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水利伤残等级民工现在可以享受国家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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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水利局拖欠的200万民工工资一事的看法
风轻一鸟过 发表于 &18: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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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个人声明我是一个在外地的龙山人,对里面所涉及的人物都不熟悉,我只说说我的看法。  1、控告人:王召,享受低保待遇,却能够承包工程,就像以上的评论所说,有骗低保的嫌疑。低保的标准我想大家都能了解,是真正生活有困难,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的,确实需要帮助的人。在这个方面他以低保身份干了不是真正应该享受低保的人所能够干的事,王召的个人诚信是受到怀疑的。并且湖南省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龙凤路的房子都是修得干净气派,我个人也怀疑一个低保户能住这样的好房子。  2、他所提的被控告人:龙山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陈昌武,说他是从原湘西自治州州长杜崇烟手上买来的官,还说张才金是二人的保护靠山。但是你一个所谓的平民,你一个自称低保户的怎么知道这么多所谓“内部的”“捕风捉影”的内幕呢?凡事都要讲证据,说话也是要负责任的。我知道杜崇烟因为个人问题落马,王召正好借一个有罪的人和别人扯上关系。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让我们自然而然的理解别人也和有罪的人一样。其实所说的这些都和他的诉求没有关系,他却重笔墨在这上面,可见内心不是坦荡荡的。一味的强调自己可怜无助,一心想着在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的情况下,抹黑、污蔑所谓的“官员群体”,很大程度上迎合和当前很多人“仇官、仇富”的心态,认为只要是当官的当领导的都不是好人,都贴上罪恶的标签,殊不知我们也有像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等许多好干部,好官吗?这样一稿子打死一船人正是我们民族某些人劣根性的所在。我们提倡言论自由,但是这种凭空的人身攻击是违法的,是在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允许的,最高法解释,对制造谣言,传播达500次以上就可以刑拘,我想红网的管理者对王召要高度警惕。  3、王召说修某楼时导致民工死亡一人,补了40多万元的赔偿金,这个最主要的责任肯定是在施工承包方。修建合同本身就确定了政府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那还要让人认为是没有修建能力的水利局来承担责任?  4、王召说二标段修建时,导致民工吴朝银损伤成植物人后怕赔偿医药巨款,给其家属做工作,补了7万元后,让死者家属将吴朝银活活埋掉,说陈昌武良心何等的歹毒可恶等等。在这里我想说稍微有点思考的人都会觉得这样的描述很好笑。首先,施工出问题,主要责任肯定是承包方,与招标的法人没有太大关系。其次,一个无亲无故的官员能做通吴朝银家属的工作,让死者家属将吴朝银活活埋掉?这也未免太天方夜谭了。现在只要是某家里人在给官家做公事时出了情况,或者不是给官家做公事出了事,哪个不是七大姑、八大姨过来找政府和相关部门,一起“一哭、二闹、三上吊”来争取最高的赔偿和最大的利益。既然是植物人,那就可以一直给政府提要求,怎么可能为了区区7万元干出杀亲人的大罪,7万元人民币也太值钱了吧!说道罪恶,按照他说的,那也是死者亲人是最大的歹毒可恶。总之,这段描述完全是自欺欺人,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  6、王召说为了摆平此事,导致其亏损了20多万元。假如王召是当时的承包方,是负责人,他手下的人出了事,他就应该付主要责任。另外,我想任何一个工程都是有合同的,这是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包方最后的权利收益的。工程到底造价多少,承包方最后应得多少都会写的很清楚。以合同为依据,我想在我们法制社会的今天,它的效力是谁也推脱不掉的。3年多时间,王召并没有通过法律手段,而是一味的死缠烂打,还说被控告方无有半点的救死扶伤的人道精神,其实水利局本来就不是慈善机构,只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他3年多时间天天闹,合适吗?这是扰乱公务。  7、王召说所借高利贷40万元,利息都付了20多万元。我想说他借高利贷本来就是他个人行为,责任完完全全由他自己负责。他借高利贷本身也就是为自己谋利,难道他会借高利贷给他所谓的80位农民工发工资?我想不会。  8、王召说官官相护,又把省水利厅和主管副县长杨智慧扯进来,还说其胞弟陈超带领黑社会打手于日私闯他家寻衅滋事和威胁。我想说,你当政府是黑社会开的?现在社会是解放前的旧社会?最后他说自己多次上访,自己的愿望达成不了,就痛斥州县瞒上欺下,中国官场都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当官的都该......的极端偏激的思想。最后他说自己所提供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其实读者看来漏洞百出、逻辑混乱、胡言乱语。  总之,通篇看完,我个人认为这就是王召,一个和政府打交道的人在没有达到内心的期望值的情况下,不断地表达自己是弱势群体的身份,打着为农民工讨薪的旗帜,不断攻击、抹黑相关的政府人员从而达到自身的目的,而自己本身又是一个包工头,一个既得利益者。自己能领低保,有能力包工,同时自己又借高利贷,结果造成妻子躲债,母亲治病无钱种种,还要坚持为农民工讨工资。且不说他的所谓“可怜"的真实性,就借高利贷而言造成的恶果,不是他自作自受吗?  另外,说说陈昌武的为人,是听村里的亲戚朋友说的。我老家在他小时候生活的隔壁村,以前就听说他每年过年都带几个亲兄弟给村里上了年纪的鳏寡老人送红包,虽然每个老人送了几百块钱,但是年年送。这种个人自发的善举,虽然自己身居不是很高的位置,但心里仍然惦记着乡邻,惦记着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乡亲,送去自己的温暖而不图回报,这在道德上是非常难能可贵和崇高的。我还听说他本人生母过世的早,他与几个亲兄弟都待继母如生母一样,尽心侍奉。村里的人都夸奖他,他本人也在村里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尊重。我想这与中央政府提倡好的家风是完全吻合的。选官用人,以德为先。古时候都提倡举孝廉,忠、孝、仁、义、信,这些称颂了几千年的品质在我们今天每个人的内心深处仍然具有最重要、最核心的份量。我想品德好的人是可以信赖的,一定会走得更远,也应该走得更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想人们不会因为一篇经不起推敲的文章去怀疑一位乡邻都称颂的好人的。  