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千亩林权证变更程序 是否能申请林业扶持款 该到哪申请?

当年做林权证是我们和叔叔共有的可林业局错做了我叔叔一个人的应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当年做林权证是我们和叔叔共有的可林业局错做了我叔叔一个人的应该怎么办
叔叔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林业局提出申请撤销以前的林权证。2,叔叔不同意更改的情况下1,并重新进行登记。3,诉讼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才能打赢官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林权证。当然,建议就具体事情先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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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林业是否可以投资?林权证是否可以拿到?_百度知道
林业是否可以投资?林权证是否可以拿到?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以的,你最好先咨询一下律师。问且自己学习一下林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的采伐利用、培育种植、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森林、林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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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湖北一林场扩占两千亩农田&法律冲突还是恶意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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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的干部一直为一件事而苦恼:几个村的村民与雁门林场之间的占地纠纷。  这场由历史原因形成的占地纠纷,不但使国有林场与当地村民之间矛盾重重,而且也涉及到林场和水利、国土、农业等政府部门的管理权的纠葛,由此产生出的利益、权利的纷争又引出各自所持十多部法律法规之间的碰撞。  “单边协议”  林权只管林木不管地?  雁门林场位于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1957年11月成立,归湖北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太子山林场管理局(下称林管局)管理,权属性质为国有林场。雁门林场与京山县的雁门口镇、大观桥水库等接壤,总面积1641公顷。  《法制日报》记者在雁门口镇政府了解到,1957年11月,当地4个村的近万亩山地被划归雁门林场,后因行政体制变更,原并入林场的4个村又回归京山县钱场公社管辖。1965年,为了响应国家绿化荒山的号召,雁门林场分别与相邻的9个生产大队(现为6个村)签订协议,由这些大队提供山地,林场负责招收部分村民为林业工人,并按收益与村民分成。  能成为国家的正式职工,在那个年代是当地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分别隶属9个生产大队的当地农民均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但是,由于雁门林场方至今也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原本“两全其美”的协议成了一份只有单边签字的无效协议。  据雁门口镇政府和现在已划分为6个村的曾经隶属9个生产大队的村干部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由于是“单方协议”,林场从没有履行过曾经的承诺――一没有上山种树,二没有招收过村民,更没有按收益分成。  这种现状一直维持了近30年,随着林权制度的不断改革,由林权产生出的实际利益打破了原本平静的现状。  据了解,从2002年开始,林管局多次找到1965年签订“单边协议”的6个村,要求他们在林权登记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这几个村的村民和村干部告诉记者,当时村里不同意盖章签字,林管局通过湖北省林业厅给地方有关负责人打了招呼,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和群众签字认同的情况下,6个村的干部在空白的登记申请表上盖了村委会的公章。  “当时登记申请表上没有所属林地的界线,是空白的。”当地村干部告诉记者,“林场办好林权证后,就不断侵占我们村民的耕地和山林地。”  为了查实情况,京山县和雁门口镇政府做了多次调查,发现不仅存在“侵占土地”问题,雁门林场在办理林权证过程中还存在程序违法――湖北省有关部门日才审批同意,可是湖北省林业部门却早在日就发了林权证。  不过,对于村民们所说的“空白”申请登记表的说法,雁门林场书记高树杰给予了否认,他表示登记申请表上盖有各级政府确认的公章,林场这次办理的林权证没有问题。同时特别解释林权证包含有4种权利: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林地所有权。因此,村民们认为“林权只管林木不管地”的误解,是雁门林场和村民之间最大的分歧。  孰是孰非  擅自圈占林地恶意扩权?  据了解,林管局办下林权证后,就组织雁门林场职工四处圈地打界桩,许多界桩围圈的土地远远超出了林场的原有范围――有的界桩打在基本农田中,有的打在水库的大坝和泄洪灌溉的渠堤上,一些村民世代居住的房屋也被圈在其中。  京山县政府曾用GPS卫星定位系统测定和现场勘查,确认雁门林场涉及到圈占的山林土地面积1.9万多亩。雁门口镇的一位政府官员对此表示,即使以1965年“单边协议”的界线为准,也违法超占了农民山林土地5873亩,基本农田2906亩。  林场这一扩大圈占山林土地的举动,使双方原本掩盖的矛盾彻底激化了。  “我在这屋子里住了几十年,我父亲也住了一辈子,怎么偷着打个界桩,我家上下几辈人的房子和宅基地就成了林场的林地呢”?70岁的田学清是太和村村民,他气愤地指着村口的一根界桩石让记者看。  界桩竖在太和村一个自然湾落的入口处,紧挨着公路边。按界桩的标志划线,这个湾落里十几户人家的住房以及门前屋后的菜地,都属于雁门林场的国有林地。雁门口镇政府的资料显示,仅太和村就有4个湾落30多户农民的住房被雁门林场圈占。  记者看到的另一根界桩是竖在吕冲村的上千亩基本农田中间,无论从哪个方向划线都必然“切掉”一大块农田。该村4组村民左永发蹲在界桩前说:“这里有我承包的10亩水田,是从1981年就开始种的,每亩每年收入1000多元,还有其他耕地30亩,可现在已被林场划入他们的林地范围。”  吕冲村党支书李卫祖介绍,村里仅4组被圈占的基本农田就有300多亩,“界桩公然打在农田中间,就像跑马圈地一样,谁和你商量?”  对此,各级林业部门也承认“圈入”农民的宅基地和基本农田是失误,是打界桩时工作人员的失误。  不过,面对“失误”这样的解释,李卫祖却表示了“不认同”:“把界桩打在村民的耕地中间和住房前面,占了好几百亩基本农田,怎么可能是‘失误’?”  2009年3月,由于雁门林场打算在圈占的田里种树,一场林场与当地村民的冲突在所难免。  据雁门口镇政府一位官员透露:村民们与林场双方为占地问题经常发生冲突,致使不少村民不断上访,县、镇两级政府为此事伤透了脑筋。  据雁门口镇政府工作人员统计,雁门林场扩大占地迄今为止已涉及到6个村几百户村民的承包土地收益。&
(责任编辑:徐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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