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证怎么办理。接收地的准迁证我已经办理完了,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需要什么材料?

银川:迁户口不再需要准迁证和迁移证
  11月18日讯& 据银川晚报报道:大学毕业,户口落在工作的城市,想把户口迁回家,但又需要准迁证&&以往,市民办理户口转移要在迁出、迁入两地派出所之间&两头跑&,手续繁琐。如今,我区不需再开户口迁移证、准迁证了,区内户口迁移网上一次性办理即可。
  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也不需再提供准生证和村(居)证明等证明材料。
  昨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公安厅推出了8项新措,让户口登记管理更加便民。
  迁户口不再需要准迁证和迁移证
  从日起,全区取消户口准迁证和迁移证,实施区内户口迁移网上一次性办理。凡本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一次性在户口迁入地办理。届时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市民,可由本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与户口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户证中心)申请办理。
  派出所(户证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和信息后,对符合迁移条件,证明材料齐全,按规定或经批准可以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调取人口信息资料、录入迁移原因、新的住址、与户主关系等信息后,办理相关的户口迁移手续。
  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不再需要准生证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向婴儿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这里也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
  婴儿出生登记随父随母自愿。不得以未提供生殖健康服务证(即准生证)、村(居)证明等证明材料为理由,不予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说,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不再要求提供准生证和村(居)证明等证明材料。
  超计划生育的婴儿申报户口登记后,派出所应当按规定将有关情况通报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简化程序少跑冤枉路
  其他6项便民新措为:
  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就近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车和入住旅馆。
  对群众申请办理户口符合政策规定的,但手续不全的,要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群众补充事项,不让群众跑冤枉路。
  凡能通过公安网查实居民户籍信息的,不再让群众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简化审批程序,补录补登户口、变更出生日期由地市公安机关审批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对群众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的派出所必须于当日内向公安厅制证中心上传制证信息,确保办证的群众在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取证。
  为急需用证的高考学生及春节返城返乡的农民工开辟办理身份证绿色通道,派出所即时受理即时上传,在3个工作日内制证完毕,并在指定地点领取。
  本报记者谭磊
  婴儿申报出生登记新旧措施对比
  措施实施前措施实施后
  时间1年内1月内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计划生育婴儿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所长审批)
  原文标题:成人迁户口不再需要迁移证婴儿入户不再需要准生证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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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户口迁移有准迁证
结婚户口迁移有准迁证
结婚证明不能作为户口迁移证明使用。如果需要迁移户口,各地夫妻间投靠的规定是不同的。一般需要结婚满三年以上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批准后,派出所会为您开具户口迁移准迁证,您带着准迁证回原籍,再开户口迁移证
7条其他回答
男方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写申请,申请女方结婚合户。先到男方派出所签字盖章,然后到男方公安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户口,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再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男方户口本、二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入户即可。OK
x希望能对你有帮助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如何办理公民迁出户口手续?   按下列办理公民迁出户口手续:
  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
  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1、户口迁移实行户口准迁制度,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户口迁移实行户口准迁制度。下列情形的户口迁移,应先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
⑴跨县、市迁移的;
⑵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的;
⑶同一县、市范围内,由农村迁往城镇,由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由镇迁往市,由城市郊区迁往市区的。
2、干部、工人工作调动、录用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干部、工人工作调动、录用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应持县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的批准文件及《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准迁证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再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具备随军条件的现役军官家属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具备随军条件的现役军官家属,由部队指定专人持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及随军家属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准迁证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再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4、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须持盖有学校公章和省或地、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在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录取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5、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原则?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时,落实接收单位的,在接收地有非农直系亲属的,应落在直系亲属户中;接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户;接收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可迁入单位集体户;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才中介机构或户主签章同意的,其户口可迁入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集体户或其亲友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户口应先迁回原家庭所在地;待落实接收单位后,可从家庭所在地迁入接收地。
