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学院二零一五年最新广场舞毕业生涂彪工作动向

一九八二年冬月初九生的人在二零一五年运气好不好_百度知道
一九八二年冬月初九生的人在二零一五年运气好不好
1982年属狗的人2015年整体运程1982年生肖属狗的人,今年的流年运程虽然并非一帆风顺,中途会有诸多阻滞,但幸而命宫中有数颗吉星化解,故此终可转危为安,突破重重困阻而勇闯高峰。因有“豹尾”这颗凶星出现,这显示今年在工作上会有颇多冲突争拗,请记紧切勿针锋相对,否则只会两败俱伤!应该以和为贵,肯忍气退一步便会海阔天空任逍遥!因为命宫中有福星高照,所以虽然会有口舌是非,但均能逢凶化吉。今年年中颇多人事纷争,但只要不斤斤计较自可相安无事。而诉讼可免则免,因为得不偿失。而最要记紧的,是切勿触犯上司,否则一切努力均是徒然。财运方面,属狗的人今年颇为反复,时好时坏,故此切匆赌博或参与投机性的买卖,以免血本无归!幸而正财收入尚算稳定。属狗的人今年必须密切注意自身的安全,特别要慎防水险!此外,并需小心照顾小孩。因有「寡宿」这颗凶星出现,属狗的人今年情怀落寞,较难与人相处,必须设法多沟通及多容忍。1982年属狗的人2015年事业运势事业方面,属狗的人今年工作虽有成果,但得来绝非易事,真可谓一分耕耘才有一分收获。故此必须全力以赴。今年进展良佳,正是大展鸿图的良好时机,适宜投资创业,若是与人合作经营,则宜与生肖属虎、属兔及属马的人合作最为适宜;但须防有人乘机破坏,搬弄是非,那便功败垂成。今年工作进展畅顺的月份,是农历二月、五月、七月、十一月以及十二月,应好好把握机会,奋发向上。今年因有“豹尾”这颗凶星出现:显示会有诸多人事纷争,请记紧以和为贵,切勿针锋相对,更切勿触犯上司,否则便会一败涂地。1982年属狗的人财运运程财运方面,属狗的人今年财运反复,浮沉不定,故此不宜重注出击,以免血本无归!正财收入时好时坏,故此必须及早积谷防饥。横财不利,故此切勿赌博,暂时忍手为宜。今年财运最低沉的月份,是农历的正月、三月、四月、六月及九月,在这期间必须特别小心理财。今年财运较佳的月份,是农历二月、五月、七月以及十二月。1982年属狗人2015年感情运势感情方面,1982年属狗的人今年感情较易激动,容易与人争吵,必须尽量控制情绪,千万不可意气用事,以免众叛亲离而变成形单影只。今年运势颇多波折烦恼,尤以女性为主。故此今年必须小心维系感情,以免情海翻波,感情破裂。年初应尽可能远离酒色。农历二月、五月及八月正是今年缔结良缘的大好时光。今年感情易出问题的月份,是农历的正月、四月及九月,必须小心维系,切勿对爱侣诸多挑剔,以免感情破裂。1982年属狗的人2015年健康运程健康方面,今年因有「血刃」这颗凶星出现在命宫中,故此特别要注意安全,以免惹起血光之灾!而尤以农历六月及八月最要提高警惕,慎防被利器刺伤;农历三月则需慎防水险。在年初却要小心起居饮食,慎防患上传染病。今年必须小心照顾家人,特别是家中老人的健康更要密切留意。此外,今年必须密切注意家中小孩的安全,慎防发生家居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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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二零一五年,属龙六四年的运程好吗_百度知道
二零一五年,属龙六四年的运程好吗
提问者采纳
1964年属龙的人2015年运程1964年生肖属龙的人,今年的流年运程平淡中略反复,故此切勿急功近利,妄图侥幸,否则很可能一败涂地,幸而命宫中有「地解」星,故此若能警惕谨慎,终可化险为夷。1964年属龙的人2015年整体运程生肖属龙的人,今年的流年吉凶参半,事业与财运颇佳,但健康及感情生活乏善足陈。事业方面,今年灵感涌现,创造力特佳,正是大展鸿图的良好时机;但切勿得意忘形而盛气凌人,以免出现众叛亲离而位高势危的困境!今年虽易犯小人及招惹是非,幸有「三台」这颗吉星坐镇,故此若能谦厚待人,定可化险为夷!最需要注意的是切匆行险侥幸,因为稍有行差踏错便会法网难逃。财运方面,属龙的人今年财运亨通,收入丰足,投资亦可获利;但横财则欠佳,绝对不宜憧憬,否则便会焦头烂额。 健康方面,因有「黄旗」等凶星出现,故此除了要密切注意饮食卫生之外,并需小心照顾家中小童的家居安全,切匆疏忽大意。 感情方面,属龙的人今年虽然社交频繁,但男女感情方面却是空白一片。1964年属龙的人2015年事业运势事业方面,属龙的人今年工作繁忙,幸而多劳多得,绝不会徒劳无功!但今年易犯小人,将会有不少人事纷争,若不能好好处理,事业前途便很可能大受影响。今年工作进展畅顺的月份,是农历的正月、五月、九月及十二月,应好好把握时机奋发向上,肯定大有可为。农历的三月、六月及十月,需保持低凋,以免招惹是非。今年切勿行险侥幸,否则便法网难逃。1964年属龙的人2015年财运运势财运方面,属龙的人今年财运相当可观,但这只限于正财方面,横财却绝对不宜憧憬,否则便会焦头烂额,故此赌博及投机买卖遇是忍手为宜。今年财运反复的月份,是农历的二月、三月、六月、八月及十一月,必须提高警惕,谨慎理财!如有可能,应尽快清付所有欠帐,以免后患无穷。今年财运畅旺的月份,是农历正月、五月以及十二月。1964年属龙的人2015年感情运程感情方面,属龙的人今年虽然会与颇多异性交往,但可惜聚散匆匆,难觅一真心知己。今年感情较易有进展的月份,是农历的正月、五月、九月及十二月,应好好把握时机培养感情。农历三月、四月、六月感情易出间题,必须小心维系。1964年属龙的人2015年健康运程健康方面,属龙的人今年健康尚可,但精神压力甚大,神经紧张,必须解开心结,尽量放松自己,切勿自钻牛角尖。今年健康易出问题的月份,是农历四月及八月,必须小心保重。因有“黄旖”这颗凶星照命,故此必须密切注意家中小童的健康及安全,尤以农历十月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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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二零一五年中期蟾_(00610)_公告正文
二零一五年中期蟾
公告日期: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积极的思想 积极的行动
积极的思想
积极的行动
中期业绩摘要
业务回顾及未来展望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简明综合损益表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业绩摘要
中期业绩摘要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财务表现摘要
2,543百万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132百万港元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中期股息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权益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业务回顾及未来展望
业务回顾及未来展望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之收入为2,543,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611,000,000港元),带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132,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28,000,000港元),较二零一四年同期增加3%。
收费公路及房地产发展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摊占其联营公司路劲基建有限公司(「路劲」)溢利为91,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77,000,000港元)。於本报告日,本集团持有路劲39.94%权益。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路劲发行10,240,000(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25,000)股普通股予根据路劲认股权计划而行使认股权之路劲董事及员工。因该等股份以低於路劲每股资产净值之行使价发行,本集团录得视为出售路劲部份权益之总亏损41,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000,000港元)。另一方面,本集团购入4,000,000(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062,000)股路劲普通股,总代价低於本集团摊占路劲之额外资产净值,因而确认增购路劲权益之总折让40,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1,000,000港元)。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路劲回购并注销1,328,000股普通股,以致本集团录得视为增购路劲权益之总收益5,000,000港元,但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路劲并无回购及注销股份。因此,该等交易之净效应令本集团於路劲之权益减少0.01%(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增加0.34%)。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路劲录得其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228,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98,000,000港元),较二零一四年同期增加15%。
