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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犯漏罪再受审穿病号服出庭 显得“不耐烦”
摘要 :   王洪蕊穿着病号服出庭,情绪显得非常烦躁。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曾因诈骗800余万被判无期徒刑的女子王洪蕊,近日又被带到市二中院受审。这一次,她被指控诈骗660万,并涉嫌重婚罪。 ...
  王洪蕊穿着病号服出庭,情绪显得非常烦躁。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曾因诈骗800余万被判无期徒刑的女子王洪蕊,近日又被带到市二中院受审。这一次,她被指控诈骗660万,并涉嫌重婚罪。患病的王洪蕊受审时显得很不耐烦。  王洪蕊现年44岁,山东省人,大学文化。日,她因诈骗罪被市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日,服刑期间的她被发现有漏罪,被押回再审。  检方指控,王洪蕊于2009年至2011年间,以低价购买汽车为由骗过4人660余万元。此外,王洪蕊于2007年间,以王艳的名字与薛某在上海市登记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她于2008年间,以上官瑞雪的名字又与肖某在北京市登记结婚。检方认为,应以诈骗罪、重婚罪追究王洪蕊的刑事责任。  王洪蕊穿着病号服出庭,进门就开始喊自己身体不好。经法官劝导,她稍微平静了些,称指控全部属实。当公诉人询问案情时,她显得非常烦躁,提高嗓门说:“你就别问我了,现在我认,什么都认。对也好,错也好,我都认。我就想早点了结,现在得这个病比判刑都难受。”  公诉人出具的被害人证言称,王洪蕊虚构自己是车行的股东,谎称能帮忙买便宜车。为了获取买车人信任,王洪蕊会让对方提走几辆便宜车,之后就只收钱不交车了。  对于重婚,王洪蕊还是辩解了几句。她说自己用王艳的名字和薛某结婚后,因为写着王艳的身份证被注销,她没法离婚。薛某说会登报公示两人已离婚,她就信了。随后她才和肖某登记结婚,后来也离了。  据这两名男子称,他们不知道王洪蕊重婚。王洪蕊结婚前曾虚构自己是大学老师,父母是高官,都在国外。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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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刘志军的警车在庭审后离开二中院。京华时报记者 蒲东峰摄
&&&&昨天,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在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收受11人贿赂共计6460.54万元,行贿人中包括多名铁道系统高官,他们花钱的目的大多是为了买官。此外,刘志军还被控涉嫌滥用职权,为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提供帮助。&&&&&刘志军因身体原因站着受审3个多小时,庭审最后声泪俱下,称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今天。&&&&我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这条道路。&&&&&——刘志军&&&&□庭审现场&&&&市二中院副院长审案&&&&昨天早上6时15分许,押送刘志军的警车到达法院。目击者称,车队由七八辆警车组成,其中一辆是奔驰。法院周边戒备森严。&&&&&绝大多数媒体记者没有旁听资格,而等候在西门大厅。&&&&&据悉,刘志军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于日,经北京市检察院指定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后曾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两次。今年4月10日,市检二分院将此案公诉。&&&&&起诉书上,市检二分院的公诉人员共有6人,列在第一位的是副检察长。此案的审判长为市二中院一名副院长。&&&&刘志军当庭痛哭悔罪&&&&上午8时30分许,案件开庭。穿着便服的刘志军面容消瘦,显得有些苍老。&&&&&检方宣读起诉书后,刘志军当庭表示全部认可指控。法庭为刘志军摆好了椅子、垫子,但是刘志军提出因身体原因,要站着受审。&&&&&在最后陈述阶段,刘志军拿出事先写好的几页纸开始读,悔罪意图明显,最终念到声泪俱下。他当庭对中纪委、检察机关、秦城监狱,以及辩护律师表示感谢,剖析了犯罪的思想根源,称他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这条道路。&&&&&中午12时许,庭审结束。12点45分,市二中院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将认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经合议庭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贪腐之路&&&&检方指控刘志军受贿6460.54万元的时间从1986年至2011年,跨度长达25年。