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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卫生系统_六五_普法考试题库(二类)带答案(目前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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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的通知 - 临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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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属监管不严上司可构成玩忽职守罪
2004年,18岁的李明潞借调到通州区卫生局计财科当出纳。为了哄好长相帅气但没有经济来源的男友赵凯,李明潞开始从单位拿钱给他花。 李明潞发现卫生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在男友的开导下,她开始一次次地从单位账上拿钱。 2005年,为了给赵凯过生日,李明潞从单位拿钱
  2004年,18岁的李明潞借调到通州区卫生局计财科当出纳。为了哄好长相帅气但没有经济来源的男友赵凯,李明潞开始从单位拿钱给他花。
  李明潞发现卫生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在男友的&开导&下,她开始一次次地从单位账上拿钱。
  2005年,为了给赵凯过生日,李明潞从单位拿钱给赵买了一条40多克的金项链作为礼物。二人接着吃饭、赌钱、唱歌,当晚就消费了近2万元。
  在赵凯指使、欺骗、威胁下,至2006年6月,李明潞又采取以现金支票提现不入账、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多次挪用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局公款共计60余万元。
  李明潞供述,她基本上每天都从单位拿钱,偶尔也隔几天拿一次,平均下来每天都从单位拿几千元。
  2006年12月,李明潞和赵凯分手,交了新男朋友李某。为了笼络李某的心,她继续挪用公款供她本人和李某吃喝玩乐,购买贵重物品。
  2006年12月,李明潞跟李某合买了1辆捷达车。2008年春节前,她又买了1辆马自达轿车。后来两人结婚。
  因为窟窿越来越大,李明潞也感到害怕。日晚上,不堪压力的李明潞向丈夫说出实情,之后在其劝说下自首。至案发时她已经挪用公款共计近200万元。
  2009年8月,通州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明潞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赵凯有期徒刑11年。
  案发后,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通州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介入,于日将通州区卫生局计财科科长杨某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9年7月,杨某在担任通州区卫生局计财科副科长、科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
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将支票和支付款项所需的财务专用章、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鉴交由李明潞一人保管,且未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核对账目等管理职责。
  正是杨某的这些行为,导致李明潞未经任何审批程序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以提现不入账、收款不入账等方式在4年多的时间里挪用公款近200万元,造成公共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通州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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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李昌云建言公职人员:好心办坏事也能构成渎职罪
  【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在线讲坛》栏目。我是主持人毛馨。今天来到我们节目的嘉宾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李昌云。
&&& 一些网友可能对渎职侵权犯罪不是特别了解。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一样,都是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实现形式。在这儿我信请问一下李局长,请问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主要业务、职能范围是什么?
  李昌云: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共管辖44个罪名,其中渎职罪名37个,侵权罪名7个,涉及众多国家机关职能部门。另外,根据刑诉法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检察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等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
  2、直接立案侦查全省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以及本院决定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3、参与和组织、指挥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跨地区案件的协查工作;
  4、参与突发性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
  5、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请示的研究答复;
  6、调查分析全省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和预防对策,结合办案,做好个案预防工作;
  7、研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
  主持人:通过刚才李局长的介绍,我们对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主要职能有了一个比较直观的了解。我想问一下李局长,能否给介绍下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办案工作的重点是什么?我们又有哪些亮点?
  李昌云:今年以来,在院党组、检察长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各级反渎职侵权部门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查办了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生在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发生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领域中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主要亮点有以下几点:
  1、查办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件。今年1-11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86人,同比增加13.4%,其中大要案680人,立案、起诉、有罪判决人数均居全国前列。省检察院带头办案,组织立查了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万某(副厅级)涉嫌特大滥用职权、受贿案;济南市检察院组织立查了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赵某(副局级)涉嫌特大滥用职权、受贿案;滨州市检察院组织立查了博兴县委常委、副县长聂某在应急处理&10.08&博兴诚力公司爆炸事故中滥用职权案。
  2、专项办案工作成效明显。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反渎职侵权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以及查办土地批租、工程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65人。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查办了林业、国土、安监、税务、环保、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城建、农业、交通等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人员渎职侵权犯罪510人。省检察院反渎局还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查办淘汰落后产能领域和林业贷款贴息领域渎职犯罪两个&小专项&,共立查两类领域渎职犯罪134人,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推广。
  各地立足实际,突出地域和行业特色,部署开展了多个&小专项&,深挖系统行业内窝串案,解决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以办案成效取信于民。济宁、泰安、菏泽等地在&三农&领域查办了一批套取粮食补贴、农机补贴、新农合基金等惠农专项资金案件,平息了一批上访事件,促进了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德州、聊城、临沂等地查办了一批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牛羊肉、注水肉、病死猪肉等问题的渎职犯罪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3、执法办案效果进一步拓展,内外监督制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结合案件查办,认真总结犯罪特点规律,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特别是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协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办,向当地林业、食品监管、农机、环保、经信等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在本地区全行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出台了系列工作制度,防止失职渎职再次发生。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公布了一批大要案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省检察院还部署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专项整改活动,强化专项督导检查,规范侦查行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自行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以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内外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地注重整合内外两种资源,对内强化与本院相关业务部门的合作,加强内部涉渎线索的发现和流转,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案件研讨协作、侦捕诉协作、案后总结分析等衔接协作机制等;对外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制度,省检察院和部分市检察院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主持人:通过您上述这些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山东省检察机关不断地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李局长,我想问一下,在我们整个工作开展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或者是一些困难呢?