收费公路项目上半年路费收入为人民币1,035,000,000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3%,日均混合车流量达205,000架次。
物业销售额(包括合营企业项目)为人民币5,628,000,000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7%,其中,签订销售合同额人民币5,108,000,000元及销售协议待转合同人民币520,0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上半年,路劲分别通过土地摘牌形式及认购信托单位基金获取了两幅位於洛阳市及廊坊市住宅用地,可发展面积合共为777,000平方米。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路劲的土地储备逾5,800,000平方米。
收费公路业务方面,该业务继续提供稳定的现金流。路劲将继续寻找合适的高速公路项目,以进一步增强高速公路业务组合。
房地产发展业务方面,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努力,路劲将延续地区深耕、利润和销量平衡的经营策略,继续优化产品品质,巩固在内地房地产行业位置。同时,路劲亦将积极寻找适当的合作机会,有效控制成本,以提高经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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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回顾及未来展望
业务回顾(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摊占本集团之建筑部门利基控股有限公司(「利基」)溢利为20,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3,000,000港元)。於本报告日,本集团持有利基51.17%权益。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利基录得收入2,297,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345,000,000港元),以及其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39,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6,000,000港元),较二零一四年同期增加52%。其中包括31,000,000港元之溢利(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5,000,000港元)来自建筑业务及7,600,000港元之溢利(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600,000港元)来自上市证券投资。
过去两年获批的主要项目已达至成熟阶段,并继续带动营业额及溢利增长。然而,毛利与营业额之比率由8.4%下降至5.7%。
数个港铁之铁路项目的延误成本在现阶段不确定能否收回,故为审慎起见,并没有将其纳入考虑,因而将该等项目的最终溢利预测调低。此外,一个大型项目虽然於本期度内对营业额贡献颇多,但由於其完工率不足25%,因此其所获得溢利未能入账。整体而言,净溢利与营业额之比率维持於1.7%,与去年大致相若。
於本期度内,由於缺乏新批出的公营部门项目,本地建筑市场持续受挫。直至第二季尾,当大多数公营工程项目之拨款在经过漫长等待而最终获得批出後,情况才略有改善。新公营工程项目延迟动工,无可避免地导致剧烈竞争,但在某程度上亦有助舒缓劳工供应紧张的情况。尽管面对竞争,利基新的业务策略被证实为有效及成功。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起,利基获授予七份合约,价值总额超过5,000,000,000港元。於本报告日,手上尚未完成之合约价值达11,000,000,000港元。
展望未来,利基之核心竞争力将继续受惠於政府之土地供应及房屋政策,而此将需要更多更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现有之项目,整体进度令人满意。
於本期度内,无锡污水处理厂的收入录得3%的轻微增加,惟因对维护太湖水质有功而获得现金奖励人民币2,000,000元,而使其溢利增加50%。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建筑材料部门录得收入305,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81,000,000港元)及净溢利24,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8,000,000港元)。
由於早前取得订单,业绩较去年同期显着改善。管理层继续采取审慎的成本控制措施,以减轻原材料成本上涨及现有营运商激烈竞争所带来的挑战。
随着部分现有项目将於二零一五年较後时间完工,我们将继续寻找机会,以维持部门的长远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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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回顾及未来展望
业务回顾(续)
建筑材料(续)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五年三月投得蓝地石矿场,自政府移交场地起计为期七年,将於二零一五年第四季开始在该场地兴建额外的混凝土搅拌设施。长远而言,该额外的混凝土搅拌设施将带来更佳之地域覆盖,从而占据更多市场。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石矿部门录得收入91,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77,000,000港元)及净溢利2,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净亏损1,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上半年,石矿部门录得微薄溢利。由於在牛头岛的石料生产上持续推行成本控制措施,边际利润稍为改善。
预计政府於本年下半年移交蓝地石矿场予本集团,届时本集团将在香港营运一个石矿场。
本集团持有GrandChinaCaymanInvestorsII,Limited(「GrandChinaFund」)之34.6%权益,而GrandChinaFund则间接持有一间美国公司(「美国公司I」)之39.9%权益。美国公司I现时持有一项物业组合,包括九个位於休斯顿之出租住宅物业。於二零一五年首六个月,该九个物业之平均出租率维持於约95%。於本期度内,本集团从GrandChinaFund所摊占溢利及收取股息分别为3,200,000港元及300,000美元(相等於2,200,000港元)。
本集团持有EliteInternationalInvestmentFundILP(「EliteFund」)之30%权益,而EliteFund则间接持有另一间美国公司(「美国公司I」)之75%权益。预期美国公司I於洛杉矶一幅土地上兴建之一座7层高综合大楼将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完工。
本集团持有GrandChinaOverseasInvestmentFund,Ltd.及GrandChinaOverseasInvestmentManagementCo.,Ltd.(统称「GCOIFund」)之10%权益。GCOIFund为一个母基金,其投资於多个子基金。每个子基金将集中於美国之一个单一物业项目。於二零一五年首六个月,GCOIFund已成功投资美国三个物业发展项目及一个物业重建项目。
受惠於香港建造业蓬勃发展,本集团之建筑部门及建筑材料部门的表现显着改善。尽管如此,原材料及劳工成本上升持续侵蚀本集团的边际利润。本集团会继续实施成本控制措施。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五年三月投得蓝地石矿场延续修复工程,预计政府将於本年内移交场地。除地盘平整u开采石矿外,该合约亦允许营运商於场地内兴建混凝土搅拌设施及沥青生产设施。预期将於六至九个月内完成兴建采石设施,包括加工厂房。取得蓝地石矿场将加强石矿部门及建筑材料部门之营运,从而有助本集团整体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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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本期度内,借贷总额由295,000,000港元增加至397,000,000港元,而借贷之到期日概述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至第五年内(包括首尾两年)
被分类为:
流动负债(附注a)
非流动负债(附注b)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账面总值为58,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6,000,000港元)之银行贷款(将於报告期末後一
年以上偿还,但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款)已被分类为流动负债。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该金额包括账面总值为76,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之债券,按固定票面年利率7%计息。
