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罗马书中中国原罪之城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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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沉重而深刻的原罪
  经文: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前言:
  经文是摘取于大卫的忏悔诗。一直以来大卫给人的印象是英武、虔诚、宽宏大量和圣洁,因此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是值得尊敬的模范。上述的形容使我们不敢也不肯相信这章经文所描述的事实。他的堕落证明了什么?以往显赫的成功并不保证永远都能成功的,同时也证明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对有形的敌人能得胜有余,却缺力战胜无形的敌人。
  当在国家有大规模的战争时,不但不在前线,反而在后方一觉睡到黄昏,并就着夕阳在王宫的阳台上漫步,居高临下的发现并窥视美女沐浴,看够了就派人四处询问,即使明知她是别人的妻子后,仍然因着贪恋其美貌,而派人将其接过来与其行淫;进而因着拔示巴的怀孕,试图从前线将拔示巴的丈夫赫人乌利亚召回,以期能够蒙混过关;又因着乌利亚的敬虔、忠于职守和看重上帝训诫而行事为人(在战争未结束前,若与妻子同房,被认为是违例的);又起了杀心,借着元帅约押的手安排乌利亚阵亡,而来逃避自己的罪行。在乌利亚阵亡后,又假惺惺的在不知情的使者面前,安慰谋杀乌利亚的同谋约押说:&你告诉约押说,不要因这事愁闷,刀剑或吞灭这人或吞灭那人,没有一定的。你只管竭力攻城,将城倾覆。可以用这话勉励约押。&我们看着他一步一步的在罪里越陷越深,却丝毫不在外人面前露出痕迹。就当时而言,我们似乎可以理解大卫的心,他在罪行发生以后,在完全以自己为中心的思想里,可能只有一个想法:&怎样才能让罪不露出痕迹来?他也是这样做的,所以当乌利亚的死讯传来,丧期一过,他就顺理成章的把拔示巴娶进宫来。这一切都做的似乎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
  直到神差遣先知那单,来到大卫面前,借着比喻指出他的罪,并宣布神的审判之后,大卫写了这首诗歌,借此来我们可以看到大卫对自己和自己所犯之罪的深刻的认识。因为这源于大卫对自我最黑暗面清楚认识的那一刻&&即他是专为自己而违抗神,使他不断陷入罪的泥沼的,不是那一个接一个的状况,而是心里那不可抑制,幽暗到连他自己也无法测透的阴暗。当他看到这一些的时候,他就对自己有了更新,更深刻的自我认识。正如耶利米所感叹的:&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因为大卫发现,这次的罪行并非偶尔的例外,乃是显出他的本性;而这个本性是他一直以来都没有明白看到的。这次的罪行其实是出于他一贯弯曲心思的最极端表现,也让他看到他原是出生于行恶的族类。当然,大卫在这首诗歌里并非是在此控诉他的父母,也不是反对他怀孕的过程。他也不是在为自己找藉口。其实他所面对的,乃是在这件罪行里,所展示的在他和所有的亚当后裔的人性里,最终的真相:即他的罪是自己所犯(1至3节用了五次我的),无可推诿(4节);而且最严重的是,这些乃是他生命的本质(5节)。
  然而这首诗歌所探索的首先是他罪愆的深度,这也是我们今天要具体分享和讨论的,其次是神的救恩所能至的极处。
  我们在今天要思考的是人的罪性,其中占首要位置的,就是原罪。这也常常是我们作为一个亚当的后裔,作为一个活在眼目的情欲,肉体的私欲和今生的骄傲里的人,常常不愿意面对和承认的,也是我们传福音时常常不知道如何处理的,希望今天的讨论和分享,能够帮大家理清这方面的思路。
  认识原罪:
  圣经不仅告诉我们:人是罪人,在生活上犯了许多罪;圣经更启示我们:人是生来就有罪(伯14:4-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诗51: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约3:6-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死是从罪来的,因罪的工价乃是死(罗5:12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6: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婴儿会死亡,显示婴儿也是有罪的。此即显明人有与生俱来的罪,在神学上称为&原罪 Original Sin &,以与人本身在思想或行为上所犯之罪&本罪 Actual Sins&有所区分。
  首先,原罪并非是简单的指神所造的人是有罪的,因为神造人原是正直和一切都甚好的,正如传道书7:29所提及的: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而且原罪也并非是指人类繁衍的受精怀孕分娩过程是有罪的。&原罪&是表明:
  (1) 人生命一开始,尚未实际犯罪之前,在母胎里就有罪性;
  亚当的犯罪,使整个人类,从他开始与神隔绝。也因此失去了起初神所赋予我们的,那原先灵魂拥有完美正直的光景和地位:
  1、丧失了悟性上对神以及整个受造界的真正的知识&&当人起初受造时,在悟性上有关于上帝、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受造物以及其他所有使他幸福所必需的知识;
  2、失去了意志上的公义&&对于每一件公义的事情都有实行的能力,并有能力向上帝和他人尽当尽的义务。
  3、丧失了感情上的圣洁&&那真正无罪无瑕,也没有紊乱和愠怒的圣洁高贵的,总是放在至为圣洁、高尚的事上的情感。因为人在起初真心的爱上帝,并以爱上帝为惟一重要的;他的心总是渴慕上帝,以他为乐,世上的任何受造物都不过分占据他的心。
  (2) 此内在的罪性,是人一切实际所犯的罪之根源。换言之,我们并非因为犯罪才成为罪人,我们因为是罪人,具有与生俱来的罪性,所以我们才会犯罪。因着人类犯罪,与神的隔绝,我们就从起初失去了那起初原本有的这一切,落入了无知和虚妄的境况之中。
