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国家单位前生育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算超生吗

二胎在美国出生,现在想带回中国居住。这个孩子算不算超生?如果计生部门不管,单位是不是也不管?_百度知道
二胎在美国出生,现在想带回中国居住。这个孩子算不算超生?如果计生部门不管,单位是不是也不管?
按政策我们是不能要二胎的,就跑出去骸厂囤肯塬厩剁询筏墨生了,可是回来后要在单位宿舍居住,又怕别人举报,所以想问个明白人,我们可不可以领着孩子在单位自由出入?我们是学校在编人员,会罚款还是会开除?
谢谢你们!济南有时候不是那么严,所骸厂囤肯塬厩剁询筏墨以就出去生了。现在看来问题不是很好解决啊,难道我现在就要留在美国当黑户了吗?
提问者采纳
按照国家计生委关于国外生育二胎的处理意骸厂囤肯塬厩剁询筏墨见,即使你的孩子已经拿到美国国籍,只要回国长期居住,都按国内生育同样处理。就看你能否逃过盘查了。
提问者评价
原来是这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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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你属于流出政策外生骸厂囤肯塬厩剁询筏墨育,被计生部门查到要开除公职!我不明白的是,你有工作,怎么有时间出去生孩子。我们当地每季度都要妇检,如果你出去超过2个季度,就要被调查。
那要看你给它入哪个国籍了,入中国国籍,就超生,入美国国籍,就不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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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否决放宽二胎政策提议 境外生二胎也将算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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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性别鉴定、境外超生、吃多仔丸、晚婚晚育奖励、失独、社会抚养费……等等这些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热点问题,成为昨天提交人大二审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草案曾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之后就争议较大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这些意见在此次提交二审的草案修改一稿中得到充分体现。
1深圳无权放开二胎
在第一次审议中,许多人大代表提出,我国正面临老龄化的问题,现在强化以“一胎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制度已经没有必要,应当采取逐步放开二胎、管住三胎的生育政策。在征求意见中,许多群众也提出,政府应该放开生育控制,在当前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放开二胎的生育。
对此,省人口计生委表示,当前我国人口“红利”是否已经完结,国家是否正在急速奔向老龄化社会等问题各方还在争议当中,还缺乏基本的、全国规模的数据调查。而人口政策的效果往往需要二十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显现,并会产生长达数十年的效应,因此,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应当谨慎。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生二胎的政策规定权在省里,深圳无权加以规定,应当遵守“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原则,不宜大幅度放开二胎。因此,二审稿提出强化现有的生育管理政策,优化人口服务,不宜突破国家对人口管理的基本政策。
2重点打击性别鉴定
目前男女比例失衡问题日趋突出,打击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行为成为此次人口与计生立法的重要内容。二审稿第十六条规定:严禁利用B超、染色体监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鼓励任何组织和个人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奖励。
违反此条规定,将受严惩,最高罚10万元。第四十四条规定: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将被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实施人工终止妊娠的机构,将被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直接责任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并给予开除处分。
3禁吃“多仔丸”打“多仔针”
市民在征求意见中反映,为规避计划生育,有些人违反规定滥用如打多胞胎针、吃“多仔丸”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多胞胎,是一种违反政策的行为。二审稿第十七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开展服务。严禁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三胎或者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
对医疗机构违反这条规定的,二审稿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给予有关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境外超生写入法规
市民在征求意见中对部分人前往境外生育第二胎以上的子女的情况反映强烈,认为造成严重社会不公平。
据省人口计生委介绍:因深圳毗邻香港,我市有相当一部分户籍居民到香港、澳门等地生育第二胎甚至是第三胎子女。据香港政府统计处提供的资料显示,大陆孕妇赴香港产子从2000年的709人增加到2009年的29766人,“双非”(即父母双方均为非香港居民的大陆居民)家庭中父母同住深圳的占到25%。这些子女出生后持港澳回乡证回深圳随父母生活,虽不在深圳入户,但与我市户籍子女一起享受义务教育、医疗保险等待遇,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如对此类行为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将对在内地超生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公民造成不公平。二审稿拟将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化、法定化,并在第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居民除外),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居住满十八个月的,按超生处理。
另外,立法组表示,目前深圳原特区内和原特区外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相同的,均以超生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不存在提高标准的问题。
5“失独”家庭可获特别扶助
当前,“失独”老人的命运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市民在征求意见中提出,应当加强对“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体现国家对计划生育守法公民的关爱。立法组认为,有必要通过立法促进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帮扶措施的开展和落实。因此,二审稿拟在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并将其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此外,二审稿拟规定独生女子保健费由市、区人民政府发放。发放标准、具体发放方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6晚育男可享10天看护假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十五日。特区条例一审稿则在“省条例”基础上有所增加,把晚育产假提高到30天,男方可享受15天的看护假。
