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选举村主任徐海彬处理结果村委会印章是不是另选人拿啊

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nginx/1.2.9行业公认权威刑事律师网站
你信赖的刑案专家
只受理刑案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伪造印章和500张选票破坏村委会选举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中国法治网 浏览次数:0
  案情:2001年11月,某村举行第一轮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原村主任周某比另一位村主任候选人陈某少了200多张选票。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周某亲戚)得知后,便请人伪造了该村选举委员会的印章和500张选票,在第二轮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时,趁工作人员不备,将其伪造的500张选票夹在正式选票中投入票箱,致使该村委会主任选举工作受到了很大的破坏。
  分歧意见:对本案张某行为的定性和处理存在以下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理由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一种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张某伪造选票并夹带进票箱的行为属于破坏选举的行为之一,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对象虽然不是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但从选举的重要性和破坏该选举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来看,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应纳入我国《刑法》破坏选举罪打击的范畴,以维护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况且,村民委员会的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某些行政管理工作时(如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的管理等),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所以,妨害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也构成破坏选举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理由是: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人民团体,张某伪造的村选举委员会印章属于人民团体的印章,故其行为构成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罪要求破坏选举的对象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不包括村民委员会委员。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使当前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也不能适用类推,以破坏选举罪对此类行为进行定罪处罚。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破坏选举罪。同时,村选举委员会不属于人民团体,张某行为也不构成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
  评析:笔者原则上同意第三种意见,即对上述行为目前无法以犯罪论处。
  按照刑法学的通说,犯罪行为的三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其中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但目前我国刑法找不到上述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因为我国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规定的破坏选举罪,要么限定为&违反选举法的规定&&&,要么限定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这样一来,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舞弊行为就钻了法律的漏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仍然没有对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规定刑事责任的条款。该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资格无效。&这里只规定,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其当选资格无效&,并没有规定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上述违法行为的刑事可罚性仍然找不到依据。
  值得高兴的是,目前,国家立法机关已经将《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起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草案)已经拟出。笔者认为,为了有效地保护村民的民主权利,保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必要做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将要制定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在村民委员会选举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村民自由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二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在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后增加第二款:&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情节严重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同时,将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刑罚部分作一修正: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以免出现某些破坏选举罪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没有剥夺政治权利而仍然享有选举权的尴尬局面。三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增加对侵犯公民民主权利行为的治安处罚条款,形成我国完整、严密的保护人民民主权利之法网。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规:量刑标准:&&立案标准:&&司法解释:&&
如何选择律师
律师收费标准
案件办理流程
为你辩护网全国地方分站
为你辩护网致力于汇聚全国知名刑辩律师,共同打造刑辩帝国,每个省会城市只推出一支最优质的刑辩团队,目前在全国大部分重点省会城市建立了联盟分站。...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号楼19楼 卓安律师事务所 电话: 传真:028-当前位置:&>&&>&
湘乡:一个村两枚村委会公章
是镇长私刻还是村支部书记私刻?
& & & &公章是啥?是权力!按理说,一个村委会只能有一枚公章,而湖南省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却有两枚公章,其中一枚是村支部书记私刻的,这两枚公章竟然都管用的怪事。
湘乡:一个村两枚村委会公章&&是镇长私刻还是村支部书记私刻?
