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六九二审什么时候

2012浙江事业单位备考综合基础知识合集 - 浙江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资料分享的日志,人人网,浙江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资料分享的公共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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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71篇&&
2012浙江事业单位备考综合基础知识合集
第一部分&& 政治....................................................................................................... 1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 1
知识点一:哲学的基本派别: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1
知识点二:对立统一规律............................................................................ 2
第二节& 党 史................................................................................................... 2
背景:★七一讲话....................................................................................... 2
知识点一:大事件....................................................................................... 3
知识点二:重要会议................................................................................... 3
知识点三:重要文章................................................................................... 5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6
知识点一:邓小平理论................................................................................ 6
知识点二:三个代表................................................................................... 7
知识点三:科学发展观................................................................................ 7
第四节& 重要时政文件....................................................................................... 7
文件一:★★十七届六中全会..................................................................... 7
文件二:★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8
文件三:2012中央一号文件........................................................................ 8
文件四:十七大报告................................................................................... 9
浙江时政拓展.............................................................................................. 9
第二部分 法律知识................................................................................................. 10
第一节 宪 法................................................................................................... 10
知识点一:★我国的国家机构.................................................................... 10
知识点二:★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11
第二节 行政法................................................................................................. 12
知识点一:行政主体.................................................................................. 12
知识点二:行政行为.................................................................................. 12
知识点三:★行政复议.............................................................................. 15
第三节 刑 法................................................................................................... 16
知识点一:犯 罪....................................................................................... 16
知识点二: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7
知识点三:★刑 罚................................................................................... 17
第四节 民 法................................................................................................... 19
知识点一:民事主体.................................................................................. 19
知识点二:★民事行为.............................................................................. 20
第五节 诉讼法................................................................................................. 21
知识点一:★行政诉讼.............................................................................. 21
知识点二:★管 辖................................................................................... 21
第三部分& 经济....................................................................................................... 22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22
知识点一:价值、使用价值、商品............................................................. 22
知识点二: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 22
知识点三:可变资本、不变资本、资本有机构成........................................ 23
知识点四:价值规律.................................................................................. 23
第二节& 宏观经济学......................................................................................... 23
知识点一: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 23
知识点二: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 23
知识点三:宏观调控的手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23
第三节&& 微观经济学....................................................................................... 24
知识点一:★市场主体&&公司................................................................ 24
知识点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24
第四节& 经济时事链接..................................................................................... 25
知识点一: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25
知识点二: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5
第四部分& 管 理..................................................................................................... 26
知识点一:行政管理.................................................................................. 26
知识点二:★行政职能.............................................................................. 26
知识点三:公务员法..................................................................................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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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推荐:第一部分&& 政治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
考情分析:
2005&2011年期间考马哲题目12道,主要分布在对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划分和矛盾定律的基本了解。
知识点一:哲学的基本派别: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一)唯心主义&1、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意识是世界的本源,客观世界是人的意识的产物。典型命题:中国古代,王守仁:&心外无物&,西方贝克莱:&存在即是被感知&。2、客观唯心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时由某种非人类、超自然的&客观精神&派生的。典型命题:中国古代朱熹:&理在事先&,西方黑格尔:&绝对精神&。(二)唯物主义:(三种形态)&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认为某种物质的具体形态是世界的本源,直观,无理论依据。典型命题:中国古代:五行说;西方,德谟克利特:原子论。★★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以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解释自然界和认识论问题的哲学学派。它承认世界是物质的,但它把一切运动归结为机械运动;否认自然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否认事物内部因矛盾而引起的发展变化,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实质上是不变的,即使有变化,也不过是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没有质变,也没有飞跃;离开人的社会性,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把认识看作是直观的、消极的、被动的反映,把抽象的理性、天性、情感等属于社会意识的现象当成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3、辩证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来源: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和唯物论。马克思主义包括三个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其中,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两大理论基石: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知识点二:对立统一规律&&注意:1、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定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2、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3、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任何具体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5、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第二节& 党 史
