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宗教的人如何扎头巾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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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N是观音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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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是信什麼宗教的?
新教徒占百分之十五点一(15.1%).9%)大部分智利人都是基督教徒,无神论者或不可知论者占百分之八点三(8.2%)是穆斯林或佛教徒.3%),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占百分之零点九(0.1%).4%),天主教会表示百分之七十(70%)的智利人属于此教派。耶和华见证人占百分之一(1%),犹太人占百分之零点一(0。其余的零点二(0,其他占百分之零点四(0。根据其他团体的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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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宗教妇女的头巾被摘会发出号令吗_百度知道
宗教妇女的头巾被摘会发出号令吗
提问者采纳
在头巾适当的位置上别一些彩色的珠子。她说。五颜六色,包两层头巾是今年年轻学生的一种时尚包法。它们盘旋着城市的风景,头巾的选择就成为女性间相互斗艳的焦点了,让女性看起来更加妩媚,还相互呼应,女性把头巾从前额到后脑将头发全包裹住,埃及女性尝到了追逐时尚的乐趣,体现着埃及人生活方式的悄悄变化,额头边沿处露出里面那层蓝色的。   近年来,从几埃镑到几十埃镑(1埃镑约合1,黑色为主的头巾将女性清秀的面庞遮掩得只露出两只明眸,西班牙式裹头巾方法会把头发先梳理成发髻,那她就会在地铁里或大街上关注其他穆斯林女性的头巾,戴这种头巾的女性被认为是最保守的,让埃及女人成为时尚的组成部分外。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质地不同的头巾中,外面一层是绿色的,为爱美的埃及女性带来更多款式的头巾。从2002年开始,然后将头巾的其余部分绕着脑袋围上一圈,头巾的两端在缠绕发髻的同时。   截止到2007年,有六成产自我国的江苏省吴江市。据介绍,除此之外。其中最贵的能卖到67美元一打。   链 接 阿拉伯头巾中国造   目前、低档之分。让头部看起来更加有层次感。   埃拉莎-穆罕默德戴着两层头巾,相互间既不冲突,阿拉伯人佩戴的头巾中。   头巾花色体现生活变化   在埃及首都开罗著名的罕-哈利利市场,智者见智了。   选择头巾有个大忌,然后用发卡固定住,再将头巾在脑后打一个结,是年轻可爱型小女孩的包裹方式,就是仁者见仁,那就是不能选择透明的,产品附加值很高,随着接受西方教育的穆斯林女性越来越多,如果她不收看埃及的时尚频道,也将一道独特的风景盘旋在城市中、中,上面介绍了一些包头巾技巧和新头巾款式,弄成一个麻花辫子的样式。   包裹方式体现时尚元素   除了跳跃在头巾上的图案,其宗教含义有时要远远让位于装饰含义,这种头巾全部都用120支或100支全棉丝光棉制成,正是在这种变换多样的选择中。   一般来说、鞋子,在下颌处用一只精巧的别针固定,把头巾的两头在发髻上缠绕后盘到兜进尾部用别针固定。这样。埃拉莎喜欢寻找新头巾式样。这样包好后的头部只会露出一张脸。就是再把头巾的两端和头发编在一起,吴江市的企业都开始生产高档阿拉伯头巾。   她们大都将头巾的颜色恰到好处地与长袍,由于增添了新设备,还会像在头发上夹发卡一样,她们将这种思想也带到了头巾的包裹方式上,以及要出席的场合来选择头巾。埃及街头还有一本名叫《头巾》的杂志,吴江市阿拉伯头巾约150万打在埃及,女性们除了会穿上色彩艳丽的服装。埃及女人往往会根据不同款式的衣服和颜色,埃及女性在不同场合也需要选择不同样式的头巾,这里是当地女性挑选头巾的最佳去处,与得体的衣服和闪亮的首饰浑然一体,为了更突出女性脸部清晰的轮廓.2元人民币)的头巾都可以买到。   以往,再剩余的部分就自然地垂在胸前,头巾商人们也通过各种渠道,中国吴江已成为全球生产阿拉伯头巾的基地。可以说,她们包裹头巾的方式。有些前卫的小女生。   女性相互斗艳的焦点   和选择香水一样。其中,也自然打理成花瓣的样式,出口值近4000万美元。西班牙式和辫子式,就是最好的体现,阿拉伯头巾有高。辫子式不用说,或挂上一个小饰物。   尤其是在出席婚礼或聚会场合。其实、挎包相搭配,或花哨多变,女性的包头巾或紧贴面部。(文&#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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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头巾,真的是从头包到脚吗?真的是穆斯林女人的唯一装束吗?
核心提示:掀起你的头盖来头巾与穆斯林可是,我们真的了解这些所谓的压迫和落后标志吗?事情也许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
掀起你的头盖来
头巾与穆斯林
可是,我们真的了解这些所谓的压迫和落后标志吗?
事情也许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头巾,真的是从头包到脚吗?真的是穆斯林女人的唯一装束吗?
首先声明,头巾并不能完整涵盖传统穆斯林女人的装束,但由于阿拉伯语对这类服饰有很多种称谓,为了避免理解混乱,本文暂且用头巾一词来统称它们,当谈及具体的种类时,将用拉丁语字母转写的阿拉伯语来指代。
在穆斯林世界,头巾可以粗分为四大种:分别是Burka,Niqab,Chador和Hijab,其区分标志是看头巾遮住头部脸部以及身体的多少。在Hijab的种类下,还可以细分Al-Amira,shayla和khimar等不同的款式和设计,它们既可以被视为Hijab的变形,也可以视为独立的款式,而且不同的穆斯林国家,对头巾的称谓也不尽相同。由于篇幅问题,此处不再详述。
第一种叫Burka,中文译作罩袍,恐怕是最臭名昭著的了。Burka之下,妇女从头到脚就被包裹地严严实实,只能透过眼前一小块网纱看到外面的世界,实际上,还有一种将是单独的纱巾盖在头上,类似于中国传统的新娘头盖,不过那是半透明的。
第二种叫Niqab,比起Burka来,Niqab将女性的眼睛暴露在外,但其他部位仍然裹的很严实,有的女人还会戴上手套。
第三种叫Chador,跟我们常用的披风很相近,常见于伊朗地区,Chador基本上可以包裹住除脸部以外的所有身体部位,但不同的女人也会有不同的披法,有的将Chador紧紧地遮住脖颈,有的则露出脖子。
第四种叫Hijab,并不能从头包到脚,只是包头而已。不仅将脸部完全暴露,还可以暴露出一小部分头发。
照片中的模特所穿戴的是Hijab的一种,叫Al-Amira,在外面头巾之下,还有一个罩帽
除了Burka,Niqab,和Chador之外,其余的头巾只负责头部,衣服是可以自己选择,当然,要符合教规,不能穿短袖,不能穿裙子,所以只能穿裤子,而且上衣要盖过臀部。
具体到实际生活中,规矩并不总是这么严谨。尤其对Hijab,穆斯林女性还是有一定自主空间的。笔者就在伊朗看见很多女生的头巾只是轻轻地搭在头上,半个头的头发都露在了外面,跟没戴差不多。而且有的女生为了图方便,将外套绑在腰间,既美观,又解决了上衣遮不住臀部的问题。
照片中伊朗女孩的头巾基本上只遮住了半个头,按照穆斯林保守的观点,这已经跟没戴差不多,这种半拉子戴法在德黑兰街头很常见。
德黑兰的女孩,从衣着来看,她和大部分的都市女郎几乎没有不同,连头巾都是随意挂在头上,显然只是为了应付。
即使是头巾,也并不是清一色的黑色,相反,更多的是五花八门的各种彩色。
当然,还有完全不戴的。比方说基督徒比较多的或比较西化的叙利亚、土耳其、约旦与黎巴嫩。
约旦王妃拉尼亚
迪拜酋长的侧室哈雅公主,也是约旦人
黎巴嫩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人口数基本上打个平手,衣着上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
即使是穿戴Burka和Niqab,也不意味着她们完全与时尚绝缘,在发达的穆斯林国家,如阿联酋,你通常只能看见黑色的袍子,却看不见黑色下面的各种名牌服装。一个从头包到脚的女子,里面穿的是黑丝或维秘也说不定哟。
沙特阿拉伯 riyadh mall里的维秘专卖店
迪塞尔这则广告确实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但从某种程度上,却也能反映出很多女性穆斯林的某种想法:如果面纱之下的我比你想象的要更多彩,你还会纠结于表面上的那层纱吗?
头巾,真的是伊斯兰的发明吗?真的一直是落后的象征吗?
