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满三岁有民事案件的管辖母亲会被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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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的虐待儿童案例分析
作者: 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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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的虐待儿童案例分析
近年来在我们身边,父母虐待年幼子女的事件频频发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的300起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事件进行研究发现,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群体,除了新生儿外,10岁以内的儿童因为其年龄小,缺乏反抗能力都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但一直都未得到法律的和独立的特别关注。300个案件中,86.33%的案件是父母施暴,其中亲生父母施暴占76%,即近八成暴力竟来自孩子的亲生父母。人们常常认为,父母总是爱自己孩子的,但生活中父母虐待孩子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的,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一、案例选编
案例1:5岁女童遭父母虐待殴打生命垂危
2014年4月12日中午11时左右,广东惠州博罗5岁女童遭父母虐待殴打生命垂危。&&&
父母将女童送医院时还谎称从楼梯摔伤,医生检查发现多处属陈旧性伤痕。CT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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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2:11岁女孩遭恶父虐待5年,开水浇头鱼线缝嘴跪碎玻璃
据“光明网”2013年5月13日报道,5月8日,付师傅路经贵州省金沙县石场乡构皮村发现一个小女孩满身伤痕,裸露的头皮没有一块好肉,让人触目惊心。向周围人打听得知,小女孩叫小丽,年仅11岁,由于长期被父亲毒打虐待,现在已经变得精神恍惚。
一个村民告诉他,这孩子叫小丽,饱受亲生父亲的虐待已达5年之久,开水烫头、鱼线缝嘴、跪碎玻璃、针扎手指……对于小丽的遭遇,石场乡构皮村早已邻里皆知,大家也劝诫过小丽的父母,但是都没有用,碍于乡亲情面,大家也不好管这个“家务事”。愤慨的付师傅立即向警方报了案。与此同时,小丽的爷爷也走进了石场乡派出所大门,他已经忍无可忍了,之前还因为顾虑着父子之情,怕家丑外扬,他担心孙女早晚要死在儿子杨某某的手上。
杨某某已被派出所行政拘留,将依法对杨某某进行惩处。
& &&案例3:小女孩惨遭父母虐待 遍体鳞伤
2013年7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一名小女孩一直惨遭亲父继母的非人虐待和毒打。牙齿被打掉,浑身青紫,遍体鳞伤,白天被锁在家里,晚上睡在卫生间。这位小女孩叫豆子。一天,她趁家长不在家,通过家里的窗户看到邻居在家休息,便连声叫“姐姐”呼救。她常常被打,每天晚上只能睡卫生间,每天锁在家里不给出去,父母打她的时候总是用毛巾堵住嘴,牙齿都被打掉了,不让哭出声。掀开小女孩的衣服,邻居们看到,她的身上伤痕累累,青一块紫一块。
案例4:亲妈向5岁女儿嘴里灌剧毒农药
2010年8月25日半岛晨报消息: 82330岁,3年前由于感情不和夫妻离婚,1岁多的女儿欢欢判由父亲抚养。2010年3月,王某和丈夫复婚,回到丈夫家后,夫妻仍经常因琐事吵架。8月23日早晨,王某向丈夫要钱“看病”,丈夫没给,两人再次发生争吵,进而发生厮打。之后,丈夫便去上班了。丈夫走后,王某便拿自己的女儿出气,对小欢欢连打带掐,小欢欢被母亲掐得遍体鳞伤,青一块、紫一块,眼角也被划破。而后,王某打电话告诉丈夫:“你不给我钱,我就弄死你女儿。”丈夫怕女儿出事,便从工地赶了回来。王某给丈夫挂完电话,便领着欢欢去一家商店花20元钱买了一瓶剧毒农药。王某认为,自己和丈夫吵架也有公婆的原因,所以,她想在公婆面前毒死小欢欢。
王某告诉欢欢:“妈妈不想活了,你也别活了,一会儿我们一起喝农药。”小欢欢回答说:“妈妈,我不想死。”当得知母亲要毒死自己后,小欢欢一路哭求母亲,小手使劲向外挣脱,但还是被母亲连打带骂拖着走。在离家不远处,王某发现了婆婆。王某打开农药瓶,不顾女儿的挣扎,将农药硬往欢欢的嘴里灌,企图毒死女儿。欢欢的奶奶见状迅速跑上去抢夺农药瓶,农药瓶在争抢中掉到了地上。此时小欢欢已口吐白沫倒地,奶奶立即将孙女送往医院。