6、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各类非公有制组织(单位)、民办事业性质单位接收的,户口在学校的,由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到户籍窗口办理迁出户口关系;凭地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准迁证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户口在家庭所在地的,经审签后,凭《通知书》办理迁出户口关系、再到准迁证窗口办理落户手续(计划内自费生从家庭迁出农业户口的,迁入地直接落非农业户口)。师范类毕业生凭地市以上教育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加盖印鉴的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准迁证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7、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应在毕业离校时凭有关证明到户籍窗口将户口迁出,并在户口迁移证的备注栏注明“待就业迁回原籍”;凭《待就业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等到准迁证窗口办理落户手续。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其户口暂不迁移,待落实就业单位后,户粮关系可从家庭所在地迁入接收地。
8、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后调整接收单位的,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后,因专业学用不一致,从报到之日起一年内经地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调整接收单位的,凭人事部门签发的《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调整工作通知书》,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9、技工学校录取和毕业的学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省技工学校录取的城镇居民户口的新生,可持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录取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学生毕业后,户粮关系原则上一律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10、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转学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经批准转学,需在省内办理户口迁移的,应持省教委的批准文件或省级主管厅局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持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需跨省办理户口迁移的,则须持迁出和迁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11、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退学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因故退学,需将户口迁回其原户口所在地的,应持学校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持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1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录取和毕业的学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的学生,可凭省招生委员会签章的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录取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学生毕业离校时,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待落实稳定的就业单位后,凭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户口迁往就业地单位落户。
13、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未完成学业或退学的,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未完成学业或退学的,将其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恢复原户口性质,其中入学前属于普通中专毕业的学生,将其户口迁回原家庭或抚养人所在地,保留非农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时,应持学校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凭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14、公民购买商品住宅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公民购买商品住宅迁移户口的,需提供购房者的《房产证》、居住等证明材料,填写《入户申请表》,由咨询受理窗口受理申请。
15、在城市、城镇投资、兴办实业的公民及其直系亲属如何办理将户口迁入城市或城镇?
答:在城市、城镇投资、兴办实业的公民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须提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数额证明和有关合法固定的住所证明材料,填写《入户申请表》,由咨询受理窗口受理申请。
16、户口迁移中随父母迁移的未婚子女指的是哪一些?
答:未婚子女随父母在农村之间、城镇之间迁移及城镇迁往农村的,确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不含离婚)。未婚子女随父母“农转非”和随父母迁往人口实行控制的城市,是指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和生活不能自理需依靠监护人抚养的成年人,如:残疾、病残等,这类对象须有派出所民警专门的调查核实材料。
17、办理父母投靠城市子女的户口迁移,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父母身边无子女需要投靠城市子女共同生活的,凡男性超过60周岁或女性或55周岁,可在一子女所在地的城市申请落户。
18、公民申请户口“农转非”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农转非”。
⑴在农村确无直系亲属依靠,且年老(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确需投靠市、镇职工、 居民子女生活的。
⑵年龄满40岁或结婚登记满10年(晚婚满7年)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
⑶市、镇职工、居民按照《收养法》规定从农村收养的14周岁以下子女。
⑷夫妻一方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⑸市、镇职工、居民寄养在农村的未婚子女。
⑹在市、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如火葬场工人、野外勘探流动性作业工作、环卫工作等),其在农村且结婚满3年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⑺城市市区职工、居民在农村的妻子所生的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
19、公民申请户口“非迁非”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非迁非”。
⑴外地非农业人口(无职业),与市区非农业人口结婚,有居住条件的家属及其未婚无职业的子女。
⑵外地离、退休(辞、退职)人员来市区投靠夫(妻),或身边无子女必需到市区投靠子女生活的。
20、公民申请户口“农迁农”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农迁农”。
⑴外地农业户口妇女与市区农业户口人员结婚,需迁入户口的。
⑵有女无儿户,婚后男到女家落户的。
⑶农业户口的父母子女互相投靠的。
21、哪些人员在缴交城市增容费后,可在市区落户?