也许我们会说,戴头巾一定是《古兰经》里的规矩,可惜《古兰经》里并没有直接提到头巾,在最常引用的关于女性衣着的《古兰经》第24章31节是这样说的:“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Khimār遮住胸膛,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或她们的父亲,或她们的丈夫的父亲,或她们的儿子,或她们的丈夫的儿子,或她们的兄弟,或她们弟兄的儿子,或她们姐妹的儿子,或她们的女仆,或她们的奴婢,或无性欲的男仆,或不懂妇女之事的儿童;叫她们不要用力踏足,使人得知她们所隐藏的首饰。信士们啊!你们应全体向真主悔罪,以便你们成功。”
文中的Khimār,在先知的时代,主要是指一种遮挡物,而并不是专门指现在那种严实的头巾或面纱,而且,文中并未提到女人必须拿Khimār遮面,而是只需要遮住胸膛,不要露出首饰罢了,这并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在基督教的《新约》当中,也有类似的片段,相关的内容见于《彼得前书》第三章3-4节“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
在衣着方面,《古兰经》似乎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样苛刻,倒是有些语焉不详。而很多学者认为,正是这种宽松的规定,反而让后世的当权者有了曲解的空间,为了维护父权或宗教权威,将黑色的头巾,长袍之类的衣着强加给了穆斯林妇女。
那么,头巾真的是伊斯兰教的发明吗?实际上,头巾一直都是近东和中东的传统服饰,其历史远远长于伊斯兰教。早在亚述时代,亚述贵族就有遮面的传统,目的是为何那些不遮面的女奴区别开来。为了强化这种区别,帝国政府甚至颁布了法律:“如果男人的妻女走上街头,她们就必须带上面纱。妓女则不能戴面纱。女仆也不能戴面纱。如有妓女或女仆佩戴面纱,需将她们逮捕,处以50(杖?)刑,并倾倒沥青与其头上”。(亚述法典第一章第40条,参见/awr_laws3.htm)而继承亚述帝国的波斯,也秉承了戴面纱的习俗。在拜占庭帝国,尽管学者们一直在争论面纱是否为主流打扮,但大都认同面纱的存在。所以,在某种程度上,随着伊斯兰教的国际化,它和之前的基督教一样,也不可避免地本地化,尤其是被征服的波斯萨珊帝国一直以来都是中东的文化中心,其绚烂的文化很容易被落后的阿拉伯人接受并吸收,作为文化一部分的面纱也就自然被拿来,被改造成如今繁多的头巾和罩袍。既然早已有之,想必当年流行起来也并不困难,况且,在沙漠地区的阿拉伯女人,每天确实要面对风沙肆虐的客观环境,这个时候,面纱和头巾的存在确实能给她们带来一些实在的好处。
波斯萨珊帝国(也是波斯最后一个非伊斯兰教政权)时期的浮雕,可以看到这位女子头上的披风,上文所提的chador很相似
头巾跟缠足一样,都是在近代社会被政治化的,而在古代,头巾或面纱除了有遮挡风沙的实用之外,更具有一种宗教色彩,在伊斯兰的绘画艺术当中,先知默罕默德是不能画脸的,画家通常的做法就是画个脸蛋,然后打上光,或者蒙上面纱。除了先知,很多伊斯兰教的圣人,比方说什叶派崇拜的阿里,有的时候也是个无脸圣人的形象。面纱,也就成了分割人性和神性的界线。
该图出自16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古兰经》插图,图中的先知穆罕默德的脸就被面纱所遮挡
在阿拉伯帝国的昌盛时期,头巾这个符号反而是时尚的象征,中国隋唐时期的幕离就来自西域的胡装,而在西班牙的穆斯林时代,当时的基督徒就从穆斯林邻居那里学来了头巾,并将其改造成了一种叫Mantilla的头纱,今天,Mantilla成为了西班牙的国民服装,妇女们在正式场合,包括去教堂礼拜,都喜欢穿戴Mantilla,以表示庄重和典雅,而基督教也鼓励女教徒在礼拜或其他宗教场合戴头纱。另外,在婚纱界,Mantilla头纱也是很多新娘子的标配,也许你还不知道,那些高大上的美丽婚纱,很有可能跟那些丑低俗的穆斯林头巾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吧。
肯尼迪总统夫人和教皇的合影,作为天主教徒,她拜谒教皇时佩戴的头巾正是Mantilla
如今,Mantilla Veil已经成了很多婚纱的标配
这一款是现代穆斯林的新娘装
穆斯林世界真的都强行女人穿上头巾吗?
塔利班和ISIS这类奇葩的组织也许是这样,在他们眼中,Hijab这样的装饰也是离经叛道的,估计只有Burka才能符合他们的要求。但在历史上,阿拉伯国家并非没有做过摘去头巾的尝试。
头巾是伴随着阿拉伯世界的近代化而逐渐上升到了政治层面的。自从拿破仑远征埃及开始,穆斯林世界就被拖入了近代化历程中,显然,在见识到西方船坚利炮,科技发达,文化繁荣的现实后,曾经先进的阿拉伯文明俨然已经变成了落后的代名词,而头巾也就自然成了落后的象征。
阿拉伯世界并非没有反思,从西方殖民时期直到土耳其世俗化,甚至到伊朗王国时期的白色革命,无一不把摘掉头巾当做甩开过去,面向未来的必然途径。在英治埃及时期,社会改革家阿敏就曾经发表过《妇女解放》一书,书中大力疾呼妇女的全面解放,而解放的第一步,正是要掀开头盖,以面示人。同样,为了斩断过去的牵绊,土耳其国父凯木尔废除了伊斯兰教法法庭,甚至冒着“亡文灭种”的骂名,硬是废除了阿拉伯字母表,改用拉丁字母表书写土耳其语。而强制妇女除去头巾,也是他世俗化的一个重点项目。凯木尔坚信,一旦妇女有朝一日重新披上头巾,那么就意味着世俗化和现代化的失败。同样作为世俗统治者的伊朗末代国王巴列维,也强制性地在全国范围内命令妇女除去头巾。
这张流行于网络的老照片,告诉我们一个跟今日完全不同的伊朗社会
即使在今日伊斯兰保守势力上升的穆斯林社会。头巾也并不是处处受到欢迎和追捧。尤其是罩住全身的Burka和Niqab,会经常成为争论的焦点。2009年,埃及的顶级伊斯兰学府al-Azhar将Niqab逐出了校园,理由就是《古兰经》中并没有说明女性必须要穿得只露两个眼睛。同样的举措在叙利亚也出现过,2010年,政府将1200名不愿脱下Niqab的教师调离教职。
作为争论中心的主角,穆斯林女性又是如何看待头巾的呢?英国的《每日邮报》对女穆斯林做了一个名为“你认为何为得体的衣着”的调查,结果却出人意料:
在受访的七个穆斯林国家中,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比较中庸的Hijab作为最得体的衣装,而根本不待见Burka和Niqab。沙特阿拉伯这类规矩多多的国度,Burka的支持率也只有11%。可见,穆斯林女人并不喜欢把自己捆得严严实实。在世俗化很高的土耳其和黎巴嫩,“无头巾“的选项得到了很高的支持,表明阿拉伯世界远非某些人想象地铁板一块。
头巾,身份的符号,还是压迫的象征?
网络上很多穆斯林对迪塞尔那则广告的反应,表明穆斯林世界对头巾问题的复杂态度
如果我们简单地用文明VS野蛮的眼光来看头巾问题,我们会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毕竟现在西方有大量的穆斯林,他们成长在自由民主的环境中,却有很多又披上了头巾,仅仅用家族或宗教的压力并不能完全解释这种回潮。几年前的法国禁止穆斯林在学校佩戴头巾一事,就将这个矛盾暴露在公众面前。一方面,女权人士认为Hijab和Burka是压制女性人权。如果不明令禁止,法国的女穆斯林不会主动脱下,一个伊斯兰出身的女性自愿穿上也罢,因为家庭等缘故而被迫穿上也罢,都是一种被压迫的表现。这一论断确实有道理,但却有很多女穆斯林站出来反对,说道:我自愿戴上,这是我的自由,难道我没有权利选择我的衣着方式吗?如果你们强迫我脱下头巾,那和那些强迫我穿上的人有什么区别?倒是你们穿得捎首弄姿,除了满足男人的窥探欲外,还有什么好处吗?
这一反问确实点出了反头巾运动的一个尴尬之处,暴露了不同文化对同一事物的理解差异。在欧洲,很多穆斯林开始将头巾视为一种自我象征的符号,是一种争取自己穆斯林身份和伊斯兰信仰权利的手段,尤其是伊斯兰保守势力与欧美世俗矛盾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普通穆斯林女性也愿意用这种衣着表达对自己信仰的认同。在“911”事件后,很多妇女甚至刻意带上头巾,以彰显信仰伊斯兰教的自豪心情。在电影《巴黎,我爱你》中,穆斯林姑娘扎卡告诉法国男孩:“当我头戴围巾时,我就觉得自己拥有信念,拥有身份认同,这种感觉很好,那同样也是美丽的。没有人强迫我,是我自己的选择……”。这句台词显然是在抒发欧洲穆斯林的一种集体情绪,凭什么我穿的衣服就一定要和你一样?难道裸露就是自由,遮盖就是压迫吗?
