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队强行占用中国可耕种土地面积该杂办

大冶殷祖镇政府强行占用九十余亩耕地建工业园--湖北频道--人民网
大冶殷祖镇政府强行占用九十余亩耕地建工业园
其中基本农田60余亩,林地30余亩,水塘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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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投诉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请有关部门反馈  我们是湖北省大冶市殷祖镇塘下村塘下湾的村民,祖祖辈辈以耕地种田为主要的生活经济来源,耕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今天,镇政府少数领导以办工业园为名,强行占有我们的承包责任田,特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期盼上级管理部门作出公正、公平、合理的处理。  一、&事情的经过及基本情况  我们村塘下湾现有人口约160多人,其中主要劳动力约60多人,基本农田约100亩,水塘4亩,林地45亩。我们村主要是以农业收入为主,耕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没有耕地,我们就无法生存。  在2010年12月左右,殷祖镇的胡、丁两位镇长伙同我们村支书马哲良等来到塘下湾,让盛光道、盛峰、盛秋生等以村民代表的身份参加商谈筹办镇工业园租用土地事宜。据镇领导讲:该工业园主要是安排“五小企业”。如针织内衣厂、玻璃钢厂、砖瓦窑等。  此次商讨,主要是由镇领导介绍租用土地基本情况。村民的土地被租用后,每亩每年由镇政府及村委会向村民支付300元的租金,租期30年总计每亩30年内9000元。租金一次性付清,30年内不再增加。  在条件没有被谈妥的情况下,镇政府的少数官员,为了急于表现自己的政绩,他们多次来到塘下湾,进行欺骗恐吓强行要求村民同意将土地给予政府,但村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绝不屈服他们的压制和欺骗的手段。  这些官员见一计不成便出二计。日镇政府少数领导见塘下湾的主要劳动力多数外出务工,湾里剩下的大多是老年人、妇女和儿童,他们趁虚而入。当日,他们象正规的“坦克团”一样,十几台铲车、挖掘机,随着官员乘坐的小轿车,派出所的警车以及官员、警察和社会上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浩浩荡荡开进了塘下湾的承包责任田。村民耕地里种的麦苗、油菜以及其它农作物被全部铲平。村民们不顾一切,迅速上前阻止。可是几名警官和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急忙上前抓人。整个现场是拉的拉,扯的扯,官员、警察吼声不断,叫喊声震天。可怜数位村民被警官拖出现场至百米以外。  他们扬言:你们如再阻止,便请武警或特警来抓,让你们都去拘留所!村名们见状,个个只好垂头丧气离开了现场。至此,我们塘下湾90余亩耕地被毁,其中基本农田60余亩,林地30余亩,水塘2亩。至今,他们仍在强行施工。  我们先后去过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和大冶市国土资源局,他们都称殷祖政府使用的土地没有经过审批,是违法用地行为。可我们黄石、大冶两级政府也是置若罔闻!殷祖政府的丁说:“我代表政府,我怕谁!”  二、&违法的主要事实  1、&剥夺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可我们镇政府少数官员不经村民同意,在没有任何合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将村民承包的土地非法占有,剥夺村民的土地承包权。殷祖镇政府的行为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的:“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2、&破坏土地资源,非法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土地承包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未经批准不得将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可殷祖镇政府的少数领导干部将塘下村90余亩土地承包权出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可殷祖镇政府占用塘下村基本农田60余亩,至今未有任何批准手续。我们村民至今不知该工业园是哪一级政府规划批准建设,为什们不给我们村民一个知情权哩!  3、&“以租代征”。用欺骗的手段,骗取村民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书。前面已经说明,在和村民代表商讨时,口口声声是租用农民土地,在公开场合向村民要承包地时也是称:租用土地。可到让村民签订协议时,“租地协议”却变成了“征地协议”。用这种偷梁换柱的手法愚弄村民,可见这些官员的政治素质低下到什么程度,连起码的伦理道德都不要了!  4、&阳奉阴违,耍花招,妄图变通手法,以租代征,违反国家征地政策。殷祖镇少数干部不但欺骗我们塘下村村民,而且欺骗上级领导,直至欺骗党和国家。他们企图让我们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后,其认为合法征用,但对我们村民是租用土地,美其名是我们村民自愿出租的。根据国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程序,应先由国家收为国有土地后,再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转让或划拨,并不是像殷祖政府这样,未征先用,先斩后奏,无偿侵占村民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  5、&用公权力征服村民,强迫村民出让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第三十五条规定:“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殷祖镇政府却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与村民平等协商,更不能做到村民自愿、有偿。我们村民辛辛苦苦在自己承包地里种的麦子、油菜以及其它农作物,也不作任何评估和补偿,被他们铲车全部压死、铲光,毁于一旦。  为了维护我们的切身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为了我们的后代子孙,为了我们的生存,特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迅速立案查处,对违法者绳之以法!还我们塘下湾村民一个公道,还我们的合法土地承包权。  
(责任编辑:荣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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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短信上手机人民网隆回依法强制拆除5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屋基
  红网隆回站8月5日讯(通讯员 阳小龙 陈帆 罗晓华 刘正桃)8月5日上午,隆回县南岳庙镇政府牵头组织,联合县打非治违办、县国土局以及镇国土所与派出所等部门单位近百人,开展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该镇蓄鱼塘村、造端村5处违法占用耕地的屋基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今年5月、6月,该镇造端村村民胡桂某、胡生某和蓄鱼塘村卿某、廖某平、廖某求,为建房先后违法占用水田旱土1000多平方米硬化屋基。在巡查执法过程中,该镇干部和国土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制止,并向胡桂某等5户先后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胡桂某等5户村民仍然顶风建设,对多次制止置若罔闻,继续违法违规深挖屋基,打好房屋地梁。    为严格保护耕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该镇根据县整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三个一批”、“四个一律”的要求,调动一台大型机械,出动执法车辆8台,对上述5座违法违章建房屋基依法强制拆除,并对每个拆除户安排5名干部,会同村组干部一起,共同做好户主与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
( 16:51:06) ( 16:46:55) ( 08:51:58) ( 16:46:06)工程队强行占用耕种土地该杂办_百度知道
工程队强行占用耕种土地该杂办
政府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损失。满意请悬赏,若未办理征用手续强行占用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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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工厂租用土地,未经农户同意强行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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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自广西贺州的,我们这里有个钢铁厂名叫桂鑫钢铁制品厂,在2011年8月份的时候厂方实行第二次扩大厂房要租用我们200多亩土地22年,但是有部分农民不愿意租给厂方,就在2011年9月份不愿意租地这部分农民的土地还没抢收地里的农作物,有的地被强行填上泥土,包括农作物一起被掩埋!当地政府也不处理!一直到现在都未做任何赔偿!而且现在厂方用围墙全部把土地圈在他们厂里,我们想进去耕种厂方都不给进去耕种。请问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事呢??
