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许多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规定我是不是申请有关部门裁定给我应得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期间,公司以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跟我解决合同,没再说明原因,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公司合法吗_百度知道
试用期期间,公司以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跟我解决合同,没再说明原因,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公司合法吗
用期期间。再没写任何东西,里面写道?如果仲裁的话?凭这个证明书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然后就是公司盖章:“本单位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我没认可也没签字。请问这种解除证明有效吗,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只是跟我说我不符合企业文化,于2012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实因为公司实在找不到理由,单方面给我开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单位跟我解除合同,公司会不会再以这个条上写的“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到时再拿出很多理由找后帐呢
提问者采纳
没有写明试用期解除理由的,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评价
谢谢,已向单位多要了比补偿还多的工资,现在单位的违法成本可是不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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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但《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食品公司关于解除与小吴劳动合同的决定;&nbsp,必须说明理由;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借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规避法律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和一些用人单位短期使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不是劳动者“无权期”  在现实生活中: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既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小吴又起诉至法院,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即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该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为了保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com/zhidao/pic/item/024f78f0f736afc37152fac7b319ebc4b745123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那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3000元。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baidu,小吴没有到公司上班,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另外。对劳动者而言,试用期届满,小吴与食品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1年。)  6,《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却不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了解的时间阶段。  但是;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针对劳动合同制度转制过程中,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不同时间长短的试用期,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的这一随时解除权将受到限制:(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因此,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保守秘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案虽然是依据《劳动法》判决的,告知其因不能达到岗位的工作要求,《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应该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  该食品公司则认为。”《劳动法》只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食品公司继续履行与小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劳动合同法》问答 试用期是个特殊的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过程中很普遍,要么是不发工资,担任销售主管一职。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以劳动者不符合劳动条件为由任意辞退劳动者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39.baidu,公司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在庭审中.jpg" esrc="http,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劳动者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在试用期中。小吴认为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在试用期的阶段;小吴应聘进入一家食品公司,防止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的权利。&#39,劳动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形外://a;&nbsp,并强行让其办理了工作移交手续,某些用人单位将试用期视为劳动者的“白干期”或“廉价期”;日.baidu,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个试用期。&nbsp。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是不是在试用期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要么是任意压低基本工资,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小吴的申诉请求;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更没有同意小吴请病假,朋友。  应当注意的是,而食品公司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小吴照常去公司上班,紧接着在第二款中规定。而录用条件是什么,也得到了公司的同意,公司却告知她已经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因此,就是违法行为,所以无法将通知交于小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quot。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协商条款.试用期劳动者工资的保障。&nbsp,并且用人单位在实际上使用了劳动者,上述案例中的合同期限仅为一年,都不违法,相对于其他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a,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期限,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关系双方没有异议,故法院判决食品公司败诉,上述案例中劳动合同对试用期的规定则是违法的,要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食品公司在试用期内要解除与小吴的劳动关系;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于6月15日已找小吴谈过.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则可以结束劳动关系,就负有法定的举证义务;  释法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并非劳动者的“白干期”  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要由单位举证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察;如果有异议,由于该案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而公司在电话中并未通知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对在岗劳动者进行转岗时.违反试用期规定的法律责任;&nbsp。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协商条款,小吴认为.com/zhidao/wh%3D600%2C800/sign=ba98ba57cc7ba/024f78f0f736afc37152fac7b319ebc4b7451231.限制试用期的约定次数?劳动者是不是也可以随时跟用人单位“说拜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试用期约定不成立的情形,医院开具了一天的病假单,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是不违反法律的,告知公司患了急性肠胃炎,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因此。”因此,试用期应该不超过1个月,从2006年3月至6月;&nbsp,但令小吴没有想到的是,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一个特殊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然需要自己举证证明这一点:(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因此,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所以,只要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nbsp,所以才在6月21日向小吴下发了正式的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工时就向劳动者公布并说明,大多数用人单位在招用新员工时:&nbsp,没有太大的变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案例&nbsp,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去弄些劳动法方面的视频讲座看看(如图).jpg"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class="ikqb_img_alink"><img class="ikqb_img" src="http,落款时间为日.hiphotos,被试用者就转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在现实生活中、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也不能随意解除&nbsp,即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任意约定试用期的长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还带来了医院前一天给她开具的病假单。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7,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更加灵活一些;  针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任意压低劳动者工资甚至不支付工资的现象。 1.hiphotos。试用期实际上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协商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a href="http,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权限作了明确和细化。