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o10年至2014年国家规定的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14分别是多少?分别是什么时间调整的

&年均增长12.8%&跑赢物价指数&地区差距大为缩小&
最低工资标准&10年涨了两倍多
并未明显影响就业,未来须配套措施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本报记者&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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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宋 嵩   自2004年制定实施《最低工资规定》至今,最低工资标准10年间上调2倍以上,在地区之间的差距大为缩小,跑赢了CPI。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并未对就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当前标准整体在适度区间内。专家认为,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更加审慎,通过出台配套措施,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  ――编&者&   北京市近日宣布,从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届时企业月最低工资将超过1700元。  近年来,全国各省区市多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让低收入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但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不少人开始担心,最低工资调整过快,会增加企业负担、影响就业。  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究竟是高是低?对就业有哪些影响?就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状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进行了分析。  年均增长12.8%,地区差距大为缩小  课题显示,最低工资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跑赢CPI。  2004年,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平均值为386元,2013年增加到1139元,年均增长12.8%。就各省区市最高档次来看,年均增长最快的是吉林省(15.5%)、陕西省(15.3%)、甘肃省(15%),即使年均增长最慢的浙江省、广东省、海南省,也分别达到10.1%、9.5%、9.4%。  从调整水平看,2004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广州市(685元)、最低的黑龙江部分地区为(235元),最高是最低的2.9倍。各省区市中,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的最高档标准在600―700元之间,北京等5个省区市的最高档标准在500―600元之间,全国多数省份最高档标准在500元以下。到2014年上半年,最高的上海市已达到1820元,最低的广西部分地区为830元,最高的是最低的2.19倍,地区差距大为缩小。所有省区市最高档标准,都在1070元以上。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相比,10年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2倍以上,远高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30%左右的上涨幅度,较好地消除了通货膨胀对购买力的影响。  哪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频率快?课题报告显示,2004年以来,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各地一般1―2年调整1次,10年间最多调整了10次(北京市)、最少也调整了4次(西藏),特别是年间,绝大部分地区每年都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近两年,经济下行,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没有停步。2013年,全国有26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17%。2014年,全国有19个省区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1%。相较2011年、2012年20%以上的调整幅度,调整幅度有所下降,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  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增长并不算快  那么,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高是低?  劳动工资研究所将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居民低保水平进行了对比。居民低保定位为保障个人最低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保障劳动者个人外,还须保障其赡养人口。比较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低保标准乘以就业人口负担系数,2013年31个省会城市中有20个省会城市在2倍以上,最低也达到1.35倍。这从一个侧面证明,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最低水平基本生活。  最低工资标准也达到了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支出,通常认定为“基本”的,主要有食品、衣着、居住、交通通信4项。各地最低收入户基本生活支出乘以就业人口负担系数、再加上个人社保缴费最低额,将其与最低工资比较,2013年25个地区10%最低收入户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支出之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  不过,最低工资标准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增长得并不算快。总体上看,10年间最低工资占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有所下降。考察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占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从2004年的34%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30.5%左右,最高占比从2004年的50%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41%左右。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表示,由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照的主要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不好通过国际比较判定占比是否合适。但是,相对比例的持续下降,至少说明最低工资标准待遇受益人群没有能够与在岗职工等群体实现同步增长。  增幅最快的省份,登记失业率反而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课题报告认为,目前没有数据证明,过去10年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就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与新增就业人数比较,2012年、2013年,经济增长放缓,而就业新增人数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之一是经济增长总量中就业弹性较高的劳动密集型经济、产业结构中就业弹性较高的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而这一时期,最低工资标准上升也比较快。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就业,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就业,没有太多负面影响。  与登记失业率比较,近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登记失业率的显著变化。年,最低工资调整频率较快、调整幅度较大,但与此同时,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稳定在4.0%―4.3%之间。分地方看,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年均增幅最快的吉林省、陕西省,其登记失业率反而连续多年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刘学民表示,经过分析比较,2004年以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节奏和增幅逐步加快,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影响,也有政府部门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近两年企业劳动力成本压力增大,有人认为是最低工资提高过快导致。刘学民介绍说,中国当前最低工资水平整体在适度区间内,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有影响,但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都很有限。他强调,大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在岗职工相比较表明,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实现了较快增长,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但最低工资仍有相当大的提高空间。不过,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率和调整幅度要更加审慎考量,在提高劳动者待遇的同时,通过出台配套措施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
