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书去领生育补助金如何领来不公开怎么办

安徽22岁团县委副书记任职造假受处理 曾领取贫困补助
08:34&&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 据记者了解,日前,一则“毕业半年连窜两级!安庆惊现22岁团县委书记!”的帖子在网上疯传。
  90后团县委副书记不具公选资格 任职造假受处理
  网友爆料称,生于1990年7月的常骏生,2010年6月底毕业于池州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并于当年专升本考入池州学院历史系。2012年10月,望江县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0名年轻副科级干部,其中规定“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日以后出生)或硕士以上学位者报考资格为参加工作1年以上”。2013年1月,常骏生当选该县团县委副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常骏生的父亲常德目前担任望江县编办主任。因此,常骏生大学毕业半年“连窜两级”的火箭式被提拔引发公众质疑。
  安徽安庆官方16日晚公布决定,鉴于调查发现常骏生不具备参加望江县去年科级干部公选资格,撤销望江县委对其任职决定。责成望江县委对当事人父亲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责成望江县委做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吸取教训。[]
池州学院2011年秋季学期临时补助发放公示截图
  大学期间曾领取贫困补助?相关老师未回应
  有网友再次曝出,常骏生大学期间曾领取贫困生活补助。网友质疑称,常骏生出生于官员家庭,且2011年上学期间,其父亲常德就曾担任望江县人力资源局副局长,家庭条件应该不算贫困。“为何当时常骏生还以贫困生名义申领300元贫困补助呢?”
  随后,记者通过查阅池州学院官方网站的“池州学院2011年秋季学期临时补助发放公示”发现:2011年12月,常骏生曾以贫困生名义领取了300元秋季学期临时补助。
  今日下午,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常骏生,未获回应。“他(常骏生)当时申领这300块钱贫困补助是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和班级推荐上来的,我们根据班级推荐才发放这笔贫困补助的。”池州学院学生处负责学校学生资助的高老师告诉记者,从当时的公示结果看,常骏生符合领取贫困补助条件,“他家庭当时是否真的贫困,我们不清楚,但公务员家庭也不一定就不贫困。”
  记者随后还拨打了常骏生的专升本辅导员谢老师,但对方听说是记者,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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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宁静请问厂头把我开除了,我一年的出差补助没领到,厂方说有钱会通知我去领,我怕以后领不到,应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请问厂头把我开除了,我一年的出差补助没领到,厂方说有钱会通知我去领,我怕以后领不到,应该怎么办??
问厂头把我开除了,厂方说有钱会通知我去领,应该怎么办,我怕以后领不到,我一年的出差补助没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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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更好的答案
叫厂子打个欠条
我是走关系才进厂的,我走了,怕以后拿不到,想留一手,到时拿不到钱,再走法律!现在应该留点什么证据证呀?
私企都这样老板就是一个流氓,钱很难要回,去当地仲裁投诉求证政府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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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洛南一村支书领取死人低保并违规收费 县纪委已立案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编辑:王凯康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农村低保是为农村困难家庭提供生活保障的惠民政策。但最近有观众反映,洛南县一名村支书的父亲已经去世好几年了,但村支书却继续以父亲的名义领取低保,并在为村民办事上违规收费。请看记者的调查。
11月3号,记者来到洛南县石坡镇香山村,在村民的指引下,找到了村支书陈景云。
记者:说你吃低保呢?
洛南县石坡镇香山村党支部书记 陈景云:低保这个问题,我老人(父亲)不在属于事实。
记者:哪一年去世的?
洛南县石坡镇香山村党支部书记 陈景云二零一一年八月初二去世的。
陈景云承认,他父亲2011年去世,但直到今年8月才被取消低保资格,中间领了3年的低保款。一些村民还告诉记者,平常找村支书办事也并不是那么容易。
洛南县石坡镇香山村 村民:比如说盖房子或者计生证之类的手续,不给(村支书)带东西一般办不上。
记者:一般拿啥东西?
