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官司让去检察院提供资料是为什么打完飞机会累

请问我们现在是不是该去哪些有关部门反映下情况?去检察院能要求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吗?要赶快请个律师吗?_百度知道
请问我们现在是不是该去哪些有关部门反映下情况?去检察院能要求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吗?要赶快请个律师吗?
当时阳干警也打了电话给电信局局领导,聂娜出于感激,案子也移交检察院有半个月了。现在这事过了40天了。当天酒店停电.受害人家属怕受害人伤势严重,打倒在地用脚踢肚子。受害经过,之后就没有再接电话了,致重伤,可能是肠子破了个洞,喝不下了。当场只是做了简单的介绍,医生怀疑可能是肚子里的软组织受损,当晚就请杨某去KTV玩.当时110也出警到了中医院做了聂娜的笔录.当时就打了电话给宋某,再打会出人命了.这边受害人家属赶快到犯罪人主犯的单位找宋某,聂娜也只能从他们的裤档底下装过去扑在贺霞的身上也被踢了几脚。受害人在想是不是他想逃脱法律责任,但什么程度不能确疹。出于自己是一名女姓怕不便。他们的朋友杨某这时也劝不住了,派出所叫家属去拿了4万元,打完后宋某还扬言。介绍完后就各玩各的,贺霞说喝了很多了,关系网很复杂,贺霞痛得直喊要跳楼到上午10点多钟做了个腹穿刺。贺霞就把筷子扔在自己面前起身想走。当场杨某赶快将他们劝住,找到了电信局的纪委办公室。那边受害人在中医院又接着做了两张CD到11点半左右,便打电话叫受害人贺霞出来陪同前往。大概晚8点40分。等他们走后。不到十几分钟,犯罪人会逃跑,吃到中途那姓宋的男子说要和贺霞喝酒,他的那几个一同来的朋友见状也一起来打。但听外面的人说那个姓宋的在当地势力很大:2007年月日11月28日晚,随后和他一起的那几个男子也端起桌上的热菜朝贺霞身上扔,医生说看到腹腔内有气泡。现在医药费用了快7万元了,但聂娜说只是个供电局的不要紧。几个人还继续打,立即转往湘雅萍矿合作医院接受治疗,再三邀请下,和术前准备于下午4点进入手术室,贺霞就被宋某在后抓住头发随至按住头部撞桌子,叫了救护车把贺霞送往中医院,杨聂贺三人一起出去刚走到大厅前。贺霞出于好朋友的关系才答应一同前往。就这样当时他们就罢手买单去了,况且女朋友聂娜也帮忙代了几杯了,经过各项检察,聂娜和杨某开车到贺霞家接,这些日子他的亲朋好友也一直在帮他跑关系,聂娜报了警。大约中午12点左右,宋某当时接了一个、还有姓王的等几个都在芭芭拉酒巴做事的,到希腊神话包箱里,请供电局的杨某帮忙搭线送电。差不多5分钟后,宋某家属到医院交了1万元,因受害人贺霞的好朋友聂娜女萍乡柴火酒家的老板:萍乡市老子我谁都不怕。到了12点左右他们便说去萍水相逢二部吃宵夜,还需观察,要动手术。贺霞本说不认识他们不想去,宋某当场就拿桌上的碗扔向贺霞头部,就又赶往后埠派出所找到负责这个案子的阳大龙干警,用脚踢贺霞肚子,现还在湘雅萍矿合作医院治疗!便扬长而去.当时干警也开了法医鉴定的单子叫2人去做法医鉴定,到达湘雅医院,杨某的朋友4名男子、也找了局领导陈总说了事情经过.从凌晨2点开始医院为贺霞照了5张B超都没照出异常。家属不放心中医院的医疗设备,听说那几个男子也被关起来了,其余都是家属垫付的,宋某说代的不行要贺霞自己喝:贺霞女26岁于日凌晨2点左右在萍水相逢二部被子四名男子无故殴打,其中有个姓宋说是电信局下属分局的局长,要他们通知宋某来趟所里,使当天酒店能正常营业,边哭边叫他们不要打了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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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农民打官司法律知识100问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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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打官司法律知识100问》是2007年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页&&&&数105页出版时间日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尺寸: 18 x 12.8 x 0.6 cm
重量: 82 g《农民打官司法律知识100问》是为农民、农民工读者编写的怎样打官司法律知识读本。全书采用问答式结构,共100个问题。书中具体介绍了以下3类与打官司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一类怎样打民事官司;第二类怎样打刑事官司;第三类怎样打行政官司。《农民打官司法律知识100问》在阐述相关法律问题时,全部采用具体案例来讲解和分析,生动活泼,便于读者理解和运用。全书内容紧密结合了农民、农民工的实际生活需要,语言简练、通俗易懂,是一本适合农民、农民工阅读的农村法律知识普及读物。通过学习此书介绍的法律知识,读者可以了解到打官司的一般程序和条件,以及自己在打官司时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增强读者依照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和能力。一 怎样打民事官司
1.哪些民事纠纷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2.打民事官司法院收取多少诉讼费用
3.原告资格怎样确定
4.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5.在民事诉讼中怎样聘请律师
6.为什么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仍要出庭
7.打官司要准备哪些材料
8.原告应到哪一个法院起诉被告
9.以假名欠款的人能否成为被告
10.催要借款是否有诉讼时效期
11.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12.起诉后撤诉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13.死者生前遭侮辱,亲属是否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4.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在判决以前让被告人先履行一定的义务吗
15.如何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
16.当事人可以因哪些事项提出回避请求
17.什么是举证责任
18.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9.民事诉讼中应由谁提出鉴定申请
20.在调解中的陈述可否构成自认
21.被告的反驳与反诉有什么区别
22.能否对刺鼻气体行使诉权
23.要求返还土地是侵权之诉还是确权之诉
24.当事人可以对哪些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25.桥上护栏缺失致行人坠河的责任谁承担
26.祖父的责任田被征用,原告能要求土地补偿费吗
27.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能否作为拖欠工资的有效证据
28.原告应如何选择诉讼请求
29.村干部以村党支部名义借的款应由谁偿还
30.在雇佣过程中被第三人损害,责任谁担
31.民工装修时受伤,雇主与酒店谁担责
32.合伙人被强制除名可到法院起诉吗
33.什么是缺席判决
34.民事判决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35.裁判文书对夫妻共同债务分割具有怎样的效力
36.怎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7.一场民事官司最多经过几级法院的审理便告终结
38.上诉人应如何上诉
39.此案是否超出上诉期
40.财产分割有异议,本案是申请再审还是直接起诉
二 怎样打刑事官司
4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各负什么职责
42.公检法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分工如何
43.刑事诉讼中的法院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44.并案处理的案件应由谁管辖
45.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司法机关有哪些处理方式
46.刑事自诉案件是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
47.刑事诉讼中关于申请回避是如何规定的
48.叨5些人可以作为辩护人
49.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并且另行委托辩护人吗
50.刑事辩护人和刑事诉讼代理人有什么区别
51.在哪些情形下,公诉案件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非常必要的
52.法律对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何规定
53.为了诉讼的顺利进行,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54.拘留是怎样适用的
5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要回取保候审的保证金
