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哪些著名的书出版时间是哪天所愿优先出版是什么意思

  楼主注:《烂尾楼的名字叫春天》是我在当记者那些年每天跑稿子之余零散写下来的。我原本是想以一个特殊的外来人口聚居地,来展示城市深处有尖锐冲突感的人和事,写一组可爱而有趣同时也令人伤感一组人物故事,他们总在我脑中和眼前来来回回地晃动和闪现,令我有点不爽。后来,我慢慢把它写了出来,也就爽了。  后来承蒙《钟山》和《读者》不弃,将一部分发表于他们的杂志上,这让我有信心将它们顺利写完。最近,由北京麟麟传媒尚书房与江西高校出版社联手将此书出版,新书到了,我很高兴,在这里将它们陆续帖出来,供有兴趣的朋友读着玩。    引子  像许多别的烂尾楼一样,“春天花园”座落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据说最初是要建CBD办公公寓的,不知什么原因停了下来,一停就停了差不多十年。  最初,建筑公司对收款和复工还抱着希望,设了留守处,留了十几个人和部分建筑设备。后来,随着希望的减小,留守处也逐渐变成留守组,并最终只剩下一老一少两个民工。最初,建筑公司还要发些工资,虽然不多,但维持基本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但后来,公司因为改制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基本上忘记了这一座把他们拖垮的烂尾楼,进而彻底断了他们的工钱。两个人想走,但被拖了两年工钱,不知该找谁要,心有不甘。就在那里展开生产自救,在空地上种上蔬菜并从周围小区里拉来泔水喂猪。周围打工的人们,也发现这座未竣工的大厦虽然样子不好看,但却能遮风挡雨,而且不用从三环路外往城里来回跑,就自发跑进来,拉起布帘或用纸箱做成墙,开始在这里生活。  老民工和小民工起初想驱赶,但架不住来的人太多,要么是太可怜不忍心赶,要么是太凶恶他们不敢赶,干脆做顺水人情,让他们住下,并和他们“约法三章”:  一、每人必须缴住宿费,一个月20元,水电费5元。  二、不允许私拆楼里的任何木材、钢筋和扣件、电线拿出去卖废品。  三、不允许在这里干打架、吸毒和卖淫等有可能让大家都住不成的事情。  这几条,住客们都无条件地同意,于是,这座烂尾楼,就成了一群外来打工者的聚居地,一个不折不扣的都市小部落,形成一个与几十米之外繁华都市完全不相干的小小世界,一个个有趣或无趣,快乐或忧伤的故事,便在这里上演开了。  第一个故事:大当家和他的儿子  因为担着管理的名义,守工地的两个民工被大伙叫作当家,老的叫大当家,少的叫二当家。  大当家年近五旬,但看起来更老。他的脸像在岁月中磨蚀了上百万年,被发掘出来刻上深浅各异的篆文,然后再埋进土里又几千年后才出土的石头,质感坚硬且积满了时间的重量。他的胡子和头发已经发白,与肌肤的色彩形成强烈反差,被阳光一照,如同一个长满白毛的出土文物。  “大当家”这个名号,完全是因为年龄。与他在“春天花园”的实际地位以及“大当家”这个名号的传统含义没有什么联系。年纪大是事实,但当家却不能。他不仅当不了“春天花园”的家,甚至连他那原本只有4口人的小家,也当不了。  最早不服从他的是他的女人。女人15年前也即是他出门打工的第三年就跟着一个放蜂人跑了,丢下8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她说:跟放蜂人,至少每天早晨能喝上男人亲手端来的一杯蜂糖水。  就这样,他成为蜂糖水的手下败将,轻易被剥夺了领导权。  第二个不服领导的是他的女儿,5年前,女儿18岁,读高三,成绩很好。他觉得女娃儿读再多书,还不是嫁人生娃娃,于是想让女儿停学出来打工,供弟弟上学。儿子读完书挣多点钱,家里才有希望。女儿哭着说:我读完书挣了钱,难道不是你的希望?他听了,摇摇头说:那只是别家的希望。  女儿很落寞地走了,与一个愿意供她读书的中年男人成家,先办喜事,后读书,从此没再喊他一声爹。他并没因此感到有多伤心,相反,觉得自己多少有一些先见之明,女儿再有出息,终归是别家的啊!  失去妻女都没太伤心,这并不是因为他狠心或不正常,而是因为他还有一个儿子,儿子名叫有望,这个名字足以说明他的心态。如同一个同时拥有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的人,丢失摩托车和自行车固然能让他有少许的心痛,但只要汽车还在,他就不至于痛苦到绝望的地步。  只要有望还在,他就还有希望。  然而,有望似乎也没打算给他希望。他虽然是最后一个反叛者,却反叛得更坚定更彻底。与妻和女毅然果决地选择离开作为反叛方式不同,有望的反叛更绵长更具持久性。用他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砍脑壳,痛则痛矣,但一刀了断;而后者则是凌迟,有一刀没一刀,总在出人意料的时候让你生痛,这种痛既痛彻心骨又不足以致命,让你难以逃避又无法解脱。  从能听懂话开始,有望就没有听过父亲的话。父亲让往东,他就往西;父亲让他打酒他却跑去拉稀。父亲让他养小鸭,他就把鸭崽拿去逗猫玩。稍大,父亲让他读书,他就把书包往河里扔;父亲希望他成绩好,他就敢考出一堆鸭蛋拿回来给他爹补充营养……  对付这种不听话的娃娃,大当家及其乡亲们通常采用的是黄荆条子出好人的政策。