答:①、外地非农业人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缴交城市增容费2000元后(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免交),其待业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要求随迁的每人需交城市增容费3000元(市委组织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除外),经批准可在市区落户。
⑴市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经市人才交流中心批准聘用的干部、科技、教育、管理人才。
⑵在市区工厂企业工作的业主、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熟练工人且工作在一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毕业文凭的、有居住条件、当地生产需要、主管部门同意的。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由劳动部门审核。
⑶在市区购买商品房或合法自建房屋的居民。
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办理“自理口粮城市户口”。
⑴在市区投资兴办实业的外商(含华侨、港澳台同胞)聘用的国内亲属、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
⑵在市区开办工厂、企业、服务行业(含内联企业)和从事科技开发或受聘的科技、教育、管理人才。
⑶在市区有固定住所、有相对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
⑷市区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自理口粮城市户口”)在农村的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
对符合⑴、⑵、⑶项条件的迁入人员,每人需交城市增容费5000元;符合第⑷项条件的迁入人员,每人需交城市增容费3000元;但不单独办理16周岁以下小孩迁入寄居。
22、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市内户口迁移必须坚持“人户一致,正当合理”的原则。
⑴单位、房管部门分配住房或自己购房的。
⑵夫妻、父母与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公爹(婆)与儿媳或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相互迁移的。
⑶其他合理正当的迁移。
23、准迁证,迁移证遗失、超过有效期如何处理?
答:公民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遗失户口准迁证、迁移证或户口准迁证、迁移证超过有效期限的,应到原签发证件机关申请补发或换发新的证件
没有结婚 可以迁移户口 结婚了迁移户口叫婚迁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拿到准迁证,然后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证,在到接收地上户就OK了。祝你好运!遇到好心的户籍民警!否则告他不作为吧
结婚迁移户口(省内迁移)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户口迁移证是不能登记的.赶紧拿着户口迁移证先回老家教育局落户,千万别让过期了,落回去之后,会给你出个户口本,你可以拿着户口本去婚姻登记证开具未婚登记证明,然后带着未婚登记证明和户口本可以与你对象去登记.以前婚姻登记只需户口本,现在需要单身证明(未婚证明).你落户之后,再想迁回重庆,可以再按重庆那边的接收政策处理.有公司接收最好,开个户口准迁证,才能迁移到重庆,你别等了户口迁移证过期了,可就麻烦了,你就成黑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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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人户口确实挂于其集体大户中,就直接把户口挂在B城市人才服务中心,其户籍科见准迁证后,这样的流程才对,大部分说应属于迁入地首先开具准迁证:不存在非转农所涉及的相关利益问题,经到老家A城市派出所咨询,但是老家派出所一口咬死说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必须要户口迁移证才可以落户,后告知大学同学帮忙在B城市开具户口迁移证,开具户口迁移证给我?是出具什么说明呢,后再把准迁证拿到B城市派出所,现在本人拿着户籍证明(还包括本人的集体户口登记卡)去老家办理准迁证,也咨询过很多人,本人拿着户籍证明到迁入地(老家A城市)开具准迁证?(强调,我该怎么办,大学毕业后因暂未考虑把户口迁回原籍,我就很头疼?还是,急需把户口迁回原籍A城市,B城市派出所经过查询,但户籍人员告知必须要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和户口登记卡用不了)才同意出具准迁证,为什么各个地方的政策和流程不对口呢,因本人疏忽(毕业三年)上大学时把户口从老家A城市迁入B城市,告知只能出具户籍证明(无法出具户口迁移证),现本人在老家的省会C城市工作了三年?还请高人指点,且村委会已经出具接受证明)完全是在为难我们老百姓嘛,现因涉及一些户口问题,一直未办理相关落户手续,顺便把我的户口一并迁至原籍,因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要户口迁移证方可办理落户手续(同时开具准迁证),现在两边派出所给予的说法不一致
提问者采纳
没与其他的资质是不允许落户的。道理很简单。或者你就问,经审批同意后开具户口迁移证。举例来说,毕业后在广州工作,必须知道你的户口去向,准迁证交回学校后,档案管理者要对档案的去向明确,把户口迁走了,工作三年,如果要把户口打回原籍,所以这个程序是对的。你现在的户口已经在上学地的人才市场,所以你现在的身份不是学生看了你的说明,再次开具户口迁移证,这里落户有什么条件。毕业时,这时不需要老家接收派出所先开具“准迁证”,档案不会放出来,而是“社会人才”。和档案一样,估计那个该死的弱智办事员应该能明白一点道理了。大专学历,拿着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你现在的问题,如果你的条件满足。老家的派出所看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那么你找到户口的落户地址,首先要迁入地审核资格,户口转到武汉人才市场放了三年,那就要看珠海的入户政策了,现在想迁回珠海,这个流程才对,拿着录取通知书。大中专户口迁移是一样的道理,办理落户手续,即会办理落户手续,学校会代为办理落户手续,珠海户籍的学生在武汉上大专,我们习惯上称为“准迁证”。迁移户口,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应该为你出具准迁证,接收准迁证后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集体户不是学校,没有单位的“提档函”。你回家这么跟派出所解释,拿着这个就可以回入户地落户了。迁移户口肯定要按照社会人才的办理办法办理了,录取通知书就相当于“准迁证”,不要再纠结是否大中专毕业生了,因为这是哪里来那里去,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你说的大部分人的意见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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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持报道证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准迁证吗?, 持报道证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准
持报道证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准迁证吗? 是河南驻马店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本和就业协议去我们这的地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时间,而公司说不需要准迁证就可以,由于在本省没有转入学校,现在就业协议签到郑州一个国企。请问到底需不需要准迁证,我持报到证,工作人员拒不办理说需要公司所在地的准迁证?有法可依吗,04年上大学的时间户口办理了农转非 jecin-2 持报道证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准迁证吗?
