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三弘气压棒重工恶意欠薪为何迟迟无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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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者的“紧箍咒”
&&&&蒋师傅是从四川来到贵阳打工的农民,一个月以前他参与建设的楼盘开盘了,而且钥匙也已经发放到了业主手中,但蒋师傅和100多名同样在这个工地打工的工友至今仍没有拿到被拖欠了几年的工资,总共300多万元。&&&&这100多名工人中,有的从打地基开始就在这里工作了,有的只来了不到1年,但他们的遭遇是一样的,至今都没有拿到该得的薪水。一位泥水班的工人讲,她和丈夫都在这个工地打工,承包方每月只给他们点生活费,他们两个人也只能得到200元。&&&&微薄的生活费代替不了他们的血汗钱,工人曾多次去找承包方讨要,承包方对他们的承诺是:“竣工就给你们,按合同给。”欠薪事件一拖几年,如今承包方却说没钱可发,原因是楼盘的开发商没有把钱结清。当工人们找到开发商时,开发商负责人说,因为承包方没有达到验收标准,需要承包方整改,目前工程款不能结算。&&&&近年来,各地农民工被欠薪问题不断发生。尤其是建筑行业,由于农民工数量大、流动性强、维权意识差等原因,加之工程被层层转包和垫资施工等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了农民工权益极易受到侵害。&&&&欠薪源于违反“游戏规则”&&&&本应由承包方来支付的工资为什么总是出现拖欠甚至互相推诿的状况,难道承包方根本没有足够的能力雇佣农民工吗?&&&&为保证承包方在建设初期有一定的资金作为保障,国家对此并非没有强制规定。建设部在1999年10月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修正)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开发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要求相应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但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实际上开发商将预付款打入施工企业的账户后,施工企业还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开发商。早在招投标之前,开发商与施工企业就已达成默契,签的是阴阳合同,这笔钱要退回给开发商,否则就别想拿到工程。施工企业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能揽到活。&&&&&虽然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垫资施工,但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开发商早已将垫资施工作为变相筹资的渠道,借以降低资金成本、转嫁经营风险。&&&&&&而开发商为何迟迟不予结算工程款,该知情人士透露:“这些开发商用本应结算的工程款去开发新项目,以赚取更高的利润,所以他们想方设法一拖再拖,开发商拖建筑商,建筑商拖承包方,承包方自然也就拖欠农民工。”&&&&行政发力治理欠薪事件&&&&今年1月28日,人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清偿,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地方政府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此外,对未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规划和用地、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手续,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建筑项目层层转包是造成农民工欠薪的一个重要原因。此次《通知》明确指出,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致使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如果是因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看似从此农民工可以据此结合自己的情况,直接找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索要工资了,但实际操作中障碍依然难以克服,建设单位和承包企业会以他们之间的合同约定而拒绝立即支付。最后倒是由当地政府拿出一大笔钱予以先行垫付。&&&&广东行政学院法学院教研部副主任宋儒亮认为,政府为某些不良企业垫付工人工资,看起来是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却大大削弱了法律真正应该发挥的作用。这从法律上、道义上、税收上来讲都是不公正的。&&&&资方一走了之,劳方只能一闹了之,政府只好一赔了之。背离法律的解决途径,最终只能让法律失去效力,各种规章形同虚设。&&&&小“双卡”带来大改变&&&&记者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了解到,自去年8月以来,成都通过实施实名“权益信息卡”和“工资银行卡”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机制,防范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效果显著,与上年同期相比,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下降了85%。&&&&&成都市建委副主任陈先龙介绍,实名“双卡”管理、工资专户管理两项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均要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同时为其办理实名“权益信息卡”和“工资银行卡”,农民工工资由用人单位委托银行统一代发,每月经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直接划拨到每个农民工的工资银行卡上,从而严格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成都市建委建管处处长曾进认为,实行双卡制还有一个特殊的意义,农民工进出工地刷“权益信息卡”,这张卡可以作为劳动维权的重要依据,证明了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解决了以往企业为逃避支付工资,拒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四川务工的农民小张说:“现在每个月的工资都会按时发到工资卡上,干起活儿来心里特别踏实。”&&&&恶意欠薪已入刑&&&&虽然在行政和民事领域都对欠薪行为进行了调整,但行政制裁与民事制裁对用工单位调整的力度还是不够,违法成本非常低。