越是不听话,越是揍;越揍就越不听话。直至有望13岁那年,他再次揍他时,小子居然从书包里抽出一把杀猪刀来,追了他十几亩田远,一边追一边说:平时你把老子甩在家里管都不管,隔几个月回来一趟,除了揍还是揍,就算是打猪,你要喂过它它才让你打嘛!  有望的举动让他深受刺激,于是将他带进城。城里的老师似乎比乡下老师有办法,居然让这小子不再考鸭蛋了。别别扭扭几年下来,也勉强拿到一个职高毕业文凭。这虽然与大当家的希望相去甚远,但总归可以有资格去找工作了,现在城里请个洗碗工也要问:你是什么文凭。  有望的文凭不高,但心性高,洗碗工显然不是他的人生目标。虽然父亲曾对他说,咱村的王勇最初进城就是洗碗,洗了几年,最终自己开店了。有望对父亲的话一以贯之的不屑,说:那得洗多少座山那么多碗哦?  洗碗挣钱太慢,有望不喜欢慢。但他在城里能够找到的工作挣钱速度都不快。当菜架子,400元一月管吃住。当保安,600元一月,只管住不管吃;捅下水道800元一月,但吃住都不管。最高的工资要数洗楼房,2000元一个月,但他又怕高,而且还不喜欢手被碱水泡裂口……  大当家几乎托遍了所有能托的关系,最终没有找到有望中意的工作。他几乎要给儿子跪下了,说:你选一样,先干着,骑驴找马,往下看,五六百元一个月,省着点还是可以过,我们当初出来那阵……  当初狗还要吃屎呢!你没看报纸,民工工资二十年没涨,不就是因为你们这种人太多了,人家像打发乞丐的,行行好,三百五百,多少给一点。哦,你好像有两年没领了吧?  儿子睡在木板床上,像地主教训来借粮的穷人一样翻着白眼。  大当家垂手听训,他觉得儿子说得不是没有理。在城里读了几年书,儿子除了学会这些理之外,基本上没学到别的有用的东西。这理除了让自己更痛苦更不愉快之外,便再没有别的用处。  这只是大当家与有望父子俩最普通的一次对话,这样的对话,平均每天进行一到三次。每一次,大当家都会被说得夯拉着脑袋抽半天烟袋。而这时,就剩儿子在木板床上望着灰黑的水泥天花板说自己的梦想。他说:总有一天,我会发财,发大财,一夜之间挣几大堆钱,一大堆拿来买车,一大堆买房,一大堆拿来用铁丝捆了砸人玩。以往欺负过我的,每人一捆,砸得他满头是包,还欢天喜地……  他手舞足蹈地说着,把床上的灰扬得老高。这时,大当家蹲门口也抽得烟雾缭绕。灰和烟中,他的嘴角挂着一丝不知是讥讽还是憧憬的笑意。  这样的场景,已成为“春天花园”里的一道固定风景,直到有一天,大当家想出了反击儿子的新话。以往,每当他叫儿子去做正经事时,儿子总是先抢白,再指责他的无能,然后再憧憬莫须有的未来。这三部曲像三发连射的子弹,让他无还嘴之力。但有一天,他在街上看见打狗队队员在打狗,从中发现了些还嘴的素材。他说:在这城里活着,就像那些狗儿,乱闹乱叫的,总没好下场。只有低眉顺眼老老实实的,才活得下去,你闹来闹去这么久了,还不明白这个理?  这话像横空飞出去的一把袖箭,正好射中对手的命门。有望平时在父亲面前一直是语言的庞然大物,不想被横空飞出的暗器一击命中要害,楞楞地神在那里,半天开不了口。  大当家不知道自己随口说出的话,居然像灵符般起了作用,这是他这辈子惟一一次在儿子面前讨得便宜,但他此时还不知道,这仅有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儿子缓了很久才回过神来,仰头长长吁了一口气,很奇怪地冲他一笑说:我倒真要去叫两声试试!  说罢,拎起衣服,头也不回地消失在门外高楼与高楼间的阴影中。  大当家估摸着这小子也许会像平常那样,心情不顺,出去冲一阵转一圈,刮几下停在路边的汽车或惹惹城里小姑娘,心气顺了肚子饿了自然就会回来。因此,也不着急,把烟锅一敲,哼着川剧小调去淘米洗菜,戏文中一句“五月五是端阳”让他想起,今天正好是五月五,有望满18岁了。他突然对自己说那几句惹儿子生气的话而感到有些后悔。赶紧跑到后门菜市场花8元钱买了1斤正品肉和一捆没有蔫的莴笋,要给儿子做顿红烧肉吃。  他做菜时特意多加了油和豆瓣,还特地从二当家那里要来几颗花椒。这些调料下锅一煮,整个屋子,不,应该是整个“春天花园”的底楼,都弥漫着一股难得的香气。  直至天黑,儿子也没回来,菜冷了又热热了又冷,直至变成一锅肉粥,儿子也没回来。他感觉事态有些严重,但严重到什么地步,他还不清楚。对于有望来说,闯下什么样的祸或惹出什么样的麻烦,他都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但他也许并不知道,就在他反复热菜等儿子回家的时候,儿子正坐在城市另一端的一幢大楼顶上,和一群小哥们喝着啤酒唱着歌,这些小哥们,便是他在18岁生日之天一直挣扎着考虑是否应该加入的砍手党……  自此以后,大当家再也没有见过他的儿子。只有一次,路过商场时,看见电视上正在放追捕街面抢劫的现场录像,他觉得跑在最前面,并最终被汽车撞飞的人有点像有望,因为电视画面太模糊,他盯着看了很久,也没看清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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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故事:二当家的理想  “春天花园”实际做主的是二当家,暂住户们的房租和水费都是由他收管。凡有新住户来,也都是向他报到。