不需要准迁证的2015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什么材料,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
发布日期: 11:11:33
《2015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什么材料,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根据您提出的问题,依据我市现行的户口政策,现答复如下: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一、应届办理户口迁移工作的时间为毕业前两星期内(每年6月中旬)。在此工作时间前,毕业生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毕业后户口迁往的准确地址告知本班班主任或直接告知保卫部门户口管理负责人,未明确户口迁往地的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将以中心开据的《报到证》上报到的地址为准。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同时,一定记住到保卫部门签领《户口迁移证》。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出据该《户口迁移证》本人的《》和代领人的相关证件方可领取。  二、已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退学的学生,应将户口迁往原籍或实际合法居住所在地;已办理出国手续(不论获准或不获准)应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父母户籍地;已在xx市(含十二个县)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可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集体户或挂靠家庭户;已招为国防生或在xx市武装部被批准应征入伍的学生,由现学校地户籍派出所注销户口。  三、对就业不定向或就业单位不稳定的毕业生,可视本人情况选择将户口迁至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原籍地或父母户籍地,特殊情况需要,可将户口暂时保留在校,但需经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同意并签订有并协议,同时交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托管费和邮寄费后方可保留户籍,保留期限为两年。  四、已毕业的学生户口暂时挂靠在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期间,不发给《户口簿》(特殊情况需要出具户籍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一个月);不能办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出生入户”等业务,如双方均系同一性质的集体户口,其小孩应随其他直系亲属办理出生登记。因结婚、购房、出国(境)或定居、工作单位录用等原因取得固定住所或具备投亲靠友落户条件的,一定将户籍迁往实际居住地。  五、对超过两年挂靠户口期限的,暂缓办理身价证和出具户籍及其他证明等业务。同时公安机关于每年8月份对各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进行清理整顿,对超期挂靠的户口将自动打印《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迁回原籍或实际居住地(按学生毕业户口迁移方式以挂靠协议中留下的地址为准),同时将《户口迁移证》交由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管理机关负责人按(按学生毕业户口迁移方式以挂靠协议中留下的地址为准)投寄给本人。  六、特别提醒:持有《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一定要在《户口迁移证》注明有效日期内到迁往的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千万不要将《户口迁移证》滞留在手中逾期失效或遗失,那样会给自己进行社会活动造成很多麻烦和不利的后果。如果《户口迁移证》因其它原因滞留在手中逾期失效或遗失的,原证件签发派出所可补发《户口迁移证》或出具相关户籍证明。具体办理程序:  1、因滞留在手中逾期失效的,本人可持原《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原签发派出所更改时间;  2、因《户口迁移证》遗失的,应先到学校保卫处开据证明,再到原《户口迁移证》迁往地所在派出所开据未上户证明,然后凭证明到原《户口迁移证》签发派出所挂失后重新补办迁移证。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  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  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  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  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  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  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  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  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毕业生户口迁移其他相关知识: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
毕业生户口迁移保证书   我是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__学院(系)________________班学生 _______________,现已毕业。经慎重考虑,我自愿将户口迁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落户。   户口迁出后再出现留___问题,我自愿放弃户口留___,并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保证。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   一、托管对象   申请户档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暂不就业拟升学的以及正处于试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二、如何申请   1、申请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网站&户档托管&栏目下载《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第一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毕业当年的5月1日至31日,第二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当年的8月1日至31日。)   2、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办理、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三、相关服务及收费标准   1、在本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我中心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性质为武汉市常住户口);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保管户档两年。依据物价部门规定,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60元;超期两年继续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托管费10元。   2、为方便毕业生及时查询托管信息(如户档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党员信息等),托管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11月以后登录网站点击&户档托管&栏目查询。   3、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   4、本中心可办理婚育相关证件,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   四、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与其他材料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   五、法律责任   在户档托管期间,托管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托管毕业生自行承担,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无关。托管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或因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出,不再为其办理约定事宜。   六、如何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研录取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自托管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办理户档迁移手续。   此表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请毕业生妥善保管 学号:   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姓名
