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住瓦房四十岁的单身汉带一个小孩能申请低保申请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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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一村庄三分之一成年男子光棍 没有姑娘嫁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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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村”,一个明摆着的难言之隐。  43岁的罗安华、40岁的罗安顺坐在火堆旁,眼神漠然。
  广西东兰县东兰镇弄华村台中屯的这两兄弟都打光棍,至于原因,进家一看便知:一间木瓦房,篾片作墙,四面漏风。火堆旁三张床,被褥都已发黑,这就是他们和70多岁母亲的住处。  “没有女人愿意嫁来。”罗安华说,“我们年纪大了,不会有女人愿意嫁我们了。”  这些年,台中屯只有一个姑娘嫁在本村,嫁给了小学老师,别的全嫁去了外地,却没有一个姑娘嫁进村来。  据东兰镇政府统计,弄华村700多人,30岁以上仍未结婚的男子达50人。当地习俗,22岁不结婚就已让父母“头疼”。按22岁口径统计,“光棍”达87人,约占成年男子的三分之一。  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几乎各处都有“光棍村”。贫困家庭婚育难一个直接后果,是人口素质下降。安徽金寨县燕子河镇毛河村小寨组在山上居住的13户中,除5户“老单身汉”外,3户的妻子为聋哑痴呆人,一户的妻子有精神病史。  为了延续香火,有些人选择近亲结婚。宁夏西吉县王民乡下赵村一个30岁妇女与丈夫是“姨姨亲”——双方的妈妈是表姊妹。就她所知,村里近亲结婚的还有3户。她认识的一个女子嫁给了兴隆镇近亲,生的5个孩子有4个不会说话,另一个不能生育。“想想都怕。”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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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时候,个个想要仔,长大了一个个成光棍。个个嫌弃女,老了还不是女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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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共同面对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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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年轻人很多都好吃懒做,在校等运营餐,走上社会靠偷靠抢。出现光棍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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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悬殊啊,猪猪的女女也不会嫁到那种穷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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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只收容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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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女人口比例失调,加上广东等发达地区地有钱的包养二奶,抢了年轻人的份。不聪明点肯定打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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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懒,又太勾门。谁愿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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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是东兰啊,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下拜金主义盛行,解决绝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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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场在山区农村普遍啊。记得前些年在论坛分享一真实笑话:一家仨兄弟加老父亲共四人独住上山顶上,四周除了石头也没有啥资源。一天一收购山羊的外来羊贩子在山下问路人哪有羊卖?路人遥指山顶“上面那家有四只骚公羊卖”。当羊贩子气喘吁吁地爬上山顶时,只有仨兄弟在家,告知是来收购那“四只骚公羊”的。仨兄弟都表示不养羊,没有骚公羊卖!当老父亲回来后,仨兄弟争先恐后告诉老父亲:”刚才有一羊贩子来我们家要收购四只骚公羊,我们家哪儿有骚公羊啊?“老父亲勃然大怒:人家是骂我们父子啊!笨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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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女人口比例失调,加上广东等发达地区地有钱的包养二奶,抢了年轻人的份。不聪明点肯定打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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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女人口比例失调,加上广东等发达地区地有钱的包养二奶,抢了年轻人的份。不聪明点肯定打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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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靠要习惯了,以为老婆民政也有送的
365???唉,说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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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河池不是有很多人讲笨卵才脱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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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东兰人,光棍是你个人不挣气,不要说穷没人嫁给你。到外面找一个呗,谁知道你家穷,条件什样。搞出肚子大了租个房仫不是得了!还用哥教你钻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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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多生几个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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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村也是有这样一对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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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有几个老婆,有的人没有,是什么原因?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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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争气在哪都是光棍
吸纳社情民意,弘扬主流价值,抒发河池声音。
山哥哥01.动物世界02.山哥哥03.秋哥04.老老潘05.秋哥06.操蛋的生活07.屎克郎08.文章阅读数
刘燕舞:几千万光棍的社会风险
作者:&&&& 14:44