王某又跑到医院大闹,企图阻止医生抢救。王某气急败坏地说:“你阻止了我这次,阻止不了下次,反正我是不想活了。”丈夫随即拨打110报警,将王某带上警车,涉嫌故意杀人的王某被瓦房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王某说:“孩子是我生的,我有权利处理她。”据了解,王某经常虐待小欢欢。3年前,王某曾差点掐死自己的女儿,欢欢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才脱离了危险。
案例5:亲生父母狠心用烧红的烙铁烫向6岁稚嫩的女儿
2009年11月10日,家住贵州省毕节市名叫赵亭的6岁小女孩,竟然被亲生父母烧红火钳烙烫伤,还遭到铁丝衣架抽打、罚跪钉子、用毛线穿入耳朵等酷刑。 据反映,赵亭晚上在家里不准睡床,只能躺地下或门外过道。赵亭还长期遭到父母的暴力虐待。
赵亭边哭边对当地妇联及社区女干部说:“爸爸妈妈用火钳烧红烫我,罚我跪钉子,把我按在桌子上用铁丝衣架打。痛得很,裤子粘到肉的,脱裤子痛!” 她的哭声显得异常的撕心裂肺。她的头部和脸部出现多处伤痕。随后,女干部们挽起赵亭裤脚及衣服看到,满身伤痕累累且新旧伤疤交替。在场的数名女干部忍不住纷纷被眼前心酸的一幕而痛心留下泪水。
赵亭户籍在毕节市千溪乡瓦窑村,她在益智学校就读学前班。据老师李智群说:“上早读课的时候,发现赵亭在位置上哭。便去问她。她说,被爸爸用火钳烧红烫屁股,坐凳子屁股痛。我不相信,当脱开她的裤子发现,屁股居然已经血肉模糊,而且脸上还有烫伤痕迹。就领着她去找校长,校长便向妇联进行反映。市妇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赵亭父母均小学文化,父亲在工地上从事搬运工作,母亲无业在家。他们共生育4名子女,赵亭排行老二。赵亭的母亲罗敏说,小赵亭昨晚是被她和丈夫赵舟用火钳烧红烙伤。她烙了一次,丈夫烙了两次及嘴唇,还有让赵亭同在一个班上学的姐姐来烙(这夫妻两多么歹毒可怕)。据赵亭家的房东何曾舒介绍说,正月间,赵亭一家七口居住在她的出租房屋,经常在半夜三更听见赵亭被打哭闹的声音。他们动不动就要打孩子,而且打得很凶。何曾舒说:“曾经看到用拳头粗的棒棒打过赵亭”。还说,看见过她父亲还把她衣服脱光来打。
案例6:10岁女童遭父母虐待致死
2008年12月18日
,南方都市报报道,昨天清晨8时,从头到脚遍布伤痕的一个10岁女孩许侨青,被送到广东武警边防总队医院时,面色煞白,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父亲只说孩子是摔伤的,医护人员立即将她送抢救室。护士说,“掀开衣服,浑身的新伤、旧伤”,孩子严重内伤和遍体外伤,不忍卒睹。“浑身多部位有大片烫伤,后背、屁股上有挫伤,新旧伤交错,看来应该不是自然伤”,看见奄奄一息的女孩,武警医院急诊科王主任也皱起眉头,“她父母说是摔的,但膝部里侧都烂了,再摔也不能摔到这儿吧?”此外,孩子的双眼都肿起,全身皮肤呈蜡黄色,严重浮肿,连打针都很难找到血管。
11时,医护人员发现腹内有大量出血,内伤太重,脑部外伤可能被钝器击打所致。
12时03分,心电图呈现出一条几乎平铺的线条,它正式宣告了许侨青的死亡。
主治医生表示,孩子不仅内外重伤,还患有贫血,红细胞只有正常人的30%,入院后,血压一直远远低于常规水平。具体死因和伤情,需等待法医鉴定。院方报了警,清水河派出所民警将女孩父母带回调查。父母承认,都曾殴打过女儿。
老师说,早在五年前,就发现家长严重殴打孩子。
近些年在我们身边,父母虐待年幼子女的事件频频发生:
广州日报“焦点新闻版”,2003年10月29日报道: 10月28日,广州黄石街派出所接警,在一间出租屋里将浑身赤裸的7岁女孩丁丁救出,这时丁丁已被亲生妈妈的同居男友钟某虐待三年,全身被打得体无完肤,令人惨不忍睹。对丁丁被虐待的事实,其母邓某不管不问,还称是“应该的”。“她不听话,就打她”,这是妈妈纵容同居男友钟某的惟一理由。
被“继父”打得遍体鳞伤的7岁女孩丁丁,一听到“妈妈”,恐惧地放声大哭。“爸爸用烟蒂烫我,妈妈将我绑起来”。
时年中秋节凌晨,一位女邻居同情凌晨被赶出门外的丁丁,带她回家吃住,这种“干预”,招来了钟某“多管闲事”的怒骂,疯狂踢打邻居房门要“算账”。
一位妇联干部分析:钟某今年30岁,未婚;丁丁的妈妈邓某已35岁,带着与前夫的两个孩子。按政策,这种情况下就是结婚,也不能再生育孩子,这容易让男方迁怒女童;而女方,因怕失去婚姻,宁肯牺牲女儿。
还有,2003年9月7日,武汉市10岁小学生芦卫因偷邻居的东西被父亲吊起双脚,暴打20多分钟致死;2003年3月,温州9岁女孩小丹哭着向警察诉说遭受亲生父母虐待的悲惨经历:爸爸常用烟蒂烫我的大腿,妈妈将我绑起来,用火烧红的菜刀烫我的屁股……
据东方网2013年10月21日消息:《青年报》报道,只上海每年约8-13万儿童受到父母不同程度的虐待。
畜生父母如此虐待自己的孩子,试问,人性何在?虎毒不食子如今真的不成立了,这些为人父母者,面对亲骨肉的呼唤,如此轻松、冷漠、残忍。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是,他们还有人心吗?