我也想不明白控告人王召出于什么目的,本来整个事件的主体就是他包了所谓的某工程,最后没有达到他的心中所谓合理的回报。按正常的话应该从合同入手,走法律的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他3年多一直是一种泼皮无赖的架势,并且通篇加了很多与主体无关的子乌须有“阴谋”论调来突出他的弱势和政府的罪恶。是不是有人故意借这个王召的名义,散播谣言,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我想也是有可能的。  作为一名龙山人,我对一些不负责任,一味攻击自身家乡政府的极端评论是很痛心的。我知道现在社会矛盾很尖锐,有很多不公平的现象,政府的公信力在下降。但是这样不是白就是黑,为了否定而否定的偏激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龙山政府也绝大多数都是龙山人,都是我们的乡亲,完全否定他们不是否定我们龙山人自身?政府里有公仆也有害群之马,老百姓里有明事理也有心黑耍赖的刁民。我每年回家,家乡都有可喜的变化,但是自从缺少省里的扶持,龙山的确比邻城来凤发展要慢些,这是和我们本身就交通不便,来凤有武汉扶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就像这样龙山人只知道窝里斗,无凭无据告状成风,好的本地官员又上不去,外地来的官员看龙山人这样的品行也不会真心实意的为龙山发展作贡献,龙山又何来发展?  我是听说红网是省府开办的监督平台,所以打开看看,同时在异乡也关注龙山家乡的事情。但是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五味杂陈,监督平台是惩恶扬善,追求公平正义的地方,不是个别人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无理宣泄,恶意攻击的地方。这篇漏洞百出的文章居然堂而皇之的在红网里存在了这么久,红网的管理者是值得自我批评和反思的,对恶意攻击政府和别人名誉的王召也是要予以惩戒,必要时应该追究责任的。  付:又要过年了,龙山县水利局拖欠的200万民工工资何时才归还?  王召 发表于
19:30:44 『标签:投诉举报 湘西 劳动保障』  ↓红网回复& ↓相关评论(8)  关于讨回农民工工资的血泪控告书  尊敬的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信访局、湖南省省委、省政府:  请执法为民维护我国的法律尊严!  控告人:王召,男,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龙山县二建公司下岗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现住湖南省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龙凤路60号。电话:  被控告人:龙山县人民政府  被控告人:龙山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陈昌武,男,系该局局长,住该局,是从原湘西自治州坏州长杜崇烟手上买来的官。  控告请求:控告人请求上级机关依法查处本案,责令被控告方付清所欠的龙山县城供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标段80个农民工的血汗工钱和材料款共计200多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款。  控告的事实与理由:  一、供水渠道改造工程修建的过程  日由颜长福、欧阳云、贾美富共同竞标达成二标段共同分利的协议书,实际上是明招标暗先定的手段,名义上由颜长福中标,直接撑控权在田科虎和陈昌武手中,张才金是二人的保护靠山。于2008年通过田科虎主管出面从陈昌武掌管的水利局修建水利局调度大楼和水利局职工宿舍,价值造价千万元之多,转包给包头李志清修建,其中盈利部分几人共分,修此楼时导致民工死亡一人,补了40多万元的赔偿金,此工程尚未竣工,还在修建中。  二、陈昌武背信弃义,讲话不算话,二标段修建时,导致民工吴朝银损伤成植物人后怕赔偿医药巨款,给其家属做工作,补了7万元后,让死者家属将吴朝银活活埋掉,陈昌武良心何等的歹毒可恶。为了摆平此事,导致我亏损了20多万元。陈昌武找我控告人背个名就让我包一段工程,等我工程包质包量完工后,陈昌武就反悔了,只给我付80万元的工程款,尚有80位农民工给我做工的200多万元血汗钱一直以30斤的羊子40斤的家伙过拖,三年多了我所借高利贷40万元,利息都付了20多万元。我母亲年迈80多岁因体弱滚到后无钱医治,我向水利局讨付我的血汗工资钱医母病,被控告方无有半点的救死扶伤的人道精神,分文不给我支付,我债台高筑,无处借钱医母病,我母只有等死。我妻子唐琴德因躲债与我分手一年多了,逃跑何方下落不明。被控告方占权势官官相护,弱势群体好比狗子吠水牛,白天吠白吠,晚上吠黑吠。陈昌武当作省水利厅和主管副县长杨智慧在场对我说:“只要我当水利局局长的一天,你的问题就是给你不解决”,陈昌武并派其胞弟陈超带领黑社会打手于日私闯我家寻衅滋事,用恐吓的语言对我说:“王召,你若再找我哥的麻烦,我请你全家死得很惨……”。于日,我写了《要求造价鉴定的请示》于日陈昌武在我的请示书上签了字并盖了公章。若是通过审计再审我所包的此段工程造价最低达200多万元以上,为讨回受法律保护的农民工血汗钱,我于日上京初访,国家信访局给湖南省和州县寄来了信访转办函,州县瞒上欺下,不给我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龙山县的天空乌云黑暗,官官相护,中国的法律贯彻到不了龙山的管辖区内。冤假错案数不胜数,老百姓弱势群体喊天天不应,呼地地不鸣,只好团鱼背上让牛踩,痛在心中暗叫苦,龙山县的官场怎么这样腐败无能,祸国殃民?  综上所述,我控告人所提供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根据《宪法》第41条和《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一条《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和党中央国务院于日下达的“关于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存在”的相关规定,控告人特依法向上级各级机关提出对被控告方的血泪控告,望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信访局和相关部门站在“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和谐社会法制理念的立场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宏观调控理论为指导,为民作主,对我的控告请求给予支持并及时地解决为盼!  此致  礼!  控告人:王召& 泣血叩呈  日
龙山网宣办:该贴反映的情况几年前已经处理,感谢网友关注。
该贴反映的情况几年前已经处理,感谢网友关注。
网友06:领导注意了
请相关部门明察秋毫!
把握:抗议
请领导不要听信小人的馋言,王召的话漏洞百出,那么想钱到银行抢去〕戮殖な侨嗣竦暮霉停灰晕约菏侨跏迫禾澹蜃哦耘┟窆ぬ中降钠熘模欢辖醒杂锕セ鳎颐鞘遣换岽鹩Φ模
网友18:2楼的“我们”是谁
2楼的“我们”是谁?如属实也不答应吗?