 光棍的社会风险  19世纪中叶,捻军起于江淮,其后波及数省,长达十余年,对当时的政治、社会、经济秩序均形成了巨大挑战。  时隔150年后,美国杨伯翰大学政治系的哈德逊教授在《光棍:亚洲男性人口过剩的安全意义》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讨论。  哈德逊认为19世纪中叶的中国尤其是江淮之地,出现了严重的性别比失调现象,导致了大量成年男子无法婚配,因而产生大规模光棍群体。据估算,捻军达到顶峰时期,参加的光棍数量约在10万人以上。  “造反”,是弱者陷入绝境后的绝地反击。  在当下,也许不会出现光棍群体挑战既定政治秩序的风险,但在社会层面,则风险重重。  轻者越轨。笔者在农村调查,几乎每到之处,都有光棍与已婚妇女通奸而引发的大量家庭纠纷故事。  重者违法犯罪。偷盗、强奸、性侵幼女、情杀与情伤、贩卖妇女或婚姻拐骗等违法犯罪案件亦层出不穷。  举个2011年的例子,那年4~5月,笔者到冀东北秦皇岛市某地调查,一件此前一年轰动全省的情杀案件就发生在笔者所调查的村子。  一个40多岁的光棍,在唐山务工时与其姨表姐发生婚外情,两人回到村里,继续保持通奸关系一段时期后,女方念其丈夫在唐山务工辛苦不易,不想与这位光棍表弟继续来往。光棍杀心顿起,将这位妇女及其两女一子全部杀害,并对这位妇女及其16岁大女儿的尸体进行了奸污。  在湖南岳阳某地调查时发现,一位光棍与人通奸情况败露后,与情人夫家家族展开血拼厮杀,该光棍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因为“买老婆”,该村涉及光棍被骗婚的至少3起以上,一位常年在外混江湖的中年光棍则更是拐走了邻居家的女儿,与其同岁的邻居给他跪下磕头后,才将其女儿放回。  电影《盲山》所讲述的光棍拐卖女大学生的故事,虽然有点“艺术夸张”,但所表达的问题足应引起人们的重视。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启梁在云南省平县的调查表明,以婚姻交易为特点的拐卖妇女的情况普遍存在且比较严重,被卖往之地有鲁、苏、浙、湘、粤等地。  与向外攻击的越轨或违法犯罪相伴而行的是,部分光棍陷入绝望后,采取向内攻击,自杀,以结束自己赤条条的一生,是相对较为常见的手段。  上述这些危害,尽管并未对宏观的政治秩序构成挑战,但其危害社会安全的诸多面相仍不容忽视。  当然,光棍群体本身也是弱者,他们既是当下婚姻市场秩序中的受害者,同时又有可能是施害者,这种结构性的悖论式悲剧表明,弱者对更弱者往往也很残忍。  有多少光棍?  光棍到底有多严重?部分披露的数据也许能提供一些参考。  一些人口学者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的性别比推算光棍的数量,悲观者认为有5000万光棍大军。  谨慎且权威的数据,是以蒋正华、徐匡迪和宋健为课题组长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2007年所披露的数字,他们根据出生人口性别比推算,认为到2020年,在理论上,20~45岁段人口中,男性人口会比女性人口多出约3000万。  保守者如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嬴通先生根据婚配性别比与出生人口性别比两个概念的考察,估算约有1800万光棍。  笔者统计过所调查的贵州、河南和湖南的3个光棍问题较严重村庄的情况,其光棍占这些村庄总人口约3.94%。以此推算,按8.5亿左右的农村户籍人口统计,农村光棍总数当在3300万以内。根据质性调查感受,普遍情况约为这3个较严重村庄的六成左右的水平,亦即,全国农村光棍的实际数量大约在2000万左右。城市呢?目前还缺乏相关的统计。  即使以农村的2000万来说吧,它仍非小数目。以全国约68万个行政村计,平均每村有近30个光棍,平均每个村民小组有3个左右。  这一数据背后的可能面貌是,当你晚上在任一行政村散步时,都有可能有若干光棍尾随着你。  所以,基于中国这一大国的基本格局,任何看似小的数字,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也都是了不得的大数字。  光棍怎么形成  如此庞大的光棍群体,到底是如何形成的?  要弄清这一点,有必要区分光棍的基本类型。  一般来说,从直接归因的角度看,农村光棍的主要类型包括:  历史塑造型。这种类型的光棍主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历史原因造成的,例如,在注重政治身份的年代,择偶中的链条底端位置的地富反坏右所谓五类分子,有不少成为光棍。  身心缺陷型。这种类型的光棍主要是因为身体或心理疾病或缺陷而导致的婚配无法成功,从而沦为光棍的,应该说,在任何一个社会空间中,都存在着这种情况的分布。  缘分宿命型。在农村,总有一部分光棍,各方面条件都还可以,按照通常的理解,是不会打光棍的,但却又不明不白打光棍了,用农民自己的话说,这就是命或缘分。  经济贫困型。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满足婚姻交换所需要的经济条件而造成婚配难,从而沦为光棍的。  目前来说,主要是这四种类型,其中又要区分正常与病态两种情况。  对于身心缺陷型和缘分宿命型的光棍来说,根据其变动情况,其分布基本符合通常的人口学规律,因此,可以将之看作正常情况。但是,历史塑造型光棍则主要存在于1980年代中期以前,而经济贫困型光棍则主要存在于19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显然,这两种类型是病态的,其背后一定有社会结构性的因素。  历史塑造型光棍已经成为历史,我们的关注重点就是经济贫困型光棍。当下,经济贫困型光棍在所有光棍中的占比超过2/3。剩下的1/3属正常情况的光棍分布,只要是在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这种类型的光棍,历来如此。  “婚姻排斥”  从微观层面看,经济贫困之所以导致光棍的产生,原因在于择偶者无法承担婚姻交换所需支付的经济成本。  一个历史线索似乎更能说明这一点。  在改革开放以前,婚姻交换的经济成本很低。1960年代末期,笔者的大伯母嫁给大伯父,经济成本仅是一只“旱鸭子”,其他诸如住房、彩礼等各方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1980年代初,笔者父亲结婚,所有开支加在一起大概是300元以内,而当时的劳动力价格大约每天1.3元,这意味着一个劳动力最多只需一年的收入即可娶上媳妇。  1990年代中期往后,婚姻交换所需的经济成本越来越高,但仍有规则可言,如彩礼在3000元左右,其后逐w步上涨到6000元左右,讲究六六顺;到1990年代末期,彩礼开始追求八八发,随之也上升到8800元左右;但好景不长,2000年前后即已跃升“万里挑一”的11000元大关。  此后,彩礼为主体的婚姻交换的经济成本一路狂飙,附着的消费项目也越来越多,如婚纱拍摄,婚礼摄影,城镇买房或乡间建房,汽车,“三金”,“四金”,乃至“新三斤”(即人民币过秤称,一斤100元面额的,一斤50元面额的,一斤5元面额的)。再往后到最近,则是失去了规则,富则富办,穷则穷办,更有甚者,对富者而言,子女婚宴就是一场炫富宴。山西煤老板7000万嫁女,大家都还有印象吧?  在这背后,实质上是一条龙服务的婚姻消费市场的疯狂侵蚀。对此,强者一路高歌猛进,玩几年结,结几年离,结时出钱搞定,离时赔钱了事,老婆七八个,孩子一大堆;弱者则节节败退,穷困潦倒之辈,也只好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了。  婚姻市场可真算“市场化”了。  从宏观层面来说,婚姻市场的彻底市场化,若想不出问题,前提条件是社会结构是均质的,而非不平衡的。只有这样,婚姻匹配中,才会保证每个人从理论上可以找到自己的结婚对象。  然而,当下的情况是,在婚姻市场这一微观市场背后,是更为宏观的社会经济结构的高度分化。  这种高度分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并非已经转型完成,而是仍处于狂飙突进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另一方面则是,一切规则都已混乱不堪,沙泥俱下。套用涂尔干的话说,社会失范严重到有可能空前,是否绝后,仍是未知。  表现在婚姻交换的经济成本上就是,原来即使消费节节攀高,但基本上会维持在一个相对标准的水平,例如,以8000元为基点的话,多则达1万元,少也不会低于6000元,现在的问题,则可能是少则2万~3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  显然,6000到1万之间,即使有分化,但分化间距很小,仍在努力一下可以克服的范围内。而若达到诸如2万至60万元之间甚至差距更大的分化间距的话,因婚姻交换而形成的婚姻竞争势必会十分激烈。毫无疑问,拥有类似于60万元的交换或消费能力的人相较于那些拿出2万元尚且吃力的底层来说,他们拥有天然优势。  因此,婚姻资源就会在高度分化的社会结构中不平等地流动,注意,是不平等流动,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所谓婚姻的梯度迁移。  在高度分化的社会结构中,处于底层的人,如果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使自己在分化的结构位置中流动到更高一级位置的话,他们很难在更为微观的婚姻市场中胜出。失败者,即是这个社会结构制造出来的大部分经济贫困型光棍。  可怕的接受不平等  理解这一机制,也许有利于我们理解城市的女光棍,即所谓“剩女”问题。  “剩女”尽管和农村男光棍不一样,并非找不到结婚对象,事实上她们都有一定优势,因此叫“女光棍”或许不合适,但是,她们同样也是婚姻市场秩序中的受害者,在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上,也是被迫暂时成为光棍。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高度分化,尽管大多数女光棍可能处于中层位置,但是,如果想向上流动,客观来说,上层的所有人群的总和也没有处于中层位置的这些女光棍的数量多,更何况,上层中还有为数不少的女性是女光棍不需要的。于是,在两个位置之间就产生了不对称性,不对称的实质就是一种不平等。上层数量极少的男性,即使通过一些越轨的手法如包养小三小四等,但消化的能力仍然极为有限,一些中层位置的女性仍然不得不剩出来成为女光棍。  一些言论说,城市女光棍与农村男光棍不同,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但是,深入思考来看,两者其实都是被动的,这只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而已。