  1、在向神的层面,表现为&行不义阻挡真理&&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2、在人的层面,则表现为&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其次,&原罪&是表明亚当的罪与全人类的罪之间的必然关联。亚当是人类的始祖,神与人立约的代表;亚当为全人类之元首,在神面前代表整体人类。亚当犯罪背约,这罪牵连全人类。换言之,全人类都在亚当的罪里有分。罗马书5章12至21节讲明亚当与众人的关系:罪从亚当一人入了世界,众人都犯了罪;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死的权下;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审判因一人定罪;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此即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廿一至廿二节所表明的真理:&死是因一人而来,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
  再次,立约的元首代表与约内众人合为一体,此奇妙关系是神的定规安排,是我们无法测透的奥秘,却是圣经所启示的。这&约内联合&的架构,使我们在&首先的亚当&里与他的罪有分,承担罪责,承袭罪性。然而,也正是因这&约内合一&的关系,我们在&末后的亚当&主基督耶稣里与神的义有分,承受洪恩,得新生命(罗马书5:17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罗马书五章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同证&约的归属原则&,藉此表明救恩真理:&死由亚当来,生从基督得&。
  对于&原罪&与&本罪&的区分对我们而言是很重要的:
  1、原罪是我们与亚当有分的,在亚当里的罪,是一次的;因着亚当的犯罪,我们无论在生命中和地位上,都被置于堕落的境况里;
  2、而&本罪&是指我们在自己生命里,因着原罪的影响,心里不息的罪性所束缚,按着自己的喜好和欲望所犯的罪,是多次的。
  3、原罪和本罪,都是同样表现在我们堕落的罪性中的。这两方面的罪,构成我们每个人在罪恶被束缚和扭曲的本性的实质,而这也正是使我们在神面的面前天天被控告和承受神的愤怒和审判、今生的一切痛苦和死亡、以及在地狱里永远的审判的根源。
  原罪的本质:
  原罪具有消极面和积极面。
  1、消极方面。我们缺乏了那原先我们所拥有的义(Carentioe Justiti debitoe)。我们已经失去了那灵魂曾经拥有的形象完满精粹之光景地位,罪已经切掉了我们力量来源的原有纯洁发髻。
  2、积极方面。原罪污染了我们纯洁的本性。它就像在罗马人的时代里,众水的源头被下毒造成死亡的后果一样。原罪已经毒害了我们本性的泉源,它已把我们原先的美丽变作丑陋的麻风病;它已把我们灵魂的蔚蓝亮光变作午夜里的幽暗。
  原罪已经成为我们天然本性分不开的一部分。人生来就他的本性而言,是不能不犯罪的;就算没有恶者去诱惑他,也没有坏的榜样让他去效法,然而在他里面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原则,让他无法避免不犯罪(彼后2:14他们满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引诱那心不坚固的人,心中习惯了贪婪,正是被咒诅的种类)。人不能停止犯罪(A peccato cesare nesciunt),就像一匹跛脚的马无法避免跛行一样。
  原罪的特性:
  (1)对良善事务的厌恶敌意。人渴望快乐,但却敌对能够真正使他快乐的东西。他憎恶圣洁,恨恶改变。自从我们堕落离开神之后我们没有一个回转归向祂的心志。
  (2)倾向于犯罪。我们自己的经验告诉我们:我们与生俱来的倾向就是犯罪,连异教徒也可以借着普遍的启示看出这一点。哲学家希诺克(Hiercoles)说:&犯罪是根植在我们本性里的。&人对罪就像对蜂蜜一样,将它放在舌头底下舔来舔去,&他们喝罪孽如喝水&(伯十五16)。就像一个患水肿的病人,他口渴喝水,却得不到满足一样;罪人也是如此,在他们里面有一种缺水的干旱,他们渴慕犯罪。虽然犯罪让他们变得更吃力,但他们仍然要继续犯罪。&他们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弗四19)。就像一个猎人,虽然很疲惫,但是他仍然乐于追赶猎物、跟踪他的猎物,甚至不能停止一样(耶9:5他们各人欺哄邻舍,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劳劳碌碌地作孽。)。虽然神已经设立一些转动发火焰的箭,来阻挡人继续在罪恶当中,然而人仍然在继续犯罪。这一切显示人对于禁果有多么强烈的欲望。
  根据创世纪3章记载可以看出,罪的起源不是外在的行动(二17和三6),而是内心弃绝神的欲望,外表的叛逆只是这种心态的直接表达罢了。至于亚当和夏娃若从未犯过罪,如何能够陷入诱惑这个问题,圣经则并未多作探讨。然而按圣经的见证,耶稣基督虽然没有犯罪,却也曾在各方面遭遇试探,&与我们一样&(来四15;参:太四3-4;来二17-18,五7-8;彼前一19,二22-23)。恶最终极的起源是属&不法的奥秘&〔译注:和合本作&不法的隐意&〕(帖后二7)的一部分,圣经对此的提醒可能是因为一个对罪起源的&理性解释&,无可避免地会使人偏离圣经主要的关注──每个人承认自己个人的罪(参 G. C. Berkouwer, Sin, 1971, ch. 1)。最终来说,就罪的本质来看,罪是不能客观地&被认识&的:&罪假定了罪本身&(S. Kierkegaard)。
  罪永不会仅是一个自发的犯罪行为。意志上的每一个决定均来自一些比意志本身更深层的东西。一项邪恶的行动发自一颗邪恶的心(参:可七20-23;箴四23,廿三7)。因此,罪必定包括内心、思想、意向和意志的败坏。如上所述,这点可见于第一次犯罪的事例;这也同样适用于所有的罪行。因此,当亚当的罪归与其后裔时,他们也必定同时有分于他的败坏,若他没有这种败坏,他的罪便变为毫无意义,而罪归众人也只会是一个不可能的抽像概念。保罗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五19。因此,既然我们在亚当的罪中与他联合,这就直接意味着,隐含于他罪中的败坏,也必然成为人类与生俱来的败坏。我们在自然的繁殖过程中成为人,身为一个人,我们在有生之年永不能脱离亚当的罪──也算是我们的罪。因此,诗人写道:&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5);我们的主也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三6。