  《 人民日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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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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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 全国14地区上调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 18:14:39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 全国14地区上调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深圳两地最低工资水平超过2千元大关。  14地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进入7月份,四川、内蒙古均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深圳两地最低工资水平超过2千元大关。  7月1日,四川、内蒙古两地分别上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四川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7元;内蒙古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00元上调至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2.2元上调至13.3元。  随着上述两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广东、甘肃、山西、四川、内蒙古等14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千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到18.7元。  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来看,上海、北京均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因此,这两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含金量”更高。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根据人社部数据显示,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两年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仍然是日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60元。  记者注意到,虽然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却并未明显减少。人社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而2015年仅过去一半时间,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最低工资标准最新,2015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调资,是最近的一个热门话题,因为这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调资工作的开始,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变化。大家不妨来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有没有需要“提醒老板”的地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480元。  陕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不低于119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元/小时。从5月1日起执行,如果工资低于这个标准,一定记得投诉,因为这是最低标准。  陕西最低工资标准划分区域:  一类工资区域  一类工资区适用范围16个县区,有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二类工资区域  二类工资区适用范围36个县区,有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  三类工资区域  三类工资区适用范围34个县区,有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岐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工资区域  四类工资区适用范围21个县区,有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
  经江苏省政府同意,从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630元,增加150元;二类地区1460元,增加180元;三类地区127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4.5元,增加1.5元;二类地区12.5元,增加1.5元;三类地区11元,增加1.5元。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制订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没有完成劳动定额等为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劳动报酬。  三类地区的划分情况  一类地区:16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4.5元/小时  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二类地区:146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2.5元/小时  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地区:12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元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此前,全国已有17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4.1%,其中上海以1820元领跑全国。  相关法律知识:2014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分别不得低于15.58元/小时、20.78元/小时、31.17元/小时;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分别不得低于166元/天(1808元÷21.75天×200%)、249元/天(1808元÷21.75天×300%)。  几个固定数据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115=104+11
 5月1日起,山西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普遍提高170元。  山西省人民政府对于2015年省最低工资标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1450元、二类1350元、三类1250元、四类1150元,依次调整为1620元、1520元、1420元、1320元。  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9.3元、二类8.7元、三类8.2元、四类7.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7.7元、二类16.6元、三类15.6元、四类14.5元。  二、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晋城市阳城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两个类别,其他县(市、区)类别不变。  三、本通知中所指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山西省具体各县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如下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8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7元。  2015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2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6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2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5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7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5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9%。  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9.5%;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9.9%;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0.6%。2015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4.2万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内地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8.5万人。  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为461.7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345.5亿元,其中,为335.9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65.4亿元。  2015年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9828亿元,比上年增加4575亿元,增长率为13.0%。基金支出合计33003亿元,比上年增加5086亿元,增长率为18.2%。  