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协议已签字,发现不公平该怎办?

劳动局的仲裁不公平怎么办_百度知道
劳动局的仲裁不公平怎么办
劳动局的仲裁不公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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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认定的事实是注重证据的,你选择上诉的同时,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的你的主张,应当积极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裁决结果也许导致你认为的“不公平”,要不法院也很难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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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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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手机咨询更方便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次申请该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临时工,我个人与用人单位已有13年的劳动事实,可用人单位无故不购买社会保险,于是我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可劳动仲裁委员会发来书面通知,理由是证据不足(当时我提交了单位开具的工资和工龄证明,亦工亦农人员证明,还有11年新签的劳动合同),不予受理,接下来我按照通知上的在十五日内向县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作出宣判,根据劳动法第一百条,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让我再去找劳动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申请解决,由于不服我又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去找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话继续不予受理该怎么办?找劳动监察大队和上级劳动部门可以吗?
我是临时工,我个人与用人单位已有13年的劳动事实,可用人单位无故不购买社会保险,于是我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可劳动仲裁委员会发来书面通知,理由是证据不足(当时我提交了单位开具的工资和工龄证明,亦工亦农人员证明,还有11年新签的劳动合同),不予受理,接下来我按照通知上的在十五日内向县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作出宣判,根据劳动法第一百条,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让我再去找劳动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申请解决,由于不服我又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
劳动仲裁申诉赔偿金和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合计约10万元。公司很小,黑心老板最近准备清算,如果等到仲裁结束公司肯定早已转移财产了,我肯定无法获得赔偿。我知道上海没有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我问了法院,法院让我找仲裁委转交我的保全申请,我又问仲裁委,仲裁委说它没有财产保全的权力,难道我只能坐待公司转移帐户资金,而自己忙于仲裁最后却无法获得赔偿,无法惩戒无良老板?
请法律达人为我支招,只要我能申请保全,就算仲裁结果不公平,我也可上诉法院,...
我因与公司有劳动纠纷,已向当地仲裁处申请仲裁,仲裁处也受理,但仲裁处送交诉讼通知书时,公司电话一直联系不上,送过去时以负责人不在,为理由,拒绝接收!
所以仲裁部门迟迟未能送达通知书,表示也无能为力只有建议我登记公告。
但公告时间较长,另还需要不少费用,我不想拖这么长时间。
那这种情况我可以以公司拒收仲裁通知,仲裁已无力执行,所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起诉吗?
小弟是青海某公司外聘的技术员,去年在青海省果洛州公司的项目部因在工地收工坐车回驻地途中出车祸受伤致残(右髋骨粉碎性骨折及下颌骨开放性骨折),医院住院两个多月,我父亲从外地来医院陪护,公司也请了两人分白昼护理。公司在支付了6万余元的医疗费用后就不再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也不支付我的工资,因在手术时医生在我的下颌骨及右髋骨处放置了六块钛合金板,还需要后续取钛合金板及镶补牙齿及整容的费用。公司也不向劳动局报工伤,因在受伤后公司将我放在工地上的与公司项目...
我于2000年进入国内一家知名企业至今,8年中每日工作至少10个多小时,每月超出国家标准工作时间至少30多个小时以上。因为自己肯干好学,单位多次在困难时期本人常年加班加点,帮助单位度过困难,在单位获得诸多业绩,并获得单位诸多优秀称号(单位颁发证书),现在积下了胃病、慢性前列腺等在身。由于单位新领导逼迫本人辞职,我拿了单位5年部分考勤记录,能不能以此为证,要求单位补偿这8年中超过国家标准工作时间的加班费? 谢谢曲延兴律师,现在提出来,8年的时间有没得诉讼失效...
我2010年三月三十号进的公司,公司七月份和我签的合同,但是十月份才给我缴纳了一个月的保险,少缴纳了六个月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我应该向公司要几个月的双倍工资?要是和单位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应该填写公司名称还是填写公司某个人的名?还有需要填写请求事项,但我的工资单少了两个月的,没法计算具体金额是多少,应该怎么办?
可以到市劳动委员会仲裁吗 或 跳过县法院向地区市法院申诉
我的户口所在地是农村县里, 县里这些个官老爷们常常是违背原则办事的, 到地区市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老板操控成本大些,官老爷们会少点糊做吧。
记得出事后多次去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官老爷一直推得远远的,三年后老板一个电话就给认定了。县法院就更不用说了判决书都敢丢。
对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伤鉴定等级不服,但又不能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行政诉讼。怎么办 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是行政单位为由不予受理。怎么办?
辞职到期不结清工资,经万江劳动分局与东莞市劳动局调解后均无效,申请劳动仲裁因无法提供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资料(该厂未注册)或经营者个人身份证明,万江劳动仲裁委员不予受理!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若上法院起诉的话以什么名义?起诉工厂还是起诉老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多长时间能处理好?除了工资外我还能否得到哪些补偿或赔偿?律师费多少?
本人因辞职到期不结清工资经万江区劳动局与东莞市劳动局调解无效后申请劳动仲裁,但该工厂是没有注册的,也就是没有办法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仲裁委员不予立案怎么办?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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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宁波];& 1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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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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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有需要的话建议带材料面谈或者电联&那样分析的清楚&或者加Q&Q&7&6&9&2&5&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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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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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呢?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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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协议不公平怎么办2004年2月一天上午,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在拆除房屋外架时,因站立不稳且未系安全带不慎从10余米高处摔下,当场导致重伤。建筑公司在为其支付了医药费用后,与其家属私下达成调解协议:该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补偿金12000余元,从此双方互不追究。事后,王某及其家属认为建筑公司所支付的金额过低,不足以补偿其因工负伤所遭受到的伤害,于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过调查,依法确认其为工伤伤残五级。上述认定结论作出后,双方对结论并无异议,但是该建筑公司认为双方事前已就工伤赔付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因此拒绝再向王某支付金。王某不服,当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由被诉人支付其相应的。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开庭裁决,裁令被诉人依照人的伤残级别,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相关规定再支付王某35000余元。工伤私了协议有何效力根据民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协议必须遵循公平、合法性原则协商订立,显失公平的协议自订立起即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说来,工伤事故中受害的王某,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工伤善后事宜中,虽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但其所获赔付金额明显低于工伤保险政策中规定的标准,则工伤职工及其家属仍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起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予以补差。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经审查发现申诉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立案和支持。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五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五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24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24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上述规定,王某被确认为工伤五级伤残后,理应享受到16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24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24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47000余元的工伤赔偿金。由于双方签订的工伤赔偿调解协议显失公平,故该建筑公司理应再支付申诉人35000余元的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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