两个空间里的不同性别的光棍,都是婚姻市场秩序乃至社会经济结构高度分化后的不平等产物。  主动愿意一直打光棍的,无论是男是女,大概不多。在这背后,是普遍的社会焦虑。婚姻市场,和其他社会领域一样,被蔑视弱者的价值观念和法则所染指。而人们其实已经接受了婚姻市场秩序的不平等规则,也接受了社会经济结构分化后各自所在的位置,并接受了每一个合适的位置只能或只配拥有相应的资源包括婚姻资源的规则体系。  文化上的这种静悄悄的不平等,其实是更可怕的,它已经超越于个体,甚至超越于社会,具有无比强大的宰制力。全社会如果暂时不能改变它,至少也应该马上解构它。  否则,当下的光棍现象,轻则以各种社会风险的面相呈现,重则,也许有可能冲击社会秩序,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多重边缘者:基于对D村光棍群体社会地位的考察余练*(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4)[摘 要] 既有对光棍群体的研究侧重于从人口社会学的角度对光棍数量极其成因进行分析,然而却忽视了对光棍群体本身的生存现状进行考察。本文将光棍群体放在村落共同体转型背景下进行理解后发现,光棍群体社会地位低下,处于村落社区末端,他们在家庭内部、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参与四个层面均被村落社区完全排斥在外,从而处于多重边缘地位。改善光棍群体的社会地位需要关注他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加强村落共同体内部的组织建设。[关键词] 光棍;边缘地位;村落共同体;排斥机制一、问题的提出农村大龄未婚青年的择偶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这意味着平均5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也就是说,20年后将有数千万男子面临光棍儿困局(袁婷,2007)。同时,专家也认为,在2020年全国出生的1604万人中,男孩比女孩多了近150万人;如果照此发展,20年后全国因出生愿意造成的男女性别不平等人口则多达3000多万人(徐杉,2004:50),光棍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无法回避的事实,并且会越来越严重,然而对光棍问题的研究并没有随着问题的严重性而同步跟进。既有研究将光棍形成的原因极其后果作为主要研究进路。岳玲(1995)从中国农村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的角度详细地论述了光棍大军的形成。从出生性别比来考察光棍问题的还有卜卫(2008),她呼吁关注男性利益的同时,还要关爱女童的人权。从社会学角度对这一问题关注的有,赵晓峰(2008)对适龄男子娶不到妻子得出了婚配难的五个原因;陈锋提出性别比失衡下,女性 “依附性支配”地位的形成(2011)。李凤兰(2009)从因果导向论找出农村人口性别比的结构性失衡、经济条件制约和农村青年择偶交往机会的有限造成了农村大龄未婚青年择偶难的问题。类似地,从青年人口迁出对地区婚姻问题的主要影响来谈已婚青年的婚姻问题,石人炳(2006)提出了三个“关注”。贾兆伟(2008)用社会交换理论从交换资源、交换主体和交换成本三个层面对人口流动背景下农村欠发达地区男青年婚姻困难问题进行了分析。邢成举(2011)的研究则是从两个村庄的比较分析挖掘光棍形成原因的地域性解释。既有研究具有两个特点:其一,研究集中关注于对光棍形成的原因、机制进行分析,或者对光棍的数量进行争论(徐杉,2004),但是对光棍这一群体自身生活现状的关注极其不够;其二,无论是个案的实地调研,或者是对两个村庄光棍的比较研究,都是将光棍抽离出村落结构而独立呈现,而没有将之纳入到村落共同体中进行整体考察。基于此,本文根据D村的实地调研经验,试图将光棍问题放在村落共同体背景下讨论其社会地位及其原因,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光棍是如何在村落共同体中成为“多余人”和“边缘人”等角色的。二、个案村极其光棍群体概况D村[①]隶属于湖北省黄冈市,处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是典型的丘陵山区。地理位置上位于两个市区交界处,距离市区40公里,远离集市,依靠附近的基层市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该村土地面积2000多亩,人均耕地面积除山林以外,不足一亩。当地无工业,以农业为生。2000年以来,D村开始大面积种植经济作物板栗,面积达1000多亩,但是,鉴于人均耕地面积有限,人均收入也仅有2千元左右。由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本地悠久的革命历史传统,D村被评为“贫困村”,并成为2011“整村推进”建设的行政村之一。全村人口1196人,319户,外出务工人员达到310人,共8个村民小组,有6个自然村(当地称为湾子)。D村为单姓占主导的村落社会,这里的村民以湾子为认同单位,湾子从江西迁移而来有几百年的历史,大多数村民认为他们来自于一个共同的祖宗。从姓氏的分布来看,夏姓约占70%、熊姓20%,尹姓5%,任姓5%。以往研究对于“光棍”的界定并不完全一致,通常光棍与适婚年龄的界定有关。“光棍”,显然是指没有婚配的男子,但是在不同的文化传统和背景下,社会对正常的适婚年龄的认定不同。根据传统与现代、城市与农村社会的发展,结合农民自身对光棍的认定,本文把30岁以上没有婚配过的男性界定为光棍。按照这个界定,我们发现,在D村,不包括最近已经去世的单身汉,光棍的数量有48例,占全村人口的比例达40‰,其中6个湾子的分布情况为新屋湾15人,大屋湾19人,陡坡山6人,陈家岩4人,夏家边4人,黑凹0人,见表1。表1:D村光棍年龄结构分布图年龄段(岁) 30—39 40—49 50—59 60—69 70以上数量(人) 7 9 9 15 8占光棍总数的比例(%) 15 19 19 30 17 从以上的数据来看,光棍的数量在D村并不是越来越多。如果考虑到人均寿命72岁,可以大胆预测,D村光棍的年龄段与数量比例基本成正相关,从趋势上看光棍的数量逐渐偏少。这一点并不与宏观预测的光棍越来越多构成悖论,因为个案并不足以证伪总体。D村光棍的减少与近年来人口流动、外出务工带来的经济发展以及人们对生育观念的改变都密切相关。从光棍形成的成因上讲,主要表现为经济贫困、身体残疾、历史成分影响、好吃懒做和缘分不佳等类型[②],关于光棍类型的划分极其变迁机制的研究已有专门论述(刘燕舞,2011)。三、光棍的多重边缘地位从笔者得到的数据来看,尽管D村的光棍数量在逐渐的减少,但是光棍在村落中的社会地位令人堪忧。社会地位是一个人在社会关系中地位的总和,它可以被看做社会分层的结果。根据社会分层理论的两大历史传统:韦伯认为社会分层主要以经济、政治和社会声望三个维度进行区分;马克思主要根据对生产资料占有的多少划分社会分层。鉴于本文的需要,主要以韦伯对社会分层的划分标准来对光棍的社会地位进行考察。对于农民的社会地位,笔者认为,主要看他在村落社区中的地位,可以将之操作化为家庭地位、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参与四个变量。其中,政治层面对应政治参与、经济层面对应人情交往、社会声望可以从家庭地位和公共生活得出。从这四个维度来看,光棍在家庭内部和村落中都成为了一个边缘群体,完全地被村落排除在外,处于村落社区的最底层。根据经验调查,择要来说,村落社区通过以下四个方面对光棍群体进行了排斥。(一)“多余人”:家庭内部的排斥一个人的社会地位,首先可以看他在所属家庭内部的地位,特别是一个群体在家庭内部的地位更能反映出这一群体的社会地位。传统上讲,光棍不存在家庭,或者说不存在严格的核心家庭,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光棍并不一定独居,绝大部分的光棍都有兄弟姐妹,上至父母,下至侄儿侄女都是家庭的成员。他们不少人往往和三服以内的直系亲属同住同吃。笔者认为,在一个直系家庭中理解光棍的生存状况,有利于看清光棍群体的实际生存状况。光棍这一群体在家庭中被排斥成为多余人,可以从两个层面上讲,其一是从家庭代际关系和代内关系上存在明显的剥削,其二是赡养情况堪忧。光棍群体存在明显的代际剥削或者代内剥削。随着光棍年龄的增长,家庭内部的成员会与光棍提出分家,通过分家,减少了家庭成员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年轻时,光棍年富力强,对家庭是一种财富。通过在家种地、养殖家禽增加家庭收入,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下降,不仅不能增加家庭收入,而且可能常常病魔缠身,为家里带来很多的麻烦。在年轻时候,光棍往往与自己的父母或者兄弟住在一起,年老以后,这些人去世,他们往往与侄儿等“同财共居”。但是,晚辈常常在生活方式上与老人有较大的区别。出于经济层面和心理层面考虑,光棍年老后面临分家问题。案例1:光棍,XHL,71岁,兄弟3人,其中弟弟也是光棍,哥哥娶妻,有4个儿子。当时家里穷,兄弟多,自己和弟弟都没有娶上媳妇。以往自己和哥哥家吃住在一起,哥哥89年去世了,之后还是与侄儿同吃同住。前几年,侄儿建立新的楼房,提出分家,就把自己赶到瓦房来住。“树大要散,鸟大成林”,这是XHL的无奈感叹。XHL现在生活很困难,一年买不上一件新衣服,身上穿的衣服他也记不清是何年所买,吃的东西也非常简单。目前种7分地,还是找别人“讨来”,养了五六只羊获取生活基本来源。对于案例1中XHL的遭遇,带有普遍性,根据我们的调查,大多数的光棍在年老后都面临分家问题,这就使得在代内或者代际剥削之后,光棍的养老赡养问题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不仅在心理需求上,光棍没有得到家人的照料;在日常的生活资料来源上,光棍也面临着很大困难。“只要能动,家里人一般就不用管他”,这是一般村民的看法。但是正如案例1中XHL,能在不尽人意的环境中生活倒也罢,一旦遇到生老病死,情况就极为糟糕。另外,在赡养问题上,当地的养老院也并没有提供足够的支持。养老院接受必须具有劳动力的人,年老的光棍无法进养老院;对于光棍自己来讲,主观上他们不愿意去养老院,“落叶归根”进祖坟山的观念在所有村民那里都根深蒂固。