不过, 在征求意见中,这一增加的晚婚晚育假受到质疑。立法组认为,增加婚假和生育假有可能会增加企业负担,长远来看也可能损害群众的利益,应适当缩短生育假。拟在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实行晚婚、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可享受十天的看护假。
7出租屋主须提供租客计生信息
条例一审稿规定了出租屋业主对超生应负的责任:将房屋出租给辖区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认定的超生人员的,由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处以2000元罚款。这一条规定在审议和征求意见中遭到质疑,认为出租屋主责任没有权利去核查租客的计生证明,所负责任过重。
根据“深圳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未及时报告、呈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按未申报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鉴于政府已有相关规定,条例二审稿不再作出处罚规定,仅要求出租屋业主提供承租人员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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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年纪小,对于计划生育政策也没觉得什么不妥。似乎从很小开始(好像是小学或者初中),老师就有在课堂上(应该是思政课之类的)讲过计划生育的政策&&真的是从娃娃抓起呀~!当时没感觉,就单纯觉得这是国家的政策是不能违法的!,可是现在大了,反而一点都想不通了?为什么生个孩子也不是自由?生孩子不属于人的自由吗?现在,为了生第二胎,有很多人铤而走险赴港生二胎,那么赴港生二胎算超生吗?以及其他方式生二胎违法吗?整理了三则生二胎引起的法律纠纷,有法官对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详细解读。&  赴香港生子 单位扣钱 &劳资双方都违法  小玉和丈夫于海于2000年8月生育一子于贝,2009年8月小玉夫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又生育一子于子其。2009年8月起小玉所在单位京华人文大学以小玉违法生育二胎为由停发小玉工资。同年,小玉申请仲裁,主张其2009年12月以后的工资。后人文大学与小玉均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解析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易镁金表示,上述案件争议焦点为在香港生育二胎是否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从上述规定推断可得出,夫妻双方均为内地居民,赴香港生育二胎也是违法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由于香港实行的是出生地原则,在香港出生的孩子自然具有香港户口,因此不违反内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易法官表示,审判实践中更倾向于第一种观点。  但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此种行为只能按照规定由有权机关征收社会抚养费,用人单位无权扣发工资。  超生假离婚  老公跑了  要分财产不被支持  晓红为了逃避超生处罚费与丈夫萧然假离婚,约定儿子归萧然,萧然分给晓红30万存款。同时,晓红和未婚的老乡小王结婚拿到生育指标后,再和小王离婚,与萧然复婚。  谁料,晓红和萧然离婚后,萧然就和炎雪结婚了,一怒之下,晓红将萧然告上了法庭,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法官解析  法官易镁金表示,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晓红不能证明离婚时萧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将视离婚为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晓红提出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要求也不会获得法院支持。  二婚生育 再次离婚 &可要求后续抚育费  李先生和孙女士双方均为再婚,前一次婚姻中各自育有一个女儿。结婚后,两人感情一般,两人筹划再要一个孩子,不久,孙女士怀上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重男轻女的李先生得知后十分不高兴,要求孙女士引产,但医生告知孙女士她体内有颗肿瘤,引产可能危及她的生命,李先生此后搬出家门开始与孙女士分居。  心灰意冷的孙女士提出和李先生离婚,协议由李先生给付其二十万元,女儿出生后不再向李先生索要抚养费。  7年后,双胞胎女儿达到上学年龄,孙女士几年来为了抚养女儿已经花光所有存款。& & 其实,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大概是应该说,各位楼友们珍爱钞票,不违法,不超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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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吧&&&好多明星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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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亮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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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计委:新《条例》实施前生二胎算超生
卫计委:新《条例》实施前生二胎算超生
来源: 中国医药网
发布时间: 09:57:00
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近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座谈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强调,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总体稳定,确保人口总量控制在既定的规定目标之内。
新政利于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
李斌指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有助于促进我国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
李斌表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转变计划生育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把工作着力点放到更好地服务于计划生育家庭和群众,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确保人口总量在既定目标之内
李斌要求,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工作启动程序,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人口预测预警。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总体稳定,确保人口总量控制在既定的规定目标之内。
不会对基本公共服务造成大的压力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还指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出生人口会有所增加,但生育水平能够保持总体稳定,不会对中国粮食安全及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造成大的压力,一些可能出现的风险也是可防可控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应对。
新政落地前抢生二胎要罚款?