&&&&为惩治无良老板,今年5月1日起,恶意欠薪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北京市政协委员鲁哈达认为,将恶意欠薪者入刑是必要的。他指出,很多法律法规采取一系列措施,财政在这方面花了很多钱,有的甚至是冤枉钱。此次刑法修正案将拖欠劳动报酬列为犯罪,正表明了要依法加大解决欠薪问题的决心。&&&&包工头老杨说:“以前,像我这样的二包工头也是欠薪的受害者,我上一级的承包方不给我工钱,我就得给我的工人垫钱发工资。这回我轻松了,干活不给钱就是犯罪,我的钱就好要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则认为,这个罪名在以后的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危险在于,恶意欠薪如何来界定。如何定义“恶意”与“造成严重后果”?“欠了一千万薪但无人跳楼,与欠了一千元薪但有人跳楼,你认为哪个后果更严重?”何兵问道。&&&&一位基层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界定还需出台司法解释,给法官一个明确的量刑尺度。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恶意欠薪罪,这个新罪有点冷
  陈峥嵘 制图&&同样是针对热点问题设立的罪名&&“危险驾驶”纷纷用刑&&“恶意欠薪”少有涉罪&&□记者&端子&&本期嘉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郭书山&&&&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卫国&&&&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景新闻&&背&&年末,又到了农民工讨薪纠纷的高发期。一些农民工通过堵路、跳楼甚至挖坑掩埋自己等方式讨薪,其做法越极端越说明讨薪难度大。我省从12月1日开始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专项治理,人社厅、住建厅、公安厅、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总工会等6部门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12月6日,我省法院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也是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12月4日,一个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调查报告出炉,报告显示受调查群体中每月结清工资的建筑工人占比28.1%;22.5%的工人在工程结束的时候结清工资;40.2%的工人要到年底才能结清。从工资拖欠情况来看,41.2%的建筑工人有过工资被拖欠的经历。由此可以看到,拖欠工资到现在仍然是一个大概率事件。有分析人士说,受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今年的讨薪工作要比往年艰巨,发生拖欠的几率增大,毕竟,有80%以上的农民工在中小企业及房地产建筑业里面打工。另有报道称,建筑企业超过七成的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房市的低迷也会影响建筑工人工资的发放。人们呼吁采取比往年更坚决、更有效的措施保证农民工领到血汗钱。&&而事实上,今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已明确将“恶意欠薪”入罪,与恶意欠薪罪同一天颁布的危险驾驶罪很快得到全国各地司法机关的呼应,一时间,关于醉驾被刑拘、判刑的各种报道蜂拥而来,但同样是针对社会热点而设立的罪名——恶意欠薪罪却在司法实践中迟迟未见动静。截至目前,我省尚无一例恶意欠薪案立案。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进入12月,我省受理此类一审案件较多的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已有15件欠薪纠纷立案,与去年相比有增无减,可以说恶意欠薪罪的出台对此类纠纷尚无影响。&&在全国,目前只有广东出现首例恶意欠薪罪。一工程项目负责人因为拖欠工人10万元工资逃跑,后被民警抓获。9月底,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项目负责人有期徒刑10个月,罚款2万元。&&欠薪入刑的目的显然是要使处罚具有更大的威慑力,在具体实施时却遇冷,原因何在?如何有效地帮助民工讨薪维权?&&【说法一】&&罪名难界定是遇冷的根本原因&&“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的定罪标准应该是欠薪入刑迟迟难见回应的根本原因,因为从刑事角度追究一个人的法律责任是需要特别慎重的,缺乏关于恶意的细则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就很难执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郭书山接受采访时说,虽然拖欠工资的情况还大范围存在,可一旦发生劳资纠纷,人们的第一反应还是不想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希望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达到追讨工资的目的。刑事手段毕竟是所有制裁手段都穷尽后才用到的最严厉惩罚。郭教授说,从媒体相关报道上,也可以看到相关部门正在采用非刑事的手段尽量处理欠薪的问题,建筑部门也意识到了欠薪入刑的严峻性,积极筹措、想办法支付民工工资,尽量避免上升到刑事高度。&&&而从立案来说,欠薪入刑案属于公诉案件,需要公安机关立案、移交,那么公安机关对报案需要查清是否恶意,是否真的欠薪,到底如何把握也是公安机关面临的难题。所以,即使接到报案,也不愿意立案,是因为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缺乏执行细则和标准。&&&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认为,这个罪名本身在司法实践中就不太容易界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欠薪者为恶意,可事实上,很多欠薪事件是因为包工方被拖欠工程款后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导致的,是一些客观原因造成的,不是有钱拒不支付的主观故意,“而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也是它难以执行的原因之一”。&&&【说法二】&&罪名启动主体常缺位&&“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连民事诉讼都想不到,更不会想到动用刑法手段来维权,所以就导致这个罪名缺乏启动主体。”李晴川律师说,各地法律援助中心是可以免费为农民工提供诉讼支持的,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农民工主动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的非常少,这需要相关部门包括媒体的引导。