《巴黎,我爱你》中的穆斯林女孩
当一个追寻公平正义的超级英雄遇上伊斯兰传统,将会出现什么?巴基斯坦的这部BurkaAvenger动画片就是要传达”衣着≠思想“的理念
是戴是脱,这是我的自由
很多出身在知识分子家庭,有着良好西方教育的穆斯林女子,也有在有意识地穿戴Hijab。相对于明显夸张的Burka和Niqab,Hijab既可以表明自己的穆斯林身份,又有美丽大方的一面,在传统和现代之间保持了良好的平衡。伊朗女演员蕾拉o哈塔米(她的《一次离别》2011年荣获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就是其中的代表。她出身演艺世家,从小在瑞士接受教育,会说流利的英语和法语,如果你去看她在西方出席各大影视节的照片,都会看见她穿戴各种Hijab(当然也有纯粹的西式头巾,但无一例外是包头了的),却一点也不突兀,反而为现场带来一丝别样的风采。
蕾拉o哈塔米的照片,至少在她身上,Hijab并未遮盖住她的魅力,反而让她更加迷人
同样是在伊朗,今年网络上,一名流亡英国的伊朗记者马希赫于5月3日在脸谱网上发布的,短短10天之内,这个网页就吸引了超过14万的点击率。这个名为“我的秘密自由”活动获得了许多伊朗女性的支持,她们纷纷在网页上发布了自己在海滩、公园、村庄等户外公共场所摘掉头巾的照片。
法国女人戴上头巾和伊朗女人摘掉头巾,不过是一个银币的两面,在崇尚自由和个性的年代,难道一个女人夏天穿短裙就是自由,而裹上头巾就是愚昧吗?头巾已经被高度的政治化,我们却忽视掉了每个头肩背后的个性,忽视了不同个体的不同需求。真正的自由,难道不是“不同意你说的话,却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吗?”
图片上的这哥们是一名比利时的外交官,据媒体报道,他曾强行扯下一位来自卡塔尔的公主的Niqab。他自称并没有使用武力,而且只是掀开了面纱而已。并称这种打扮在比利时是违法的。
对抗不消,头巾难摘
在《威尼斯商人》中,犹太人夏洛克的一段愤慨之言似乎可以反应当今很多普通穆斯林面对世界非难的内心:“你们要是用刀剑刺我们,我们不是也会出血的吗?你们要是搔我们的痒,我们不是也会笑起来的吗? 你们要是用毒药谋害我们,我们不是也会死的吗?那么要是你们欺侮了我们,我们难道不会复仇吗?”
如今的很多人,却恰恰变成了《威尼斯商人》中那些自恃清高的基督徒,喜欢将穆斯林社会视为洪水猛兽,一概贬之否之。甚至宁愿相信那些编造的阴谋论和道听途说,不愿去好好了解这个拥有十三亿信徒的宗教,以及其背后上千年的文化沉淀。
而很多极端穆斯林的做法,的确让人不得不觉得他们另有所图。“9.11”事件之后,对于极端组织的反恐之战被描述成现代价值的生死之战,如果伊斯兰极端势力征服现代价值,那么我们的现代社会将会瓦解,而头巾正是镇压现代价值的标志。近年来欧洲本土穆斯林的骚乱,以及中东极端势力的兴风作浪,更是加深了世俗世界对伊斯兰的不信任感,认为穆斯林根本不会融入现代社会,反而是潜入现代社会的“特洛伊木马”。头巾也随之成了很多人心目中邪恶的象征。相比之下,又有多少人去在乎头巾下面的个人,在乎她的喜怒哀乐,家长里短呢?
蒙上罩袍的自由女神像,象征了美国人对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担忧,但这种高度符号化的表现方式,却罔顾穆斯林社会本身的复杂性,强行将多维的穆斯林世界拉成一线,反而让很多穆斯林反感。
这些耸人听闻的口号继续强化了穆斯林在整个世界的负面形象,掩盖了理性争论和对话的声音。
头巾的问题永远不在头巾本身。伴随着世俗和伊斯兰一次又一次的对抗,相信在未来几十年,伊斯兰与世俗之间的冲突仍有加剧的趋势,头巾也将被一次次地作为伊斯兰的图腾,被推上政治斗争的祭台。但如果双方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头巾之争,恐怕只是“穆斯林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又一个死结。
截然相反的服装,却吐着同样的槽:比基尼女说“除了眼睛,都盖住了,真是个残忍的男权文化”,阿拉伯女子“除了眼睛,什么也没盖住,真是个残忍的男权文化”
转自『掀起你的头盖来』 作者:@肥猫Pounce大王
头巾,真的是从头包到脚吗?真的是穆斯林女人的唯一装束吗?由用户自行发布,头巾,真的是从头包到脚吗?真的是穆斯林女人的唯一装束吗?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请自行分辨真伪。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 - 城邦讀書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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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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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宗教這麼偉大,為什麼它引發了這麼多戰爭?
它能蓋巨型教堂,為什麼卻無法餵養窮人?
你追隨的是真實的耶穌,還是被發明出來的耶穌?
如果你曾對宗教抱有懷疑、不解,甚至失望,
把宗教說的先放一邊,聽聽耶穌是怎麼說的!
二○一二年,當時二十三歲的傑夫寫了一首熱情而強烈的詩〈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他和朋友把這首詩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沒想到短短48小時之內竟然吸引了七百萬個人點閱,一年的點閱人數更高達兩千三百萬以上!影片引起的共鳴和回響不計其數,不分教徒和非教徒,從無神論者到各方宗教領袖都認真關注和討論,傑夫也從此一頭闖進文化交談與人生思辨的領域。
在本書中,傑夫再次重申他在詩中想傳達的概念:律法與慈愛的距離、強求與恩典的對比、外在表現與內心平安的差異,以及絕望與希望的分野。書中所說的「宗教」並不是指人的信仰,而是錯誤僵化的教條、自以為義的宗教人士,以及那些以宗教之名傷害他人的行為。他在書中對耶穌、宗教、人生提出許多疑問和詮釋,為讀者展現了年輕世代的精神探索方向。
本書不只有深刻的省思,也有溫暖的治癒。傑夫說,他也曾經誤解宗教的意義,有過一段混亂糟糕的日子,他認為自己其實並不夠格來寫這本書,但是他說:「既然我嘗過了恩典的滋味,自然忍不住想告訴別人。」因此,他決定分享自己的故事與想法,希望這樣的經驗與讀者的生命產生聯繫,一同領受神的恩典與救贖,最後進入愛與療癒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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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姓氏筆畫排列)
【各界好評】
「作者說,他只想把自己的信仰歷程分享給大家(或許還對那些他認為的假基督徒假基督教會補幾腳)。但願有人看了之後,能再給耶穌一次機會、能多認識耶穌一點點,能重新思考自己的世界觀。當代的基督(天主)教會若都有作者這般的反省,相信就不會再有歷史上發生過的悲劇了。」
--朱頭皮(搖滾傳教士、知名音樂創作人)
「對於那些對基督宗教徹底感到失望的基督徒,本書提供另一個出路。讓耶穌的話語、耶穌的作為,過濾掉宗教信仰中屬人而不屬靈的各種事物,重新拾回耶穌所願意我們擁有的真自由。」
--張日亮(天主教輔仁中學校長)
「一本很有意思的書,乍看之下似乎是要挑戰主流的基督教價值,但其實是要我們看到「信仰」的窘境,我們可以試著反省信仰如何和生活真正鑲嵌為一體。」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作者以風格鮮明的文字,在書中點出現行宗教體制存在的許多盲點,以及容易被一般人忽略的深刻反省。讓我們透過這本書,重新和耶穌建立新的連結。」
--銀色快手(荒野夢二書店主人)
「這是一本認識基督宗教信仰的好書,特別用在教會小組或團契中,當作讀書分享、討論信仰的好教材。」
--盧俊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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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斯汀.霍爾康柏(JustinHolcomb)(馬爾斯山教會牧師)
「作者以勇敢、誠實、真誠的態度,帶我們離開廉價、膚淺的「靈性」,真正獲得耶穌給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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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
第一章 有請真實的耶穌現身
第二章 為什麼我認為耶穌討厭宗教(而且你也應該如此)
第三章 基要派、偽君子,以及其他所謂的「基督徒」
第四章 宗教製造敵人/耶穌帶來友誼
第五章 對宗教來說,人有分好人和壞人/對耶穌來說,只有需要恩典的壞人
第六章 宗教是人向神討東西的工具/追隨耶穌能讓人得到神
第七章 宗教認為苦難是神對你的懲罰/神已為你的行為懲罰過耶穌了,所以苦難是祂的恩典
第八章 宗教說:如果你……神就愛你/耶穌說:神一直很愛你
第九章 宗教指向一個黯淡的未來/耶穌許你一個光明的未來
第十章 為什麼耶穌愛教會(而且你也應該愛)
結 語 你認識耶穌嗎?