二、父母虐待孩子的原因
为什么有的父母要虐待自己的孩子?
(一)父母有被忽视甚至被虐待的经历 
虐待孩子的家庭,追溯其前辈的历史,可以发现他们有遗传性的虐待史,及忽视孩子或缺乏做父母的爱心。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孩提时代在感情上或身体上受到虐待的父母一定会虐待自己的孩子,但似乎虐待孩子的父母行为来自于他们幼年形成的生存威胁,而无助又无能的孩子总是希望自己成为强有力的父母。那些外强中干、虐待孩子的父母都害怕这样的威胁,他们对任何实际或想象的拒绝所做的快速而强烈的反应,正说明其害怕心理。 
虐待孩子的父母是带着自己是坏孩子、毫无价值、令人讨厌的自我印象长大的。他们长大后便不信任这一不友好的世界,认为快乐、赞许和爱护根本就不存在,或最终都会变为惩罚。多数虐待孩子的父母自己也需要呵护,只要在这样的需要得以满足后,对父母行为的改变才是成功的。 
(二)孩子不可爱或令父母感到失望 
除了父母自己的童年经历外,还有一些与每个具体孩子的到来有关的因素,即孩子对现实的意义,孩子的生理及智力情况,是否让父母满意,也影响着孩子是否被虐待。这些因素不仅包括孩子对父母增加的压力,还包括孩子对他们感情上的重要性。 
在孩子的智力开发之前,父母一般会对孩子期望过高,但期望早晚会受到阻碍,造成失望过大。只有当孩子能够超出其自然倾向,经过进取或超常努力,达到父母的愿望,孩子才能避免父母的批评和惩罚,而这必然要牺牲孩子的天性和正常发展。 
(三)父母自己的生活存在危机和压力 
许多虐待孩子的父母支撑一家人生活的能力很差,经济条件不理想,在生活经验方面也常常表现为不成熟,难以应付一个个生活危机。许多虐待孩子的父母贫穷、愚昧,遇事很容易冲动,或在解决问题、超前考虑方面有欠缺,因为即使简单的问题,也会因他们的处理方式而弄糟。父母们常常在出现危机时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是用虐待孩子出气。 
影响父母压力背景的还有父母的智力状况、健康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及心理因素等。智商低的人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很难独立处理事务,不知道如何照顾年幼无知的孩子。如果父母无能,加上感情上的障碍和冲动,孩子的处境就危险了。身患重病的父母是难以为孩子提供经济上和身体上的照顾的,无论主观上多么希望这样做都无能为力。 
也有的父母在事业上很成功,没有经济上的危机和压力,但他们也会受到人际关系的困扰。如无法与他人很好地相处,也使其很难保留住工作或朋友。所以,基本的危机是一样的,各个经济收入阶层的人都可能虐待孩子。 
(四)父母的婚姻危机也是原因之一
夫妻间的不和,使他们常常把怒气撒向孩子。如案例4:亲妈向5岁女儿嘴里灌剧毒农药。很多家庭因为夫妻之间关系不和谐,就把孩子当成出气筒,大打出手。这类原因引发的家庭暴力案件比例最高,占到27.7%。
常见的原因有:一方被发现有婚外恋,夫妻感情不和,与其他家庭成员发生矛盾等。这说明很多父母根本没把孩子当人看,而只是当成自己泄愤和报复对方的工具。
例如,2013年10月22日凌晨3时许,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附近一家快捷酒店内发生惨案:一名年仅十岁的男孩,被其“继父”斩右手,残肢又被扔在热水壶中煮了一遍。
涉事男子王某某,1983年生,沈阳人。而小男孩的母亲比其大8岁,杭州人,两人是情侣关系。因王某某与孩子母亲有矛盾和经济纠纷才导致了惨案的发生。
王某某公开扬言,“我把你儿子废了! ”,此后悲剧发生。因为小明的断手经过热水的烹煮,无法再进行移植。小明已进行了截肢手术。
&(五)单亲家庭孩子易遭家暴
在这些家暴案件中,单亲家庭占到一成多。这些家庭因为离异或丧偶,使父亲或母亲常常感到心理压力过大,容易对孩子施暴。广州日报“焦点新闻版”报道,2003年4月21日,单身女人李瑛于大庭广众之下,把3岁的女儿芳芳扔进广州白云区麓湖里扬长而去。“妈妈!”这是3岁女童芳芳的第一声呼救,芳芳幸好被路人救起。当办案人员问她孩子死了怎么办时,李某平静地回答:淹死就算了,我就是要把她丢掉,活着是我的累赘。10月25日,在天河区法院,李瑛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六)打我的孩子别人管不着
父母拿孩子撒气 认为管孩子和外人无关。在这些案件中,父母往往将孩子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随便处置,一些父母甚至把孩子当做赚钱工具出卖、出租或强迫孩子乞讨。
案例4中的王某说:“孩子是我生的,我有权利处理她。”
上述案例中对丁丁被虐待的事实,其母邓某不管不问,还称是“应该的”。“她不听话,就打她”,成了妈妈纵容同居男友钟某的惟一理由。
错误的管教观念也是导致大人对孩子施暴的重要原因,此类案件占到13%。主要体现在家长认为孩子不听话、撒谎、顶撞父母或怀疑孩子偷拿家里钱财、认为孩子学习成绩不理想等。很多父母认为打孩子不是家庭暴力,他们说动机是为了孩子好。
当邻居制止或公安人员介入时,施暴的父母多数表示:“我打自己的孩子,别人管不着!”