於本期度内,本集团并无用作对冲之财务工具。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总额为100,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000,000港元)之借贷按固定利率计息。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银行结存及现金总额为722,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53,000,000港元),其中为数7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0,000港元)之银行存款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授予本集团若干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此外,本集团有仍未动用之银行及其他借贷融资分别为286,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77,000,000港元)及27,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0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财务成本6,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4,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持作买卖之投资组合以公平值列账,总额为33,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000,000港元),包括於香港上市之股本证券。利基所持有市值22,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000,000港元)之若干上市股本证券已抵押予一间银行,作为授予利基若干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由此等投资所带来之净溢利(公平值变动、股息及利息收入之净额)为8,4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900,000港元),其中净溢利7,6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600,000港元)来自利基所投资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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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续)
本集团之借贷、投资及银行结存主要以港元、人民币及美元结算。因此,本集团面对人民币及美元汇价变动之货币风险。
然而,於本期度内并无重大之外汇汇价变动风险。本集团将继续密切监察其面对之货币风险。
资本架构及资本负债比率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5,632,000,000港元,即每股股份7.1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620,000,000港元,即每股股份7.09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之增加主要来自本期度产生之溢利扣减已付之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资本负债比率,即计息借贷与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之比率为7.1%(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3%)。因银行结存及现金总额超过计息借贷总额,净资本负债比率,即借贷净额(计息借贷减银行结存及现金)与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之比率为-5.8%(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8%)。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除以银行存款及若干上市股本证券抵押作为授予本集团若干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外,账面总值5,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000,000港元)之若干汽车及本公司之一间附属公司之股份亦已抵押作为授予本集团若干银行贷款之担保。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为购置物业、机器及设备而已订约但未计入本集团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已承担资本开支金额为77,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U6,000,000港元),但并无已获授权但未订约之已承担资本开支(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U无)。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关建筑合约之未完投标u履约u保留金保证之金额为287,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U234,0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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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宣布派发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3港仙(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3.0港仙)予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星期三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股东。
预期中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星期三或之前派付。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获派中期股息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星期一下午四时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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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之权益及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条文规定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列入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内,或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载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如下:
持有之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普通股
股本之百分比
192,381,843
185,557,078
於股份(根据认股权、认股权证或可换股债券等股本衍生工具者除外)之好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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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之权益及淡仓(续)
持有之股份数目
股本之百分比
利基控股有限公司
1,400,000(附注1)
0.11(附注3)
路劲基建有限公司
1,500,000(附注1)
惠记(单氏)建筑运输有限公司
2,000,000(附注1)
惠联石业有限公司
30,000(附注1)
利基控股有限公司
117,725,228(附注1)
路劲基建有限公司
12,192,000(附注1)
1,500,000(附注2)
惠记(单氏)建筑运输有限公司
2,000,000(附注1)
惠联石业有限公司
30,000(附注1)
利基控股有限公司
1,116,000(附注1)
路劲基建有限公司
205,000(附注1)
利基控股有限公司
186,666(附注1)
路劲基建有限公司
100,000(附注1)
50,000(附注2)
利基控股有限公司
1,170,000(附注1)
利基控股有限公司
407,448(附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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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之权益及淡仓(续)
相联法团(续)
股份权益(续)
於股份(根据认股权、认股权证或可换股债券等股本衍生工具者除外)之好仓。
根据非上市股本衍生工具(包括现货交收、现金交收及其他股本衍生工具)於路劲相关股份之好仓。授予董事之认股权(详情於下
文「认股权」一节(I)列载)亦列入此类别。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利基之已发行股本为1,241,877,992股。因此,该百分比已相应调整。
