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四川省危房改造有补助双女户有没有特殊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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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惠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2015《惠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导读]近日,惠州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惠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其中明确,2015年全市要改造农村危房9500户(含2014年动工改造的4500户)。对于改造补助标准,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为每户1.5万元,市财政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各县区也要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标准给予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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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乡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14201425
201428001200500500300200100
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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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50005000
①15000----20000
②7500----15000
③5000----10000
①15000----25000
②7500----16000
③5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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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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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红网 - 百姓呼声 - 请问国家规定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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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家规定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到底是多少?
平息众怒之天下太平 发表于 &16:40:23『标签:&->&』
  国务院规定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到底是多少, 为什么我了解到湖南很多地区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费最少都是2万& 一般是 (开始动工就给一万 房屋建成 验收拍照后在给一万)有的是是贰万以上的,而我们这里怎么只有1万! 说什么还要弄到五保户的资格才有这一万!!!& 我只求真相。   我了解到张家界慈利县江垭等其他乡镇的危房改造补助都是2万,这是最基本的,为什么到了慈利县高峰乡 就只有一万!!!!  这个政府到底有没有明文规定的!!& 求真相!!!
网友47:第1楼国家有标准的,好像五保户是2万,低保户是1万,还有三五千的&11:41:47网友49:农村危房补助第2楼好象是移民建房是人均6000元,户平不超过20000元。而一般的农民是元/户。&14:56:49网友18:打开这个链接看看第3楼/PeopleShow.asp?ID=2165832&15:51:18网友12:回网友第4楼慈利县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慈利新闻网 &&11:15:52&   慈利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慈利县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慈利县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慈利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日   慈利县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湖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农危办[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群众自筹为主,通过各级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1.坚持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的原则。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降低群众的自筹金额,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3.坚持规划引导、节约用地原则。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镇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4.坚持资金整合原则。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扶贫资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等,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2014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16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二、严格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分为重点帮扶对象和一般帮扶对象。其中:1.重点帮扶对象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2.一般帮扶对象为因灾倒房户、其他贫困户、修缮加固户。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40000元。   2.农村低保户、赤贫农户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30000元。   3.列入残疾人扶贫建房且在残联补助基础上仍无建房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包括伤残军人家庭,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对象优先解决),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30000元;其他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10000元。   4.因灾倒房户的贫困户,最高每户可补助到20000元。   5.其他贫困户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4000元。   6.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3000元。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1〕27号)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拆分使用。原则上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后直接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享受扶贫、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等资金补助的,从其规定,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扶贫、移民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县危改办负责做好协调和政策衔接,尽早拨付资金。   三、明确危房改造相关要求   (一)改造方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科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技术规定和地方性技术标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采取修缮加固方式。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改造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号)要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   1.建筑面积。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不超、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资金。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基本能开展一定的庭院经济,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三)技术服务。建设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确定前、施工中、竣工后等关键阶段,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号),及时安排乡镇建设管理员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即告知帮扶对象,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来年进行入住和旧房拆除情况复访。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四)档案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号)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wfgz./),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日前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   四、坚持项目实施和管理程序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逐户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建立台账,并报县危改办汇总。县危改办确定至少一个整体推进示范村项目,基本实现“危房基本解决,布局较为合理、设施基本完善、环境较为整洁、风貌得到保护”的目标。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各乡镇要认真按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2013〕2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乡镇公示栏和县级媒体公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已纳入城乡规划管理范围或者拆迁范围的农村危房,如不允许其在原址进行危房改造,由农户所在乡镇另行安排建房地址。