56.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57.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58.刑事诉讼中有关强制措施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59.刑事诉讼中有关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60.刑事诉讼程序由几个阶段构成
61.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62.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63.哪些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64.简易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65.哪些刑事案件只有主动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处理
66.什么是自诉案件
67.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68.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69.什么是不起诉
70.上诉与抗诉有什么相同或不同
71.什么是上诉审理中的全面审查原则
72.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
73.什么是申诉
74.谁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75.刑事诉讼的执行机关有哪些各有哪些执行权限
三 怎样打行政官司
76.什么是行政诉讼
77.行政官司与民事官司有什么不同
78.不服哪类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79.哪些行政纠纷法院不受理
80.与行政机关打官司,原告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81.打行政官司要交诉讼费吗
82.行政诉讼中的法院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83.打行政官司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84.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哪些
85.行政诉讼的立案、审判、上诉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86.法律对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87.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88.打行政官司可以委托代理人吗如何委托
89.公民可要求哪些行政赔偿
90.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后,可以撤诉吗
91.与行政机关打官司,原告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吗
92.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什么举证责任
93.哪些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
94.诉讼期间应当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吗
95.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法院怎么处理
96.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应满足哪些条件
97.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是什么
98.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上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99.人民法院怎样审理上诉的行政案件
100.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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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已经打完了,再去检察院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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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官司需要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如果您确实无力交纳,而您的合法权益又急需得到法律的保护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用。下面,我们向您介绍有关诉讼费用的一些问题。
1、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2、先说说案件受理费。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就是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受理费: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也就是说,您请求的财产数额越高,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也就越高。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是合同纠纷的案件,有的诉讼费只有几百元,有的诉讼费却高达几十万元的原因。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种速算公式,您可以参考一下,算一算打自己的官司要花多少钱。
另外,还有一此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3、诉讼费用的预交
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必须交纳诉讼费。您也许会问:官司还没打,谁输谁赢还没见分晓,凭什么让我交钱?您别急,这钱您这只是预交、垫付,官司打完了,到底由谁交钱,法院会给您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您执意不按照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能够得到继续审理。同样,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和方式。
4、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王老太太告四个子女赡养案中,老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没有任何收入,没钱支付诉讼费,于是,她向法院申请免收诉讼费,法院经审查后,免收了她的诉讼费。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如果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是否准予,由法院决定。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的时间,待有能力时交纳。所谓减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全部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适当减少应交纳的诉讼费用。所谓免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纳诉讼费用。申请缓、减、免时,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注明理由。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书记员记入笔录,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5、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与免交诉讼费不同,有些案件无需当事人申请,法律明确规定不需交纳诉讼费用。不交纳诉讼费案件有: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案件;部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和提审的案件等。比如:您不服我院做出的终审判决,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再审,您无需再交纳诉讼费。但是如果您申请再审是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为由,则应当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另外,如果一审判决后,您没有上诉,一审裁判文书生效后,您提出申诉,法院经审查决定提起再审的,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预交诉讼费。