市民王先生:我和老婆是“单独”,一直想要两个孩子,终于盼到政策放开这一天。但这两天又说中央宣布不算真正放开,还要等各地修订计生条例。我担心,要是条例还要修订一年,我们第二个孩子都生出来了,算不算超生?是不是还要缴超生罚款(孩子)才能上户口?
新《条例》实施前生二胎算超生
北京市人口计生系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单独二胎”只有写入修订后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发布实施即日起,“单独”夫妻生出的第二孩子,才算是合法生育。新《条例》实施前出生的“二胎”算超生。
按现行规定,对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10倍征收;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掌握。
目前,中心城区计生部门对超生“二胎”的城镇户籍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10倍。
比如,东、西城为八倍左右;朝阳区、海淀区,一般按照10倍征收。昌平一般按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城区郊区差一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
按照这个基数,可以计算出,今年北京城镇夫妻若超生第二个孩子,在东城区、西城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应在28万至30万左右。在朝阳区或海淀区,可能要缴到36万左右;但在昌平区,可能只需要缴纳18万至19万元。
也就是说,在朝阳区超生二胎,比在昌平区超生二胎,社会抚养费要多缴一倍。
昨天,朝阳区、东城区部分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建议,“单独二胎”政策在北京落地同时,希望政府考虑规范统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特别是对政策落地前出生的“单独二胎”。
“抢生”二胎缴费标准需细则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从中央决定出台到“单独二胎”政策落地,中间会有一段过程,但不会有太久的间隔。“单独二胎”政策落地,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因此,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中,可能需要设置一个节点,对节点之后出生的“单独二孩”,免缴社会抚养费。但对节点之前出生的“单独二孩”,可能要按照修订前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算做超生的孩子,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过,对这部分孩子按照什么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才能让这部分“单独”家庭觉得公平、可接受,就要看地方政府能否出台妥善的配套细则了。
申请生二胎须等新规落地
四川计生委表示,单独二胎政策将尽快启动,违法生育将依法处理
据新华社电作为全国人口大省,四川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单独二胎”政策?昨日,四川省计生委就四川“单独二胎”政策相关问题向媒体公布了解答。记者了解到,四川“单独二胎”政策将尽快着手启动。但在此之前,凡属于违法生育的,都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川生育新政正在推进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需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通过后,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因此,四川“单独二胎”政策具体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四川省的生育政策完善工作正在推进。
对于新政是否会出现短期内人口大幅增长的情况,四川省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据调查测算,四川省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新增人群和补偿生育总量不太大。加之受育龄群众的年龄、健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政策引导的作用,不会产生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不会给基本公共服务增加太大的压力。
新规出台可申请再生育
相关负责人还强调,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夫妇,应当在四川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相关规定后,再根据各自家庭、年龄及健康等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在此之前,凡属于违法生育的,都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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