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套取财政资金40万元会赖文峰被判多少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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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科院物理所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
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物理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生态中心、大气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 303 697.4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66 472.0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37 225.3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6 832.3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 969.87万元,其中.8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056.94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纳米中心)2012年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912万元;物理所2009年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元。
2.2008年以来,所属纳米中心、半导体研究所(以下简称半导体所)、大气所、物理所、生态中心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在基本支出、课题和项目经费中列支无关支出等15 826.84万元,其中.59万元。
3.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严格履行协议,提前从零余额账户向其控股公司支付设备款935.15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大气所和物理所有667个项目应结题未结题,涉及金额3190.05万元;纳米中心和大气所有209个已结题项目未及时结账,涉及金额6668.99万元。
5.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办公家具,涉及金额1115.92万元。
6.2013年底,所属生态中心决算报表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5618.98万元。
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有102人在无出国任务批件的情况下持因私护照执行出国任务;物理所、大气所、生态中心超预算列支出国费884.47万元;院本级和所属生态中心7个出国(境)团组在非定点购票点购买机票;
(2)2012年和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的3个出国(境)团组中,2人擅自增加出访国家,9人擅自增加出访城市,21人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共计79天;未经批准组织双跨团组,邀请自然科学基金会1名工作人员持因私护照分别出访美国、加拿大,承担其出国费用4.12万元,其中万元;2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费8.68万元,其中万元;将2013年出国费6.10万元转嫁给挂靠单位中国生态学学会承担。
8.截至2013年底,院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7辆;所属半导体所2011年以来违规占用参股公司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超标准;物理所2012年无预算购置价值76.20万元的3辆公务用车,且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9.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院本级未经批准召开4个二类会议;所属物理所在非定点饭店召开4个会议、支出26.35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
(2)2013年,所属大气所将1个研讨会的后半程议程安排在游船上召开,26.02万元费用由收取的会议费和企业赞助费承担;
(3)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委托旅行社组织28名职工赴江苏宜兴考察4天、北京游览1天,支出14.92万元,其中10万元以会议费名义列支;
(4)2013年,所属物理所收取的会议注册费6.42万元未纳入其法定账簿核算;
(5)截至2013年底,所属半导体所将在往来款挂账的2010年举办国际会议收取的注册费及广告费42.66万元,全部用于所内职工劳务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此外,中科院2013年年初预算中有22.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半导体所、生态中心等9家单位部分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50%,其中物理所和生态中心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共计242平方米,但向中科院上报为49平方米。
2.2012年,未经财政部批准,院本级自行批复所属大气所拆除价值1095.51万元建筑物;所属物理所未经批准将该所一栋应拆除的平房加层扩建,支出297万元;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为变更科研办公楼用地性质,在项目概算外支付给民营企业“规划立项程序审批服务费”466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购置的294.04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物理所2012年已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实际支出超概算2131.24万元,在该项目中编造虚假接待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15.40万元。
5.2011年以来,所属物理所未经公开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涉及金额1222.81万元;2013年在没有工程计量结果的情况下报销工程款300万元。
6.2012年,所属半导体所收取的房屋租金128.04万元未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
7.2009年至2013年,未经院党组批准,院本级、北京分院、沈阳分院个别领导干部在中科院所属企业兼职,领取津贴共计106.90万元,其中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对提前支付设备款问题,要求按照协议支付款项;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规范费用管理,及时处理经费结余;对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结题结账;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决算报表不实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对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对越权批准拆除建筑物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对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要求按规定处理,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基建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尽快履行或补办审批手续,严格基建报销程序和招标管理,据实支付工程款,追回违规报销资金;对房租收入未纳税问题,要求补缴税金;对部分领导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停止此类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执行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进行整改,其中半导体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生态中心已将多计提的科研用房费用归还课题组;半导体所等6家单位已完成超标办公用房的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中科院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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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38个单位骗取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