身份u权益性质
持有本金金额
RoadKingInfrastructure
於二零一七年到期之
4,300,000美元
Finance(2012)Limited
350,000,000美元
按年息9.875%计息
之担保优先票据
RKIFinance(2013)
於二零一六年到期之
Limited(附注1)
人民币2,200,000,000元
12,000,000元
按年息6%计息
(附注2及3)
之担保优先票据
该等公司为路劲之全资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到期之人民币2,200,000,000元按年息6%计息之担保优先票据之本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0元由单伟彪先生之配偶
陆陈女士持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董事或彼等之联系人士概无拥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列入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内,或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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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采纳优先认股权计划(「优先认股权计划」)。自采纳优先认股权计划後,并没有授出任何认股权。
路劲分别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采纳优先认股权计划(「路劲旧优先认股权计划」)及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采纳优先认股权计划(「路劲新优先认股权计划」)。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路劲根据路劲旧优先认股权计划已授出22,200,000份认股权予本公司三位董事,以及根据路劲新优先认股权计划已授出3,650,000份认股权予本公司三位董事。根据路劲旧优先认股权计划授予该等董事之认股权当中,14,395,000份认股权已获行使及7,805,000份认股权已届满。此外,根据路劲新优先认股权计划授予该等董事之认股权当中,2,100,000份认股权已获行使。
根据路劲旧优先认股权计划及路劲新优先认股权计划授予下列本公司董事认股权之详情及於本期度内之变动概要如下:
认股权数目
於二零一五年
於二零一五年
於本期度内
於本期度内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零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至
(1,400,000)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至
(2,000,000)
五月二十八日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二零一零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至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至
五月二十八日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至
五月二十八日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4,350,000)
此代表路劲股份於紧接於认股权行使日期前之加权平均收市价。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各董事或彼等之联系人士概无拥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证券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或彼等之配偶或未满十八岁之子女获授予或曾行使任何认购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任何证券之权利。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主要股东之权益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就本公司任何董事所知,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下列人士(不包括本公司董事)拥有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向本公司披露:
持有之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普通股
股本之百分比
ChengYuTungFamily(Holdings)Limited
213,868,000
ChengYuTungFamily(HoldingsI)Limited
213,868,000
ChowTaiFookCapitalLimited(附注4)
213,868,000
ChowTaiFook(Holding)Limited(附注5)
213,868,000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附注6)
213,868,000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附注7)
213,868,000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附注8)
213,868,000
新创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213,868,000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附注9)
NWSServiceManagementLimited
213,868,000
(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附注10)
VastEarnGroupLimited(附注11)
实益拥有人
213,868,000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主要股东之权益(续)
於股份(根据认股权、认股权证或可换股债券等股本衍生工具者除外)之好仓。
ChengYuTungFamily(Holdings)Limited被视为透过其於ChowTaiFookCapitalLimited已发行股本超过三分一之权益而拥有股份之权益。
ChengYuTungFamily(HoldingsI)Limited被视为透过其於ChowTaiFookCapitalLimited已发行股本超过三分一之权益而拥有股份之权益。
ChowTaiFookCapitalLimited被视为透过其於附属公司ChowTaiFook(Holding)Limited之权益而拥有股份之权益。
ChowTaiFook(Holding)Limited被视为透过其於全资附属公司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之权益而拥有股份之权益。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被视为透过其於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超过三分一之权益而拥有股份之权益。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被视为透过其於附属公司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之权益而拥有股份之权益。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透过其於全资附属公司新创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权益而拥有股份之权益。林炜瀚先生
及郑志明先生均为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
新创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被视为透过其於全资附属公司NWSServiceManagementLimited(於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成立)之权益而拥有股份之权益。林炜瀚先生及郑志明先生均为新创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董事。
NWSServiceManagementLimited(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被视为透过其於全资附属公司VastEarnGroupLimited之权益而拥有股
份之权益。林炜瀚先生及郑志明先生均为NWSServiceManagementLimited(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董事。
VastEarnGroupLimited为NWSServiceManagementLimited(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全资附属公司。林炜瀚先生及郑志明先生
均为VastEarnGroupLimited之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人(不包括本公司董事)拥有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记录於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内。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