考情分析:
考试大纲中将党史列为单独的门类,除07年没有考查,历年均有考题。党史侧重考查考生对党的历次会议及重要文章的了解。考点具有重复性,如05年考查《我的马克思主义观》,11年对这一知识点再次考查;《&共产党人&发刊词》在06、11年分别考查。2011年时值中共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爆发100周年,所以今年可能会增加对党史的考查。
&背景:七一讲话。【时政拓展&&讲话要点】
1、一个基本结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考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发展强有力的领导力量、是办好中国事情的关键。
2、两大理论成果:一是毛泽东思想;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考点】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这是马列主义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第二大理论成果。
3、完成推进的三件大事: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解读】第一件大事,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第三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提出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4、前进路上的四项任务: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5、发展的挑战与应对:
(1)两个&硬&:&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
(2)四项&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3)用人的五&德&导向: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6、党群关系胡锦涛指出,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知识点一:大事件
(一)中国同盟会成立:(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时间&&1905年;地点&&日本东京;推举孙中山为总理,黄兴为执行部庶务;提出政治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把同盟会政治纲领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
(二)辛亥革命★★时间:1911。性质:孙中山领导的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目的:推翻清朝的专制统治,挽救民族危亡,争取国家的独立、民主和富强结果:A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C对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D但也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
(三)新文化运动1915年,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次年改名为《新青年》)创刊,标志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始。口号:民主、科学。俄国爆发十月革命,使新文化运动进入后期。李大钊是在中国大地上第一个举起社会主义大旗的人,发表《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我的马克思主义观》。
(四)五四运动日:五四运动爆发,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标志着中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迈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知识点二:重要会议
(第一个共产主义小组在上海成立)
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规定党的奋斗目标是: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选举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
分析了国际形势,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
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
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以建立各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同时保持共产党在组织上、政治上的独立性。
第一次合作
会上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新三民主义。国民党一大的召开,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形成。
大会着重讨论了无产阶级在民族革命运动中的地位,
提出了中国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
批评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这次代表大会实际上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统治的第一枪;
八七会议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教训,坚决纠正了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的总方针,八七会议后,瞿秋白开始担任中央领导工作;
秋收起义创立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开始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的中央的正确领导;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独立自主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成熟的标志
瓦窑堡会议
1935年12月
决定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会议决定把党的工作重心放在战区和敌后,在敌后放手发动群众,开展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开辟敌后战场,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
《论联合政府》提出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践,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届二中全会
工作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问题。
分析了国内形势和主要矛盾的变化,
指出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求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十一届三中
1978年12月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了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改革开放的重要思想
邓小平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标志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式确立。报告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在各个领域的基本任务,确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纲领。
1987年10月
系统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A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B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经济建设(核心)。两个基本点:四项基本原则(立国之本)、改革开放(强国之路)。
★★★南巡讲话
1、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2、&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核心),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3、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4、计划、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和社会性质无关
5、标志邓小平理论的最终成熟和形成。
1992年10月
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把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确定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2002年11月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知识点三:重要文章
著作名称 
发表年份 
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指出分清敌友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毛泽东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提出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
《反对本本主义》
&首次确立了实事求是的重要思想。
《&共产党人&发刊词》
提出三大法宝: 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是一个&伟大的工程&。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1、 毛泽东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问题,精辟的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根本依据&。
2、 系统地阐明了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性质、前途和领导权等问题,指出中国革命是无产阶级的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新民主主义论》
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标志着毛泽东思想的成熟。
政治纲领: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
《反对党八股》
延安整风时期重要著作。
延安整风主要内容:反对主观主义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
邓小平指出,把列宁建党学说发展的最为完备的是毛泽东。
《论联合政府》
概括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作风:⑴理论联系实际;⑵密切联系群众;⑶批评和自我批评。
《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第一次提出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⑴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⑵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⑶保护民族工商业。 
《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
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论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特征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
