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多少日本人叫中国人什么段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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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营销做营销:营销人必知的中国式潜规则
思想决定存在,意识决定眼界。
  在中国做营销同样如此。如果我们仅用营销的眼光去看市场,也许只能看到营销;如果换一个角度,从中国文化的角度、从中国人性格的角度、从中国历史的角度来看营销,也许我们会看到另一个不同的营销世界,会找到不同的营销方法,甚至会创造不同的营销奇迹。
  此乃“跳出营销做营销”的方法,也是发现营销潜规则的方法。
  要做营销,首先要研究消费者;在中国要做营销,首先要研究中国消费者;要研究中国消费者,首先要研究中国人的性格;要研究中国人的性格,首先要研究中国的民族文化和深层心理。
  从中国人性格和文化角度分析,中国式营销有8个潜规则:
  潜规则1“中国式单一品牌”法则
  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中国人习惯了由一人发号施令。对于品牌,当然也是只认一个,由一个单一品牌统领无数个产品,就像*制度一样。同时,中国人自古就有“大一统”的概念,国家要求统一,分久必合,这是大趋势,品牌方面当然也讲求大一统。
  潜规则2“中国式品牌塑造”法则
  中国人崇尚权威,专家就是权威,所以用专家来推荐产品,无往而不利。穿白大褂的医生、教授、教师,甚至某个协会的大红印章,都是权威的代表,都可以用来证明产品的有效。
  还有就是中国人的“孝文化”可谓根深蒂固,深入人心。这也是可以利用来塑造品牌的,比如很多保健品广告里、礼品广告里、节日促销广告里,都有此类说辞,而且很有效果。
  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中国人的“舆论导向”和“从众心理”来塑造品牌。
  在品牌塑造方法中,还有一种最为快速见效的方法,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借势”,借什么势呢?借时尚的势,借时代烙印的势。
  潜规则3“中国式产品创新”法则
  中国消费者的品牌意识淡薄,他们更易变、更容易被暗示、更喜欢见异思迁、更喜新厌旧。这些特点,常常是中国企业为什么要不断进行产品创新的深层原因。
  可以这样讲,产品的创新,相关产品多元化,是中国市场的潜规则。所有企业,包括跨国企业,都必须进行产品创新,才能够笼络住喜新厌旧的中国消费者。
  中国的企业,如果没有一个权威的、强势的领导或创始人,这样的企业多半走不长远。*管理、权威管理在中国反而行得通,不*还不行。为什么?因为中国人的文化积淀里有“权威崇尚、权威取向”。
  同时,中国人比较散漫,不守纪律,不喜欢精确。所以,中国企业要完全照搬西方绝对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那肯定是行不通的。很多中国企业采用的都是“中国理念、西方标准”的管理制度,即把西方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经过中国式的改变之后,保留其中一部分,而加以一部分中国人的东西在里面,这样才能保证在企业内部行得通。
  还有,中国企业讲究“人治+法治”的管理方式,很多东西“不明言”,既要照顾制度,又要照顾人情,缺一不可。这些都是被中国文化决定了的做法。
 潜规则5“中国式团队”法则
  如何才能把中国人拢成一个团队呢?
