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长没有经过村民小组长职责同意,把村民小组长职责土地买给了工业园,有什么办法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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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不到13块 公有土地租给姐夫
林州市马地掌村第三村民小组村民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 林州市城郊乡政府已出面调查此事,表示坚决维护村民权益
来源:安阳晚报    发表时间: 00:00
  村民代表说,这一大片都是村里出租的土地。  □记者&&&常秀明&&&文/图&  安阳晚报讯&&&只要12块8毛钱,一亩土地就可以租一年,这样的事你相信吗?日前,林州市城郊乡马地掌村村民拨打安阳晚报热线电话求助,称在每亩每年享有国家100多元补贴的情况下,该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却以每亩12块8毛钱的价格,将本村公有土地租给自己的姐夫桑某,明显侵犯了村民的权益。昨日下午,城郊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马地掌村第三村民小组廉价租地确有其事,对此,乡政府将严肃调查、处理此事,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村民  国家补贴一百多  租金不到十三块  “咱这可都是好地,12块8毛钱就租一亩,你说这合理吗?”昨日上午,在林州市城郊乡马地掌村,村民郭现昌对记者说,马地掌村村头有几块组里的公有土地,目前被其他单位征用了。征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了村里补偿款。就在此时,村民小组组长郭新春突然宣布,这几块地早在2002年的时候就租给了他人,补偿款理应归承租人所有。得知此事,村里顿时炸开了锅。郭现昌向记者出示的一份租地合同显示,日,郭新春以村民小组组长的身份,将村里&7.8亩土地以每年100元的价格租给了一位桑先生,合同约定租期为30年。  “这些土地是有国家补贴的。”另一位村民刘建生说,出租给桑某的土地属于当年的“退耕还林”土地,当时每亩土地国家每年补贴150斤麦子、20元现金,还免费提供核桃、花椒等树苗让村民种植。按照当时的价格,一斤小麦大约1元&,一亩地光国家补贴就170多元,而村里以每亩不到13元的价格转租给桑某,明显不合理。刘建生说,村民小组里很多人都对该租地合同提出了疑义,因为郭新春将这几块地租出去的时候,既没有告知村民,也没有召开招标会,为什么时隔多年后才告诉大家租给了别人。“租地的不是别人,正是郭新春的亲姐夫。”在场的一位村民说,桑某是小组组长郭新春的姐夫。“组长的姐夫真是有‘眼光’!”该村民苦笑着说,一亩地领着一百多元的国家补贴,却只支付十几元的租金,还种着国家免费给的树苗,一租就是30年,这买卖怎么算也不亏本。郭现昌说,这几块地多年享受国家补贴,目前种植的花椒、核桃等经济作物已经产生效益,而这一切收益都与村里其他村民无关。  村民小组组长  村民没人愿租  “不得已”租给了亲姐夫  记者随后采访了郭新春,郭新春说,将村里土地低价转租给他人的事确实属实。当年,由于村里没有人愿意租村头的土地,作为组长的郭新春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将土地转租他人。“租地的桑某确实是我的姐夫。”郭新春稍微停顿了一下,略带尴尬地说,在租地过程中,他都是按照规矩办事,即使是自己的亲属,也按时向村里缴纳了租金。当记者问到土地为什么以如此低的价格出租给他人时,郭新春表示,当年确定租金时,只是参照了其他人租本村其他地方土地的租金标准,既没有开会讨论,也没有具体依据。  对于村民反映出租土地时没有公开告知大家的情况,郭新春一口咬定当时曾通知过大家。但现在村民都矢口否认,他也没有办法。因为当年出租土地的时候,没有办理任何书面手续,没有办法证明土地出租时曾得到小组其他成员的认可&。  郭新春证实,由于当时国家对“退耕还林”有优惠政策,承租人桑某确实享受了几年相应的补贴,其中包括每年每亩地150斤麦子、20元现金以及免费的树苗等。补贴的粮食、树苗和款项都已经按时交付给了承租人桑某,村里并未截留。与此同时,桑某也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村里缴纳了7.8亩土地的租金100元。而这些资金已经全部用于村民小组的公益事业,没有剩余。  乡政府  支持村民上诉  坚决维护村民权益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林州市城郊乡政府,副乡长李现军说,目前乡政府已经出面调查此事,但尚不能排除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的不合法行为。李现军说,现在林州市的主要干道之一红旗渠大道穿过马地掌村,确实带动了附近土地价格的增长,但即便是几年前,在享有国家“退耕还林”多项补贴的情况下,以每年每亩十几元的价格出租给自己的亲戚,确实容易引起争议。“城郊乡政府坚决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李现军说,经过乡政府工作人员对马地掌村第三村民小组租地的情况进行调查,乡政府支持村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现军说,目前,村民代表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已经被受理,该事件也进入了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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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排行榜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村名同意吗?_百度知道
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村名同意吗?
的规章制度执行吗?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你好、分配方案,请问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村名同意吗;(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咨询国土资源部,至于是否必须采纳没有法律规定、形同虚设的条文,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谨严肃性和实实在在维护公民权益,答复,上级部门必须征求村民意见,但没有必须采纳的义务,形同虚设!希望我们的法律法规以后能少出类似虚无缥缈:征收集体土地。我的理解是,政府给你发表意见的自由
提问者采纳
至于是否会被采纳是要征求村民意见,这会被视为民主的缺失,也是有客观条件的约束,在行政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充分考虑村民的意见,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假如有违村民的总体意愿,会做出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假如没有此环节村民的意愿就无从体现
提问者评价
谢谢,话虽如此,可无实际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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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应该得征求村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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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市部分地区近年出现持续干旱现象,为确保生产生活用水,某村决定由村里提供一点,村民捐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维护和新建一批储水池.该村共有243户村民,准备维护和新建的储水池共有20个,费用和可供使用的户数及用地情况如下表:
已知可支配使用土地面积为106m2,若新建储水池x个,新建和维护的总费用为y万元.
(1)求y与x之间的函数关系;
(2)满足要求的方案各有几种;
(3)若平均每户捐2000元时,村里出资最多和最少分别是多少?
(1)新建费用4x万元,维护费用3(20-x)万元,故总费用为[4x+3(20-x)]万元.由于储水池至少要满足该村243户村民,列出函数关系式;
(2)可根据新建的水池可供使用的户数+维护的水池可供使用的户数≥243户,新建的水池的占地面积+维护的水池的占地面积≤106平方米;由此可得出自变量的取值范围,找出符合条件的方案;
(3)由(1)得出的函数,和(2)中x的取值范围,判定出符合条件的值.
(1)由题意得y=4x+3(20-x),即y=x+60;
(2)由题意得5x+18(20-x)≥243,化简得13x≤117,即x≤9.又4x+6(20-x)≤106,解得x≥7,∴7≤x≤9.
故满足要求的方案有三种:
新建7个,维修13个;
新建8个,维修12个;
新建9个,维护11个;
(3)由y=x+60知y随x的增大而增大.
∴当x=7时,y最小=67(万),当x=9时,y最大=69(万).
而居民捐款共243×0.2=48.6(万).
∴村里出资最多为20.4万,最少为1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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