网友01:傻
你可能是白痴吧,话都读不懂还发表自己的意见,到学校学哈语文去吧!再来咬文嚼字吧,你现在还不配。
4楼的云:3楼又是谁
/PeopleShow.asp?ID=731921,看了原版,以及当时的评论和现在的 分析,至少让人觉得原版的控告人说的假,很多地方经不起推敲。这个像3楼的又是谁?原控 告人亲戚?你质问2楼是是想说他是。。。。。? &&原版的控告人有低保和借高利贷应该是真的,他自己说的。当时有人强烈怀疑他骗保,谁说 有低保的人就不能接工程啊?只是他后来借高利贷,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其实放和借高利贷 本身就是打法律擦边球,借的想高收益,放的也想高收益。以前吉首大规模的集资借贷的教训 还不深刻吗?借高利贷本身就是有原罪的,妄想一夜暴富,不脚踏实地,最后自作自受,也算 活该。 &&&&再说说那个陈叫别的家人活埋亲属,这个写的就太扯了。仅仅一个官就能说服别人把自己 的亲属活埋,这些亲属的心是铁做的?并且在赔偿非常少的情况下。现在的确一出事亲属都会 闹,闹得越大越好,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也难怪,这是中国国情啊。像这种自觉息事宁人 ,甚至以违法的手段来不给组织添麻烦的人和事,我认为应该在理论上是不存在的。 再说这事其实就是一个经济纠纷,要用法啊。原版全篇根本没有提法律这回事,政府部门也是 法人。一旦与你有经济合同,完全可以靠法律维权,为什么一点都不相信法律呢?全篇就只知 道当官的坏,当官的是老百姓的敌人,当官的内幕,在这里有些话是不能乱讲的。没有真凭实 据在网络上乱说别人,在法律上是叫诋毁他人名誉,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自己维权同时也要 自己守法,不能泄私愤。原告的这种做法很不对;另外说老婆躲债,老母生病,自己可怜,别 人没有可怜的义务,关键是自己借高利贷,可怜人有可恨之处。 &&&有个最让我不解的是2008年,龙山的工价才几十块。原告说欠200多万,80个农民工的工资 ,就算200万,就算工价80元1天,平均每人干了312.5天。一个工1年也干不了这么多天啊,你 还让人家不吃不喝?人家还不造反?并且原告自己说只包了其中一段工程,需要这么多的工时 吗?我很怀疑,明显有夸大的成分。 &&&&我们大家有些观念要改变。上访制度应该是我国的又一国情,一旦人民与人民,人民与政 府,人民与企业法人等等有矛盾解决不了。就想着找更大以及的相关部门来解决。结果原告是 一直上访,北京、省市县都被拒,就要操政府的娘。最后又要希望上到中央下到县衙都重视, 紧接着又抬出来几个法律条文。现在才抬,当初干嘛去了?依法治国是全世界社会发展进步的 主流,我们也不例外。虽然我们社会全民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还很弱,但这是趋势,以法律 为准绳这应该算普世价值,人是最不能相信的。想要维护利益就要懂法知法,更要守法!可能 现在法律的威严在某些人心中不是很高,但是我想法律总有一天会占领每个人判断是非的制高 点,有事就会想打官司来解决。那种有事就想着找上面的人,找包青天的思维是会被摒弃掉的 。 &&&&其实当官的也不容易,现在社会矛盾尖锐啊。稍微有些不满的人群就会把整个官员群体都 当做目标,而不会问事情和人的的真实情况,只要是官民对立,官员永远是恶的,这是很不理 智的。既然有人顶官员,还不止一个,并且都有不同的理由,就从某些方面说明事实并非如此 。哪里都有好人坏人,我们自己都有内心评判的标准。如果像文章说的一个人能老吾老以及人 之老,做善事不图回报,我觉得已经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证明自己。我们不能因为对一些问题 的狂热而去随意定论别人,更不能犯冤枉人的错。 其实这个11年的帖子现在拿出来没有意思,反正原告说的我是不信,说的太没有现实可发生性 。我要是当事人我就告原告,这么诋毁我的名誉。里面几个有牵扯的也应该告原告,说到底法 律维权。我建议把原帖和这个贴都删除,要和谐啊!不然又是“龙山官场之黑暗,官员之无能 ,只是湘西官场的一个缩影罢了。”,又是“2楼的“我们”是谁?如属实也不答应吗?”, 对龙山的形象真的不好。
清者自清151:楼主利益小人,混淆黑白。某人的请来的枪手。
&首先1,你说你对里面的人物与事都不熟悉。众所周知,原二建公司下岗职工,而且二建棚户区改造都还未动工。你怎么知道别人房子都是修得干净气派,而且你还说是这样的一个好房子。证据?二建公司我去过,里面全是危房,都要跨了好吗???从此一点就可以看出,楼主,混淆黑白,颠弄是非,绝对利益小人。还别人房子修的干净气派,别人现在住的还是70&&80&年代的职工宿舍!!!!! &2&湘西新闻网:两兄弟“买官”之路 陈武(化名)、陈余(化名)是两兄弟,均在龙山县电力总公司工作,前者是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后者是该公司副经理。 &&&&&1998年初,该公司经理即将离任。陈武之妻向碧松找到杜崇烟的妻子汪海燕,汪与向碧松是大学同学,要求汪在杜面前为二陈的职务升迁说说话,并提出了具体的职务要求:将陈余提拔为龙山县电力总公司经理,将陈武调到龙山县水利水电局任职。杜崇烟答应帮忙。 &&&&&在两个女人的周旋下,陈氏兄弟依靠杜崇烟的力荐,终于按照事前所设计的路径,获得了理想的官位。 &&&&&在杜的继续关照下,2003年,陈武最终被提拔为龙山县水利局局长。当时,杜已升职为湘西州代州长,而陈武局长的官位,则是杜找时任龙山县委书记打招呼所得。 &&&&&杜氏夫妻得到的回报是,3万元,分两次收取,名义分别是乔迁之喜1万元和儿子升学2万元。 &&&&&检方查明,杜氏夫妇收受财物共计150万元,同时,195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3,4..王召上诉文件好像没有说致死亡的民工,全权由水利局承担吧?而全是自己拿的钱,安葬,医药,后续费用。再之,招标人为水利局,难道水利没有连带责任? &&你也知道是给管家做公事出了问题,你以为别人像你屋亲戚一样??就到政府一哭二闹三上吊???再之,你了解过别人家的情况?? &&6&&你既然是外地人,你又晓得别人没有走过正当途径??水利局确实不是慈善机构,但水利局为招标人,出了事情,你的意思是水利局没有责任了吗? & &7&&王召发贴之中好像没有涉及及提起他借过你讲的所谓的高利贷吧???而是民间贷款,以及亲戚房产证抵押。 & &8,你说的这句话:(又把省水利厅和主管副县长杨智慧扯进来,还说其胞弟陈超带领黑社会打手于日私闯他家寻衅滋事和威胁)&&&&你怎样断定别人说的不是事实?如无实事,别人敢乱污蔑政府官员??你觉得一切都是按你的思维发展的?? &我现在觉得你绝对不是妄自揣测,而绝对某些人请来的利益小人。