“多余人”成为了光棍在家庭内部的一种尴尬遭遇。年轻时,为大家庭出力,但是并不被自己的家人所尊重,“卖长工”,是他们命运的无奈选择;年过半百,分家成为必然的命运。 “多余人”成为光棍在家庭排斥机制后边缘角色的表达。(二)“退出者”:人情交往的排斥关于人情的研究已经很多,专著也已经不少[③]。“人情”是村庄中人际关系互动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也是一个村庄社会的基础。人情通过礼物来实现,费孝通也提出熟人社会是一种“差序格局”的关系,人情当然也就是按照“差序格局”的关系进行交往。这对于一般的人具有强有力的解释力,但是对于光棍这一特殊的人群却并没有遵守此规则。在我们调查的D村,光棍基本不参与人情往来。一方面,光棍对于走人情表示相当的冷淡。另一方面,村民也不愿意与光棍有人情上的来往。案例2:妇女主任丈夫在谈到光棍时,表达了一般村民对光棍的看法。我们一般不和光棍来往,“来往没什么意义,起不了干么事作用啦?!”在人家有婚丧嫁娶方面,也有光棍去的,不过那都是和家里的人一起去,比如他和父母、兄弟、侄儿等没有分家的情况下,家人送了礼,他跟着一起去。光棍和一般村民基本没有人情关系,极少数有,是因为在没有分家的情况下和家里人一起去赶人情。对于分家独立出来的光棍,与乡邻之间没有人情交往。按照阎云翔(2000)对礼物的划分,礼物可以分为工具性礼物和表达性礼物,同样对应的人情交往就可以称之为工具性的交往和情感性(表达性)的人情交往。一般村民与光棍没有人情上的往来,主要是一种工具性、功利性的考虑。光棍本来经济地位的弱势和村落中较低的社会地位使得一般的村民不愿与之交往。光棍作为一个主体,基于“自己不会‘办事’,也无法收回自己送出去的礼物,”从而拒绝与他人进行人情上的互动。人情上的往来,是基于人们之间有着的长远预期,当没有了长远的预期,人情就会断裂,光棍对于亲戚也很少有人情上的往来,案例2中的村民表达了对人情上对光棍的看法。他们与亲属的人情交往,是基于情感性(表达性)的,多数的情况下,光棍没有给予礼金,这不是一种严格的互惠关系,随着年龄的增大,这种关系也开始淡化。人情关系的“退出”,与其说是光棍的主动选择,不如说是村庄对光棍的一种排斥。而这种排斥对于光棍的整个人际交往和互动来讲都有极强的负面后果。因为人情的交往除了具有工具性和物质方面的作用外,还具有情感性的作用。在村落社会中,人情既直接反应了物质上的互惠,私人关系网络的培育,同时这种互动具有强烈的文化性。光棍在维系村民基本的互动机制中被完全地排斥,并以一种主动“退出者”的假象表现出来。(三)“沉默者”:公共生活的排斥公共生活是指在村落社区的公共空间中,村民在生产活动以外的生活样态,同时也是在家庭生活以外,村民日常互动的一种重要方式。当下的公共生活中,农民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日常互动活动:聊天和娱乐。聊天,村落中最为常见的村民日常互动方式。聊天的范围很广,既包括家族内的祭祀活动,农民的春耕生活、道路修建;也涉及到村民之间的红白喜事、邻里纠纷、“张家长李家短”等生活琐事。聊天,既是爷们儿的权利,也是妇女们茶余饭后乐此不疲的享乐。但是在男女老少都涉入的日常空间中却极少看见光棍这一群体。聊天,重在“聊”,“聊”就要包括“聊”的主体和对象。光棍极少涉入聊天,从这两个层面上来讲,一光棍既不是聊天的主体,二也极少成为聊天的对象,他们极难进入一般村民的视野。案例3:村民XZW,为我们介绍村里的光棍时,谈到他对光棍的看法:一般不和光棍来往,和他没有什么好聊的,这些光棍跟家人也没有什么好聊的。如果没有分家,光棍在家里一般也不发表什么意见,在家里光吃饭,除了干活就是吃饭,能有什么好聊的呢?像卖长工的样,整个人就麻木了,至于生产了有没有收成也漠不关心。没有什么新鲜事,我们也不会聊到光棍,太平淡了!光棍很少和人一起玩,和他们一起玩的还是“那伙人”(光棍)。他们在一起坐坐,无非就是一起吃个饭,然后看下电视,也不说什么话。案例3中,村民XZW大致地勾勒了村落公共生活中的光棍形象。在最日常的聊天中,光棍较为封闭,由于自身的封闭性使得光棍“无话可讲”,“没有什么好聊!”另外,“没有什么新鲜事,我们也不会料到光棍,太平淡了!”光棍群体本身的弱势地位,再无“新鲜事”的平淡无奇使村民对他们完全的忽略,既不参与公众的聊天,也难以成为聊天的对象。D村,农民日常最为常见的娱乐方式是打麻将,村干部、老人、妇女、青壮年都参与到打麻将风潮中,这一带,赌博风气盛行,打麻将比聊天的人更多,但是极少有打麻将的光棍。村民认为,“打麻将的人都比较聪明,村里的赌博头子娶的媳妇漂亮极了!不是因为赌博,就会成为光棍,往往是光棍还没有钱赌博,也没有这个脑子。”在日常的娱乐活动中,光棍极难参与。 在公共生活中难以见到光棍的影子,他们在村落的聊天中,无法获得话语权,总是沉默者;在日常的娱乐活动中,他们更加无法参与,被边缘化。正如案例5中提到的,他们唯一可以获得归属感的方式就是和其他的光棍玩。不少的单身汉几乎没有情感上的交流,为摆脱心理的孤单和寂寞,一些光棍三五成群在一起,但是他们也实属这个群体中的活跃分子。不幸的是,他们同样无法参与到村庄的公共生活中来。“沉默者”三字乃村落公共生活对光棍群体的一种排挤。(四)“边缘人”:政治参与的排斥关于基层治理中的政治参与,对于特殊群体的研究已经有一些成果[④],但是对于光棍这个群体在政治参与中作用的研究极少。税改前后的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的研究中,周飞舟提出了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周飞舟,2006)。政权性质的改变影响了国家和农民的关系,光棍这一群体在政治参与方面也受到此种关系的影响。税改之前,“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的凸显使作为国家“代理人”的村干部与农民之间关系异常紧张。在资源提取时期,光棍在政治参与方面较为活跃的。一方面,他们常常是村干部利用的对象;另一方面他们逃税、抗税,在村里其他人的教唆下争勇斗狠,成为“夹生人”[⑤],钉子户。案例4:孔老二[⑥],单身汉,40多岁,以前有税费的时候,他时常就离家出走,屋里还有人,父母和哥哥等。凭着无儿无女无老婆常常拖欠,性格不好,好吃懒做,不喜欢做事。案例5:XGM,单身汉,对税收不满,在村民XYP的鼓动下抗税,胆子很大。在九十年代末,“打扮组”到村里来收税时,他把这些人骑的摩托车轮胎的气放了,并且把驻村的村干部也打了。打村干部的当晚,看热闹的人也去了。最后,XGM不仅没有被打击,上面还对村干部进行了清理。
税费时代,税收作为一种日常化的工作把村干部和农民联结起来,同时也极易导致干群关系的紧张。这种情况下,光棍常常成为直接与村干部对抗的“愣头青”,正如案例5中的XGM,他就敢做常人之所不为,在其他村民的教唆下成为钉子户。另外,不少的光棍就如案例4中的光棍,不直接与村干部对抗,往往逃税。这些人常常也成为村干部利用的对象,比如在道路维修、土地征用、水利建设中,其他人不出工出力或者在筹资筹劳中拒绝合作时,村干部就会最先调动这些“夹生人”群体。光棍中有些也不怕吃亏,是本本分分的老实人。所以在资源提取时期,光棍这一群体在日常的政治参与中无论是一种破坏作用抑或是一种积极的建设作用,总之,基层政治中他们较为活跃,参与度较高。然而,在目前资源输入的农村,光棍在政治参与上是完全的“边缘人”。在悬浮型基层政权中,干群关系松散。税费的取消,使干群的日常化连接纽带打破。无论是积极或者消极,光棍消失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在常见的村干部选举中,光棍无法成为村干部利用的对象,混混[⑦]无论在“讲狠”“耍威风”方面都远非光棍所能及。在公共品供给中,由于可以获取资源,往往形成村干部和混混的合谋,无需光棍涉足。在日常政治参与中光棍被排斥成为了一个可以忽略的群体,成为了政治中的边缘人。基于此,研究者关注光棍群体,不仅应该在数量上去推测光棍大军的形成,更应该在如此庞大的群体背后,关心他们真正的生存命运如何。从以上提到的四个方面:家庭内部、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参与来看,“多余人”、“退出者”、“沉默者”、“边缘人”都成为了村落社区对光棍的排斥。家庭地位的低下,在维系村落基本人际关系的人情互动中的自觉退出,在公共生活中的无法融入而采取的沉默和在基层日常政治参与中的被边缘,使得光棍成为了村落社区分层中的末端,无人关心,可有可无,或者是“无”更甚于“有”。村落社区对光棍的排斥,造成了目前光棍多重边缘地位。四、村落共同体变迁与社会排斥光棍处于村落共同体的末端地位,被村落社会所排斥,并不是亘古皆然。传统村落共同体对光棍群体的吸纳到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光棍被社会排斥的历史命运与村落共同体的瓦解息息相关。(一)
传统村落社会对光棍群体的吸纳传统村落社会中,特别是在传统的宗族社会中,光棍会被村落共同体所吸纳,在村落社会中可以得到宗族和家庭的保护。学者李国庆对于村落共同体有专门的研究(李国庆,2005)。费老关于传统村落社会的描述在学界已经被广为接受,“长老统治”、“礼制”、“无讼”以“差序格局”组成的“熟人社会” 构成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在传统宗族性的社会,“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费孝通,2004:27)。所以,在传统的村落社会中,尤其注重血缘关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费孝通,2004:70)在传统社会,人们主要依靠血缘建立,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因此,村落社会的结构不是以个体为单位组成,而是以血缘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宗族、房支为基本单位。每一个个体生活在家庭中,家庭又嵌入到宗族的房支结构,众多的房支构成了一个宗族,才有了费老所讲的“长老统治”。在这样的一种结构中,个人的事就是家族的事,关于婚姻也就成为了家族的婚姻。“延续香火”不仅是个体男性的任务,更是家族绵延的事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这个大家庭中,特别是对于较为困难的家庭,往往通过“童养媳”来解决男性的婚姻问题。在杨华(2008)的研究中提到,在传统型的村落里,光棍是受保护的对象,由于拥有稳定的通婚圈,特别是在宗族的庇护下,“癫子”、“跛子”等带有身心缺陷的男子也能娶上媳妇。如果,不幸成为了光棍,他也会在家庭内部获得在村落社区的意义。首先,光棍会在家庭内部获得意义。在传统社会中,“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单位,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妻成为了配轴。”(费孝通,2004:41)家庭中父子、兄弟关系强于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即使是光棍,在家庭里可以从纵的父子关系、横的兄弟关系寻找自己的位置。“长兄如父”,光棍常年可以和父兄居住在一起;在赡养和对死后的想象中,光棍通过过继的方式解决。过继,完全是家庭对个体的保护,对于光棍意义重要,使个体不会“落单”。不仅在物质上解决了光棍的基本生活需要,在精神上摆脱年老的孤独,更大意义在于每个人在宗族中去获得自己的意义和价值。在以后的碑文中,这个人就不会成为断绝“香火”之人,完成作为一个家庭分子的责任,过继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从成为光棍,与父兄的“同财共居”到后代的“过继”,光棍可以在大家庭中追求意义,从而也在村落社区中寻找位置,被村落社区所吸纳。(二)
