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伤情鉴定后会诊?我想问一下一般什么级别的伤需要公安会诊?轻微伤需要吗?

上班时被人打了,轻微伤。我想知道可以诉讼他吗,能提什么要求?_百度知道
上班时被人打了,轻微伤。我想知道可以诉讼他吗,能提什么要求?
但不建议你提出的费用及要求太多、误工费、上班时被外人打伤,情节较重的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会处以五日以上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费,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三、如需鉴定还有鉴定费),单位只要支付医药费就可以了,你需要做的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护理费,因为你还得在本单位继续工作、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可以进行调解,在公安机关进行处罚的同时或之后、如果公安机关调解不成。多人或者殴打多人的,你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具体损失请求,或者殴打特定对象的一,要求侵权人向你支付相应损失(医药费。二、如果侵权人找不到,六个月之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民事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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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赔偿医疗,误工等费用可报警调解处理
先要经过公安机关派出所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情鉴定费等损失。
轻微伤构不成刑事犯罪的亲,最多拘留十五天的。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疗费,误工费等
公开道歉,民事赔偿
能要求多少的赔偿啊
轻微伤的话通过诉讼赔偿不了多少,建议庭外和解或私了
怎么个私了法
哈哈,打输了肯定报警了,打赢就算了
咬死他,大狗熊
轻微伤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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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因交通事故住院期间做了伤情鉴定,出院一段时间后还需做伤残鉴定吗,这两个鉴定有什么区别?_百度知道
因交通事故住院期间做了伤情鉴定,出院一段时间后还需做伤残鉴定吗,这两个鉴定有什么区别?
提问者采纳
构成重伤的,可追究肇事者交通肇事刑事法律责任;由公安部门组织法医进行鉴定有区别.伤情鉴定是根据人体经。伤残鉴定是解决的你的伤残等级确定民事赔偿系数的问题。你可在刑事附事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民事赔偿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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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有利于计算赔偿数额;伤情鉴定主要是看构成轻微伤、轻伤需要做伤残鉴定
伤情鉴定是为了确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伤残鉴定是为了解决民事赔偿的问题。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谷友军律师
应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达不到协议的,在法院阶段再做鉴定。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毕华宝律师
这个有区别,但是后面的伤残鉴定跟你的索赔有很大的关系
伤情鉴定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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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 正文
南京发布官方通报:被打小护士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更新时间:&&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京4月26日电 (记者申冉)26日晚21时40分,南京市官方微博“南京发布”向社会发布了一份该市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接受采访的专稿回应社会各方的质疑和关心。  其中通报:南京市口腔医院被打护士事件中,被打伤的小护士陈某的伤情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出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与本次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除此之外,当事人打人者袁亚平已于3月12日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处罚,当事人陈某可就违法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等诉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至此,以这份官方说明将此次造成社会各界关注、影响甚巨的“南京市口腔医院护士被打事件”或将告一段落。(完)  该份通报原文:  问:口腔医院护士被打事件已近2个月,为什么鉴定意见才出来?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根据国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对疑难、复杂的损伤,要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方可进行鉴定。4月20日,陈星羽治愈出院后,公安机关结合医院出院记录,依据其外伤史、起病过程及相关医学检查的客观情况,并综合3次专家会诊意见,出具了法医鉴定意见。  问:现公安部门对打人者作出什么样的处理?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行为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观方面要件是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法医鉴定意见为:陈某的损伤情况属轻微伤范畴,出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与本次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目前,公安机关已履行告知程序,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刑事案件,解除对袁亚平的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将依据治安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为什么曾对袁亚平进行刑拘和取保候审?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江苏省公检法机关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短期内难以作出伤情鉴定的伤害案件,有可能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并采取有关侦查措施。3月4日,公安机关专门邀请了省司法、医疗界的专家,对伤者进行了会诊,专家认为其伤情不排除发展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根据前期案件调查、专家会诊意见,公安机关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立为故意伤害案,并于3月5日对打人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3日内要提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根据案情,将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延长至3月12日。刑拘期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袁亚平不符合逮捕条件,也不符合监视居住的要求,公安机关需要继续开展侦查工作,依法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  问:小陈护士的诊断是“瘫痪”吗?为什么恢复得这么快?  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为小陈护士,省、市卫生部门组织了多次大会诊,会诊不仅集中了神经内外科、脊柱外科、心理科、中医科、康复科等十几位相关医学专家,而且还邀请了南京脑科医院心理科专家和南京市公安局及玄武区公安局3名法医参加。与会专家在详细询问患者病情变化、共同查体,结合影像学复查及神经电生理及免疫学检查结果,综合心理学、中医学科意见,给陈星羽下了明确、客观的诊断:外伤损害是造成陈星羽一过性脊髓损伤的直接因素,患者存在的双下肢瘫痪,是由于脊髓一过性损伤(脊髓震荡)合并严重应激反应(急性应激障碍)导致。医院组织了多学科专家,采用了康复、针灸、中西药物治疗,并加强护理及心理干预。治疗过程是比较痛苦的,但陈星羽与医务人员配合较好,所以取得了现在的预后效果。纵观陈星羽的康复过程,是符合该种瘫痪恢复的医学规律的。目前,陈星羽虽然已经能站立行走,但腿部力量还不强,因此,还需要按照医嘱进行一些康复锻炼。  问:很多网友关心,为什么住院期间陈星羽未接受采访?  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陈星羽住院治疗期间,社会各界非常关心。为创造有利于陈星羽心身康复的良好环境,避免因外界刺激而加重病情,同时尊重陈星羽本人的意见,鼓楼医院实行了谢绝探视等保护性措施,正是由于精心治疗、患者积极配合,治疗才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期间,市卫生局、市鼓楼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先后6次公布了陈星羽诊疗和恢复的情况,回应广大网友对她的关心。  “2.25”南京口腔医院护士被打事件回顾:  2月25日凌晨,因住院床位纠纷,住院女子董某的母亲江苏省科技馆副馆长袁亚平用折叠伞打了南京市口腔医院护士陈星羽肩部和腰背部各一下,并抓住陈衣领,将其拉出护士站。袁亚平的丈夫董安庆稍后赶到,与前来制止的医护人员发生推搡。之后陈星羽被送往南京市鼓楼医院治疗。  2月26日鼓楼医院有医生表示护士陈星羽下肢肌力下降,存在外伤性脊髓损伤的可能,“瘫痪可能性很大”。当日,打人夫妇双双被单位停职。  2月27日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月25日凌晨南京口腔医院打人事件现场监控视频。并通报被打护士恢复较好,并非网传瘫痪。  3月3日全国、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在接受采访时称,他去看望过陈星羽,为其诊断为瘫痪,并且被打护士有无形的压力,打人者在当地势力很大,司法部门对打人者没有实行刑事拘留。  3月4日南京警方和卫生部门同时向社会通报称,专家会诊陈星羽目前存在双下肢瘫痪(双下肢肌力二级),是由于外伤导致脊髓一过性损伤和急性应激反应共同作用所致。同日,江苏省科技馆副馆长袁亚平被刑事拘留,其丈夫董安庆则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免去院宣传处处长职务。  3月10日南京市鼓楼医院官方微博向社会通报,南京被打护士陈星羽下肢肌力在逐步恢复中。从双下肢肌力二级变三级。  4月10日南京市卫生局官方微博通报:小陈护士经综合治理,下肢肌力已经基本恢复正常,下一步将继续进行双下肢功能康复训练。  4月21日早晨7点02分,南京市卫生局官方微博“健康金陵”向社会通报,南京市口腔医院被打小护士已于20日上午康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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