他的身份从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一直到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行贿人共有11人,其中有5名是曾经的铁路系统官员,他们多数为职位升迁给予刘志军钱款。另外6人为企业老总,他们多数是为了通过刘志军拿工程项目。&&&&>>案情一&&&&南昌铁路局原局长行贿744万&&&&检方指控,在铁路系统官员中,刘志军涉嫌收受的最大一笔钱款为744.15万元,来自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指控称,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副部长、部长、党委书记期间,于1999年9月至2008年9月,接受时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分局长邵力平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邵力平先后担任柳州铁路局党委书记、局长,南昌铁路局局长等职务提供了帮助。为此,刘志军于1999年至2009年初,先后7次收受邵力平给予的人民币620万元、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44.15万元。2011年6月,邵力平被双规。&&&&&与邵力平一样为职务晋升而给予刘志军钱款的,还有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指控称,刘志军于2000年4月至2003年7月,为时任哈尔滨铁路局党委书记何洪达先后担任哈尔滨铁路局局长、铁道部政治部主任等职务提供了帮助。为此,刘志军于1997年下半年至2002年10月,先后5次收受何洪达给予的10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82.77万元。目前,何洪达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案情二&&&&17年收受同一人28次贿赂&&&&除了时间跨度长,刘志军受贿次数也多,其中对同一人受贿次数最多的有28次。&&&&&指控称,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期间,于1987年初至1998年,接受时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多种经营办公室经济开发部副经理刘某的请托,为刘某先后四次职务晋升、亲属就业以及下属单位安排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事项提供了帮助。为此,刘志军于1986年春节前至2003年春节前,先后28次收受刘某给予的人民币152.5万元、2万港元、2.8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76.56万元。&&&&&刘志军到铁道部任职后,还帮助过段长升迁。2000年初,担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刘志军接受时任长春铁路分局列车段段长王某的请托,为王某担任长春铁路分局副分局长提供了帮助。为此于1996年4月至2000年初,先后3次收受王某给予的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44万元。&&&&>>案情三&&&&收钱推荐下属当人大代表&&&&除了帮下属职务升迁,刘志军还因推荐下属当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贿。&&&&&指控称,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期间,于2002年至2003年1月,接受时任某直辖市铁路分局分局长的请托,为该铁路分局在铁道部一项改造工程中不投入资金,以及推荐此人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等事项提供了帮助。为此,刘志军于2002年7月至2004年上半年,先后4次收受此人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5万美元和5000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1万元。&&&&&2003年5月至2007年10月,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期间,为当时另一直辖市铁路分局分局长担任该市铁路局局长、推荐其为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人选等事项提供了帮助。刘志军于2004年春节前至2009年春节前,先后6次收受此人给予的8万美元、2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82.73万元。&&&&>>案情四&&&&多名企业老总送钱换工程&&&&除了上述铁路系统官员,其余行贿人基本都是企业老总。&&&&&检方指控,刘志军在担任沈阳铁路局局长期间,于1993年底至1994年10月,接受时任沈阳盛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沈阳铁路局东方大厦装修工程、刘某亲属工作调动等事项提供了帮助。