哪位住户有违反“约法三章”的,也都是由他出面去警告或处理。他手里掌握着“春天花园”最重要的两件宝物,一件是工地铁门的钥匙,一件是建筑公司打给他和大当家的工资欠条,虽然没盖公章,但用的是公司信签写的,上面血红地印着公司大名。这两样东西,就是证明他具有合法管理“春天花园”这幢烂尾楼权力的信物。他也就是凭此赶走了那几个企图从他手中夺取领导权的收荒匠。  钥匙用绳系着冰凉地贴肉挂在胸前,并吸收他的体温,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而欠条,则是到相馆用过塑机塑上一层外壳,也藏在身体最贴肉的地方。这两样东西,直接决定他每月有近千元的收入,并受到“春天花园”里一百多名住户的尊敬。这在部队,应该算是个连长,在乡下,多少也和村支书平级了。二当家常常为自己不到30岁就取得了和村支书差不多的地位而感到有些自豪和得意,他知道,这一切全是那钥匙和欠条给的,因此对这两样东西倍加珍惜。  二当家像乡下所有的有钱钱人一样,爱吃胜过于爱穿。他朴素地认为,多吃好东西,对自己身体有好处,而且不张扬不显摆,也用不着担心有人盘算惦记。而穿得好却恰恰相反,舒服的是别人的眼睛,而且容易招人嫉妒。  二当家爱吃也会吃,他是“春天花园”里下馆子次数最多的人,也是这里惟一一个做菜时佐料齐全的人。他有一个木工箱,是早年搞装修时置下的,现在用来装调料,里面装着酱油、醋、豆瓣、花椒、味精、白糖和猪油菜油,还有一瓶从家乡带来的卤水,隔三岔五,他便会买一块半肥的五花肉回来,煮得满院人直吞口水。但二当家通常对大家的馋相不理不睬,以至于大伙背地里都会说:要想吃一块锅里煮着的肉,恐怕比割他屁股上一块肉容易不到哪去。  在大伙记忆中,二当家还真没有请谁吃过东西,二当家对食物的吝啬和抠门,也闹出过不少笑话。比如有一次,二当家对新来的一个女住户发生了兴趣,请她来屋里坐坐。那女的模样还不错,脸上没有疤,人也不胖,这在“春天花园”就已算有模有样了。他们聊了一阵,女人得知他一个人住没有媳妇,就动了心思,说让我跟你住吧,你管我吃就行了。二当家觉得行,于是就点头,但两人吃第一顿饭时,他就反悔了,看着女人筷子雨点般快速而精确地夹起碗中的肉时,他就像被人割了肉一样心痛。更可恨的是,女人吃完一大碗饭,还意犹未尽地拿起碗走向灶边,他尖叫着说:“你还是走吧!”饭从鼻子里冲出来,喷了几尺远。  这半顿饭,算是大伙记忆中二当家惟一一次慷慨,但善始却没有善终。  二当家对食物的呵护已近乎于有些变态。以他现在的生活状况,请别人吃顿饭或给门口吞口水的孩子们分一小块肉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而最奇怪的是,他的吝啬与贪心,主要表现在对食物上,其余时候,别人如果找他借钱或请他帮忙做事,他都会很乐意地应承,也从不斤斤计较。有人说,这有点像花痴,大多数时候都清醒,一碰上姑娘就迷糊,而二当家对食物就是这样。  二当家之所以这样,与他打小的成长环境有关。他家兄弟多,一家大小的嘴拼在一起,可以凑成簸箕那么大个窟窿,而能往这窟窿里填东西的,只有父亲一个人。如果父亲倒了,全家基本上也就莫望了,因此,全家能吃的东西,尽量紧着父亲先吃。父亲最初还不习惯,总想匀些出来给老婆娃娃,二当家他妈就尖着声音喊:你不吃不养好身子,是想让我们全家都挨饿吗?  父亲想想也觉得有理,于是逐渐安心吃起妻子为他偷偷藏起的食物,久去久来,自己也学会藏东西了,糖饼、橘子,隔顿的烧肉汤等,他都藏过。  二当家特别稀罕的是烧肉汤。那时,生活条件逐渐好了些,饭可以吃饱,但肉荤却依旧很稀缺,正长身体的年月,肚里缺油星的二当家恨不能生咬地里乱窜的猪。家里偶尔也买肉,2斤肥膘,5斤萝卜或莴笋,加豆瓣一爆,然后烧成一脸盆红鲜鲜香喷喷的红烧肉。通常在这个时候,一家人都会松开裤腰带一阵狂吃。他们朴素地相信,往日亏欠了的油水,会在一顿狂胀之后补回来。但往往事与愿违,油水不仅没补回来,反倒以腹泻的形式离他们而去,二当家这毛病一直没变,肚里油水一多,准拉肚子,根儿就是小时候落下的。  即便是松开裤腰带吃,也总还是有剩下的,有时是肉汤,有时是半碗油水充足的萝卜或莴笋,这便是父亲此后一到两天的专用品,通常由母亲或父亲把它锁起来,到吃饭时端出来,父亲把它浇在冒着热气的饭上,香得让人想发疯。特别是冬天,菜汤上面一层金黄色的猪油,遇热气之后融化成亮闪闪的液体,慢慢泅进黄黄的糙米饭中,那简直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幅图画。  二当家童年很长一个时期的理想,就是能慢条斯理地吃下那一碗浇着红烧肉汤的米饭。
  随着年龄的增长见识的扩大,这个理想让他自己都觉得可笑,特别是在一次跟着村上的拖拉机手去邻村耕地 ,被好酒好肉供着,连续拉了十几天肚子之后,他的理想发生了变化。他觉得当个拖拉机手,开着拖拉机突突地,多威风,而且,可以经常吃到大鱼大肉,跟这相比,自己相思了多年的剩菜汤简直没出息到家了。  几乎整个青春期,二当家的理想是当个拖拉机手,把油水吃够。  拖拉机手原本只是让他帮几回忙,不想被他惦记上了成了竞争对手,看他每天绕着拖拉机早请示晚汇报,东摸摸西搞搞,就有些担心。于是给他大倒开拖拉机的艰难和苦处,日晒雨淋不说,吃油大也只是春种秋收有限的那么几天,因此建议他去选个更远大的目标——当队长,你看队长那身坯,全村惟一一个胖子,那肚里的油水还少得了?  队长也即是后来的村长岂是想当就能当的?