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检察院写离开本地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写?

向检察院写申请不批捕书面材料怎么写_百度知道
向检察院写申请不批捕书面材料怎么写
我有更好的答案
没有这个文件格式,也没有必要写,因为写这个不管用。
直接写明你的要求和理由就行了。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检察院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发布时间: 10:50:50 &&&
摘要: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吗?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欢迎阅读:
网友咨询:
我叔叔被刑事拘押了,我们家人能为他申请取保候审吗?作为家属,我们要怎么帮他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直通车刑事律师答:
犯罪嫌疑人家属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除他本人有权提出申请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羁押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诉讼的任何一个阶段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哪个机关决定拘留或者批准、决定逮捕,就应当向哪个机关提出。在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应当提供情况,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理由。这样,便于司法机关在考虑或者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根据其各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判,作出决定。当然,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并不意味着申请一经提出,司法机关就必须同意其取保候审。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应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决定原羁押强制措施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
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
1:申请人:&&&,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身份证号码:&.。
因涉嫌xxxx罪,于xxx年&月&日被x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XXXX一案,于XXX年&&月&&日被&&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
3: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单位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XX区公安局
  申请人:   年月日
1、案件的性质并非严重。
2、如果是偶犯,应注明。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时的表现较好。
4、犯罪时的年龄
5、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
6、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涉嫌刑事案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可以委托办理取保候审。【法律直通车为您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服务导航
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吗?家属取...
一般是有效的
在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谁给你证明?或者你说的证明是什么?
请问你孩子几岁了,你们两个的经济状况各..
这种情况一般只能私下解决,除非您有其他..
一般如果没有交房入住的话,物业费不该有..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热图·散咵
查看: 3827|回复: 10
本帖最后由 老吴- 于
20:25 编辑
& && &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如果认为确有错误,向上一级或者同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后,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当然,提起再审申请依法均有时间限制,如果不遵守规定没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权利可能不会启动再审程序。其实申请再审依法并不收取诉讼费用,所以没有必要担心交不起钱的问题。如果没有经过申请再审的前置程序,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可能也会不被受理。& && & (文书实例)
民事案件监督申请书
& && & 申请人(原审原告):吕×,男,1987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0036。身份证住址:湖北省随州市西城办事处×××××号,电话:155××××5279。& && &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随州市曾都区东城×××××中心。& && & 负责人:唐××,电话:138××××5549。& && &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为不服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3)鄂曾都民初字第00823号民事判决,申请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特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 & 申请监督请求:& && & 1、请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都区人民法院(2013)鄂曾都民初字第0082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抗诉,由二审法院依法判令撤销原审民事判决,改判双方履行有效房屋买卖合同、由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如因无房产证在受教育、就业等方面多交的费用以及主张权利而致的各项损失);& && & 2、鉴于该案在法院判决后,现位于曾都区××××四楼4-1房屋已经被拆迁灭失,因此为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已不可能,依法改判被申请人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支付逾期利息54492.75元(自日至日);& && & 3、依法改判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事实和理由:& && & 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购房协议,双方于当日交付购房款合计50000元且同时交付房屋。协议约定申请人所购房屋享有百分之百产权,并约定由被申请人保证为申请人办理好房产证。然而被申请人一直未为申请人履行办证义务。申请人无数次催促被申请人履行协议为申请人办证,但被申请人至今在长达14年之久均以各种借口不予办理。& && & 由于被申请人违约,导致申请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致使申请人及亲属在就读、就业和其他等方面带来严重影响。& && & 2013年5月,申请人为此向原审法院提起一审诉讼,并提供购房协议、购房款收据、双方主体适格等证据和违约金计算的法律依据。要求一审法院判令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被申请人履行为申请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义务,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判令被申请人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由被申请人支付逾期利息54492元。