(七)超生或未婚先育养不起
有些家庭本来就生活困难,还超生,使生活压力更大,养不起孩子,便将孩子遗弃甚至卖钱,这类案件占到约5%。新生儿主要是遭到遗弃和杀害。很多小孩的父母因为年轻,还没有结婚就有了小孩,或是婚外恋,不小心怀孕了,但双方又不能结合,只能丢弃孩子。部分年轻父母没有固定工作,却未婚先育,又没钱打胎,便将孩子先生下来再遗弃;有些未婚先育的青少年因为担心名誉受损而把亲生骨肉偷偷扔掉。这两类案件也占到近5%。
 广州日报“焦点新闻版”,2003年10月29日报道: 10月28日,广州黄石街派出所接警,在马务村一间出租屋里将浑身赤裸的7岁女孩丁丁救出,这时丁丁已被亲生妈妈的同居男友钟某虐待三年,全身被打得体无完肤,令人惨不忍睹。分析:钟某时年30岁,未婚;丁丁的妈妈邓某已35岁,带着与前夫的两个孩子。按政策,这种情况下就是结婚,也不能再生育孩子,这容易让男方迁怒女童;而女方,因怕失去婚姻,宁肯牺牲女儿。
从以上案例和实际调查发现,最近几年儿童保健和生存的性别差异引起学术界越来越多的重视。研究揭示了某些地区和个人存在着子女养育中的养儿偏好,从而与男性儿童相比,女性儿童享受不到应享受的护理、饮食、衣着和卫生保健,甚至女性儿童明显受到虐待。
据《黑龙江晨报》2013年8月23日报道:哈尔滨市儿童医院连续两次接治一名刚满56天女婴,其体内共被发现有4根缝衣针。哈市儿童医院感到事情蹊跷,立即报警。女婴半个月被4根缝衣针扎透内脏。这名女婴边哭边咳、吐沫,家人带其检查,在其胸腔内发现一根缝衣针。8月5日,女婴被送到哈市儿童医院。医生从女婴左侧6—7肋间取出一根5厘米长的缝衣针。事情未就此结束,21日女婴再次被送到哈医大一院准备接受开腹手术。就此事件调查发现,重男轻女的陈腐观念占20%。有人说是因为个别地方有种邪说,说往大女儿身体里扎针,下胎会是男孩,这种事必然是近亲所为,凶手估计就是血亲,都说奶奶的可能性大,因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必然希望能生个男孩。
(九) 文化程度低思想愚昧
父母受教育程度低,文化基础背景差,如案例5赵亭父母均小学文化。他们对生儿育女的认知还比较愚昧,需要基本的育儿知识,但又缺乏学习的兴趣和条件。因此,常常以“棍棒低下出孝子”为由,这就是他们教育子女的态度。这些虐待孩子的父母大部分是偏僻地区的农民或进城打工者。
2012年11月2日,大鹏新区大鹏山庄6 1号一出租屋内发生火灾,现场发现一名被焚毁的女童尸体。警方调查发现,女童母亲阿英有重大作案嫌疑。初步调查,阿英此前多次虐打8岁的女儿,其交代事发当天给女儿灌药后女儿死亡。后担心无法交代而伪造火灾现场。2011年以来,仅媒体报道的虐童事件就有6起。
包括小欣欣在内的6起虐童事件中,两个孩子离开了人世,一名孩子仍在治疗。其余3个孩子最终还是被送回了父母的身边继续生活。一幕幕针对孩子的人伦惨剧,接二连三地上演。究竟是什么让这些疯狂的家长举起了他们强大的手臂挥向一个个幼小的身躯?先后出现了二奶虐死情夫亲生女、三岁小孩被母亲打致病危……而这些虐待致死伤的案例,共同点都是发生在外来工家庭。悲剧之间,看似没有关联,但暴露的社会问题发人深思。
&(十) 孩子弱小,缺乏反抗能力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300个案例分析,有受暴儿童年龄记录的有240件,其中,有多达75件暴力案件的受害者是不满周岁的新生儿,占到31.2%。除了新生儿外,10岁以内的儿童都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因为其年龄小,缺乏反抗能力也不会报案或寻求保护。“孩子自救、自我保护能力差,几乎所有的父母虐待子女的案例,都是‘外人’发现报案的”。 小丁丁告诉记者,“爸爸”不打妈妈和哥哥,只打她,因为哥哥敢骂“爸爸”。一个12岁男孩的骂,足以抵拒钟某施暴?