  对于这种罪性的普遍,圣经的证据是清晰明确的。创六5&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及八21&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乃是定论,后一节经文清楚显示,这个指控不单限于洪水审判之前的时期。这在神启示的话语中一早便作出的有力声明,是不容忽视的,而且圣经后来的评估也是一样(参:耶十七9-10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罗三10-18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不论由什么角度来看人,人都欠缺了合神心意的本质。从较正面的角度来说,所有人都已经离开神的道路,变得败坏了。在罗八5-7,保罗提到〔体贴〕肉体的心思,此处的肉体具有道德上的意义,指人那种受罪支配管辖的本性(参:约三6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再者,根据罗八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再没有任何定罪的判断比这个更强烈的了,因为这意味属肉体的人,思想是受抵挡神的敌意所约束和控制的。事实上,这些经文的清楚含意不啻宣判人类全然败坏,亦即是说,在人类的生命中,没有任何一方面或范畴能够幸免于堕落的幽暗影响,因此,在神和祂的律法面前,人没有任何立足之地可供他自称为义。
  然而,罪性并没有使所有人都显出同样多的罪行;因世上有许许多多约束罪的因素。神并没有任凭所有人都沉溺于污秽的事。卑劣的心思,和不正当的行为(罗一24、28)。全然败坏(&全然&在此的意思是指罪性的影响遍及人的每一部分)并非不能与人发挥天然的美德和促进社会公义并存的。尚未重生的人仍获赋予良心,并且律法的功用也刻在他们心里,以致他们或多或少在某些方面都会达到律法的要求(罗二14-15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然而,按照有关罪性的教义,他们这些行为虽然在外表上符合神的命令,但在神的眼中,却并不是好的,也不是合神心意的,因为神的审判是根据一套完全、终极的标准──看看人是否以爱神为奋发的动机,以神的律法为指导的原则,以神的荣耀为主导的目的(罗八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林前二14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参:林前十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多一15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来十一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
  罪人的无能
  &原罪&使亚当的后裔全人类落入苦况,不仅是承担&罪的责任&,也承袭了&罪的败坏&,即罪人内在的腐败,其内心毫无真实的良善(罗一28-32 ;太十九17 )。罪的污染败坏,渗入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感染人性的每一层面;罪的邪恶权势,使人成为全面受罪性控制影响的罪人。神学上称此为&全面的败坏 Total Depravity &,这并非指每一个人在每时每地都尽可能的活出其败坏,乃是表明人的每一方面都受到罪的影响,皆有败坏的因子(罗十三13 ,一19-21 ;林前六9-10 ;林后十二20-21 ;加五19-21 ;西三5-9 ;弗四31 ,五3-7 ;提前一9-10 ;提后三1-5 ;多三3 )。保罗见证此&全面的败坏&在人类生命中造成的苦况:&我是属乎肉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我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叫我附从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七14-24)
  而陷在原罪中的人,也因着&全面的败坏&导致了&全面的无能&&&即,罪人无法靠自己以真诚全心来回应神,顺服神的话(约6:44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罗八7-8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罪人的心堕落败坏,无能回应神,圣经称此状况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5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西2:13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人因堕落处于有罪的状况,在意志上已经失去任何属灵的良善,无法靠自己得救;人既然成为属血气的人,与真实的良善相反,行恶死在罪中,就不能凭自己的力量改变己心,甚至连预备自己来悔改也不能。正如古实人不能改变皮肤,豹不能改变斑点,人习惯犯罪行恶,根本无能自救(耶13:23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
  人心的诡诈败坏,从历史记录与我们的经验皆可得证:平时守法的公民,到了战时却做出烧杀掳掠的罪行;人是可以坏到连禽兽都不如。这都是我们里面的罪性,趁机发作使然。感谢神!唯有靠着主耶稣基督,在神里面就得释放了。
  原罪与自由意志
  人按神的形象被造,被赋予&自己选择&的能力:人按照自己的善恶判断与倾向喜好,作抉择来生活行事。因此,人也要为自己的选择负道德责任,向人负责与向神交帐。人不是机器人,人是&选择由自己的受造物 Free Agent &。就此而言,人一直永远都是有&&由自&意志 Free Agency &:亚当在其犯罪堕落前,在其堕落后,皆是如此;今天的我们亦如此......
  然而根据人与罪的关系(有无犯罪的可能)来说,人却处于四种不同的状态:
  (1) 被造时,可能犯罪;
  (2) 堕落后,&不&可能&不&犯罪;
  (3) 得救后,可能&不&犯罪;
  (4) 在天家,&不&可能犯罪。
  第(4)状态,是我们得救的最终目标与最大喜乐:在新天新地里,我们仍是选择由自己,但&随圣心所欲,不犯罪逾矩&,因为那时我们的生命已是完全圣洁、得着荣耀。
  在第(2)状态中的罪人,乃是处于&全面的败坏&与&全面的无能&的状况中,其意志受罪的捆绑,虽然他仍有&&由自&意志&,但是他随己意选择的,全受罪的污染控制,是&随罪心所欲,不可能不犯罪&。就&无法在神面前行真理良善&而言,罪人失去了在真理里面的自由(约八31-32 )。所以,罪人没有真正&自由(不受罪奴役)的意志 Free Will &。
