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干部违法违纪举报犯罪案件哪个部门受理

南粤清风网_中共广东省纪律委员会_广东省监察厅
您现在: &
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探析
来源:南粤清风网 &&&&
日期: 16:56:52&&&&
浏览次数:
近期,普宁市纪委就如何有效遏制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对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剖析原因,就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提出意见建议。一、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特点2011年以来,该市纪委立案查处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516件516人,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有328件328人,占63.6%。通过分析,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从职务级别上看,村支书、主任发案率高。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作为村党政“一把手”,官职不大,权力不小,左右着村公共事务决策和公共财物支配,容易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2011年以来,该市纪委查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纪违法案件199件199人,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总数的60.7%。今年来59件59人,占59.6%。村“一把手”不仅发案率高,而且违纪违法的性质也往往比其他农村党员干部恶劣,侵害党和国家、集体、群众利益的情节也比其他农村党员干部严重。2011年以来,该市纪委给予农村党员干部开除党籍处分的有50人,其中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31人,占62%。(二)从性质上看,土地、经济案件较为突出。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成为腐败分子垂涎的“唐僧肉”。2011年以来,该市纪委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土地领域违纪案件140件,占农村党员干部涉案总数的42.7%,且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2011年24件、2012年25件、2013年45件、今年来46件)。此外,随着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大力实施,农村土地征用款、补贴款、移民款、救济款等各种款项不断增加,个别“村官”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职务侵占、行贿受贿、贪污挪用等腐败现象日益突出。2011年以来,该市纪委查处农村党员干部经济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41件,占农村党员干部涉案总数的43%。其中贪污21件、受贿26件、违反财经纪律71件、职务侵占10件、挪用集体资金11件。手段主要采取收入不入账、重复报销或虚增虚报支出、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挪用、公款私存等。特别需要引起关注的是,部分农村因村集体收入少,挪用政策性资金的行为频发。2011年以来,该市查处挤占、挪用惠农资金案件50件50人,其中76%的案件是将截留的种粮补贴、危房改造资金、困难学生补助款等强农惠农资金列为村政收入,用于上交社会抚养费、医保或建设学校、农田水利设施等。(三)从方式上看,共同违纪特征明显。村干部工作、生活经常在一起,对彼此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单独实施违纪违法行为很难隐瞒,出事的风险较大。如果相互串通,抱成一团,形成利益共同体,就可以筑成“保护圈”,造成“窝案”、“串案”成为常态。2011年以来,该市纪委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窝案”、“串案”20宗63人。这类案件内部人点不破、外人看不透、上级管不着,只要其内部分赃保持相对平衡,利益共同体没有崩溃,外人很难发现。一方面,腐败获利人人有份,很容易结盟。有的村主要干部通过与会计、出纳相互勾结,肆意侵吞、私分集体资金,一旦案发整个班子几乎被“全锅端”。另一方面,抱团作案内部有明确分工,相互配合作案。有的负责寻找项目,有的负责制作假账,有的负责转移资金,分工合作,配合默契。第三,成员之间存在比较严重的依附关系。一般村干部往往屈从于“一把手”,形成病态的依附关系和江湖哥们义气,做事不是对事业负责,而是对个人效忠。这些案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合结成的作案搭档尤其值得警惕,在20宗“窝案”、“串案”中,13宗是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合作案,占65%。(四)从情节上看,职务犯罪屡有发生。一些农村党员干部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严重,把群众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个人私利的筹码,甚至不惜以身试法。2011年以来,该市纪委查处后移送司法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有44件44人。此类案件呈现两大特点:一是类型多样化。其中贪污罪13件、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9件、挪用资金罪5件、故意伤害罪4件、职务侵占罪3件、非法经营罪2件、受贿罪2件、强奸罪1件、拐卖儿童罪1件、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1件、非法侵入住宅罪1件、伪造印章罪1件、交通肇事罪1件。二是主体多样化。其中党支部书记18人、村委会主任8人、党支部副书记2人、村委会副主任3人、出纳员3人、会计员1人、其他干部9人。