二当家虽然觉得有点玄,但还是暗暗下定决心开始谋划。他的第一步是去跟队长套近乎,给队长送了几回肥肉,都进了队长家狗的肚子。后来,又想帮队长打米推车放羊,但抢不过队上另外几个后生。再后来,他强逼自己给队长的豁嘴女儿写了封肉麻的信,结果被豁嘴妈妈堵在村口骂了几天几夜,说他也不撒泡尿照照。  这件事的后果,直接导致了二当家对女人尤其是老女人的憎恨。他想,队长和他的老婆之所以如此傲慢,还不是因为肚里油水足吗?油水足,底气就旺;底气旺就胆力足;胆力足,则什么人也不放在眼里!  那天夜里,他躲进被窝流了一夜泪,并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成为比队长更胖的人!  此后,这个理想就没有再发生多大的变化。其间也穿插过一些小小的阶段性想法如找个稍好点的工作或娶个知冷知暖的女人或从大当家手中诓过“春天花园”的铁门钥匙和工资欠条,但总的方向却没有变。  这个理想真正进入实施还是近二三年的事,此前多年东奔西走打工挣的钱,仅够维持生活,这有点像每天只能挣来油钱的拖拉机,一天的奔忙换一天的用度,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这勉强维持生计的油,有时还被老板拖欠甚至赖掉,他想凭此攒下比队长更胖的肚子,恐怕比登天还难。  “春天花园”给他提供了这样的机会,这块地盘,给了他足以养活自己的收入,并开始让他有了些非份之想了。  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每个月都把钱全用于吃喝上。以往觉得奢侈的回锅肉红烧肉成为家常便饭,以往想都不敢想的卤鸭烧鹅炖蹄肫,隔三岔五也可以米西一回。以往觉得不划算不过瘾的啤酒,每天可以甩上二到三瓶,具体的量以当天的收入和心情而定。最不可思议的是,他还学城里人那样,专门订了一份牛奶,每天上午,穿着白色工作服的送奶工就会骑着三轮把一瓶白生生的奶送到门口挂着的塑料箱里。因为太不符合常识,送奶工至少问过他三次相同的话:“你老婆奶水不够?”他听了很不爽,翻翻白眼:这和老婆有啥关系?是我自己喝!  每当这时,送奶工就会连声道歉,说我还以为你是给儿子订的呢!自己喝,真舍得!  送奶工也是乡下人,隔一段时间忘记了或换了人,又会问相同的话。在他们看来,订牛奶给自己喝的民工实在太少见了,二当家的确让他们长了见识。  长见识的还有二当家的胃。经过几年与各种原本并不太熟悉的食物打交道之后,它再不对油荤大惊小怪,动不动就拉肚子了。对于二当家送来的各种食物它都照单全收而且加以消化和利用。不久,就让他向他的理想迈近了一大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二当家像被充了气一样,整整胖了一圈,体重由105斤长到了145斤。二当家对此很满意,逢人就问:你看我是不是胖了些?  众人讨他高兴,都说是二当家果然很高兴,于是再接再励,继续加油吃,而且,随着体重的增加,饭量也在增加,只觉得以往的衣服开始紧了,吃饭时嘴边落下的油汤也不再直接砸在脚背而是砸在肚子上。  经过又一段时间的加油和巩固,他决定回老家一趟,和队长比比肚子,看看自己离理想还有多远的距离。  经过几天折腾,终于回到老家,匆匆看过父母之后,就要往队长家去看看。他爹说队长早不住这里了,他把咱村后山的矿卖了,进城当董事长去了。  那……那他还好吗?  好着呢!大伙年年点高香咒他都没把他咒死!  我是说,他,还胖吗?  老爹挠挠头想了半天,说:好像前几年他就没那么胖了,他专门请了配营养的厨子,还有个天天领着他跑的什么练,满山狗撵了似的窜,说是减啥肥?  那有我胖吗?  这我倒没注意,可能没有吧!但看起来好像比你精神。  那我现在算是村里最胖的了?  不,不算,黄文财、刘老大、小莽子、张三娃好像都比你胖!  父亲说的这些人都是二当家童年的玩伴。在回城的路上,他觉得口中有股怪怪的味道,心中暗暗骂:难道这些小子的理想也和我一样?看得出,他并没有因为理想实现而快乐,而像所有理想得以实现的人那样,陷入无尽的茫然和惶惑中了。  (未完待续)
  第三个故事:叶疯子和卖葫芦丝的男人  没人知道卖葫芦丝那个男人姓啥叫啥,也没人记得他什么时候住进“春天花园”,人们甚至不记得他最近一次说话是在什么时候。这里的人们,都像蚂蚁一样悄无声息地忙着自己的生计,没有哪只蚂蚁有兴趣关注另一只蚂蚁在干什么想什么说什么?即使有,也没空闲时间。  人们对他的印象一直是以声音的形式存在的。他出现之前,总是伴有一段清宁而悠扬的音乐,即使在夏天的正午,听起来都让人有一股凉舒舒的感觉。  这声音来自他手中的葫芦丝,这是他家乡的一种乐器,一截竹管子套个葫芦,葫芦上开着几个孔,演奏时,手按在孔上,嘴对着竹管,技术好的人,不费力气便能吹出淳厚而悠扬的音乐;技术差的,则吹得像久杀不死的鹅在做最后挣扎。  在卖葫芦丝那个人到来之前,“春天花园”里的人们对此是闻所未闻的,这并不妨碍他们卖甘蔗刷皮鞋捡垃圾的生计。当他们第一次听到围墙外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的葫芦丝音乐时,多数人对此是没有感觉的,只有几个小孩子,以为是卖糖葫芦的换了新的吆喝方式,趴在身子从砖洞里往外看,只可惜他们看到的除了腿、还是腿。  但这音乐却被叶疯子听见了。叶疯子早年当知青时听过葫芦丝,不仅听过,而且他的某段记忆,还与这玩意儿有着很深的渊源。