&&“而对于被欠薪者,一旦欠薪者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他们的薪水可能更难得到,其实,讨薪者的目的只是想追回自己被拖欠的工资报酬,而非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所以,他们更愿意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监督来解决自己的问题,除非迫不得已,不会选择报案,这和老百姓不愿打官司的心理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觉得扯上官司就很麻烦,其实也暴露出诉讼成本高的问题。”郭书山副教授说。&&&关于讨薪的诉讼成本,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卫国认为,“诉讼费本身并不高,更多的诉讼成本花在了取证上”。从他们办理的民工讨薪案来看,因为缺乏相关证据常常导致案件的调解、审理陷入被动。他说,能想到去法院起诉讨薪的农民工应该说法律意识相对强一些,却也缺乏证据意识,既没有书面的用工合同,也没有欠条,很多欠薪方就不承认自己欠钱,这使得法官陷入被动,讨薪方要想办法提供证据,奔波于法院之间,也会增加其诉讼成本。所以,他提醒外出打工者,“不管是长期工作还是打短工,最好签订一个书面的协议,另外,向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是留下证据的一种方式,再不行,手机通话录音、拍照也能起到补充作用”。&&【说法三】&&需加快立案标准出台&&“加大讨薪力度,一方面农民工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公安、劳动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引导,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既可寻求法律援助的协助,也可以通过民事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手段来惩治恶意欠薪者。公安、法院、检察院应对恶意欠薪者进行有力打击,优先立案、侦办,既严惩恶意欠薪者,也要追讨回农民工被欠的工钱。”李晴川律师说,既然相关司法解释缺位是造成该恶意欠薪罪无法施行的原因,那么,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过程中,河南能否出台地方性的立案标准,比如在欠薪金额、拖欠时间等方面来界定“恶意”,让法官在具体操作中有所依。&&链接&&恶意欠薪罪&&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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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活报法律是最有力武器&对症下药严治恶意欠薪
&&&&&&字号
原标题:法律是最有力武器 对症下药严治恶意欠薪  《经济日报》记者发现,农民工欠薪既有经济下行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原因,也有诚信缺失、多头管理监管不到位等原因――   对症下药严治恶意欠薪
  近日,《经济日报》多路记者分赴各地采访发现,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遇冷等因素影响,建筑行业、餐饮等人员密集型企业欠薪现象严重。此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成为欠薪发生的集中地。欠薪案例中,有的是恶意欠薪,有的是由于建筑项目层层转包,中间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大多数被欠薪的农民工,经常是在凭个人力量向企业或包工头讨要实在无望后,才转而向有关部门求助。对此,我们希望,应区分欠薪的原因和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对恶意欠薪严打重罚;对确实遭遇困难的企业予以帮助;对因不规范承包、转包造成的资金问题,从源头予以规范,防治结合。此外,还应尽快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   法律是最有力武器   “欠薪入刑,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以前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投诉时,由于执法权限不大,经常出现执法容易执行难的尴尬。”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主任李兴荣告诉《经济日报》记者。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按照行政处罚,恶意欠薪以前顶多是罚款2万元,很多企业不怕罚款。但是欠薪入刑标准明确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   日,甘肃省秦安县农民工张孝平和一起打工的16位农民工兄弟向张掖市民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于2013年5月在民乐热源厂扩建工程等两处工地工作,眼看要回家过年,没想到小包工头何正昌却拿着公司发给他们的9万多元工资不知所踪。   接到投诉后,民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民乐县热源厂扩建工程和民乐县中医院综合楼工程由张掖市华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项目负责人是岳谷秀。岳谷秀将钢筋的制作与安装承包给了何正昌,何正昌招来张孝平等17人进入工地工作。”李兴荣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华泰公司按规定预留了3万元作为维修费用,其余款项全部支付给了何正昌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但是,何正昌领到款项后,并没有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里,而是携款不知去向。经过调查,民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张掖市华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何正昌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华泰公司及何正昌于日前足额支付张孝平等农民工工资。   在联系何正昌未果后,华泰公司在日与张孝平等人达成协议,用预留维修款3万元发放了部分农民工工资,但尚拖欠61390元。“后来,我们多方联系,依然找不到何正昌。