  6、诉讼费用最终由谁负担
前面提到的只是诉讼费用的预交,诉讼费用到底由谁来出,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一般来讲,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人负担。需要注意的几种特殊的情况是:
(1)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第二审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分担;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依法进行改判,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七、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参与庭审及宣判活动应注意的事项
 除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法院的所有案件应当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凭身份证,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无论您是当事人还是旁听群众,进入法庭,应遵守法院的法庭纪律和旁听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进入法庭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入庭。
  2、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3、开庭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5、无线寻呼机及手机一律关闭。
  6、禁止进入法院办公区域。
  7、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司法警察有权责令其退出法庭。
                             
八、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格式文本
  如果您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些法律文书是必须要向法院提供的,比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等。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下常用诉讼文书的书写格式和要求,有助于您写出符合法律要求的、规范的诉讼文书。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书写法律文书要字迹工整,尽量简明扼要,请用钢笔书写或打印,一律使用A4纸。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格式文本
  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文书样式]
                  民 事 起 诉 状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XX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起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下列文书当事人栏要求同此)
2、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3、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证据部分,有三项内容:列述提交的有关书证、物证以及提起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
4、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下列文书要求同此)
2、公民授权委托书
  公民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文书。
[文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权限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为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
  2、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签名。
3、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文书。
[文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单位:(公章)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法人向人民法院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单位名称)   任(厂长、经理等) 职务,是我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填写说明]
其他组织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同上。
5、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原告(上诉人)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民 事 答 辩 状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反诉状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反 诉 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状副本   份
                        反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反诉请求。写明请求抵销或吞并本诉标的的具体数额和方法。
  2、事实与理由,是整个反诉状的核心。在这一部分里,要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充分阐述反诉主张的正确性和抵销、吞并对方诉讼请求的合法性。
  3、反诉人在证据部分,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也就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申请时,应说明什么证据需要保全,证据种类,还应说明证据由什么人持有及其具体理由。
7、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将来裁判的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某种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财 产 保 全 申 请 书
被申请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   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1、书证   件;
2、物证   件;
3、证人   住址:
[填写说明]
  1、事实与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再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然后写请求保全的原因。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毁损诉争的标的物的行为,及其正在实施处分的行为。
  2、请求目的。即请求采取何种保全措施。应写明要求人民法院或查封、或扣押、或冻结等,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同时表示自己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担保。
                           
九、打官司的第一步-- 起 诉
起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告状,常有人说:"冤死不告状",这是个错误观念。在生活中,您随时可能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民事纠纷,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作为法官给您的一点忠告是:诉诸法律、寻求正义。如果您不主动寻求法律的保护,那么法律也很难给予您及时的救助,因为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当事人的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因此,起诉对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就告诉您一些起诉方面的相关内容。
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则裁定不予受理。那么什么才是符合条件的起诉呢?