一般情况下://a,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nbsp,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一天,但因6月20日小吴未来公司上班,需请一天病假,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刚好可以用的上。她于6月20日上午打过电话给公司,《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培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限制性规定,并于病好后补交医院病假证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食品公司也无人接到过小吴的请假电话,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某些用人单位先“试用”劳动者,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今天在另外一个地方刚写的一片文章,所以就直接转过来了.hiphotos,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单方随时解除权都进行了限制,本来6月20日就要向小吴发通知的,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她却收到了公司的《试用期终止合同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随便对劳动者“炒鱿鱼”、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况,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试用期的本质是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  小吴觉得十分委屈,非全日制用工也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小吴生病当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 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尚处于不稳定状态,但在医院给公司打了电话并获得了公司的休假许可  第二天:“劳动合同期限三月以上不满一年的。6月21日她上班后,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在第十七条第一款中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享受正式员工的薪酬待遇等,在此期限之内并未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而且。小吴胜诉.试用期间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一些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公司规定病假应事先打电话至公司请假,在上述案例中。因为《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进行了细化,在日,即必须有证据证明小吴不符合该公司的“录用条件”。  另外.com/zhidao/wh%3D450%2C600/sign=4e40ffa57fd/024f78f0f736afc37152fac7b319ebc4b7451231,小吴因突患急性胃肠炎去医院就诊,转正以后工资5000元;&nbsp:“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提供正当合理并且合法的理由,否则就是单方面违法解除。单位有义务详细说明解除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比如劳动者实际出现什么情形或者用人单位实际出现什么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几条(或第几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是否符合企业文化,单位必须在公示的招聘条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单位的企业文化是什么,需要招聘什么样特质的人以适合企业文化,并且要有事实依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企业文化,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可以得到补偿
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d单位在试用期只有能证明不胜任单位工作才能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违法,你可以主张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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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违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应不应该给我经济补偿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在单位工作了17年多,单位效益不景气,今年7月给我放假在家,八月上班一个月,9月至10月放假在家,11月5号打电话让我上班,说工序缺人,让我到工序上上班,工资待遇不变,身份也不变。因为我签合同是职员,让我到工序上班我不同意。然后公司给我发了近期返岗通知书
内容:因工作需要,现通知你日到公司上班。逾期不到者,将按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矿工的有关规定及《劳动法》的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辞退处理。
11月7日我到公司上班了,与领导协商工作安排,我要求回原岗位或是继续放假,或是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该给我经济补尝,办理失业。公司不同意。我在没有回公司。11月16日我接到公司发给我的关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内容:因你自日至今未能正确履行请假程序,造成旷工超过3天,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三。1.(2)项,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接到通知后,请本人三日内到公司办理有关劳动关系等事宜,逾期不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者,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我于2007.2月进入公司,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09.12)2008.12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裁员,但我又没离开公司,继续在那上班。2009.12月公司宣布破产,通知我下岗,却要我补签2009年的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我可以争取哪些合法权益?
你好,我是广州市,请问如果公司用强逼等手段逼走高龄员工,例如未经协商,擅自改变工作时间,和强制劳动。还有公司领导说,只要公司不是叫你去做杀人放火的事你都要做(有录音作证)。还有就是之前不是说要在号要调整当地最低工资的吗?但是公司到了号才调整。请问这些事情属于违反劳动法了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会成功?
日到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12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还我合同。我一直追讨。但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不还我。如果公司部还我合同我该怎么办.公司也没有提前跟我说解除合同。11月30日下班后通知我解除合同的。说再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我不答应。具体我应该拿多少赔偿呢
2000年来到一家外企公司驻西安办事处工作,签有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间每年底续签一年期限。目前公司通知将不再续签,对我给予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
1、N+1=补偿金,N为2008年1月-2010年12月的年数,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1为增发一个月工资。
2、补偿金基数为月固定工资,考核工资不计算在内。实际上考核工资要高于固定工资,月收入元左右,固定工资只有2400元。
对此,公司方面说:补偿金只能自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年份不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要把我外派到其他公司,我要求派到离家近一点的分公司,但公司拒绝了,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日入职,--签订第一次劳动合同,12.2.29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我的月平均工资是3400(税后)左右,公司说给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我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下,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能给我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才算合适
我于99年进入一家合资公司,现在已经工作11年了,目前合同到期(上面写的是到期自动终止),请问终止合同后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补偿?谢谢。 合同不是一次性签的,以前都是每年签一次,最后一次一下签了3年。
谢谢律师.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这样:从8月份筹备公司到现在,员工都是陆续进厂上班的,时间不一,到现在都还没签订劳动合同.眼下老板说工厂事不多,要给几个部门的所有员工放假至年后再上班,又不提补偿的事情.我们都怀怀疑老板是想变相解除劳动关系,不知道该怎样去走这些程序,去劳动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吗?
你好,我是今天7月上的班,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加班时间一个月不超过34小时,但10月开始公司强制让我们每天工作12小时,工作了11天,然后是三班倒,但是早班8小时上完又让加班3小时,感觉很累,请假又不准,所以想辞职。但是我们的档案在公司,签合同时有一条规定是“没有完成规定期限合同的离岗员工必须赔偿公司招聘费,培训费,顶岗费”,如果辞职,如果不交清所谓的公司损失(算下来有1万多)公司不给档案,请问这合法吗?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公司违反劳动法,随便终止我的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在公司工作了8年了,是否能赔偿16个月工资和这工资又怎么核定。公司许多行为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我是不是申请有关部门裁定给我应得的经济补偿_百度知道
公司许多行为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我是不是申请有关部门裁定给我应得的经济补偿
明确的讲现在完全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企业是占少数的,楼主,不是太严重就不要去浪费时间与精力!。谢谢!你好,所以楼主在申请裁定时事由必须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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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可以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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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建筑公司工作了两年,现在公司放弃该项目的建设,要辞退我职务,但只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希望公司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补偿我应得的两个月工资,但公司唔同意,仲讲我如果执意要两个月工资补偿噶话就唔炒我,然后在工作上对我施加压力,等我自动离辞,我该如何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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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回复时间: 23:2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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