近年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已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帮扶对象。   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时,应明确申请类别(重点帮扶或者一般帮扶)。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评议时,应有50%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乡镇建设管理员应逐户上门核实。县危改办对重点帮扶对象逐户上门核实,其余现场核查比例不少于20%。村、乡镇和县评议、审核、审批结果应分别在村级公告栏、乡镇公告栏、县级媒体或者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需拍照存档。   (三)明确要求,突出重点。2014年各乡镇重点帮扶户数原则上不得少于任务数的25%。若加上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任务数的40%。   (四)制定计划,组织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人员落实。9月底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开工。11月底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全部竣工,确保危改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五)环环相扣,强化监管。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违规施工、延误工期、面积超标、监管不力等现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索拿卡要和报销所谓费用。由县危改办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建筑节能示范等情况,年终公布绩效考评结果及排名,并将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后每月25日前将改造进度上报县危改办,由县危改办汇总后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和呈报上级部门。2014年11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总体验收申请报县危改办。   五、强化工作措施   (一)健全乡镇工作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按照建设部门要求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农村建筑工匠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县危改办: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   建设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会同民政、扶贫、移民、残联、计生等部门做好对象认定工作;会同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做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计划实施。   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   民政、扶贫、移民、残联、计生部门:协助做好摸底调查、对象确定工作,落实资金整合。   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村庄的道路建设。   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规划。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按照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林业部门:根据乡镇、村提供的建房用材计划及时办理建房用材手续。   电力部门:完成供电线路的改造工作,免费安装建房入户的电线、电表。   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提供贷款。   审计、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统计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   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事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沼气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落实优惠政策。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免收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育林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各部门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耕地占用税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四)开展帮扶助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10:10:12网友09:回网友第5楼  根据《慈利县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二、严格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分为重点帮扶对象和一般帮扶对象。其中:1.重点帮扶对象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2.一般帮扶对象为因灾倒房户、其他贫困户、修缮加固户。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40000元。  2.农村低保户、赤贫农户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30000元。  3.列入残疾人扶贫建房且在残联补助基础上仍无建房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包括伤残军人家庭,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对象优先解决),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30000元;其他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10000元。  4.因灾倒房户的贫困户,最高每户可补助到20000元。  5.其他贫困户确需新建房屋的,最高每户可补助到4000元。  6.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3000元。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1〕27号)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拆分使用。原则上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后直接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享受扶贫、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等资金补助的,从其规定,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扶贫、移民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县危改办负责做好协调和政策衔接,尽早拨付资金。  ……  慈利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10:34:09君财有道:我是甘肃人来内蒙古20年了。早在20年前买的土房。第6楼现在早已是危房。村里就不让盖&17:57:27黄大侠:追究洪跃火第7楼洪跃火已被抓,望公检法机关附加追究其诈骗我三万元之事 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黄雄伟,男,低保户教师,住福建漳州漳浦县,手机 被告人:洪跃火,男,身份证号17575x&福建漳浦县杜浔镇林前村西关58号,手机: 控告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诈骗罪。 二:依法判处被告人赔偿受害人损失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洪跃火住福建漳浦县杜浔镇林前村西关58号,家里开有超市!以前经常来找原告养卡即代还信用卡,欠原告很多养卡费!由于被告人在销售信用卡刷卡机,原告在日叫其办台钱方刷卡机拿来用于抵消一部分欠款!钱方信用卡刷卡机本应挂原告的名字和银行卡,却被被告掉包,挂被告人名字的银行卡,机子编号导致原告在日刷了两万多都被被告卷走了,被告却口口声声说不是,说被其他人骗走,被告人说他已报警,但报警回执却没有给原告看!现在已经快一年了,被告还是没还原告钱!被告人洪跃火说会补贴原告几千元损失费,然而现在不仅没补贴,连两万多元都不见踪影!!另外被告拿来蔡漳明的平安信用卡和林杰煌的建行卡,叫原告还卡,原告还进去后都无法刷出来,计一万多元!!总计三万多元!!!!原告说要报警,被告才来写下字条承认,说会还的!!!但至今一年了,都没还!!!最近被告洪跃火因诈骗他人被抓到看守所了,检察院已提起公诉!!详见海峡导报和海峡都市报日报道《(漳浦:招揽他人办信用卡&透支额度38000元分赃款)》!望公安机关督促其马上还我血汗钱!!!感激不尽!!!!
被告人洪跃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掉包信用卡刷卡机向社会公众诈骗钱财。其中原告黄雄伟于日被其诈骗两万多元。被告人诈骗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已对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重大的经济侵犯和精神痛苦,极大地危害了社会,严重地触犯了国家刑律,不依法严惩难以建设平安和谐社会! 被告人的所作所为已严重地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被告人的所作所为已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被告人诈骗原告黄雄伟三万多元,属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维护国法尊严和讨回公道,控告人黄雄伟强烈请求有关部门尽快将诈骗犯洪跃火缉拿归案并绳之以法!控告人黄雄伟也强烈请求有关部门依法判处被告人赔偿原告损失费三万多元。 &&&&&&控告人黄雄伟请求网友为了正义和公道积极声援,控告人感激不尽!!
漳浦:招揽他人办信用卡&透支额度38000元分赃款 /&&07:15& 来源:海峡导报&海峡都市报电子版   声称能帮忙他人快速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办理下来后却迟迟不把卡交给客户,后将信用卡信用额度全部透支。1月19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洪某火提起公诉。   去年9月份,洪某火通过手机QQ群聊天了解到一个叫郭某(另案处理)的在办理信用卡,次日到厦门与郭某面谈,郭某让洪某火联系办理信用卡客户,郭某自己则通过虚假交易的形式将信用卡的信用额度透支出来,并承诺分成给洪某火。
  经过一番招揽,去年10月13日,洪某火带黄某甲、黄某丙、黄文某乙三人前往厦门市思明区官邸大厦办理光大银行信用卡相关手续。信用卡办理下来后洪某火并没有将信用卡拿给黄某甲等三人,而是交给郭某将信用卡额度全部透支,总共透支38000元,洪某火分得赃款5000元。   去年11月初,黄某甲等人通过电话查询得知信用卡已经办理下来,且已全部被透支。得知被骗后,黄某甲等人将洪某火扭送至公安局。(通讯员&黄文宝&韩魁欢&记者&赖雅红)&02:58:31这是第1 - 条评论,共有7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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