  &原罪&使得我们心被捆绑,没有自由,来分辨选择神的路;只有当我们蒙恩得救,神赐给我们新的心,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我们才有&重获自由的意志&(罗6:16-23;林后:5:17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约:8:34-36;加5:1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13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
  原罪的后果
  亚当的犯罪也使整个人类,与他一起落在神的愤怒和咒诅之下。从此女人必多受生产儿女的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而地必为亚当的缘故受咒诅。人类必需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人类也要吃田间的菜蔬。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归了土。
  最后,亚当的犯罪也带来直接的后果,就是以他为代表的人类必须受今生的一切痛苦、死亡和地狱永远的苦楚;
  因为堕落,人所遭受的是:
  一.今生的一切痛苦:堕落人在今生遭受的痛苦既有外部身体的痛苦,也有内心灵魂的痛苦。
  1)所有外部的痛苦,不管是现在才有的,还是过去存在的,都是堕落导致的;罪使人面临各样的痛苦:
  1.社会灾难,诸如瘟疫、饥荒、战乱、被掳等等。&又要使饥荒和恶兽到你那里,叫你丧子,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里,我也要使刀剑临到你,&(结5:17)
  2.罪使人面临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特定的痛苦,比如:
  (1)身体的疾病。&耶和华要用痨病、热病、火症、疟疾、刀剑、旱风、霉烂攻击你,这都要追赶你,直到你灭亡。&(申28:22)
  (2)产业的损失。&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内;你栽种葡萄园,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申28:30)
  (3)名誉的侮辱。&你在耶和华领你到的各国中,要令人惊骇、笑谈、讥诮。&(申28:37)
  (4)亲人的失丧,以及其它各种外部的磨难和痛苦,这都是人因为罪而在今生所遭受的。
  2)内在的灵魂的痛苦:
  1.被魔鬼奴役,受魔鬼意志的驱使。&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提后2:26)
  2.在律法上,被蒙蔽了心眼,存邪僻的心。&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罗11: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1:28)
  3.在律法上,心地刚硬,良心麻木。&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前4:2) &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弗4:19)
  4.种种可耻的行为。&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罗1:26,27)
  5.深受蒙蔽,信从虚谎。&故此,上帝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帖后2:11,12)
  6.因意识到将来的审判而心意沮丧,困惑重重,心灵枯干,充满恐惧,绝望苦恼。&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来10:27)
  二.死亡本身:因为堕落,在人生命的末了,就遭受死亡的痛苦。&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1.虽然死亡在每一个人身上都是罪所带来的结果,但对于信徒而言,因着基督死亡就失去了它的毒钩,成为脱离痛苦的出口,通向荣耀的入口。
  2.对于恶人和不信者而言,死亡是一种可怕的惩罚,是恐惧之首,是不祥的警察,是上帝派来逮捕恶人,把他们押送到未来的痛苦之地去的。
  三.地狱中永远的苦楚。
  因为堕落,人在来生遭受的惩罚是地狱永远的惩罚。地狱的惩罚在于:
  1)失丧的惩罚;
  在地狱中失丧的惩罚就是远离上帝,被排除在天堂之外;圣徒正是在天堂中有满足的喜乐,直到永永远远。&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太25:41)&你们要看见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众先知,都在神的国里,你们却被赶到外面,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路13:28)&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16:11)
  2)感觉的惩罚。在地狱中感受的惩罚既有灵魂上的,也有身体上的:
  1.在地狱中,因着上帝复仇的击打之下,在良知的永不止息的责备之下,恶人的灵魂充满恐惧和痛苦。&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1)&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8)
  2.在地狱中,恶人的身体的每一部位都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那痛苦在程度上达到极致,在时间上是永永远远。在地狱中&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13:41,42)
无相关信息《圣经》中的人性与耶稣的人格
《圣经》中的人性与耶稣的人格
(The Nature of Man of the Bible and the Personality of
