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讴歌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校园的意义为话题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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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意见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发[201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互助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平安互助、和谐寺院、民族团结模范等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进步、民族政策落实、民族地区稳定为抓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创建先进区过程中的组织推动作用,统筹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确保创建的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 ――标本兼治,解决问题。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平安互助”建设;抓住重点,务求实效,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
& &&――重在基层,贵在创新。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建立健全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创建工作实效性;尊重实践,鼓励探索,体现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增强创建工作创新性。
&&& ――典型引路,全面推进。不断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增强创建工作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注重贴近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领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 && 三、总体目标及基本步骤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推动科学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长治久安,到2020年,把互助县建设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总体上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推进步骤上,按照“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进”两个阶段,分步实施。
三年强基础。重点抓好第一年,从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建立健全各级工作机制,理顺工作体制,全面启动工作,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通过动员部署、完善机制、强化举措,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全县的创建活动有一个坚实的、良好的开端。从2014年8月开始,在全县上下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社区)、单位、乡(镇)、学校、企业和寺院活动,各乡(镇)、部门、企业着力培树典型,抓好示范点建设,增强创建活动的影响力。结合领导干部和县直机关联系制度和联姻结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一些影响发展、影响和谐的困难和问题,实施一些事关经济发展、群众致富、民生改善等方面重要项目,助推区域发展。到“十二五”末,全县的创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全民创先的思想、工作和社会基础更加牢固,推动全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成效,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依法治县基本方略有效落实,各族人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四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态立县战略有效实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
八年创先进。在三年工作的基础上,再用五年时间,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深化创建活动,到2020年,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区域和城乡差距缩小,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更加牢靠,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社会秩序更加和谐、人民群众更加和乐、民族关系更加和睦、宗教领域更加和顺的良好局面。届时,全县80%以上的乡镇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乡(镇),85%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建成先进单位,80%的宗教活动场所建成先进寺堂观所,80%以上的村(社区)建成先进村(社区),使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 四、主要任务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必须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发展与稳定、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等重大关系,着重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一)不断深化思想引导,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重要前提。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教育引导。
1、深化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国民教育,紧紧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新生活”主题,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青办发〔2012〕55号)。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寺观教堂和部队活动,突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海东市第一次党代会及县上重要会议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法律七进”及“三反”(反分裂、反渗透、反自焚)、“三强”(强堡垒、强阵地、强能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树立爱国守法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团结稳定的浓厚氛围,为全县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突出宣传教育重点和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的方法,一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经受住“四个考验”,积极防范“四个危险”,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二是在各族群众中,着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各民族都离不开党的领导”的思想,把各族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创造更加美好的新生活上来;三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基本国情、省情、市情以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深深植根于青少年的头脑之中;四是在宗教界人士中,持续推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教育活动,把爱国主义的思想教育融入到寺院教育管理和宗教人员学经、生活的全过程,普及法律常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不断提高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
3、突出涉藏维稳宣传引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的意见》,坚持不懈开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稳定、感恩奋进”为主题的思想教育引导活动,针对机关干部、农牧民、社区居民、僧人和学校师生不同对象,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高僧大德现场施教等形式,提高思想教育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澄清和纠正僧俗群众在达赖回国、语言平等、环境保护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公开揭批十四世达赖分裂势力,把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继续深入开展形势、政策和法制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成立专门的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寺院、乡村、社区、企业开展宣讲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网络通讯管理,切断境外敌对势力空中渗透渠道,牢牢掌握对达赖集团斗争的“话语权”。
4、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将学习宣传贯穿创建工作的始终,努力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学习宣传工作有的放矢。针对党员干部、各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学生等不同群体编写民族政策宣讲资料,提高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全民知晓率;二是注重宣传工作面向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社会知名人士以及老党员、退休老干部、先进典型的积极作用,开展面对面的思想引导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三是注重宣传载体多样性。积极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并积极宣传推介。结合群众精神文化需求,集中力量编创一批讴歌民族团结、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农闲季节,在文化广场、企业、军队、校园中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融入、渗透到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增进各民族的交流、沟通和团结。