秋水伊人,:发帖人,发言不属实。
对这个事,其他的事&&&我一概不知情,&&, &&但是发帖人说的第一点,绝对不符合实际。二建公司房屋,全是老式的职工宿舍,王召根本没有修房子,发帖人说原告,房子‘修得干净气派’绝对不属实, & &我只发表个人意见,发帖人另有居心。
伊人不伊:伊人,什么情况?好好看贴。
我对第7楼的评论有看法!不要乱说人另有居心,发言不属实,好好看贴。 首先发贴人说对当事人都不熟悉,他(她)只是通过王召自己说的,王住在民安街道办事处龙凤路,他(她)只是说龙凤路的房子都是修得干净气派,没有说王召修了房子。发贴人是看到龙凤路地段好,周围修得好,就怀疑一个自称低保户的人能住在这里。应该是发贴人不认识王召,不认识王召的房子,只是看到龙凤路的建筑修得好,就武断的推断王召有其中1套好房子。发贴人这种只看到龙凤路好的房子就武断的评论是值得批评的。其实发帖人并没有说王修了房子。只是说龙凤路的房子‘修得干净气派’,伊人好好地咬文嚼字,看清楚啊!
秋水伊人,:回复八楼
首先我觉得你要先了解民安街道办事处龙凤路在哪!!北门十字路口那边的房子很气派?很大气?很干净吗?需要我来拍几张照片来看看嘛?? 其次我没有觉得我在咬文嚼字,我只是在我知情的某些方面提供实情的意思,只是不屑于某些人发帖者妄自揣测,祸害人心。谣言止于智者。 &其次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想必早已解决。为何现在又来大作文章?又让我不经觉得楼主有何意图? & (或者又言王召在今生活中触及了楼主的利益,或者又重大过节,楼主又想来借机来做题)??
你又能清白:6楼的清者自清,你又能清白?
6楼,明显有偏袒王的成分,你又怎么能公公正正,清清白白? 首先1,发帖人我说对里面的人物与事都不熟悉。他要是知道像你所说的王真的住70&80年的房子(当然前提是你说的是真的的情况下),他肯定不会这莫说。他一个在外地的,在龙山的日子不多,只知道龙凤路,周围修得好。他在帖中也只是说龙凤路的房子都是修得干净气派,也只是怀疑怀疑一个低保户能住这样的好房子,他知道哪个是王的房子,他没有说,也不知道。他文中说了王修房子了吗?没有,他只是武断的怀疑,当然这种不严谨的说法是欠妥的,也容易落人以口实,结果真的被抓小辫子了。 2、杜已经落马,怎么多年,现在还有人借题发挥。说的跟编故事是的,还细节这么清楚,你是导演兼任编剧啊!?按照你说的某某上级和下级的老婆是同学,就怎样怎样的,那像这种关系的人员都要被调查罗。那像你这莫说,所谓的官二代的不是更要被查罗,是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是通过自己的铁的关系上位的。你这一出借尸还魂往人身上猛扣屎盆子,反正杜黑了,把别人往杜身上推,都摸摸黑。你不是说县委书记啊,你大方的说是谁啊?王召说的张某还在州里吧?那要不你写的更饱满点,说只要是和杜有一点关系(包括工作啊、私人啊、同学啊、战友啊、同乡啊等等)的都怎样怎样的,那我看这个网撒下去整个政府关门算了。凡是都要讲证据,有实在、让人信服的东西,故事编的再好,那也只是为达到自己的险恶目的攻击人的伎俩。现在中央说依法治国,以法律为准绳。官员也是人,人人都受法律保护,你要说人家,就要拿证据,你还说了这么多人,这么多情节,那这些证据你都得拿。凭什么你说的就是事实?凭什么你就认为王召说的就是事实?准绳是什么,是法律,法律依靠什么,是证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你攻击别人,就是在污蔑别人,就是违法的。你能证明自己清白?不是你嘴上说清白就清白。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表面上说冤屈的,不一定真冤屈;表面上凶恶的不一定真凶恶;往往事实还刚好相反,里面的水深的很,说不定你又是哪根为达到某种利益的链条下的急先锋,来当新的搅屎棍?并且你还牵扯了这么多人,你想干什么?打到一大片?想自己的亲戚上位?当然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应该受监督,我也和其他人一样受法律和他人的监督和怀疑,我不会为达到自己目的给人家乱编故事。还拿出所谓湘西新闻网给自己增加份量,按你的口气,你凭什么来证明你引用的这篇的真实性?不是的话你就马上说,这个不是我说的,是湘西新闻网说的,你是不是很狡猾?你有种就说:就是我说的,我有种有证据说里面牵扯的所有官员都是黑的,我有证据能证明。如果你没有,你就是造谣,就是诽谤他人,就是违法犯罪! 在法律,在公平正义面前,没有身份之别,只有事实和证据。 3,4.发帖人没有说“王召在发帖里说致死亡的民工,全权由水利局承担吧?”这句话。发帖人只是引用王召的发帖说一下工程事故责任的鉴定,说的最主要的责任肯定是在施工承包方。发帖人没有说水利局没有连带责任,你请注意。如果你对责任的鉴定有异议,请看相关法律条文。 另外,发帖人说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情况,其实很普遍,你要否认也行。发帖人如果出了这种情况,肯定也会像他说的尽最大可能维护自己的利益。6楼不要既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你可以说出详细的自己,哪天6楼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情,你分文不取,或者只要区区几万,没有任何要求。发帖人一定被你的精神深深感动,并送上一匾“大公忘我,不计个人得失的好市民”。 发帖人的确没有了解别人家的情况,一切都是从王召的帖子上得来。发帖人说过,自己在外地,对当事人都不熟。 