《圣经》是历史、哲理与伦理、神话的统一体,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对人性的贪婪、邪恶、嫉妒、凶残、诡诈、恶毒、狂傲以及战争的频仍等灾难的反思,是人类精神史上的一个伟大创造。《圣经》的写作宗旨在于建立上帝的权威,抨击“异端邪说”,祂口口声声说,人的一切要靠上帝恩赐,而根本目的是要人认识自己的人性之恶。但上帝又是独断、偏狭、专制、独裁的,耶稣的降生顺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为完成旧约时期无法完成的使命——基督成为真善美的化身。耶稣的人格体现在神格之中,这是人的创造;祂要人怀揣谦卑去追求真理,要“爱人如己”;祂用宽容、忍耐、仁慈和谦卑和牺牲精神诠释了人的本质,满足了人们向往解救自身精神上的需要。基督教创新了犹太教的神学思想,谱写了人神关系的新篇章。而实际上,是人为自己找到了一条拯救自己心灵的道路。
[关键词] 圣经& 人性&
耶稣的人格
[作者简介]& 邵龙宝
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比较文化与道德教育研究所 教授(博导)所长;上海市伦理学会副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
一、《圣经》中的人性
《圣经》大约产生于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前二世纪,包括《旧约》和《新约》。一般的说法是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相信《旧约》中的《五经》即头五章是摩西所写,但也有学者认为,《旧约》是由各类著作组合而构成,应该说《圣经》不是个别思想家所为。《圣经》的产生在我看来,一方面是对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前二世纪亚洲西部历史的真实记录,另一方面是当时富有智慧的人们面对人生的困顿、人性的贪婪、邪恶、嫉妒、凶杀、诡诈、恶毒、陷害、谄媚、狂傲以及战争的频仍和各种灾难、饥荒和干渴等威胁的无奈,是这种无奈的切肤感受和深刻地反思,在无法找到出路的情状下展开想象的翅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由此创造了神、上帝,经由神的力量来摆脱和改善现实的痛苦。《圣经》不是一人所为,是许多人在多少年中持续累积相互融合构成的。《圣经》是那个时代的人们生活现状的真实描绘,是在人生无奈之中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是在物质生活上找不到任何出路的情况下,精神上的一个伟大的创造。神和上帝是人们想象出来的膜拜物!是用来麻痹自己精神的鸦片,又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律法和道德!不是神造了人,而是人造了神。创造的主体是人,整个创造的过程也都是以人为中心。《圣经》的主题是要把神的生命和权柄彰显出来,使人匍匐在神的脚下,使整个大地成为神的国度,因为《圣经》的作者深信,只有在神的照耀下人才能克服自己的原罪,由信仰而走向神明,即善良、真实和美好。《旧约》中记述的都是为了彰显神,神先与亚当立约,后与挪亚立约,再后与亚伯拉罕立约,目的却都是为了改造人,神要灭除恶人,要施恩于善人,神借选民来赐福万族,神的计划是借着与人立约而进行的。
犹太教的创始人是摩西,摩西制定十诫,把以色列人与耶和华的和约(即上帝在用洪水毁灭了人类之后,与新生人类的祖先挪亚立约,以后不再用洪水毁灭人类)十诫的第一条是:除了耶和华外,不许崇拜其他的神。摩西十诫标志着人神关系的修复。但是,以色列人不断违反十诫,从而导致“巴比伦之囚”的灭顶之灾。
《圣经》中的上帝没有形象,有声音,没有躯体,不是宇宙中一件物体,不在空间中占有一个位子,也没有一个时间的长度,但是他全知全能,又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既是超越的,又是内在的,他无法以经验为依据,不是依靠观察和实验来检验的假说。他又不是像数学对象那样的抽象,而是被设想为一种人格的存在,是具有普爱众生、超越人类、无化身的人格神,他创造了人类,对人类有爱心,要将人类从邪恶中拯救出来,为此与人类订立协议即立约。
《圣经》的作者们把对自己的人格的完善的理想说成具有几分上帝的理性和人格;认识到了人是理性的生物,有贪欲,有自我意识,容易导致只管自己,自我中心,有选择的自由,既能选择善又能选择恶,有创建友谊的能力,又有引发争斗的志趣。《圣经》中上帝赋予人以自由,人是否遵从上帝的旨意,是信仰上帝还是信仰别的什么,是为善还是从恶,是待人骄傲还是谦虚,都由人自己做出自由地选择。《圣经》中强调的与古希腊社会中所推崇的不同,古希腊把获得真理(当然也包括道德真理的理性、理智、智力)当作人生的最高成就,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更注重人的心灵和意志的善良,而不是智力和理性的高超。可见,《圣经》中又内涵了一种民主的思想,即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人的善良是基于对上帝的信仰,这种信仰是超越的,上帝创造我们是为了人人相爱,因此只有当我们热爱上帝并为上帝服务时,我们才能实现我们人类的生活目的。《圣经》告诉我们人类不必运用智力对事物加以判断和推理。最典型的例子是上帝要亚伯拉罕把他的独子以撒献祭(《创世纪》第22章),亚伯拉罕服从了,上帝奖赏他并许诺他将成为无数子孙的祖先。按照常理我们难以想象上帝会这样残忍,且在犹太教传统中是反对儿童献祭的习俗。可是,人滥用了上帝赋予我们的自由意志,“我们选择了恶而不是善,我们染上了罪恶,而且我们因此破坏了同上帝的关系”(《以塞亚书》59&2)①由于人本性中有一种致命的弱点导致人滥用了上帝赋予的自由。很显然,《圣经》是把人的自然欲望的满足看成是恶的东西,把这些生物性特征的东西设想为人的道德缺陷造成的结果。贯穿《圣经》始终的是上帝谴责人的罪恶,包括骄傲、贪婪、自私、懒惰、无情、不忠诚、虚伪、不义等。该隐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亚伯,预示着人类的亲属开始了同胞相残的历史,以至于上帝懊悔自己创造了人类,直到挪亚发现上帝的恩典。为了改造人性,从《旧约》的《创世纪》中我们可以看到上帝同挪亚立约,同亚伯拉罕立约,在《出埃及记》中上帝同摩西立约,这是上帝同他的子民之间订立的类似法律的协议,上帝把他们从在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如果被解救的人能做到遵守十诫,那么就将成为上帝的子民。问题是人类未能真正始终按照与上帝订立的协议来做,恶不可能从地面上消失,直到现在也没有能够消失。更加悖论的是不同宗教各有其主,大家都为了维护自己主的意志,为了正义而活,自以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上帝的子民,认为征服和压迫邻居是有道理的,这是导致一部西方的历史实际上就是宗教战争史的根本原因,“希伯来人的《圣经》记录了以色列的子孙实行的种族灭绝,他们夺取了‘应许之地’,上帝甚至被描写成命令做这件事的元凶。(《约书亚记》第8-11章)②尽管如此,上帝仍然要拯救以色列人,先知预言上帝将为他们派遣一个“弥赛亚”(救世主)即耶稣来拯救他们。神要与人立更美好的永不废弃的约,建造更宏伟的圣殿,把祂建在每个信他的人的心中。在旧约的《历史书》中阐发了一个重要思想,人无法解救自己,神看见了人对弥赛亚救主的需要,于是,神就差遣自己的独生子来到世上,完成旧约时期无法完成的使命。耶稣的降生是为完成旧约时期无法完成的使命。