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第一次明确的提出了执政党的建设问题。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知识点一:邓小平理论1、核心内容: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2、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主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3、1980年,邓小平首倡,先后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了四个经济特区,到1992年后,已形成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江经济区&内地中心城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目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6、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7、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首先解决香港问题。(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但不具有外交权和国防权)★两岸进程:1979,《告台湾同胞书》。1982年,三通。通商、通航、通邮。1992,《九二共识》,海峡两岸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知识点二:三个代表1、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 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核心是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知识点三:科学发展观1、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2、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灵魂: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精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创新为的时代精神;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3、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是要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二是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第四节& 重要时政文件
考情分析:
浙江综合知识2010年考查十七届四中全会,2011年考查十七届五中全会。2011年制定的十二五规划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下半年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不仅提到了文化在思想政治统战方面的重要性,更提到了文化作为第三产业可以成为国民经济支柱的新思路。鉴于此,2012年应该会对十七届六中全会进行考查。
年以十六大为考查重点;2007年召开十七大之后,才开始侧重对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和十七大的考查。综合来看,十六大侧重考查民主政治建设,十七大侧重对文化、生态、民生的考查。文件一:★★十七届六中全会
1、主题:《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会议精神要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把文化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重要战略地位,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思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必须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地位和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文件二: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1、主题:科学发展。
2、主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3、基本要求:五个坚持&&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4、目标:与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相适应,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探索推进&省管县&体制,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文件三:2012中央一号文件
1、主题:《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2、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文件四:十七大报告
四个&首次&
&&首次提出202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两番。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
&&首次把&生态文明&写进党的代表大会政治报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首次强调在初次分配中体现公平以遏制贫富差距。&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他还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浙江时政拓展
1、舟山群岛新区成立。(时事背景)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成为我国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
知识拓展:
舟山群岛区内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普陀山
中国佛教四大名山包括山西五台山、浙江普陀山、四川峨眉山、安徽九华山。有&金五台、银普陀、铜峨眉、铁九华&之称。 中国四大佛教圣地分别供奉文殊菩萨、观音菩萨、普贤菩萨、地藏菩萨。
2、杭州申遗成功。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
第35届世界遗产大会将&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至此中国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项目已达41项,其中文化遗产26项,自然遗产8项,自然和文化混合遗产4项,文化景观遗产3项,世界遗产总量位居世界第三,仅次于意大利(47项)和西班牙(43项)。
双重遗产(4处)&& 1.& 2.& 3.&&& 4.
文化景观(3处)&& 1.& 2.& 3.第二部分 法律知识第一节 宪 法知识点一:★我国的国家机构&
(一)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的立法机关。2、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立法权:①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②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2)监督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重大事项决定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4、召集与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性质和地位 :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2、组成和任期: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员实行专职制(不得担任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职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为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3、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职权&& ⑴立法权:①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 ②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⑵重大事项决定权:①有权决定宣布战争状态; ②决定全国总动员和局部动员;&& ③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等。&& ⑶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人大代表的权利:需集体行使&&①提出议案的权利,&& ②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个人的权利&&③言论免责权(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④刑事豁免权(非经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⑤工作便利权和物质权利。
(二)国务院&&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1、组成与任期: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每届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国务院的职权:⑴立法权:& 行政法规制定权。⑵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务院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批准市县级建制及区域划分(注:省政府批准乡级建制及区域划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国的国家元首,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1、任期: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是5年。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国家主席的职权:&&& ①公布权 ②任免权 ③外事权 ④授予荣誉权&&&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1、中央军委的任期:中央军委每届任期为5年,没有届数限制&2、中央军委的责任: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不汇报工作。
(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最高审判机关1、任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领导体制: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是行使国家最高检察权的机关 。1、任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2、领导体制&&双重领导体制:下级人民检察院在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同时,还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知识点二:★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1、立法的效力大小如下(附图例解释):(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3)本级地方性法规&本级地方政府规章;(4)省级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5)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的地方政府规章。&
★2、立法裁决(1)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3)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与省级人民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省级人大常委会&第二节 行政法知识点一:行政主体(一)行政机关: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1、派出机关: 政府派出,有主体资格&&& 市辖区: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 :区公所&&&& 省级政府:地区行署&2、派出机构:职能部门派出,授权才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3、内设机构:授权才有(商标评审、专利复审)(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被授权的企业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2、被授权的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3、被授权的社会团体(如某些行业协会)&4、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三)非行政主体: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委托人名义为行政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知识点二: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含义: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分类: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等。
