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车险报案后可以撤销吗昏迷怎么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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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蹊跷命案告破 嫌犯暴力致受害人昏迷后强奸
红网-长株潭报
案昨日宣布告破,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8月13日,醴陵市板杉乡长坡口村发生一起命案。当日清晨6点多,25岁的姐姐胡清(音)刚刚醒来,发现自己脸颊上有两处铅笔芯一般大小的孔,浑身是血,与自己睡在一起的妹妹胡苏(音)已停止呼吸。离奇的是,胡清对于自己经历了什么完全没有印象(详见本报8月15日A07版)。 蹊跷命案告破,嫌疑人昨日被抓获记者从醴陵市公安局获悉,该案已于昨日告破。据警方通报,8月19日,经过六日六夜连续奋战,醴陵市公安局8·13专案组将该案犯罪嫌疑人卜某某(男,52岁)抓获归案,8·13强奸杀人案告破。8月13日6时58分许,醴陵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醴陵市板杉乡长坡口村向阳组有一女子死亡,原因不明。死者胡某(女,17岁)死在自家卧室内,其姐姐胡某(女,25岁)受伤,送往长沙湘雅医院救治。接到报警后,醴陵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颜文明高度重视,指挥启动命案侦破工作。伺机守候两小时,趁被害人睡着才下手专案组经过缜密的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活动轨迹,并迅速对重点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经连日奋战,发现卜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9日8时许,专案组民警在醴陵市汽车东站将犯罪嫌疑人卜某某抓获归案。经初步查明,8月12日22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卜某某走到板杉乡长坡口村向阳组,通过窗户发现一村民家中只有2名尚未入睡的女青年,遂隐藏在该房屋旁边。8月13日0时30分许,卜某某趁2名女青年睡着,从房屋后面攀爬入室,到达受害人所住房间内,使用暴力致两受害人昏迷,并对1人实施强奸后逃离现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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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3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李天一案有人认罪 李天一受害女子照片 李天一案受害人晕倒 梦鸽忙前忙后
发布时间: 00:29:40
&李天一是接受过美国教育的三好学生,小小年纪就颇有成就,获荣誉无数。两年前,正值青春期的一个男孩,容易冲动,一时失去理智打骂了一对开车的夫妇,却导致全国上下的声讨,媒体的炒作是重要原因,更重要的是网民的普遍仇富,仇官心理作怪。所以虽明知,李天一的爸爸妈妈都是文职军衔,并没什么实权,还不如一个派出所的能量大,都是拿死工资的,而广大的网民媒体仍然使了劲的关注,把李天一骂成了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于一身的负面形像代言人。
李天一案有人认罪 李天一受害女子照片 李天一案受害人晕倒 梦鸽忙前忙后
  而就近日,李天一又被媒体曝出涉嫌轮奸一女子。但新闻里说,他们是为朋友庆生聚会,五个男生一个女孩。李天一的朋友圈子应该是喜欢音乐,文艺,汽车,运动的朋友。这些人都是不缺钱,不缺少女人的。
  按理至少是五男五女吧,最起码不会只有一个女孩。如果是只有一个女孩,那这个女孩应该也有安全意识会带一个同性朋友赴会才是,这是常识!!!对此解释只有两种,要么她和五个男生认识,要么就是个出来混的陪侍小姐。
  再说案发时间,新闻里说送进房间里后,一小时后,有四个人就离开了,试想轮奸有这么快吗,一个小时就结束了?