犹太教和基督教都产生于亚洲西部地区的巴勒斯坦和小亚细亚等地。犹太教不只是从希伯来语的《旧约》发展而来,也源于犹太教律法及教义,大约产生于公元前1千纪,流传在犹太人中间,而基督教到了公元1世纪中叶才出现,不仅流传在部分犹太人中还有许多外邦人信奉。可见先有历史,后有法规,法规又影响了后来的历史。基督教是从犹太教内部分化出来的,由于对罗马帝国统治和民族起义持不同态度,犹太教举行起义,外邦人基督徒却袖手旁观,甚至就连犹太人基督徒也不参加反对罗马统治者的斗争,这样基督教作为犹太教的一个异端派别逐渐分离出来。后来基督教发展为一种新的世界性宗教。犹太教徒以雅赫维神的“选民”自居,认为自己比别的民族优越,故排斥其它民族,基督教认所有信奉他的人都能成为他的选民。
二、耶稣的人格
耶稣基督是基督教的创始人,他有着独特的魅力和力量,他的生命力比2000年前的任何事物都要长久。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福音四福音记载了耶稣降生、受死、复活、升天等事迹,内容涵盖了主前6年至主后60年的期间。“《四福音书》的作者无一例外地是犹太人,但他们的书却是用希腊语,而不是阿拉米方言写成的。”③“《新约》中每一个字都经受了文献学、年代学和教义学的苛刻批判和检验。”④耶稣的降世意味着人神关系掀开了新的篇章。马太福音针对犹太人,强调耶稣是王,马可福音针对罗马人,强调耶稣是神的仆人,路加福音针对希腊背景的人,强调耶稣是人子,约翰福音针对所有的人,强调耶稣是神的儿子。⑤
由于罗马人征服了辽阔的新领土,许多贫寒之士摇身一变成为富翁,当富裕和繁荣达到一定限度,人们就会对一些简单的快乐失去兴趣,变得空虚无聊,古老的上帝满足不了他们,埃及的生育女神、波斯的光明之神、希腊的酒神都令他们失望,正是在这种绝望之中,耶稣诞生了。那是公元前4年,耶稣的出生地是伯利恒,正是约瑟的祖先大卫之城。耶稣发现到处是残酷和不公,于是离开双亲到外面去宣传内心的真理。耶稣有一种非凡的内在精神气质。在约旦河传道,听到约翰的信徒在窃窃私语,相互询问:“这人是不是我们的救世主弥赛亚?”耶稣感受到了众人正期盼伟大奇迹的出现。耶稣人格的伟大在于,他的心中充满爱!他与冷酷无情的罗马人、圆滑世故的希腊人、教条刻板的犹太人不同,主要在于心中充满了爱。这种爱不仅投向亲人、朋友、邻居,而是要投向整个世界的人们。他希望人们停止毫无意义的争斗和对金钱无限制地贪婪,他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心灵的满足而不是对物质和虚名的无止境地追逐。耶稣怜悯众生,他明知在顽固的法利赛派统治的国家宣讲忍耐、仁慈和谦卑的教义会给自己带来不幸,但神圣的使命感令他为美好的世界不惜献身。他没有选择在拿撒勒安度晚年。他也没有去利用施洗者约翰的信徒的热情,只需要露露面,让人们以为期盼已久的弥赛亚降临了,他一下子就可以成为当然的民族主义运动的领袖。他选择了第三条路,远离父母,冒着被放逐、嫉恨和死亡的危险,把自己内心的声音向人们传播。那一年,他只有30岁,不到3年,他就被敌人钉在十字架上。一些史料认为,耶稣声称自己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亦即基督。最终,正是由于声称自己是基督而引发了论争,结果在宗教审判中被判刑,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种说法是有出入的。耶稣从来也不承认自己是弥赛亚,他一再表示自己的生命、幸福和舒适对自己都毫无意义,他所追求的理想是人类的互爱,对上帝的爱。他从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传道,当时确有人尊称耶稣为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耶稣以演说家的美誉闻名遐迩。耶稣主观上并非要获得虚名,他完全出自内心的信仰,一种伟大的爱的力量,这是一种不分种族,不分信仰的爱。但是客观上,随着他的传道的展开,人们拥戴他成为真正的弥赛亚。耶稣的教义是宽容慈爱而无偏见的。至于耶稣为人看病的许多类似神话的传说实际上是耶稣的爱心疗治了无数人的心病的一种象征和夸张,耶稣以他亲切诚恳的面容以及和善淳朴的气质,赢得人们的信任,心理和精神上的疾病往往因为信任即可获得出人意料的疗效。耶稣受难并非是耶稣因称自己是弥赛亚,而是现存秩序的受益者认为耶稣宣讲的“道”是现存法律和秩序最危险的敌人,所以他们处心积虑地要除掉耶稣。耶稣的罪名是自封为先知,宣传颠覆古老神权(神权统治残余)的煽动性教义。耶稣没有野心,无意成为民族英雄,他希望人们超越自身的欲望,在爱、仁慈和怜悯中团结起来。耶稣的“登山宝训”是:“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土地。饥渴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怜悯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上帝的儿子。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种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们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⑥耶稣传道从来不故作高深,他是简洁明快的;他的举止是宁静愉快的;他的教义与摩西律法是相悖的,“爱人如己”使得摩西律法土崩瓦解。但他衷心敬佩《旧约》的智慧,并常常在谈话中加以引用,这是对《律法》的创造性扬弃。耶稣在当政者看来比最凶恶的反叛者更危险,因为他教人们学会独立思考。耶稣是被十二门徒中的气量狭小、心怀妒忌、贪婪的无赖所告密出卖的,代价只是30个银币。耶稣和苏格拉底很相似,当时还是来得及逃跑的,但逃跑意味着默认自己的罪过,也意味着自己思想的失败。世界上最最令人恶心和卑鄙的动作是犹大以拥抱和吻他的老师作为暗号抓捕自己的老师,耶稣的门徒彼得用刀砍了卫兵的头,正奋勇救自己的老师,耶稣却拦住了彼得,因为耶稣不喜欢暴力,认为暴力只能招致暴力,而思想不是拿短剑和长矛来战斗的。耶稣被铐住了双手,耶稣是在没有核查证据,也没有听取证人的证词的情况下就被判处以死刑。耶稣并没触犯罗马的法律。耶稣死得非常屈辱,好像是逃跑的奴隶那样被钉在十字架上,而后挂在那儿直到渴死或俄死。后来传说耶稣死后三天又复活了,“复活节”便是基督徒纪念耶稣死而复活的节日。
