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权确权登记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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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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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日
河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法权益,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农民承包地的权属、面积、地理位置、用途、是否基本农田等情况登记入簿,并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四到户”。到2015年底,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范化,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软件信息录入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发放到位。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步骤
(一)主要内容
1.摸清底数。各村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一次清查,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设立内容,彻底核清本村的土地情况,及时张榜公示,并作为实测的基本依据。
2.实地勘测。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勘测以方便易行、群众认可为原则,可以采用GPS 定位、人工测绘等方式进行。实测结果经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3.完善档案。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结合核实确认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重新整理和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纸质档案,分类归档,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和完整。
4.确权登记颁证。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落实到户。
5.实施信息化管理。将登记信息录入微机,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智能化管理。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2014年1月28日—2014年3月31日)。
1.成立机构。镇里已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社区书记、经管、规划、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管站,设立工作电话。镇里成立了7个督导组,具体负责7个社区所辖村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镇政府实行班子成员、总支书记包社区,机关干部包村,层层落实责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按照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一村一策、一村一案,在首批试点村完成的基础上,全面推开面上工作。
2.培训宣传。各村积极参加镇组织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各村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让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4 年4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1.摸底核实。各村对二轮土地延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摸清土地现状和农户家庭承包状况,依次对农户承包地块进行编号,填写农户信息录入表,由农户进行签字确认。
2.信息核实确认。以农户信息录入表为基础,通过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平台尽快完成农户承包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将录入的信息资料逐户打印,组织人员逐户进行核对,并由农户签字确认。对数据错误或承包信息变更的,及时纠正,重新修改录入,再次公示并入户核实确认签字,作为确权登记颁证的依据。
3.绘制空间位置图。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由测绘公司根据国土资源部门“二调图”及农户土地承包录入信息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制成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图,包含承包户、共有人、地块及面积等所有信息,各村分别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核实,由承包户本人逐地块签字认可后,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4.建立健全登记簿。对农户承包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确认无误、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5.补签合同。在核对确认的基础上,根据农户签字确认的承包信息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完善、补签。
6.组织颁证。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组织换发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8.资料归档。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自2014年起至2015年,每年的12月1日—12月31日)。
镇里定于每年的12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2014年11月30日前全镇至少70%的村要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11月30日前剩余的村要完成任务。
四、组织领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是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基础。各村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亲自挂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对各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镇党委政府已列入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与各村评先树优及干部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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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万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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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发〔2014〕23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万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万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2014年5月20日
(此页无正文)
附:《万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裴梅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万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确保稳定原则。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这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一次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成员意愿,允许村组依法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程序和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既尊重农民意愿,又符合政策要求,做到不违规、不漏项、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后遗症。
(三)坚持尊重历史原则。原则上要维护农户现有的承包面积,测量后与原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的,“多不收,少不补”,对原有的承包关系和面积不做调整。对于当年为保证农户承包利益,将该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或部分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的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但要注明实际折算面积,取得承包户的认可。
(四)坚持民主协商原则。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对土地的清查、丈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对于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确权登记模式由村民小组自主决定,在积极引导、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组内村民大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对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缺少充分的法律政策依据的,应当依法务实,尊重农民意愿和智慧,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采取“一村一策”,由“村民议决”解决。
(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乡镇、村的不同情况,结合平原、丘陵、山区及民风民情等特点,分类实施,不搞统一模式,不搞一刀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的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使用权。
(六)坚持地方负责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服从省里统筹安排,我县具体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颁证工作顺利完成。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等为依据,全面清理二轮承包时的各农户土地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承包登记薄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以“二调”成果为基础,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界线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更正的,在群众认可的前提下,给予校准,确保“二调”面积与此次确权登记颁证面积相吻合。结果经乡(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三)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探索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资料实行有关部门共享。
(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发。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一是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三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四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五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六是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七是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八是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五)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四荒”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县档案局。
(七)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按照省级有关要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启动,整县推进,7月底基本完成登记颁证工作,8月份总结经验。
具体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4年4月)
1、制定方案。按照省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万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万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
2、宣传动员。组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大会,对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充分利用宣传册、媒体、报刊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现行农村政策,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
3、开展培训。组织县、乡(镇)、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同时,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了解农村政策的干部组成工作组和督导组到乡(镇)帮助指导工作。
&&&年5月―2014年7月)
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档案为基础,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等资料,掌握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种类、经营方式等情况,逐户进行权属变动情况调查确认。
&& 2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农户在承包土地面积、四至等有异议的,组织村(居)人员实地测量,确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记载情况,彻底查实与实测结果的差别。
以国土资源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航拍图绘制农户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图,做到位置明确详细、群众认可。
在农户承包地块清查、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县政府逐步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信息录入计算机,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总结阶段(2014年8月)
