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鞭令违背以下哪些属于违背承诺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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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活力新兵
& &一个严重违背法律公理性原则及程序性原则的冤案视频报道
& && && && && && && && && && && &&&
& && &看了6月3日晚22.25安徽公共电视频道&非法集资的陷阱&内容,拖了一年半时间不宣判,在案件审判结果还没有出来,又突然向观众公布太岛案子的定罪性质——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当作案例介绍:说太岛从2003年起未经合法批准,以“林权流转”为幌子,以不低于15%高息回报方式向社会群众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亿多,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等等。视频也播放了一下林地,是长势非常不好的林地,安徽的一大学教授在点评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不受法律保护、案子宣判后只能按一定的比例偿还集资款;一林业部门负责人说什么(言下之意就是太岛)只有商品林才能砍伐,至于生态林的砍伐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后是省公安厅经侦支队一领导点评了非法集资的危害及严打,若发生上述集资情况将尽快到公安部门去登记,在补偿上,不分先后、人人有份之类的话。我们看到了张彦的相片及对他的身份的介绍及公司的介绍等等,我们也看到了其他几个非法集资案子的情况,有的宣判了,有的案子正在审理中(包括太岛),最后结束时的字幕是XX政府、XX公安、XX电视台等单位协助拍摄等内容。
一、“非法集资的陷阱”视频的播放严重违背了公理性原则及程序性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两审终审制原则
& &&&首先我们要问这个案子在没经过司法审判(一审、二审)得出的结论,其他机关以这种视频宣传太岛公司非法集资及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以此教育、告戒投资户的损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太岛公司是“犯罪公司”,这符合法律程序吗?
& && & 无罪推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同时该原则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有罪之前,既不认为被告人是罪犯,也不认为被告人没有犯罪嫌疑,而是实事求是,进行调查,客观地收集有罪、无罪、轻罪、重罪的证据,根据事实来确定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和程度,类别与范围。
& &&&只有人民法院才能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人民法院是我国唯一被宪法赋予审判权的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统一行使刑事审判权。刑事审判权包括定罪与量刑这两个紧密联系的内容。审判就是通过审理,在查清事实,核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据适用法律,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定罪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在法律上判定被告人有罪。除人民法院之外的任何机关、团体、个人无权行使定罪权,即使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也没有定罪权。“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服不得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审理。
& && &根据两审终审制度的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在作出判决和裁定之后,还不能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的情况下,第一审判决、裁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有上诉权的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才能对案件进行审理。第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上述视频中教授、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擅自点评、定罪,事实上就是已经剥夺了太岛公司两审终审制度的权利了。
二、“非法集资的陷阱”视频的播放说明了相关部门不依法行政,以权压法,严重违背了法律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 &&&依法行政原则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Rule of law)要求政府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法办事;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法律 ,超越法律活动 ,即要承担法律责任。法治的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 ,政府服从人民。因为法治的“法”反映和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法治不等于“用法来治”。“用法来治”是把法单纯作为工具和手段 ,政府运用“法”这一工具和手段来治理国家 ,治理老百姓。单纯“用法来治”的实质是政府高于人民 ,人民服从政府 ,因为政府以治者居 ,人民被视为消极的被治者。
&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意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 ,受法之拘束。德国行政法学者认为依法行政原则包括三项内容1)法律创制。指法律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绝对有效的拘束力 ,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 (2) 法律优越。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 ,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 (3) 法律保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 ,必须由立法机关透过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 ,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日本学者认为 ,依法行政在具体制度形式上体现为三项要求1)建立议院内阁制、议会制的民主主义 ,通过国会对行政进行政治限制; (2) 在这一前提下 ,行政立法、行政处分和行政程序中 ,存在着立法优先的要求或者立法的统制问题 ;(3)通过法院对行政进行司法方面的事后救济 ,而不限于行政监察之类的行政内部监督。