  五个男生只有一个成年,而那报警自称被奸女子却是成年女性。即是成年人,应该也是很漂亮的女孩子,应该有男友或家人在北京吧。 春节期间深夜,一个女孩独自一人到酒吧里喝酒?然后偶遇五个陌生男生,一起喝酒K歌,在这期间,她就没家人朋友打电话给她,问她在哪里吗?&
  媒体称李双江之子轮奸案涉案五人仅一人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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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昨天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一事,记者昨天多方核实后得知,同&李某&一同被刑拘的5人中只有一人年满18岁,其余均是未成年人,而受害女子则已年满18周岁。事发当晚,&李某&前往酒吧是为友人庆祝生日,并在此结识受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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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醒酒为名开房
  2月17日,&李某&伙同魏某等4人,使用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开车将受害人杨某带至海淀湖北大厦某房间,在违背受害人意愿的情况下,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案发后,警方曾多次前往湖北大厦调取监控录像以及前往事发的客房取证。
  该大厦工作人员曾向记者透露,事发当天凌晨5时许,5个男孩带着一个女孩来到前台要求开房。&几个人都是一身酒气。&工作人员回忆道。由于宾馆规定一个身份证只能入住一个人,酒店工作人员曾对李某一行进行了询问,但几个男孩表示是为了女孩醒酒,把女孩送到房间就离开。工作人员随即放行,但仍关注着一行人的行踪。
  工作人员回忆,大约一个小时后,李某等几人离开房间出了大厦,但未见女孩走出,至于女孩何时离开,工作人员则没注意。
  女孩已年满18岁
  根据海淀警方早些时候的情况通报,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到受害人报案后随即开展了侦查工作,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等5人抓获,目前5人因涉嫌强奸罪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知情人向记者确认,李某即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后改名为&李冠丰&)。
  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称5名涉案人员中有一人是&李天一&,2011年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时认识的&狱友&,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该说法并不属实。据了解,5人中除一人年满18岁外,其余4人均未成年。其中,&李天一&到今年4月才年满17岁。
  另有媒体报道被侵害的女子只有十七八岁,该说法经过记者证实也不属实,据可靠消息称,案发时,女孩已年满18周岁。
  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加之涉案人员中有未成年人,因此警方表示不方便透露更多细节,只表示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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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结识受害人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李天一&当天前往酒吧是为了给朋友庆祝生日,几人在酒吧认识了受害人,还曾同受害人同桌喝酒。而当天过生日的友人也参与了轮奸。但上述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
  昨天,记者再次拨打李双江和梦鸽的电话,仍然无人接听。但据此前媒体报道,夫妇二人已经知道儿子的事情,并表示正在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据了解,李双江夫妇在2011年儿子打人事件后,曾计划待儿子年满18周岁后将其送往国外深造,并在其解除收容教养后给孩子改了名字,原本希望儿子一切能够重新开始。然而,从去年9月解除收容教养到再次被刑事拘留,仅仅过去了半年时间,本案案发时,&李天一&还有两个月才年满17周岁。
李天一案受害人苏醒 案件扑朔迷离(组图)前晚,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发微博,透露杨女士于当晚8点30分许,突然在暂住地昏迷,随后被送入医院。昨日上午,杨女士住进治疗精神疾病的医院。