洛南县石坡镇香山村 村民:这队上都知道,拿钱么。
村民说,在农村,也就是谁家遇到盖房子或者办准生证等事情才找村支书,但这往往需要交钱,说是押金,但最后有一部分却退不回来。
洛南县石坡镇香山村 村民:你看,办个准生证交押金。
记者:交多少钱
洛南县石坡镇香山村 村民:交块能退500块,剩下的不知道哪去了。
洛南县石坡镇香山村党支部书记 陈景云:我没收人家群众的钱,你正常手续办出来,该给你退就退了,如果你违这个政策了,押金就不用退了收账上,给修房了开支了,不是说我自己把钱花了对不对。
随后,记者来到洛南县石坡镇,纪委书记王军平告诉记者,早在9月18号,洛南县纪委已经对村支书陈景云的违纪问题予以党内立案检查。
洛南县石坡镇纪委书记 王军平:发现群众反映陈某这个问题以后,镇纪委按照相关规定立刻向县纪委作报告,县纪委成立调查组。
记者在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陈景云调查处理的文件上看到,陈景云父亲2011年去世,但他直到今年8月15号才向辖区派出所提供其父亲的虚假死亡证明,三年内违规领取低保金和生活补贴共计10020元,此外还违规领取其父亲农村养老保险工龄补贴2160元。此外,他还通过虚报困难群众人数,违规领取低保金和低保户生活补助5886元,县纪委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收回。
在村级事务上,陈景云违规收取计划生育超生户4620元,在农村危房改造手续中,违规收取5900元。陈景云解释说这两项收入都计入村上账务了,并已用于修建村委会办公楼,但是钱财具体去向,还有待于纪委调查。目前,陈景云违规违纪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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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乡村医生获取证书后方可领取补助款&安徽网友申请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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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 (刘子溪)近日,一位来自安徽省阜阳市的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太和县政府以其未取得《安徽省乡村医生证书》为由拒绝发放生活补助款。针对网友的留言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作出答复,称经查,2013年,太和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村医生的资格界定和发放对象必备的条件,同时规定了非正常退出村卫生室的不享受生活补助。网友不在相应列表中,故没有取得乡村医生资格,不是乡村医生,按照文件规定不属于享受生活补助对象。
【网民留言】
我现年70岁。我与1969年开始在贾李村卫生所做赤脚医生,长期从事乡村接生员工作,那时乡村条件艰苦,不分白天黑夜,接生都是到村民家里,有时几天几夜不能休息。1996年我因身体有病,不能坚持工作,退出了工作。最近我县对赤脚医生进行养老补助,以我没有乡村医生证为由,不给我办理,&我有工作时的工Y 花名册》。我县在进行审核时违背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规定“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退出的村医,按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敬请张书记帮助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1月11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2013年,太和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工作的通知》(太政办秘〔2013〕33号),明确了乡村医生的资格界定和发放对象必备的条件,同时规定了非正常退出村卫生室的不享受生活补助。县卫生局和有关部门对生活补助对象进行认真甄别和调查,经过初审、复核、公示等环节,对无异议的发放对象,每月予以发放生活补助300元。目前,太和县由原阜阳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局发放《安徽省乡村医生证书》247人;1986年由原阜阳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局发放《安徽省阜阳地区乡村医生证书》420人;1990年由阜阳市卫生局发放乡村医师资格证书32人;1995年由阜阳市卫生局发放乡村医士资格证书53人;1996年进行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获得省卫生厅《安徽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50人。县卫生局认真核对上述802名人员档案,网友不在此列,说明其没有取得乡村医生资格,不是乡村医生,按照文件规定不属于享受生活补助对象。因此,太和县卫生局没有给予认定,并不违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中关于村医到龄退出的规定。如网友有质疑,请与太和县卫生局孙效强联系()。                
【网民留言】
已报供电公司申请2014年农网改造项目;为啥2014都过完了还没有实施呢?全体村民都盼望能快点实施。谢谢领导们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2月22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阜南县公桥乡孟寨村农网改造未实施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公桥乡孟寨郁郢村于2013年底由公桥乡政府主导实施旧村庄改造,供电部门及时配合政府规划,在原有2014年全县农网改造项目中增补该村的电网改造项目并获得批复,项目规模为改造200千伏安配变1台,10千伏高压线路1.1千米,1千伏低压线路1.04千米,15米电杆25跟,12米电杆12根,低压开关柜1台,总投资约35.79万元,工程实施后,户均容量达到1.85千伏安户,供电半径540米。日,阜阳电力规划设计院已完成项目前期规划、勘测,线路走廊、台区中心变压器选址已完成,第一批改造物资已运送到位,施工单位已进驻施工。目前,网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预计日可实现供电。
【网民留言】