  信仰離生活有多遠?◎文/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有些牧師經常會在主日崇拜講道時,提醒大家不要當一個只會到教會「坐」禮拜的基督徒。這樣的話語,從小到大聽無數個牧師說過,顯然,這是教會普遍又「長」見的現象。
  牧師們不厭其煩地諄諄教誨,是為了要告訴大家信仰與生活必須合而為一,到教會是要「作」禮拜敬拜上帝,與神親近,而不是要當只會「坐」禮拜的形式主義者,或者,像是個有口無心的唸經小和尚。
  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不分教派的牧師都喜歡舉這個例子,可見許多人的信仰與生活是有點距離,而且還被框限在「教會」的條條框框的形式裡。
  教會是個「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的溫暖所在,這也是許多人喜歡到教會的原因,教會不但給你安慰,也會告訴你人生的方向。
  但即時如此,有些牧者或會友的言行也會讓人對教會失望,甚至因此想離開教會、離開基督教。看到這種狀況,總是讓我疑惑:你究竟信的是上帝?還是教會?就算你是因為某些人才接觸到信仰,但要信的應該是上帝、是耶穌,而不是人吧?
  教會畢竟是人的組成,維持運作的方式除了人為的組織結構,還有高道德的信仰價值,但也因為這個道德是有「高度」的,人們若不能真的承認自己的軟弱,把一切交給上帝,只是靠著規範「硬撐」,受到的檢驗與質疑也會格外地強烈,而當你把信仰建立在這種虛無飄渺的道德基礎上,其實,這樣的信仰是十分脆弱的。
  我也蠻討厭聽到「信仰與生活」這樣的講題,因為「信仰」和「生活」本來就該一體,這樣說,不就是意味著兩者實則分離?對許多基督徒來說恐怕真是這樣,信仰與生活相隔十分遙遠,所以才要時時提醒,但更慘的是,我們自以為信仰與生活其實很貼近。
  記得有一回,我擔任「華人流行福音音樂詞曲大賽」的評審,來自台灣各地的幾十個隊伍熱烈參與,讓人相當感動。我仔細地聆聽每個音符,認真地看著每句歌詞,越聽、越看,卻覺得越奇怪。因為大部分參賽作品的曲調並不怎麼「流行」,反而像是教會裡常唱的敬拜讚美歌曲,歌詞看起來也不怎麼「福音」,因為大多數是「讚美」、「羔羊」、「靈裡」等教會裡的慣用語。沒有故事、沒有情節,只有華麗的「屬靈」辭藻,缺乏能讓人共鳴的生活經驗。
  這讓我百思不得其解,不是說好了是華人「流行」「福音」音樂嗎?為什麼距離大家的生活那麼遙遠?不是應該唱出社會的流行曲調,怎麼只是哼著教會裡流行的旋律?難道,大家真以教會就是社會?還是真不知道教會離社會其實很遙遠?
  世界上最遙遠距離是教會以為和社會很近,但卻不知道正逐漸遠離。
  所以,我常在想,如果一個教會在社區裡待了三、四十年,假使有天它搬走了,社區裡的居民卻可有可無,甚至無感覺,這個教會存在於社會的意義是什麼?
  《耶穌比宗教大》是一本很有意思的書,作者用幽默的文字突顯了教會在信仰裡的荒謬之處,乍看之下,似乎是要挑戰主流的基督教價值,但其實是要我們看到「信仰」的窘境,我們可以試著反省信仰如何和生活真正鑲嵌為一體。
  讓耶穌完成你生命中的美好計畫◎文/銀色快手(荒野夢二書店主人)
  甫接到編輯寄來的稿件,心中甚是惶恐,怕不能勝任提筆作序這項重責大任,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想法呢?原因在於自身對於基督信仰仍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更遑論替讀者諸君引薦這部極具震撼性、帶著衝擊性的作品,又深覺有義務要把好消息傳給更多的人,吸引更多心裡願意聽、大腦願意想的朋友,好好地去思索耶穌存在於這個時代的意義為何,我們有太多的疑惑需要從祂身上獲得答案。
  假使我們的生命沒有耶穌而得完全,難免會在諸多試探和磨難中跌倒,失卻信心和生存的勇氣,而耶穌說,祂是要來醫治人心的,要來赦免一切不潔之罪,讓心靈得到真正的自由。聖經上的諄諄教誨,身為迷途羔羊的我們認真聽進去了嗎?
  明明喜愛耶穌卻討厭宗教,感覺像是極為矛盾互斥的兩件事,想必傑夫初次在Youtube上傳影片,發表他對耶穌的看法,肯定引起不少爭議吧。習以為常的教會生活似乎箝制了人們對於宗教的反思,而宗教本身發展至此,似乎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瓶頸之地,現在是該有人來重新帶領我們去思考宗教的本質為何,重新去認識基督耶穌傳給我們的福音裡面究竟藏著什麼重要的訊息。
  很多人問過我:「你的夢想是什麼?」也有許多朋友會在臉書上寫著給自己加油打氣的話語,最常看到的是希望能夠「做自己」。聽起來好像有點空泛,什麼是「做自己」呢?是成為自己理想中的模樣,還是我行我素、不管他人的想法呢?
  不管是哪一個,如果沒有真正認識耶穌,明白祂在我們人生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瞭解祂在我們身上個別的計畫,那麼就不可能真的「做自己」,只會變成欲望的奴隷,或是自以為是的蠢傢伙。因為我們看重的是世俗觀點中的標準和價值,並非我們在神的眼中真實的模樣,但耶穌知道一切的計畫,祂知道自宇宙渾沌初生、開天闢地以來,直到世界終結為止所有的進程。人們口中的善行偉業,在神的面前不過是件污穢的衣裳,而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得到救贖、免除各種試鍊帶來的痛苦和恐懼呢?
  作者以他風格鮮明的文字,在書中點出現行宗教體制存在的許多盲點,以及容易被一般人忽略的深刻反省,像是「宗教為何會導致戰爭?」、「教會可以建大教堂,卻不能餵養窮人」、「宗教會宣講恩典,所做的卻是另一回事」。
  如果宗教不能解決問題,無異於噴在棺木上的香水,只是虛有其表的行為粉飾,完全觸及不到問題的真實核心;許多人只在教會儀式上做基督徒,日常生活上經常言行不一致,做出完全不像是一個基督徒應有的作為,白天去教會作禮拜,晚上卻出入酒吧夜店,縱情聲色和享樂,就算把聖經背到滾瓜爛熟那又如何?只不過是形式上的空殼,全然看不見靈性的成長。
  傑夫並進一步指出「宗教」和「耶穌」的差異:「宗教給人束縛,耶穌卻是教人得自由」、「宗教令人盲目,耶穌卻讓人看見」、「宗教是以人為中心,耶穌是以神為中心」、「宗教是去尋求神,信耶穌是神來尋找人」。因為耶穌替我們在十字架上受罪,因為耶穌為我們背負沉重的軛,因為耶穌深愛著每一個人,所以耶穌是我們和天國之間的橋樑,是痛苦和憂傷時得以受醫治的病院,我們應該做的就是要追隨祂、學祂的樣式,分享祂滿滿的愛,給予更多需要的人。
  我們知道有耶穌同行的日子,常有喜樂在我們之中。
  你現在人在哪裡?做什麼工作?佔據著什麼位置?還有夢想嗎?有幾個可以談心的好朋友?生日的時候誰會為你慶祝?跨年之夜跟誰一起許下未來的願望?有沒有人值得你想念?走頭無路的時候有沒有人拉你一把?別說你迷了路,不爭氣地掉下眼淚。沒有人看見柏油路的縫隙裡一朵小花開了,沒有人聽見冬夜裡下的第一場雪。
  知道嗎?其實你並不孤獨。有位又真又活的神,在兩千年前就思考過所有的問題,並且願意成為你的朋友、你的家人、你唯一的導師,在你需要的時候給予溫暖,在寒夜裡緊緊地擁抱你,當你前進時,為你點亮你腳前的燈。
  這就是耶穌,祂早已認識我們,而我們都是神的孩子,領受著豐盛的祝福。
  只要願意尋找,就必尋見!