因此,当那段音乐远远的在围墙外响起时,他浑浊得如同两口脓痰的眼睛突然闪出异样的光彩来。那音乐,在庞杂纷繁的市声中,犹如大瀑布前的一股涓涓细流,被逼仄、挤压,但决没有被抵消。  叶疯子疯了一般冲出门去,音乐已远,外面的世界像一团隔着毛玻璃的肥皂泡,灰蒙蒙乱糟糟一片。  叶疯子不甘心,循着音乐追出去,终于在一处小广场追到了那个人。他的眼睛不好,只看到一个红色的葫芦丝在阳光下反射着朦胧的光。  后来,卖葫芦丝那个人就来到了“春天花园”。叶疯子找到他那天,他正在为晚上到哪去睡而发愁,已有三天没卖出一个葫芦丝了,人们要么嫌麻烦学不会,要么嫌做工粗糙,摆在家里不好看。眼瞅着连5元钱一晚的家庭旅馆也住不起了,哪知道叶疯子如及时雨般在他想睡觉时送来了枕头。  叶疯子是“春天花园”里惟一一个有本地户口的人,这是众人把他叫做疯子的最重要一个原因。他在本市曾经有过一套房子一个妻子和一个儿子,但这一切都被他疯没了。房子打麻将输了,妻子和他离了,儿子以有他这个爸爸为耻,根本不理他。但好在他有一份稳定的退休工资,虽不多,每个月准时打到他帐户上,这使他成为“春天花园”里最值得羡慕的人。  叶疯子买来卤鹅和花生米,从床下拎出半塑料桶烧酒拧开盖狠劲闻了闻,然后倒了一大碗,说:碗不够,咱俩轮着喝吧!我下乡那阵就是这样,十几个人围着火堆喝转转酒,几圈下来,十几斤酒就喝完了,奶奶的!那可叫一个痛快!  卖葫芦丝那个人笑了笑说:我们那里也是这样,大叔你当年是在哪下乡的?  云昌县  那儿离我家乡不远,就隔一条河。  河……那河该叫花水河吧?  对,花水河!  叶疯子仰脖喝下大口酒,就不再言语了。  卖葫芦丝的男人见他提起花水河就像提起死去的亲人,也不再言语。言语本来也不是他所擅长的,于是就拿起葫芦丝,轻轻地吹了起来。
  一首舒缓的乐曲,不!应该是一江静谧的清水缓缓地在夜色之中淌了起来,水里银片般闪着千千万万片月亮,溯水往上看,一轮圆月高挂在天上,月亮里,芭蕉树像古装的美女在舞动裙裾。  叶疯子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到过如此清晰的图像了。自从10年前查出糖尿病以来,他眼里的世界就罩上一层越来越沉重的白纱,所有的东西都灰蒙蒙一片。  但此刻,他分明看到,而且看得很清晰。所有的景物,都像刚洗出来的照片一样清花亮色,而不像平日他所看到的像浸过水的老照片。他甚至闻得见岸边石头上的苔藓和石缝里花和草夹杂着的一丝丝香气。  接下来,他看到了几十年来一直努力想看清而始终无法看清的画面:一个美丽的少女头顶着自己的衣裙,缓缓地从水中走出来,当她临近岸边时,一点点地将衣裙放下来,把江水退去露出的身体一点点掩盖起来。而就是缓慢交接的那一瞬间,火石电光般漏出湿漉漉泛着水光的肌肤……  这是叶疯子记忆中最美好的画面。他这辈子见过的女人身体可谓多矣,除开黄色录像不算,光是花茶铺里的女人,也应该不少于一百个,有老有小、有高有矮、有胖有瘦、有白有黑。其中也不乏让他看了之后惦记三五天的,但像花水河边那惊艳的一幕,却是令他惦记一生的。他觉得自己后半生的不快乐,以及被众人认为疯的种种举动,莫不与此相关。  事后多年,叶疯子觉得自己这辈子仅有的不多的活得像个人的,便是那一段日子。他不知道一向在同伴们眼中窝囊和受冷落的他,竟会莫名的被那个可爱的女子看上。为了弄清这个答案,他不只问过一次,对方只是笑笑,或含羞地递过来一只剥开的香蕉,或轻轻抚抚他的头发,或用舌头轻轻舔舔他的眼皮,就是不言语。  那段日子,他们在花水河的月光里游泳,在芭蕉树林里追逐,在高高的树屋里相拥亲吻,在看得见月亮和荧火虫的小石桥上疯狂做爱。在那段时间,他俩从生疏到熟络,从笨拙到灵巧,彼此用最意想不到的方式,让对方的身体和心灵得到欢娱。  这一切几乎是超越常识的。叶疯子不只向一个人讲过这段经历,但人们都说是他想女人想久了憋出来的疯话,因为他所讲的那个时代,大伙白天忙劳动晚上忙政治学习,每天被各式各样的运动运动得连做梦的力气都没有。他所说的那些事,甭说做,就是想想,都可能成为下次运动的主力队员,被众人的拳头和语言打得遍体鳞伤。  在葫芦丝的演奏中,叶疯子又一次向一个陌生人讲起了这段已被他千万次讲起过的疯话。在他的记忆里,他和那个美丽乡下女子的每一段交往情节,都衬着这样一段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的音乐,像个美丽而调皮的小孩子,总是不远不近地逗着你,让你甩不开,又靠不近。  在音乐中,叶疯子又一次讲完了他的爱情故事,也又一次落下两行浑浊的泪。他说:都说这故事是我编出来的疯话,你信吗?  不信,我觉得是真事,和我的……一样。  你也……  我和我的妻子也是这样的,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至少几年前是这样的……  那后来呢?  后来,村子里的人们都进城打工挣了钱回家盖楼房,买了电视机摩托车。我说,咱们家也应该有这些。妻说,没这些我们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快乐。她说的不是没道理,我们俩在家,种几亩地,养一个小孩,虽然生活不富裕,倒还是安定平和。我喜欢那样的日子,每天,一起下田干活,一起回家做饭,在小竹楼上喝杯米酒,或到花水河里游泳。我喜欢看着她慢慢走入水中,轻轻撩起裙子,一点点地举过头顶。在水和衣服交接的间隙中透出那一段美得让人牙痒的肌肤。