董事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标准守则作为其本身关於董事之证券交易操守之守则。经作出特定查询後,本公司全体董事已确认他们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连同管理层、内部审计经理及外聘核数师审阅本集团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以及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财务资料。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1,695名雇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U1,600名雇员),其中1,585名(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U1,484名)驻香港、108名(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U112名)驻中国及2名(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U4名)驻阿联酋。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总员工成本为364,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326,000,000港元)。
本集团乃按个人职责、资历、经验及表现,设计一套具竞争力之薪酬待遇。此外,亦按本集团业绩及员工表现分派酌情花红予员工。
执行董事及高层管理成员之酬金乃由薪酬委员会在考虑同类型公司所发薪金、彼等职责、聘用条件及普遍市场情况而厘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13.17条、第13.18条及第13.21条作出之披露
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惠记(单氏)建筑运输有限公司、KadenConstructionLimited及利达土木工程有限公
司(统称「借贷人」,均为利基之全资附属公司)及单伟彪先生(「单先生」)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签署一份银行融资函件。
单先生同意抵押其持有之11,000,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抵押」,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39%)予汇丰。股份抵押为单先生就汇丰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止期间提供62,300,000港元银行融资予借贷人,而向汇丰作出12,500,000港元个人担保的保证。随後,该银行融资获续新及融资金额修订为120,000,000港元,并延长至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止。
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本公司确认接纳一间银行(「该银行」)所发出之融资函件(「融资函件」)。根据融资
函件,该银行同意向本公司授出一笔最高为50,000,000港元之定期贷款融资(「银行融资」)。银行融资到期日为该银行收到本公司接纳融资函件之日起计三年。在银行融资授出期间,单伟豹先生及单伟彪先生须(i)合共持有本公司不少於43%股权;以及(i)於本公司维持管理控制权及仍然分别担任本公司之主席及副主席。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根据上市规则第13.17条、第13.18条及第13.21条,本公司并无其他披露责任。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作出之披露
就本公司所查询,除下文所披露者外,自本公司最近期刊发年报以来,董事资料并无任何变动,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予以披露。
单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合约由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开始至二零一八年
七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根据服务合约,彼每年可收取薪酬待遇365,000港元
及按本公司及其个人之表现而派发之花红。
单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合约由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开始至二零一八年
七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根据服务合约,彼每年可收取薪酬待遇6,230,000港
元及按本公司及其个人之表现而派发之花红。
赵小姐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合约由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开始至二零一八年
七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根据服务合约,彼每年可收取薪酬待遇1,980,000港
元及按本公司利润分享计划厘定而派发之花红。
林先生於本公司出任非执行董事之酬金由每年210,000港元调整至250,000港元,
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郑先生於本公司出任非执行董事之酬金由每年210,000港元调整至250,000港元,
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郑博士於本公司出任非执行董事之酬金由每年210,000港元调整至250,000港元,
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黄博士於本公司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由每年210,000港元调整至250,000
港元,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温先生於本公司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由每年210,000港元调整至250,000
港元,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黄先生获委任为绿森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4)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彼於本公司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由每年210,000港元调整至250,000港元,
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董事会希望藉此次机会,向股东、业务夥伴、董事及尽心尽力之员工致以谢意。
承董事会命
香港,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致惠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核数师行已审阅惠记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载於第20页至第39页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其中包括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之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期度之简明综合损益表、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权益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以及其他附注解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中期财务报告须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及其他有关规定而编
制。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及呈列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本行的责任是根据本行审阅工作之结果,对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结论,并按照双方同意之获委聘条款,只向整体董事报告。除此以外,本行之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本行概不就本报告之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阅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执行的中期财务资料审阅」进行审阅工作。审阅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主要包括向负责财务和会计事务的人员作出查询,及进行分析性和其他审阅程序。审阅的范围远较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范围为小,故不能令本行可保证本行将知悉在审计中可能被发现的所有重大事项。因此,本行不会发表审计意见。