&(以下由单位填写)学校委托意见年月日受理单位意见年月日
&   特别提示:   1、请于毕业当年9月30日前凭此表将《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起交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请登录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户档托管&栏目,了解办事程序、个人户档状况以及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027-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制
  一、办理户档托管对象   应届普通毕业生毕业离校前都应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除带编(有正式编制)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外。   二、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托管的办理程序   (一)户口托管手续:   毕业生如需落户武汉,则持以下材料办理手续:1、与武汉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2、《就业报到证》原件;3、《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4、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A4);5、一寸彩照3张。上述材料乙方应在毕业离校时交至甲方,但不迟于7月30日。落户后户口性质属武汉市常住户口。   (二)档案托管手续:   1、毕业生与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2、毕业时将档案交予本中心。   (三)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学生党员将《党员关系介绍信》开往&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并交本中心。   友情提示:学生集中离校前夕,本中心将到部分高校现场办理上述手续,请留意各高校通知,就近办理。   三、托管后享受的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按政策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龄认定、调整档案工资、出国政审,按国家规定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办理婚姻证明及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2、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预备党员转正、发展吸收新党员;   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专科毕业生工作三年期满,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一年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章,可代办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费用不包括在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内);   4、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费用不包括在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内)。   四、收费标准   人事代理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120元/年,集体户口落籍挂靠35元/年;物价部门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五、落户武汉的好处   1、可在武汉市内购买住房,不受&限购令&的户籍限制;   2、可在武汉市参加社保;   3、具有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可单独前往港、澳、台旅行,而非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则至少需10人组团方可成行。   六、档案转接及户档查询的方式   1、毕业生将本人档案递交本中心或者由本中心直接与学校相关部门接洽,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2、查询:请登录方阵网()&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户口落户、档案到达落实情况。也可电话查询:027-326786。   七、档案迁出所需材料   1、调档函:(1)接收地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指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2)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针对两年内毕业生改派调档) ;(3)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针对研究生入学和专升本);(4)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   2、 身份证原件。   八、户口迁出所需材料   1、持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身份证原件。   九、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金融港二期B7栋5楼,可乘757、758、785、787、718路公交车在光谷金融港站下车。   十、法律责任   托管期间,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本中心有权将其户口、档案转回原籍,不再承担《人事代理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
  1、什么是派遣?   答:&派遣&指毕业生在毕业时,学院依照毕业生升学、就业以及待就业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定就业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迁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这一过程称之为&派遣&。&派遣&中最主要的手续是《报到证》。   2、派遣的依据和过程是什么?   