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39元,与2013年的51483元相比增长9.4%。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390元,与2013年的32706元相比增长11.3%。2015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864元,比上年提高255元,增长&9.8%。  ?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年不同岗位平均工资水平  国家统计局27日发布调查数据,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969元。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20倍。  ?中国最低工资增幅“跑赢”GDP增速  “尽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有所放缓,但刨除物价因素,仍然跑过了GDP增速,仍然属于高增长。”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同时也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速和“十二五”规划目标。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出台了。从日起,深圳市2015年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经深圳市政府五届一百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新标准自日起实施。  近四年来,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都作了调整,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以及今年调整的2030元/月,四年共涨了710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包含三个部分,一是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二是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三是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最低工资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截止到日,共有11个地区公布了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从数值上来看,深圳市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是现时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地区,但北京、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不含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增长幅度来看,各地一类地区平均增长幅度约为13%,最高的是广东省,为22.3%,最低的是山东省,仅为6.7%。广西虽然是在近期才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该标准是自2015年1月起执行。
5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普遍提高170元,提高后,太原市六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突破1500元,达1620元;今年,全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5月15日,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山西省2015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山西省转型综改确定的行动计划之一。  省城月最低工资标准首破1500元  省人民政府结合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决定从5月1日起,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见附表)。  山西省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1450元、二类1350元、三类1250元、四类1150元,依次调整为1620元、1520元、1420元、1320元,均增加170元。  调整后,省城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突破1500元。  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发展、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晋城市阳城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两个类别,其余县(市、区)类别不变。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分配标准  省政府明确,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工资的发放标准。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工资增长指导基准线为10%  今年,山西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增长上线为18%,增长下线为4%。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的所有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日至12月31日。
  东莞市已于日公布全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于日起执行。也许还有很多童鞋对这个最新工资标准不太了解,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下,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东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在什么范围内实施?  从日起,东莞市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范围包括:1、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可否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传统意义的包吃包住在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中如何理解?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对于“包吃包住”的理解:  1.如用人单位把“包吃包住”作为企业的一项福利制度,则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亦不受影响。如果将来企业因经营等其他原因需要劳动者承担一定的吃住费用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办理。  2.企业已明确劳动者在企业吃住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且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的时候一并扣除的,那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假设劳动者领取最低工资1510元/月,吃住费用是210元,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时一并扣除,那么该劳动者领到手的工资是1300元。这种情况并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五、未提供正常劳动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劳动者因旷工或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又如,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2015年5月才发4月的工资,那么2015年4月的工资需要按新标准调整吗?  2015年4月的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从日开始,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取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多少?  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8.68×150%=13.02(元);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8.68×200%=17.36(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8.68×300%=26.04(元)。  八、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工资是否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九、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用人单位应贯彻落实哪些工作?  1.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2.用人单位工资未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作出调整计划,确保支付2015年5月份及以后的工资时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3.用人单位在调整工资标准和工资结构时,应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向劳动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加强沟通协商,避免影响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4.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情况,在切实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面向劳动力市场,参照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做好薪酬结构调整,使工资向劳动力市场回归,以提高自身用工的市场竞争力。  十、劳动者如何保护工资合法权益?  1.日常注意事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按规定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手续;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支取工资原始记录等资料。  2.维权注意事项  冷静克制,理性维权,能够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的,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依次逐级向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市人力资源局反映诉求