按照本行的审阅结果,本行并无发现任何事项令本行相信随附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而编制。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2,330,848)
(1,419,999)
投资收入、收益及亏损
销售及分销成本
摊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其他收益及亏损
除税前溢利
所得税费用
本期度溢利
本期度溢利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非控股权益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本期度溢利
其他全面(费用)收益
其後可能被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经营业务所产生之汇兑差额
摊占联营公司之汇兑储备
本期度其他全面(费用)收益
本期度总全面收益
本期度总全面收益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非控股权益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可供出售之投资
其他财务资产
应收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购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已付按金
应收客户之合约工程款项
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款项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应收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应收合营运作之其他夥伴款项
可收回税项
持作买卖之投资
已抵押银行存款
银行结存及现金
应付客户之合约工程款项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应付合营运作之其他夥伴款项
应付非控股股东款项
流动资产净额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超出於联营公司之权益之责任
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股本及储备
股份溢价及储备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非控股权益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非控股权益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本期度溢利
本期度其他全面收益(费用)
本期度总全面收益
向非控股股东分派
已付股息(附注11)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本年度溢利
本期度其他全面(费用)收益
本期度总全面(费用)收益
一位非控股股东之资本贡献
向非控股股东分派
已付股息(附注11)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特别储备乃於一九九二年本集团重组时,购入附属公司之股份面值与本公司为该收购而发行之股份面值之差额。
其他储备乃当本集团於附属公司之拥有权益变动而不导致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之控制权时,非控股权益之调整金额与已付或已收代价之
公平值之差额,直接於权益中确认并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产生之现金净额
已收联营公司股息
已收持作买卖之投资之股息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实收款项
购买物业、机器及设备
购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已付按金
购入联营公司权益
实收一间联营公司减少资本之款项
增购一间合营运作权益
其他财务资产增加
应收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获偿还
联营公司偿还垫款
合营运作之其他夥伴获垫款
存放已抵押银行存款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之现金净额
向非控股股东分派
一位非控股股东之资本贡献
筹集新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筹集债券之净额
融资活动使用之现金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值之增加净额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值
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之净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值
现金及现金等值结余之分析
银行结存及现金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而编制。
主要会计政策
除若干财务工具乃按公平值计量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编制。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式与编制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所依循者一致。
於本中期期度内,本集团已首次采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其後统称为「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之修订
定额福利计划:雇员供款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於本中期期度内采用以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没有对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所呈报之金额及u或披露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收入按收入来源分析: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呈报予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人),以作为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之用的资料集中在所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此亦为本集团制订架构之基准。本集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编制之呈报及营运分部概述如下:建筑
-建筑土木工程及楼宇项目
-生产及销售混凝土
-生产及销售石矿产品
收费公路及房地产发展
-於路劲基建有限公司(「路劲」)(本集团一间联营公司)之策略投资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每个呈报及营运分部之分部收入及溢利(亏损)分析: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分部间注销
收费公路及房地产发展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分部资料(续)
分部收入及业绩(续)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分部间注销
收费公路及房地产发展
分部溢利(亏损)代表每个呈报及营运分部除去税项及非控股权益後之溢利(亏损)及包括其他收入、投资收入、收益及亏损、摊占联营公司之业绩及其他收益及亏损,惟不包括该等不归属於任何呈报及营运分部并被分类为未分配项目之企业收入及费用(包括职员成本、其他行政费用及财务成本)、摊占联营公司之业绩、增购一间联营公司权益之折让、视为增购一间联营公司权益之收益、视为出售一间联营公司部份权益之亏损及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此乃呈报予主要营运决策人作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基准。
分部溢利总计与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之溢利之对账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分部溢利总计
未分配项目
投资收入、收益及亏损
摊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增购一间联营公司权益之折让
视为增购一间联营公司权益之收益
视为出售一间联营公司部份权益之亏损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
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之溢利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其他收入包括:
银行存款利息
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之利息
其他财务资产之利息
应收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归因利息
营运费收入
土地及楼宇之租金收入
机器及设备之租金收入
来自一间联营公司之服务收入
投资收入、收益及亏损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持作买卖之投资之公平值变动之收益(亏损)净额
持作买卖之投资之股息收入
持作买卖之投资之利息收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须於五年内全数偿还之银行贷款之利息
债券之利息
应付一间联营公司非流动免息款项之归因利息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其他收益及亏损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增购一间联营公司权益之折让(附注a)
视为增购一间联营公司权益之收益
视为出售一间联营公司部份权益之亏损(附注b)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净额(附注13)
於本期度内,本集团购入4,000,000(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062,000)股路劲普通股,总代价为29,917,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4,400,000港元),低於本集团摊占之额外资产净值。因此,本集团於路劲之权益增加合共0.54%(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0.28%),并录得增购路劲权益之总折让40,433,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0,961,000港元)。
於本期度内,路劲发行10,240,000(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25,000)股普通股予根据路劲认股权计划而行使认股
权之路劲董事及员工。因此,本集团於路劲之权益被摊薄合共0.55%(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0.01%)。因该等股份以低於路劲每股资产净值之行使价每股6.96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6.79港元)发行,本集团录得视为出售路劲部份权益之总亏损41,291,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753,000港元)。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已计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无形资产之摊销
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折旧
减:建筑合约之应占款项
摊占联营公司之所得税费用(已计入摊占联营公司之业绩内)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所得税费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两个期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计算。两个期度均无计提香港利得税,乃因估计应课税溢利已全数被过往年度结转之税务亏损抵销。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位於中国之附属公司於两个期度之税率均为25%。两个期度均无计提中国所得税,乃因没有应课税溢利。
本期度内已付及已被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每股13.5港仙(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二零一三年末期股息-每股10.2港仙)
本公司董事会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决议派付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3港仙(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3.0港仙)。该中期股息并未列入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负债内。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溢利(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之本期度溢利)
具摊薄性的潜在普通股之影响:
因一间联营公司已发行之认股权假设获行使时
而减少摊占该联营公司之溢利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溢利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普通股股数
793,124,034
793,124,034
物业、机器及设备
於本期度内,本集团动用41,218,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58,437,000港元)於添置物业、机器及设备。
於本期度内,本集团出售账面值1,249,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67,000港元)之若干物业、机器及设备而获得款项1,674,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08,000港元),并带来出售收益净额425,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41,000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抵押账面值合共5,455,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145,000港元)之若干汽车,作为一笔银行贷款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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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u超出於联营公司之权益之责任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联营公司投资之成本
於香港上市(附注a)
摊占收购後溢利、亏损及其他全面收益,扣除已收股息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超出於联营公司之权益之责任(附注b)
於联营公司(於香港上市)投资之成本中,包括30,964,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964,000港元)为於截至二零零
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增购该间联营公司权益而产生之商誉。
本集团有合约责任摊占若干联营公司之负债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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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款项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收账款
应收保留金
其他应收账款
按金及预付款项
应收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容许平均六十日信贷期限予其贸易客户。至於建筑合约之应收保留金方面,其到期日一般为完工後一年。以下为根据发票日期所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已减去呆账拨备)之账龄分析: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收账款
零至六十日
六十一至九十日
超过九十日
应收保留金
一年内到期
一年後到期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保留金中分别包括28,073,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341,000港元)及19,029,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315,000港元)为应收一间关连公司之款项,该关连公司为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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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持作买卖之投资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持作买卖之投资(按公平值)