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何正昌涉嫌携款逃匿,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李兴荣说,日,民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有关材料移送民乐县公安局,请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日,何正昌被民乐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当年11月13日,民乐县人民法院判决何正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案发后,何正昌家属向张孝平等人偿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   “建筑市场的管理不规范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之一。”李兴荣指出,“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很多用人单位都是与农民工达成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合同,造成发生欠薪时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而且,很多建筑单位都没有严格落实日清月结制度。”为此,他建议,要推广一些大的建筑企业的规范管理措施,农民工工资由建筑公司直接发放到农民工的银行卡上。“这样一来,不管经过几道分包程序,工资款项都不会到包工头手里,也就避免了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发生。”   工程承包必须规范   “开发商和承包商之间存在工程款拖欠问题,不好解决”   “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钱了!”近日,瓦工明伟和他的255名工友们在辽宁省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领到了建筑公司拖欠的工资,共计325万元。窗外是零下20多摄氏度的寒冷天气,但是他们的心里却热乎乎的,“领到钱,就能安心回家过年了”。   日,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了明伟及其工友们的投诉,投诉所在工地的开发商沈阳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255人工资325万元。接到投诉后,查明情况属实,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对沈阳某建设工程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案件并不复杂,可是开发商和承包商之间存在工程款拖欠问题,不是很好解决,我们每隔两三天就会找开发商和承包商,督促他们尽快筹集拖欠工资款。”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冯旭光告诉《经济日报》记者。12月16日,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大队再次下达决定书,要求拖欠的工资款于12月末拨付到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   “2014年,铁岭市采取加强机制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畅通投诉渠道、严肃处理欠薪行为等多项措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比上年减少400余万元。”冯旭光告诉《经济日报》记者,铁岭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铁岭市开展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清欠合力,当年14起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其中两起欠薪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起涉案人员被处以3个月拘役和15万元罚款,另一起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彻底治理欠薪,重在标本兼治。”冯旭光介绍,铁岭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规定规划部门在发放《规划许可证》前,必须查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工程项目缴纳保证金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住建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查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工程项目缴纳保证金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发放。此外,还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记录和工程项目档案,将发生过欠薪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讨薪不宜单打独斗   “自己跑了大半年,劳监大队一调解,不到一星期钱就要回来了”   日,河北省邯郸县河沙镇农民工高建涛和他的工友们终于领到了被拖欠半年的8万元工资。   高建涛是个钢筋工,也是一个小包工头,2014年,他与12个工人一起承包了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程。按照当初的协议,他们的工资每月按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辛苦几个月下来,他们的工程终于顺利完工,按照协议,他们应该拿到8万元工程款。   然而,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样顺利。本属于他们的这部分工程款由公司结算给了工程介绍人王某。而王某的手下又有钢筋工、木工等许多包工队,高建涛等人的钱迟迟没有拿到手。   “我家住在河沙镇,介绍人王某家住在马头,为了要钱,我往他家跑了多少趟,自己都数不清了。”高建涛说。   听说邯郸县建立了清理农民工欠薪工作组,专门帮助农民工讨工资,12月23日,高建涛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劳动监察大队。接待他的劳监大队队长徐书清立即跟该建筑项目的介绍人联系,并到其所在的项目单位调查取证,向项目方讲解政策,现场协调处理,当场下达了《限期支付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了解到情况后当场表示,无论如何,一定要把高建涛等人的承包工程款送到他们手上。   12月26日上午,项目经理和高建涛等人来到县监察大队办公室,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项目方现场集中支付,拖欠的8万元工资悉数偿还。