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卖淫至少做几年牢

容留卖淫惹血案 赚取小利吃大亏
06:58:00&&来源:检察日报
[提要]&&为了赚取生活费,将自己承租的他人房屋提供给卖淫女卖淫,不想生活费没赚到,还落入法网。现年61岁的张明英为赚几个小钱补贴家用,将自己租赁的安福镇老皮件厂的几间房屋提供给5个卖淫女卖淫,自己也在路口帮助卖淫女招揽嫖客。
  为了赚取生活费,将自己承租的他人房屋提供给卖淫女卖淫,不想生活费没赚到,还落入法网。近日,涉嫌容留卖淫罪的张明英被湖南省临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61岁的张明英为赚几个小钱补贴家用,将自己租赁的安福镇老皮件厂的几间房屋提供给5个卖淫女卖淫,自己也在路口帮助卖淫女招揽嫖客。张明英每次从卖淫女收取的嫖资中抽取5元至10元不等的提成。
  2012年农历正月初一,卖淫女罗某在卖淫过程中与嫖客刘某发生口角,被刘某杀死在房间内。公安机关在查办刘某杀人一案的过程中,查出了张明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事实,后将该案移送临澧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毅 王钢)
来源:检察日报欢迎游客 (
&容留卖淫罪应被判处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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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系某娱乐洗娱中心负责人,在其负责期间,容留妇女卖淫122人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王某投案自首。现在对该案的审理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97刑法之前的司法解释(人大)已经失去效力,应按5年以下量刑;另一种意见认为,该解释虽有被97刑法置换的情况,但该解释并未失效,而本案被告人涉案122人次,且是负责人有从重情节,应在5年以上量刑。?高手指点一下,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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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解释?
[第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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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情节严重,没有新的司法解释。觉得原司法解释太重,与治安处罚不衔接等。但目前也只能以此办理。请发帖同志,将最后处理结果发布,以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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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释没有明确废止,适用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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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老问题了, 刑法与治安处罚法之间究竟应如何接轨,急需最高院和立法部门作出有效解释,否则实践中各地操作不一,很不严肃.
[第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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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们这里的龟腚,二人次入罪,五人次就算情节严重。供楼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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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凡引用本观点,如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任何不良后果,本人概不负任何刑事、民事、商事、海事、军事、外事、家事、国事、同事、婚事、大事化小事、没得事、我和班花不得不说的事之责任。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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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们领导的话就是:那么多次,用屁股想,也是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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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帮助别人一点,就帮助一点吧。尽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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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5年以上了,我们这里也判决过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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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就好,学会享受生活
[第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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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情节严重”,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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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卖淫判多久?
我是广东佛山的,我爸爸妈妈开发廊的,我们那么一条街都是红灯区,前几天扫黄,我爸爸给人捉了,听说是那个小姐说是我爸爸叫他做的,已经在拘留。我妈妈是发廊负责人,昨天也捉了,说是涉嫌容留他人卖淫,也去拘留所了,请问。我爸爸妈妈这样要判多久?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广东 - 佛山 悬赏:50分 咨询时间: 11:45 咨询人: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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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3条回复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聘请律师帮助。
回复时间: 11:4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刑事案件,我国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很多时候都不规范.
回复时间: 11:5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我请问过律师 100元一次啊 拘留中不可以见面 只有律师可以见面 可是为什么那么贵 律师进去5000元 帮我打官事5000 一共10000 他以为我爸爸妈妈做卖淫的一定好多钱吗?我家要不是欠下一屁股钱 谁会做那些 我有好多问题不会解决啊 我该怎么办?我只是想问下一点私事
回复时间: 18:4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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