来源: 中国新闻网作者: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长刘家义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做“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重点民生工程及矿产资源审计情况时,刘家义表示,有38个单位骗取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有237个项目或单位将78.29亿元挪用于市政设施、园区开发等。
审计署:38个单位骗取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
  原标题:审计署:38个单位骗取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
  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长刘家义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做“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重点民生工程及矿产资源审计情况时,刘家义表示,有38个单位骗取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有237个项目或单位将78.29亿元挪用于市政设施、园区开发等。
  ——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13年,各级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722.92亿元,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筹资5646.86亿元,当年保障3158.1万人,但审计发现资金管理和住房分配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资金管理方面,有38个单位骗取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有237个项目或单位将78.29亿元挪用于市政设施、园区开发等。如河南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编造虚假棚户区改造规划、虚估投资额等,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名义发行债券9亿元,其中7.77亿元实际用于旅游开发、对外出借和投资等。住房或补贴分配方面,一些地区由于资格审核把关、纠错清退等基础工作薄弱,有4.75万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了住房或货币补贴,有2.65万套住房被挪作他用或违规销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地方已追回资金41.84亿元,取消2.9万户家庭的保障资格,收回或清理住房1.65万套,完善制度724项。
  ——扶贫资金审计情况。从审计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情况看,2010年至2012年,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共计39.27亿元,有效改善了当地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还不够规范。此次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34亿元,占抽查资金额的18.4%。其中:1595.71万元扶贫资金被个人侵占,涉及公职人员28人;1.73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挤占挪用,主要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对外出借及日常支出等;4432.68万元扶贫资金形成损失浪费,有的被用于修建形象工程,如宁夏同心县投入391万元建设了17座移民新村标志牌楼,其中动用扶贫资金114万元;有5个县的扶贫工作主管部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违规列支吃喝、旅游费用53.36万元。此外,还有2.2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
  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中央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地方根据审计结果,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0多项,归还和发放扶贫资金1.38亿元,清理消化闲置资金1.45亿元,查处171名责任人员。
  ——重要物资储备审计调查情况。结合国有企业审计,重点调查了煤炭、棉花、玉米等重要物资储备情况,发现一些战略物资储备不足,有的经营性储备挤占政策性仓容,有的进口储备物资质量控制不到位。抽查12个应急煤炭储备点发现,考虑煤炭储备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因素,2011年、2012年月均库存量分别比当期储备任务少29.84%和18.15%。调查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发现,至2013年6月底,286个库存点有243万吨(占27%)储备棉露天存放,同时部分库房却用于出租获取收入,以完成年度利润考核指标,其中2家储备库2013年发生火灾,造成储备棉损失约2.3万吨、经济损失约4.5亿元。抽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进口的4批次616万吨玉米发现,有417万吨的杂质和破碎粒率超过合同约定3%的上限,其中36.12万吨杂质和破碎粒率超过10%。对上述问题,有关方面正在采取措施整改。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相关资金征管审计情况。从审计8个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看,这些地方近年逐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建立矿业权交易市场,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矿业权出(转)让中违法违规问题仍较突出。审计8个省共发现应征未征和挤占挪用探(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资金284.18亿元,占抽查资金额的10.96%;抽查的3724宗矿业权中,国土资源部门越权审批或违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矿业权636宗,有114宗存在低价出(转)让和溢价收购从中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还有13宗在国有企业改制时被无偿转让。如在陕西省靖边县3宗探矿权出让中,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民营企业5年间通过转让部分股权方式将探矿权转手倒卖获取暴利。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采取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整改违规问题金额136.18亿元,制定完善制度40项。
责任编辑: 梁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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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科院所属2个单位套取财政资金1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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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時間:06/2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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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审计署:中科院所属2个单位套取财政资金1518万元
  人民网北京6月25日电 审计署网站今日全文公布《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指出,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纳米中心)2012年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912万元;物理所2009年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元。两个单位共计套取财政资金1518万元。
