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单位领导倒卖国有土地流转后农民怎么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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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金鸡滩镇多名领导干部倒卖土地 收益数十万
  本报榆林讯(记者 祁铭)拿到的地价是一万多元每亩,转手就赚数万元到十多万元不等。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多名干部疑参与加价转让土地获利,榆阳区纪委已介入调查。  协议显示多名干部参与  近日,群众爆料称,榆阳区金鸡滩镇多名干部转让土地赚取巨额差价。多份协议书显示,金鸡滩镇纪检书记吕某、文化站站长郝某等参与此事。  据悉,2011年马某和金鸡滩镇掌盖界村签订荒沙地租赁协议,租金是每亩4500元,200亩共计90万元。马某承诺要在两年内搞开发,否则掌盖界村有权收回土地。  昨日,马某告诉记者,他预计因建设地价将上升,但政府部门不批准建设。  马某说,当初花了90万元租金,意图开发建设,一旦手续办下来,地价肯定飙升,因此,他给亲友转让了几十亩,每亩价格是16000元左右。  &金鸡滩镇政府干部拿我地的人不少,有几十个人呢,基本都是每亩16000元左右,后来他们不少人转让土地赚了很多钱。&马某说,当时想着给镇政府领导干部低价转让土地,也是想着让他们帮忙,尽快把手续办下来。&  纪委调查尚无结果  该镇人大主席韩某表示,他只转让了一亩地,转让费是十多万,对于转让地块的来源,他称是朋友照顾。而该镇副镇长吴某则称,自己并没有参与倒卖土地,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的是其母亲。  协议书显示,该镇水利专干艾某转让1.5亩土地,转让费是7万元;镇纪检书记吕某转让2亩土地,转让费是208000元;该镇文化站站长郝某,转让土地1.2亩,转让费是122000元。  25日下午,金鸡滩镇党委书记叶某告诉记者,他没参与此事,也不知谁参与了。只知道有人曾准备在掌盖界村征地搞新农村建设,但手续没有批下来。  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副局长尚宏飞表示,私自买卖、转让土地是非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干部若参与转让土地获利,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26日上午,榆阳区纪检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吴换柱表示,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还不好说。来自: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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