  讓我們透過這本書,重新和耶穌建立新的連結。讓祂在我們的生命中作主,完成美好的計畫,過著愉快又充實的人生,直至進入神的國度。
  固守耶穌的話、認識真理而獲得真自由◎文/張日亮(天主教輔仁中學校長)
  根據〈若望福音〉的記載,「耶穌對那些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如果固守我的話,就確是我的門徒,也會認識真理,而真理必會使你們獲得自由。」(若八31-32)用以上這段話來描寫作者傑弗森?貝斯齊的心路歷程可說是蠻貼切的。
  貝斯齊試著從平信徒的觀點,來檢視他從小所信仰的宗教內涵,並試著從自己的親身經驗來與內在的心靈世界對話。作為一個平信徒,或套句現代的流行語「素人」基督徒,從自身參與教會的經驗,由滿足外在的形式,諸如上教堂、參加讀經班、不碰酒精、批評同性戀等等,同時面對現實世界人的軟弱與困難,造成內心的拉扯與衝突,尤其舉出母親親口告訴他自己是同性戀時,接納親情與遵守教條二者的衝擊實例,開始對教會失望,採取了自我放逐、日漸墮落、追求情欲,卻又經歷到內心徹底的空虛,在一切的自我防備都卸下後,聆聽內心的呼喚,轉而回到聖經本身。
  貝斯齊再一次回去讀聖經,讓聖言本身如實呈現,除去教條、教規與講道者詮釋聖經的影響,加上自己的人生閱歷,突然對耶穌的話語有了全然不同的體會。瞭解耶穌的話直指人心,充滿接納、愛、關懷與慈悲,強調天父對人的包容與無條件的愛,遠甚過對犯罪行為之人的指責、排斥與批判。
  貝斯齊對於其所信仰基督宗教的描述,讓筆者聯想另一段聖經,「耶穌說:禍哉,你們這些法學士!因為你們加給人不堪負荷的重擔,而你們自己對這重擔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一下。」(路十一46)令人諷刺的是,當年耶穌所嚴厲批判的法利賽人,如今卻以基督徒的面貌呈現,加給那些離婚、同性戀者、犯罪者難以承受的負擔。
  作者體會到必須回復聖經中耶穌的本來面目,他是來召喚罪人而不是義人,透過自我的十字架犧牲是來成全律法而不是廢除,並在在彰顯天父愛的面容,遠勝過判人是非法官的角色。
  對於那些對基督宗教徹底感到失望的基督徒,本書提供另一個出路。回到聖經本身,回到耶穌本身,讓耶穌的話語,讓耶穌的作為,過濾掉宗教信仰中屬人而不屬靈的各種事物,重新拾回耶穌所願意我們擁有的真自由,因為耶穌比宗教還大。
  一本信仰耶穌基督過程的好書◎文/盧俊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教會不是建築物,而是人。
  教會不是無生命的空間,而是活生生的有機體。
  讀到作者傑弗森?貝斯齊所寫這本《耶穌比宗教大》書中的話,很快使我想起有一年我參加所屬長老教會總會,用很長時間在討論「甚麼是『教會』」這個議題。之所以會討論這個議案,是因為當時每年從神學院畢業的傳道者少,而卻有許多機構,包括學校、醫院、社服機構、校園學生團契等都需要專任傳道者投入,但礙於總會有明確規定:傳道師需要至少在「地方教會」牧養兩年以上,且通過「牧師」資格考試之後才可以到機構去服務。有些教會代表希望能修改這條規定,因此提案到總會年會來討論,結果是討論了大半天,都是繞在「教會」這個名詞的解釋上。
  後來主持會議的議長裁定停止討論,只有提議才可以發言。這時,有一位年輕的議員舉手提議說:「屋頂上有十字架的,就是『教會』。」當此議一出,隨即獲得甚多議員紛紛舉手表示「附議」。於是很快就通過了這議案。但就在議長宣佈要將表決結果列入記錄時,有位年老的長老突然舉手要求議長讓他針對此議講一句話。徵詢過所有議員的同意後,這位年長的長老站起來這樣說:「我同意『教會』就是屋頂上有十字架的。但這種房子『墓仔埔』最多。」
  結果許多原本看似準備要離開議場的議員,都因這位年長議員的話而安靜地坐了下來,整個會場突然靜默不語,沒有人講話。這時議長宣佈:「議事錄暫且停止宣讀。大家今晚好好省思一下,明天才再來討論看怎樣做成決定。」然後他帶大家一起禱告後,宣告休會。
  傑夫(作者的小名)在這本《耶穌比宗教大》書中,共計分成十章,主要在討論一個主軸問題:真實的基督信仰應該有的樣式。他從個人的信仰經歷述說開始,從他小時候上教會去,到離開信仰,然後重新回來認真追求,並且親身體會到真實信仰對他生命改造所帶來的影響和意義。書中提到許多現有基督教會扭曲了真實信仰意義的實例。就像他所說的:「我們確實是用自己發明的耶穌,取代了那個真實的耶穌。」從這句話就可以看出傑夫確實做了許多信仰反省,也批判了現有基督教會存在錯誤的信仰現象。
  就像作者所說的,他不是神學家,也不是牧師,但書中一再舉出他對聖經的觀點和瞭解,而他的見解,比起我們身為傳道者的看法更貼近聖經的本意。就像他在書中提到的問題:「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討厭同志』、『不喝酒』、『不刺青』等這些東西,竟然變成基督宗教的核心價值?」他強調這就是教會的錯!很有意思的是,例如他認為不應該把音樂、藝術、文學等這些作品特別給予歸類為屬於基督宗教的,應該要把「基督宗教」的字眼拿掉,在他的觀點裡,任何能感動人心的作品,都有上帝特別的用意在其中,那是上帝在對人啟示、講話的一種方式。但往往因為這些宗教字眼反而將上帝對人的啟示恩典給遮蓋了起來。
  在這本書中,傑夫用極大篇幅在討論基督教會最大的癥結,就是把信仰給予「宗教化」,這樣反而讓人對基督信仰感受不到生命的真諦。特別是他在書中指出今天的基督教會就是因為已經「宗教化」了,才會想盡辦法為了要吸引更多人進入教會,卻教導出錯誤的信仰認知。他清楚地指出:
  耶穌應許的不是世俗的成功,而是他自己;
  耶穌應許的不是富裕,而是在他之內的富裕;
  耶穌應許的不是一帆風順,而是與我們同在。
  另一方面,他也指出今天基督教會真正的問題,是將耶穌「聖誕老人」化了,只想要向耶穌要東西,或是期待耶穌聽人祈禱之後,就會賞賜給人所需要的東西,而這種現象也是今天在台灣經常看見的現象,總讓人以為信耶穌,你的困難、欠缺都會得到滿足,就像有的基督教會告訴信徒有信心,就會撿到鑽石,或是生病時只要虔誠地向耶穌祈禱就會得到痊癒等等,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信仰認知。就像他在書中結尾時所說的:
  教會是讓人坦承脆弱的地方。
  教會是讓人拿下面具的地方。
  教會是讓你做自己的地方。
  他說教會不應該是「一座好人博物館」,而應該是「一所收容破碎之人的醫院」,因為屬於耶穌的教會,並不是在「炫耀他出色的員工」,而是要「醫治受傷的兒女」。這也是我一再強調的,認識耶穌基督,應該是從人生命的苦難開始,若是沒有這樣的認識,就很難進入基督宗教信仰的門道。
  這是一本認識基督宗教信仰的好書,特別用在教會小組或團契中,當作讀書分享、討論信仰的好教材。
  你信什麼教?
  別隨口說說,我想問的是:你真正信仰的是什麼? 我想問的不是你在臉書資訊欄填的東西,也不是你在申請表上勾的選項。我想問的是:你將信心放在何處? 是什麼東西給你動力? 什麼是你所真正認同的? 我相信我們每一個人對這些問題都有一套制式答案,但只要認真思考一下,就會發現裡面多的是謊言。
  如果你我有共同之處,我想你大概也從小認為有神存在(無論「神」指的是什麼),對吧? 但不久之後,你會發現現實似乎跟這個概念越來越不協調,「相信有神存在」的想法似乎也越來越遙遠。雖然為了保持自我認同,我有段時間還是堅持自己是基督徒,但上中學之後,連我都覺得這很荒謬,因為現實世界似乎不需有神照看。我還是會跟人家說我是基督徒—但只有在這樣講對我有利的時候。除此之外,我真的不想理祂了。
  我想,我真正信仰的宗教大概跟大多數美國青年一樣,是一種披上基督宗教外衣的道德感。我相信遙遠的某處有個神,祂希望我們都做個好孩子,如果我們做到了,祂會說祂多愛我們,把我們的照片貼在冰箱上,然後給個獎品──這樣皆大歡喜,不是嗎?