控告GlobalClub酒吧经理张光耀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之后,昨日,梦鸽通过媒体公开了控告函内容,并称&无意为儿子作任何开脱,只要求还原一个真相&。昨日下午,被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就此回应称,相信有常识、有良知的人会做出一个基本判断。对于梦鸽称杨女士等人&争着上车&的情况,涉事酒吧方面表示现场录像显示杨女士是被连拉带拽拖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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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控告函
杨女士主动挑逗用头发遮脸装醉
昨日上午,梦鸽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的控告函《关于对张光耀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内容全曝光。该函分&介绍卖淫&&敲诈勒索&两部分。函中,梦鸽指李某某等5人带杨女士到湖北大厦开房是一场&卖淫嫖娼&活动,杨女士是&用头发遮脸,装醉&。在酒吧包间,&杨某某不时用手抚摸其中几名未成人的下体,进行挑逗&;在李某某等人要离开酒吧时,&张光耀带着杨某某、徐某某二人追出酒吧,想上李某某的车,被撵了下来。最后,张光耀和杨某某上魏某某的奥迪车,徐某某只好回到酒吧。&
控告函还称,张光耀要求杨女士陪好几个人,自己可再给杨女士加1000元钱;在金鼎轩吃饭后,李某某离开,张光耀和杨女士再次想上李某某的车,结果被轰了下来;张光耀和杨女士又挤进魏某某的车,一路追随到李某某家的地下车库,最终,张光耀与大家达成口头协议,杨某某的出台费为2000元。
&杨某某与5名年轻人一起到湖北大厦,杨某某用头发遮脸,装醉。进入宾馆房间后,由于未成年人喝酒过量,除王某外,年龄均在15-17岁之间,杨某某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
在关于&敲诈勒索&部分,梦鸽指酒吧经理等人给李家打了近20个电话,并发短信勒索钱财。
梦鸽在控告信中恳请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严肃处理,并称今年3月份便和律师一起向海淀公安分局报过案,一直未得到任何回应。
杨女士律师
梦鸽有权控告 无权披露隐私
昨日,杨女士律师田参军连发两条微博予以回应。他称,梦鸽有权提起控告,但无权将此次控告的内容向媒体披露,因为该内容既涉及李某某等4名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又涉及杨女士的个人隐私,&如果她确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那就没有必要将控告内容公开;如果没有这种把握,那她为什么还要公开控告内容?&
&这无疑对杨女士造成了二次伤害,她很生气,也很愤怒,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昨晚,田参军称对于控告函中指认的细节,无论真假黑白,作为被害人的律师,他不方便回答,&相信有常识的人、有良知的人,应该可根据案件进程、信息,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酒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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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正规经营梦鸽完全诬告
昨日,GlobalClub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酒吧经营多年,一直正规经营,如果存在卖淫嫖娼,自己和酒吧可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梦鸽也要承担诬告责任。
&她这是实在没招数可使了!这完全是诬告,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该负责人透露,警方已经调去了酒吧录像,录像显示杨女士是喝醉了,连拉带拽被拖走的,公安系统也不会看不出来,他们相信警方的调查。
他表示控告函中说的张光耀要给杨女士1000元钱的问题更是滑稽,酒吧没有这笔经费,张光耀个人会给这个钱么,谁在诬告相信大家是有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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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称,事情发生后,杨女士很惊慌,很害怕,大家便从网上查&阿天儿&信息,才查出来他竟然是李双江的儿子,担心这个事情会给这个将军之家带来不良影响,才打电话发短信说和,争取两方有个和平解决,只是没想到孩子做出这种事后,家长更疯狂,&反而诬告酒吧&。
该负责人确认称,杨女士是一公司行政秘书,半工半读,有时候来酒吧喝酒,在酒吧能拼桌喝酒、交个朋友也正常,没想到会被轮奸后又遭诬告。
李天一案被告人张某,认为本案中确实存在暴力行为,听从律师的建议,选择了罪轻辩护。昨日开庭之前,张某还专门向杨某书写了书面道歉信,并向法院交纳了赔偿金,愿意跟杨某一方坐下来协商,愿意赔偿10万元。
原本,该案五名案犯都做无罪辩护的传闻甚嚣尘上,特别是第一顺位强奸嫌犯李天一的无罪辩护,让大众担心五人众口一词,铁板一块,不利于公诉方指证李天一的罪嫌。
李天一案有人认罪 李天一受害女子照片 李天一案受害人晕倒 梦鸽忙前忙后
但随着张某的主动认罪,并选择罪轻辩护,该案审判形势急转直下,彻底瓦解李天一方的无罪论。因为,主动认罪方的证词,将比李天一方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按常理,主动认罪,包括如实供述所有案情,既已认罪,做罪轻辩护,断不必再做伪证,以罪上加罪。