&&&&&&本报记者&&&阳小青&&&湖南湘潭报道
村民举报:一个村俩公章、俩公章都管用
&&&2015年3月,记者接到湖南省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读者成先生的来信举报,反映他们村有两枚村委会公章,这两枚公章分别被两个人保管,村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人手一枚,两枚公章同时使用,村民办事需要盖章时,盖这两枚公章中的任何一枚都管用。
&&&&一个村俩公章、俩公章都管用,导致管理混乱,群众无所适从,严重影响该村的安定团结和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月24日,记者来到山河村,见到了这两枚公章,一枚公章盖在一份为董小辉出具的无精神病的证明书上,公章上刻的字是&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村民委员会&,另一枚公章盖在一份空白的纸上,记者清楚地看到,公章上刻的字也是&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村民委员会&。两个公章加盖出来的印迹确实大小一致,字体也一模一样,更令记者诧异的是两公章上的编码都是9,用肉眼难辨真假。
一个村俩公章、俩公章都管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带着疑问,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调查:村支部书记说,村委会公章是镇上给的
山河成志军。他是第一枚公章的保管者。
据其介绍,他于2014年5月28日通过竞选担任该村村委会主任。&从2014年5月28日我担任村主任起,村委会的公章是由我保管&。日,虞塘镇一姓张的副镇长在山河村支两委会上宣布罢免了我常设干部的职务。我认为我被免去的只是常设干部职务,村主任一职是村民选举的,镇政府没有权利罢免,所以我就没把公章交给他们,也没人找我要过公章&,成志军说。
成志军告诉记者,他多次到虞塘镇找书记、镇长讨要罢免常设干部的职务的决定书文件,都遭到了拒绝。
既然有罢免文件,怎么又不可以给我一份看看呢?成志军百思不解。
成志军说,他17岁就在外闯荡,倍尝艰辛。通过自己的打拼,现在在长沙拥有了自己的几家公司。为感恩乡亲,造福家乡,我决定参加这次村委会主任竞选,在3个人的竞选中我终于当选。
记者又找到另一枚公章的保管者&&&山河村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明。在王金明的家里,正碰上虞塘镇人大主任曾华锋和一干部正在开党支部会议。
村委会主任成志军当即质问第2枚公章的事情,会上王金明理直气壮地回答说,公章是虞塘镇领导给我们使用的。你成志军有意见可以去镇上告状。
村委会主任成志军告诉记者,村支部书记王金明有了村委会的公章后,本应由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的,王金明就自己签字盖章了。王金明拿这枚公章在镇上报了许多账。
&&一个村俩公章的同时存在让村民们感到很别扭,同时也给村里的正常管理带来许多麻烦。一村民跟记者说:村里需要盖章的地方太多了:到派出所上户口、孩子上学、贫困户证明、农村合作医疗证明&&&本来符合要求的才能盖章,可现在很多不合要求的也能盖章,反正你不给盖他给盖。&一个村俩公章、俩公章都管用,真正让人摸不着头脑。
虞塘镇镇长:村支部书记私刻村委会公章
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了虞塘镇,在镇政府办公楼2楼镇长办公室采访了镇长彭平生。
彭平生镇长先介绍了山河村的有关情况,山河村是2014年4月由河家、厚塘、厚河三个村合并而成。成志军是在这次选举中当选为村委会主任的,由于成志军当选村委会主任后没有实现自己的承诺,为村民解决合作医疗费。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罢免了他常设干部的职务。
记者问有没有罢免成志军常设干部的职务的书面文件时,彭镇长肯定的回答说,有。可当记者要彭镇长拿出来给记者看时,彭镇长又说找不到了。
记者将山河村一个村两枚公章在使用的情况反映给彭镇长,彭镇长告诉记者说,由于镇党委、政府罢免了成志军常设干部的职务后,成志军闹情绪,不恳将公章交出来。村里老百姓办事很不方便。于是镇上就按照程序又刻了一枚村委会公章。
成志军当即反驳了彭镇长的这一说辞,他告诉记者说,公章是放在家里,村民需要随时都可以来盖章。
彭镇长多次特地强调,镇上是先在湘乡市政府公务信息网站上公告声明成志军保管的那枚村委会公章作废了的。可记者在这个网站上始终没有找到这个声明。
记者问彭镇长这两枚公章编号是否为同一编号,彭镇长回答说,肯定不是。可当记者告诉他这两枚公章编号是同一编号时,彭镇长笑着说这是一个疏忽、一个瑕疵。
记者来到湘乡市委、市政府,将山河村一个村两枚公章在使用的情况反映给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
也许是记者的采访引起了市委、政府领导的重视。记者在返回途中,接到了彭镇长的电话,电话中彭镇长改变了原来的说辞,说那枚公章是村支部书记王金明私刻的,镇上根本不知道。
彭镇长还说,记者采访时他开始以为镇办公室是按照他的指示在湘乡市政府信息网站上做了公示的。后来了解才知道办公室没有这么去做。彭镇长承诺,明天就去村里把村支部书记私刻的公章收回销毁。
日,记者电话采访山河村支部书记王金明,王金明书记也完全改变了原来的说辞,他坦然地承认,公章是他们村支部研究决定,委托镇上去刻的。这枚公章没有去派出所登记备案。他私刻公章的理由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
虞塘镇党委书记彭丰伟是在山河村蹲点的镇领导,一个村两枚公章的事情他是否知情?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在湘潭市委党校学习的彭书记,彭书记告诉记者,这个事情他的确不知道,他会安排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书记曾华锋来处理。
记者在山河村采访中,一位姓成的有着30年党龄的老党员告诉记者,山河村支部书记王金明不是山河村的党员选举产生的,而是由镇党委指定的。在这里有着王金明书记的很多传闻,王金明任支部书记时听说还是预备党员,1964年出生的王金明生有2个小儿,大儿子王绿1987年9月出生,小女儿王前1990年7月出生。1990年正是计划生育政策最严厉的时候,王金明因违反计划生育而遭到处理过。
村民问记者,这样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人还怎么能够入党、还怎么能够担任我们的党支部书记呢?