发帖人只是觉得王召说的亲人为7万元杀亲在常理上很谬误。王召说死者家属杀害了植物人亲人,王召就要拿出证据,铁的事实。如果说的真的,死者家属就要受法律的严惩。如果不是,人家死者家属本来就失去亲人,你还说人家杀亲,干出畜生都不干的事,人家会饶你!?另外,王召在杀亲的基础上还要拿证据证明陈和这有关系。不然,你王召一张嘴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没有法律了吗?6楼我知道你与王召的关系不一般,不然你怎么说王召不是借高利贷,而是民间贷款,以及亲戚房产证抵押,王召的原帖可没有说过。另外,原帖王召是说“为了摆平此事,导致我亏损了20多万元”,他没有说全是自己拿的钱,6楼你到底是谁? 6、发帖人的确是外地人,在红网保证我隐私的前提下(怕打击报复),你可以问问红网,发帖人我的电脑ID是不是外地的?我可以接受红网的调查,是不是和当事人和事情有牵扯?我的确不知道王召有没有走过正当途径,我只是从他的发帖看,来分析,他在原帖里没有说自己按照合同打官司吧,上面只是写的他上访啊,闹啊,上北京啊等等。那我想问问6楼所说的正当途径是什么?请给大家解释一下。另外,发贴人我没有说水利局作为一个法人不负任何责任,你看清楚啊。哪句话说了的?但是主要责任的理解大家应该都清楚! 7、6楼说“王召发贴之中好像没有涉及及提起他借过你讲的所谓的高利贷吧???而是民间贷款,以及亲戚房产证抵押。”请6楼看看王召发的原帖,王召怎么说的,他自己也说这是高利贷,好不好?问问6楼40万元,3年利息就要20多万,我不知道6楼的高利贷是怎样定义的?要多少分的利息才算高利贷?高利贷害湘西人还不够惨吗?吉首的往事6楼不知道?近几天我看新闻,1个龙山人在来凤放高利贷,结果被割喉而死。多少因为高利贷而家破人亡的故事还用说吗?明知道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为什么要冒妻离子散的风险,王召你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家人的不负责,对社会不负责,一切为了你的贪欲,你没有原罪吗?另外6楼补充的民间借贷,我想大家已经清楚6楼与王召的关系,我所说的也只是从王召的发帖来辩驳,请大家明鉴。补充一点,07年前后的40万,在龙山可不是小数目。 8,6楼说“你怎样断定别人说的不是事实?如无实事,别人敢乱污蔑政府官员??你觉得一切都是按你的思维发展的??”我就想说,凭什么你说的又是事实?你没有证据,我当然可以否定你。你一张嘴就能代表公平正义?你可以怀疑我,我当然也可以怀疑你,你要证明别人有错,就要拿出让人信服的证据。你也不要说不敢污蔑别人,这事多了去了。打个比方,1个人躺在我的车下,他说我撞了他,我说他碰瓷,要证明谁有罪,就要看路边的监控录像。再打个比方,你是老人被别的车撞了,结果我去扶你,你却说我撞的你,不能因为你是老人,弱势,就说我有罪,可能就是你诬陷我。前几天看新闻,一个开豪车的青年在路上打人,结果交警过来了解情况。结果那个青年还和交警动了手,还高喊“警察打人了!”制造舆论引起群众围观,结果在观看交警身上的执法摄像仪之后,他就老实了.为什么,警察有证据。警察是强力部门的吧,人家小青年也敢诬陷你啊,那官员不是一样的吗?你要说人家怎么的,你就要证明啊。不要老打农民工的幌子,王召你的帖子就说明你不是农民工,是包工头,而且是领了低保又借了高利贷的包工头,是王召你自己说的!6楼你觉得我“绝对不是妄自揣测,而绝对某些人请来的利益小人。”那好,我恳请红网调查我,看我是不是?欢迎来调查。那6楼你是不是也要接受红网调查,看看你又是不是某些人请来的利益小人?是不是和王召有亲密的关系?再来看看王召,他发的贴是不是句句属实?是不是为泄私愤而虚构了一些情节,如果虚构,是不是要让他走走法律程序? 另外发帖人我对陈的道德评价,看过贴的人,请实地调查一下,看他是不是做了关照鳏寡孤独,孝敬继母的事情,看看我是否说了谎话?欢迎大家调查,明辨。 本来,我是不经意看到了2011年王召的发帖,看了之后感觉漏洞百出,逻辑混乱、胡言乱语。我也是从王召的字里行间进行辩驳。谁知道傻傻的一发帖,激起千层浪。不少人围攻,辩论就辩论吧,有的人还偷换慨念,强加罪恶,扣帽子于我。其实王召的帖子核心就是认为水利局少给了200多万,王召你要证明你包的工程08年值200多万再加上给你付的80万啊(都是原帖说的)?这个总共你估计的300多万的工程,你区区1个低保户,借了高利贷的40万七七八八的就能搞清楚?近8倍的利润,你当水泥工程是卖鸦片啊?人家怎么不怀疑你说的真实性?就是外行也会觉得你说的太夸张了吧!? 我其实也是一个老百姓,也知道现在社会矛盾尖锐。但是我认为凡是都要靠法律,讲证据,要有理有力有节,不管是官员还是百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事情没有达到个人的目的就认为不公平,认为法律不行,而不反思自己到底知法守法懂法了没有?你要求鉴定数额的多少也要走相关程序啊,即使鉴定的结果出来与你的期望不符,你也要找相关的证据推翻啊。原帖中一味的上访,闹,你常年上访就一定正确了,无凭无据,你不是无理取闹吗? 最可恶的是,王召的帖子里和6楼的回复带有恶毒的攻击人的成分。想想如果我是官员的亲属,被你们这样说,那我不反击你们骂你们的娘来反击?你凭什么这样说?还牵扯出了这么多人,有事说事,大篇幅的搞攻击人、抹黑人的伎俩,大唱政府的阴谋论。凭什么人家不怀疑你的用心?其实红网一提到官员的帖子,就是搞攻击人、抹黑人的一大堆,讲讲事实,摆摆证据好不好?自己说的也能经得起推敲好不好?看多了好像政府要关门了,官员不论高低都可以拖走了。唉,我们走依法治国的道路任重而道远。我因为无意中看了王召的原帖,辩驳了一番,结果被相关利益人说成别有居心,是某人请来的枪手。其实这个原贴在红网里沉了这么多年,我想事情已经得到了公正的裁决(当然王召的相关人肯定认为是不公正的)。我手贱拿出来自我注解了一番,就因为在感情上倾向了官员,也犯了忌讳(这个我承认,因为陈我听老人们说过,最主要的是厌恶王召为了达到自己目的大篇幅的搞攻击人,莫须有的那套。其实红网这样的帖子太多了,你要维权,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乱说人家,干一些违法的事情)既然我说了,我就不怕,你这个“某人请来的枪手”还是自己带吧,我欢迎调查,也欢迎与你6楼继续过招!