(二)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夯实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物质基础
促进民族地区协调发展,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迫切任务。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互助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特别是民族地区进入了跨越发展的新阶段,但区域差异仍然较大,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统筹推进,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FONT color=#、立足特色优势,实现现代农业新跨越。以园区为引领,深入推进规模化、特色化、集约化、产业化、设施化、市场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的目标。在抓好园区建设的同时,加快发展特色种养业。种植业发展马铃薯、油菜、蔬菜、蚕豆等为主的优势主导产业,以特色制繁种、农业综合开发、设施农业建设等项目为重点,不断扩大高原制种、冬小麦种植规模,重点实施良种基地建设、菜篮子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等项目;畜牧业以发展壮大八眉猪、肉奶牛、葱花土鸡、獭兔等特色优势产业为主,重点实施生态养殖场、良种仔猪繁育和无公害商品猪生产基地等项目,努力使我县成为全国最大的八眉猪生产基地县和全省百万头良种仔猪生产基地县。逐步形成以互丰公司为主的科技型、以杨光公司为主的生产型、以西海油脂为主的加工型和以介实公司为主的物流型龙头企业集群。
<FONT color=#、立足绿色环保,实现工业经济新跨越。以建设绿色产业大县和循环经济先进县为目标,按照“生态型、园林化、高科技、无污染”和“以产带城、以城促产”的要求,以绿色经济、循环经济、高新技术的重点,以发展青稞原酒、中藏药、农产品和旅游商品加工等产业为主要项目,不断加强绿色产业园区建设,努力使其成为“十二五”期间互助新型工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全国重要的青稞酒生产基地和高原绿色食品加工基地。认真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培育壮大乡镇企业。加快传统企业开发改造步伐,重点实现塘川工业集中区的转型升级,推进塘川流域开发建设进程。
3、立足特色城镇,实现城乡建设新跨越。围绕“具有民族特色、现代城市形态、生态绿色的高原休闲度假旅游名城”的城市定位,加强“三山”绿化和城市绿化,使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强“三水”治理,着力打造水清、岸绿、流畅、循环的县城水系。大力推进民族乡镇特色化发展,加快公用设施建设步伐,增强中心集镇的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完成把南门峡、丹麻、东沟、加定、五峰建设成为功能较齐全、设施较完善、市场要素较健全的特色集镇建设任务。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项目和“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工作,科学规划、整合资源,重点抓好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整村推进、环境整治等工程,建设一批具有土族特色、地域特点及时代特征、起窗口作用的民族团结模范村。
4、立足品位提升,实现特色旅游新跨越。以创建国家级高原旅游度假区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目标,围绕“中国土族?彩虹故乡?醉美互助”品牌,科学制定规划,积极推进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大力发展民俗旅游、宗教文化旅游、休闲观光旅游和健身疗养旅游,形成特色旅游板块。以土族民俗旅游为主的土族故土园景区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建设、高水平经营”的思路,着力抓好彩虹部落、精品度假区、彩虹故乡农业生态园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地标性建筑、游客服务中心、梦幻谷国际游乐城、旅游商品购物中心等项目建设;以生态旅游为主的北山景区按照“科学规划、三位一体、整体开发、加快建设”的思路,加大景点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浪士当景点自然化模拟改造、扎隆沟生态谷和元甫沟野炊营地建设项目;以五峰寺、佑宁寺和却藏寺为重点的宗教文化景区,要进一步完善开发规划,积极实施五峰寺综合开发等项目,加快周边环境改造,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深入挖掘“山、水、寺”三大特色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三寺”景区开发建设。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核心支撑。今后全县财政对民生的投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80%以上,使改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各族群众。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继续抓好职业教育。注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用人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坚持城乡统筹规划,大力实施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免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广播电视覆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下乡、流动舞台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民族民俗文化研究、创作,着力打造好土族文化品牌,努力形成以土族文化为主,以河湟文化、华热藏文化、民间龙文化为辅的文化大繁荣局面;积极发展文化艺术事业,丰富特色文化展示、传承载体,努力创建文化大县。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工程,积极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强化体育工作体制机制保障,努力创建体育强县。&&
3、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农村卫生和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大力实施医疗卫生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4、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础、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加大实效性、适应流动性为重点,健全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差距。健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城乡救助体系建设,深化失业保障制度实施,努力使我县的社会保障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5、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改革措施,逐步将农民工住房建设纳入社会保障范围,鼓励有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和个体经营者成为城镇住房市场新的消费群体。积极实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廉租房和商品房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建设,全面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6、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持开发式扶贫,把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把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产业化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互助资金与小额信贷、科技扶贫、信息扶贫、村企共建等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脱贫致富动力。
7、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大力发展各类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扩大就业规模。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完善创业服务,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高度重视进城农民工创业和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动态援助、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相互促进。
(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命线。要通过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民族平等,民族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落实。
1、完善地方民族法规政策体系。要在贯彻执行好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坚决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行使和运用好自治权利,制定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有针对性地将现行民族政策法规中比较原则的规定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
2、推进城镇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建立城镇社区民族工作管理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积极搭建社区民族事务管理服务平台,为各族居民提供更多沟通、理解、合作、互助的机会,促进社区不同民族间的交流、交往和交融。维护城镇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社区成员在就业、生活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加强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引导他们主动融入城镇生活、适应城镇管理。