彭书记和曾华锋主席告诉记者,在三个村合并之前就产生了支部委员,王金明是一个村的支部委员成员,三个村合并后,镇党委就任命他为支部书记。的确没有通过合并后的村党员的选举。可村里的党员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合并后的山河村是一个新村,支部书记的产生应该由山河村90名党员来选举产生。
曾主席还告诉记者,2007年前违法计划生育的不追究。王金明1990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遭处理,2012年才入党的。只要他2007年以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了。也就是说王金明只要在入党前5年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入党。
曾主席说,这个文件是湘乡市规定的。
律师说法:村支部书记涉嫌私刻公章罪 
&&&&,是一个、、事业、、的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进行诈骗、破坏管理活动,侵害、、、的合法,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子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实行管理。在承接中,作了下列规定:承制(含部门和各种专用章)必须按底样制版,铸造钢印,火印等,都必须凭委托上一级领导机关出具证明文件;工商承制还应持有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当地核准,刻字业的职工、个体刻字户,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法规,不得仿印、仿造、伪造、私刻。
长沙市刘伟律师告诉记者,山河村支部书记王金明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由,未经批准,私刻假章并使用的行为是私刻公章罪。在认定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治安管理的治安案件中,要注意与伪造、变造、私刻公章罪相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刻字行业,还包括其他有伪造、私刻或者仿造其他单位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人。  
  王金明私刻村委会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按照《》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采访证实,湘乡市虞塘镇镇政府仅对山河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明私刻村委会公章的违法行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两委&换届,类似的问题是否再次发生,实在让人担心。
&&湖南省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发生的两枚公章都管用的现象并非个案,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两枚公章都管用,从表面上看&方便&了群众,但它却代表着一个村里的两种声音、两种权力、两个中心。其实质是权大于法的表现。这一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村干部开展工作,不利于农村的稳定。两枚公章都管用带来的后果是干部群众离心离德,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妨碍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应尽快解决一个村有两枚公章的问题,绝不能任其存在,绝不能在今后村&两委&换届中再发生类似的现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分隔线----------------------------红网 - 百姓呼声 - 湘乡市靳源村支书兼主任章放军联合他人滥用职权操纵选举
| 市州直达(-------------) |
&即时滚动 >>
此页使用了内帧,需更高版本的浏览器支持。
湘乡市靳源村支书兼主任章放军联合他人滥用职权操纵选举
湘乡西元 发表于 &13:32:21
『标签:&->&』
  在党积极推行群众路线、反腐倡廉的今天,湘乡市金石镇靳源村支部书记兼主任章放军却联合政府相关人员滥用职权为达到一己私利操纵了金石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  3月23日开选举动员会支部书记下达选举方案,章放军大搞一言堂,一次定局人选。当时选举委员会多数成员对他一次定局极端反对。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求两次选举并要有候选人。他不但不接受意见,反而私下串通党员、组长大搞暗箱操作,由他定候选人(包括自己),要求不要选其他成员。  4月14日正式选举会由金石镇府人大主席陈光辉和村支部书纪章光辉主持选举会。陈光辉宣布被选人下去监票,要求两小时完成。1038张选民票,选好一个票箱由政府4名工作人员负责唱票,监票不经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和组长坚决反对他们的目的无奈作罢。由群众选举后产生了3人,主任章放军,委员刘泽军、杨力民。陈光辉和章放军私自商量后另设计育专干汤映红接妇女主任杨力民。而正式选举产生的杨力民一直没任职并且不向村民公布。汤映红在原妇女主任上极不称职,落选后又通过这种另设岗位的形式任命她为计育专干。  靳源村支部书纪章放军为了自己的利益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大修水利工作项目不抓质量。施工时群众看了质量极坏要求停工保障质量施工。他不但不听群众意见反而当保护伞结果整个水利工作多处漏水,水渠因混泥土结构不打振泵多处裂开。在财务方面,他白纸发票一大堆,收支一个人说了算。07年他自立借据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把公家的钱借一万给堂客,给姐夫借两万。  村组是最低层的社会管理细胞,村支的行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民情民意。伟大的中国梦需要我们最基层的村组公正行事、按章作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我们恳请相关部门重视此事,给群众一个答复。谢谢!
