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滑坡处理方案政府可强行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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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或意见:yy@莲都区安监局开展雅溪镇里东村滑坡治理工程联合执法行动
&&& 日下午,莲都区安监局执法人员会同区国土分局、雅溪镇政府相关人员对里东村滑坡治理工程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
&&& 检查过程中,重点查看了滑坡治理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村民住房,发现该工程是在未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施工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工程项目部未成立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也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管理台账。
&&& 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达成明确共识:一是要求该滑坡治理工程立即停止施工,具备施工条件和完善相关程序后方可复工;二是做好后续工作,对工程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村民住房进行有序迁移;三是要进一步落实雅溪镇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 最后,安监局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工程暂时停止施工,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同时不断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区安监局&&& 蓝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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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莲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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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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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佛山市南海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了高效、有序地处置好发生在我区境内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高应急水平,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7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以及出现山体滑坡临灾险情后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预案所称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四)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在出现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者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五)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分为山体滑坡灾害应急和山体滑坡临灾应急两类。  山体滑坡灾害应急:发生山体滑坡后,即进入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山体滑坡灾害应急。  山体滑坡临灾应急:出现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山体滑坡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山体滑坡临灾应急。  (六)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按照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4个类型: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七)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4个等级:  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八)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以人为本、依靠科学;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因地制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1.发生特大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出现特大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由省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政府全力配合。  2.发生大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发生中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发生小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市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 组织机构&&&& 1.发生小型以上(包括小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包括一般级)以上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成立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区府办1名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局长、所在镇(街道)政府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必要时由区长直接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民政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安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负责。&&&&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发生中型以上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以上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配合省政府和市政府做好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省政府和市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协调解决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2.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测绘地矿信息科科长担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区级有关部门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和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有关新闻报道、接待慰问及信息、联络等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办公室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区委宣传部:负责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2)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负责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与区气象局联合发布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灾情信息;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山体滑坡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  (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区民政局:负责及时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所在地的镇(街道)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6)区水利局: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通报汛情动态。  (7)区发改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8)区财政局:负责及时组织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9)区经贸局: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10)区农业局: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调配工作;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11)区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度,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  (12)区无委办:负责保障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对出现的有害无线电干扰予以查处。  (1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14)区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与区国土资源分局联合发布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降雨和天气状况,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  (15)佛山南海供电局:负责组织进行灾区电力设施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及时向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电力抢修和抢险情况。  (16)区武装部:积极参与抢险救助、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17)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2.各镇(街道)政府可参照区的做法,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的领导及协调工作。根据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镇(街道)政府应当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  三、监测和预警预报  (一)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要加快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山体滑坡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监测网络。  (二)加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区、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规范,发现险情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三)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区、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保障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各镇(街道)国土所在接到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报告。  (四)发现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五)区、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联系,联合开展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当发出某个区域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该区域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当地政府直至村委会、村民小组以及重要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人民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地质灾害预报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气象部门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灾情。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特大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应急处置  特大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发生或特大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出现后,区政府立即启动区、镇两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上报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二)大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重大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应急处置  大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发生或重大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出现后,区、镇(街道)政府立即启动区、镇两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上报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三)中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较大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应急处置  中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发生或较大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出现后,区、镇(街道)政府立即启动区、镇两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四)小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一般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应急处置  小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发生或一般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出现后,区、镇(街道)政府立即启动区、镇两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镇(街道)政府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报告,区政府应立即判定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小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或一般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开展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组织开展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五)经专家组鉴定,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区政府撤销划定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灾情或险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通告。  五、应急保障工作  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互相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一)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与升级换代,确保在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信息畅通。  (二)区、镇(街道)政府要根据近3年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本年度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各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以确保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有关部门要建立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以及生活必需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制度,确保货源供应,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  (四)加强公益性地质队伍建设,加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减灾工程等基础工作的力度,建立完善的信息储备制度,提高分析能力,满足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五)加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互救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情发生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六)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六、附则  (一)南海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概况  在总结分析以往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的基础上,全区划出以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  1. 滑坡、崩塌危险区  西樵、丹灶、里水等地区的丘陵山地,如西樵山、南国桃园、桂城三山,狮山、丹灶的工业开发区及公路、铁路、大型水利等重要工程两侧的高陡边坡。  2. 水土流失危险区  分布在狮山的小塘、松岗、官窑以及丹灶、桂城三山等地,主要是人为破坏植被和开发区山体开挖造成水土流失的地质灾害。  (二)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地质△& 灾害&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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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3-00946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02Z其他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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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机场,工程
攀枝花市保安营机场滑坡体治理工程进展顺利
  目前工程整体进展顺利,预计5月底可完成施工。与此同时,保安营机场复航工作也在紧张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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