4月2日来自广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消息:广西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此次广西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均在16%上下,月最低工资标准均达到1000元以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5年1月起执行。经过本次调整。目前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约为全国中等水平。  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改革战略发展的需要,广西将钦州和防城港两个沿海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本次调整中由二类归入一类。  此外,由于防城港的东兴市处于沿海沿边的优势地带,多年来边境的互市贸易活跃,人流、物流、资金流均极为频繁,是中越两国重要的物资集散地,目前已纳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因此,在本次最低工资调整中,东兴市(县级)最低工资标准与防城港市的其他两个城区(港口区、防城区)一样,按一类标准执行。  广西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3年2月。此次调整标准是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以及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提出“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每次调整的增长幅度在15%以上”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广西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占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比例等等因素确定。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5首次调整!哪些人贷款受影响?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5首次调整,基本生活费上调。昨日(2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言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日起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每月1560元上调至1720元,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月1092元上调至1204元。  随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首次调整,部分家庭的贷款额度和缴存额度将会受到影响。另外由于基本生活费和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此次基本生活费上调之后,部分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会有变化。以贷款期限30年为例,单身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在832元及以上的,已婚家庭月缴存额在977元及以上的,贷款的额度不会受到影响。月缴存额低于这两条线的,则贷款额度略有降低。  以贷款期限30年为例,对于单身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在832元(含)以上的,不受本次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的影响。对于已婚缴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在977元(含)以上的,不受本次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的影响。  月缴存额低于上述额度的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后,其贷款额度将略有降低。  具体会降低多少?  举个例子说明:例如:缴存职工赵先生和孙女士为夫妻,贷款期限30年,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之和为950元,调整前扣减2184元的生活费,其可以申请到120万元的贷款;调整后扣减2408元的生活费,其可以申请到115.3万元的贷款,贷款额度减少4.7万元。  再例如:缴存职工张先生未婚,贷款期限30年,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为590元,调整前扣减1092元的生活费,其可以申请到80万元的贷款;调整后扣减1204元的生活费,其可以申请到77.7万元的贷款,贷款额度减少2.3万元。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41号文件),通知规定,自日起,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1450元、二类1350元、三类1250元、四类1150元,依次调整为1620元、1520元、1420元、1320元。  其中运城市盐湖区、河津市属一类地区,调整到1620。  永济市属二类地区,调整到1520元。  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属三类地区,调整到1420元。  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属四类地区,调整到1320元。
 5月4日,记者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的《关于调整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5月1日起,将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该市失业保险金也作相应调整,从5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由1048元/人?月调整为1208元/人?月。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贴、生育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多项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或创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提前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或全部失业保险金。  市社保局相关人士提醒,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必须每月1次(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两个工作日前),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  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这次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研究提出方案,在方案拟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企业和劳动者等方方面面的意见,既关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力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科学、合理。  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4月1日起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本市连续第8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积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加180元,分别提高到1065元/月、1120元/月、117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调整有关就业补助标准:从4月1日起,本市青年职业见习、协保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标准将随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将从1296元/月提高到1456元/月,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都将从810元/月提高到910元/月。  同时,将单位吸纳经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本市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补贴标准从13000元/年提高到16000元/年,吸纳经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本市协保人员的补贴标准从6500元/年提高到8000元/年。  此外,本市从4月1日起,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包括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从业人员,在现有收入标准1740元/月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为1940元/月。