村落社区的变迁与光棍的社会排斥传统村落对光棍群体的保护和吸纳机制,随着村落社区的变迁正在发生并且已经发生改变,从传统的“被吸纳”到现在的“社会排斥”,从传统的“宗族庇护”到现在的“多重边缘地位”,光棍明显处于社会的最低端。要弄清光棍的社会排斥,就得首先关注,村落社区的变迁,相应地,就是村落共同体的瓦解的过程。对于村落共同体性质的变迁已经有相关的研究。贺雪峰、仝志辉()从社会关联角度对村落社会性质进行解读,提出了传统型社会关联与现代型社会关联[⑧]。同样,杨善华、侯红蕊也认识到,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中出现了差序格局的理性化趋势。“‘利益’成为了差序格局中决定人们关系亲疏的一个重要维度”(1999:52)。另外,有研究直接指出了一种与费老所讲的“差序格局”直接相对应的一种“散射格局”(桂华,2011)。因此,对于村落共同体性质的改变,在学界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进一步地,传统村落共同体的逐步瓦解通过家庭模式的改变、市场的进入、社会经济的分化和宗族瓦解三个层面展开,同时对光棍造成了社会排斥。[⑨]首先,家庭模式形式的改变,造成了光棍成为家庭内部的“多余人”。正如前面所述,传统的家庭是以父子为主轴的扩大家庭,夫妻关系服从于父子关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家庭会举全家之力为儿子娶妻。即使成为了光棍,也是“长兄如父”,光棍要么和父母、要么和自己的兄弟住在一起。另外,传统上,会通过过继的方式来解决光棍无后的赡养问题。但是,随着私人生活的兴起,核心家庭取代了扩大家庭,青年农民更加注重生活的质量和品质,通过代际的剥削和代内的剥削后,年老的光棍基本分家独居一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差序格局理性化,使得光棍在家庭中也难以获得情感上的支持和理解,成了家庭中难以容纳下的多余人。其次,传统村落共同体的消失也表现在宗族性的消失,社会记忆减弱,村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降低。“长老统治”的“礼治”社会已经难以维系,以宗族、户族为单位组成的村落共同体,被以核心家庭或者独立的个体取代,光棍成为了一个无家族依靠,无宗族保护的“多余人”。古老的社区记忆淡化、退却,村民越来越难以整合,认同感和归属感降低。基层治理中,国家的退出造成干群关系更加的松散,光棍在村干部和普通群众中都无法获得利用价值,造成在政治参与中的被边缘化。再次,市场化的进入、经济社会的分化使得差序格局理性化,村落共同体进一步瓦解,光棍在人情交往和公共生活方面更加被动。其一,市场化的进入一方面通过人口流动的方式使村落社区的异质性增强,另一方面通过从外界价值观念的输入,渐进的改变着农民传统的思想观念。其二,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农民的收入分配拉大,进而造成农民经济社会的分层。人情交往中,礼金的不断攀升,完全把原本就较为贫弱的光棍群体排斥在外,光棍基于自身认同感的下降,也自觉退出人情交往的范围。在公共生活中,工具性,趋利化想法使普通村民拒绝与光棍交往,光棍群体只能在群体内部寻找认同感,被排斥在基本的公共生活交往之外。家庭模式的改变、村落共同体宗族性的消失、市场化下造成的经济社会的分层都展现了传统村落共同体的瓦解。传统村落共同体对光棍的吸纳机制已经不复存在,在新的趋理性化的村落社区中,光棍被赤裸裸的排斥在外,“多余人”、“退出者”、“沉默者”、“边缘人”成为了光棍的代名词。在如今的村落共同体中,主要的光棍都成了经济贫困型(刘燕舞,2011)。男性获取配偶的影响因素也从先赋型向自致性转变,个人能力在寻找配偶方面更加重要。村落共同体的瓦解,实质是村落社会性质的改变,过去以大家庭为基础组成的村落社会,被以核心家庭、个体组成的村落社会所取代。光棍多重边缘地位并非是个体命运的悲剧,而是在时代大背景下,伴随着传统村落共同体性质的改变生发出来。五、结语从D村经验出发,本文叙述了D村光棍群体的概况并对之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考察。与既有研究得出的结论不同的是,本文发现D村的光棍并没有从数量上不断攀升,相应地却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在局部地区光棍的数量趋于减少。但是数量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光棍群体社会地位的提高,相反,光棍群体在当下的村落社区中被完全排斥,多余人、退出者、沉默者与边缘人是他们生活命运的写照。在家庭内部、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参与中的边缘化使得光棍的生存问题堪忧。光棍群体的多重边缘角色地位,紧密地与村落共同体相关。传统村落共同体对光棍群体具有一种强烈的吸纳机制,在以“差序格局”组成的村落结构中,光棍可以被家庭和宗族吸纳,从而得到保护。但随着市场化的进入、经济社会的分化,差序格局理性化,村落共同体逐步瓦解,光棍在家庭内部、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参与中均变得被动,从而形成一种严重的社会排斥。在社会转型中,关注光棍群体在村落共同体家庭内部、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参与中的边缘化中的生活质量显得重要。这一结果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光棍群体生存问题的加剧,无疑更可能对村落社区的稳定造成破坏性影响,比如婚外情的增多、老人赡养问题加剧、基层治理更加困难等等。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非一己之力能及,重点在村落共同体组织内部建设问题。关注光棍的生存质量必须纳入到村落共同体的组织建设内部,这两者关系密切。村落共同体社区内部应该形成一种共同的认同归属感,这需要培育社区文化,形成村落家庭内部、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参与中的边缘化凝聚力,以实现农村社区的稳定。培养村民对社区的认同意识,建立村民日常生活的互助组织,加强村民对村落的认同归属感是其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本文刊于《南方人口》2012年第1期[参考文献][1] 卜卫.单身汉(光棍)问题还是女童人权问题?——高出生性别比报道的社会性别分析[J].浙江学刊, 2008(2).[2] 陈锋.依附性支配:农村妇女家庭地位变迁的一种解释框架[J].西北人口,2011(1).[3]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4] 桂华,余彪,散射格局:地缘村落的构成与性质——基于一个移民湾子的考察[J].青年研,2011(1).[5] 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兼论村庄秩序的社会基础[J].中国社会科学,2002(3).[6] 贾兆伟.人口流动背景下农村欠发达地区男青年婚姻困难问题分析——以分水岭村为例[J].青年研究,2008(3).[7] 李凤兰,杜云素.透视农村大龄未婚青年择偶难的问题[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1).[8] 李国庆.关于中国村落共同体的论战——以“戒能—平野论战”为核心[J].社会学研究,2005(6).[9] 刘燕舞.农村光棍的类型极其变迁机制研究——一种人口社会学的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10] 石人炳.青年人口迁出对农村婚姻的影响[J].人口学刊,2006(1).[11] 邢成举.男性光棍构成差异的地域性解释——基于凤城和新县两个村庄的对比研究[J].青年研究,2011,(1).[12] 徐杉.3000万光棍之争[N].南方周末,2004.[13] 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4] 杨华.婚姻市场中的结构性因素——基于对湘南水村的调查[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2).[15] 杨善华,侯红蕊.血缘、姻缘、亲情与利益——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中“差序格局”的“理性化”趋势[J].宁夏社会科学,1999(6).[16] 袁婷.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年后中国将有3000万光棍[N].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17] 岳玲.因缘难觅——中国农村人口性比例失调与“光棍”大军的形成[J].青年研究,1995(1).[18] 赵晓峰.