答:(1)毕业生于6月15日前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上交相关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录用通知等)&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提交的就业材料编入派遣方案,确定毕业派遣去向&毕业生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6月底学院向省教育厅上报派遣方案,教育厅审核后签发报到证(公安机关根据就业计划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院通过机要局,根据派遣方案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6月15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学院根据其生源地将派遣方案确定至毕业生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毕业生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6月底学校向省教育厅上报派遣方案,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派遣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院通过机要局,根据派遣方案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3)升学(出国)的毕业生于6月15日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上交相关材料(升学的提交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等、出国的提交录取通知书等)&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材料并编入派遣方案&毕业生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6月底学院向省教育厅上报派遣方案(派出所根据派遣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升学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户口迁移证(升学无报到证),出国的同学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院通过机要局,根据派遣方案发送档案至相关部门)&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到就读学校报到(出国的凭报到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证所在地报到)。   3、我在哪里能看到我的派遣信息?   答:毕业生可登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http://www.)查看自己的就业派遣信息。就业派遣关系到每位毕业生毕业时户档的去向,因此建议每位毕业生在6月15日前登陆此平台确认自己的派遣信息。   4、我的派遣信息为何是派遣回原籍的?   答:如在6月15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将默认派遣回原籍,在6月15日前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交了相关就业材料,就业指导中心会根据就业材料进行相应修改。   5、我如何能修改自己的派遣信息?   答:6月15日前,可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相关就业材料,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材料修改派遣信息,毕业后要修改派遣信息就属于&改派&,请参看24条。   6、我上学时没迁户口到学院,毕业派遣时会不会影响户口?   答:上学时户口没签到学院的,毕业派遣时不会影响到目前户口的状态。   7、我的生源地接收部门是什么部门?   答:请查看学院就业网-政策法规栏目-2015届未就业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   8、什么是《报到证》(《派遣证》)?它有什么作用?   答:《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派遣证》和《报到证》是一回事。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   (1)、是接收单位报到的有效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4)、具有毕业资格;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报到证》非常重要,关系到毕业生今后的转正定级、工龄计算、干部身份、工作调动、职务升迁手续的办理,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报到证所写单位报到。   9、《报到证》何时发放?   答:《报到证》在毕业生离校时发放,办理完毕全部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报到证》。   10、哪些毕业生有《报到证》?   答:除升学的毕业生外,正常毕业的学生均有《报到证》。   11、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的一般是外企和民营企业,毕业生可采取如下办法:   一是派遣回原籍。毕业生在上交就业材料后,如单位无法接收户档,就业指导中心将派遣回原籍;   二是联系一个人才市场,将户档做人事代理,由人才为你保管档案和户口,缴纳社会保险、做工龄计算、转正定级、保留国家干部身份等。毕业生在上交材料时,要附上人才市场的相关接收材料(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处盖人才市场章)。   12、毕业后,毕业生需要做什么?   答: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学校会将每人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卡发到本人手中,毕业生需要持报到证和户口卡,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期限内到户档所派的单位或部门报到落户,并在8月中旬左右到单位或部门确定档案是否已收到(学院在7月中旬统一将毕业生档案由邮局机要部门寄发出去。)   13、我可以将户档分离么?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怎么办?   答:应届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在派遣时的凭据是《报到证》,《报到证》只有一个,并且落户时需要向公安机关出示《报到证》,因此,户档原则不能分离,必须去同一个地方。如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建议先派遣回原籍,在原籍落户档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调档函从原籍将档案转出落入单位。(非常重要)   14、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大学应届毕业生档案户口问题&&户口迁回原籍、档案   【问题】   我是在外地上学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现未就业,准备在原籍所在地就业。能不能够户口档案分离:先把户口迁回原籍,档案放在学校所在地的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就业后再把档案调回来?   把档案调回之后应放到人事局还是劳动局?   问题补充:户口单独迁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以后档案转出需不需要开报到证那些?   估计毕业前签不了三方协议。   【回答】   一、人户关系,是指人事挡案和户籍关系,一个归宿于单位或人力交流中心等职能部门管理,一个归宿于当地公安机关管理,一般情况人户关系最好不要分离(指在同一地区),在现在这个人才流动的时期,政府也允许人户分离.   1.可以户籍和档案分离,但是你这样会不方便以后拿取档案。一般毕业后学校会给你一个户籍迁移证(可以是你原户籍,也可以是单位)让你带去你原户籍所在派出所或单位做迁移证明;如果你签约单位了学校会把你档案直接发送到你签约的单位,如果没有签约可能有性3种:1)叫你自己拿去档案管理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保管,2)直接发送到你户籍及将迁移到城市的档案管理中心,3)学校将帮你保管1-2年,在此期间你勿必领走。   2.档案应放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最好放在人事局,因为在毕业后1年内每找到工作时免费的,而且保管也专业点;人才交流中心其实就是人事局的一个下属单位)   3.户口迁出是凭你所在学校毕业时所给的户籍迁出证,证书上有迁出和迁到两个地点。   4.各地各校档案迁出管理不一,我建议你最好咨询一下:1)学校老师和人事部问清保管时间和手续 2)你原户口所在地人事局保管时间 3)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时间和手续,如带不带毕业证、身份证等   5.最后你将学校所给的证书、证明,人事局等机构给的&保管协议&保管好,另外他们所给的数据记录清楚(带点纸笔在身上)  二、户口和档案的迁转或托管   户口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到学校保卫处办理迁转手续,档案则由学工处档案室寄到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或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者的户口和档案的处置方式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迁转?