家庭暴力发生后,几乎没人报案,这也是儿童类家暴不容易被发现和制止的原因。受暴儿童受到亲情影响和能力所限,报案的还不到2%;其他家庭成员一般也不报案。被调研的案例中,多达26%的儿童反复遭受家暴,其中受家暴时间最长的达14年。
村委会、居委会虽有劝阻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义务,但一般也认为管孩子是家庭内部事务,外人不便干涉。一位社会学者针对虐童行为的背景指出:“以前,邻里走门串户过日子,现在老死不相往来很自然。现代都市生活的紧张、残酷的竞争、难以排解的生存压力,堆积了滋生偏执、暴力和扭曲人格的土壤。”
此外,流动人口家庭、继亲家庭、收养家庭等特殊家庭中的儿童,都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这些特殊家庭,往往因家庭成员间关系不够和谐,矛盾比较突出,所以对孩子施暴。
三、综合调教治理的设想
(一) 人应保持高等动物的本性
不管是老虎还是狼,以及马、野猪等,这些高等动物的母性本能基本上是相同的,它们表现出来的照料后代的方式确实令人感动。一只雌老虎在她的小仔出生之后,让它远离群体好几周,同时极其体贴入微地照管它。小老虎冷了,她用前腿拥着它;小老虎脏了,她耐心地把它舔干净;小老虎饿了,她用3条腿而不是4条腿站着,以便更方便地喂奶。她把它带到群体之后,继续以同样的耐心照管它,这在所有雌性的四足哺乳动物中是相同的。
有些动物并不满足于寻找一个单独的地方生下它们的后代,它们还千辛万苦地为后代准备一个隐蔽处。例如,雌狼会在树林偏僻隐蔽的角落里寻找一个山洞。如果找不到这种隐蔽处,它就会在地上掘一个坑或者在中空的树干里筑一个兽穴,她从自己胸脯上拔下毛整齐地铺在那里,这不仅给幼崽温暖和保护,而且也能方便地给幼崽喂奶,幼崽刚诞生,在一段时间里它们的眼睛仍闭着,耳朵仍听不见。在这早期阶段,所有母狼都会击退任何企图接近她们幼崽的动物。
动物都能这样爱护自己的后代,难道这些为人父母的人就不能成为最温柔和最富于感情的父母吗。
(二) 情感虐待不容忽视 
为人父母首先是在身体上给予孩子照顾和关心;二是要供给足够的营养;三是要有爱心,给孩子与他人交流的机会;四是呵护孩子心理健康,促进孩子身体和智力成长发育;五是通过其自身的经验帮助孩子适应生存环境。
如果父母缺乏爱,就会忽视或甚至虐待孩子,使孩子得不到健康成长所需要的身心照顾。父母之爱的缺乏,可能表现在两方面:身体上的和感情上的。情感上的虐待,因为没有身体上的损害,所以很难记录,但它的影响却是反复曲折的。父母对孩子的虐待,在孩子小时候可能表现为发育不良综合症。如果父母仍然不能在感情上满足孩子的要求,孩子可能消沉下去,最终丧失自我意识。 
身体虐待必定从属于一定程度的情感虐待,但反之则不一定成立。有时虐待仅仅是口头上的,孩子不断听到他是多么令人讨厌、丑陋、愚蠢、是个负担,甚至不被叫名字,总是被称做“你”或绰号,这样的孩子会发现他是家里的替罪羊,他的兄弟姐妹甚至会因为虐待或不理他而受到鼓励。情感虐待的机会很多,因为伤疤是无形的,不被注意。情感虐待在虐待和忽视中占很高的比例。遭受虐待的孩子,肯定会留下心理阴影,缺少父爱和母爱,对孩子无疑雪上加霜。
(三)借鉴国外经验
一桩桩浮出水面的虐童事件,给了公众神经一连串的强烈震撼:愤慨、声讨、严厉处罚、同情,但类似悲剧如何避免再次发生?家暴虐童难点就是孩子被解救却没地儿去。在我国现在还没有一个机构专门负责受暴儿童的救助,目前接到家庭暴力报案的机构主要是妇联和公安部门,但公安部门只负责制止家庭暴力的继续,却不负责安置受暴儿童;而妇联和民政部门也没有设立专门针对受暴儿童的紧急庇护场所。
这使得儿童受暴后,即使被发现也没地方安置,只能再送回家,可能会再次面临受暴的风险。如贵州12岁女孩晓燕遭父母虐待,被用火钳烫伤全身。爸爸妈妈来到派出所,写了一份保证书,晓燕被领回家后,爸爸妈妈并没有履行承诺,照样操起火钳和衣架打她。晓燕的脸上仍留下密密麻麻的血痕,此外还有耳朵化脓,左右脚踝溃烂……
那么,孩子遭家暴怎么办。孩子遭到家庭暴力后,由谁来报告?向哪个部门报告?怎样安置受暴儿童?