农村青年单身为哪般?[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2).[19] 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J].社会学研究,2006(3).* [作者简介] 余练(1986— ),女,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学与乡村治理研究。[①] 2011年5月笔者在湖北黄冈市D村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田野调查。本文的资料收集与问题的提出乃与此次同行的华中科技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耿羽博士的集体成果,在此表示感谢;另外,对中心的刘燕舞、桂华和邢成举同学为本文提供的帮助也在此一并致谢![②] 当地农民经常在谈到光棍时的评价是:人太老实;太“苕”;往年家里兄弟多太穷;地主的后代,历史成分不好;年轻的时候要么他看不上人家,要么人家看不上他;然后由于智障身体缺陷造成的光棍所占比例并不多。“穷”约占了光棍群体比例的一半。[③] 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宋丽娜.人情的社会基础研究[D]. 2011,华中科技大学.[④] 参见陈柏峰.乡村混混与农村社会灰色化——两湖平原,[D].华中科技大学,2008;吕德文. 治理钉子户——农村基层治理中的权力与技术[D].华中科技大学,2009.[⑤] 夹生人,村民指称那些做事有头没尾,头大尾小之人,考虑事情不走全,处理问题急躁、糊涂。[⑥] 孔老二,是村民对他的一种戏谑,孔老二穿着长衫站着喝酒,好吃懒做的形象跃然纸上。[⑦] 光棍和混混在目前的基层政治中,完全不同。光棍往往是一种弱势群体,混混不仅不会成为光棍,而且已经从名气积累阶段进入了资本积累阶段。关于混混与基层政权的研究,详见李祖佩. 混混、乡村组织与基层治理内卷化——乡村混混的力量表达及后果[J]. 青年研究,2011(3).[⑧]现代型社会关联,指在经济社会分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以契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联系;传统型社会关联,主要指以伦理或者神性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关联。[⑨] 社会排斥,是由法国学者拉诺尔(Rene Lenoir)首次提出,用来指认那些没有受到社会保障的保护,同时又被贴上了“社会问题”标签不同类型的人,亦即精神和身体残疾者、自杀者、老年患者,受虐儿童等边缘人、反社会的人和其他社会不适应者。见王立胜. 社会排斥理论研究综述[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驳易富贤、刘忠良的光棍论为了阻止计划生育,刘忠良可谓不择手段。我们来看看刘忠良怎么说:
“现行人口政策每持续一天,就会多产生3000多个光棍(一年约140万)”
跟空巢教主易富贤穿一条裤子的刘忠良从易富贤那里抄袭了“光棍论”,试图将计划生育妖魔化。他以为他能抓住人们都希望结婚生子的心理进行蛊惑,可恰恰这个方法如此拙劣,反而暴露了他自己不学无术、欺世盗名的丑恶嘴脸。一、性别比失衡的数据本身就值得怀疑
刘忠良等依据的性别比失衡是公开的统计报告的数据,但是,我们不能不指出,公开的统计数据中,女性婴儿漏报直接地影响了性别比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为了让刘忠良们服气,我们可以看下反对计划生育的人口专家梁中堂的测算:
“1982年和1990年的人口普查在当时都被认为是质量相当高的两次普查。根据1982年普查后的质量抽查,漏报人口占0.56‰。但是,即使我们仅仅对照1990年普查登记的1982年的0-23岁组中的22个年龄组,已经累计比1982年多登记了547万。如果把这个数字视为漏报人口,即使不计其间死亡,1982年普查的漏报率应为5.4‰。同样道理,1990年人口普查公告的漏登率为0.7‰。但是,如果用2000年普查对照岁组中的9个年龄组,即使不计其间死亡,相差1279万,漏报率应为11.2‰。(见表1、2)即使使用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公布的2000年普查漏报率18.1‰的数据,也表明1982年以来的3次普查漏报现象越来越严重。” “0-16岁人口在2000年普查登记时遗漏5378万。”(http://liangzhongtang./blog/static//)
梁中堂的计算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核实,但是我们已经可以发现严重的漏登漏报是存在的,而漏报必然严重扭曲性别比数据的可靠性,既然漏报存在,那么性别比失衡的数据是否真实就值得怀疑。影响普查数据真实性的因素很多,有人口流动因素、人户分离因素、行政区划改革和拆迁因素都会影响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而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人口隐私因素。(参见《中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性面临人口瞒报等挑战》,中新网,/gn//2423536.shtml)不难理解,人口统计与计划生育联系在一起,许多超生户为了避免被征缴社会抚养费,于是隐瞒家庭人口数,导致超生人口不能及时申报登记,这就是必然会影响人口总量、年龄结构和性别比等多种人口数据的真实性。
由于人口数据本身的失真,我们就不能不怀疑所谓不断升高的性别比数据的真实性。第六次人口普查是否存在同样严重的漏报问题呢?如果漏报依然严重,那么采信现在的人口性别比数据就必须打个折扣,不能不有所顾忌。假如,大量超生的女婴数量以及被流产的女婴数量被计算在内,我们得到的性别比可能就更接近于真实。二、性别比均衡是人口理想状态
性别比均衡是一个理想的人口性别比关系,当人们不进行任何选择的时候,新生儿的性别概率大约是100:100,也就是一半对一半,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人口会由于诸多原因,使这种概率会发生一定扭曲,不存在一个性别比正好等于1:1的状态。
20世纪50年代中期(1955年10月),联合国在其出版的《用于总体估计的基本数据质量鉴定方法》(手册Ⅱ)(Methods of Appraisal of Quality of Basic Data for PopulationEstimates ,Manual Ⅱ)认为:
出生性别比偏向于男性。一般来说,每出生100名女婴,其男婴出生数置于102~107之间。
这就是说,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在所谓的正常值范围,每出生100名女婴,也必然会有2-7名男婴将处于无女性对应的状态。那么我们是不是该说,这2-7名男婴将来必然就是光棍呢?
照此计算,假如按中国每年新生1600万计算,按100:107计算,1600万中必然有827万男性、773万女性,那么必然有54万男性是没有当期女性与之对应,那是不是意味着这些男性必定就是光棍呢?不实行计划生育也依然保持年产生54万光棍每天诞生1369个光棍的情形,那是不是也说明不实行计划生育也是不好的吗?三、性别比失衡的动机和工具
空巢教主易富贤认为:
“其实性别比失衡的根源就是独生子女政策,生一个孩子有50%的家庭没有儿子,生两个孩子只有四分之一的家庭没有儿子,生三个孩子只有八分之一的家庭没有儿子。中国生一孩都是合法的,因此性别比基本正常,比如2000年生一孩的性比别为107.1。超生一个孩子,面临巨额罚款(3~6倍家庭收入),成本非常高,因此父母就选择性别了,2000年两孩的性别比151.9。超生两个孩子,罚款更重,性别比也就更高,2000年三孩性比别达159.4。”
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易富贤的计算实际上隐含了自己虚构的前提:
A、他认为所有家庭都希望有男孩。
其实这个假设是荒谬的,事实并非如此。易富贤不能给出有效证明以证实中国家庭都向往有个男孩。
B、他认为性别选择是计划生育的结果。
C、多胎是合法的。
但是这三个虚构的前提,恰恰不是计划生育构成的。按照易富贤的说法,生一个孩子是合法的,因此性别比基本正常,他给出了2000年的头胎性别比例。可见,易富贤承认,生一个孩子并不会影响性别比,那么为何二胎以上就会影响性别比例呢?原因在于有选择的动机和可以用以选择的工具。
如果没有选择动机——要男孩,那么生二胎和生三胎,乃至更多不会对性别比产生影响,因为无论生几胎,新生婴儿的性别概率都是1:1,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有专家早就指出:“约翰逊(StenJohanson)认为:如果只有那些生过第一孩是女孩的家庭才去再生育第二孩的话,这种决定所生子女数量的做法是否会影响出生性别比?统计上的回答是:不会。这是因为第一孩的性别不会影响第二孩的出生性别。此话断定了第二孩及其以上分孩次、分性别次序的母亲再育,完全与再育前母亲生过的孩次、性别次序史无关,其实质是坚持男婴或女婴的出生概率都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不变值,既不认为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升高为正当,也不认为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降低为正常。”(马瀛通、冯立天、陈友华、冷眸:《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2003)四、谁来捍卫女性婴儿的人权呢?
问题就发生在为何这些家庭要选择多生,为何要选择性别?
其实几乎所有读者都知道,选择的动机都来源于性别偏好——男孩偏好。没有这个性别偏好,那无需多生,也无需选择性别。而男性偏好恰恰源于“男尊女卑”的观念,其实质就是认为男性的地位应该比女性高,男性更符合家庭的利益诉求,于是,很多家庭选择生育和产男婴,而主动故意的杀女婴或将女胎流产,在这些人眼里,女性的地位何在呢?当他们将女胎流产的时候,他们的人性何在呢?还有资格跟计划生育讨要人权吗?那些女胎的权利在哪里呢?