  我曾自認是基督徒:周遭每個人都說自己是基督徒、我媽帶我去教堂、家裡也擺著本聖經。因為這些,我也以為自己是基督徒。說自己是基督徒,似乎比否認更能拉近我跟朋友、家人、社會的距離。對我來說,當個基督徒讓日子更好過,但我從沒有真的愛過、服事過耶穌。
  對美國人來說,這樣的經歷不是很常見嗎? 大多數美國人都自認是基督徒。我們說自己是基督徒,因為這聽來似乎不賴,讓我們看起來有道德,可以讓父母不擔心、不來多管我們,而且還不會下地獄呢!──當然,前提是我們真的相信有地獄。
  我媽跟我算是常去教會,至少懂得儀式、會唱聖詩,不過,我從不覺得自己是「教會模範生」。沒錯,我是聽了不少講道,知道耶穌為我們死,可是我的生活過得很糟、很痛苦,糟到我根本不覺得耶穌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的父母從沒正式結婚,我由我媽獨力帶大。她是個很好的人,盡她所能為我做了一切,讓我獲得可能獲得的每個機會。然而,因為她身體殘障、精神狀況也不好,並不能常去工作。這代表我們一直得住有房租津貼的廉價租屋,並依賴社會福利、救濟和食物券過活。於是我們常常搬家(從幼兒園到中學,我總共轉了八次學),而且每次住的都不是什麼好地方。
  我記得自己去教會的事,我很喜歡在那玩遊戲、做壁報、唱歌,但總覺得這些跟我的生命很疏離。其他的孩子似乎都很愛一起做這做那,但我在人群中總覺得不太自在。於是,我假裝我也樂在其中,想說我如果能比那些好孩子做得更好,那我大概就能融入了。所以如果約翰得了個金牌,那我一定要得個白金牌。
  我變得既驕傲又「虔誠」,而且這種態度在我青少年時期越來越嚴重。我上中學時,覺得自己實在太優秀了,因為我不抽煙、不喝酒,也沒有發生性行為,我一直覺得我比那些人來得好。我夠常去教會,所以我覺得對神來說我夠好了;我夠常看耶穌的故事,所以我根本不需要祂了。
  有趣的地方就在這:我以為我是個好孩子,但實際上根本不是。從國中開始,我就是個問題人物,對學校、對我媽、對自己的人生,全都漠不關心。我成績很爛,因為打架、偷竊被退學,而且耽溺色情八年之久。
  升上高中後,我變得更加頑劣,作業從來不寫,高一留級。去學校的目的只是為了跟朋友打混、跟女生聊天。我媽知道我的朋友會帶來壞影響,於是再次搬家,跑到大約半小時路程的鎮上去住。
  從某方面來說,這是很棒的新開始。我很快就跟那裡的「乖孩子」打成一片,他們既不抽煙也不喝酒,而且我很喜歡他們。我也愛上棒球,還加入校隊。我的生活在這個階段就是棒球跟朋友,一切看來不錯。
  不過也就是在那年,我媽跟我講了一個就當時來說很糟的消息。她默默走進我房間,叫我坐下,然後跟我說她是同性戀。她跟我說她一輩子都在抗拒這件事,而幾個月前她邀來我家住了幾個月、說是臨時有困難的那個朋友,其實就是她的情人(因為她們大吵了一架,所以她才決定明說)。
  我覺得被我媽背叛了,對自己從沒想過「為什麼另一個女人會突然跑來我家住」也覺得尷尬不已,我媽是同志的事實,更讓我覺得十分丟臉。我朋友要是知道會怎麼想啊! 我當時非常自我中心,成天想的都是我、我、我。我可是個好基督徒孩子啊,怎麼可以有個同志媽媽? 沒錯吧?
  那天之後,我媽放棄了傳統基督信仰。保守基督徒怎麼對待同志,現在也怎麼對待她。我那時的想法是:好吧,既然耶穌對她沒幫助,那對我大概也沒什麼幫助,於是我也放棄了神。我覺得很痛苦、很孤獨,想逃避一切卻又無能為力。我離開宗教、變得叛逆,我想叛逆如果能讓我感覺良好,那我就叛逆好啦。我崇拜的對象成了女生、朋友、名聲,想說只要得到更多女生、喝更多啤酒,那我就更「酷」,難道不是這樣嗎? 不過,我馬上發現這種生活就像喝鹽水。如果你真的渴到不行,當然會想喝它,但喝了之後只會變得更渴。每次跟女生交往沒多久我就煩了,然後再換一個。
  最重要的是,我開始討厭我媽、瞧不起她。家裡的氣氛越來越沉重、痛苦,我們住__在一起卻很少說話。我更常去派對,也變得更冷漠,不再尋找好女孩,轉而尋找隨便的女孩。我玩世不恭、縱情享樂,但內心深處依舊揣揣不安。我玩得很瘋,瘋到常常忽略這種感覺,但夜深人靜、躺在床上快睡著的那幾分鐘,還是足夠讓我的靈魂安靜下來,告訴我這樣下去絕對不行。  我聽很多人說,我這代人最怕的兩件事一是死亡,二是公開說話,但我不認為如此,我覺得我們最怕的是靜默才對:我們不關電腦、不關手機、不登出臉書、也不安安靜靜坐著。為什麼呢? 因為不這樣的話,我們就非得面對真實的自己。對我們來說,靜默就像一隻隱形的怪物,令人恐懼不已,它咬我們、撕裂我們,把我們所有的不滿足赤裸裸地攤開。靜默可怕極了。
  然後我畢業了,過了個愉快的暑假,進了聖地牙哥的一所基督教大學──完全靠自己。之所以去念那所大學,並不是因為它是教會學校,而是因為他們棒球隊很強,而且運動場很好。校園和棒球場就在海邊,一棒敲出全壘打,幾乎能把球打到海裡去。毫不讓人意外的是:我第一學期就被留校察看、踢出棒球隊、被我第一個認真交往的女友甩了。由於棒球和女生是我的生活重心,如此一來我覺得重要的東西都沒了。一切只能用「悽慘」來形容,我生平第一次覺得自己「不夠好」,我崩潰了。
  一開始時,我責怪上帝讓我生命中有痛苦,但慢慢地,我開始聽見祂恩典的低語。
  我當時並不知道,神之所以要擊垮我,是因為祂愛我、想修復我。作家路易斯(C.S.Lewis)說過:「神在我們的喜悅中低語,在我們的良心裡說話,在我們的苦痛裡大吼:苦痛是祂的擴音器,要喚醒這耳背的世界。」
  因為這樣,我終於開始傾聽。但老實說,那過程真是一團糟。
  回頭想想,我想不起是哪天腦中靈光一閃,突然發現了這些事的意義。那段日子大概持續了三、四個月,我彷彿一直站在耶穌伸手可及之處,但祂的恩典並未讓我清醒一點,我老是覺得自己一無所有了。我媽說我小時候很聒噪,不管看到什麼東西都要問「為什麼」(我祈求耶穌:這項特質可別遺傳給我小孩!),事實上,我到今天還是老樣子,而當我終於被恩典吸引時,這項特質也起了很大作用。因為在那時,我確實需要探究,需要找出答案,更需要知道恩典是真實的。
  我還記得我有天走進圖書館,問館員學生一次能借幾本書,他跟我說十五本,於是我扛了十五本跟耶穌、基督宗教、護教有關的書回宿舍。透過其中幾位作者,神的恩典漸漸融化了我心中的瘡痂,我原以為自己夠瞭解宗教、夠瞭解新約了,但這個時候,我開始認識了一個很不一樣的基督宗教。比方說我終於發現:
  聖經不是本規定,而是封情書。
  我不是個雇工,而是個孩子。
  聖經想談的不是我的表現如何,而是耶穌為我們做了什麼。
  恩典並非在遠處等待未來的我,而是現在就給了真實的我:艱苦掙扎的我、一團混亂的我、耽溺色情的我、對一切毫無所知的我、沒安全感的我。神在我的泥沼中愛我,沒等我洗淨自己就愛我。這個真理改變了我的人生,我也深信這一定能改變你的人生。
  在我持續與恩典碰撞之後,我再也不覺得自己夠認識耶穌了。我的困難並未憑空消失,但我覺得在痛苦的漩渦之中找到了錨。然而,即使成了全新的基督徒,我還是不知道該做什麼? 言行舉止該怎麼樣?該參加哪個查經班?甚至該聽哪張CD都不知道。我朋友很多,但認真的基督徒少之又少。剛開始試著跟隨耶穌的那半年,我其實覺得很孤獨,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實踐」基督信仰。但無論如何,至少我很多晚上都靜靜地待在宿舍讀聖經,這比我上學期成天混派對好多了。
  雖然我基督徒朋友不多,但我念的好歹是所基督教大學。所以我決定觀察別人怎麼「做基督徒」,原封不動學下來。我取下耳環、不再穿籃球衫、竭盡所能學會最流行的福音歌曲,也開始聽宗教電台。我覺得只要做夠多基督徒會做的事,我的人生就能重獲平安。可是這招行不通。
  在那半年裡,我做了每一件我認為基督徒該做的事,但那些我以為會隨之消失的欲望(如情欲、驕傲、愛享樂),卻還是沒有消失。耶穌不是會讓我的人生更好嗎? 我開始覺得被耍了。但事實上,我的「基督教」其實只是再次複製美式宗教:努力工作、多做好事,然後你就會感覺良好,神也會認為你很「好」。
  我明白我跟錯了耶穌—這並不是說有個「假」耶穌,而是說我所追隨的「耶穌」,其實只是那位真耶穌的假象。之所以發現這點,是因為有天我聽宗教電台的時候,廣告時間他們播了段十五秒的電台介紹,裡面有孩子的笑聲、喜樂的音樂,還有一句廣告詞:「您可信賴本台音樂,適合全家聆聽,獲得平安!」
  我還記得自己當時的想法:讓全家平安? 耶穌真的會讓全家平安嗎?