& && & 在我国 ,依法行政原则主要包括下述要求:
& && & 首先 ,依法行政的“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但在所有这些法的形式中 ,宪法的效力最高 ,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 ,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在下位阶法的原则、内容与上位阶法发生冲突时 ,执法机关应适用上位阶法而不应适用与上位阶法相抵触的下位阶法。依法行政首先要求依宪法、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只有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时 ,才能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
& && & 其次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政府不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 ,不严格依法律规定行政,就不是法治政府。但是 ,依法行政不仅仅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依法行政还要求政府依法的原理、原则行政。这是因为 :其一 ,法律的具体规定是有限的 ,而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务是无限的。特别是现代社会 ,需要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务越来越广泛 ,越来越复杂 ,法律不可能对每一项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务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 ,法律不能不给政府的行政留下大量的自由裁量空间。对于自由裁量行为 ,依法行政对政府的要求是依据和遵守法的原理、原则 ,如公开、公正、公平、诚信、信赖保护、考虑相关因素和不考虑不相关因素等。其二 ,法律规定是受法的原理、原则支配的 ,法的原理、原则不仅指导立法 ,即指导法律的制定 ,而且也指导执法、司法 ,即指导法律的执行和法律争议的裁决。因此 ,政府实施行政行为 ,包括实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 ,都不仅要依据法的规定 ,而且要依据法的原理、原则。否则 ,如果行政只拘泥于法的文字 ,拘泥于法的具体规定 ,机械依法 ,其行为就可能背离法的目的 ,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其三 ,法律规定适用于社会事实是需要解释的。在很多情况下 ,具体法律规定的涵义并不是十分明确的和唯一的。在法律规定涵义不十分明确 ,人们对之存在多种理解的情况下 ,执法者如何确定相应法律规定在具体情境中的涵义 ,就必须依据法的原理、原则。否则 ,政府如果可以脱离法的原理、原则而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 ,其就不再是法治政府而是专制政府了。
& &第三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律规定行政,而依法律规定行政又首先要求依行政管理法的规定行政。政府不严格按照行政管理法规定的范围、条件、标准和限度办事 ,自然谈不上依法行政。但是 ,依法行政不仅仅要求政府依行政管理法的规定行政。依法行政还要求政府依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行政。行政组织法规定政府的职责、职权。政府违反行政组织法的规定就会越位(即政府内部越权) 、错位(即政府外部越权) 、缺位 (即政府不作为) 。行政程序法规定政府行为的方式、过程、步骤 ,政府违反行政组织法的规定就会导致专断和滥用权力。可见 ,依法行政既要求政府依法定行为规则行政 ,还要求依法定职权和依法定程序行政。
& &第四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对行政相对人依法实施管理。因为“行政”的基本涵义就是管理 ,没有依法管理自然谈不上依法行政。但是 ,依法行政不仅仅要求政府对行政相对人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还要求政府自身守法 ,要求政府依法提供服务和依法接受监督。政府守法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因为法治首先是依法治官 ,依法规范政府和政府公职人员的行为 ,而不是首先 ,更不是仅仅依法治民 ,只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至于政府依法提供服务和依法接受监督 ,乃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因为行政意味着管理 ,而管理在法治社会则意味着服务;依法行政意味着依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执行公务 ,而依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执行公务则意味着接受人民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实施的监督。政府脱离人民的监督 ,其权力就必然被滥用 ,人民的意志就必然被蹂躏 ,人民的利益就必然被侵犯。
& &&&可以得出结论:上述视频内容同其他几个案例同步穿插播放,给投资户已经传播了太岛公司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名事实成立,本案无须审理、辩护,什么司法程序,什么一审、二审都是走形势、过场了,让人产生错觉的是,给这个案子定罪是上述视频结尾字幕上的单位。我们不知道是法律给予他们的权力,还是上级政府、领导给予他们的权力,我想谈谈那个XX大学的教授,一个学问这么深、职称级别这么高的高级知识分子怎么会在大众电视上给一个未经司法审判案子下定罪结论呢?你对太岛情况熟悉吗?为什么只说片面的,不说全面的,为什么只说主观的,不说客观的,是不是学问多的装不下想出名也不能这样不负责和违法啊,就因为你们的点评、定论,给12个省市不明真相一万余人的精神上带来了绝望,使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司法的公正审判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和不信任。你们拿什么让我们信任呢?你们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就是——藐视法律、以权压法、轻视无知的人民、鼓惑、愚弄人民,对政府干预司法程序及公正审判产生“恐惧”和痛恨。我们一致认为,视频的播放是有原因的:6月下旬初,太岛农林一案阜阳法院就要开庭了,为了做开庭前的舆论,欺骗参于太岛合作造林的投资户,掌权的官员们采取了卑劣手段,利用安徽公共频6月3日晚间22时25分栏目播放了&非法集资的陷阱&将太岛农林列入第一案例,有意向融资户宣传太岛农林已定罪了。政府的媒体先把结论放出来看你法院敢不宣判& &。
& && && &&&我们已经对公信力的政府产生怀疑了:有力的政府各类文件和&861&项目及政府媒体各类报道的证据难道不能证实太岛农林只是违规不违法吗?你们这些用人民高薪养着掌权们早于什么?难道你们永远是对的?我们这些老百性永远是错的吗?我们的血汗钱就这样血本无归吗?请问政府官员你们五月十九日答复五省投资户代表不是说一切等待司法宣判吗?为什么不按司法程序做? 我们就是太相信政府的每一个文件、批示、指示,为什么政府不相信我们,反而欺骗我们呢?