无论在夕阳还是月光下,都那么摄人心魄。这时,我就会吹起葫芦丝,让她在音乐中缓缓地游动,像幸福的鱼……  那……后来呢?  后来,全村只有我们家没盖新房,大伙暗地里都说我懒,窝囊。我们最初没觉得怎么样,只觉得自己过得还不算太坏,只是和别人不一样。但久去久来,说的人多了,心中就开始不是滋味了,特别是村里许多人都把小孩子送到镇上或城里读书的时候,妻有点坐不住了。说,要不,我们还是进城去打工?我想想,也觉得该试试与以往不一样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于是就出来了。  叶疯子说:看来,我们俩真是投缘,我当年的想法也和你一样。我本来觉得乡下没什么不好,相反还觉得很快乐,可大伙都死赶活赶想着回城,好像不回城就和别人不一样,就亏死了一样。我觉得乡下挺好的,只是觉得吃肉少了点,后来,想着跟大伙回城可以多吃点肉,就走了,结果……  那,那个女人呢?  没,没有联系了,她应该和我一样老了吧?这是我最伤心的,在乡下,我至少是自己和那个女人的王,可在城里,我活得像只狗,有时狗都不如,是狗的狗。我后悔回来,但,没脸再回去了!  叶疯子长叹一声,像一只将死的狼。  卖葫芦丝的也叹息了一声,更重更悠长。  那你的老婆呢?  进城之后,她去火锅店打工,我没人要,就做葫芦丝卖。起初,隔半个月见一次面,跟做贼似的。后来,就连人影子也见不到了,火锅店老板娘说她跟着男人回乡下了,我是她男人啊!我一点都不知道啊!我就从城里到乡下,又从乡下到城里四处的找,我一刻不停地在大街小巷里奔走着吹葫芦丝,全是当初她喜欢的乐曲,我希望她听到之后能想起我们在一起的那些快乐日子,能追出来,跟着我回家,回到我们自己的生活中去。在别人的城市里,过别人的生活,我实在有些累了。  在别人的城市……过别人的生活?  叶疯子喃喃地重复着卖葫芦丝人的话,脸上不觉有一种顿悟的抽搐感。他发现,折磨了自己几十年的一些古怪想法,竟被那人轻轻的两句话给解答了。这几十年,他一直挣扎和抗拒着与自己和世界找别扭较劲的种种不可思议的行为,终于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为这答案激动得手足乱颤,端起酒,抖搂着递到嘴边,脸和胡子上,酒花乱颤。他仰着脖子,将酒灌了下去。因为生病的缘故,他已很久没有这么放肆地由着性子喝酒了。喝完,一抹嘴,斟上一大碗,递给他新结识的这位朋友:来,干了它,再吹,再吹一首。  卖葫芦丝的人端起碗,一口喝下去,拿起葫芦丝,又吹。  这天夜里,“春天花园”完全沉浸在一片温暖而详和的音乐中。连平日闹得最凶的叫春猫们,似乎也被音乐感染,变得温柔平和了。  第二天早晨,当早起的人们从叶疯子门口经过时,见两人都面带微笑地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再后来,卖葫芦丝的人醒了,而叶疯子却再也没醒来。二当家做主,将叶疯子的地盘转租给他,他几乎不带任何东西地住了下来,并接收了包括塑料酒桶在内的不多几件遗物。在枕头下的一根斑竹管里,找到了745元钱,全是元票,刚好够他的火化费,一元不多,一元不少。  叶疯子的骨灰,据说被卖葫芦丝的送到乡下,撒在了花水河里。之后,人们就没再听到卖葫芦丝的人说什么话了,只是更急更奔忙地在城市里穿梭着,吹那些越来越少人愿意听的乐曲。  (未完待续)
  第四个故事:翡翠黄瓜  “春天花园”的住户,大多是相互介绍着来的,张三带来李四,李四带来王五。因为担心住的人太多了会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造成大家都住不成的局面,大家在介绍人来时,都很谨慎小心,非特别知根知底的同乡或亲戚不会往这里带。  兔八哥是少有的几个不经熟人引荐就住进来的,他不是引荐者胡神仙的亲戚或熟人,他俩仅有一面之交。  胡神仙第一眼看到兔八哥时,他正在河滨公园的堤岸边冲着河里黑得冒泡的水发呆。胡神仙虽近视得挂着两个破碎的酒瓶子底,但还是明白他不是在看风景。在他站的位置上,几天前曾有一个女人冲下了河去,水不深,但还是没活过来,估摸着是被臭死的。  一想着那女人被河水腌得发黑的肌肤和酱得像咸菜的头发,胡神仙就心里发紧,他于是上前和他搭讪。依他多年练就的察颜观色逢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职业素养,居然很快撬开了对方的嘴,让他说出了自己的苦楚。这就如同高压锅被人揭了限压阀,爆炸的危险顿时就消失了。  那人说自己是做生意的,倾所有资产办了一个煤矿,眼见快投产了,不想一场大雨,山洪暴发,冲得连矿渣都没剩下一颗,欠下亲戚朋友几十万元的债,不敢回去见人,思前想后,还是觉得一了百了的好!  劝人本是胡神仙的强项,这些年来,他有一半的业务,是在劝各种觉得活着没什么盼头想一了百了的老少男女们不要轻易地了了,说不定睡一觉起来,一切都有转机。这些并不太新鲜的主题,被他用阴阳五行运也命也之类的各种术语一包装,就变得有说服力了。他的说辞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命中有劫,即是当下遭遇的事是命中注定的;第二部分是,转机将至;第三部分,则是前途光明。让听者听了之后,内心安静地接受现在的苦恼现实,并相信转机已经到来,开始对未来有了愿望。这样的结果,便是被说者破涕为笑,化一脸阴云为阳光灿烂。