  李昌云:近年来,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对渎职侵权犯罪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当前社会上部分群众尤其是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个人没有&揣腰包&就不是犯罪,对渎职侵权犯罪姑息和迁就。
  二是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地方侦查力量配备不足、办案保障机制不健全、对抗干扰阻力的能力不强。
  三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构成犯罪的渎职侵权行为,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追究刑事责任等。
  借此机会,也想向社会公众说明尤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建言:违法处理公务,好心办坏事也能构成渎职罪;越权处理公务,&没收红包&也会渎职;执法监管不作为或变通执法造成重大损失亦可构成渎职罪。监管不能一罚了之,执行公务容不得疏忽大意,放纵违法造成危害后果就是渎职。为单位谋利益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公务活动不能掺杂个人私利,瞒报事故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别拿司空见惯作执法监管依据。执法不能施用暴力,集体研究造成重大损失主要责任人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就是说尽管我们现在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是比较显著,但是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刚才的建言是非常有益的,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最根本的是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包括您刚才说的乱作为现象。
  那么,李局长,在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背景下,我们检察机关将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我们会进行哪些创新呢?
  李昌云:根据最高检、省检院布置和院领导的要求,主要考虑有以下几定:
  1、围绕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反渎职侵权职能作用。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把反渎职侵权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支持,形成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合力。深入贯彻落实新部署新要求加大办案力度。围绕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从阻碍改革发展最严重、改革所涉利益最集中、改革发展最迫切的部门和环节入手,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通过执法办案切实保障和促进改善民生。继续高度关注民生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的惩治和预防,推广专项调研机制,紧紧扣住渎职侵权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国家专项资金、执法司法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效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度。积极构建&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侦查一体化办案格局,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同时,深入推进执法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反渎职侵权专门队伍。
  主持人:非常感谢您给我们网友朋友带来那么详细的介绍。访谈最后,我们来回答一个网友提问的问题,近年来频频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网友问:检察机关如何对安全责任事故进行监督呢?
  李昌云:近几年我省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比如去年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露爆炸特别重大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今年5月,山东再生能源公司&5.11&黄岛挡土墙倒塌事故致18人死亡;11月,寿光龙源食品加工厂&11.16&重大火灾和蓬莱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0人死亡。事故惨痛、教训深刻。
  检察机关所查案件显示,矿难、火灾、车祸等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往往都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
  依法查办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是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一项重要职责。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多会成立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监察、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根据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发现和受理有关职务犯罪线索、发现犯罪事实并依法立案侦查、对事故调查过程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中既与事故调查组其他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又立足自身职能依法独立开展调查活动。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直接组织或者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今年黄岛、蓬莱、寿光事故发生后,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均第一时间受邀参加省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派员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去年青岛爆炸事故,检察机关共立查了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事故背后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0余人。
  党中央对反腐败高度重视,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空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反渎职侵权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崇高。检察机关全体反渎干警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法治山东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持人:好,非常感谢李局长给我们非常细心的解答。
  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为主要特征的渎职侵权犯罪,它不仅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危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破坏党的执政基础。
  依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是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当代社会和检察机关肩负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人民利益重于泰山。面对党和国家对强化法律监督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反渎职侵权工作应该说是任重道远。
  反渎职侵权,同样也需要你我他大家共同来参与。
  再次感谢李局长来到我们访谈室,与广大网友交流山东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一些情况。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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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维莉、扈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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