  我剎時明白:是我們創造了這個「會讓全家平安」的耶穌。但只要我們誠實一點,我們應該會問:一個無家可歸、最後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傢伙,怎麼會是能讓全家平安的神呢? 而且保羅不是說了嗎? 如果我們要以他為榜樣追隨耶穌,我們會受到跟他一樣的待遇。
  我們失去了真正的耶穌,至少,我們用他換了個更新潮、更安全、更體面,但也毫無作用的耶穌。我們自己創造出一種基督宗教的次文化,而其中的習俗、規矩、儀式、典範、產物,卻都與聖經中那個簡樸、具革命性的基督信仰無關。這樣的「耶穌」要是活在我們的次文化裡,絕不會被釘上十字架—他人太好了嘛!
  我們總說自己是和耶穌站在一起,但有些時候,我們反倒更像耶穌斥責的人。他怎麼斥責當時的宗教領袖(文士、法利賽人),也就會怎麼斥責今日許多美國宗教領袖。
  大多數時候,我們並不是因為愛耶穌而受迫,而是因為驕傲、傲慢、不愛真正的耶穌而惹人嫌。我們愛論斷人、愛吹毛求疵,而且拘泥小節、墨守成規,但在此同時,我們卻又宣稱自己跟隨的耶穌好寬恕、可靠而充滿愛—無怪乎很多人討厭我們。
  有時我們因為傳揚耶穌宣講的福音而惹人嫌,但另一些時候,人家討厭我們純粹是因為我們是渾球。拜託大家不要一邊當渾球,一邊還以為自己是因為傳福音而受迫。如果我們誠實地想想聖經是怎麼說的,再看看今日美國的基督宗教是什麼樣子,我們應該不得不承認:我們確實是用自己發明的耶穌,取代了那個真實的耶穌。
  神創造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我們一年去當一次食物銀行志工,然後自我感覺良好;也不是讓我們一個月只看一次色情刊物,就得意洋洋地說自己「得勝」;更不是讓我們蠻不在乎地從一個乞討的遊民身邊走過,心裡想著:討了錢還不是去買酒喝。神創造我們,並不是要我們需要祂時才找祂,把祂當成廿四小時待命的牙醫。
  聖經裡的耶穌是個激進的人,他傳布激進的信息,也以激進的方式改變人們的生命。在聖經裡,耶穌可不是位帶來平安的人,沒人知道該拿他怎麼辦。自由派說他太保守,保守派又說他太自由。你想想:他的第一個神蹟是將水變成酒;後來又把那些將他父親的殿變成賊窩的人趕出去,勇猛得跟職業摔角手有得拼;當時社會的規範以及性別、種族藩籬,他全都不放在眼裡;他自稱是上帝之子,自稱將審判每一個人,決定他們該上天堂或下地獄;他還說過這樣的話:「如果你們不吃人子的肉,喝他的血,你們就沒有真生命。」總之,他是個危險人物,而且是個怪人。
  我不知道你是在哪間教會長大的,但這句話聽起來實在不像我們認識的耶穌說的,反倒更像出於食人魔之口。耶穌也赦罪,這很危險,因為只有神能赦罪,而宗教人士說他只是凡人。
  我們不喜歡這種危險的耶穌,因為這樣的耶穌不能帶來什麼好處。於是,我們自己創造出一個平安的耶穌:  聖誕節時,我們不為耶穌所賜的禮物慶祝,只為自己拿到的禮物慶祝。
  復活節時,我們不慶祝耶穌復活,戰勝魔鬼、罪惡與死亡,只關心早午餐要吃什麼。
  我們不稱耶穌為神,只說他是個善良的好人。
  我們不跟人說他們是罪人、需要救主,免得他們不來教會、不給奉獻。
  很多方面,基督宗教變得好像只跟印著去世總統的綠紙有關。二○一○年時,美國人在聖誕節花掉一千三百五十億元,復活節則花了一百三十億元。誰想得到一個兩千年前在馬槽出生的小孩,現在會變成我們放縱物欲的藉口呢?
  我們已經把耶穌弄得面目全非,教會也已變成一門生意。耶穌成為一種行銷方式,我們以他之名開書店、做T恤、做手鐲、做汽車貼紙、做桌上遊戲。二○○七年時,有個女人還做了印上耶穌圖像的鬆餅在eBay 上賣,上了全國新聞。
  別誤會我,我不是說這都不對,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東西沒什麼問題。比方說,你現在手上就拿了一本這樣的書。我自己也買了一大堆有關宗教的書──老實說,我太太還嫌我買得太多,說這樣下去我們會破產。但即便如此,有個問題還是不斷糾纏著我:我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嗎? 我們是不是把這些東西看得比耶穌還重要? 為什麼美國基督宗教的樣貌,跟聖經裡那個充滿活力、不受控制、不可預測的基督宗教那麼不同?
  我想,我們之所以會對這種樣貌的基督宗教感到不滿,正是因為它不是。
  我們有宗教,卻沒有耶穌。
  我們有好榜樣,卻沒有上主。
  我們有神學論辯,卻沒有活生生的道。
  我們有善行,卻沒有善的根源。
  我們有愛,卻沒有本身就是愛的神。
  我們把「恩典」變得平庸(以為恩典就是「做好事上天堂」),讓神變成一條數學算式(如果表現良好,神就愛我),把耶穌當成鄰家大哥(「嗨,你好!」)。可是耶穌從不打扮得整整齊齊輕聲細語,他是個會咆哮的猛獅。
  在路易斯的經典小說《獅子,女巫,魔衣櫥》中,那幾個孩子問海狸先生:獅子亞斯藍(代表耶穌)安全嗎? 海狸先生回答:「安全?你們沒聽海狸太太怎麼說嗎? 誰有說過『安全』? 他可不安全,但我告訴你們:他很善良,他是王。」
  真正的耶穌也是這樣,並不安全。他的話、他的人生、他的十架,在在說明他完全不是個安全人物。他的恩典既危險又猛烈、狂暴、不受控制也不乖巧。可是,很多踏上傳教之旅的人卻往往祈禱「一路平安」,難道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這很弔詭嗎?
  在聖經裡找到真正的耶穌十分重要。一旦找到了,我相信你會跟我當初一樣吃驚。
  高年級時,我成了宿舍助理──這代表我成了照顧宿舍同學的「爹」。要是你忘了帶鑰匙,我得幫你開門;要是你違反規定,我得記你點(還好這種情況不多);如果你有情感或課業問題,我得輔導你。每天處理同學的事,讓我慢慢瞭解他們對神、對耶穌、對宗教、對基督徒的看法是什麼。
  在此同時,令我不斷感到訝異的是:大多數大學生都很不了解耶穌。我常聽人說「我才不跟隨耶穌,我還想繼續喝啤酒咧!」、「我幹嘛要愛耶穌,他恨同志!」,每當我聽到這些,我總會愣一下,心想:這怎麼回事? 我愛耶穌,但我還是照喝啤酒,也不恨同志啊! 我常問人家對耶穌的看法,其中最妙的一個是我棒球隊隊友說的:「我喜歡耶穌,也喜歡佛陀,我算是基督佛教徒吧。」聽到時我得費盡全力才不笑出來。基督佛教徒是怎樣? 那不就像對乳糖過敏的起司愛好者嗎?