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案件特点分析,造成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理想信念不坚定。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理想信念出现动摇,最终迷失方向。一是价值观扭曲,抵挡不住诱惑。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有的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不再严格要求自己,从而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有的自认是老资格、老革命,为党和政府作出了很大贡献,理所当然要吃多点、拿多点,长期以往就养成了“不拿不要就不干事”的腐化作风。二是自身素质不高,法纪意识淡薄。当前,农村党员干部中有很大一部分担任过多年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加上平时不注重学习,法纪意识淡薄;还有一部分是年轻党员干部,但是心浮气盛,不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致使个人私欲膨胀,过于贪图物质享受。三是腐败成本低、代价小,不惜铤而走险。有的村“一把手”看到当前卖土地能够赚大钱,便利用手中权力,把集体土地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大量贩卖“楼地”、“厝地”,损公肥私,中饱私囊。主要存在两种心理:首先是存在“不会有事”的侥幸思想,认为现在干部没几个是干净的,何况自己平时跟镇里、市里的领导关系好,有点问题是没事的,即使有什么问题也不会被查到,于是胆子特别大,腐败起来毫不手软;其次是存在“不怕出事”的无谓思想,认为卖地背后的腐败问题很难被揪出,一旦出事也仅仅是被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党纪处分,即使腐败问题暴露后被判刑,过了规定处理年限,又照样可以再当“村官”,“付出小,回报大”。(二)体制机制不完善。村级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够科学、完善,成为诱发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主要因素。一是选举制度不科学。在村民选举中,受农村传统宗族观念影响,多数村民更愿意把手中的选票投给宗族内的亲友,即候选人得票的多少取决于族人和亲友数量的多少。有的村民在外经商当老板之后,怀着光宗耀祖或寻求政治地位的想法,回乡争当老板村官,在选举中拉帮结派、公然贿选的现象时有出现。有的竞选对象一心瞄向村干部手中的权力、村集体的利益,想从中捞到好处,这类带着发财动机的村干部上任以后,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做好工作,而是千方百计地捞回“本钱”,想方设法逃避监管,或低价处置集体资产谋利,或侵占集体资金,或贪污贿赂,运用各种手段收敛钱财。换句话说,争当村干部,不是为村民服务,而是为了通过获得权力来攫取利益。对于以上各种行为,按现有的监管机制打击力度是有限的,这种选举机制的不科学也导致了“村官”腐败。二是制度执行不得力。当前,村一级普遍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但怎样使这些制度从“墙”上走下来,以制度的“规矩”使村干部行为“方圆”还值得探讨。通过调研了解,管理监督机制在执行上力度不够,对很多村干部来说基本上是形同虚设。由于对村干部缺乏日常监督,加上宗族势力作祟,村干部“一言堂”、“家长制”作风较重,使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等得不到落实甚至名存实亡。三是激励机制不完善。大多数村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条件艰苦,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长年累月地为新农村建设付出努力。但是对村干部的激励机制尤其是报酬待遇存在“政治没奔头、经济没劲头”等问题。一方面,村干部工资偏低,目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居)委主任的工资补贴为每人每月1200元;没有兼任村(居)委主任的工资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他村(居)“两委”干部的工资补贴则是每人每月800元,以当前消费标准来算,不要说养家糊口,就连个人基本的生活也保证不了。另一方面,村干部激励机制不活,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村干部基本上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多也是退休前安排到镇级企业单位赋闲;即使给予奖励,也只是评个先进、发个奖状,在身份和待遇上没有解决实质性问题,令村干部感到当干部没甜头、没奔头。因此,一旦他们思想信念产生偏差或抵挡不住外来诱惑时,就很容易产生腐败。(三)监督管理不给力。自身“内功”差是农村党员干部走向违纪的一个方面,外部监督缺位也是重要的另一方面。一是农村“三资”监管不规范。有的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少数村干部坐收坐支现象严重,收入不入账;有的大额资金开支不经集体讨论研究,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不建明细账;有的村财会人员业务不精,违规条据也予以报账。有的村集体资产收益以其他费用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长期不报账;有的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存在着“寅吃卯粮”的现象,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有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民主程序、民主公开不到位,不搞招投标,只是凭个别人说了算,损害集体利益;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二是公开制度不完善。有的村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仅仅是做做样子,公开的内容有限,对自己有利的事项就公开,对自己不利的事项就不公开;有的村搞公共设施建设,事前不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听取群众意见,且公布收支情况只公布大项目,具体明细不公开,造成群众无法监督。