恳请张书记督促效能办对此事进行复核!日15:30分左右,家庭用电突然断电,听门外电梯间声音嘈杂,逐出去查看,发现有4人正在对安装在电梯厅内强电井里的电表进行操作,本人上前询问是不是物业的,对方声称是包河区打传办人员,正在对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的房间进行断电并进行电表拆卸工作,我让其出示工作证,对方态度极其恶劣,让我有疑问可以直接到打传办办公室找领导(此4人,我已拍过相关照片,如需请联系本人),请问: 1、打传办是否配发统一制服?为何着便装执法? 2、执法期间是否需要佩戴相关工作证件? 3、拆卸电表人员是否具备电工操作上岗证? 4、此4人是否为打传办人员,如若不是,那就是有人搞破坏,属刑事案件需要公安部门调查。 请给予明确答复,为盼!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包河区打传办工作人员执法不文明等情况。包河区回复如下: 近年来,包河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并建立日常动态巡查机制。区打传办作为打击传销的牵头和协调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承担着大量任务。包河区为打传办工作人员统一配发制服,但在日常巡查楼栋和拆除水电表时,工作人员一般着便装,便于对涉传人员的摸排和巡查;要求打传办工作人员执法时,尤其在入户检查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为每个入户小组配备一名专业的水电师傅,专门负责对涉传住户停水、停电。 经查,您反映的4人确为包河区打传办工作人员。因近期在滨湖新区滨湖世纪城徽贵苑打传过程中,传销人员恶意滋事,已发生多起群体性对抗事件,并打伤多名工作人员,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对传销人员的挑衅和对抗特别敏感,造成在该次断电过程中,将您误认为疑似传销人员,由此产生误会。 包河区已要求打传部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您若有对打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向包河区打传办(联系电话:)反映。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寿县西门外到方圩的水泥路破烂不堪,大坑连小坑,为全省最差的乡村公路。因权属不同部门,多年来无人治理,盼能整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12月20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寿县西门至方圩道路问题,我们要求寿县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寿县西门至方圩道路全长约10.8公里,其中西门至前进桥5.4公里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由寿西湖农场负责实施。另一段前进桥至顾楼段5.4公里由寿县交通局负责实施,该路正在进行面板施工,预计年底即可完工。由于济祁高速公路建设,西门至前进桥是高速公路建设材料进场唯一通道,剩余道路目前暂缓实施,待祁祁高速完工后继续建设。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 你好:我是阜阳市太和县二郎乡集西村后刘湖村民。我要相你反映我们村和大王村的道路情况。因从小上学就说修路,而目前我村和大王村,仍然走着下雨出不去进不来的道路。在几年前整个乡的道路都完成了村村通。可我们村和大王村仍然走不上水泥路。为了孩子上学不走泥路,我们多么希望年前能走上水泥路,多么希望张书记能给解决。在这里我只能代表我的家人谢谢你了。我们在等待。!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1月20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太和县二郎乡刘湖村至大王村道路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由于二郎乡刘湖至大王村的道路没有纳入集西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因此此路一直没有修建。二郎乡党委政府计划利用2014年投入2700万元的高标准基本建设项目,修建大王庄西的南北路以及刘湖庄北面至集西村室道路。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市专家规划、评审,待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合肥政务区匡河沿线国贸天琴湾、融乔天俊、九重景等小区高层受环城高速影响,夜间噪音太大,影响老年人睡眠和孩子学习,问政府规划部门可有这方面的规划?交通部门可有这方面降噪处理方案?望书记百忙之中给老百姓一点时间,过问一下。希望相关部门能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政务区匡河沿线环城高速噪声扰民。市环保局回复如下: 经现场监测,环城高速段靠近匡河沿线的国贸天琴湾、融侨天骏、九重锦等小区,昼 间噪声值为63.6分贝,未超过国家规定昼间限量值70分贝的标准;夜间噪声值为60.4分贝,超过国家规定夜间限量值55分贝的标准。 目前,省环保厅正在对该高速进行验收监测,如监测不达标,将会要求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该路段安装隔声屏。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 您好 我们于2011年在太和县桑营镇淝南行政村签订协议投资兴建“中药材大市场”,到2012年底,投资600余万元。2013年桑营镇政府暗中私自将“中药材大市场”项目变更为“美好乡村”项目,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加之投资环境十分恶劣,无法施工;另外承诺的净地给我们,现在仍有几户没有拆迁。这些因素导致我们的项目无法再进行下去,我们要求归还我们的投资并给我们适当的补偿,恳请张书记百忙之中关怀解决,叩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1月20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太和县桑营镇淝南村美好乡村建设遗留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日,网友储可玉、任金朗与桑营镇淝南村委会签订协议,计划在桑营镇淝南村郑庄自然村建设中药材交易大市场,建设以旧村改造的形式实施,建成后储可玉、任金朗获得300间门面地皮所有权。但该项目未经桑营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也未经县发改委审批立项。该项目投资人前期投入约600万元,用于房屋拆迁、老年房建设、道路硬化、下水道管网铺设、路灯安装等。2012年9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桑营镇淝南行政村淝南中心村(以郑庄自然村为主体)被列为2013年度全省美好乡村建设重点示范村,是太和县第一批9个美好乡村建设重点示范村之一。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由于当地群众利益诉求不同以及对美好乡村建设存在误解等原因,导致淝南村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停滞不前,投资人无法收回成本,要求撤资。 针对网友反映桑营镇美好乡村建设问题,市县有关部门多方协调,达成如下解决意见:一、储可玉、任金朗同意淝南村委会收回300间地皮使用权,由淝南村委会自行处理;二、储可玉、任金朗已投资成本及相应利息收入,待300间地皮出售后,从中支付;三、淝南村委会保证储可玉、任金朗基本投资成本。相应利息部分由淝南村委会配合储可玉、任金朗用于解决郑庄新村的遗留问题。待遗留问题彻底解决后,结余部分归任金朗、储可玉所有;四、300间地皮的销售资金由桑营镇政府设立专门账户保管,并负责监管。网友对处理意见表示同意,并签字为证。  
(责编:刘子溪、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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