耶稣没有写过任何著作,他的影响主要来自对他的追随者的著作所产生的间接的影响。基督教是追随耶稣的人们对耶稣的人生遭际,以及他的教导,被钉在十字架上和后来的复活所作的回应、反思和传播中发展出来的。基督教的最初文献是保罗写给早期基督教团体的书信即“使徒书信”,这要早于讲述耶稣故事的成书于公元七零年至一零零年的四福音书。耶稣成为上帝的儿子,《新约》把上帝解释为圣父,加上圣灵,就成了三位一体的表述:“上帝唯一,兼具三位格。”作为西方文化的重要传统和伟大文化的主要标志,基督教是令人崇敬的身份记号。基督教的最核心的主张是上帝独一无二地显现在这个一世纪在罗马帝国所占据的巴勒斯坦,这就是耶稣降生以来的生活、布道,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真实的历史事实与故事。《约翰福音》中说,耶稣是人,也是神,是道成肉身的上帝的永恒的道,即上帝独一无二地显现于耶稣的思想。路加福音写作的目的,是要向外邦信徒说明耶稣是完全的人子,是普世的救主。全书着重描述耶稣完美的人性。
基督徒相信耶稣是旧约之中应许的弥赛亚救主,是神的儿子,与神同等,却成为人,且借着死来赎人的罪,死后第三天复活,信祂的人称为义。这与犹太传统独一真神,靠行律法称义的观念不合。因而,犹太人的统治者拒绝了耶稣,这又是耶稣死因的一种解释。他们期待的弥赛亚是强而有力的政治军事统帅,而不是像耶稣这样出身贫寒,柔和谦卑的人。他们嘲笑耶稣是冒牌先知和假基督,于是借罗马总督彼拉之手,以冒充“犹太人之王的罪名,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耶稣死后复活,表现出上帝的恩典,其中的寓意,一是为了给人类赎罪;二是告诉人们,只要跟从十字架上下来的耶稣,人就能获救,就能从罪恶深渊中获得新生乃至永生。基督教的产生就是出自对基督耶稣赎罪和复活的这种信仰。本来新约与旧约是一脉相承,是与人立约的历史的延续与扩大,为立“更美之约”。新约中神的旨意不再从事旧约时期的献祭活动,只信赖新约中主所献祂自己的血和身体。他们不再试图建立政治的国度,只努力扩展属灵的国度。每年12月25日的圣诞节就是纪念耶稣的基督教节日。古罗马人也为了纪念耶稣,把他的生日作为人类时间历程的划分点。这一纪年方法即是全世界至今仍在使用的公元纪年法:耶稣出生之前称为公元前,耶稣出生之后称为公元后。而“圣诞节”就是为了纪念耶稣诞生的日子。“基督”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受膏者”——是指神为了特殊的目的而分别出来的人。希伯来文中的“弥赛亚”和“基督”是同样的意思。
《新约》要使人性变得更加神圣,告诉人们似乎并非是由上帝决定了人是有罪的,人天生就有作恶的本性,尤其是性欲更是恶的根源。祂告诉人们要过上更有意义的生活方式,一种与永恒真理和价值联系在一起的生活。这就是顺着圣灵而行,抑制情欲的生活方式,去除奸淫、污秽、邪恶、仇恨、结党、纷争、异端荒宴等罪恶行为,实行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在耶稣看来,财富、名誉或权力的欲望是世俗的而不是精神的欲望(《马太福音第5至第7章》。耶稣对信仰他的所有的人许诺永生(《约翰福音》3&16)这里的意思是信仰耶稣的人应当顺着圣灵而行,不再放纵诸如奸淫、嫉妒、结党、纷争、邪恶、酗酒、荒宴等肉体的情欲,而是去行仁义、和平、喜乐、恩慈、信实、良善、节制和温柔之事。这样一种救恩真理贯穿在《罗马书》的全过程:神先赐下律法使人认识神的心意以及自己的软弱,再差遣耶稣基督为人死,替人受罪的刑罚,并洗去人天良的亏欠,使人与神和好,又叫人脱离罪与律法,得享真正的自由。神不止拯救人的灵魂,还拯救身体。靠着圣灵得生的人就是把连同邪恶的肉身一起钉在十字架上。耶稣把《旧约》的律法总结为两条训谕:“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居如同自己”(《马太福音》22&34-40,《马可福音》12&28-31,《路加福音》10&25&28)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以后的复活被解释为上帝确保每一个被拯救的人死后还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原罪是指世俗之人由于陷入内心的冲突之中,虽然想做善事却因“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原因而未能行善。这个“住在我里头的的东西”不是人的本性好色,而是精神上的意志的自私、骄傲及其与上帝疏远,违背上帝的意志。
耶稣的人格就是三位一体的一部分。耶稣通过基督来奉献自己,靠说服人们信仰上帝从而得到上帝无偿的恩典,接受上帝的拯救得以重生。耶稣是超越的、永恒的上帝的一部分,是三位一体的一部分。耶稣的复活既是历史上的真实,又是上帝的独一无二的行为。
三、基督教对人的本质的规定
中世纪区别于古希腊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古希腊没有原罪说,基督教有原罪说。上帝创造了人,人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偷食禁果而犯下不可饶恕的罪,导致人与神的联系破裂了,人从此开始堕落,然而,神并没有因此而抛弃人类,仍然要拯救人类。原罪说是保罗的发明,亚当、夏娃堕落之后从此代代相传,罪的后果遗传给人类,否则,人就不会死。所谓原罪是指两种出自本性的罪恶:其一是指人类不信仰上帝而信仰自身的欲望,不是把上帝作为偶像来崇拜,而是把一味满足自己的贪欲作为偶像来崇拜,这就是与神为仇的罪恶,这是偏离正路的遍及全人类的罪恶本性。其二是指原罪意义上的邪恶,包括不义、贪婪、邪恶、嫉妒、凶杀、诡诈、恶毒、陷害、谄媚、狂傲、侮慢等。这两种罪相互遗存,不顺从神和顺从肉体是同一种罪,由于背离了神,肉体才堕落为罪恶之源。