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昨天在北京海淀法院不公开审理。下午,梦鸽提交的材料曝光,里面称受害人杨女士处女膜破裂一事系造假。对此,杨女士代理律师强调,这与本案无直接关系,而且系个人隐私。
  据《北京晚报》消息,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上午提审了三名被告,李某某否认殴打,否认与杨发生性关系,并说自己睡着了,认为是嫖娼且自己没有行动。另一名被告王某也否认殴打,说审讯时遭恐吓。另一名被告魏某承认在车上李打了杨几耳光,在房间王踹了杨几脚。梦鸽当庭发火,认为魏某律师李在珂误导了魏说李打人,双方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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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长强奸女护士 受害人报案后蹊跷撤案
16:27来源:
4月中旬,本报新闻热线不断接到读者报料,反映会宁县中医医院院长李某因涉嫌强奸该院一位招聘的临时女护士被警方传讯,正当警方全力侦查时,受害女护士家属突然到公安局主动“撤案”。原因是李某给受害女护士家属数万元现金私了此事。事实究竟如何呢?本报记者近日赶赴会宁县,对此事进行了全面采访。
受害人报案后蹊跷撤案
女护士向记者哭诉经过
李某,男,1955年出生,现任会宁县中医医院院长。
灵灵(化名),女,现年21岁,日被招聘为会宁县中医医院临时护士,4月12日因故离开该医院。
哭泣请假引出“强奸”真相
4月18日下午3时许,在会宁县某中学任教的灵灵的堂哥李老师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4月12日上午9时许,他突然接到县中医院杨书记的电话,说“你妹子怎么突然请假,请假时还哭得很厉害,你抓紧去看一下。”李老师叫上妻子向灵灵租住的地方赶去,途中又收到灵灵发来的短信,内容是“哥,昨晚李**欺负我。”李老师三步并做两步赶到灵灵的住地,叫开门后,发现灵灵披头散发,问话时只是一个劲地哭泣。李老师见此情景,只好在屋外等候,让妻子询问。一会儿,妻子出来向李老师讲述了灵灵的哭诉。
据灵灵说:4月11日晚9时许,住家距离灵灵住地不远处的中医院院长李某突然来到灵灵门前,声称医院有事,叫开了灵灵的房门。进去后,李某先问灵灵为什么这几天没有上班,当灵灵回答自己正常上班时,李某又说,我怎么没有看见过。说话的同时,李某突然拉灭了灵灵房间的灯,扑上去将灵灵按到在床上……
私了未成家属愤然报案
李老师气愤地告诉记者,听到妹妹被糟蹋的消息,他的肺都快气炸了,他立即赶到中医院找到了李某,对其进行了声讨和责问。刚开始,李某对李老师的问话假装茫然不知,后来又承认了他对灵灵的强奸行为,并答应了李老师私了的要求。李老师返回后一边安慰妹妹,一边等待李某的回话。中午12时20分许,李某打电话询问李老师“要多少?”李老师说“要30万!”李某听后告诉李老师“只能拿出2到3万元”,被李老师拒绝。
李老师告诉记者,冷静下来后,他觉得案情重大,便将情况电话告知了远在乡下100公里以外的灵灵的父亲。当天下午8时许,李某又通过电话和灵灵的几位亲属商谈补偿事宜,双方因价钱差距太大不欢而散。
4月13日上午,灵灵的父亲从乡下赶到了县城,听了灵灵的哭诉后,觉得女儿受到了莫大的伤害,不能就这样私了而使施暴者逃脱法律的制裁。当天下午5时20分许,灵灵在父亲的陪护下,到会宁县公安局报了案。
李老师告诉记者,自从叔父上来后,他再就没有参与此事,他只知道李某被公安局传讯了,后来又放了,不知道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可能是私了了,但多少钱私了的他本人也说不上。
报案第二天家属蹊跷“撤案”
4月19日上午9时许,会宁县公安局梁局长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部署对该案立案调查,对李某依法传讯的同时,到案发现场展开了全面的侦查。而令办案人员感到疑惑的是,正当警方对案件细节展开全面侦查时,受害人报案后第二天一大早,受害者的父亲突然来到公安局要求撤案,当办案人员询问撤案理由时,他告诉民警“他们是双方自愿的”。梁局长说,受害者家属主动撤案,警方不得不就此作罢。事后,民警们也听到了社会上的各种有关此事私了的传言和说法。但是“人家不告了,我们靠什么证据去支持办案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事已在会宁县城传得沸沸扬扬,人们对此事说法颇多,除了对李某的一些评论外,其中最多的说法就是“李某给灵灵家给了10万元,所以灵灵的父亲赶紧跑到公安局撤了案”,还有市民主动向记者提供了有关双方私了的线索和证据。
灵灵家属保持沉默
4月19日,记者驱车100多公里,来到居住在甘宁两省交界处的会宁县掌里乡某村灵灵的老家进行了采访。其父母告诉记者,灵灵因受该事件的影响,到外地的亲戚处散心去了。灵灵的父亲心情十分沉重地说:“到公安局报案撤案都是事实,撤案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觉得就此息事宁人算了,如果再把事情弄得太大,对女儿的声誉和以后的生活都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加上女儿现在本身已经压力很大,做父母的不想再给女儿添加不好的名声。”关于是否拿了钱私了,灵灵的父亲告诉记者,凭良心说,他没有拿对方一分钱。
当记者问到,既然家里如此重视女儿的名声,为什么撤案时又要说是灵灵自己“愿意”的时,灵灵的父亲沉默了一会儿说,就这个事情本身他现在不想谈任何看法,在任何人面前也永远不想再提起这件事。
女护士是自愿的?