& && &6月8日上午我们又上访了安徽省信访局,将上述情况向曾5月19日接待五省投资户代表的那位负责人问明情况和原因,那们负责人明确表态:“这一做法及行为是严重违法”!我们这些弱群者一定要团结起来,我们相信党中央,相信人民政府一定还我们公道!
注: 6月23日阜阳市法院就太岛农林一案就要开庭了,这是我们参于太岛农林合作造林投资户盼望一年半之久的大事了,希望人民法院为人民,为老百性主持公道,不受权力干扰,将案情实事求是公布于众,也应该将政府行为而促使我们积极参于实施&861&及&6611&工程项目的各类证据也公布于众{阜阳市检察院起诉书中就隐盖了这一事实}。同时真诚的希望曾大力宣扬太岛农林各类媒体主编和记者们前去参于旁听,为我们这些弱群体说说话!
我们是按照中发[2003]9号文件来实施安徽省“861”行动计划、及阜阳市“6611”工程重点项目,由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太岛集团来发展“林纸一体化”项目,有中发[2003]9号文件为依据;下列政府的部门文件(国家发改委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及相关部门文件、阜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及相关部门文件)支持和帮助;有大批新闻媒体曾多次数、多版面、多形势的报道过的报纸刊物作正面报道。
以下图片(115张)是能够反映事实的证据:
点击此网址可看到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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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部门关注一下阜阳,全国那里出的怪事最多。白宫事件、毒奶粉、法院、越狱、太岛冤案.......该政府要反醒了。省政府要关心了。中央应该插手调查解决了。
我们河南的投资户上了你们安徽阜阳的当了。你们指控太岛合作造林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错误的推定,依法罪名不能成立。用国务院行政法规来解释刑法176条给太岛定最是错误的,只有全国人大才有权解释刑法第176条。太岛造林资金回报平均年利率为20%,连民法都不违背。
曾经在部队是一位好军人,回地方自谋职业、带头创业成为一位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可如今却被地方一些“牛人”打倒,被羁押19个月多至今未宣判。遭遇陷害的冤案,偏偏沉冤莫白。为什么做个清白的好人有多苦、多难啊!要得到如此遭殃,不如游手好闲的恶人诬告,我永生难忘冤案落在清白好人身上,死不瞑目,阜阳政府欺上瞒下,希望包拯在世,对冤案主持正义,对社会来说;也是重大损失,社会制造冤案“冤枉了一个好人,比放纵十个坏人的危害更大”。
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们说话
我们是按照中发[2003]9号文件来实施安徽省“861”行动计划、及阜阳市“6611”工程重点项目,由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太岛集团来发展“林纸一体化”项目,有中发[2003]9号文件为依据;下列政府的部门文件(国家发改委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及相关部门文件、阜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及相关部门文件)支持和帮助才投资林业的,现在阜阳一小部分人把“太岛”搞垮,我们密切关注事态动向,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我救命钱& &安心过国庆
& &国庆六十周年就要到了。这是个举国欢腾、世界瞩目的节日。我们数万名安徽太岛投资户与全国人民一样满怀期待这一盛大节日的到来。
& &然而,由于太岛案迟迟没有结果,我们的投资款也随之没有下文。投资款是我们的救命钱,不能返还是笼罩在我们心头的一片阴云。严重影响了我们欢庆祖国节日的美好心情。亲爱的“父母官”们呀,难道你们就那样麻木不仁、无动于衷?你们不是口口声声说要“为民做主”吗?为何在处理太岛案问题上你们显得那样绝情?你们的良心哪里去了?还我们救命钱吧,让我们过个安心的国庆节!& &
阜阳市执法机关趁火打劫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清算
在阜阳市政府干预太岛公司所制造的冤案,尚未审定判决之前,阜阳市公安、司法部门就迫不及待地强行侵占太岛公司的合法资产,在既无太岛公司的人员参与下、又未公示于众的情况下:
1.于2008年3月,私自将太岛公司在阜阳市柳河的价值100多万元的苗圃,仅以18万元变卖了;
2.继而又将在河南省西华的2000多亩优质成材林价值1000多万元林地,仅以81万元卖了;
3.2009年7月,又将太岛公司在合肥的价值120多万元的资产(汽车、拖拉机、。。。),仅以10多万元买掉了;
4.太岛公司在太和县苗集的1000多亩速生丰产林,在有关部门的纵容下,被哄抡砍伐迨尽,造成了一起极其严重的罕见的毁林事件,而有关部门不予过问;
5.阜阳市政府工作人员,在法制办候科长的带领下,把太岛公司办公设备哄抢一空,连小汽车的轮胎也都
仅此五件事件,共约损失3100多万元,所变卖的款项,既无帐目,又无收据,不知去向,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趁火打劫是什么?