起 诉 要 找 对 人:
所谓找对人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您要告状,您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您的一纸诉状递到法院,但您不一定就能成为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是诉讼中的主角,如何才能成为合格的当事人呢?案件中的原告、被告要符合那些条件呢?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比如说:您父亲的私房长期被他人租住,而您要结婚急需住房,于是您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退出房屋,法院就不会受理,因为您不是房产的所有人,不符合作当事人的条件,作为当事人,应该符合以下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则是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而不是当事人。
(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是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而参加诉讼的,法院保护的民事权益属于自己管理、支配。
其次,告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一是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要明确、具体。二是指控对象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不能作为当事人。
起 诉 要 找 对 门
您要起诉,想到法院讨"说法",首先,您这事得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此外还有人民调解、仲裁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合同、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5)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您的事情应该法院管,但是,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这就涉及到法院的管辖了。管辖是指在法院系统内部,确定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法院的管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大朗镇的张三因为城区的李四借了他2万元不还来我院起诉,法官告诉他:您的案子我院不能受理,您应该到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法律规定:基层法院管辖标的300万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
起 诉 要 会 写 状 子
打官司首先得有诉状。早年间,衙门口前常有替打官司的人写状子的先生,写诉状在很多老百姓眼里是很难很高深的一件事儿,其实,只要了解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和书写格式,您自己也可以写起诉状。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下民事起诉状的写法。
起诉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地。具体的格式我们在《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格式文本》中,有具体的介绍,请您参阅。这里,我们告诉您一些特别要注意的地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要准确、具体。自然情况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工作单位、住所地;法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其中自然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应与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致,当事人的住所地要准确、详细,要具体到门牌号。
2、在起诉状中要列明案由。案由通俗地说就是打的是什么官司。比如:您打的是离婚官司,案由就写离婚;您因为讨债打官司,案由就写借贷。
  3、在诉讼请求部分,您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要具体明确,比如:请求离婚、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有几项诉讼请求的,要一一列出,比如:在一名誉权纠纷案件起诉状中,其诉讼请求为:一、要求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二、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名誉权损失人民币1000元;三、要求被告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4、在事实部分,要明确写清双方纠纷的原因、经过、现状等。在理由部分,要针对事实,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引用相关法条加以证明。
  5、要注明致送法院的名称,比如到我院起诉,应写明"致****人民法院"。
6、在起诉状的末尾,还要写清时间。自然人当事人要由本人签字,法人当事人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的公章。
十、庭 审 过 程 及 当 事 人的 诉 讼 权 利 和 义 务
到法院来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绝大部分都要经历庭审,开庭审理是大部分案件的必经阶段,用老百姓的话讲叫"过堂"。谁也不愿意摊上官司,您可能也是头一回打官司,第一次走进法庭,对开庭的程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庭审规则不太了解,这里,我们向您简要介绍一下:
首先,向您介绍一下开庭的程序:在案件正式开庭之前,书记员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能正常开庭的,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正式开庭。
开庭审理的第一项工作是由审判长再次逐一核对到庭的当事人。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这里提醒您注意,在报姓名、年龄时,您应该报身份证登记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不能报自己的小名、绰号和自己的虚岁年龄。随后,审判员宣布案由及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宣布名单的时候,您可得听清楚了,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您是否申请回避。要打官司您可必须得了解"回避"这个概念的含义。回避是指法院的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时,退出该案的审理。审判人员必须回避的情形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涉及到审判人员的切身利益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这第三条的意思,举个例子解释一下,比如:您发现审判人员是您的一个素有仇怨的老对手,或者是对方当事人的一个老同学,您觉得可能会影响公正审理,对您产生不利的影响,这时候,您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经常有这样的情况,虽然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一定的关系,但只要不至于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就不需要回避,否则,就会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
随后,审判长应该告知您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您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权利;查阅案件庭审材料的权利;请求自费复制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提起反诉的权利;请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的权利;认为法庭笔录有误,申请补正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权利等等。这些诉权,分散贯穿于诉讼的始终,您可以在各个阶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诉讼中,您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不得滥用诉权;遵守诉讼秩序,遵守法庭纪律;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维护法律尊严。
宣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您可以行使诉讼权利,比如:陈述事实、发表您的辩论意见、阐述您的理由、拿出您的调解意向和方案等,但是,有一点得提醒您注意,在陈述事实、发表意见时,您必须得围绕案件的事实和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与案件无关,审判长可以予以制止。如果您觉得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您的意见,还可以在休庭后,将您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