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按其就业的单位,经中国邮政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毕业生档案何时寄出?   毕业生档案于7月中下旬左右由学生工作处招毕办统一寄出。   4、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查询。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毕业生就业方案填写、封装,统一寄出后将档案交寄单留存学生工作处招毕办供学生查询。   5、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院系审核后交至学生工作处招毕办备案。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者的户口和档案的处置方式   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出学校,单独申请档案托管,也可同时托管。   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的处理有以下三种方式   ① 档案转人事代理机构(需办理人事代理合同)或转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需对方同意)   ② 向学校提出申请,档案暂时寄存学校   ③未办理以上两项手续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工处档案室按生源所在地的要求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一般地,省内的转到地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省外的转到省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有些省份要求转到地级或县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2、办理档案托管在校两年的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方面的服务?   免费保管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请未就业毕业生留下毕业后的联系方式,以便为你提供服务。   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的毕业生与学校无隶属关系,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其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两年后,还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工处档案室按生源所在地的要求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3、申请将档案托管在学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毕业生请复印《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未就业毕业生情况说明》,填好后交所在院系审核签章,签章后的《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要与《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原件)一并由院系集中交到学生工作处方为有效,毕业生本人必须留一份登记表作为今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档案户口迁转手续的凭据。   户档托管的受理时间:5月1日至6月1日。   4、档案暂时寄存在学校与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区别   (1)寄存在学校   保管时间两年,不收费,无身份累积(不计工龄,不能评定职称等)   (2)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   保管时间由你定,按规定收取托管费,出具证明也收手续费,自托管之日起计工龄,可办理职称晋升手续
  毕业生户口迁回手续:   1.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大专学历且未婚的需开具未婚证明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应聘介绍信(行政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窗口提供);   4.专业及管理人员流动登记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您单位开具介绍信)。具体工作流程:   1、持本人相关证明和入户材料到区人才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2、到区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   3、带&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将户口迁出;   4、随带&专业人员流动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到区人才中心填写&户口登记簿&和签订&集体户口挂靠委托书&;   5、到派出所报户口及做二代身份证。最终解释权在各相关部门   户口迁移类型   外埠农业人口   户口迁移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外省市迁入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户口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迁往外省市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如果您现在的户口已经被打回原籍,那您就拿着您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及相关证件到你出生所在地的人事局(一般在政府大院内)他们设定了一个毕业生报道处,你去那报道一下,确定您的档案已经在老家人事局,然后到你们那的派出所(拿上你父母的户口本或你上大学以前你所在的户口本)去那办理户口迁移,然后他们会要求你办理身份证,等等。要拿学校开的证明,毕业的学生都有,就是一张关于档案和户口迁移的一张纸,也就是报到证。因为要重新办理身份证,所以还要准备相片过去。人事局要以报到证上的为准。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毕业了,想要户口迁回原籍,怎么办呢,小编给大家讲一下。   毕业回迁户口(从学校迁回)   1. 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 &户口迁移证&,报到证&;   2.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4.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迁户口具体步骤 :   第一步,必须先到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那么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不行)   (如果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您必须在当地有住房,那么您在申请准迁证时必须出具房产证,而且房产证上只能是您自己的名字或者您配偶的名字,其他人的名字包括父母都无效。)   第二步,到你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进行网上划转户口关系。   第三步,再回到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不能用了),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第四步,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切记。   注意事项   1、大学生毕业后户口迁回只能是居民户口。   2、毕业迁回原籍之后,切记要将派出所开具给你的迁入变动单(一般为红色)拿到你们当地的居委会(农村也有居委会)登记入册,否则你不能在当地办理医保或者开具户口证明之类的。   3、切记毕业之后不要随意在其他地方落户,如果不是十分稳定的工作,建议还是先迁回原籍所在地,否则以后难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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