尔松《苏维埃政治制度的形成》莫斯科1995年版第52页,第137页。
  [29]《列宁全集》第2版第35卷第438页。
  [30]参见日《真理报》。
  [作者单位]中央编译局世界所。
  [责任编辑: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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