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将从4月1日开始,对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  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310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290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280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260元/月。  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17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3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00元/月。  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将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提高“职保”医保封顶线:今年4月1日本市医保进入2014医保年度(日至日),从4月1日起,将2014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4万元提高到36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和小城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同步调整。  同时,2014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3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市人力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5〕2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号)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680元、每小时9.7元,调整为每月1850元、每小时10.6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6.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8.5元。  三、本通知自日起施行。
 ★什么是最低工资?  答: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所说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适用于哪些劳动者?  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要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实习学生是否适用最低工资?  答: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适用最低工资吗?  答:根据《劳动》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同样受最低工资保障,《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有几种形式?  答: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包“食宿”,是否仍需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答:根据《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包“食宿”,只是对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而不能等同于工资,用人单位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哪些收入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答: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高温天气期间按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也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当中。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的,该如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答: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项目承包、销售承包等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薪酬形式的,是否也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答:用人单位实行销售承包、项目承包、销售额(经济效益)同工资挂钩等内部工资分配形式的,以及从事季节性生产的,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可以按年度计算,但劳动者的平均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有关规定,劳动者如何维权?  答: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也可以拨打人力咨询电话12333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李最近很闹心,2015年,他应聘到某包装公司上班。双方约定,其工资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一段时间后,李某发现自己的工作岗位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高,工资应比其它岗位的职工的工资高,遂找到公司高层理论。谁知,公司领导解释说,职工的工资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公司的解释是否正确呢?  根据小李的情况,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  而《》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见,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并不是工资支付的一个实际标准,而是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法定底限。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报酬时,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岗位职责、个人业绩和企业效益确定不同岗位、职位的劳动者的实际工资,这样也有利于激发职工的积极性。
 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年年降  全国总工会昨天通报“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北京已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今年调整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此前规划目标是1769元。  全国总工会通报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截至目前,目标进展有喜有忧。  2015年已有7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天津调整后为1850元,年均增幅16%,高于1695元的“十二五”规划,完成目标。上海调整后为2020元,低于2064元的调整目标。  数据显示,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前4年平均增幅为12.9%,2015年增幅为10%。若达到年均13%的目标,2015年需达到的额度为1769元。今年2月北京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本月起开始实施,为每月1720元,与目标差额49元。对此,全国总工会表示“基本完成目标”。  今年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还有25个省份,但是一些省份如西藏、黑龙江、海南、广东、辽宁、湖北、广西、福建压力较大,今年增幅达到25%以上才能完成规划目标。  黑龙江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为1160元,至今3年没有调整,不符合《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数据显示,今年只有增长近40%,才能完成“十二五”规划。  全总通报显示,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正在降低,2011年至2015年调整幅度分别为22%、20%、17%、14%,今年的调幅则普遍在10%左右。全总表示,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影响的劳动者约占从业人员的20%。
  2015年重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去年7月份,全国今年已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重庆的最低工资标准以每月1250元在15个地区中排名倒数第一。对此,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研究处回应,最低工资标准较低或有利于招商引资。29.46%受访者认为1250元已足够,但此部分人是否有住房负担还不得而知。  19.84%受访者每月为交通花10%以上月收入  重庆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够花么?70.54%的受访者的答案是:不够。根据调查结果显示,15.59%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每月花在吃上的钱占到了自己月收入的70%以上,22.85%的受访者表示每月花在吃上的钱占了月收入的50%~70%,46.44%的受访者表示将50%以下、&30%及以上的月收入用于吃喝,其余15.12%的受访者每月用在吃喝上的钱占30%以下。  无论是上下班乘坐公交、地铁、打的或是自驾出行,基本只要出门,市民就不可避免地付出交通费,而这也是大多数市民每月必须承担的费用之一。调查显示,49.81%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每月在交通上的花费在5%以下,30.3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每月的交通费将用去5%~10%的月收入,甚至有&19.84%的受访者表示将会花费10%以上的月收入在交通费上。