& && & 一审诉讼后,现涉诉的房屋已经因拆迁而全部灭失。& && & 日,申请人收到一审法院成文时间为日的(2013)鄂曾都民初字第00823号民事判决书。& && & 原审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原告已按合同约定足额交付被告购房款,被告亦已将房屋交付原告居住使用至今,因房屋系不动产,依法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房屋使用权证》是所有权人取得物权的法律标志,作为被告应当依约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照,但鉴于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已书面通知随州市房产管理局,暂停办理该区域内的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而本案涉诉的房产属于该棚户区改造范围,原告请求再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已不可能,亦无必要,该项诉请本院不予支持。原、被告签订的购房协议仅约定办好房产证,但没有约定办证费用的负担,也没有约定违约金,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无合同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有效。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请。& && & 针对上述原审判决内容,申请人对确认购房协议有效的部分表示认可。但对于驳回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办理房屋产权证义务、支付逾期利息54492.75元的请求表示不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该是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至于申请人要求义务人履行办理房屋权证义务是不是“已不可能”或者“亦无必要”,那是在将来执行阶段应做的事情。而不是在案件审理期间所该考虑的问题。因此,该判决不但认定的部分事实错误,而且适用法律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 & 一、原审判决认定“随州市房产管理局暂停办理该区域内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事实错误且缺乏证据和法律依据& && & 该判决书虽然确认了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有效、被申请人应承担依约为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照责任,但是,其中又认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已书面通知随州市房产管理局暂停办理该区域内的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进而对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诉请不予支持,该说法不但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且无法律依据。& && & 首先,原审判决书中关于所谓“已书面通知随州市房产管理局暂停办理该区域内的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的说法,在一审整个诉讼中均未得到任何证据证实。故,没有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 & 其次,如果不是以政府名义署名通知,“×××××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作为临时机构,没有政府的委托或授权证据,“社区指挥部”无权对外行使政府职权。所以其“书面通知”的效力无法律依据。& && & 再次,按照日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也只是要求“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并不是如原审中所称“通知随州市房产管理局暂停办理该区域内的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而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手续与在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不论是行为主体还是办理内容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申请人在诉请中要求办理的是已经取得合法产权的证照,而不是在征收范围内建设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 & 另外,无论涉诉的房屋将来是否由有关机构改造或者被拆迁,履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是房产管理局的法定义务。不以房屋是否拆迁而否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取得物权的法律事实。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屋登记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受下列情形的影响:(一)房屋灭失;(二)房屋登记行为已被登记机构改变;(三)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或者房屋登记证明作为定案证据采用。”从此说明,即使房屋灭失依法也不影响房屋登记行为。否则,登记机关势必成为行政诉讼主体而承担责任。即使拆迁,具有产权证照与未经依法登记办证的房屋法律地位不同,补偿也有差异。& && & 二、原审判决认为申请人交付购房款为46000元事实错误& && & 申请人在日与被申请人签订购房协议当日,向被申请人交付购房款合计50000元。此款数额和交款时间不但在协议中已经表明,而且从购房款收据中得到印证。但在原审判决书中却表述为“并于当月30日交付购房款46000元”。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 & 三、原审判决未能正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适用法律& && & 原审虽然在判决书中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但其规定的内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该条款并不是违约方的免责依据。原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内容恰恰与该法律条文的精神相悖。故,原审未正确适用该法律。& && & 四、原审判决引用失效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适用法律错误& && & 本案案由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是履行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被申请人承担未依法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而房屋改造拆迁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与本案没有联系。况且一审诉讼当时本案的涉诉房产并未已经改造拆迁。原审判决在适用法律时偷换概念且适用的是已经过期失效的法规。如,在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时故意混淆“拆迁”与“产权登记”的关系。有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与“随州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而适用的该条例已经明确被国务院日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而废止。& && & 日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 & 本案的起诉时间是在2013年5月,按照原审判决书的表述,“×××××棚户区改造建设”也是发生在2013年。然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时间是在日。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而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失去效力。说明原审判决故意适用已失效的法规错误。