清者自清151:虚假信息,妄自揣测,一概的强调自己的身份。不揭自穿
&&&&呵呵,某些人一直强调说对对此人与事不熟悉,而且某些人一再强调在外地,到后面结果说成了外地人?? &&&你仔细看你的话有多少矛盾?首先前面,你说你怀疑的是王召能住这样的一个好房子???被拆穿后改之为说法欠妥?(如不有人来澄清事实,不就被你“武断”的变成“事实”了?)拿事实来说话,弄虚作假想必是你一概的手段吧。& && &杜早已落马多年这是事实,杜落马以后各大媒体新闻相继早以报道出来,对杜的以上叙述来自各大网站媒体,首先别人拿证据来反驳你,你不懂去如何看清事实,后面还妄加言论,企图蛊惑人心。新闻网不是拿来给我增加什么分量,我只是按照事实说话,你又怎么会懂事实二字??& & 其次,说我牵扯那么多人?说我想打到一片,想让自己亲戚上位,故事编的蛮精彩,事实不是一味给我头上扣屎盆子。。事情不是你想得怎样就是怎样,这不是妄自揣测?蛊惑人心。? && 34.致死民工的事情我只是按照我的看法来评判,别人是当事人别人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凭什么要你来说别人说的不是事实?别人说了必然清楚事情的严重性,要你一个“不清楚”事态前因后果的人来,妄自评判?你以为是说的就是真理了?是事实?你否定别人那么多,给别人说的一无是处,全是错,你又是怎么评判的?然后你就可以来诅咒我家人?诅咒别人家人的时候你要先了解自己是否吃了什么不干净的排泄物,呵呵,要先想到自己的一家老小是否安好,说不定你家人集体旅游的时候全体染上绝症就不好了。 && 最后&&我就纳闷了,你凭什么说别人自己鉴定的工程造价?凭什么认为别人借钱之前自己没有贴进去多少钱?? 说话一概的一厢情愿,我不知道你是弱智,还是实属无知。& &&&这是多年前的事了,想必法律早已裁决,此事件早以完结。恰好这时候发帖人来借机做题,意想来大做文章,你的居心又是什么???若不是此事件原控告触犯了你的利益什么的,你会又来拿多年前的事情来搬弄是非?企图拿这事来达到你的某样目的。 后你自己都说&感情&上倾向了官员,你与陈关系不一般吧?然后就由此断定王召怎样怎样,几次评论后,陈怎么孝敬,受人尊敬爱戴也不是你说了算,事实胜于雄辩,公道自在人心。至于你说的什么过招,呵呵,以一个“普通群众”妄自搬弄是非的群众身份,你不觉得你早已露出马脚了??无知。
你又能清白:你又能清白,人要有点素质
回复自称的清者和伊人: 1、我还是说明我对此事的具体情况不熟悉,11楼你记住了,我一切都是从王召2011年在红网发的帖子来说的,他的帖子之外的我不知道。再次重申这一点,你好好看看王召的原贴,我说的脱离了他说的范围没有?我是在外地,10多年了,偶尔回龙山。你说我“一再强调在外地,到后面结果说成了外地人?&我有说过成了外地人?的话吗?请引用原文。哪句话说了?你不要老是把没有得说成有?你引用啊?找出来啊? 2、你说我&&你仔细看你的的话有多少矛盾?首先前面,你说你怀疑的是王召能住这样的一个好房子???被拆穿后改之为说法欠妥?&我的话是“并且湖南省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龙凤路的房子都是修得干净气派,我个人也怀疑一个低保户能住这样的好房子。”我没有说“王召能住这样的一个好房子?”的具体哪一个房子。你仔细读一读,咬文嚼字。我还是重申,我跟王召本来就不认识,我也不知道他住哪里。我的意思是龙凤路的房子都是修得不错,他说自己住龙凤路,我想当然的怀疑他一个自称的低保户能住这样的房子。当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这种不严谨的说法是欠妥的,特别是秋水伊人提出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当然秋水伊人说王召住哪样的房子,我想只有当事人和相关熟悉他的人清楚。秋水伊人说龙凤路房子差,我不知道她说的是龙凤路哪个地段,和我回龙山见到是不是一样?另外,秋水伊人对好房子的标准定义是不是和我一样?我也不清楚。你秋水伊人所说的全部是不是事实,我持保留意见。当然你发照片让大家来看看是可以的。总之,因为我没有调查,我这样说是不行的。 另外,秋水伊人说我妄自揣测,祸害人心。你不能因为我说的这个不严谨的观点就全盘否定。我的发帖的核心不在这里,在下面的事情,核心是对原发帖人,在自己诉求达不成后而肆意人身攻击他人的批判上,以及凡是都要讲法律讲证据的道理坚持上。秋水伊人你和我的矛盾就在王召的房子上,其他的你没有发表意见。我现在很负责的告诉你,我与王召没有任何过节,以前和现在也没有任何生活上的交集,我不认识他,这个信不信由你。当然红网上相互攻击的帖子很多,我发帖对王召的措辞很尖锐,句句紧逼,你认为我和他有过节的等等联想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拿出来?是因为前段时间我不经意间看到了红网的这篇帖子,最主要的是厌恶王召为了达到自己目的大篇幅的搞攻击人,莫须有的那套,而自己又对自己的权益不能自圆其说。你王召要维权,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乱说人家,干一些违法的事情。其实红网上像王召这样类似的帖子有不少,我就只是挑出它来辩驳一番,阐明我的观点、立场,警示以前和现在那些为了维权而不择手段,恶意攻击他人的人。