为此于1995年3月收受刘某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期间,于1994年至1997年,接受时任深圳郑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舒某的请托,为舒某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提供了帮助。为此于1992年初至1997年10月底,先后8次收受舒某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60万港元、2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1.96万元。&&&&&刘志军在担任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副部长期间,于1994年至2001年11月,接受时任香港宇昌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尤某的请托,为尤某筹办集装箱堆场、销售X-射线检测器和列车移动补票机等事项提供了帮助。为此于1994年至2004年,先后9次收受尤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30万港币、15.3万美金、3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97.26万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期间,于2003年6月,为时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吴某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提供了帮助。为此于2003年11月初至2006年12月中旬,先后22次收受吴某给予的人民币20万余元、10万港元和5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72.67万元。&&&&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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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频道直达&&&&曾在中国电信任网络工程师的王璐,因和女友去日本旅游缺钱,冒充快递员入室抢劫,杀害一名73岁老人。昨天,涉嫌抢劫罪的王璐在市二中院受审,他翻供否认预谋抢劫,称自己本意是偷点钱,没想伤害别人。死者家属更是要求判处其极刑,拒绝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实习记者冯倩&&&&■嫌犯身份&&&&因旷工被中国电信开除&&&&昨天上午10时许,29岁的王璐穿着蓝色号服被法警带上法庭,高瘦的他戴着眼镜,说话声音不大。看到死者的女儿和儿子坐在附带民事原告席上,表情痛苦地看着他,王璐低下了头。&&&&王璐是河北人,户籍在北京,大学本科毕业。他说,自己案发前曾在中国电信任网络工程师。&&&&中国电信出具的证明显示,王璐确实在该公司工作过。日起,王璐连续三天无故旷工,多次电话联系不上。同年1月11日,公司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将王璐除名。&&&&检方指控的案发时间是在王璐被公司除名的6天后。指控称,王璐预谋抢劫,于日12时许,冒充快递员,到东城区73岁老人陈某家中,趁陈某不备,使用乙醚闷堵其口鼻,欲迷昏陈某实施抢劫。因陈某反抗,王某持刀刺切陈某颈部数刀,致陈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并抢劫1.1万元。检方认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作案动机&&&&为凑钱旅游想歪门邪道&&&&对于指控,王璐表示基本属实,称自己不认识被害人,也没有矛盾。&&&&王璐说,案发前,他打算和女友去日本旅游,已经交了团费,但购物、零花什么的就没钱了,于是想弄点钱。&&&&他曾经供述,自己在网上买了多份银行卡的客户信息,本想用电信诈骗的方式骗钱,但怕被抓到,就改了计划,想在网上多买点乙醚,假装是送快递的,送货上门后对方把门打开,他就用有麻醉效果的乙醚把对方迷昏,再进屋弄点钱。&&&&王璐说,案发前三五天,他从网上购买了两瓶乙醚,一共400毫升花了800元。随后,他又购买了手套、口罩、绳子、手机卡等工具,并从顺丰快递的快递员手里拿了两张空白快递单,还买了盒茶叶冒充货物。&&&&他在电脑上随机选了3个银行卡客户信息,随后电话联系,说自己是快递员,受银行委托送快递,询问对方家里什么时候有人。&&&&王璐说,他最终选了陈某家作为目标,因为陈某的外孙女在电话里说,中午有老人在家。&&&&■死者家属&&&&不要道歉要一命抵一命&&&&昨天,陈某的女儿、儿子到庭向王璐提出共计51万余元的民事索赔,并要求从重处罚王璐。&&&&王璐当庭称让家人帮着赔。其辩护律师指出,王璐父母多次提出想赔偿被害人家属,律师还欲当庭宣读王璐家属写的道歉信。&&&&但陈某的女儿态度坚决,她表示不用民事调解,由法院判决。“我代表我们家一致意见,就是要求一命抵一命。”对于道歉信,还没等律师读,她就说“我不要听,我不要听”。&&&&王璐的多名家属到庭,但拒绝接受采访。王璐的辩护律师说,王璐是家中独子,家境也不差,其父母得知此事后想积极赔偿,争取让儿子得到从轻的机会。&&&&律师说,他也不理解王璐为何用这种极端的方式筹集旅游费用,他也曾问过王璐,但王璐没有回答。