网友57:尸位素餐
金石镇人民政府:关于红网“湘乡市靳源村支书兼主任章放军联合他人滥用职权操纵选举“一事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您在6月4日红网百姓呼声上的发帖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通过调查走访,现答复如下:  3月23日,靳源村召开由党员、组长参加的选举动员大会,宣布了选举方案,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并确定选举方式采用无候选人直选。4月14日该村进行了正式选举,共分7个选举小组,从早上7点30分开始选举到上午11点多投票完成,选票箱当众拆开,由选举委员会成员唱票、计票、监票,我镇工作人员全程协助,当众宣布了结果,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成员签字认可。通过选举产生村委成员3名,其中章放军当选为村主任,刘泽军、杨力民(女)当选为村委委员。在支村两委会议上确定分工,明确了章放军任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刘泽军任村常设干部、村会计,杨力民为村妇女主任,支委委员汤映红继续担任任计生专干(计生专干为镇聘村用,汤映红年初已被镇政府聘用)。  靳源村是湘潭市冬修水利项目村,其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完工后通过了湘潭、湘乡两级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并受到水利部门的表扬。  您所反映的财务方面的问题,经在镇财政所、经管站及部分群众中进行调查,未发现相关证据。此外,前段我镇组织对该村进行了财务清理,也未发现相关问题。  如您还有其他需要反映的事项,欢迎您到镇纪委进行反映。  金石镇人民政府  日  
忧国忧民1111:选举那些事
选上了村委就一定要当计生专干吗?当个妇女主任也好啊,莫非另有所想?杨力民年纪这么大了,还想当书记啊
网友46:利国利民!!!!!选举那些事
作为一个基层干部任什么职位无关紧要,最主要的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要只一味跟着个别领导走,要深入联系群众,为村上群众办实事,把每个村民当成自己家庭中的一份子。&&&&&&&&&&&&&&&&&&&&&&选举法明文规定:年满18岁中国公民,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网友11:关于金石镇人民政府对靳源村第九届选举委员会的相关评论.
&&&&&&尊敬的各位网友:关于金石镇人民政府对靳源村支部书记章放军联合镇人大主席陈光辉滥用职权,操纵选举,违背事实,欺骗群众,欺骗网友.颠倒是非.&&& &&6月6号金石镇政府人员上午九点来我村调查【只到章放军家】11点就在红网上回复了。这样的调查是不是有一点不合情理。 &&选举期间花重金两万元收买另一名村主任,要求他放弃选举,并且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原妇女主任汤映红任职期间为群众办事不称职,一心只知道扑在麻将桌上,报复心极为严重,这样的干部是不是还可以继续留用????? 靳源村是我镇地势最高,水源最困难,全靠天然水.塘坝积水来支撑。现所有修建的塘坝大多数地方漏水,原因在于修建水渠不用振磅,水泥质量差,分量少,厚度不合格,导致多处裂开,这样的水利工程也值得表扬吗??? &&自07年开始,所有村上的账目和财经都由章放军一手操纵,自立借据,自开白纸发票无人敢问,这样的财务值不值得查一查???? &&此外,群众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而政府机关置之不理,且官官相护。特请求上级政府来我村调查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谢谢 &&&&
网友52:为什么那么恨村干部
你们靳源村在选举之前是不是得罪哪个村上领导了,
网友38:打抱不平
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杨立明那伙人在搞名堂,是不是合谋新一届村领导啊,人家在搞好工作之余打打麻将,你们也要管吗?政府为什么只去调查书记,为什么不去调查那些闹事的村民?
老实人。。。。。。。。:拒绝贪污
一个村委书记&&&家里&仅靠他一个人的工资,送了两个子女读完书。家里搞完装修,居然还偷偷在韶山买了房子。请问现如今的村委干部这么有钱吗?
我是大色狼。。。。。:维护党的政策
坚决维护百姓利益
一个村官居然有那么多钱,偷偷在三年前买房子。若钱来得清清白白,怎么不敢讲??请镇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主,他用的是我们老百姓的钱啊!!!
而地价:换靳源村贪污书记
建设美好乡村
恳请上级换掉靳源村大队书记。贪污这么多钱实在可恶。。嫖赌逍遥。
疾呼民声:打抱不平
章放军的房子买在韶山百货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为张达明伸冤:湘乡市靳源村支书兼主任章放军联合他人滥用职权操纵选举
上半年章放军为了要汤映红担任计育专干,进而推荐她为大队书记。私自约张达明到灰汤吃喝玩乐。用2万买断张达明逼他退休。这种小人做法不能容忍。章放军和汤映红关系不一般啊!!!明眼人都能看出。有猫腻,这么维护她
自不量力:自不量力
妇女主任都选不上,还想当书记???