4月19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会宁县中医院进行了采访,并对当事者李某先后进行了3次补充采访。下面是李某接受采访时前后的说法:
说法一:4月11日下午4时许,灵灵先约我说要谈谈建楼集资款的事,她约我如果办公室不方便就到她的住处去谈。晚上9时许,我到她住处去了,我们谈集资款如果交不上来,我帮她贷款,她说感谢我,一会儿,我老婆打电话,我就走了,我走时,她还主动拉我,让我再坐一会儿,我又坐了会儿就走了。当天晚上我们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说法二:4月12日,李老师突然找我,气乎乎地问我是否去过灵灵住处并和她发生过性关系,我说我们只是谈集资款的事,没有其他事情。他不知为什么向我要30万,我说在2到3万之间能接受,我这样说是害怕自己的名誉受到影响,所以就答应了他提的条件。但是,他还不行,他们几个可能要设圈套害我。
说法三:我现在实话给记者说,4月11日晚上我确实和灵灵发生了性关系,但不是强奸,是灵灵主动拉我上床的。当时我们谈集资款的事,她一直躺在床上,当我要走时,她几次拉我不让走,将我拽到床上,我们就发生了关系。完事后我问她,今晚的事你是不是同意,她说同意。之后,我就走了。
说法四:我们发生了关系,当时她本人非常愿意,愿意的原因是,我帮助她解决集资款的事。我们只发生了这一次关系。
对是否私了,给了多少钱,李某的说法是“其家属提出私了的事情后,我也同意了,但给了多少钱我确实不知道,不知道我家属有没有给。灵灵家属撤案也是我同意的。”
当记者问到,既然你们双方都很愿意,为什么你要同意私了时,李某没有作任何回答。
同事眼中的女护士诚实乖巧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接到很多莫名的电话,要求记者对李院长的事件不要采访和报道,并信誓旦旦地告诉记者,他们很了解灵灵,她自己并不本分,经常和他人胡乱搞两性关系,和李某也不是这一次了。
但记者在中医院采访时,大部分职工告诉记者,灵灵日才来到医院,从上班至今,虽然每月只拿200元工资,但她工作非常认真,从不和外界闲杂人员来往,而且少言寡语,胆小谨慎,在大家的眼里她是个很诚实的乖女孩。对于她本人并不本分的说法,他们都表示不能相信。
女护士向记者哭诉事件经过
由于该案在会宁县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上流传着各种各样的“版本”。5月初,难以承受社会压力的灵灵在妹妹的陪护下约见记者,向记者哭诉了事件的经过,以及她和家人报案、撤案的苦衷。
灵灵说:“4月11日晚9时许,李某敲我房门,我问清是谁后,很放心地开门让他进来。他进来后问我为什么一个月只上4、5次班,如果不想上班,他要另外找人上,我说那你找去。他又对我说,你要向医院交1万元,说了好几次。之后,他说要走了,转身走到门口,突然关了我的房灯,扑过来把我压倒在床上,将我的双手反压到后背,使我无法反抗,他就开始扒我衣服,在我的哭喊中将我强暴了。得逞后,他说你不要哭了,医院的钱我给你交上,我说我不管,他就走了。”
灵灵说:“案发第二天,我将情况给家里说了后,等家人从乡下赶来就报案了,公安局把我出血的衣服等证据全部提走了。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自从报案后,县上很多人反复来找我父母说情。我看着父母压力大,自己压力也很大,觉得以后还要活人,就和家人去撤案了,撤案时违心地告诉警方我是自愿的。”
说到此,灵灵伤心地哭了。她流着痛苦的泪水继续告诉记者:“这样的一个院长怎么就没有人管呢?他怎么还会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呢?我违心地撤了案,可是现在李某这个人面兽心的院长,竟然在会宁县放风说,我和他长期有不正当关系,是我勾引他的等等,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也有人说,是我们为了钱设的圈套。我觉得自己太委屈了,这样活在流言中也没有意思了,所以我来找记者说明情况,就是想让社会正义给自己一个公道。”关于是否收钱私了的情况,灵灵说:“我家确实没有拿他一分钱。”当记者问到,是否家里人拿了钱没有告诉她时,她说她相信自己的父母,等她问问父母后再给记者回话。谈完这些情况后,灵灵还在记者的采访记录上签了字,表示自己所说都是实情。
女护士说她压力太大了
但令人感到疑惑的是,给记者反映情况后几天,灵灵突然又给记者打来电话,在电话中灵灵几乎是用央求的口气说:“求你们不要报道此事了,我现在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压力太大了,我受不了了。这是我自愿的。”之后记者听到的只有啜泣……
那么,到底是什么人,用什么样的手段,将一个遭受侵害的弱女子推到了这种欲进无路、欲罢不能、欲哭无泪的境地呢?