新华社报道: 除了瞒报之外,还有运用B超等医疗科技选择性流产、引产,以及由于轻视女婴造成的较高的女婴死亡率及溺弃女婴现象。湛江市新生儿筛查中心技师蔡宗友认为,现代医学、遗传学技术的进步,正好为这些人提供了技术条件。羊水胎儿脱落细胞培养染色体核查、羊水胎儿脱落细胞X染色质检查、手指血杆状细胞鼓体检查等技术,均可早期鉴定胎儿性别,进行性别选择;用碱性溶液改善阴道环境则可提高男婴受孕比率。以B超为例,不少地方花万把块钱就可以很随便地买到一套B超设备,一些个体医生便借此敛财。
提起用B超进行性别鉴定,蔡宗友忧心忡忡,他和同事曾在广东雷州市的几家私人诊所,目睹个体医生从早到晚忙着为来自四乡八镇的孕妇们做胎儿性别鉴定。在茂名的一些小诊所里也同样存在着用B超鉴别性别的现象。
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1997年7月至今,在湛江市新生儿筛查中心进行疾病筛查的男女婴儿共有7万多人,其性别比高达147:100. (《重男轻女导致人口失衡 粤部分地区明显男多女少》http://www./topic/2004/xbph/xlym/1_003.htm)五、多生能改变性别比失衡状态吗?
甚至多生都不会升高性别比。假设多子女家庭等待一个男孩,那么当男孩出生,前面的女孩是增加女性数量的,会超过男性婴儿增加数量。由此,我们只能推断:改变性别比例的只有选择性生育。在人类没有广泛应用性别识别技术的时候,一些家庭会采用偷偷杀女婴的办法来选择婴儿,而当B超技术在中国得到广泛应用之后,选择性将女胎流产的办法则为二胎以上男婴出生提供了保证。自从B超在80年代中期传入中国之后,预先知道胎儿的性别成为很容易的事情,而我国人工引产不受限制,因此选择胎儿性别成为可能。从19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开始出现失调,进入1990年代之后失调越来越严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计划生育不是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
1、 计划生育不能给予家庭选择新生儿的动机,这个动机是早就在人们头脑中已经存在的。
2、 计划生育只能约束家庭生多少,并没有约束家庭选择性别;
3、 即使人口政策允许人们多生育,那么依然无法阻止人们选择性生育。假如一个家庭连续多胎都是女性,那么他依然会设法等待下一胎为男孩,或者以流产为手段来选择性生育男婴。国外的经验也证明,性别鉴定是许多想生男孩者的首选:印度的生育控制并不严格,到21世纪初印度妇女的总和生育率还高达3.0以上,但选择性生育已使印度在2001年出生性别比出现偏高的问题,一些地区甚至出生性别比达到125的严重程度。说明即使外部条件允许,那些有强烈男孩偏好而又不想多生的人们,并没有选择通过多生(牺牲数量偏好)来达到生男孩的目的。
既然如此,在我国,通过改变生育政策、放宽对生育数量的限制来达到降低出生性别比的办法是不可取的。(节选自雷洪、石人炳《湖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综合研究》,http://www./client/menu/show.asp?id=5027)六、二胎试点能证明计划生育导致性别比失衡吗?
易富贤经常举出山西翼城、甘肃酒泉、河北承德、湖北恩施等例子来证明实行二胎试点城市性别比是正常。所以他得出结论:只要计划生育被取消,不处于计划生育人口控制下,性别比就一定是正常的。言下之意:一旦计划生育控制,必然导致性别比失衡。
可是,第五次人口普查许多城市的性别比并没有失衡,例如:
唐山市 106.8,张家口市 106.2,包头市 106.1,乌海市 102.9 ,
呼伦贝尔盟 105.8 ,兴安盟 104.9 ,乌兰察布盟 105.1 ,
巴彦淖尔盟 105.9,阿拉善盟 104.8 ,大连市 107.4 ,
抚顺市 106.9 ,丹东市 107.1 ,白城市 107.8 ,齐齐哈尔市 107.8 ,
鹤岗市 106.0 ,双鸭山市 106.2 ,伊春市 107.6 ,七台河市 107.1 ,
黑河市 104.7 ,苏州市 106.6 ,南通市 104.8 ,镇江市 108.8,
杭州市 108.7 ,嘉兴市 102.9 ,湖州市 104.2,绍兴市 107.5 ,
舟山市 102.5 ,黄山市 106.2 ,贵池市 106.7 ,宣城市 107.8 ,
青岛市 107.2 ,淄博市 108.0 ,东营市 108.1,烟台市 107.2,
泰安市 108.5,威海市 106.7 ,莱芜市 107.8 ,宜昌市 106.2 ,
成都市 106.9 ,攀枝花市106.7 ,绵阳市 107.7 ,广元市 107.8 ,
乐山市 107.3,眉山市 106.3 ,雅安市 105.6 ,昆明市 108.0 ,玉溪市 105.9   (资料: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国婴幼儿(1岁至4岁)性别比/laiba/CommMsgs?cmm=27320&tid=4246143)
请注意,我们列举的城市都是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城市,东西南北都有,有大城市也有小城市,有沿海城市,也有内陆城市,具有很高的代表性。我们感兴趣的是,这些城市同样执行计划生育,那为何他们的性别比能保持较低的水平呢?假如计划生育是导致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那么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会表现出性别比失衡的状态,可是在这些城市都没有发生。足以说明计划生育并不是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
我们继续设问,假如计划生育是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那么计划生育只要继续执行,那么性别比就应该一直保持高位状态。不是吗?但是,请看:
我国新生人口性别比从2006年起有统计,分别为.
2007年为120.22;
2008年为 120.56 ;
2009年为119.45;
2010年 118.06。
计划生育一直在执行,但是性别比却能由高转低,再次证明计划生育并不是造成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如果说计划生育对性别比失衡有人口控制方面的责任的话,那么对性别比失衡的危害不够重视,对性别鉴定的立法和惩治力度不够是比较明显的问题。七、性别比失衡的经济文化根源
傅端林,伍彬认为:“许多农村地区,由于生产力落后,生产和生活主要还是靠体力劳动,很多重体力劳动需要男性承担,人们把发家致富的希望都寄托于男性。”(傅端林、伍彬:《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危害及对策》,2009)马龙生认为:“尽管在就业问题上,立法、行政都有性别歧视、孕产歧视的禁令,但是女性怀孕生子休假,对工作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即使法律有不许借此开除女职员的硬性保护。但公司的损失怎么办?没人补偿损失,我还能永远自已吃亏吗?这样,就形成了“完全市场化——企业利益导向——用人性别歧视——生育重男轻女——男女比例失衡”这样一条完整的因果链。”(马龙生:《以利益导向机制求解性别比失衡》)
河南社区研究中心和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的一个联合调查显示:
1、对于为什么一定要生男孩的问题,被调查的农民回答说,农村家庭最重要的事情是家庭生产、养老送终和传宗接代。为什么人们仍然认为“养儿防老”?村民回答:因为女儿要出嫁,是“别人家的人”,父母只能选择与儿子一起生活,依靠儿子养老送终。
2、传宗接代都传什么?传姓氏、传家产、传家族势力和家庭的传统性,其中,姓氏、家产和家族势力关系到家庭的存续与壮大。在农村99%以上都是随父姓。可能我们觉得姓氏只是一个符号,但是农村中姓氏被认为是家庭延续的象征,如果没人传姓了,这个家庭就等于灭门了,不会有人传家谱,就绝户了。绝户和断子绝孙在农村是骂人最狠的话。家族势力在农村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三个儿子可以等于一个派出所,可以多分宅基地和责任田。另外,在选举中也有重要的作用。那么传给谁?都是要传给儿子。
3、女儿是要嫁人的,不能养老送终,不能壮大家族,所以女儿对家庭的价值就降低了。因此,生儿子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是成为农村家庭的必须。所以我们说从夫居不仅仅是习俗,而是体现了男主女从这样一个社会地位的婚居制度。这就涉及到资源分配的问题。
4、一个家庭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男孩女孩,让他们去贴,宅基地、营养品、参与社区管理、读书和家庭财产继承,这些都给谁。我们的问题就是谁优先,谁的利益受到忽视,这种忽视给家庭、给社区带来什么影响。结果清一色是给男孩的,几个村庄的调查全部都是这样。在教育方面,当只有一个读书机会的时候给谁,男孩,没商量。在健康方面,它的表现就是女婴的死亡率比较高。
5、土地、房屋以及参与社区建设,在这个资源分配过程中,女性的价值被进一步贬低。我们可以看到,性别比失衡的背后是性别偏好,性别偏好的背后是性别不平等。但是对于这一点,我们的家庭、社区、甚至社会制度方面还是一个盲区。
6、我们的资源分配一直是按照从夫居的假设来进行的,强制性的男婚女嫁。比如分宅基地的时候,一个男孩一个宅子。女孩是没有宅基地的,它的前提就是女儿要出嫁。土地也是这样。因此,在我们调查的几个县里,男到女家比例非常低。另外我们也考察了一些小康村,那里经济发达,但仍然是男婚女嫁,仍然是女孩要嫁出去。我们的政策在这里是盲区,认为男婚女嫁是一种习俗,是天经地义的,不存在性别问题,所以我们的政策默认了性别不平等的规则。(梁军: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原因分析 , 16:37:20 学习时报 ,/content//content_665820.htm)