  以下为审计报告摘录:
  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物理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生态中心、大气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 303 697.4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66 472.0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37 225.34万元。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6 832.3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 969.87万元,其中.8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056.94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纳米中心)2012年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912万元;物理所2009年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元。
  2.2008年以来,所属纳米中心、半导体研究所(以下简称半导体所)、大气所、物理所、生态中心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在基本支出、课题和项目经费中列支无关支出等15 826.84亿元,其中.59万元。
  3.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严格履行协议,提前从零余额账户向其控股公司支付设备款935.15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大气所和物理所有667个项目应结题未结题,涉及金额3190.05万元;纳米中心和大气所有209个已结题项目未及时结账,涉及金额6668.99万元。
  5.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办公家具,涉及金额1115.92万元。
  6.2013年底,所属生态中心决算报表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5618.98万元。
  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有102人在无出国任务批件的情况下持因私护照执行出国任务;物理所、大气所、生态中心超预算列支出国费884.47万元;院本级和所属生态中心7个出国(境)团组在非定点购票点购买机票;
  (2)2012年和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的3个出国(境)团组中,2人擅自增加出访国家,9人擅自增加出访城市,21人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共计79天;未经批准组织双跨团组,邀请自然科学基金会1名工作人员持因私护照分别出访美国、加拿大,承担其出国费用4.12万元,其中万元;2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费8.68万元,其中万元;将2013年出国费6.10万元转嫁给挂靠单位中国生态学学会承担。
  8.截至2013年底,院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7辆;所属半导体所2011年以来违规占用参股公司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超标准;物理所2012年无预算购置价值76.20万元的3辆公务用车,且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9.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院本级未经批准召开4个二类会议;所属物理所在非定点饭店召开4个会议、支出26.35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
  (2)2013年,所属大气所将1个研讨会的后半程议程安排在游船上召开,26.02万元费用由收取的会议费和企业赞助费承担;
  (3)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委托旅行社组织28名职工赴江苏宜兴考察4天、北京游览1天,支出14.92万元,其中10万元以会议费名义列支;
  (4)2013年,所属物理所收取的会议注册费6.42万元未纳入其法定账簿核算;
  (5)截至2013年底,所属半导体所将在往来款挂账的2010年举办国际会议收取的注册费及广告费42.66万元,全部用于所内职工劳务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此外,中科院2013年年初预算中有22.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半导体所、生态中心等9家单位部分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50%,其中物理所和生态中心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共计242平方米,但向中科院上报为49平方米。
  2.2012年,未经财政部批准,院本级自行批复所属大气所拆除价值1095.51万元建筑物;所属物理所未经批准将该所一栋应拆除的平房加层扩建,支出297万元;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为变更科研办公楼用地性质,在项目概算外支付给民营企业“规划立项程序审批服务费”466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购置的294.04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物理所2012年已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实际支出超概算2131.24万元,在该项目中编造虚假接待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15.40万元。
  5.2011年以来,所属物理所未经公开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涉及金额1222.81万元;2013年在没有工程计量结果的情况下报销工程款300万元。
  6.2012年,所属半导体所收取的房屋租金128.04万元未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
  7.2009年至2013年,未经院党组批准,院本级、北京分院、沈阳分院个别领导干部在中科院所属企业兼职,领取津贴共计106.90万元,其中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对提前支付设备款问题,要求按照协议支付款项;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规范费用管理,及时处理经费结余;对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结题结账;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决算报表不实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对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对越权批准拆除建筑物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对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要求按规定处理,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基建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尽快履行或补办审批手续,严格基建报销程序和招标管理,据实支付工程款,追回违规报销资金;对房租收入未纳税问题,要求补缴税金;对部分领导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停止此类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执行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进行整改,其中半导体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生态中心已将多计提的科研用房费用归还课题组;半导体所等6家单位已完成超标办公用房的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中科院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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