专家建议,必须建立未成年人家暴的强制报告制度,对义务报告人的范围、报告时间、接受报告的部门及不报告的责任等进行规定。同时,应建立完整的家暴发现、报告、干预、救助服务、惩治与司法保护应急机制。
在我国告爹妈施暴法院难受理。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孩子要打官司,得由其监护人代为诉讼。但如果对孩子施暴的恰好是孩子的父母,这时孩子要想告父母,法院很难受理。
法律规定:如果父母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但考虑到一旦受暴儿童父母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没人愿意担任监护人,又缺少国家监护制度的配合。所以,无论个人还是单位都不愿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那些经常对孩子施暴的父母,仍可以继续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但在美国就不同了,25岁的妈妈图古特因冲动出手打了自己4岁的女儿,被公众声讨为“没有人性的魔鬼”。接着,美国政府剥夺了她的抚养权,并以虐童罪提起公诉,图古特面临3年监禁。
在美国各州,政府有专门的机构接受举报,一旦查实,轻则训诫、罚款,重则剥夺监护权,追究刑事责任。孩子则会被安排到亲属家,或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家,或社会寄养机构。而我们,欠完备的法律不能及时对侵害行为进行强制干预。“没有外力,孩子根本无法保护自己”。“孩子是一个有生命、尊严的独立个体,不是父母的财产,子女与父母平等,父母无权虐待孩子”。当暴力挣脱亲情的束缚,监护人成了施暴者,而社会道德约束乏力时,惟一可依靠的就是健全的监护体系———法律与社会救助。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国家应出资确立监护制度,监护机构不是简单的托儿所或未成年人聚居地,而应具备必要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物品,有对未成年人进行生活管理和教育的专业人员,给未成年人以家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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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红缨教育连锁幼儿园自2007年以成功帮助892家幼儿园实现轻松管理。加盟咨询电话:010->> 三岁女童被母亲虐打 两会委员专家提出参考建议
谢遐龄:在未成年人受虐问题上,国家要有相关法规剥夺父母的抚养权
编辑: 王婧
16:14:00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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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不难想象,除了思思,我们身边还有一些缺少父母关爱的孩子。我们究竟可以通过什么合法的途径来帮助他们?信息时报今日将开通热线,期待您来出谋划策,与我们共同探讨未成年人监护权的话题。
  不难想象,除了思思,我们身边还有一些缺少父母关爱的孩子。我们究竟可以通过什么合法的途径来帮助他们?信息时报今日将开通热线,期待您来出谋划策,与我们共同探讨未成年人监护权的话题。&
  热线电话:020-
  开通时间:10∶00~14∶00
  由“思思事件”引发的未成年人监护权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很多读者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撤销思思父母的监护资格?”记者昨日走访广东法援中心妇儿维权处获悉,从过去的案例来看,想依靠法律诉讼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十分艰难。而热心人想收养这些有亲人却得不到关爱的孩子,却始终解决不了监护权的问题。
  打官司,希望渺茫
  小思思的现状让读者揪心。不少读者提出建议,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剥夺父母的监护资格。但在昨日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现实中,想走法律途径来帮助思思,道路很曲折。从广东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的两则案例中可见一斑。
  8岁女童告妈妈虐待
  法院:无先例不立案
  4年前,当时年仅8岁的广州小女孩嘉嘉,本该在父母的照顾下无忧无虑地成长,却承受了太多常人无法想象的苦难:在母亲的干涉下,嘉嘉没有上过学,不仅要独自照顾年幼的弟弟,还承担了家里所有繁重的家务活,稍有差错,迎接她的便是一顿毒打……
  母亲的狠心虐待,使嘉嘉根本不愿待在这个没有一丝温暖的家里,常常离家出走来到外公家里躲避,但由于外公年事已高,根本没有办法照顾嘉嘉,无奈之下,外公只好再三将嘉嘉送回母亲的身边。在母亲最后一次暴打之后,嘉嘉离家出走。
  “不能让孩子再受这种罪了!”无奈之下,嘉嘉的姑妈找到了广东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撤销嘉嘉母亲的监护权,由姑妈代理监护。
  “我们四处寻求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母亲确实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并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已经完全符合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条件,但当起诉书递交到法院的时候,却被法院驳回了。”省妇联副厅巡视员、省法律援助处妇女权益部主任黄淑美律师告诉记者,当时法院不愿受理的原因,是“我们这里没有这个先例”,此类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案子“不能这么轻易地下判决”。
  孙遭虐外公讨要监护权
  法院:没有依据不立案
  2004年初,各大媒体均用大篇幅的版面报道了住在广州白云区的一位年近7岁、名叫“丁丁”的小女孩,惨遭继父钟某无情的虐待,甚至被剥光了衣服关在阳台,活活地饿了7天7夜!