这个调查从一个局部反映,在中国男尊女卑实际上渗透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男性的地位普遍高于女性,引导人们选择生育男性婴儿。映证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杨菊华的观点:“根子在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在许多人眼里,生男生女,是继嗣问题,也是‘面子’问题。一些家族、宗族观念严重的地区,生男孩意味着家族香火不断,有了儿子的妇女可以免遭家人‘不争气’的指责。‘生育观上的男孩偏好,还是女性弱势地位问题。”杨菊华分析,目前,我国妇女除了教育程度增长的幅度基本赶上男性外,其它指标都明显落后于男性。(/fad_wedding/content.php?ID=48280&pageID=2)
一些学者提出:在目前经济发展不够充分、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的旧思想、旧观念还有着广阔的市场。 在经济条件和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好的城市,男女比例或许可以较好地控制。但在经济落后、社会保障制度几乎为零的农村,要想改变性别比例高的现实,短时间内难以奏效。而农村性别比例远远高于城市,就会造成城乡差别的继续扩大,进而为解决城乡二元结构这一影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带来困难———这是持续走高的性别比例带来的深层次问题。(王攀:《城乡二元结构是性别比失衡的深层原因》/cysc/zgfdc/csgh//t25140.shtml)八、如何治理性别比失衡
性别失衡的关键在于性别选择的动机,B超等性别选择的工具也是服务于这个动机的,因此,消除性别失衡的关键也就在于消除性别选择的动机。
一旦动机消除了,那么人们也不会使用B超进行性别选择。在于性别选择动机的存在和选择工具的应用。性别选择的动机决定了性别选择,也就决定了性别比的失衡,如果没有选择,那么生育按自然性别比例发生,必然是处于适当值域中波动,不会发生大的失衡;作为选择的手段,B超等性别选择工具的使用也是助长性别失衡的原因,因为没有选择工具,动机则无法发生作用,性别比就不会失衡,而一旦选择工具发生作用,性别比就失衡了,这被80年代以来的B超技术逐步在我国由发达地区向不发到地区普及,性别比的逐步失衡的同步性发展证实。另外,我们也必须看到,法制不完善也是造成性别选择泛滥,性别选择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也是造成性别比失衡的重要原因。
世界银行研究员Das Gupta Monica长期以来关注公共政策对性别选择行为的影响,她向记者表示,性别选择行为的根源在于现代化之前的家庭和政治系统导致的强烈的生育男孩动机。一种治理策略是限制性别选择技术,但这难以操作;另外一种治理策略是创造条件改善女孩的生存环境、提高女性的价值、实现性别平等,进而减弱性别选择的动机。(朱羿、王安丽:《实现性别平等是解决性别比失衡的关键》.cn/micro-reading/dzh//content_4178080.html)
韩国的经验给我们深刻的启示:
20世纪80年代,韩国的出生性别比出现失衡,并且逐年攀升,到1990年达到116.5的最高峰,为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问题,90年代以来,韩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弱化了韩国妇女的偏男生育意愿。
一是立法以禁止歧视。
首先,韩国政府于1995年12月制定《妇女发展法案》,用于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实现法律面前性别平等的原则方面的基本责任,以此来推动性别的平等以及妇女在各个领域的发展。其次,韩国为反对性别歧视、提高女童和女性地位而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其中包括:①《男女平等雇佣法》;②《母子福祉法》;③《婴幼儿保育法》;④《平等就业法》;⑤《禁止男女差别法》;⑥《性别歧视预防与救助法》;⑦《援助妇女创办企业法》;⑧《惩治商业性性交易和保护受害者法》;⑨《家庭暴力特别法》;⑩《性暴力特别法》。此外,1990 年韩国修改了《家庭法》,内容为女性也可以成为家庭的户主。2001年韩国修订了《男女雇佣平等法》、《劳动基本法》和《雇佣保险法》等母亲保护三法,努力消除阻碍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障碍,出台拓宽女性就业渠道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建立积极反映两性平等观点的劳动制度和工作环境。
二是设立政府专门机构以促进性别平等。
韩国于1983年成立了韩国妇女发展机构, 日又成立了性别平等部,又称女性部。其前身是1998年成立的韩国总统府妇女事务特别委员会。性别平等部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协调政府级的性别政策;进行性别分析和评估;消除性别歧视,根除对妇女的暴力;调查和纠正在就业、教育、资源分配、设施和服务中的性别歧视;发展与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关系。韩国的性别平等部得到了政府财政预算的有力支持,每年预算额度不断增加。2003 年,韩国成立了直属于总理的妇女政策协调委员会,负责性别平等政策的制定和修订。
三是运用法律手段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和堕胎。
韩国颁布了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和堕胎的法律,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先对医生进行培训,明确规定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对于利用B超做胎儿性别鉴定者,发现后罚以重金,吊销医生执照或停止医疗机构执业。
四是形成全社会关注女性的氛围。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韩国为提高女性地位、形成全社会关爱女性的氛围做了一系列努力。在学术研究方面,韩国的妇女研究和性别研究在亚洲比较突出,韩国高校中的妇女研究和性别研究比较普遍,韩国民间妇女组织的研究和交流氛围也比较浓厚,韩国一些女性高级官员有妇女研究和妇女运动的背景。在就业方面,女性就业率大幅提高,2001年,韩国政府大约拨款380万美元用于鼓励女性创业,鼓励措施包括开办培训基地、提供培训以及举行研讨会。在参政方面,韩国女性政治影响力也趋于上升,数位女性担任内阁部长。在教育方面,韩国将男女平等的思想体现在学校课本及课程中,从小培养人们的性别平等意识。(潘嘉:《韩国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经验与启示》,学习时报,.cn/xxsb/txt//content_8799811.htm)
2004年,韩国的性别比降至10 8.2。2007年,韩国新生儿男女比例为106比100,性别比达到106.1,自1982年(106.8)以后首次达到正常性别比(103-107)水平。”(《朝鲜日报》报道,/site/data/html_dir//23.html)
韩国的性别比失衡治理的经验表明,性别比失衡是可以控制的,只要提高妇女地位,彻底消除男尊女卑的社会经济基础,那么性别选择的动机就会逐步消失,性别比失衡就会逐渐得到遏制。我看电影《光棍儿》  “改革开放了,农民都富裕了”!这句让人激动让人奋进的口号在30多年来一直激励着发誓要通过改革开放走向富裕的中国人!  在2010年,一部《光棍儿》横空出世,让好多人突然惊呆了!什么?这就是中国农村?这就是通过改革开放富裕了的中国农民?顾家沟,这个在张家口万全县的小小村落,在年青导演郝杰的写实主义的镜头前,如此赤裸裸地展示在到处是才子佳人、精英靓女的荧幕里!落后、愚昧的写真,与这个时代的繁华凸显的那么格格不入!  导演郝杰通过《光棍儿》告诉我们,在华夏大地上一直有两个中国,一个就是所谓的上流中国,他们流光溢彩,灯红酒绿,踌躇满志,意气飞扬,过着富足、无病呻吟的日子。一个所谓的下流社会,为生存和基本的生活奔波,在痛苦地呐喊!光棍儿无疑就是底层的底层!他们由于贫穷,娶不起媳妇或者不能在失去老婆后再娶一个,成为了社会底层贫困农村的底层――光棍儿。  导演郝杰通过《光棍儿》告诉我们,我们记忆中毛泽东时代的那个欣欣向荣的广阔天地不复存在,有的只是千年的愚昧!  每一个在北方农村出身的人,只要他们仍然还经常回农村看看,就应该知道,顾家沟就是真实的中国北方农村!高楼大厦内的哪些人们,特别是拥有两套以上楼房的人们,如果你不相信有这样的农村,完全可以到离开北京100公里的任何一个山区农村去看看。  改革开放后,这两个中国的距离越拉越大!完全可以这样说,农村改革失败了!  也许,改革的一些目的达到了!贫穷的农村为城市的资本提供了世界上最廉价的劳动力。而且,这些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存在,成为了资本直接威胁城市小市民的最有理、最有力的武器!  正是由于电影《光棍儿》用写实的手法,表现了中国北方农村的真实情况。这部电影才不被既得利益者所欣赏。但由于电影里有一个镜头有马恩列斯毛的画像,不管导演如何用意,反正西化派们可以把这个镜头解读为落后的原因是社会主义造成的,因此,这部电影也没有从网络上消失。  这部电影向每一个关心中国前途的人们质问:中国何处去?  我突然想起日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男性-68685万,女性-65287万,改革开放后计划生育已经造成男性多于女性3千四百万!  再过20多年,会不会在“跟我造反,就会娶个老婆” 这样的口号下从全国各地聚集起3400万大军?  不同的人眼里有着不同的《光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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