这个损失,是谁造成的?难道是丁又芳造成的吗?冤有头、债有主,这笔帐必须清算!
压制依法上访&&就是违法
& & 我是安徽阜阳颖上县太岛投资户,当我从网上(点击太岛冤案)看到铺天盖地为太岛冤案呐喊的文章,内心身受感动和启发,从太岛的现状和网上的评论,太岛案子的确是大冤案,参考03年中央9号文件,04年安徽省43号文件和5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太岛公司吸收民间资金搞合作造林是合法的,太岛农林是省861项目,全国光彩事业重点工程,省林业厅的龙头企业,阜阳市的6611重点工程;张彦被评为全国植树先进个人、农民企业家、全国绿化贡献奖等光荣称号。太岛公司经过几年的努力和奋斗,公司造有林子6万多亩,06年由省林业厅专家评估,林子资产是2亿多,08年由阜阳价格认定中心评估,林子资产是3.25亿,还有两个药厂(芜湖制药厂、太和薄荷制药厂)资产也有亿元,公司欠投资户的款是1.46亿,公司的资产远远大于债务,对照国家的文件和政策,太岛是合法的,张彦是无罪的,太岛案子是冤屈的,太岛农林还是有希望的。通过网上和听人传说,现在安徽、河南、江西、江苏、浙江五个省的太岛合作造林投资户都行动起来去上访,他们多次到阜阳、合肥、北京上访,向政府讨说法讨公道,七月份还到了北京马家楼,听说马家楼是个很神秘的地方,他们真不简单,为讨回自己的利益,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血流汗,在这里我代表颖上县的太岛投资户向你们说声:“谢谢,你们辛苦了”!我们颖上县的投资户也不少,但都在观望,当地公安对投资户实行高压管制政策,采取分片包干,包到户包到人,对投资户实行布控、威胁、跟踪等非法手段,投资户上访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登记造册,谁上访就找谁,就找谁的麻烦,每月对投资户至少要开一次训话会,给投资户洗脑,公安说:“张彦被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情重大复杂,涉及面广,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张彦非判不行,还要判重刑,大概十年左右,你们要耐心等待,不要胡闹,不要上访,谁上访以后按比例返钱就没有谁的!要相信政府相信党,政府会管好太岛林子和财产的,政府会还你们投资户钱的,就是放出张彦,他也不能再继续干了,阜阳不支持他,他怎么干?怎么还你们钱?”,颖上的投资户们:从网上看阜阳政府对我们说的很好听,暗里尽做很不光明的事,08年3月阜阳柳河村价值100多万元的太岛公司苗圃,被太岛专案组私自偷卖了,卖林款去向不明;河南省西华县的2000多亩成材林,价值1000多万被81万拍卖了;09年6月太和县苗集镇900多亩林子,价值400多万元的优质林被哄抢砍掉了,09年7月太岛公司价值200多万元的资产被18万拍卖掉。我在网上看到的信息,都得到了证实,确实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太岛公司的资产象蚕食一样,被侵吞瓜分了,已经损失很惨重了,我们还被蒙在鼓里,任其公安和阜阳政府的忽悠!阜阳政府对我们的财产漠不关心,任其毁坏侵吞,这样不负责任的政府我们还能相信吗?拿什么来还我们钱!我们颖上县的公安压制我们不让上访,这是严重违背了上访法,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压制上访群众是违法侵权行为!我从网上看到有这么一段话:全国政协常委,国家政治法律管理局局长车任峻在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指出:不准控访、拦访、硬访、阻访、接访、不准非禁、拘留、更不准送精神病院、劳役,出现上述情况,一把手一律开除!对照车任峻的讲话,颖上县公安局的做法,完全是侵犯人权违法行为。
& &在9月12日下午,当地公安召集太岛投资户二三百人参加开会,公安说“60年大庆快到了,为了稳定局面,任何人不准胡闹,参加上访,太岛案子很快就要结束了,张彦月底宣判,张彦判后太岛林子由政府托管,并向我们承诺,保本不保息,并收缴太岛公司与投资户签订的合作造林原始合同和林权流转合同,谁不交合同以后返钱没有谁的!复印件不行要原件,我们投资户对此事有怀疑态度,这件事使我联想到亳州有个“丽金花”公司,老总被抓了,公司帐户还剩近3000万元,亳州公安在各县张贴告示,要投资户带着合同到亳州憔城公安局登记报案,并向投资户承诺,6个月以后,按比例可返给投资户30%—35%的资金,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投资户左等右盼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投资户一分钱也没分到,投资户找到亳州公安局追问此事,公安蛮横不讲理的说:公司是非法集资,投资户的集资也是违法的,帐户上的钱一律充公没收了!几千万的资金,都是人民群众血汗钱被亳州公安侵吞了,这都是事实。颖上的投资户们,现在公安和阜阳政府用大话忽悠我们,引诱我们上当,然后他们概不负责,世上没有什么救世主,我们只有靠自己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不能再麻木了,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行动起来,要上访,向政府讨说法讨公道,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而上访!