说不定一高兴,从口袋中抽出一张十元甚至更大面额的钞票,让他也阳光灿烂一回。  胡神仙具有商业动机的劝慰起了作用,虽然没有得到钱,但对方冲下臭水沟的冲动消失了,跟着他来到“春天花园”,进院的第一瞬间,院里玩着的孩子们觉得他冲出嘴唇的两颗白牙很好玩,于是就冲他叫兔八哥。他在向二当家报名时,顺口就报了这个名,二当家也懒得核对身份证,只要缴房钱,兔八哥就兔八哥吧。如果不缴钱,兔九哥也不成!  其实,兔八哥向胡神仙讲的,只是他故事的后半段,前半段其实是这样的:  兔八哥原本是一家银行的信贷科长,从大学毕业到年薪12万的信贷科长,他几乎是以狗尾巴着火的速度窜过来的。他也因此找到了一个漂亮妻子,行长经常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好好干!”其神色令人浮想联翩。  搞信贷,总是和各种有钱人打交道,和有钱人交道打多了,他开始对自己原本满意的年薪开始有些不满了。特别是他眼睁睁看着许多才智均不如自己的人,从自己手中贷出款去,不足一两年就变成百万千万富翁开着他羡慕的宝马奔驰的时候,他的心态不平衡了。他开始暗中观察和总结,发现许多人致富的法宝就是开矿,开矿是一次投入终生受益,利润不低于贩毒而风险却小得多的财路,他决定去试试。  他伪造假资料,虚拟了一个贷款客户,将50万元钱贷给了自己,再许下高额回报,在亲戚中左拼右凑了些钱,在山里挖起矿来。他知道,只要开采手续一办妥设备一到位,几个月之内,一个源源不断往外冒真金白银的财富之洞便会出现在他眼前。然后,只需将其中小小的一部分拿出来连本带利地还给银行,自己便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成为那笔巨额财富的真正主人,许多人都是这么操作成为富人的。如果他再从这些财富中拿出些碎银子给上不起大学或医不起病的穷人,甚或再加大点手笔,在偏远山区去修座学校或造一座桥,经报纸电视一报道,几乎就成了天使样浑身闪着安全光彩的社会贤达了。这样的场面,在他梦中不知出现了多少次,让他笑醒了过来。  但梦毕竟是脆弱的,弱得经不起一场雨。那场雨引发的山洪,像经过激光制导瞄准了一样击中他的矿洞,左右误差不出10米。山民们说,这个地方有50年没有发生过山洪了。  这次连神仙也会觉得惊奇的山洪,击碎的不只是他的发财梦想,还击碎了他的家庭、工作和亲戚朋友眼中还算不错的形象。在山洪暴发的第二天,也即是行长向他追问贷款的当天,他逃了出来,当地公安局很快向各地发出了协查通报。他像逃出猫爪的老鼠一样一路狂奔着,在邻省住宾馆时,因为服务员多看了他一眼而夺路狂奔,丢掉了钱包和身份证;而几天前住旅馆时,因为使用假身份证被老板娘敲诈不成,险些被报了警。遇到胡神仙时,他正茫然不知该怎么办。而他的茫然,被胡神仙读懂了,主动来和他搭讪。胡嘴里那些时也运也命也的话,让他听起来很舒服很受用,最重要的是胡神仙给他推荐的新住所,有一个非同寻常的好处——不用身份证。再没有比这更能吸引他的了,他于是决定在这里暂时住下来,当一段时间的兔八哥,看看事态的发展再说。  和“春天花园”里的大多数住客不同,兔八哥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知识与文化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感觉得出来,而且非常直观。这就如同一条名贵的贵妇犬,即使浑身肮脏四处流浪,也与垃圾桶里上窜下跳着跟苍蝇抢食物的狗狗们不同,无论是气质还是外形和生活习性。
  住进来的第二天,兔八哥就从二当家给他指的房间里搬了出来,自己选了平时很少人去的8楼。“春天花园”的其它住户们,平时为生计奔忙累得恨不得在街边就能睡着,哪还有多余的力气和心情再去爬高楼。大伙都本能地选择住在一楼,虽然挤点,但不用费力气爬楼,用水也方便。  兔八哥选择住8楼,与认可兔八哥这个名字一样,都暗暗反映他的心理,他认为自己之所以落到今日这个地步,完全是由于自己时运不济,而他终有一天会发达的,要得发,不离8。住在8楼上,听着别人天天叫他八哥,他觉得心里要踏实些。  胡神仙成为他当然的好朋友,除了引荐的因素外,更大的原因,还是与他的职业有关。虽然胡神仙至今也没为自己算出一个不愁明天早餐在哪里的好命,但兔八哥却觉得,有一个知命理的人在旁边对自己指点指点,总是要安稳些。当初开矿时,有人叫他请风水先生来看看,他拒绝了,至今都还在后悔,总觉得当初如果请人看看,兴许也就没有这么惨了。  住下之后,他也该考虑明天早餐之类问题了。他想出去找事做,虽然拿不出文凭和身份证,但凭他所掌握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胡乱找个混口饭吃的职业先安顿下来还是没问题的。但关键是他这张上了协查通报的脸和他一见到警车就打哆嗦的腿,使这个原本并不太成问题的问题成了问题。而像其他住客那样,乘着夜色出去卖卖烧烤或甘蔗,又是他不愿意干的。他觉得那样做跟让他从8楼上跳下来没有多大区别。如果让他选,他宁愿选择后者,因为这样来得更快些。  在感觉风声最紧的那段日子,兔八哥躲在8楼上,望着周围办公大楼里来来往往奔忙着的人们,以及那些安着空调窗明几净的办公室,感觉非常复杂。有时,他甚至在想,如果自己那件事没有穿帮,或者说自己压根没有干过那件事的话,那自己此刻也应该是穿着干净的衬衣,坐在电脑前,喝着咖啡和天南海北的美眉们东拉西扯,等着来求自己办事的人绽放着相同笑容的脸,以及随后内容大致相同的款待。