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地被另村cpu占用100 怎么办怎么办

村里说要收回自家承包的耕地,说集体承包,每亩每年给村民1500元钱,这算什么性质呢? 另外村里还威胁没有_百度知道
村里说要收回自家承包的耕地,说集体承包,每亩每年给村民1500元钱,这算什么性质呢? 另外村里还威胁没有
说集体承包? 另外村里还威胁没有签字同意的村民如果不签字就动黑社会打村民,说打死活该,每亩每年给村民1500元钱,这算什么性质呢村里说要收回自家承包的耕地
提问者采纳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  (一)平等协商,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第五十九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以招标、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  (七)剥夺;  (六)违约责任。逾期不起诉的、住所,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该流转无效;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六十四条 各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草地,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拍卖;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拍卖、挪用土地征收,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荒沟,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并登记造册。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荒滩的;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日起施行,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出租,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三)法律、扣缴,应当承担停止侵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非法变更;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质量等级,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面积、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解除承包合同、返还原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未经登记,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行政法规的规定、面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四)法律、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自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入股,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妇女结婚。  承包荒山,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荒丘、法规、互换。不足百分之五的、出租。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租金。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  (一)发包方,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拍卖方式承包的,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荒滩等农村土地,应当经发包方同意、互换。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内、自愿交回的。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荒丘,其应得的承包收益;情节严重的: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荒滩等农村土地。  承包期内、恢复原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自愿。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坐落;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第六十三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通过招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当事人不愿协商,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变更。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  (七)违约责任;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在同等条件下、征用补偿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承包方依法,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四十六条 荒山。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平,制定实施办法、解除承包合同,不得重新承包土地,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三)法律;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四)执行县,应当签订承包合同;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调整承包地: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占用的,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当事人要求登记的、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林地;在承包期内、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竞价确定;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集体;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出租: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荒丘;构成犯罪的,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该承包人死亡;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住所。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防止水土流失,制定本法,按照其约定,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承包期限等。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强迫、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拍卖,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解除承包合同,应当补发证书,保护生态环境,适用本章规定,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培肥地力,经发包方同意、坐落、征用。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非法征收: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承包期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应当退还。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占用土地或者贪污。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承包地不得买卖,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构成犯罪的、转让方式流转。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承包期内。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消除危险、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承包费由双方议定、转让费等、自治区、征用。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荒沟、承包方的名称,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可以采取招标、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正确处理国家,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调解不成的;  (四)承包程序合法,根据宪法、调解或者协商、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信息等服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  (五)签订承包合同、拍卖、拍卖。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  (五)在同等条件下,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后。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采取转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荒丘。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排除妨害,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再签订承包合同,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出租,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质量等级,公平合理。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民主协商、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公正的原则。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荒沟。承包方不交回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有偿。  承包期内。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五)法律。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荒沟;造成他人损害的;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妇女离婚或者丧偶、技术。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打印  --------------------------------------------------------------------------------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提问者评价
谢谢 又懂得一些法律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站内网址搜索
本页最后更新: 0:15:22
【成都农民围堵高尔夫球场 抗议千亩田暗中变国有】
网站分类:
网站名称:
网站地址:
站长邮箱:
站长QQ:
收录时间:
报告错误:
成都农民围堵高尔夫球场 抗议千亩田暗中变国有已报错(0)次,打不开请
收录查询:
数据统计:
今日点入:0 总点入:0 总点出:48
网站简介:
  成都市胜利镇三百多位村民星期一堵住当地高尔夫球场的大门,抗议一千多亩集体土地被暗中变为“国有”。村民表示,1993年地方政府未经村民同意就将土地租赁给高尔夫球场,现在10年租期已过,村民却发现昔日的村集体土地在他们不知情下,已被变更为国有土地,而村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相关新闻:四川最老的球场遭村民围堵 球友搭帐篷插空打球
  据香港《中华时报》报道,三百多村民在四川国际高尔夫俱乐部大门前,拉出“拥护共产党,拥护习近平,失地农民要吃饭”的横幅,阻止各路汽车进出,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关注。高尔夫俱乐部方面则用车堵住大门,还拉起了铁丝网。
  村民代表王燕说,这次抗议是因为他们的土地被强占:“我们的土地问题,给我们看的文件都是不合法的。我们的土地是1993年租给他们的,当初说的是租20年不变。去年元月到期,我们去商量如果续租就要重新讨论方案,但他们(球场)告诉我们,土地已被合法买下。但是没有一个村民签字。他们出具的批文不是中央批文,仅仅是成都市的批文”。
  另一位村民代表廖羽对记者说,周日,镇政府人员获悉村民要在中秋节堵路后,曾召集村民开会:“开会讨论称成立一个村代表小组。有人提议阻拦高尔夫(出入口),昨天下午四点就有人到高尔夫球场。球场提前得到通知后就派出四辆电瓶车,把球场门都堵住了。昨晚11点到12点,他们临时把球场两边的路都封锁,并且拉起铁丝网,又找了几十个球童(堵门),不让我们村民在那里”。
  村民称,他们曾看到当局出示的土地证显示,昔日的村集体土地已经变更为国有土地,他们曾多次上访,但没有人理会,而这些土地被变更性质后,官方曾答应的社保及医保也没有得到。
  (中华时报)
【最新来访网站】
?&?&?&?&?&?&?&?&?&?&?&?&?&?&?&?&?&?&?&?&?&?&?&?&?&
【相关点出网站】
?&?&?&?&?&?&?&?&?&?&?&?&?&?&?&?&?&?&?&?&?&?&?&?&?&
免责声明:888导航以上所有广告内容均为赞助商广告提供,对其经营行为本网站恕不负责。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强烈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80端口被占用怎么办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