& && & 五、原审判决对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 & 申请人在本案一审起诉时,已经提供了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作为被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的适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 该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 本案涉诉购房协议的签订时间为日,购房款为50000元。依照上述规定从90天后开始计算,违约期间自日至日,时间达13年半。& && & 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号):“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 & 另外查历年人民币贷款利率变动表确定:1999年6月年息为6.21%。因此,即使不计算复利,罚息按贷款利率下限30%计算,被上诉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利息计算数额为:50000元(已付购房款总额)×6.21%(年息)×(1+30%)(罚息利率)×13.5(年)=54492.75元。& && & 以上司法解释为本案计算被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对具有适格的合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尚且适用,对于没有任何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在判决中更应施以严格的惩罚性措施,不可能让没有合法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被申请人比合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适用法律方面更具有优越性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原审却声称“没有约定违约金”,申请人“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无合同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违反法律规定。& && & 申请人更不能理解的是,在诉讼中作为一审被告的被申请人自己尚未提出辩解和答辩理由,而应作为中立的一审法院,将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所应做的事情却给包办了,从而作出错误判决。& && & 综上所述,申请人在一审诉讼中的诉请合理,提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正确、充分。由于被申请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 & 为此,特提请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 && && && &此致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附:& && & 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 & 2、原审判决书一份;& && & 3、证据:购房协议、购房款收据、违约金计算依据和法律摘录;& && & 4、申请人在日提交上诉状及当日的特快专递回执,但原审法院一直未依法转送二审法院予以处理;& && & 5、日申请人向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民事再审申请书》一份、特快专递回执及快递查询单一份,证明申请人已经依法履行了申请再审程序,但法院在法定期限未依法处理。& && & 附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摘录(略)
关于民事案件监督申请的补充情况说明
& && & 申请人(原审原告):吕×,电话:155××××5279。& && &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随州市曾都区东城×××××中心。& && & 负责人:唐××,电话:138××××5549。& && & 因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不服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于日送达的(2013)鄂曾都民初字第00823号民事判决,曾在日法定的期限内依法向原审法院邮寄了民事上诉状转交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二审法院一直未依法进行二审审理以致原审判决生效。为此,申请人又于日向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了民事再审申请书,请求二审法院再审纠正。然而二审法院在法定期限届满未提起再审。于是,申请人不得已于日依法向贵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法律监督。在提出监督申请的同时,申请人提供了分别向原审法院和二审人民法院邮寄民事上诉状和再审申请书的特快专递回执和快递查询单等证据,证明申请人已经依法履行了上诉和申请再审程序,但法院在法定期限未依法处理。& && & 申请人除提出上述情况说明,另外就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售房主体以及违法进行房产开发经营问题作以下补充说明:& && & 原东城×××在未进行房产开发时,该单位只有一楼一层两套房屋供本单位两户员工居住。1999年出售涉诉房屋之前,东城×××看到搞房产开发对外出售商品房非常赚钱,当时的临时负责人为了营利,便在原房屋基础上加盖了五层一共十套房屋全部对外出售。& && & 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按说,根据此规定,被申请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定义为房产开发企业应该无疑义。但是其明知如果要想成为真正的房产开发企业,必须得具备该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所以其为规避法律而不被发现受到追究,从开始就一直在故意弄虚作假。& && & 如,被申请人为达到建房目的,在1998年期间伪造了《关于扩建干部职工住宅楼的报告》等虚假文件。在房屋建成之后,又以当时商品房的价格全部对外出售房屋。为使违法行为不被暴露,售房时造成集资建房假象,本来该房屋是在建好后作为商品房出售,但为掩人耳目,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签成是“集资建房协议”,使人第一误认为是集资建房,第二误认为购房者是内部职工。& && & 然而真实的情况是:购房人既不是集资建房,更不是内部职工。& && & 如,申请人出生于1987年12月,在购买房屋当年仅11岁余。根本不具备当一个职工的年龄,不是被申请人单位职工。其次,申请人的父母常年在长江航运公司工作,也不是被申请人单位职工;另外,作为申请人当时的监护人的外公、外婆均已60、70岁高龄,更不是被申请人单位职工。所以说明申请人与内部职工没有丝毫联系。& && & 以上事实说明,被申请人当年向社会销售房屋并按照商品房价格收取价款,显然是进行房产开发的企业无疑,至于其是否具备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应该规定的资质条件则另当别论。如果不具备法定条件,则说明其行为更具违法性,更应受到适当处罚。不能因为其不具有合法的房产开发资质而否认其经营房产事实逃避违约责任。& && & 原东城×××作为房产开发经营主体,不同于民间二手房屋买卖。其违法经营行为理应依法受到我国行政、民事等法律的严厉追究。& &&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 倍以下的罚款。”&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按照该法律精神,被申请人作为房屋的出卖人,理应适用该司法解释受到法律约束,按照该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 关于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如何保护购房人利益、制裁恶意违约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七点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 & 为此,申请人在提起监督申请的基础上提出本补充情况说明。& && && && & 此致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7月××日
附:& && & 1、东政发[199×]××号文件,用于证明原东城×××提供虚假《关于扩建干部职工住宅楼的报告》骗取批准文件建筑房屋;& && & 2、原东城×××利用其他公章冒用随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伪造“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进行房产开发。
好久没有看到老吴了,问好!