& && && && && && && && && && && && &&&颖上县投资户
& && && && && && && && && && && && &&&日
日对太岛投资户及广大关心林业建设的人来说又是一个灾难的日子,因今天亳州市利辛县春店乡群众正在残虐的砍伐林子,砍伐的理由:“太岛公司的老总被抓起来了我们的地租钱没人付,我们要吃饭、我们要生活”!村民及投资户到当地的乡、镇及林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又到亳州上访,各部门都表示对砍伐事件无能为力,更是漠不关心,谁也阻挡不了群众砍伐林子,造成又是大批林子被毁掉了,有的正是旺盛的生长期限,被砍伐的林木如同稚嫩的生命被剥夺了一样——在滴血、流泪——实在是痛心啊!
& & 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媒体来调查,否则将有大批的林子被毁灭掉!救救那些可怜的绿色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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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时期,广大投资者不断收到一些非同小可的消息:先是说太岛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不能构成,太岛一案马上要结案放人了!我们投资者顿感欣慰!接着又传出“阜阳政府不甘心自己的失败,还想罗织新的罪名加害太岛,所以现在拒绝放人”,我们投资者又顿感晴天霹雳,乌云压顶!紧接着又传来一连串更加令我们投资者心惊肉跳的消息:合肥三石岗林地被毁500多亩!利辛县五老庄175亩林地就在最近一个星期被哄抢毁伐一空!昨天又传来消息:利辛县春店乡150亩林地正在被毁伐!整个利辛县太岛资产告急!原因是太岛公司老板被押,没有给其地租款!
& & 悲愤中,我们投资者算了算自己的资产已经损失了多少?这些资产哪些被阜阳政府的某些官员侵吞和装进了腰包!哪些又是由于阜阳政府的一些官员渎职和变相侵吞而损失!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能成立。
& & 为了打击太岛,掩盖其不法侵占太岛人合法资产的罪恶目的,阜阳当局指控太岛公司犯有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真是荒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非法进行资本、货币运作的行为,其特征是未经银监部门批准,非法从事存贷业务,获取利差;而太岛公司是根据中央九号文件的产业政策,吸收社会资金从事合作造林的一种合法行为,其特征是广大资金提供者以‘利息’的形式分享利润,公司依靠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获取相应的利润,双方以合同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收益与风险,这哪里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呢?风马牛不相及!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阜阳政府却拼命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拉,结果搞了二年,在社会舆论及广大投资者的强烈抗争下,弄得理屈词穷,知道这出戏再也唱不下去了。下步怎么办?阜阳当局按说应该知错就改,妥善收兵,作为一级政府应该考虑正义和公平,应该考虑百姓和民生,应该考虑稳定与和谐,这是人民政府的宗旨和天职!可阜阳政府却不这么做,它在干什么呢?