&&&&王璐的女友昨天没有到庭,据介绍,其本人不愿意作证,并称她和王璐是普通朋友,双方之前确实说要一起去日本,她交的全部团费,并称王璐说会给她钱,但后来一直没联系她。&&&&庭审最后,王璐哭着说:“作为大学生,主动去杀人这种事,我确实做不出来。我希望能向死者家属道歉,也希望能尽量去弥补、赔偿自己犯下的过错。”被带出法庭前,他给家属鞠躬说“对不起”。&&&&此案没有当庭宣判。&&&&■双方说法&&&&◎嫌犯&&&&躲刀过程扎中老人颈部&&&&去年1月17日上午,王璐从通州梨园附近的暂住地打车前往陈某家。出门时,他背了黑色双肩包,里面有一瓶乙醚、手套、口罩、快递单和茶叶。&&&&到陈某家楼下后,他拨通了门禁电话,说自己是送快递的,让陈某开门禁并下楼来取。&&&&王璐说,门禁打开后,他先跑到了三四楼之间的拐角处,看见陈某下楼没锁门,就进了屋。看到小卧室有个锁着的大衣柜,旁边一个裤子上正好挂着钥匙,他就打开柜子翻出一捆用报纸包好的现金,放在书包里。&&&&“这时老人回来了,我就说送快递,领他去了大卧室签字。想把茶叶放那就走。”王璐说,可能是他的快递单填得有问题,老人发现有假,随后从桌子上操起一把水果刀扎他。他闪开后,右手抢刀,用事先涂了乙醚的左手去捂老人的嘴。&&&&他说,在抢刀过程中,感觉刀扎到人了,是颈部。“以前我没有打过架,非常害怕。我把刀拔出来,急于逃跑。”但两人又一起摔倒在地,刀又扎到了老人颈部。“我当时非常混乱,整个人基本就崩溃掉了,瘫在那,跪在老人腿上。”&&&&王璐说,很久以后他才缓过神来,发现自己的左手小指被咬。他洗了手,并找白酒消毒,将口罩、快递单扔进马桶冲走后逃回家,丢弃了其他工具。&&&&次日上午,他在暂住地被抓,此时抢来的1.1万元钱还在他的背包里。&&&&◎检方&&&&系故意割喉属当庭翻供&&&&因王璐当庭坚持说自己没有预谋抢劫,而是盗窃被发现后转化成了抢劫,公诉人宣读了他刚到案时的口供。&&&&他曾供称,到三四楼拐角是想看看对方是不是老人。老人下楼后,他进屋站在门旁边,等老人回来就拿出茶叶,到大卧室让老人在快递单上签字。老人签字时,他右手搂老人脖子,左手用乙醚捂老人鼻子和嘴。老人反抗,咬他手指,他就拿起了水果刀冲老人比划。老人推刀时,他一使劲,刀就扎到了老人脖子。&&&&老人要张嘴喊,他害怕。“以前听人说过把人的气管割断了就说不了话了,我就照着老人的喉结上方正中扎了一刀。”老人随后身体一倾趴在地上。之后,他才到小卧室的大衣柜盗取现金。&&&&对此,王璐解释称自己严重近视,前几次看笔录都没有戴眼镜,虽然签字了,但都不属实。&&&&公诉人认为,王璐刚到案后记忆清楚,有四五次上述稳定的供述,均供称预谋抢劫,其当庭是在翻供。“如果是盗窃,按照常理,根本不会购买乙醚来迷晕被害人。”&&&&公诉人还指出,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生,王璐本应通过劳动回报社会,其因与女友出国旅游缺钱,入户抢劫,且致人死亡,这是两个加重情节。且作案后潜逃,对老人没有施救,当庭对主要犯罪事实避重就轻,无任何从轻处罚情节,应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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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出租车司机李书国半夜遇到两名乘客打车不付钱,还拽扯其衣领。在乘客下车后,他驾车将对方撞成一死一伤(本报2月3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书国有期徒刑15年。&&&&&现年51岁的李书国高中文化程度,案发前是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法院查明,去年8月18日3时许,李书国驾驶出租车搭载乘客田某、潘某,行驶至东城区金鱼池西街十一中学东门南侧。田某下车后,因车费问题揪扯李书国衣领。李书国因对田某的言行不满,遂调转车头将站在路边的田、潘二人撞倒,致30岁的田某颅脑损伤死亡,致潘某轻伤。李书国作案后驾车逃离现场。次日,他在接到民警口头传唤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开庭时,李书国辩称自己不是故意撞人。他说,事发当晚,他从西城区里仁街东口拉上两名男子,两人一人坐副驾驶座,一人坐后座。“一看他们就喝了很多酒,没开多远就把鞋脱了,弄得满车臭气熏天。”&&&&&李书国说,路上,后座上的男子没有说话,副驾驶座上的男子田某一直很凶,他认为该左转的地方,对方让他直行,还说他左右不分。到金鱼池西街十一中学东门南侧时,对方让他停车,当时计价器显示金额为20元。“我说有2元燃油费,让给22元。他说给20成么?我说成。他随后说不给成么?我考虑他们喝多了,就说成。”&&&&&李书国称,田某依旧不依不饶,说他计价器不准,还揪住他脖领打他胸口,随后又下车到左边给他几拳。而他受到侵害后,想开车剐蹭吓唬一下被害人,结果躲闪不及撞上了对方。&&&&&案件审理过程中,李书国家属代其交了赔偿款10万元。&&&&&法院认为,李书国因琐事竟驾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李书国能够主动到案,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且本案事出有因,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死者家属100余万元,伤者43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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