  丁丁的遭遇曝光后,引起了各级妇联和公安部门的关注,省法援中心妇女权益部也立即与当地妇联的同志一起,连夜前往开平丁丁的家,调查这一恶性虐待儿童事件。当时,孩子的外公提出两个请求:追究继父钟某的刑事责任,变更孩子的监护权。他说,虽然老两口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但一定让孩子健康成长,她的舅舅们也十分疼爱她,愿意照顾她。
  “因为钟某还未与孩子的妈妈结婚,不是家庭成员,而且孩子没能及时做法医鉴定,因此追究钟某的刑事责任难度较大。”黄淑美律师告诉老人,孩子的心理和身体都受到了严重摧残,因此比较可行的是要求民事赔偿,法援处愿意协助老人要求法院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但遗憾的是,当时我们的起诉也被当地法院驳回了,理由是没有依据,法院难以立案操作。”黄淑美律师告诉记者。
  民间收养,名不正言不顺
  向法律求助,希望微弱;等待各部门主动作为,困难重重。那能不能通过民间收养让思思过上快乐的日子?记者获悉,连日来,有很多市民迫不及待地表达出想收留思思的愿望,但事实摆在面前,尽管他们都很热心,但始终会跨越不了监护资格这道鸿沟。
  邻居:只要思思父母同意,我愿意养她
  住在思思附近的居民龙某找到记者。她告诉记者,就在几日前,有不少好心人来看望过思思,有家单位还特地资助了思思1000多元钱,此外,还有一些人也给思思捐过钱。“可捐的钱小孩不可能拿着,只能给他的父母。再说了,今天有人捐款给他们,等他们把钱花完了是不是又来打小孩啊,这样不是救孩子而是把小孩往火坑推啊!捐钱的人虽然是出于好心,但关键是有这样的父母在,你怎么帮孩子啊?如果还是这样下去,小孩只会跟着受罪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更是向记者说道:“孩子虽然还小,但是有些事还是懂的,他们两口子天天吵,孩子在旁边也怕啊,现在孩子看到我们都畏畏缩缩的,只要他们夫妻俩同意,我愿意帮他们把小孩养大,我们家也不差多这张嘴,等小孩长大了只要还愿意认他们做父母,我保证不阻止。”
  爱心妈妈:只要能帮思思,我都愿意做
  家住海珠区的魏女士昨日也找到记者。她说自己是一名自闭症孩子的妈妈,和很多命运相同的家长一起建了为自闭症儿童提供康复的训练学校。魏女士激动地说:“虽然我们的孩子有自闭症,但是爸爸妈妈从来都没想过要抛弃他,尽心尽力地扶助孩子。为什么思思这么不幸?她看上去那么聪明、乖巧,亲生父母怎么舍得这么对待自己的骨肉?说实话,我很想有这么一个女儿,能不能让我收养小思思?”记者告诉魏女士现实的情况,虽然她有拳拳爱心,但是她不符合收养法的规定。“那你看看我可以帮思思做些什么,只要能帮上忙,我都愿意。”魏女士反复向记者强调。
  市民:愿意给思思提供“免费托养”
  “爱心之家”的负责人刘若翰知道思思的故事后,主动打电话表示:“只要孩子的父母同意,我们完全愿意把孩子接到爱心之家,供她正常地生活。”
  “爱心之家”这个民间的收留之所地处白云区元下田村,离思思现在的所住地很近,在一个幽静安全的住宅小区有两处租屋。看了《信息时报》昨日的报道,令刘先生帮助思思的愿望更加强烈,他说:“我们不需要思思的监护权,也不是要当她的养父母。思思的父母可以签个协议,表明他们愿意把孩子交给我们暂时代养着,权当免费全托一样。孩子有什么情况,随时打电话叫他们来看看。等到孩子父母情况稳定了,再把孩子接回去。”
  刘先生建议:“打官司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很难。比较现实又能对孩子有好处的办法,就是暂时转移监护权,或者临时将她交到一个合适的环境生活。
  还有很多“思思”面临收养难题
  思思的遭遇并不是个别现象。不管是狠心的父母还是无助的父母,他们承担不了或者根本不想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孩子们无辜的眼神看着所有人……
  狠心妈妈利用女儿讨钱
  “明明知道孩子跟了这样的妈妈,未来一定很黑暗,但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束手无策。”常年在广州火车站一带救助流浪人群的刘若翰先生痛心地告诉记者。
  刘先生和几个热心公益的朋友在白云区元下田村租有一套房子,专门用于收留暂时无家可归的人的“爱心之家”。&
  去年岁末,刘若翰和朋友们在火车站发现一名产妇带着仅一个月大的女儿,睡在冰冷的地上。他们马上将这名自称叫阿艳的产妇领到了那儿,请了阿姨为他们煮饭、带孩子,不料阿艳在收留地住了一个星期就不安分了:房间里的电器被她弄坏了,而对女儿则基本不闻不管。她提出要带孩子走,甚至还暗地里怂恿同住一块的女孩燕燕。燕燕说:“那女人要我和她走,利用宝宝去讨钱,她看白天,我看晚上,讨的钱平分,天天带我去吃麦当劳。”最终,刘若翰只能无奈地让阿艳带走了嗷嗷待哺的孩子,两个星期后他在火车站一带又看到了阿艳,但是孩子已经不在她身边。火车站一带的知情人士告诉刘若翰,阿艳生过好几个孩子,总是过不了多久,孩子就会不知所踪,怀疑其将孩子卖掉。
  为何不让这样的狠心妈妈受法律制裁?刘若翰苦笑地摇头,向记者讲述了另一次遭遇:四川男孩刘小龙在广州火车站附近流浪了近一年,和吸毒、艾滋病患者混在一起。刘先生很早就劝说这个孩子去“爱心之家”,但是孩子不答应,“我还有个爷爷。”刘小龙所说的“爷爷”是一个常年在火车站乞讨的老人,一度病重到四肢溃烂,根本无力照顾刘小龙。
  刘小龙跟着“爷爷”猫在天桥下打牌、闲逛,随时有被坏人操控的危险。刘先生向辖区内的警察反映过此事,警察无可奈何:“孩子有亲属有监护人在身边,他又自愿这样生活,我们既不能把他送去救助站,也不能遣送回老家。”
  “三毛”在母亲身边流浪
  去年1月份,时报曾报道过的“现代三毛”林家骏同样也是一个典型。他不是孤儿,却无家可归。生父去世,随妈妈改嫁到广州海珠区,不料继父是个瘾君子,而且妈妈也坠入吸毒的深渊。没有人管他的生活,户口不在广州,居委会无法送他上学。为了生存,林家骏露宿街头,靠捡垃圾、废品养活自己。
  2006年初,林家骏得到番禺一户热心家庭的关爱,家境殷实的谭女士为他安排了食宿,联系了学校,并为他计划了人生规划。稳定的生活只持续了两个月,林家骏割舍不断亲情,自己找回了生母。但是他的妈妈已经组建了新的家庭,表示无力抚养这个儿子,只能将儿子送回乡下老家。几经辗转,林家骏兜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原点:从老家偷偷跑回广州,当初接纳他的好心家庭无法再回去,只有在马路上继续拾荒生涯。家骏妈妈告诉记者:“我也想儿子能过上好日子,但是我自己没本事,管不了。最想有好心人能够帮我教管好他,我决不会给对方添任何麻烦。”