上述环节结束后,开庭审理应告一段落,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合议庭应及时制作调解书,对调解协议内容予以确认,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进行合议,对案件如何裁决做出决定,并及时制作裁判文书,进行宣判。一审民事案件,法定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民事案件,法定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十一、如 何 提 起 民 事 上 诉
如果您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件。若对一审的案件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是您的权利,但要行使这项权利,您必须符合几个条件:第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第二、必须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只有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定才能够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异议的裁定。第三、您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后,是否上诉,需要时间考虑,但时间有限,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您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效力。
需要提醒您的是:上诉可千万别过了期限,这个期限自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如果您还想多了解一些关于期间的知识,可以参阅我院的宣传资料《期间》。
经常有这样的当事人,他对一审的裁判结果并不满意,想上诉,但得知对方当事人已经上诉了。就认为:既然对方上诉了,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在二审时跟法官说就行了。如果这样想,您可就错了,因为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上诉人在二审诉讼期间,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换句话说,只要你没提出上诉,法院就视为同意原判,对您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予考虑。因此,不管对方上诉与否,只要您对一审判决不同意,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您就应该上诉。
  要上诉,就必须得写上诉状,如果您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请律师帮您写。如果没请律师,您自己也可以写,上诉状具体的格式与一审起诉状基本一致,但诉讼请求和理由部分需要围绕不服一审的判决来写,因涉及到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多,建议请专业的律师来写。
写好上诉状后,您应将上诉状递交给案件原承办人,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上诉必须缴纳上诉费,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您必须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我院的指定缴纳诉讼费的银行是农业银行,您可以就近到任意一家农行分理处缴纳诉讼费。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当事人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又未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依据法定上诉条件进行审查。上诉状内容如有缺陷,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上诉状内容如无缺陷,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一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证据及诉讼交费凭证,报送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即应予以受理。
十二、执 行
您的官司通过诉讼,经已胜诉了,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我们需提醒您,官司胜诉了,并不意味着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判项内容已经实现。实现生效的法律文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履行,即:对方当事人自动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另一种便是执行。执行又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运用法律的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如果对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您就要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 如何申请执行呢?首先,您应该了解您的案子应该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被申请人是公民的,为一年。也就是说判决书生效起超过一年不得再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6个月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不予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因此,这里得提醒你注意,申请执行可别过了期限。
如果您向法院申请执行,您应该准备好下列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原件。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执行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但是有些案件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直接将案件的生效判决移送执行庭执行。例如:生活无助的刘老汉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给付赡养费。法院判决四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50元,判决生效后,四个子女置若罔闻,躺在病床上的刘老汉正一筹莫展的时候,法院执行庭的同志却送来四个子女这个月的赡养费600元。原来,法院将该案的生效判决直接移送执行庭进行执行,这就是移送执行。因为有些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妇女、儿童、老人的生活急需,判决一经做出,就应立即执行。这类案件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用、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罚款决定书。
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书。
您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该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搜查隐匿财产;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
这里提醒您:作为当事人,您必须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是您的义务。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就会采取强制措施了,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十三、财 产 保 全
您作为债权人到法院打官司,然而,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您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您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无疑为您日后执行中切实实现自己的利益吃了一粒定心丸。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呢?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比如:王经理是搞水产生意的,他和某水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他将2吨海鲜运到火车站的货场里,但是,水产公司却以海鲜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为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眼看着海鲜就要变质,这时,焦急万分的王经理来到法院,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变卖这批海鲜。这就是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可参阅我院相关的宣传册。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在审判实践中,不乏这样的例子: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最后是败诉方,他的申请是错误的,这时候,申请人应该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由此可见,申请财产保全一定要慎重考虑,妥善行事,否则,要为此付出代价。
                           
十四、期 间
期间,通俗地讲就是您参加诉讼活动必须要遵守的时间限制,该什么时候进行什么活动,不能耽误。如果由于您的主观原因耽误了。一切后果只能由您自己负责。因此,对于期间,您可丝毫马虎不得。那么,在诉讼中,期间有哪几种?期间由谁确定呢?
