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在欠债人家中张柏芝跳楼自杀身亡身亡,欠债人需负什么责任?

债主与欠债人同住宾馆10天 逼其跳楼_各地法制新闻_法律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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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与欠债人同住宾馆10天 逼其跳楼
贾林站在宾馆窗户外的空调挂机上。图据公安
  欠债20万,债主和他同住宾馆十日,因不堪忍受债主逼债,男子走上宾馆窗户外的空调外机,欲寻短见。昨日,在南充市顺庆区铁荣路发生了惊险一幕,幸亏民警及时赶赴现场,成功将其救获。
  市民目击 男子脚踩空调外机欲自杀
  昨天下午3时13分,铁荣路万泰之星宾馆楼下,消防官兵正在给救生气垫放气,围观的市民互相议论,“如果警察没有抓住他,他跳下来肯定就死了。”
  在铁荣路擦鞋的蔡女士目睹了整个过程,她讲述,下午2点半左右,突然有很多人围拢在万泰之星宾馆楼下,都抬头看着4楼。“一个男子,像是在哭的样子站在空调上头。”出于好奇,蔡女士不再招揽顾客,走进人群中发现,跳楼男子表情很痛苦。“你们早来5分钟,他都还站在外面的。”蔡女士说,男子最终被房间内的民警救下。
  下午3时20分,记者在万泰之星宾馆408房间内看到,服务员已经开始打扫房间,“地上的碎玻璃是在救他时,把窗户玻璃弄烂了。”据服务员回忆,跳楼男子和另外一名男子已经在宾馆住了10天左右。
  在宾馆内,记者没有找到跳楼男子和民警,服务员提醒到他们几分钟前已经全部离开。
来源:华西都市报 编辑:郑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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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案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涉及范围最...我的位置: >
【追债】帮债主追债,扣押欠债人被抓
时间:| 来源: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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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债主追债,扣押欠债人被抓
  帮债主追债,将欠债人从长沙带到广西,欠债人家人报警,追债人被抓,这样构成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留罪啊?追债人该怎么办啊?急,谢谢!!这种情况会判刑多久啊?急需要各位热心人士帮忙,谢谢!!
  中顾法律网解答如下:您好,您以构成非法拘禁罪
  根据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追债人,如果是追债人指使你将人拘禁的话那么主要责任应认定在追债人身上。
  具体处理建议,我这以前遇到过这种案子,和您的情形基本一致,不过这个通过和受害人的具体协商以及和公安局的具体协商最后没有起诉,这方面主要看你和公安局方面的关系了,先想办法让欠债人不起诉你,然后花点钱打点一下公安局基本上就没事了,注意,千万不要殴打欠债人,这是最重要的,只要不打,就算最后量刑也会很轻,最多半年也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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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号 【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20】债主为讨债自杀身亡欠债人是否付法律责任_百度知道
债主为讨债自杀身亡欠债人是否付法律责任
如无疑问,请好评、引诱的话,且债务人没有唆使。如有疑问,欢迎追问如确实是自杀,无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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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果确实是自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会定过失致人死亡,债务人没有言语相激等变相放任的话,没有责任。谢谢采纳,放任他死亡的话;如果看到他自杀而不施救
您好。欠债人只负有偿还欠款的责任。对债主的自杀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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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债主状告欠债人 得知其重病放弃追讨
因买卖合同纠纷,债主把欠债人告上法庭;得知欠债人得了重病后,他放弃追回欠款——一笔特殊的“救命钱”(黄晖 绘)核心提示“少了这笔钱,我还能够应付,但对文华来说,这8.6万元却是救命钱。所以,我不要他还钱了。”近日,惠安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债主陈先生在领到4.6万元执行款后,却做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举动:他将钱全额“归还”给欠债的赵文华,同时放弃了被欠的另外4万元本金和利息。陈先生究竟为何一反常态?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赵文华生意失败,又不幸得了重病,比他更需要这笔钱。
久债未还诉状告上法庭上世纪90年代,惠安黄塘的赵文华开始经营一家皮鞋厂,同镇的陈先生则经营着一家皮料、鞋料商行。两人有过多次业务合作,来往货款数十万元。在得知赵文华的生意经营得并不如意时,陈先生多次鼓励他,“我和他说,希望他把厂经营好,欠的货款可以慢慢还。”但没想到,2008年,赵文华的鞋厂还是倒闭了。经双方结算,至日,赵文华尚欠陈先生货款8.6万元。之后,虽经陈先生多次催讨,赵文华一直没有偿还。无奈之下,陈先生一纸诉状将赵文华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赵文华应偿付货款及利息,但赵文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迫不得已,陈先生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赵文华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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