不铲除腐败,我的今天就可能是你们的明天!!!在我们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办案的新华分局温良生,在案发当天就敢把当场打死我父亲的六名凶手全部放跑(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不能取保候审),还不予立案,我们全家不服向上级反映,在中央的批示下,两次当面向市 公安局张铁力局长反映,却得到的是《不予立案通知书》。逼我们全家再进京向中央反映,同样的证据,反映给公安部督导组就能立案???在公安部督导组的监督下,在案发28个月后,当地公安才立案,案发当天就敢把当场打死我父亲的六名凶手全部放跑的温良生却升了 职。可是案发五年多了,六名 杀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立案后我们全家却遭到新华分局多次拘留,就连我近七十岁多病的老母亲也被多次拘留后我又被新华分局捏造罪名劳教一年半。新华分局将躲在老家养病的老母亲抓回非法拘禁三个月。在石家庄市劳教所内,我写信向劳教所所长和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反映,所长说管不了,检察院监所监察一年多连面也没见。对我劳教一事到当地法院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我在当地多次向有关部门请求,按中央指示对我父被打死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几年了也没有开成,因为他们心中有鬼,他们的行为不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面前曝光。在当地明显有主要领导在支持和庇护他们的犯罪行为,做黑恶势力杀人团伙的保护伞。把以上事实向中央领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反映,请求中央调查,请求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请求社会各界帮助我们,维护国家宪法的尊严。为我们一家伸冤.!!!
此事绝对属实。我的住址:石家庄新华区新苑小区67-1-503 、联系电话:, 5,
是阜阳市政府制造了太岛冤案
太岛案子超期羁押2年多了,请问阜阳市政府,一个非常简单的案子,连几岁的娃娃都能看出的冤案,为什么2年多不结案?太岛到底犯了什么法?张彦到底犯了什么罪?我们投资造林难道也有罪吗?请问阜阳市政府,太岛农林,林纸一体化是不是省861项目,全国光彩事业重点工程?是不是省林业厅龙头企业,阜阳市6611重点工程?是不是2004年阜阳市副市长宋家伟一手扶持起来的民营企业先进典型?这一切都说明太岛农林不是张彦的个人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既是政府行为,政府就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阜阳市政府象水洗的白菜一样,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一点责任也没有,把所有的罪过都强加于太岛公司的头上呢?这能公平合理吗?这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吗?当初要不是有那么多国家红头文件和优惠政策,以及给太岛公司封那么多耀眼的光环,我们能投资能上当吗?我们投资合作造林是2004年安徽省43号文件批准的,省43号文件明确指出:“对列入省861的项目,更多的运用市场的办法,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要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放手让民营资本参与经营,要充分利用直接融资的渠道,筹措更多的资金加大对861项目的投资”。白纸黑字,文件讲的清清楚楚,事实证明一切都是政府叫我们这样做的,是政府忽悠了我们,要错是政府的错,我们投资造林没有错!现在说太岛是非法集资,当初阜阳政府为什么早不打击、不制止?反而还大力支持太岛林业,阜阳市政府现在不管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了,太岛农林是政府行为,已成铁的事实,阜阳政府应承担渎职、失策、行政不作为的责任!张彦为了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吸收民间资金搞合作造林,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光彩事业和希望工程,太岛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模式是符合2003年中央9号文件和安徽省2004年5号、43号文件精神的!太岛到底合法不合法,根本区别在哪里,关键是太岛吸收的是什么样的资金,吸收的资金干什么用了,这是太岛案子的核心和实质,太岛吸收的是合作造林资金,而不是公众存款,公司与投资户签订的合同是合作造林合同,不是存款合同,这就是太岛合法与非法根本性质的区别。如太岛吸收资金转贷他人,进行非法的信贷活动,非法牟利,那就是犯罪,而太岛吸收资金用于造林,造有6万多亩林子,另有二个药厂,资产评估数亿元,并且资产大于债务,这就是太岛公司的成绩,太岛公司的贡献,太岛为合作造林不但没有罪而且有功!事实证明,太岛公司是一家合法的民营企业。这么好的企业,这么好的项目,阜阳政府不但不支持,不鼓励不帮扶,而且横加指责,百般刁难,为陷害太岛林业,不执行国家的文件和政策,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先树典型后打倒,搞秋后算账,把一个朝气蓬勃为植树造林做出贡献的民营企业打翻在地,列入了非法集资,阜阳市政府不顾民生,不顾民情,不顾社会和谐与安定,不是以人为本,而是害人为本,渎职侵权,不断地制造矛盾,制造事端,疯狂地陷害太岛林业,损害投资户的财产,制造了骇人听闻震惊全国的太岛林业特大冤案!
& && && && && && && && && && && &&&太岛农林合作造林五省投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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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人们相信阉人能带来吉祥,重大喜事往往会邀请阉人们表演歌舞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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