&&&&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验,搞好检查验收,并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领导,按照“巩固所有权,完善承包权,盘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以“县指导、乡(镇)主导、村主体、组实施”的工作格局和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村两委”是实施主体,乡镇是责任主体,市、县负总责,做到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村(组)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登记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县财政列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宣传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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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万年县委
万年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万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万年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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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登记
国库集中支付
新农合网上系统
县长信箱管理员登陆
关于印发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13〕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重要性
  我县于1998年开始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到2000年基本完成。但是受历史条件制约和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影响,有的地方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不够完善,存在地证不符、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承包证没有发放到户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处理,将会影响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影响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社会稳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对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五年努力,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入图上册工作。全面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妥善处理第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把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落实到户、记录在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与土地流转信息管理系统。
  (二)基本原则。
  1.确保稳定原则。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座落位置、面积等信息进行重新确认、登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2.实事求是原则。对每一块承包地进行测量,把实际测量结果进行登记,并绘图上册建立档案。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承包地互换、转让,分立、合并,土地依法被征用(征收)、占用等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变更的,以现有实际的土地承包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3.尊重历史原则。测量后与原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的,&多不收,少不补&,对原有的承包关系和面积不做调整,也不改变根据原承包面积确定的惠农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对于历史原因致使地证不相符的,要充分考虑形成的因素,妥善解决好遗留问题。
  4.民主协商原则。要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参与到土地清查、丈量、确权、公示、登记每个工作环节中来,对于在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解决等要进行民主协商,事先征求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
  三、操作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县有关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
  2.开展培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熟悉掌握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任务,负责对各镇(乡)、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宣传动员。县有关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会,对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乡)人民政府和各有关村委要用横幅、海报、电视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每户村民发放确权登记宣传手册,做到家喻户晓。各有关村委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农民群众了解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意义、目的和原则,依法制定本村的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调查摸底阶段。
  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登记簿等档案进行整理。要摸清本村的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要摸清承包情况,对每户家庭的承包地块、面积、四至、承包权变更等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要摸清可能存在的矛盾,提出初步解决意见。
  (三)清查核实阶段。
  1.实施清查核实。各村要认真核对国土&二调&数据中本村地块四至界限、耕地面积等信息。在此基础上,委托专业测量队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农户承包的每个地块面积、空间位置进行实地测量,绘制承包土地空间分布图,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资料逐户对每块地进行核实、校对,制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表,归入承包档案。
  2.梳理解决矛盾。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表进行公示,对清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梳理解决,遇到重大矛盾的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提出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审核登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表(见附件)及各种处理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确认登记。对于权属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对于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因土地等级差别按产量折算面积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承包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
  对土地流转后实行规模经营、土地整理等使原有&四至&界限变动或者消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按原经营
  权证记载面积的比例分摊确权到农户。
  (四)完善土地承包信息档案管理。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表、确权登记工作的处理意见等资料由村级制作一式三份由村、镇(乡)、县三级保存,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关系发生变更的,土地承包合同等变更资料要报送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存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系统,由镇(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办公室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确权登记表、农村土地空间分布等信息录入系统。
  (五)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
  依照此次确权登记的结果,按照权利人自愿申请原则,适时依法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完善。对下列情况开展变更、注销登记:一是因承包地被征收、占用导致承包地面积发生变化的;二是因分户和人口变动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三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和互换方式流转的;四是因各种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五是因承包土地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相符的;六是因承包方承包地灭失或承包农户因故消亡的;七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四、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村要妥善处理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要依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妥善处理。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矛盾。
  (一)承包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承包地权属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
  (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未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土地确权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依法调整了承包土地,但尚未完善承包手续的,要指导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补充完善承包手续。
  (三)其他问题的处理。在土地承包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路、水利、办公和公共场所等公益设施建设占用承包地的,应依法、尊重历史和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进行确权登记。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户承包地的处置问题,在充分尊重承包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确权登记。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承包土地消失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整后再给予确权登记。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镇(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进一步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各村都要成立工作组。要采取镇(乡)干部驻村包干、村干部驻组包干等形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各项任务逐一落实。在开展确权颁证工作中,县财政给予确权面积每亩30元的测量费用补助,对整村流转的村给予一定奖励;入户校对、数据录入等工作经费由镇(乡)人民政府财政负责,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以法律为依据,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顾全大局,利益兼顾&的原则,妥善化解群众纠纷。要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附件:1.平阳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表
  2.平阳县土地确权登记流程
平阳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表
  &&&&&&&&镇(乡)&&&&&&&&& &村&&&&& 组&&&&&&&&&&&&&&&&&&&&&&&&&&&&&&&&&&&&&&&&&&&&&&&&&& &&&&&&&&&&单位:亩
原承包面积
自留地面积
户代表签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平阳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流程
一、准备阶段
&&& 县、镇(乡)成立土地确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村成立土地确权工作小组。
  县、镇(乡)制订可行的实施方案、对镇(乡)、社区、村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培训;根据本村实际制订可行的操作方案。
召开动员会
  县、镇(乡)要召开动员大会,要用横幅、海报、电视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各村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传确权登记工作的意义、目的和原则,制定本村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调查阶段
核对&二调&数据
  各村认真核对国土&二调&集体经济组织的界限、耕地面积等信息,对&二调&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过大的,各村要及时报告镇(乡)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复核确认。
  对本村的土地现状及每户家庭承包情况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摸清可能存在争议的矛盾,提出初步解决意见。
三、核实阶段
  根据调查的数据由村或生产队成员陪同,委托专业测量队对每一块承包地进行测量、编号、上图。
  各村将农户承包地的地块名称、空间位置、原承包面积、测量面积等清查测量结果与承包农户进行核对,制作成确权登记表在村、组公示。
四、完善阶段
完善信息管理
  村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表,镇(乡)确权办进行数据录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表分别由村、镇(乡)、县保存,土地承包合同等变更资料要报送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存档。
  完善承包权证
  适时依法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完善。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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