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村财务审批不严格、打“白条”入账、假票据入账等现象时有出现,致使财务管理不透明、不规范,为诱发经济犯罪提供了方便。部分村财务人员素质低,缺乏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和原则性,对村主要干部俯首贴耳,成为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的帮手,有的甚至与村主要干部同流合污、共同作案。村级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给“村官”腐败造成可乘之机。三、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几点建议一是夯实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施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要突出教育的制度性,将反腐倡廉教育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纳入村干部的年度培训计划。要突出教育的实效性,注重把真实的案情曝光出来,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增强惩腐的威慑力。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村官”特别是村“一把手”和财务等重点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沟通协调,通报案件情况,适时协调公、检、法等部门采取司法手段取证,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形成执纪执法机关协调联动、优势互补的办案工作格局。要强化办案治本功能,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将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要完善和落实各项公开制度,着重从规范公开的内容入手,定期或不定期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严格选人用人制度,用人唯贤,选贤任能,打破地域、行业、城乡、身份界限,把素质好、能力强、群众反映好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来。要逐步完善激励制度,探索激励村干部积极性的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为村干部成长搭建平台。要全面推行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村(居)“两委”干部实行社保全覆盖,切实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要适当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干实事、谋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制衡力。加大农村“三资”监管力度,对账、物、款进行逐笔清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建立台账。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监督。继续实施“村账镇管”,实现统一银行账户、统一支出审核把关、统一代理记账。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证村民参与村务、了解村务、决定村务的民主权利。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坚持实行对村干部进行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专用票据的规范管理,加大村级财务监管力度,健全村级财务制度。积极推行民主理财,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财务的监督作用,通过完善村账镇管工作,实现对村级财务的有效监管。(陈伟斌)
佛山市顺德区“12.31”重大爆炸事故 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震慑作用 广东今年第一轮巡视发现一批问题线索
黄先耀赴基层调研强调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东莞、中山:创新合署办公凝聚镇街纪检监察与审计 合力实现“1+1﹥2”破解镇街纪委办案难困境
践行“三严三实”要...
畅通监督渠道 强化...
(C) 中共广东省纪委 广东省监察厅 版权所有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投稿邮箱:nyqfw@
&&&&&&&&粤ICP备号所在位置:
&>工作动态>党风政风
浙江诸暨:查处121件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 10:45
  11月13日上午,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纪工委书记柴小江因前不久查处的一起村干部涉腐案再次来到徐家村回访,并与该村新任党支部书记徐伟锋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今年5月,徐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分别因收受开发商巨额贿款、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市纪委立案查处。两人涉案金额均超过60万元,其中村委会原主任在该街道村干部大会现场被办案人员直接带走,徐家村一下子在周边“出了名”。
  “农村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侵占集体资金、谋取个人私利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病原体’。据统计,每年群众信访举报中有80%以上来自村级。”诸暨市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边平浪介绍说,“基于现状,市纪委把农村基层干部列入当前案件查办重点对象,开展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兜底式’清查。”