  刘先生为这些“有人生,无人养,更没人教”的孩子焦虑不已:“法律上,亲人对他们有监护权,实际上这些监护人往往就是侵害人。该怎么去撤销这种监护资格,我们想帮他们,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6月起法院不得拒接此类案件
  但法律界人士称仍缺乏司法解释
  “今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为今后法院受理此类的案件,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这将是一个进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邹睿律师指出,过去只有未成年人遭到严重的虐待,如被打成重伤或死亡时,法院才会受理。目前对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中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但是,在‘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具体界定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来补充。”邹睿律师表示,类似思思、嘉嘉这类案例的频频出现,实际上暴露了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目前还缺乏完善的救助体系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孩子遭受到家庭暴力中又非常普遍存在着。
  黄淑美对此也持同样意见。她还建议在有关监护人失职的司法解释中,应该进一步细化监护人侵权的标准,如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的程度,持续的时间,改善的态度等等,都将为法律的实施提供具体的操作性。
  有法律专家建议对监护资格的中止程序采取过渡性制度,给父母和孩子一定的期限以观后效。同时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撤销父母的监护权:一是在中止期限届满后,父母屡教不改仍然加害未成年人、给未成年人造成重大伤害的;二是对于有证据证明父母对其子女造成严重伤害并且情节极其恶劣的(如性侵害),则无需经过中止程序、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监护资格。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则需要向民政部门支付必要的抚养费或者罚款,甚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居委会街道办派出所 托管思思都责无旁贷
  广州可借鉴上海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细则,依法对虐儿父母进行处罚
  本版撰文 时报特派记者 薛冰 朱小勇 夏令 本版摄影 时报特派记者 杜翠
  连日来本报报道的苦孩子思思事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贫困的家庭、缺失的母爱,思思的命运将会如何?未成年孩童思思的权利该如何保护?昨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长期研究社会问题的权威专家、政协委员,就此分别提出几点建议供广州市有关部门参考。
  借鉴一 出台地方细则保护未成年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社会学学会会长、上海大学社会学系主任邓伟志教授告诉记者,说到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上海已先行一步,根据国家新修改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邓伟志表示,《信息时报》报道的苦孩子思思的故事有其特殊的家庭背景、社会因素。在西方国家,如果一个3岁女孩在家无人看管,经人举报后,警方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其父母是要被拘留的,孩子则交由别人看管或交给慈善机构,父母的行为也会在报上披露。如果出现类似思思这样的孩童被虐待事件,父母是要被重判的。
  若在国外 思思父母要判刑1~2年
  但是上述国外的做法在我国却行不通,因为我们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予以保障,正是看到类似问题,所以我国修改颁布了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法将于今年6月正式实施。
  邓伟志认为,目前现状下,我国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必须注意几大问题。首先各城市要在大法下出台符合地方特色的细则。细则视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及政府管理水平而定。广州同上海一样,经济发展水平高,完全可以制定适用广州的完善的法律细则。在细则上,要区别虐待儿童的几种情况,比如虐待3岁儿童怎么处罚,5岁的又怎么处罚,都可以细化。再有就是视虐待的方式不同进行惩处,像思思这样,被伤害如此严重,在国外至少要判1~2年的刑。
  制定细则时不要一刀切,要考虑地方特色。所谓地方特色涉及很多方面,比如风俗习惯、乡规民约。有的地方父母打骂孩子成为普遍现象,这时就不能处罚得过重,要适当微调,不然人人都有意见;有的地方鲜有打骂孩童事件,这样就可以处罚得重些。总之,要根据各地情况对虐儿父母进行制裁。
  借鉴二 政府教育父母懂得虐儿违法
  再有就是社会上也要形成风气,认识到虐儿违法。地方政府、社区街道的主管人士要对父母进行教育。在这点上,我们建议相关人士都能到问题家庭中去住住,这样有利于制定措施。试想,要教育、感化问题妈妈,不住在一起怎么改变她。而一但剥夺了父母的监护权,还可以让代养孩子的人与问题父母住到一起,“天天看着别人对自己的孩子都这么好,再铁石心肠的父母想必也会被教化了。怎么忍心再打孩子?”这就是社会风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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