3、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完善民族政策监督检查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每年由县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民族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重视监督检查成果运用。
(五)扎实做好宗教工作,确保宗教领域持续和谐稳定
全面落实寺院社会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各项机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管理主体主动作为、依法管理,确保民管会坚强有力、发挥作用,努力实现寺院社会管理法制化、民主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要求。
1、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寺院社会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各项机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管理主体主动作为、依法管理,确保民管会坚强有力、发挥作用,努力实现寺院社会管理法制化、民主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要求。藏传佛教要进一步加强经师、流僧、寺院定员等方面的管理;伊斯兰教要着力解决教派矛盾、擅自改扩建寺院、无证阿訇开学及非法经文班等问题,依法取缔“达哇”宣教活动;基督教、天主教要深入解决私设聚会点以及地下传道人讲经布道等问题,切实维护宗教正常秩序。探索建立依法、管用、和谐的寺院管理模式。深化和谐寺院创建活动,落实寺院维稳责任、制度、措施,确保寺院和谐稳定。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禁一切宗教活动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坚持党政干部与宗教人士联系制度,严格宗教建筑物新、改、扩建工程审批,严格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管理。加强宗教人员出入境管理,打击非法出版物,切断敌对势力分裂渗透渠道,坚决防止敌对和分裂势力支配、控制宗教团体及宗教事务。
2、着力加强公共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对各宗教一视同仁,落实对寺观教堂、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解决寺院通路、通电、通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寺院民管会办公用房、殿堂维修、文物保护、古籍抢救、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3、充分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加强各级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确保宗教团体的爱国、爱民、爱教本质。落实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实施藏传佛教活佛、民管会主任、堪布培养工程,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工作。办好藏传佛教论坛和伊斯兰教解经活动,鼓励宗教界探索服务社会的方法和途径,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鼓励宗教教职人员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抑恶扬善、共建和谐。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实现社会法治化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必须遵循于依法治县战略,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1、深化依法治理。县、乡(镇)党委政府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方针,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决策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努力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切实发挥人大执法监督作用,着力构建人大、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执法监督网络,确保法律的正确执行。要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和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处理基层社会矛盾,保障群众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着力解决影响投资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2、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不断健全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坚持做到重大决策举行听证、集体会审、专家论证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等制度,有效保证依法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绩效评估和考核、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3、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完善便民立案方式,不断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坚持就地开庭、巡回办案,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开展执行积案专项治理,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各类案件,着力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稳定环境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保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在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必须与平安互助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互助建设,实现领域更广泛、时效性更强、群众更满意,确保互助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幸福成果。
1、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抓手、平安互助建设为载体,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人民团体、基层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加快形成党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组织在社会管理、平安创建中的作用。改进和完善服务管理模式,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快建立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居住、就业、就学、就医等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镇社区信息网格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资源共享、功能齐的社会管理网络和服务平台,提高社会科学化管理水平。
2、深入开展共创共建活动。在巩固原有共创共建结对子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领域,继续在民族交往频繁的地区、与省内其他州县、与甘肃省相邻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共创共建活动。完善与周边毗邻地区的沟通协作,健全两地党政领导定期互访制度、经济及民间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机制,积极搭建相互沟通交流平台,推进地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坚持各部门之间、毗邻地区民间组织之间的协同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多渠道、网格化工作格局,促进相邻地区的安定团结,建设和谐地缘关系。
3、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一要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人民、司法、行政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并密切配合,规范运作。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信息研判预警、利益协调、化解处置、协调会议、督导检查、责任追究、考核奖励等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并落实各级综治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加强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梳理和分析研判。建立健全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和社情民意信息预警网络;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畅通和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二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群众制度,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三要切实加强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壮大专兼结合的调解工作队伍。健全现有医患、交通、劳资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培育扶持民间调解组织并有效开展工作。在涉及行业性、专业性部门全部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形成群防、群控、群治矛盾纠纷合力,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强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原则,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建立法制化维稳机制,继续深化反自焚专项斗争,加强网上、网下涉稳预警性信息搜集研判,加强重点人员摸排、教育转化和稳控,坚决打击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常态维稳能力建设,推动维稳工作由较多依靠应急处置向更好依靠长效机制转变;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专门力量建设,在农村、寺院和城镇社区等建立群防群治队伍,注重发挥民兵预备人员作用;依法处置危及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不稳定事件。对于破坏民族宗教关系,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依法打击,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八)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基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水平