难道这样一起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性质恶劣的事件,真的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本报采访组(注1:文中灵灵为化名。注2:文中李老师、李某、灵灵说法,均是记者对其采访笔记和录音的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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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报案后,当场抓到被告人,经派出所处理双方达成私了协议,在讯问记录上留下了签名和手印,受害人很害怕这件事被家人知道,受害人的档案会留下记录吗?以后别人查受害人的个人资料时会被查到此事吗?
交通事故责任已经认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并签署。现在,受害方又进行定残,想起诉肇事方再次索赔怎么办?我只有交强险,伤者方说要定残后到法院起诉我,判决后我可以要求让保险公司可以多赔,我们私下可以签署协议,补偿保险金分配问题,此事如果法院判后赔偿金保险公司会给赔么?
如果发生交通以外后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但事后发现赔偿金额过高,可不可以解除和解协议重新上诉
因口角不合致人轻伤,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受害方也不再追究责任,但案子已提交检察院(赔偿协议是当着检察官的面签订的),伤人者仍在被拘留(已拘留12天),这种情况下,检察官会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么?是不是最迟拘留满15天就结案? 受害方问题也不严重,在医院呆了5天就出院了,也没后遗症。检察官会不会提起公诉,检察官说的是他这边是不会提起公诉的,但不保证其它案件办理人追究,所以要走程序,万一要检察官提起公诉,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急急急!谢谢解答。
双方发生了打架,然后没有选择报警,私下里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是协议只履行了一半(根据协议先付了2万,另2W年底支付),对方称要去派出所报警处理,请问可以吗?
A伤了B 是轻伤 但是B报了案 警方介入 鉴定B的伤颅骨轻微骨折 已住院一星期已出院 医疗费用已达成协议 完成 并且约定好双方谅解
但是报案的时候警方已经定性A为伤害罪 A有自首以及伤人后及时送医处理表现 现在B同意不追究责任 但已提起公诉 没开庭 请问在B写谅解书 的情况下A能否和B庭外和解 不追究A的刑事责任 。
两同事之间发生纠纷,甲方将乙方打伤,鉴定结果为轻伤。甲方被逮捕后,甲、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已履行,乙双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案。此案能不能撤?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甲? 两同事之间发生纠纷,甲方将乙方打伤,鉴定结果为轻伤。甲方被逮捕后,甲、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已履行,乙双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案。此案能不能撤?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甲?依据是什么?
我弟弟因为参与打群架被刑事拘留,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来我们进行了赔偿,双方也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受害方也申请撤案。检察院却要求受害方去做伤残鉴定,由于路途遥远,我们对受害方也已经进行了赔偿,受害方现在拒绝去做鉴定,不知道现在检察院还一直关着人不放是什么意思?从检察院逮捕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也没有消息,也不知道咋回事....我弟弟会被判刑吗..
我弟弟因为参与打群架被刑事拘留,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来我们进行了赔偿,双方也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受害方也申请撤案。检察院却要求受害方去做伤残鉴定,由于路途遥远,我们对受害方也已经进行了赔偿,受害方现在拒绝去做鉴定,不知道现在检察院还一直关着人不放是什么意思?从检察院逮捕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也没有消息,也不知道咋回事....我弟弟会被判刑吗..
我与某某经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由我一次性补偿他五万元钱,期限在一个月内给齐,但某某在此期间通知我说急用钱,如能给他一万元钱这个事我们达成和解,他那剩余的四万元钱也不要了,我同意了,双方又私下签了新的和解协议,我付了他一万元钱,但是某某拿了我的钱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
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第二天找朋友带人把对方2人打成轻伤,现在指使者和打人的两个人被刑拘4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但派出所说公安局法制科不同意调节.指使人没有前科是初犯,怎样才能达到和解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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