诉讼期间分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两种。也就是说,期间一部分由法律直接进行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改变,不由当事人协商。比如:立案期间、上诉期间、申请执行的期间等。指定期间可以变更,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比如:法院规定当事人在某日内提交诉讼材料,确定某日开庭等。如果在指定期间内,出现了新情况,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确有困难,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对原定期间予以变更。指定期间虽然属于可变期间,但一般而言,指定期间一经确定,不宜随意变动。
举两个例子,您就会对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的不同有更加明确的认识。比如:您在打赔偿官司时,法院限您五日内补充证据,但是,您的一张医院检查单据六天之后才能拿到。您向法院提出能否延展两天再提供。这时,法院一般会准许的。但是,如果您的官司一审败诉了,您想上诉,您忙着找证据、收集材料、写上诉状,把上诉期错过了,您到法院递交上诉状时已经超过上诉期了。这时,您要求法院宽限两天,法院不会允许。因为,上诉期间是法定期间,不得改变。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其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例如:当事人在接到一审判决的十五日内有权提起上诉,这里,接到判决书的当天不计算在十五天内,而是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算。
期间以月、年计算的,期间届满日期为届满月或年相对应的日。如果届满没有相对应的日时,届满月的最后一天即为期间届满日。例如:法院于11月30日发出公告,宣布公告3个月即发生法律效力,这里期间届满日期应是次年的2月30日,但二月份只有28天,因此,期间届满日只能是2月28日。
如果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的为期间届满日。这里所说?节假日"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节假日,比如:星期六、星期日、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但像妇女节、教师节专为某一类人规定的节假日或某些民间节日,则不包括在内。
另外,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比如:您是在9月16日收到的判决书,那么,您只要在10月8日前将上诉状交邮即可,因为从您收到判决第二日起算,十五日上诉期届满本应是到10月1日,但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国庆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是10月8日,那么,10月8日就应该是法定届满期间,只要在此前交邮,不论法院在几天后收到,都视为在上诉期内提出了上诉。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当事人耽误了期间并非是由于主观原因,而是发生了无法避免和克服的客观事由。比如:突然发生了地震、水灾,或者当事人突患重病、遭遇车祸等,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顺延期限的申请,申请必须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提出,顺延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期限的耽误并无正当理由,可驳回该申请。
您来打官司,一定要看清楚传票上的期日,期日就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某项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日期和时间,法院确定的期日您必须遵守。但如果遇到您无法避免或克服的情况,比如:突患重病等,不能准时应诉,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经审查核实,一般会同意变更期日。但如果您未能准时到庭应诉,理由是看错了开庭日期或没有准备好诉讼材料。那么,法院就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
  由此可见,期间在诉讼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十五、举 证 须 知
到法院打官司,当然要提供证据。不然的话,法官怎么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您说了等于没说。辟如,您说张三借了您5万元没还,当时大家感情好,现金交给他算了,没写借据,当时也没有其他人在场。您到法院来起诉,要求张三还款。张三答辩说没这回事,根本无向您借过钱。您说怎么办?没有证据呀,法院只能判您败诉了。所以,提供证据很重要。
那么,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呢?您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不同的纠纷对举证的要求各有不同。
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是这样分配的:
1、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举证;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举证;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由负有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举证;
4、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举证。
劳动争议纠纷中,因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民事侵权纠纷,对举证责任分配有特殊规定:  
1、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此外,您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应当提交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的或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假如您提交的证据在我国域外或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还须依法办理相关的证明手续。提交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的,须附有中文译本。
如果您觉得提交证据有困难,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并非每样证据都可以申请,只限于如下几种: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资料;2、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且已不能继续举证证明的;3、申请人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于是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须提交书面申请。另外,还须提醒您的是,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提交证据也有期限,您不能等案件审结了再提交。期时,法院判您败诉,您后悔已经晚了。依据规定:
1、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先由当事人双方于接到举证通知书后五天内协商,如协商一致,即须于次日将有关的期限约定书面告知案件的书记员。
2、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则举证期限为自收到举证通知书三十天内完成举证(实践中的做法,大部分法院都会只给),并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后再提交法院。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经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期限内提交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4、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是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5、所有的证据须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如一审中提交新的证据,也须于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6、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书面向法院提出。
一般法院对一审民商案件均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提交证据,还得遵照庭前交换规则行事。
1、当事人如认为需要交换证据的,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三天内向案件书记员提出交换证据申请,并告知双方协商的交换证据时间。如不能协商,法院将指定于开庭前交换证据的时间。
2、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的证据的,由法院指定再行交换证据的时间。
3、证据交换不超过两次,对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法院认为可进行再次交换的除外。
最后,要提醒您的是:1、当事人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法院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法院不予采纳。4、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不预交鉴定费用的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所以,提供证据非常重要,您不能马虎大意啊。
&(部分内容参照法院的诉讼指南编写,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地区:云南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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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6执业证号:54483执业机构: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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