好久没有看到老吴了,问好!
游子好,也很想你!身体不方便。
游子好,也很想你!身体不方便。
祝早日康复,随州网的老朋友们都很想念你!
本帖最后由 老吴- 于
21:21 编辑
祝早日康复,随州网的老朋友们都很想念你!
谢谢大家!其实老吴除了你们大家的抬爱,好像并不怎么受欢迎,因为我的帖文经常刺到了很多人的痛处。尽管如此,我在本论坛这里的文字从来未被删除,而我们随州的其他论坛也有不接受我的帖子的。
好东西,学习下!
请问你在哪执业?
老吴呀!又在做好事了呀!赞!
上次有个单位说因为开听证会要出钱请摄像,我推荐你,不知有没有人和你联系?&
游子好,也很想你!身体不方便。
谢谢老吴!虽然没有联系我!但你的一片支持心意我非常非常的感谢!
Powered by:┊┊┊┊┊┊┊┊┊
┊┊┊┊┊┊┊┊┊┊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领导党,领导着中国人民向新世纪新时代前进。有幸成为一名党员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被党认可,被党信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入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写入党申请书,怎么样使你的入党申请书更加真诚更加有吸引力,小编向您小小地推荐一家优秀的网站—出国留学网(/rudangshenqingshu/),在那里有许多优秀的被认可的入党申请书,我相信会值得您的信赖。
来市检察院工作快一年时间了,在这一年里,在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在...
敬爱的党组织:
2012年3月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经过党组织的批准,我光荣的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时光飞逝,转眼两年时间将过,在这两年中,我完成了从一个在校园里无忧无虑的学子到一个在单位里忙忙碌碌的工作者的转变。两年时间不长,但我学到了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业务知识,当然主要得益于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和同事们热情帮助,通过党组织的教育,通过我自身的学习,我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的信念,我对当前从事的事... [
敬爱的党组织:
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从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中,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
尊敬的X科学院党组织: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郑重地向党组织提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句话在我心中久久埋藏,也是我长久以来的向往和追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我国的经济文化落后的现实决定了我国正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我国的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 [
敬爱的党组织:
记得高中时,我因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被党组织批准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而兴奋欢喜过。还有一年前,被党组织接受成为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许下承诺的庄严与骄傲。转眼之间,我已经在党组织的教育与培养中生活了一年。今天,是考察期结束的日子,因此,我正式向党组织提出个人入党转正申请,希望党组织对我进行严格的考察,审核我是否具备了一名合格党员应有学的习素网质。
成为预备党员以来,我无时无刻的不感受到来自党组织的关怀与教育... [
尊敬的党支部:
我是日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到日预备期结束。现将我的入党转正申请报告送上,希望党组织能够批准我的转正申请,请审查。
入党一年来,我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下,在支部党员的帮助教育下,无论政治上、思想上都取得了较大进步。特别是通过参加党内一系列活动,不但加深了我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更增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从而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要解决思... [
尊敬的党组织:
XX年2月22日经党组织批准,我实现了梦寐以求的愿望,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现在我的预备期已满一年,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七条规定,我郑重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申请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一年来,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在支部党员的悉心帮助下,通过一系列的理论知识学习和活动,我的政治、思想水平都有了很文章来源申请书网大提高,也增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更进一步的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 [
尊敬的党支部:
我被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已满申请转正。
我成为预备党员之后,在党组织严格要求下,在支部党员的帮助教育下,无论从政治上还是在思想上都有很大的提高,特别是通过参加党内的一系列活动,学习党的光荣传统,加深了对党宗旨的认识,增强了自己的党性,进一步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
这一年多来我的收获很大,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了共产党员必须把共产党员远大... [
敬爱的党组织:
2011年2月,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至今已近一年。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七条之规定,在我的预备期届满之际,我郑重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请党组织根据我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接纳我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在接受党组织考察的一年期间,我戒骄戒躁,不断注意提高自身修养,在各方面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思想,学习,还是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下面,我将就自己一年来的表现... [