  用利益,把个人的利益与团队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并依靠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来强制使之成为一个团队,并配以强势的领导。这样,才可能形成团队。
  潜规则6“中国式渠道驱动”法则
  中国地域广阔,交通不便,企业要把产品分销到全国各个市场,真的要使自己的产品分销到任何地方,使之无处不在,必须依靠渠道,分销的密度与广度,成为企业决胜市场的法宝。
  潜规则7“中国式地区策略”法则
  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各个地域间风俗、文化、习惯、口味、气候的不同,所以在产品开发、渠道建立、推广策略、促销策略等各方面都不能“一刀切”,在企业到了发展期后,必须进行市场细分,对不同区域市场,采取不同的开发策略。
  潜规则8“中国式多元化”法则
  甚至很多不知名的中国企业,都把自己的主营业务定位在:“房地产、金融、制造业”等,这成为一个通行现象。
  多元化可以搞,只看你怎么去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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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清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连东刑初字第0660号公诉机关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段某,农民。曾因犯合同诈骗罪于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现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东海县看守所。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东检诉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某犯交通肇事罪,于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俞中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段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段某于日22时40分许,驾驶苏G×××××号小型汽车,沿东海县驼峰乡驼峰村至前坞墩村水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浦湾路路口西侧,汽车与前坞墩村村民委员会设置在道路两侧的水泥墩相撞,致汽车乘车人李文利当场死亡,段某及乘车人滕某受伤,汽车及水泥墩损坏。事故发生后,段某见李文利经施救无效,遂弃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文利属外来暴力致其颅脑损伤伴颅内出血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已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段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户籍证明、本院(1999)东刑初字第285号刑事判决书、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单、车速查询信息、汽车租赁合同、调解协议书、收条、发破案及到案经过证明等书证;证人滕某、王某甲、陆某、李某、曾某、王某乙、苗某的证言;被告人段某供述和辩解;东海县公安局东公交认字(2014)第50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意见、连云港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连)公(化)鉴(毒物)字(2012)第905号理化检验鉴定意见;东海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段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已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段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戴培培代理审判员  陈珍珍人民陪审员  马长宜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姜 童法律条文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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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题:中国人民财产保?????公司滑县支公司、陈??因与马??、段?、段??、段??、靳??、段??、孙??、滑县腾?????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审理机构: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字号:(2011)安民一终字第64?号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人员:毛晓燕;陈新友;李迎春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安民一终字第6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公司滑县支公司,,住址:??????解放中路。负责人邓占云,经理。委托代理人樊大庆,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男,1966年2月??日生。委托代理人段永生,河南金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女,1970年5月??日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段?,女,1993年4月??日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段??,男,2003年6月??日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段??,男,1933年5月??日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靳??,女,1933年10月??日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段??,男,1963年9月??日生。六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丁军魁,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孙??,男,1969年5月??日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滑县腾?????限公司,,住址:??????解放北路。法定代表人温长明。委托代理人刘守先,男,1949年8月??日生。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公司滑县支公司(以下简称中保滑县支公司)、陈??因与被上诉人马??、段?、段??、段??、靳??、段??、孙??、滑县腾?????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滑县人民法院(2011)滑民初字第99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中保滑县支公司委托代理人樊大庆,上诉人陈??及其委托代理人段永生,被上诉人马??及段?、段??、段??、靳??、段??共同委托代理人丁军魁,被上诉人腾飞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守先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孙??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日21时50分许,在滑县文明路君悦王府小区门前路段,孙??驾驶豫ET8860号出租车沿文明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行人段成良、仝庆民相撞。造成段成良当场死亡、仝庆民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滑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孙??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段成良、仝庆民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段成良生前系滑县焦虎乡人民政府在编正式职工,是城镇居民。受害人段成良有配偶马??,有一女一子,生前弟兄二人。其哥哥段??先天性残疾,是城镇居民,其父亲段??、母亲靳??,均是农村居民,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经济来源,全靠段成良一人赡养。女儿段?、儿子段??,均是城镇居民。段成良日购买的诺基亚手机一个在此事故中受损,购买时价值2600元。豫ET8860号出租车于日在中保滑县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本文书还有375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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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公司滑县支公司、陈??因与马??、段?、段??、段??、靳??、段??、孙??、滑县腾?????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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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王建东、段文清等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泰立保字第19号
申请人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泰安市岱岳区开元路中段路东。
法定代表人王凤鑫,理事长。
被申请人王建东。
被申请人段文清。
被申请人弘盛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堰北社区。
法定代表人王安年,经理。
被申请人王安年。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王建东、段文清、弘盛地产有限公司、王安年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对四被申请人价值1000万元的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人以其单位自有资金为本案提供相应保全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王建东、段文清、弘盛地产有限公司、王安年银行存款10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申请人应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朱惠东
审判员  秦洁建
审判员  刘传新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燕冠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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