这些以往过得已有些腻味的生活场景,如今是那么亲切而令他渴望地闪现在远处的夜空中啊。  他想得更多的,是他的妻子。那个朋友和亲戚都夸奖说他命真好摊上美丽女子,标准得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总是暗含着笑意。她的身上,永远有一股淡淡的若有若无的香味,说不出来自哪种花或哪种品牌的香水。他问过很多次,想买来送她。但妻却总是笑而不答。  妻最擅长做菜,她做的菜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厨师所做的都不同。她总是按自己的心情和喜好,将各种原本并不能入菜的花瓣、水果或别的有香味的东西当成佐料。她会用一种极小的金桔当醋,会用一种叫不出名的红色浆果当酱油,她会在烧牛肉的时候加一节甘蔗,会用柠檬汁泡出清爽可口的山黄瓜。  她说:你上班交际应酬太多,肚子里各种油腻和毒素吸入太多,我是上帝派来守护你健康的,我要把所有不好的东西清出你的肠胃。  她这么说,也这么做了。像人体的免疫系统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并监控着进入他身体的每一块食物,以及穿在他身上的每一件衣服,对他耐心而琐碎地关注着。  然而,这些曾经像空气和水一样平凡的生活细节,是他从来没有在意过的。他甚至还产生过见惯不惊之后的倦怠感。包括对妻子的美丽外貌、如水柔情和清淡雅致的饮食和无微不至的关注与提示,都让他有一种莫名的疏懒。像浸泡在山泉中的人不知道珍惜水的宝贵那样甚至有了些审美疲劳。他像一个急于赶路的旅人,并不在意脚下美丽的花朵和身边美丽的风景。要赶往的目的地究竟是一片荒原还是沙漠,他并不知道。而当他明白过来,再追悔时,已经来不及了。  坐在8楼的窗沿上就如同坐在沙漠的最中央,往日那些美好而平凡的生活,像遥远的水一样令他焦灼而痛苦。最让他难受的是8楼比沙漠正中央还残酷的是让他看得见周围世界里那些幸福着的人们。在几十米之外,那些窗明几净的窗里,美女们在电脑前面含微笑地聊天,经理们坐在大办公桌前发号施令,而小情侣位在餐厅里你喂我我喂你吃得一脸幸福表情。  这时,他的口中一股很怪的味道冒了出来。这味道说苦不是苦,说酸不是酸,说辣不是辣,说甜不是甜,说腥膻又不是腥膻,是一股从来没有体会过的令人难受的味。  他想吐,吐不出。想咽,咽不下。他冲下楼到水龙头边漱口,到卖串串香的夜店里连吃10串最麻最辣最烫的牛肉片,又到水果店买了最甜的苹果最酸的柠檬最臭的榴莲,然后费了半管牙膏刷了6次牙每次至少5分钟直至牙龈脱皮溃烂……  但那味,依然在口中。  这是一种足以让人发疯的怪味,他实在想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能压制住它,使它驯服,不再让自己难受痛苦。  他买了一大瓶白酒,仰脖灌下去,他指望着酒力发作热血上头几分钟后便昏昏然进入什么都想不起的状态。这是他最后的法宝,最近半个月以来,他用的次数非常多,以至于不喝掉半瓶白酒就入不了睡。  但不知是使用的次数太频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今天喝酒的量已远远大于往日足以让他昏迷的量了,但头脑依然清醒,那股可怕的味道依然令人痛恨地盘踞在他口中。  世界在他眼前胡乱的昏转着,8楼外的窗景,像旋转木马上的灯那样疯狂旋转着。这时,他脑海中依稀有一样东西由远及近由暗到明地显现出来了,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那是一盘酸黄瓜,是妻子用柠檬和海盐外加甜椒和别的一些调料炮制的。去了皮的黄瓜像刚出石壳的翠玉,伴着红色的甜椒,装在特意选配的青色保鲜盒里,储存在冰箱里,每顿饭压轴登场,是妻不肯传人的私家密菜,那质地清脆,不咸不腻,酸中略带点回甜的黄瓜,一度时期几乎就成了妻的代名词,他狂热喜欢过,也感觉平淡甚至熟视无睹过。但现在,却那样痛彻心骨地闪现在眼前,在他手指前一寸的地方若即若离,但又始终触摸不到。像一只调皮蝴蝶在逗弄焦急而烦躁的猫。  他被逗得更加烦乱抓狂但又无能为力了。踉跄着起身上街,一夜间寻了二十几家卖鬼饮食的酒店饭馆,进门只要泡黄瓜,吃得满口冒酸水,但都不是那味。  直到天色微明,他实在撑不住了,跑向街边的公用电话,拨响了至少一千次想拨而没敢拨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传来妻焦急的声音,问在哪?  他号啕着说:我……我在这个世界的边上,我想你,想翡翠黄瓜。  妻焦急地说:我天天都在做翡翠黄瓜,你回来吧!  但听筒里,回答她的除了哭泣还是哭泣。  几天后,几个外地警察来到“春天花园”,有一个漂亮女人与他们同行,她手里拎着个青色保鲜盒,分外抢眼。  他们没费太多周折就到了8楼,找到兔八哥。兔八哥吃完女人盒中的黄瓜,平静地跟他们走了。  胡神仙看到,兔八哥的眼中第一次没有了焦灼和慌张的色彩。胡据此推断出,公安局又发明出了最新的可以让犯人不跑的药,样子有点像黄瓜。
  马克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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