基层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出发,坚持重心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1、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村两级班子建设。通过“两推一选”、公推直选、交叉任职、选聘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等措施,把政治素质强、年纪轻、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乡(镇)、村班子,尤其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到2020年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中“双强”型干部的比例力争达到85%以上;以深入推进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五有五能、五讲五比”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严格推行“三议一表决”民主决策制度等为重点,狠抓农村党建工作;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挂职锻炼。二是以推进组织网格化、活动区域化、管理网格化为目标,扎实推进社区“四有一化”和“共驻共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品牌社区”、“精品社区”,大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三是在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党务干部培训教育,扎实开展学校党建工作。四是加大包企组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力度,积极开展非公党组织争创“双强六好”活动。五是继续抓好机关党组织“联姻结对帮扶”和“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分类定级、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后进村级党组织,采取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着力解决班子涣散、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等突出问题。
2、着力提高基层工作待遇。健全村级组织和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使村、社区干部待遇比上年有一定幅度提高。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三有”的要求,全面落实村干部、社区报酬动态增长政策,加大基层党建经费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发挥作用。
3、着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继续加大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低、面积狭小、办公设施简陋和配套设施不完备、不开展活动等问题,推进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抓紧配套完善现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发挥综合功能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和规范活动阵地建设。
(九)大力培养干部队伍,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的骨干力量
干部队伍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骨干力量。必须从战略高度着眼,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实践锻炼和监督管理,着力解决部分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作风不实,缺乏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问题,全面增强素质,提高执行力。
1、强化培训锻炼。统筹推进基层各类干部培训,重视农村“两委”干部培训。选派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后备干部到省、市机关和省重点企业挂职锻炼。加大机关干部的交流,选派机关年轻后备干部到乡(镇)基层任职,选拔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部到条件较好乡(镇)或县直机关任职。积极改善乡镇领导班子和乡镇干部队伍民族结构。
2、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以“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千名干部下乡”、“联姻结对帮扶”等作为党员干部践行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的广阔平台,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多为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始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倡导直面困难,解决具体问题,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呼声,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物色、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把在反分裂反渗透反破坏斗争中表现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能够适应各层次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五、几点要求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创建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由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协调落实,由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先进区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从今年8月到明年7月的创建活动,作为我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克已奉公、勤政廉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先进区创建工作,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和先进区创建工作带来的实惠。各乡镇、各部门在研究问题、制定规划、出台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各项政策措施自身实际,并能抓住重点,体现亮点,突出实效。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作用,着力抓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统战、民宗、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自建阵地、自创渠道,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使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促进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要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体活动、影视展演、民族知识竞赛、演讲征文、巡回报告、文艺表演、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先进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坚持典型引路,全面推进。要在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中注意发现和培育一批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介,产生示范带动效应,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确保创建活动总体目标能够如期实现。
(四)健全工作机制,持久运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创建活动有序、稳步推进。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调配合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村社、学校、寺庙、家庭等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军民共建、地企共建、城乡共建、对口援建内容,做到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共创共建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的目标考核机制,对创建活动进行逐级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和导向作用,促进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四是建立健全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有效有力开展。五是建立健全加强机构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先进区创建各项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六是建立健全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矛盾纠纷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七是建立健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教育引导的宣传教育机制;八是建立健全深入开展先进单位、乡镇村社、城镇社区和先进个人评选、命名活动的表彰奖励机制。通过以上八项机制的健全运作,确保创建活动规范、有序、持久开展。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科学确定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狠抓创建实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跟踪问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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