假设上下班都只需要起步价2元,每天花费4元,每月大约22天就是88元,而这个人只有最低工资的话,交通费至少也占到了7%。  消遣可能是所有花费当中弹性最大的一块,不同于食品和交通支出的是,这个月在娱乐上花钱较多,下个月可以完全不在娱乐上进行消费以节省开支。调查显示,45.48%的受访者每月花在娱乐上的费用为200~499元,26.90%的受访者每月会用掉500~1000元进行娱乐活动,12.60%的受访者每月会将1000元以上用于娱乐。  38.26%受访者月薪在元之间  市统计局于今年5月28日发布了重庆市201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并首次公布了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全部受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工资为44411元。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50006元,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为35666元,扣除物价因素,同比分别增长9.4%和11.9%,实际增速均高于全国。  由此看来,重庆市就业人员平均月薪在3700元左右,调查数据也佐证了这点,38.26%的受访者月薪在元之间,仅&16.25%的受访者月薪在元之间,元月薪的占23.36%,还有11.34%的受访者月薪在8000元以上。  而在5月27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了关于201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1795,相比上年有明显增长,平均月薪在348元左右,低于重庆的3700元。  重庆和四川两地年均工资最高的都是金融行业,但四川的“头名”却和重庆的“头名”相差甚远。数据显示,2013年四川省金融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682元,而重庆的金融行业员工年均工资高达100437元,甚至高出全国金融业99659元的平均水平。  重庆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的年平均工资也达到78204元,也超出四川的行业头名。  虽然从个人平均工资以及收入最高行业平均工资两个角度看,四川都低于甚至远低于重庆市的水平,但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却不及四川,相比于四川省的1400元,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仅有1250元。  30.47%受访者收入不会每年保持增长  日,市人社局公布了重庆市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法。决定从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主城上涨幅度为190元,从680元每月调整到870元。2012年,经人社部同意,市政府批准,从5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全面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将由三档即870元、750元和710元调整为两档即1050元和950元。  和四川相比,重庆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的680元涨到2013年的1050元,上涨370元,涨幅为54.41%,平均每年上涨185&元。2011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日起调整为800元,日起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达到1200元,两年上涨550元,涨幅84.62%,远高于重庆。  同时,根据重庆市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042元,2013年重庆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为50006元,上涨9964元,涨幅为24.13%。  而根据四川省统计局2011年发布的职工平均工资显示,2011年四川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7924元,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上涨11094元,涨幅为29.25%,工资涨幅也高于重庆。与此对应的是,30.47%的受访重庆市民表示自己的收入并不会每年都能够上涨。  59.32%受访者称创造的价值大于平均工资  据重庆市统计局相关资料显示,2013年重庆市人均GDP为42974元,约为每月3581元,根据调查结果显示,59.32%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每月所创造的价值要高于3581元,26.52%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每月创造的价值低于3581元,认为两者差不多的占14.16%。  同样,有58.44%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付出要比收入更多,也有21.47%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付出配不上自己的收入,20.09%的受访者坦承自己的付出和收入差不多。不难发现,大多数受访者认为自己没有拿到符合自己劳动的收入,其中以收入少于付出为多数。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较慢和平均收入上涨较慢的现状,30.39%的受访者认为原因在于重庆在加速发展过程中吸引了大量劳动力,在劳动力充足的条件下,劳动者的竞争优势会稍显薄弱,工资水平也会较低。28.87%的受访者认为是重庆的经济发展程度决定了目前的工资水平,28.17%的受访者认为相比其他地区物价水平较低也是影响工资标准的因素。  除此之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研究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高或许有利于重庆进行招商引资。如此看来,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于周边其他省市来说甚至成了一个“优势”,更廉价的劳动力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渝兴业,但牺牲的可能是劳动者本可得到的报酬。
全国总工会发布了“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的通报”:十二五期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基本达标,2015年需达到增幅13.4%,额度1769元。  通报显示,2015年,全国有北京、天津、上海等18个省(区、市)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作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14%,增幅低于2013年平均17%的幅度。2010年至2015年北京人均增幅12.9%,基本达到年均13%的目标。北京2015年需要达到额度1769元。截至目前,最低工资是1720元,2015年需达到增幅13.4%。  同时,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省(区、市)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黑龙江、西藏2013年也未调整,不符合《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  今年,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湖南、广东、海南、西藏等6个省(区、市)以及深圳市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普遍在10%左右。从调整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较去年有所降低。其中,北京、天津和深圳在2015年已调整的基础上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7省市上调最低工资&黑龙江西藏连续两年未调整  2015年,截至4月1日,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湖南、广东、海南、西藏7个省(区、市)相继调整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普遍在10%左右,较之去年,增幅有所降低。上海以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位列全国首位,而黑龙江、西藏因连续两年未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不符合要求。  据悉,从4月1日起,上海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目前的1820元调整为2020元,位列全国最低工资标准首位。这已经是上海第22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与此同时,广东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调至1895元位列第二;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850元位列第三;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560元调整至1720元位列第四。  可以看到,几乎所有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都在1000元以上。其中,广西与其它地区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为830-1200元;而贵州、黑龙江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850-60。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黑龙江、西藏已经连续两年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符合《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  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据全国总工会数据显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劳动者约占从业人员的20%,而大多数的工作人员拿到的都应是高于最低标准的平均工资或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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