至于为什么选王召的帖子,我总要找一个帖子来说吧,你说我与王召有过节,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企图、阴谋的等等,我现在说你想多了。你是王召的熟人,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你比那个满嘴都是想说排泄物的强多啦。也欢迎和你辩论。 3、那个所谓的清者说:“杜落马以后各大媒体新闻相继早以报道出来,对杜的以上叙述来自各大网站媒体,首先别人拿证据来反驳你,你不懂去如何看清事实,后面还妄加言论,企图蛊惑人心。”我想这个清者你注意了,首先你的所谓那个新闻在各大网站上我没有见到,是不是你自己杜撰的我不知道,我也相信看过贴的人也不会因你说的什么湘西新闻网的某篇东西就直接完全相信了,就像红网的栏目提醒一样,网站在未对留言进行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人家网站媒体都不负责真实性,你还真把媒体网站上的某些东西当回事,真好笑!最最重要的你搞清楚什么是证据?证据是很严肃和严谨的东西,劝你还是多学学法律,弄清楚证据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份量,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和依据,不是上新闻就成了你所谓的证据。你学过历史吧,国家大跃进的时候,报纸上天天卫星上天,稻田亩产多少万斤,这段历史离我们不远吧?脑袋是长在人的头上用来思考的。 &&清者说:“说我牵扯那么多人?说我想打到一片,想让自己亲戚上位,故事编的蛮精彩,事实不是一味给我头上扣屎盆子。。事情不是你想得怎样就是怎样,这不是妄自揣测?蛊惑人心。?”我想说的是你这个所谓的清者,有些话不能乱说,有些你所谓的消息不能乱传,因为你说的这些东西都是切实关系到别人声誉等事关要害的东西,你6楼说的就是和王召的行为一样,走出了法律的范围。造谣传遥500次以上者的处罚措施,最高法有解释。当然,你可以说别人,但是你要有实实在在的证据证明别人有过错,有事实依据,不然的话你就是造谣传遥,是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就像某些人在网上发布消息说某飞机上有炸弹,结果调查发现没有这回事,发布消息的人最终因为散步假消息扰乱社会次序被判刑的道理是一样的。 另外,你说的新闻里面不止有杜和陈,还有“则是杜找时任龙山县委书记打招呼所得。”(原文引用)的县委书记啊;另外还有王召的原帖里的“张才金是二人的保护靠山。”的张啊,田啊,杨啊等等,怎么不是牵扯了一批人?难道这些人在你和王召的口中都是很高大伟岸?你们没有说人家吗?你后来怎么又说我编故事了?是你的故事新闻和王召的说的故事好不好?我编谁的故事了?我在上楼的回复里说,你借着杜往别人身上扣屎盆子。结果你是说给你扣屎盆子,那你这一生中与你辩驳的人多了去了,那都扣罗。事情的确不是我想得怎样就是怎样,我是说凡事讲证据,人是要对自己说过的话、码过的字要负责任的,特别是在关系别人切身利益的情况下。你拿不出证据,乱编故事,攻击他人,你就是违法犯罪,这就是我最要批判和斗争的。 4、你说:“致死民工的事情我只是按照我的看法来评判,”那我跟你说,我也是按照我的看法来评判,主要基于原帖来推断,仅此而已。王召原帖上没有说全是自己拿的钱啊,这话是你说的,原帖上说还有个7万元的,王召没说全是自己拿,你自己主动为他代言了?你说:“你以为别人像你屋亲戚一样??就到政府一哭二闹三上吊?”你说的这么自信,我就以为你真的很高、大、上,很清啊!是我的觉悟太低了。另外,我有说过“不清楚”吗?说的是“对当事人都不熟”吧?这是实事求是的说法啊。我说的是基于王召原帖说的,他怎么说,我就怎么辩驳罗。我没有说我说的就是真理了,就是事实,我还是要说凡事讲证据,这就是我说的!我觉得王召原帖这一段最没有意思,也最让自己站不住脚。王召发帖不仅是他希望的所谓的领导看见,其他人也有权利看啊,也有权利自我辨别、解释自己合理观点的权利,难道就只让领导看?这是公共平台。另外,我有说过全盘否定王吗?他原帖说的一些观点和事,我也是从起码的逻辑和道理上来评判的,有些事稍微一想就根本说不通的。另外你说我诅咒你的家人,我是先打比方说我如果出了这个情况怎么办?我说我一定按我说的尽最大可能维护自己的利益。然后我再打比方说你如果出了这个情况怎么办?你说的这么浩然正气,那我以为你真的会少要赔偿,然后我再说一下表达崇敬的方式。你既然能保证别人的境界,自然自己也不会差,你说是吧。 最后,有理不在声高。我不会因为你来问候我全家我就回敬你的祖宗。这样降低自己的素质,和某些层次低的人为伍,对自己说话也没有增加什么份量。 5、最后,你纳闷了。说“你凭什么说别人自己鉴定的工程造价?凭什么认为别人借钱之前自己没有贴进去多少钱??”我又什么时候说过王召自己鉴定工程造价?的话?那是哪个权威机构能最终定性工程的造价,你找出来啊?搞清楚啊?王召你说的尚有200万工钱,我说过这200万是你自己鉴定的吗?王召你要证明你包的工程08年值200多万再加上给你付的80万啊(都是原帖说的)?还有,王召你自己说自己是低保吧,一个低保能有多少钱?在借高利贷之前能贴进去多少?20万,30万?不现实吧?假设你投了40万,借贷40万,和你原帖说的最终要拿300多万相比,也是3倍多的纯暴利啊? 