您好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地区扶贫力度,出台了大量的惠农政策,可我们宁夏海原县贾塘乡在2009年马俊山书记仗着自己的权威在身,大量挤占,贾塘乡政府以建设小城镇农贸市场为由,乡村两级干部将我贾塘乡东庄自然村街市跟前的40多亩地农田,以超低价(每亩3000元)强行征用,与此同时市场里面的就有24间房屋和6间待建房地皮,除了给他们自己每人一套外,剩余部分全部倒卖,所获赃款百万余元 要是有人对这事感兴趣或者又觉得不公,盼望转发!2010年初,乡村两行级干部以生态移民搬迁为由...
尊敬的律师您好:
现在我有一个这样的情况需要咨询一下,我们属于农村用地,租给企业作为建筑厂房用地10年,现在已6年,目前该企业倒闭,企业主宣布破产,并对资产进行了清算,将厂房未经我们允许的情况下抵债给了其一债主。请问这样的交易合法吗?我们想要要回土地,打官司能胜诉吗?流程又是如何。 ?
备注:1.现在企业主和“债主”已一年多没有给我们支付房租了。
2.租地合同中没有包含这样一条厂房转让约定。
3.合同中约定租期到期后,企业主想要继续租地,我方必须同意续租...
我家的房子已经建造了20年,隔壁是空地基,现在有人买得了地基并且建造房子,私自把我家墙体作为他们的一堵墙,我们该怎么办?
我家处于云南省祥云县祥城镇于官村委会小前所村,最近政府要征我们村的几千亩地,而赔偿金跟国家规定的相比,只有国家规定赔偿金金额的百分之十二左右,本来是只大象,而实际到我们老百姓手上的就只有一只蚂蚁,老农民就世世代代靠这点土地而生存,土地都被“人民公仆”给占有了,老农民就等着饿死了,而“人民公仆”也应该等着撑死吧!,
您好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地区扶贫力度,出台了大量的惠农政策,可我们宁夏海原县贾塘乡在2009年马俊山书记仗着自己的权威在身,大量挤占,贾塘乡政府以建设小城镇农贸市场为由,乡村两级干部将我贾塘乡东庄自然村街市跟前的40多亩地农田,以超低价(每亩3000元)强行征用,与此同时市场里面的就有24间房屋和6间待建房地皮,除了给他们自己每人一套外,剩余部分全部倒卖,所获赃款百万余元 要是有人对这事感兴趣或者又觉得不公,盼望转发!2010年初,乡村两行级干部以生态移民搬迁为由...
大概10年前,我在高山承包30多亩土地(拥有75年的承包权),当时用来种植花椒,三年后由于太繁忙,所以荒废了,后每年由政府发放退耕还林粮食。今天由于乡上搞项目,带动当地一个村的村民一起在我的承包土地上搞项目(种植了大樱桃,据说还要搞开发旅游)。当时听说,很是气愤,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侵占了我承包的土地。我现在打算去向乡镇府讨个说法,或是走法律程序(要求赔偿,或是给予补偿)。但是我对于法律不是太懂,所以想请专业的老师帮我出谋划策,谢谢!
开发商征我家的地,我家没卖,后来没通知就把我家地里的树都推了,找他们说去,他们说村委会给解决,可是村委会叫卖给开发商,我还是没卖,后来有没通知就把地碾成了楼地基,找他们去可他们没人管,说交给村委会管,找村委会他们说是县里怎么怎么的就劝说我叫我卖了,可是我是农民没地怎么过啊!开发商就要盖楼了,去挡也挡不住,这该怎么办啊。
村里的干部说,要在我们家土地上开一条路,但是有一棵大树挡了道,他们没通知我们,就要砍了,我要怎么处理?
我家有10.5亩土地,未经我们同意,在我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私自将土地转让给养殖厂家。正在施工盖厂房。要求村委会支付土地使用费,村委会只赔付2万余元。按照规定应当赔付多少钱?如果对方拒绝支付该如何处理?
我们家乡有个村建设新农村,修路加宽,我们家田就 路边,他们前一天跟我爷爷说,我爷爷没同意,但是他们第二天就施工了,我爸不知道,施工那天爷爷就跟我爸打电话说,我爸说他看电视强行也不是 这样的 ,虽说所以的田地都是国家的,他们分配给我们农民使用,请问他们这样是违法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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