在保罗看来,要摆脱原罪,只有依靠上帝的恩典。所谓“因信称义”即人要对耶稣的救赎做出积极地回应,相信耶稣是基督,耶稣基督之死是为人类赎罪,所以要相信耶稣,才能从原罪中得以解脱。得到解脱的人是受到神的恩典的人,是“神所拣选的人”,是神所恩赐的,并不是出于自己,所以不可以以此为傲。“因信而义”是因恩典而信,因恩典而称义,这是基督宗教的核心。耶稣反对用繁文缛节的戒律约束信仰,但又并不主张废除戒律。有一点是十分明确的,保罗指出人不能靠戒律得救,因为满足肉体欲望的规律使得一切道德律苍白无力,只有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才能摆脱肉欲的困扰。另外,爱比律法的强制更有力量,诫命中的最大的第一重要的诫命是爱神,其次是“爱人如己”,这个“人”是不分性别、年龄、种族、宗教、国度、社会等级的人。耶稣特别强调要爱弱者,“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马太福音》25&35-45)
上帝在创造人时曾经赋予人自由意志,但人犯下原罪之后便失去了自由意志。人的罪恶在于人在罪恶的统治下还自以为自己是自由的、自主的。如此就使得物质占有欲、权力欲和性欲这三种人类堕落的人性无法得到改善,只有依靠上帝的恩典才能恢复意志自由,在非奴役的情状下做出善的选择。奥古斯丁的问题是现实中的人完全受罪的奴役,没有行善的自由,人只能被动地接受恩典,不会做任何道德上的努力。安色尓谟则认为自由意志是上帝赋予人的不可更改与剥夺的能力,不因人犯下了原罪,人就丧失了自由意志的能力。托马斯也肯定人在堕落之后仍能行善,因为人性中仍然保有自由意志、良心和理性等善的本性。马丁路德否定人在堕落之后仍然保有自由,但又肯定人在获得恩典时的真正自由;否定人在堕落之后有任何善性,同时否认人在此时还有自我完善的可能,哪怕是通过做一些好事(即事功)也无所济事,因为拯救不是不断减少罪孽的过程,“拯救是上帝的恩赐,表现为灵魂的根本的一次性的飞跃。”⑦路德反对事功的目的是为反对天主教复杂的教阶制度和繁文缛节的仪式,诸如兜售“赎罪卷”等,反而还会造成更大的罪恶。路德肯定人的自然欲望的正当性,只是肉体应该受到灵魂的支配,当人成为新人了,有了灵魂的升华就不会犯罪了。路德继承了保罗的“因信称义”的思想,他强调“因信称义”主要表现在对上帝全能和公正的畏惧,以及人在上帝面前的渺小感、犯罪感和内疚感。最重要的是人要有谦卑感,把自我看成非存在,一切都由上帝完成。“上帝恩典的降临和因信称义是同时发生的心灵转变。”⑧在路德看来,基督徒的自由就是依靠恩典而获得的解放,是摆脱了罪的奴役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上帝赋予我们人类的,不是我们能力之中的。我们的意志只能是上帝意志的体现,一个基督徒只服从上帝不服从任何人,但同时他又是一切人的最忠实的奴仆,因为他爱每一个人,顺从上帝的旨意。他活着只是为了别人活着,压服肉体是为了更好地为他人活着,这是一种自由地服役,是为爱而工作,甚至把别人的罪由自己承担起来。他的自由还体现在对敌对我一视同仁,因为上帝就是这样做的,这样做才是真正自由的人。自由来自于恩典,没有恩典就没有自由。
加尔文也认为人不能自救,只有靠上帝的恩典才能获救。他比路德更强调获救的“选民”,更强调人的彻底更新,不仅仅灵魂,而是整个人都变成新人。加尔文是这样解决以前的“恩典”说的自相矛盾的:既然上帝是全能的、至善的,为什么不去拯救每一个可能被拯救的人呢?他的回答是,这是因为被上帝拯救的“选民”和不被上帝拯救的“弃民”是上帝的前定。前定意味着是无条件的恩典,是最值得感恩的恩典。上帝的前定是最高的善和公正,也是绝对自由的。基督教的自由建立在良心的基础上,这种良心超越律法;基督徒之所以服从上帝并不是因为惧怕律法,而是出于自觉;同时,宗教法规代表了上帝的意愿,正是出于对上帝的感恩,基督徒才遵守律法。所谓“新生”就是模仿基督的生活,这是上帝给我们提供的一个楷模。现在,新教把“因信称义”不仅强化而且普遍化了,“称义”不是外在的渐变,而是内在的精神转变,个人可以直接与上帝沟通,不需要教会作为媒介,个人创造的世俗价值也可以成为信仰的产物。这样新教就成了资本主义的推动力。
基督教的影响是深远的,它是今日英美文化的根基。在十四世纪牛津大学的教授威克利夫看来,圣经是美国建国时的“高级法” (Higher
Law)亦即根本大法(类似宪法)他说:“这圣经是为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而预备的。”任何实体法的制定都不能与其相违背,否则就是“恶法”。在基督教文明的国度,圣经就是自由的宪章,而“十诫”则是宪章的核心内容,它由上帝亲自用手指刻在石版上的。在美国人的心目中,上帝的律法是不变的,需要改变的是人,这是美国人的“法治观”(the
rule of law)。十诫中强调 “不可杀人”,实际上是强调人的生命的尊严;强调“不可奸淫”,实际上是强调婚姻关系的神圣性;强调
“不可偷盗”,实际上就是强调私有财产的神圣性;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平的司法程序,也就是程序正义。
综上所述,基督教对人的本质的规定可以作以下概括:人性本来就是恶的,这种恶不仅源于原罪,如上述的不义、贪婪、邪恶、嫉妒、凶杀、诡诈、恶毒、陷害、谄媚、狂傲、侮慢等,更重要的是人认识不到这种原罪的可恨、可怕和危害,搅得世界和人类自身不得安宁,人的罪恶在于既不相信律法又与神作对,不把对神的信仰当作克服自身罪恶的唯一力量,反而把贪欲当作膜拜的对象,导致与神为仇的更为致命的罪恶,这是偏离正路的遍及全人类的罪恶之本性。综上所述,耶稣的人格体现在神格之中,这是人的创造;祂要人怀揣谦卑去追求真理,要“爱人如己”;祂用宽容、忍耐、仁慈和谦卑和牺牲精神诠释了人的本质,满足了人们向往解救自身精神上的需要。基督教创新了犹太教的神学思想,谱写了人神关系的新篇章。而实际上,是人为自己找到了一条拯救自己心灵的道路。
&&& 注释:
①②【美】莱斯列&斯蒂芬森等著.施忠连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56、60页。
③④⑥[美]亨德里克&房龙著,圣经的故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440、438、507页。
⑤(《圣经&马太福音简介》1137页)
⑦⑧赵敦华.人性和伦理的跨文化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32-37页.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基于中西文化传统的人格理论比较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号:10YJA710051)
发表在《桂林论丛》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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