  据了解,今年以来,诸暨市纪委针对乡镇纪委查办复杂案件能力信心不足的情况,实行市镇两级纪委协同办案制度,重点疑难案件由市纪委审理室提前介入指导办案,通过抽调办案、实战练兵,解决“办不了”问题,查办一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该市已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吞公款、失职渎职等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1件,涉及84个村、121人。(寿玉萍)2013年来涉案超千万村干部案共12起 总额达22亿|村官违法违纪_新浪新闻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今年1-9月全国涉农案件进行统计。央视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曾对今年1-9月全国涉农案件进行统计。央视
从当前看,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仍然易发多发。央视
  从本月的2号开始,我们经济半小时栏目连续播出了系列报道----《铲除村庄里的腐败》,节目播出之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网友之所以这么关注这个系列节目,就是因为大家对腐败、贪污深恶痛绝。
  有句话说: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这句话是说,虽然村干部级别不高,但他掌握的权力未必就小,从拆迁补偿的发放到宅基地的批准,村官手里捏着实实在在的项目、资金、补贴,说不定在关键时候就能卡你一道。近几年频频发生的村干部腐败案件警醒我们,官职不分大小,但权力不受约束就容易成为腐败的根源。再小的村官,如果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小村官也有可能成为大硕鼠。
  “村官”瞄准国家财政资金下黑手 救灾款都敢伸手截留12%
  在山西,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原海军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高达15万。
  在山东,潍坊市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冯良禹,与他人合伙虚报骗取母猪补贴1800元、挪用村民低保补助金1300元、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1816.05元。
  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遭受了一场特大的洪涝灾害。受灾最严重的洪阳镇柳庄村400多户、近1510人受灾,洪水冲垮了39户、152间村民的房屋,800米河堤严重受损, 2000米道路被彻底冲毁,受损庄稼近1700亩。
  灾情发生后,洪阳镇政府根据上级安排,立即开展救助,实施倒房重建工作。具体的工作安排是,2010年第一批恢复建房26户78间房屋,2011年第二批恢复建房9户27间房屋。
  渑池县洪阳镇柳庄村灾后重建的工作从2010年底一直到2012年,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而就在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13年1月底,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突然接到一份柳庄村村民发来的举报信。这封仅仅一页纸的举报信,却反映了一个重要的内容,政府发放的每户17000元倒房重建补助,每户少给了几千元。近10万元的补助款不知去向。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庆松涛:因为这涉及涉农惠农领域的案件,领导们非常重视,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在一块认真分析,分析以后,安排我们具体去了解,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群众反映这一块是否属实,再一个,这中间是不是存在职务犯罪的问题。
  根据群众的举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开始了紧张的调查取证,在大量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冒领救灾补助款的事实浮出水面。
  赵志涛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长赵志涛:柳庄村的支部书记,石小江,他在这个过程中间有截留群众救灾款的情况。
  经过反复侦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最终确定,时任柳庄村支部书记石小江,利用职务之便,截留群众救灾款共计72000元。占到整个国家下拨救灾款的12%。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长李韶伟:石小江在担任渑池县洪阳镇柳庄村支部书记期间,在救灾洪水发生以后利用上级拨付给群众救灾款的机会,2011年贪污补助款是34000元,2012年贪污补助款38000元,共计72000元。石小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382、383条的规定,构成了贪污罪并且数额巨大,于是在日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提起公诉经过法院的审理,法院也认为石小江贪污罪罪名成立并且数额巨大,依法判处石小江有期徒刑三年。
  原柳庄村支部书记石小江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10月底,记者在监狱见到了正在服刑的石小江。这是他在监狱服刑的第二个月。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你怎么虚报的当时?
  石小江:当时我找两户,把他们的名字身份证要出来,帮他们复印一下,之后调到镇里。
  记者:买卖的那部分?
  石小江:买卖的那部分也是找两户,通过他们做了一个假手续。
  记者:所有的这个手续全部都是假的?
  石小江:对。
  记者:你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当时除了你知道,村里的其他领导知道吗?
  石小江:不知道。
  记者:你整个用这种,做这个假的手续的这种方式,最后是领到了几户的倒房补贴款?