★一、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定义: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的种类1、申诫罚(精神罚、声誉罚):警告2、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行为罚(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4、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三)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与形式1、法 律 : 可设置各种类型的行政处罚2、行政法规:& 不可设置行政拘留3、地方性法规:不可设置行政拘留、吊销企业营业执照4、规 章:& 仅可设置警告、罚款。(四)实施规则1、不再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做出同一种类的处罚。2、不处罚: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不予处罚;&&&&&&&&& 处罚时效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2年后不再处罚。3、不重罚:已满14不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五)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1、简易程序:①事实确凿并有依据。②对公民&50元、对单位&1000 元的罚款或警告。&&&&&&&&&&& 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2、一般程序:调查检查至少2人执法;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3、听证程序&&适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证或执照、大额罚款。&&&&&&&&&&&&& 启动:当事人要求。规则:①应告知听证权利;②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六)行政处罚的执行罚缴分离:①罚缴机关分离、罚缴人员分离。&&&&&&&&& ②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场收缴: ①适用简易程序处20元以下罚款或适用简易程序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 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二、行政许可(一)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二)可以设定许可的事项1、一般许可:从事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或个人重大利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活动2、特许: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或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3、认可:特定职业行业资格、资质的确定4、核准: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5、登记: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场予以登记)(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与形式&法& 律& :可以创设行政法规 :法律未创设时可以创设地方法规:上位法未创设时可以创设省级地方规章 :无权创设;&&&&&&&&&&&&& 上位法未创设许的,必要时省级政府规章可以创设临时性许可。注:部门规章不可以创设(四)期限:(1)由一个机关决定:20日内决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2)平级多机关决定:统一、联合、集中办理的45日内决定,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3)另有规定依规定。
三、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①侵权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②补偿纠纷的裁决:补偿,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如拆迁以及草原、水面、滩涂、土地征用的补偿等。③损害赔偿纠纷裁决: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这种纠纷通常存在于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社会福利等方面。④权属纠纷的裁决: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包括土地、草原、水流、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行政机关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⑤国有资产产权裁决⑥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⑦劳动工资、经济补偿裁决⑧民间纠纷的裁决&&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裁决民间纠纷。
四、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措施定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定义: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主体针对负有履行行政法上的财产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依法所采取的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义务履行的同一状态。直接强制执行包含:划拨、收缴、拍卖。间接强制执行包含: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如滞纳金)。&知识点三:★行政复议(一)定义:行政复议,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二)受案范围1、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①内部行政行为,②行政调解,③行政指导等其它非具体行政行为,④国家行为,⑤刑事侦查。2、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三)复议机关
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
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垂直领导的机关(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
上一级主管部门
省级以下政府
省部级单位
政府派出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部门
主管部门或该部门同级政府
被授权组织
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多个行政机关
共同上一级机关
被撤销的机关
继续行使职权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四)复议期限1、申请期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2、复议决定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第三节 刑 法知识点一:犯 罪
犯罪构成要件(4个):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 )&& 刑事责任年龄&&&& ① 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 ② 相对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重伤/致死、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③ 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 。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犯罪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①犯罪故意:指明知道该危害行为将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却还是实施该危害行为,包括&&直接故意:明知道,还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明知道,还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②犯罪过失:指知道实施该危害行为有危险,(但是不知道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实施了该危害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不认为是犯罪的四种情况:
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正当防卫:为保护合法权益,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未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保护的利益&损害的利益),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为保护合法权益,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未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保护的利益<损害的利益)不负刑事责任。
3、犯罪客观方面(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联系)
※危害行为:意志或意识支配下的身体动静。包括:⑴ 作为, 用身体积极的实施;⑵不作为,有法律义务,能履行而不履行。&&&&& 义务来源:法律明文规定;职务或业务要求;先前行为(危险前行为)引起。
4、犯罪客体: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一般客体,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我国刑法正是按照犯罪的同类客体把社会的各种犯罪分为十大类。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知识点二: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的行为未能&着手&的。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的。犯罪中止: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既遂:符合犯罪构成的全部四个要件。&知识点三:★刑 罚
一、刑罚种类
(一)主刑1、★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2、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3、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5、★死刑,是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 &适用条件:(1)适用条件的限制,只能适用于罪刑及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适用对象的限制,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另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执行制度的限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2年)
(二)附加刑--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不享有: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③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④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必须剥夺的对象:①主刑为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3、没收财产;4、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量 刑★(一)累犯 1、一般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主体须已满18周岁& (2)前后两罪都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2、特别累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 (1)前后两罪都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 (3)无时间、刑种的限制3、累犯的法律后果&&应当从重处罚,不得假释、缓刑
(二)自首1、一般自首: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2、特别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3、法律后果&&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立功, 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四)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五) 缓刑,对原判刑罚附条件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限内仍保持执行可能性的刑罚制度。&&&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2、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4、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5、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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