尊敬的党支部:
我是 年 月 日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到 年 月 日预备期满。为了使党组织如期研究我的转正问题,现将我的转正申请送上,请审查。入党一年来,我在党组织严格要求下,在支部党员帮助教育下,无论从政治上,还是从思想上都有很大提高。特别是通过党内一系列活动,学到了党的光荣传统,加深了对党的宗旨的认识,通过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增强了自己的党性,进一步认识到做一个合格的**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要解决... [
尊敬的党支部:
我对党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少年时代,在父母的言传和老师的指导下,我幼小的心灵萌发了对中国共产党的敬慕和向往。虽然我现在还只是一名共青团员,还没有系统地学习党的历史,但自升入中学以来,我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学习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为人正派,并力争用自己的特长为所在集体服务。在2010年到来之际,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再一次郑重提出诚挚的申请: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 [
尊敬的党组织:
在党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于x年1月25日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作为预备党员的这一年来,我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进入社会工作后,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为契机,我在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我的预备期已满一年,现申请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为了便于党组织对我的考察,现将自己一年来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如下:
一、努力掌握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政治素... [
敬爱的党支部:
离转正的时间就快要到了,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不断激励着我,成为我工作、学习、生活的动力,回想着自己被支部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的激动时刻,让我感觉到有了一种新的归属感,在这个充满温暖,充满力量的集体中,我不断成长。在这段时间里,经过党的教育、培养,我更加深刻地领会到我们党的进步性、先进性和代表性,从心里感觉到自己整个人的思想觉悟提高了、视野广阔了、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增强了。
现将我近段时间的... [
敬爱的党组织:
我于200x年x月x日被党组织批准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这一天是我终身难忘的日子。这一光荣称号一直激励着我,成为我工作、学习、生活的新动力。在这一年里,我有了一种新的归属感,在这个充满温暖,充满力量的集体中,我不断成长。在我的预备期届满之际,我郑重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转正,并将我入党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作个汇报。
红花只有绿叶的衬托才会显的更加鲜艳,鱼儿只有在辽阔的大海才能随意畅游,一年来我很... [
敬爱的党组织
转眼间,已经快一年了,我也到了转正的时候,在此我郑重向党组织递交我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同时汇报一下我在这一年中的学习工作情况,希望党组织能接受我的申请。
自从日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来,在党组织的入党申请书范文严格要求和支部党员的无私帮助下,经过自己的积极努力,在政治思想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特别是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学到了党的光荣传统和作风,加深了对党的宗旨的认识,增强了党性,进一步认识到做一个... [
作为预备党员,在此期间,我严格律己,努力掌握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了自己的态度. 同时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时刻为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而准备着!
敬爱的党支部:
x年x月x日,经党组织批准,我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一年来,我在党组织团结求实、温暖友爱的大家庭中亲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团结奋斗的快乐。在这一年中,我始终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 [
敬爱的党组织:
我是信息工程学院信息x班的一名预备党员,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已近一年。一年之中,我戒骄戒躁,不断注意提高自身修养,在各方面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思想,理论,还是行动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基于此,我向党组织郑重的提出了转正申请。
我们党自1921年建党以来,走过了一段艰难的风雨历程,时至今日,我们党日益茁壮,是历经了几代党员的艰苦创业,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党的组织,成为我们的一分子。不可否认,这之中也有极少数投机分... [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由此可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如果想加入中国共产党就必须写入党申请书,可是该怎样写入党申请书呢?下面出国留学网入党申请书频道的小编和你分享了入党申请书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进入/rudangshenqingshu/。
敬爱的党组织:
2xxx年**月**日,是我终身难忘的日子,经党组织的批准,我实现了梦寐以求的愿望,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
我们推荐访问:
本页生成时间为: 20:06:2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