  石小江:因为当时第一批是两户,我把他们的折子,因为政府需要他们的存折,我把他们的折子都放在我那了,是这样把钱领取了。
  国家给农民的补偿款、各种补助款、农村的征地款、就这样被小小的村干部随意截留,政府给农民的好待遇、好政策,很多百姓根本得不到、见不到。坑了百姓,肥了自己。对此,《经济半小时》栏目请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一起来谈谈村委会干部出现的贪污、腐败问题。
  主持人:截留国家下拨给农民的各种补助、补贴的情况,是个别的现象还是经常会出现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从我们的办案情况来看,除了截留国家下拨给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助以外,还有在征地拆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贪腐问题。
  我们有个统计,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土地和征地拆迁领域案件4386人,占查办涉农领域案件的33.3%;资金管理使用领域案件4172人,占查办涉农领域案件的31.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案件946人;扶贫开发领域案件536人;环境保护领域案件454人。
  主持人:詹副局长,我特别想知道,在最高检和各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农贪腐案件,目前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 农村、农民、农业“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干部涉农腐败严重危害农村经济,严重危及农村社会稳定,也严重危害基层政权建设和执政基础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依法严肃查办省部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大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职务犯罪案件力度。
  2013年部署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45345人,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从当前看,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仍然易发多发,有的还比较突出,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影响恶劣,后果严重。从今年的办案情况看,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涉农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169人,占同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7%。
  主持人:侵占、截留各种补贴、补助,这显然是犯罪的行为,为什么会屡见不鲜?原因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根据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农村干部侵占、截留各种补贴、补助的犯罪原因复杂,比如说,第一农村干部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第二涉农资金渠道多,监管不力。由于政策性惠农资金种类、渠道环节等众多,加强落实、监管的工作量大,任务重,难度也大,如果监督机制不健全,就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第三,村务公开、透明度不高。有的农村干部在执行、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时,政策宣传不到位,公开不及时,资金操作不“阳光”,账目不全甚至不建台账,群众往往难以了解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有难度。
  征地款成为村官贪腐的“重灾区”
  在广东,深圳龙岗南联村主任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因涉嫌在当地旧城改造项目中收受逾5000万巨额贿赂,今年2月被送上法庭受审。
  在湖北,大冶市罗桥街道办事处港湖村原支部书记、主任刘某通过强揽工程、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等手段非法敛财达1300余万元案。
  在安徽,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刘怀寅,2001年至2008年期间,刘怀寅在征地、土地补偿费、提供工程方面,对开发商、承包商等“鼎力相助”,并从中大肆渔利。先后有11家开发商、承包商为表示感谢到其办公室、茶楼等地送“好处费”,最多一次是以咨询费为名,收受浙江一开发商好处费达34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刘怀寅利用职务之便,在8年多的时间内非法收受各方“供奉”人民币928.6万元、美元3.1万元、日元20万元。被称为“安徽村官第一贪”。
  2000年前后,随着合肥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大规模的地产开发也在悄然兴起,位于合肥市北部城乡结合部的藕塘村,成为地产商争相开发的目标。2000年8月份,合肥市地产商黄某为了征用村里的90亩土地与人合作开发商品房,先后给刘怀寅70万元的好处费。这是刘怀寅的第一笔受贿款。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刘怀寅逐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权利的膨胀、金钱的诱惑,使刘怀寅的胆子越来越大,为了方便转账和收受贿赂,他还专门以儿子的名义成立了一家所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昊然公司。2006年,浙江一家地产公司通过转账方式向刘怀寅行贿340万元,这是刘怀寅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
  直到2008年11月,也就是刘怀寅被调查的前一个月,他还收受了地产商芦某的征地好处费8万元,这也是刘怀寅收受的最后一笔贿赂。日,刘怀寅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怀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刘怀寅未上诉,并依法上缴了全部非法贿赂款。
  负责侦办刘怀寅案的检察官张杨告诉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刘怀寅收受近千万元的贿赂,大部分都分给了几个子女,或是购买了房产,还有一部分存在了银行。这些存折和首饰,都被存放在刘怀寅租用的银行保险箱。
  张杨告诉记者,其实刘怀寅一开始也曾非常害怕,但在巨大的金钱引诱之下,当他心里忐忑收受了第一笔贿赂之后,发现并没有人察觉,于是刘怀寅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在捞钱的时候他也想过害怕,但这种过程慢慢的他这种害怕的心理,逐渐的放弱,最后可能也就一点盲目的感觉。
  主持人:詹局长,征地方面,在村一级班子中,贪腐的情况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在村一级班子中,出现贪腐情况的原因比较复杂。农村选举中有的采取拉选票、贿选等手段当选的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化公为私、贪污受贿、谋取私利。比如,财务管理方面,一些基层村组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财务账目残缺不全,收支混乱、交接不清,给贪腐作弊留下机会、空间。还有,比如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有的农村干部“家长制”作风严重,村务公开不落实,村务管理不透明,民主监督制度流于形式,对于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补偿款等,往往进行暗箱操作。