於香港上市之股本证券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市值22,23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650,000港元)之若干上市股本证券已抵押予一间银行,作为授予本集团若干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
有关该等股本证券之抵押,该银行要求获授予银行融资之若干本公司附属公司向该银行提供交互担保。虽然该等股本证券已抵押予银行,本集团於偿还相应的银行贷款时被容许买卖已抵押之证券。
已抵押银行存款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为数7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0,000港元)之银行存款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授予本集团若干银行融资之担保。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付账款(根据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
零至六十日
六十一至九十日
超过九十日
应付保留金
应计项目成本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应付保留金
一年内到期
一年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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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银行贷款之到期日如下:
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款之定期贷款账面值(列於流动负债项下)
-一年内偿还
-第二年内偿还
-第三至第五年内偿还(包括首尾两年)
减:列於流动负债项下之款项
列於非流动负债项下之款项
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之股份及若干汽车已被抵押作为授予本集团若干银行贷款之担保。
一间银行授予利基控股有限公司(「利基」)(本公司持有51.17%之附属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银行贷款由本公司董事单伟彪先生作个人担保。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KadenConstructionLimited(利基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人)及利基(作为担保人)与配售代理(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将安排向承配人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100,000,000港元,每张面值1,000,000港元之债券。债券将於首次发行五年後之首日到期,其票面年利率为7%,按一年365日为基准每日计息,并须每年两次(即每年七月一日及一月一日)支付前期利息,直至(但不包括)债券到期日止。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合共75,460,000港元(已扣除发行费用)之债券已获发行。该等费用将於债券发行之期间内按实际年利率7.68%摊销,并计入损益表之费用内及将相关金额增加於债券之账面值净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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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财务工具之公平值
持作买卖之投资为33,138,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246,000港元)之上市证券,其公平值计量按活跃市场所报之买入价厘定。该估价被分类为公平值架构之级别一,其公平值乃按相同资产於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厘定。
本公司董事认为按已摊销成本於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之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之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增购一间合营运作权益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本集团透过利基向-独立第三方以现金代价1港元再购入其於SEGACN-YatHingJointVenture(「SEGACN-YatHing」)49%权益。收购SEGACN-YatHing前,利基持有其51%权益,SEGACN-YatHing为一间非注册实体,并作为本集团之合营运作入账。紧接收购後,SEGACN-YatHing成为利基持有100%之附属公司及本公司持有51.17%之附属公司。SEGACN-YatHing於中国从事装饰、改善及改建工程。该项收购以购入法入账。
收购相关成本并不重大及於本期度内确认为行政费用。
於收购当日之已购入资产及已承担负债如下:
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款项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应付一间合营运作之一名夥伴款项
收购所产生之议价收购收益:
已付现金代价
利基所持有51%权益之公平值
减:於收购当日之资产净额
收购所产生之议价收购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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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购一间合营运作权益(续)
本集团管理层已对SEGACN-YatHing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作出评估,并认为於收购当日金额分别为8,599,000港元和2,095,000港元之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款项和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之公平值与利基所购入之相应结余之总合约金额相若。於收购当日,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不预期可收回之合约现金流量并不重大,及本集团已将收购所产生之议价收购收益208,000港元确认为其他收入。
有关购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资本开支: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订约但未计入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於建筑合约之未完投标u履约u保留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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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关连人士交易
於本期度内,本集团与关连人士进行以下交易: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销售建筑材料
一间关连公司(附注)
建筑合约收入
项目管理费收入
主要管理人员之薪酬
短期雇员福利
雇用後福利
附注:该关连公司为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单伟彪先生已就一间银行授予利基若干附属公司之一般银行融资向该银行提供合共12,5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500,000港元)之个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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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往来银行
单伟豹(主席)
香港上海蠓嵋杏邢薰
单伟彪(副主席及行政总裁)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House
独立非执行董事
2ChurchStreet
HamiltonHM11
主要营业地点
审核委员会
黄文宗(主席)
加连威老道98号
东海商业中心11楼1103室
提名委员会
单伟豹(主席)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及转让登记处
MUFGFundServices(Bermuda)Limited
TheBelvedereBuilding
69PittsBayRoad
PembrokeHM08
薪酬委员会
温兆裘(主席)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及转让登记处
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610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礼德齐伯礼律师行
ConyersDil&Pea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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