6、我不是说话一概的一厢情愿,只是喜欢推敲。所谓清者,你说的民间借贷怎么不说了?你不是补充的很详细吗?找亲戚房产证抵押。还是避重就轻?弱智、无知还给你啦。 7、这事过去多年,此事件可能像你说的早以完结。我上楼回复过是因为无意中看了王召的原帖,辩驳了一番,仅此而已。此事件原控告没有触犯我任何个人的利益,我企图拿这事来达到我的某样目的就是:在对自己诉求达不成的情况下而肆意人身攻击他人,诽谤他人的这种行为的强烈抵制和警告,以及凡是都要讲法律讲证据的道理坚持上。最后我是自己说在发帖里的表达上感情倾向了官员,也做了解释,这本来就是实事求是的事实,我是这样写的,我要心胸坦荡的承认。同时所谓清者的想象很丰富,我说过我对陈的看法是通过老人家得来,陈的品德也不是我说的重点,我是补充一下人们不会因为一篇经不起推敲的文章去怀疑一位乡邻都称颂的好人。我没有由此断定王召怎样怎样,前面说的话就已经断定了。当然,就像你说的,事实胜于雄辩,公道自在人心。大家也可以怀疑我对陈的说法,自己调查研究就知道了。我说过我不代表真理,我也有犯错误和不严谨的时候,我的一言一行也是受人们和法律的怀疑和监督的。 最后我说,我说的过招就是辩论,你以为我和你骂街啊?只是你的回复素质太低,我认为没有必要了。你是王召的熟人,你可以告诉他,我和他没有过节,只是对他以前的做法有看法,言辞犀利了些。另外还有所谓的清者你,不要乱编故事,不要诽谤他人,凡事讲证据,知法守法懂法,忠言逆耳,你好自为之。
秋水伊人,:12楼我说你妄自推测不为过吧?
本来在红网里一直沉寂,没发过言,冒过泡。 &回复12楼,首先你以一个你所谓的“旁观者”(当然大家都不知道)的身份来阐述你对此事的看法。 &&一直看你们的回复看完了。来讲下自己的看法吧。& & &&首先,你对此事毫不知情,别的太多,懒得说了,从你的话抽一点吧,你说:【有个最让我不解的是2008年,龙山的工价才几十块。原告说欠200多万,80个农民工的工资,就算200万,就算工价80元1天,平均每人干了312.5天。一个工1年也干不了这么多天啊】我也是外行人,谁都知道工程不是光是民工兄弟在做吧?材料&机械都有吧,对此我觉得你有咬文嚼字的意思。 &&其次,我是看见你先说别人家人怎样怎样?他也是忍不住对你反击了,呵呵。 &&另外辩论归辩论,辩论也不是一概的反驳别人的意思。 &&说实话,看了你写的那么多,感觉你太偏激,一味的为自己的话语辩驳。还是那句话,辩论不是妄论,激论。更不要把别人家人拿出来说事。& &&还有,我也是龙山人对此事也不太知情,在和你辩论下去,你也又该“胡言乱语”了,不屑与你辩论什么。
回复秋水伊人:回复秋水伊人
我是以前没有上过红网。 还是要回复秋水伊人,这是我在红网上发的第一篇帖子和回复了几次,本意就是为了阐明和辩护自己的观点而辩驳。当然我的发帖和辩论是为我的论点服务的,有点像港剧里律师辩护的味道。言语是犀利的,部分的也是有些激进的(这个我承认),我不代表真理,也允许大家质疑。你说“辩论归辩论,辩论也不是一概的反驳别人的意思。”我也可以理解,但你看过王的原帖和那个所谓清者后,就会像你看我的贴一样有类似的感觉(一定要客观的看)。我的是从帖子上反驳,人家可是很直接、赤裸的,他们没有偏激吗?或者还不止吧? 我是一个旁观者,有的人能看的出来。这其实对当事人来说是一件好事,要不然我没有必要回复这么多,码这么多的字来反反复复阐明我的观点和反驳。我要是和当事人有厉害冲突,就不止在这里打口水仗,早就有其他行动了。原帖的利益相关的就那几个人,这些年王和谁有过节,他自己最清楚,你和所谓清者和王熟,你们问问他叫他看看贴不就清楚了?我的发帖始终就在他的原帖范围里讨论的,我也不知道贴之外的东西,就是这样。那你难道真的想要我像你怀疑的哪样,要故意借机来做题?你希望这样吗? 你觉得我有咬文嚼字的意思,我的确咬文嚼字,王既然把内容发在公共平台上,就要经得起别人的监督和怀疑。你说“谁都知道工程不是光是民工兄弟在做吧?材料&机械都有吧,”,你怀疑我,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以原帖王对自身经济情况的描述和最后高额的款项来等细节来分析,即使考虑到材料&机械等细节,我还是怀疑。 你说那个所谓清者反击我,是因为我说了人家家人。是他在6楼说“你以为别人像你屋亲戚一样??就到政府一哭二闹三上吊?”我真以为他的境界很高,也能保证别人的境界。那我就先自己打我自己的比方,然后就在打他的比方,事情就是这样。他的境界也的确不高,然后喷了。最后我也没有反喷,没有意思。人不要装崇高。 王的帖子很多内容都是有很多漏洞的,我在以上的回复推敲了很多。其实你都没有谈对王不利的方面,不谈也可以。其实我的想法并不是借题发挥,来搞他个人,我是针对这样对自己诉求达不成的情况下而肆意人身攻击他人,诽谤他人的这种行为的强烈抵制,以及凡是都要讲法律讲证据的道理坚持上。有事就说事,拿证据摆事实,讲道理,做些其他的东西是很丑恶的。我很欣赏小时候看港剧里那句经典的台词:“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你说的将会成为呈堂证供!”在公共平台上说话要对自己说的内容负责,这就是我最终强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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