  主持人:如果在征地这个环节中,一旦出现贪腐,是不是涉案的数额都比较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对,土地是稀缺资源,不可再生。随着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快,用地需求大增,征地资金巨大,贪污贿赂犯罪活动中涉案金额也往往特别巨大。比如,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韩庄村原村委会委员、会计兼出纳韩可义,挪用土地补偿款8680万元,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大唐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项明星,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受贿465万元等等。
  主持人:针对目前出现的村干部的贪腐问题,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和措施来减少和杜绝此类犯罪的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针对当前涉农惠民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要加强教育。当前,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依法治国教育,列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治意识,教育农村干部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要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惠农政策落实机制以及“村财乡管”、村民议事协商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惠农资金发放、监管程序,确保惠农资金依法规范使用;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平台,加大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增强惠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有效遏制农村干部腐败现象。那么还有一个层次,要加强预防工作,充分运用典型案例,以案析法,强化警示教育,并根据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改革创新等措施,有效预防农村干部的贪污贿赂犯罪,积极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主持人:我们一直都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但是在村一级的农村基层班子建设中,权力过于集中是非常普遍的,这些权力掌握在村支书,村主任的手里,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中也有缺陷,资金使用很随意,村务公开不足,在这样的情况下,贪腐的村干部就变得为所欲为了。
  村干部联手贪污 最高记录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的316套安置房
  在浙江,温州市永嘉县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
  在海南,海口市石山镇荣堂村民小组和玉库村民小组多位村干部骗村民签字,侵吞了征地补偿款高达1300万。
  在内蒙,包头市九原区白音席勒办事处庙圪堵村村主任、村会计、和另外的村干部,在征用部分村集体土地时,共同隐瞒了432万元集体补偿款这一事实,骗取参会村民一致同意并通过他们事先制定好的分配方案,将432万元中200万留在村里,232万元分别进入村干部的腰包。
  主持人:詹局长,我还是想知道,在反贪局查办的案件里,像这样,几个村干部一起联手贪污的,有多少?
  詹复亮:当前,在涉农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中,系统化、区域化、群体化等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农村干部往往同有关政府部门、乡镇站所的工作人员等上下串通、内外勾结,共同实施犯罪,实践中查处一案、挖出一窝、带出一串的现象比较常见。比如,根据内蒙古、福建省检察机关统计,近年来查处的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的比例分别达70%和68.8%。实践中,典型个案多,比如广东省博罗县石坝镇山下村委党支部书记等6人虚构良种补贴的窝案,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某村民小组组长等5人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共同受贿的窝案等等。
  主持人:如果我们来剖析这样几个村干部共同贪腐,您觉得出现这样的问题,最重要的原因是什么?
  詹复亮:为了保证涉农惠民资金安全,国家对涉农惠民资金的使用、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监督机制。但在具体实施中,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格、执行不到位,甚至流于形式,这是农村干部贪污受贿犯罪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主持人:我手里有这样一组数据,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统计发现,“千万级村官”大多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以及北京等经济较发达地区。12起案件中,与土地、拆迁相关的有7起。中国约60万的行政村里有数百万农村基层干部,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小村官、大腐败”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期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以“土”换“金”,城镇化飞速发展为村民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很多贪腐的“村官”成为了“土地爷”。 基层社会要想良性运行,必须对权力有所制衡,监管决不能失之于宽,同时要发挥好自治组织自我监督、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让责权更明晰、衔接更配套、运转更有效。
(原标题:小村官成大硕鼠 以“土”换“金”年吞22亿)
编辑:SN182
总书记十八大以来,仅在国内调研考察就已经覆盖16省区市。陪同他调研考察的高层领导,最常见的是王沪宁、栗战书两位,有一些场合涉及到相关工作,也会有相应的高层领导到场。
赵本山谈了“缺席”北京和沈阳的两次文艺座谈会——新闻中用的“缺席”这个词,有些搞笑。邀请你,你因故没参加,才叫缺席,根本没被邀请所以没有参加,算哪门子的缺席?
库克宣布出柜后俄罗斯拆除乔布斯纪念碑,有消息称是因为俄罗斯已生效了“反同性恋法案”,有舆论认为俄罗斯政坛出现了“去苹果化”的潮流,才是不争的事实。可就算库克“出柜”是“违法乱纪”甚至“罪该万死”,又干性取向正常且早已去世一年多的乔布斯甚事?
为啥采暖费“能上不能下”、银行芯片卡收费问题谁来管?一系列事关民生福祉、公众和媒体追问的话题,只见问号满天,却不见一句回答,最终不了了之,无疾而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村干部职务犯罪讲课稿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