网友45:做人
做人要诚实...善待别人就等于善待自己...&
网友43:为章放军打报不平
你们所说的都为虚构,没有证据,乱散布谣言毁谤章放军造成人生伤害,影响极其恶劣,警告!!!!!!!!!如还有散布谣言着,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友47:公道自在人心,为章放军鸣不平
章放军作为靳源村的村干部,工作塌实,认真,公正。待人诚恳,热情,有同情心。正是由于他的出色工作表现,所以赢得了村民们的赞同和拥护。同时他又是难得的清官,好官。没有巨额存款,没有买房置业,更不存在任何地方买房一说。连自家的房子装修都是儿子结婚时,懂装修的儿子自己简单搞了一下。所以这样的村官才是我们大家支持和学习的榜样;任何的造谣和诽谤都是无中生有,都是违背道德和良心的行为,只有事实的真相才是我们要追寻的结果。
网友28:为全村百姓鸣不平
公道自在人心一点都没错,但我们要是找到证据怎么处理??????
网友44:公道自在人心,做人要正直,善良
做人要正直,善良,要明事理。身正不怕影子斜,要做好人才有好报的。古人常说,受人滴水之恩,甘当涌泉相报。我们不说要报答恩人多少,至少不要存害人之心吧。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为什么不快快乐乐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而要徒增烦恼呢。奉劝那些操空心的人,不要再去违背良心的害人啦。
网友17:好心有好报
要说违背良心,我们也奉劝那些人,摸摸自己,想想别人..........
网友41:做个好人,凭良心做事
做个好人,凭良心做事,这样别人才看得起自己,自己也才活得有意思,有尊严。别一门心思只想着污蔑别人,这样既可怜又可耻,别人也看不起……何必呢
这是第1 - 20条评论,共有23条评论。
?(*)代表必填项目
网上昵称:
(中文不超过8个字,英文不超过15个字符。公开,不可修改)
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家庭地址:
*发言主题:
上传图片:
此页使用了内帧,需更高版本的浏览器支持。&(大小限制200K内)
*发言内容: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提醒您: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原村主任私盖公章伪造购房协议诉村委会|购房协议|公章_新浪新闻
&&&&&&正文
原村主任私盖公章伪造购房协议诉村委会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为得到村里一处9间房大院,原村委会主任王某拿出保存多年盖有村公章的白纸,写了份曾购买这栋房产的协议,起诉村委会。
  案件审理中,法官经过现场勘查查明,协议中显示的邻居在协议签订时并不存在,协议为伪证。
  近日,法院终审驳回了王某的诉求。
  村委会应诉一头雾水
  2012年底,60来岁的王某一纸诉状,将通州永乐店东河村村委会告到了通州法院,称自己曾在2009年前后,以3500元的价格买下了位于该村的一个百余平米的院落,诉求村委会依照买卖协议把该大院还给他使用。
  王某提供的协议上盖有该村委会公章,上面不仅写明了村里把房屋卖给他的内容,还详细注明了该房屋的四周情况,其中房屋西侧为刘先生的家。
  庭审中,被告村委会现任班子成员却一头雾水,他们答辩称涉案院落一直是村委会的财产,由于时间久远,没人听说过王某拿的这份协议。
  原告承认伪造协议证明
  “当时开了三次庭,王某一口咬定房子卖给了自己,双方争议比较大。”此案承办法官杜鹏说,为此他们决定进村对涉诉房子现场进行勘查。
  杜鹏介绍,原告王某原系该村村委会主任,其提交的协议证明形成时间为其在任期间。但是,根据现场走访了解,协议证明上所写的“邻居”刘先生,是2012年才由别的村子搬到这里的。2009年时,这里的住户姓马。
  该案再次开庭时,王某承认了伪造协议证明的事实。
  杜鹏称,当年,村委会为了照顾王某,将闲置的小学借给在任的王某使用。2011年,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王某落选。王某担心自己占用的小学房屋被收回,于是悄悄地在空白纸上盖了村委会的公章,留作日后使用。后该村传出拆迁消息,王某为得到小学房屋,就在盖有村委会公章的空白纸上添补了涉案的协议证明。
  通州法院一审驳回了王某的起诉,并当场以出示伪证对其进行了训诫。
  王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原标题:原村主任留“公章白条” 伪造购房协议)
(编辑:SN077)
&&|&&&&|&&&&|&&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顶部 “”,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推荐效果更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恶霸村主任徐海彬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