当一沓沓崭新的钞票拿到手里,高建涛禁不住喜极而泣。他说:“自己跑了大半年,没想到劳监大队一调解,不到一个星期钱就要回来了。现在国家制定了保护农民工的好政策,劳监大队就是‘农民工之家’,就是咱的娘家人!”   徐书清说,春节临近,为帮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足额工资,县里组织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成立了8个专项工作组,对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恶意欠薪“两拖欠”现象进行集中治理。截至目前,已累计排查用人单位43家,受理解决74起,涉及务工人员4812人,追讨被拖欠薪金1.2亿元。“遇到欠薪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不仅费时费力,还往往得不到满意的结果。”徐书清提醒广大农民工。   (本文采写:经济日报记者 李琛奇 张允强 雷汉发 陈发明 代国祥 通讯员 张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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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文体广场规划用地部分地块长满荒草。
深圳晚报记者 余海洪 山东轻工业学院实习生 任毅 摄
深圳晚报讯 (记者 赵东眉) 布吉文体中心并不涉及拆迁等难题,为何迟迟不见动静?昨天上午,不少市民致电本报热线向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反映布吉文体中心“难产”一事。昨天下午,市人大代表黄翔、政协委员赵青专程前往布吉,实地察看了该工程的用地情况以及工程进展。据了解,目前该工程确未有动工迹象。相关部门称,工程一直都在前期准备中,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建设资金。 目前该处选址都已围合起来,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一直没有停止。但因为该工程是“大体量”,工程资金问题没有解决,一直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建设。 ——布吉街道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屈主任 1 市民反映文体设施不足 昨天上午,住在布吉街道办附近的居民罗先生通过本报“百万市民问政零距离”热线向代表和委员们反映了此事。他表示,随着交通日益便利,布吉居民越来越多,但相关文体配套设施却表现出不足,让此地居民生活质量大打折扣。“平时想看一场电影,我们都要开车到市区去看,非常不方便。同时,也让我们居住在原特区外的居民产生强烈的落差感。” 早在2010年10月,罗先生通过媒体了解到,布吉将花费3.7亿元建设一座总面积4万平方米的布吉文体中心,工程将于2011年上半年开工。但时间已过去近两年,仍不见工程有任何动静,罗先生觉得纳闷。据了解,布吉文体中心选址位于深惠公路北侧、布吉街道行政中心背后,项目总用地为19426平方米,该处选址是政府用地,已无任何建筑。 2 资金问题导致工程未按计划建设 下午,记者随市人大代表黄翔、政协委员赵青来到布吉街道办,随后到现场实地查看那块计划用地。 记者看到,拟建文体中心的地方由三块地组成,其中一块地里长满半人多高的杂草。其他两块地是水泥地面,有人正在进行消防训练;一块是没有硬化过的空地,有工人在清理草皮。 布吉街道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屈主任说,目前该处选址都已围合起来,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一直没有停止。但因为该工程是“大体量”,工程资金问题没有解决,一直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建设。“街道领导也关注此事,街道多次同区发改局、文体旅游局协商。但大运会之后,区里和街道财政都比较紧张,资金优先用于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方面的投入,所以没有文体中心的建设资金。之前,龙岗区也想过争取上级的投入,但一直无法落定。该工程后续运营成本较大,基建部分仅仅是整个文体中心工程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解决好建设和今后发展运营等问题,草草上马也是对市民不负责任,我们不会这样。” 3 吸引社会投资遇到困境 在去布吉之前,人大代表黄翔、政协委员赵青便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上网查询相关内容,做好了调研前的“功课”。 黄翔代表问道,该工程在2010年3月时曝出投入是4.9亿元,但2010年10月又曝出是3.7亿元,工程投入“缩水”是怎么回事?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许处长解释说,目前该工程的前期预算应该在5.1亿元(如果是政府投资), 所以不存在“缩水”一说。目前工程不见动静是资金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他称,该工程是一项公益性质的大工程,龙岗区和布吉街道都没有这个资金,眼下最好的办法是吸引社会投资。按照市政府2010年出台的81号《关于引进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龙岗区政府一直在积极引进社会投资对该项目进行建设。但是,该项目的用地是文体中心,是公益性质用地。很多开发商认为项目投入大、怕资金回收慢,不肯轻易投资。从长远看,这种社会投资在减轻政府负担的同时也能实现惠及百姓的目的,但目前这种社会投资建设没有先例,在政策和配套上没有借鉴,这也是工程难以上马的原因之一。 4 工程建设还没有明确时间表 最后,龙岗区和布吉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也没有给出一个工程建设的时间表。“布吉这几年因为发展比较快,很多相应的设施正在配套当中。因为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工程无法进行,所以给不出时间表。但这一工程,街道方面会积极去努力,希望能早日动工,请市民理解。”布吉街道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屈主任说。 “目前布吉街道在群众文体活动方面,提出了‘文化布吉’的目标,现在已全力打造‘大芬油画’、‘文博宫’、‘布吉客家音乐联谊会’、‘广东省汉乐培训基地’、‘健身秧歌’等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近年来在文化建设方面,布吉花了大力气,做了很多方面的工作。所以,文体中心的建设不能立即实施并不能代表布吉街道不重视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屈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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