  大學校園是個很歡樂的地方,學生們大多沒什麼壓力,對任何事都提出質疑,成天跟朋友膩在一起。不過,大多數學校也都有陰暗面,身為宿舍助理,我常會看到同輩的人有多少煩惱。學生常做出錯誤決定、受到情感傷害,或是遭遇其他痛苦。
  這些痛苦都被隱藏起來了,大一就被強暴的女生,或是厭惡自我、深陷憂鬱的男
  生,在大堂討論課時,全都把傷痛隱藏起來,表現得若無其事。這也難怪,人想證明自己的能力時,才不會露出脆弱的一面。可是,等他們受了一天挫折,遍體鱗傷地回到宿舍,他們的痛苦便清清楚楚地呈現出來。這時,他們願意坦承自己過得並不好、覺得很空虛,更迫切地期待、渴望、追尋著什麼。
  有個朋友的姊姊只因為告訴家人她是同性戀,全家人就疏遠她,因為老爸「不想要個同性戀女兒」;另一個朋友說她討厭自己,因為她把處子之身給了前男友,而她甚至從沒跟人說過她交過這個男友;還有一個朋友是課業、家庭兩頭燒,因為她父親棄家而去,母親又得工作,年幼的妹妹只能由她負責照顧。
  我親眼看到許多同輩喝個爛醉,甚至自殺--要不是救護車及時趕到,他們真的就這樣沒命了。
  我不禁在想:我跟他們有什麼不一樣嗎? 不過兩年以前,我也曾與憂鬱奮鬥,也曾想過要自殺,對自己浮濫約會感到罪惡、羞恥。我大一那年狂喝啤酒、成天跟女生廝混,彷彿整個世界是為了取悅我而存在,我自我中心,只想到自己,從沒想過要逃離這些情緒、心理、靈性上的傷害,任由靈魂被它們摧殘。然而在內心深處,我其實只是個嚇壞了的小男孩,對生命充滿不安全感,只期盼有人能對我說「我夠好」就可以了。
  當然,我們沒人願意坦白承認自己就是這樣,在我十九年的生涯中,我也從沒承認過,可是實情難道不是如此嗎? 我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為了尋求肯定? 我這代人是最孤單、最沒安全感的一代,為了知道自己被愛,我們甚至願意犧牲一切。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我們其實都被深深愛著。
  身為一個追隨耶穌的人,我知道他多仁慈,多努力修復我、治療我、找尋我,因此,我也深深希望能與這些同學分享他的愛。不過,我幾乎每次都碰壁,每當我跟他們談起耶穌,他們的回應都像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在我這些朋友心中,耶穌形象全毀,幾乎等同於髒字。他們常拿一些耶穌幾乎沒談過的議題回應我,把這當成排斥耶穌的最大理由。更諷刺的是,他們反對耶穌的理由,往往也正是耶穌反對當時宗教人士的理由。
  有時他們排斥的不是耶穌,反而正是耶穌所排斥的那些東西!
  有天晚上我坐在床上想: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討厭同志」、「不喝啤酒」、「不刺青」這些東西,竟然變成基督宗教的核心價值了? 我突然靈光一閃,發現朋友們會有這種偏見並不是他們的錯,他們之所以會張冠李戴、產生混淆,是因為身邊的人這樣說,小時候去的教會這樣教,電視上的牧師也這樣講。他們會以為基督宗教就是如此,根本是教會的錯。我就讀過這樣一句話:「一百個沒得救的人裡,可能有一個是因為讀聖經,其他九十九個則是因為看到基督徒的表現」。
  我很肯定的是:如果看看現代基督徒的樣子來寫一本聖經,那內容一定大不相同。我的朋友之所以沒辦法把耶穌和宗教分開,是因為他們並不是從聖經裡認識耶穌,而是從基督宗教來認識他。也就是說,他們排斥的其實是宗教。有人抱怨他們試過信基督教,可是根本沒用。但依我說,無論你的心有沒有被耶穌轉化,都別試基督宗教。這種試法,只會讓你更快對宗教失望。這行不通的,從來沒成功過。
  也是在那時,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如果我在言談中把宗教和耶穌做個對比,他們的態度就不一樣了。這樣做之後,他們會稍稍改變立場,用不一樣的方式看耶穌,不再斷然排斥他,反而開始認真尋找、思考、探究那名叫「耶穌」的人。也就在那時,我開始寫〈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
  就定義來說,「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m,簡稱基要派)指的是「遵循基礎真理,或依基礎真理而活」,在這種意義下,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基本教義派。然而,這個詞在當代美國文化裡卻有負面意涵,也曲解了「基督徒」的真義。為明確起見,我在這節裡提到「基要派」時,採用的是今日常見的負面意義。
  那麼依我們現在的文化標準來看,基本教義派是怎麼樣的人呢? 基本上只要你碰上就一定會知道。大家對他們的刻板印象就是穿得整整齊齊的、彈管風琴、在森林小屋裡猛讀《末日迷蹤》(Left Behind)系列小說。基要派就是在「賴瑞金脫口秀」(Larry King)裡自稱代表「基督徒」意見,卻讓大家聽得戰戰兢兢的那種人,看起來卑劣、頑固、充滿恨意,有時還很蠢。
  基要派很愛在聖經之上附加許多規則。雖然只要好好詮釋聖經,就會知道裡面極少、或根本沒有段落說喝酒、刺青等等有罪,但某些基要派就是堅持這些是罪。他們扭曲經文,讓人以為能不能與神同在,僅僅取決於你皮膚裡有沒有墨水、有沒有喝發酵過的葡萄汁,而且還講得振振有詞,好像很有道理似地。那麼關於關懷窮人、幫助被迫害者呢? 只要你不發誓,誰在乎啊?
  嗯,在耶穌行第一個奇蹟、把水變成酒之前,他們實在應該提醒耶穌一下酒對信仰有害。
  有些基督徒確實真心愛耶穌,但也深信基督徒不能刺青、喝酒,我的一些朋友、家人,還有我認識的一些牧師都是如此,我無意嘲笑這樣的人。我想點出的是:有些人似乎把個人信念看得比生死救贖大事還重。「基要派」從負面意義來說,就是自我中心,光用外在表現來論斷人,以一個人的作為來判斷他是好是壞。他們自己建構了一套道德觀,然後成了這套價值觀的奴隸,最後變得不快樂又虛偽。
  聖經裡有些段落讓我不禁好奇:耶穌當初說這些話時,是不是已經預見今日文化了呢? 例如馬太福音(瑪竇福音)裡有一段,是耶穌譴責當時的猶太教基要派:「你們這班偽善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要遭殃了! 你們連調味的香料,如薄荷、大茴香、小茴香等物都獻上十分之一給上帝,但是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教訓,如正義、仁慈、信實,你們反而不遵守。」
  竟然有人以為獻上一點香料就能討神歡心,有時想想覺得挺好笑的。
  問題是:我們跟他們有什麼不同嗎? 也許很多人是典型的基本教義派,只是自己沒發現而已。我們美國基督徒所做的事,難道不會讓別的文化的人當笑話嗎?
  我們向神獻上所謂良好的基督徒言行,卻忽略了更重要的正義與仁慈。
  我們全力立法規範同志社群該怎麼過活,卻沒帶給他們恩典、仁慈與尊重。
  我們成天在談十一奉獻,但隔壁的單親媽媽卻連房租都付不出來。
  我們每天早上嚴守靜默,卻幾乎沒有與耶穌好好對話。
  我們不罵髒話,但也沒為附近無家可歸的遊民祈禱。
  這全是基本教義派會做的事! 事實上,這根本就是基督宗教的恐怖扭曲。死守這些規則的人沒有喜樂,也無法吸引任何人走向耶穌。
傑弗森.貝斯齊(Jefferson Bethke)小名傑夫,他不是牧師、神學家或諮商師,只是一個想要活出生命意義的美國年輕人。
生長於一個窮困的單親家庭,由身體殘障的媽媽獨力帶大,母子感情深厚。但在高中時,媽媽對他出櫃、坦誠同性戀身分,也離開了教會,使他深感背叛與痛苦,不但生活陷入一團混亂,母子關係降到冰點,他的信仰觀也遭到各種挑戰。
這樣的經歷,使他年紀輕輕就對神與宗教有更加深刻的看法。二○一二年,他把自己的想法寫成一首詩〈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並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支影片創下48小時內700萬個點閱、一年超過2300萬個點閱的驚人紀錄。影片內容掀起廣而深的宗教文化討論,吸引了以年輕人為主的網路世代,不分教徒和非教徒,從無神論者到宗教界各方領袖都認真關注和回應。喜愛寫作的他以此為主題,寫成本書。
目前與妻子、愛犬住在華盛頓州的塔科馬,擁有一家蠟燭工廠,希望藉由燭光照亮社會。
出版日期:
城邦書號:1MA042
規格:平裝 / 單色 / 272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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